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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的咬文嚼字与阿Q头上的癞疮

中石油的咬文嚼字与阿Q头上的癞疮   报道集团公司经营业绩时,不使用“垄断”、“暴利”、“豪门”、“大腕”、“衰退”等词汇——最近在网上流传一份《中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新闻报道和公文稿件慎用词汇表》,对涉及“集团公司领导活动”、公司“经营状况”等九个部分的新闻报道中慎用的词汇和应用词汇进行了 归纳总结,涉及上百个词汇。引语中称,制定此《词汇表》是供新闻发布之用,为了“正确引导舆论”(8月12日《潇湘晨报》)。 浏览中石油制定的这份《词汇表》,感觉像是一个明明很膨胀的人,偏要装得很低调很矜持。从《词汇表》看来,设置此类宣传规范的主要作 用,是要掩盖一些东西,同时又试图制造一种错觉。 中石油煞费苦心地要“正确引导舆论”,成功与否先不去谈;单从用心来看,必然是自我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并不准备改变或者无法改变,而 只是在对外宣传时,借用词汇表达上的咬文嚼字来掩盖事实、制造假象。比如,明明是“垄断”是“暴利”是“豪门”,但坚决不允许这些词汇在 宣传文件上出现,仿佛这样人家就不会那样去思考去评价。 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之所以对于咬文嚼字的工作如此看重,当然不会是随便多此一举,而必然是自觉大有必要。换言之,它这么用心地咬文 嚼字,不仅符合自身利益的需要,同时也还符合其他利益主体的需要。相比之下,能否“正确引导舆论”本身,倒似乎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或许连 中石油自己也并不对此抱有多大的信心。 必须承认,无论它怎么咬文嚼字,公众毕竟还是拥有自我评价与自我定义之自由,写在纸上的舆论也许能够引导,写在心中的口碑却绝无可能; 更何况,随着言论空间的逐步放开,实现前者也越来越困难了,不仅谨遵此《词汇表》的媒体被受众严重看不起,“垄断巨头”的帽子更是俨然成 了媒体普遍用以形容的固定称谓。 这么说,中石油编制《词汇表》以“正确引导舆论”的良苦用心,多少有些白费的嫌疑;倒霉也许就倒在,经过这么些年的广而告之洗礼,公众 越发不信广告信疗效了: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更不是在怎样说上咬文嚼字,而是做了什么,尤其是已经或者将要怎样去做。倘若你明明就是“垄断 ”就是“暴利”,你自己固然很小心地严防说漏嘴,但公众同样足以用切身体会去感知;于是,咬文嚼字的唯一效果,除了让自己表现得更加虚伪之 外,似乎也就只能引发他人更为深沉的厌恶了。 鲁迅笔下的阿Q先生,是一位癞疮患者,所以非常忌讳别人说“癞”字,后来连“光”、“亮”、“灯”、“蜡烛”等也都非常忌讳。享受垄断 地位和垄断利润的中石油,当然非常痛恨别人说它垄断说它暴利,于是将咬文嚼字的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在这一点上,两者似乎有 着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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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环境灾难

一系列的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而企业们对这些污染事件负有主要责任。两位学者将告诉我们怎样才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易明(Elizabeth Economy) 本文作者是外交关系委员会亚洲研究分会的高级研究员和主任。外交关系委员会是美国一个独立的,无党派组织,智库和出版机构。 拯救环境需要真正的努力 最近中国遭遇了一系列环境灾难。因为位于福建上杭的紫金山铜矿的污水池发生渗漏,毒水流入汀江,紫金矿业正饱受批评。在辽宁大连的近海地区,因为一条油管的爆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是它的上市子公司)正艰难地清理油污。这两起事件中,水生物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受到的经济损失有待确定。目前,中石油油管爆炸的原因和它是否负有责任尚不清楚,但是在紫金矿业的事故中,这些已是明白无误的。 政府官员已经发现紫金矿业非法向汀江排放废水,并拘留了几位公司成员。早些时间的报导显示的紫金矿业可能要支付至少500万元(73万8千美元)的罚金和赔款。 紫金矿业这件事的真正悲剧是:它不是个案。在中国,工厂非法排放废水很常见。企业走捷径而牺牲了环境,当地社区的健康、农民和渔民的生活都受到持续的威胁。 据环保部周生贤(音)说,在中国,25%的饮用水源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去年,依托水利部的中国地质调查发布的一份报告说,中国90%的地下水已经被污染。中国已经不能再承受更多的水污染,因为2/3的城市面临着缺水问题,在沿海地区,地下水水位逐年下降,造成地陷,马路开裂和村庄被迫迁移。 中国环保方面的官员非常清楚这一挑战。环保部的副部长吴晓青(音)在去年底说:“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了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威胁到国民健康的最关键的环境问题”。收到这一警告的官员们正在努力寻找控制问题的办法。 在2008年,政府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法》,提高了对疏于治理的公司和个人的处罚水平,同时也给省级官员规定了要达到的反污染的目标,比如减少化学需氧量。一些中国的城市也提高水价,以鼓励节约和循环用水。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初步措施,但是光有这些还不够。 有效的环境保护要靠当地环保部门的官员、非政府组织、媒体、大众、最好还要有企业的共同参与,这些企业有避免环境被破坏的动力。这些要素中国已经都有了,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获得了做正确的事的完全授权。只要有一些小的革新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各地环保局经常人手不够,而且工作人员的薪水也不高。据周生贤说,全国660多座城市,只有25%能够做到每个月检测一次水质,查看其中的污染物。 加强其工作能力的一个办法是:把各地环保局划归环保部(MEP)管理,而不归地方政府管理。此举将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培训和标准建设,或许也可以减少腐败的发生。腐败问题造成差不多一半的环保资金被用于它途。当然,这也意味着政府环保预算要持续增加。目前,国家环保预算仅占GDP的1.3%,对于肩上的重任,这点钱可谓杯水车薪。 其次,环保行动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监督者 ——独立的角色,促使政府和企业诚信运作的独立机构。许多国家依靠非政府组织、媒体和个体公民来行使这一功能。中国也有蓬勃发展的环保非政府组织和对环保问题感兴趣的媒体。但是在筹措资金,扩大活动和自由运行等方面,政府法规却经常给他们制造各种困难。这些监督者需要独立行动,同时也需要法律的保护才能让他们尽职尽责。 最后,在中国的环保工作中,环保活动缺少法律体系的支持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更多的环保律师和训练有素的法官,非政府组织代表一群受害者进行集体诉讼的可能和一个更加独立的司法系统——比如,把司法系统从政府中剥离——将会帮助中国建设一个更加坚固的环保体系。 拯救环境没有“一招灵”式的捷径。环境灾难每时每刻都在世界各地发生。只要看一眼距离美国海岸不远的墨西哥湾发生的BP公司漏油事件,你就能目睹近数十年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环境灾难。 然而在中国,紫金矿业不是什么特例,而是一种常态。中国老百姓应该从这些造成灾难的企业中得到更多理应得到的赔偿。 苏扬(音) 本文作者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 约束企业应引入公众力量 最近几个月发生了一系列的环境灾难,从福建的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到河北冀东水泥污染事件,到辽宁大连的漏油事故,再到江苏南京的丙烯管爆炸事件。还有,最近在吉林省,十年来最大的洪水把1,000多桶有毒的化工品冲进了松花江,迫使当地政府暂停供应饮用水。这些冲进江中的化工产品结果给好几个城市造成了严重的危机。 据媒体报导,所有的这些环境灾难,要么是故意造成的,要么是大企业的疏忽造成的。几乎所有对最近发生的环境灾难负责的企业,要么知情,要么不知情,都要对使用了有毒化学品造成最近的灾难负责,它们都是由当地政府“罩着”,与环保部门对抗。 2009年的《中国环境状况》这一报告说当年共有171件“突发环境事故”,包括因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和企业排污造成的污染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通常会造成大范围的环境污染,比如这次大连的漏油事件,以及2005年吉林化工产爆炸事故,这些事故造成了大连湾和松花江的严重污染。 我们尤其应该对两种潜在危险提高警惕。第一个就是处在居民区或者邻近水源的大工厂。因为化工或者高污染企业靠近居民区或者水源的话,一旦发生未曾预料到的环境事故,无论政府还是民众都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应对。这意味着,就像南京的爆炸事件或者吉林的化工品泄露那样,即使是相对较小的污染或者有毒化学物质的泄露都会给社会造成不成比例的沉重一击。 第二个潜在的危险是缺乏适当监管的企业的持续污染,河北冀东水泥和福建紫金矿业都是这样的例子。对污染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他们得以照做不误,给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包括污染水源。比如,紫金矿业已经连续10年向汀江里排污,当地政府对它的行为视而不见。 要防止企业对环境造成更进一步的破坏,政府应当重新调整工业结构,并对工业布局进行合理的规划。 一些当地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吸引投资,很少注意重化工业的潜在危险。这就导致了一些化工企业设立在居民区附近或环境敏感地带。 国务院发表的重新构建和振兴石化工业的计划强调了“优化工业布局”。但是大型企业都是各地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些企业对环保问题根本不管不顾。 紫金矿业长期以来向汀江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每次有人来检测汀江的水污染情况,紫金矿业就和当地政府联合起来掩盖事实,或者宣称只是小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限于紫金矿业一家。这类企业总能找到借口来掩盖他们的缺点,比如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 一些地方政府宁可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要当地环保部门和环保机构“动真格的”,去对抗更高的当权者简直是痴人说梦。 要确保有良好的环境,光有环保机构的垂直监督是不够的。没有公众的参与,环保不可能有成效。主要是因为中国的中型组织的发展远远不够,而且各地政府和官员的政绩依然通过经济增长量来考核。充满争议的厦门PX项目最终下马显示出,公众对此类事件必要的(也是强有力的)的参与是何等重要。因为当地民众毫不畏缩地反对化工厂的建设才最终导致化工厂另换新址。 一些企业和当地政府合谋造成的污染最近引起了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注意,最终制止了他们的非法行为。 一份跟踪中国重金属污染和信息技术产业之间联系的报告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对这类污染的监管很松懈,一些国际品牌的中国供应商仍在向珠江倾倒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这份报告对公众监视企业的排放废水的行为很有帮助。 提高公众的参与,理性的工业布局和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拆除居民区里的“定时炸弹”,也能加强环境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怎样强调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中国日报》08/09/2010第九版) 相关阅读: 译者频道—时事评论 译者频道—热点专题—中国的环境污染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 译者频道—看中国”、“ 译者频道—时事评论”、 “中国日报”、“译者fuge”索引。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CC协议2.5 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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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不该回避环境责任

中石油不该回避环境责任 冯永锋 中石油真不愧是世界五百强,他们能够忍着巨大的悲痛,在尚未履行环境赔偿责任,尚未对公众作出道歉,尚未对渤海湾下跪鞠躬的时候,居然开起了庆功和表彰大会。这真正的是有古代皇帝的风范了,战士们在前场拼杀,他们的后宫寻欢作乐;战士们在前线全线崩溃,死亡惨重,他们在五星级酒店的金銮殿上把酒临风,大吃肉糜,一次起玩起了官商联欢。 中石油一直在炫耀它的有钱和庞大,炫耀它的“央企”优势,炫耀它的领导人是可以与政府的部长同级,炫耀它的巨大的身躯已经把在世界大企中挤占了一个坑位。然而这有什么用呢?当一个企业上不知对资源和生态的尊敬,下不知对污染和伤害的赔偿,中不知对受害人群的贴补和致歉,这样的企业越大,越证明我们的企业没有希望,没有未来,只能靠持续地吸吮生态的奶水而苟且偷生。 中石油之所以能够这么富裕,不是因为中石油有什么企业经营水平社会发展能力,而是因为中石油一直占据了垄断性的资源优势。光占有资源也没关系,对资源给出足够的“资源费”也很好;不给足资源费也没关系,对资源所在地的居民和生态能够给出合理的补贴和占用费,也算过得去。然而中石油发财靠的,是以极低廉的资源成本,获得极高昂的企业利润。中石油靠的,是以央企庞然大物的势头,去欺压公众和同行。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央企一样,中石油给了员工超乎寻常的高福利待遇,以至于这个企业成了社会钻营的对象和目标。因此,大家在中石油于风景名胜之地发生爆炸和泄露这样重大环境灾难事件之后,社会相信中石油能够做出高调的回应,表现出一个央企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风度。 然而没有,不知道多少天过去了,公众等来的是中石油声称自己“负次要责任”,它们的理由也简单,说这是在原油交卸的过程中,“承包商”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导致,因此,于中石油没有太多的关系。要把海洋污染的原油撇清,靠的是渔民伯伯的徒手捞油,而中石油把这么重大的一个污染事故,仅仅靠几句话,就撇清得一干二净,这样的逃脱责任的本领,这样当着公众的面随意给自己开具免罪符的本领,确实超出了公众的想像力,也肯定超出了公众的忍受水平。 环境责任这个东西,其实是最好追究的。现在公众和环保组织对于企业的环境责任追究,早已超出了“直截了当”的境界。这几年,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开发出了“绿色供应链管理”项目,就是告诉企业,即使你本身没有污染,如果你销售了污染产品,那么你也有责任,像超市就是这样;同时还告诉企业,即使你本身没有污染,你购买了污染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安装到你的产品或者服务中,那么你也同样负有责任,比如最近对著名电子产品消费品厂商苹果公司的“重金属污染责任”的追究,就是这样道理,苹果公司可能没有直接排放重金属到环境中,但它全球热卖的Iphone中,有许多配件是持续向环境排放重金属的企业所制造的,那么苹果同样要担当起环境责任来。不仅仅是苹果如此,所有的电子产品消费品厂商都该哪些担当;不仅仅是沃尔玛、麦当劳是如此,所有的企业都同样要这样经受公众和环保组织的考核。 用这样的眼光来看中石油公司,那么中石油就在环境领域的理解力和智力,就显得太过低级,太需要环保组织给它补贴知识了。中石油雇佣了一帮人给自己干活,然后这些人出了事故,中石油居然说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说法,该让其雇佣的队伍多么的伤心?央视当年雇佣了一批人在“大裤衩”那给自己庆生放焰火,结果导致“新业务大楼自焚”,该负主要责任的,当然是央视。如果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都不愿意去参透,那么把中石油取消其“央企资质”,鼓励消费者不购买中石油的产品,估计是必须的事了。 想来中石油公司肯定响应国家号召,也编制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知道2011年年初编制2010责任表现、公众形象表现的时候,中石油的笔杆子们会如何进行涂抹这一段污黑的历史。想来按照中石油当前的这个思想,一定又是“表彰为先,鼓舞士气”,拒绝谈给自然和社会造成的灾难,拒绝交纳相应的赔偿和罚款。 即使大连海域的所有石油都已经打捞干净,中石油的污染事实也不可能清除。因为在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不得不紧急调配无数的公共资源,社会公众不得不腾出无数的眼睛和头脑,来帮助“治理”这起重大环境责任事故。为此,中石油应当核算一下,社会为了帮助中石油共渡难过,耗费了多少本来可以用来做其他公共事务的良好资源;公众为了围观这起事件,花费了多少血汗;生态环境为了消纳这起污染,承受了多么大的痛苦。 何况,大连海域的原油并未清除,所有造成的影响远未消褪。以中石油的庞大员工系统,完全可以想像得到,当一只只鸟类在挣扎中死去的时候,当一粒粒沙子被石油包裹而呼吸不畅的时候,当行走在海边的人们被怪味所熏病的时候,中石油真的该摸一摸自己的胸口,想一想作为一个庞然大企的良心何在。 也许公众不需要等待中石油的觉醒和良心发现,公众可以分兵多路,向中石油讨要血债。那些被雇佣去捞油的人,为预防将来身体得上怪病,可以要求中石油先支付巨额的医疗费;那些生意受了影响的渔民和旅游公司们,可以开出高额的索赔单,逐一把中石油公司送到法庭,索要赔偿。那些死去的鱼和鸟,那些不堪重负的海水和礁石,可以委托公益诉讼律师,向中石油讨要“身体损害费兼精神损失费”。估计只有社会的大棒持续地敲打这个冥顽不灵的行业巨头,才可能让这个笨拙的企业缓慢地从酣睡、冷漠中,苏醒过来,知道今天的世界,已经不像昨日那么容易敷衍,今天的环境责任已经不像过去那么轻易逃脱。(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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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闻报道公文稿件慎用词汇表

来自: 政府丑闻 – FeedzShare    免费资源下载 – FeedzShare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8日,  已有 6 人推荐 原始来源: http://sillion.blog.163.com/blog/static/910292010768292670/ 编辑说明:丫的我算无语了……   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和公文稿件用语,正确引导舆论,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中油办字[2006]330号)和《重大敏感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中油办字[2007]315号)文件精神,参照新华社有关新闻报道禁用词,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闻报道公文稿件慎用词汇表》,供新闻发布之用。   一、集团公司领导活动   1.报道公司集团公司领导出席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时,不使用“亲自”、“莅临”、“光临”等词汇,应使用“出席”、“参加”等。   2.报道集团公司领导赴国(境)外执行公务时,慎用“访问”、“出访”等词汇,应使用“谈判”、“签约”、“业务交流”、“参加会议”等与实际任务对应的词汇。   3.集团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不使用“考察”、“视察”等词汇,应使用“慰问”、“调研”、“检查”等。   4.报道集团公司领导讲话,除党组主要领导外,慎用“做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等词汇,应使用“指出”、“强调”、“要求”、“批示”、“发表讲话”等。   5.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业相关领导拜访集团公司领导时,不使用“接见”等词汇,应使用“会见”、“会谈”、“拜会”、“拜访”等。   6.报道中涉及的领导职务,不使用“首长”、“老板”、“老总”、“班长”、“一把手”等词汇,应使用“公司领导”、“公司主要领导”或使用规范的职务名称等;在党内会议上,不能称呼行政职务,应使用“同志”、“党组成员”、“党组领导”“党组主要领导”或规范职务名称等。   二、经营状况   7.报道集团公司经营业绩时,不使用“垄断”、“暴利”、“豪门”、“大腕”、“衰退”等词汇,慎用“拐点”、“借债”、“下滑”、“举债”、“亏损”等词汇,应使用“营业收入”、“上缴税费”、“利润总额”、“增加盈利”、“稳定增长”、“运行平稳”、“增速变缓”、“健康发展”、“发展势头良好”等。   8.报道集团公司上缴国家的“特别收益金”时,不使用“暴利税”应使用法定称谓“特别收益金”。   9.涉及集团公司税收等报道时,不使用“避税”等词汇。   三、炼化生产和市场供应   10.报道炼油能力、市场供应时,慎用“产能扩张”、“争夺市场”、“占领市场”等词汇应使用“增加”、“提高”、“扩大”等。   11.报道油品销售时,不使用“搭售”、“配售”、“断供”、“降价促销”、“礼品促销”等词汇。   12.报道油价变化时,慎用“涨价”、“降价”等词汇,应使用“调整”、“上调”、“下调”、“调价”、“波动”、“提高”、“上浮”、“回落”、“冲破”等。   13.报道油气供应紧张时,不使用“油荒”、“气荒”、“断档”等词汇,应使用“供求矛盾”、“资源紧张”、“油品紧张”、“天然气紧张”等。   14.涉及集团公司市场供应报道时,不使用“占领”、“控制”、“蚕食”、“挤出”、“通吃”、“国退民进”、“保证国家能源安全”、“保证国家能源供应”等词汇,应使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国家能源供应”等。   四、人事劳资和薪酬   15.报道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变动时,不应用“交棒”、“卸任”、“换帅”、“更替”、“掌舵”、“替换”、“空降”、“一肩挑”、“掌门人”、“头把交椅”等词汇,应使用“担任”、“任命”、“接任”、“辞任”、“离任”等。   16.报道用工制度时,不使用“裁员”、“减员”、“买断”、“下岗”、“待岗”、“瘦身”、“冗员”、“大锅饭”、“优化下岗”等词汇,慎用“减员增效”、“精简人员”等词汇,应使用“总量控制”、“控制机构编制”、“控制用工总量”、 “控制人工成本”、“优化用工结构”、“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等。   17.报道时涉及员工岗位时,慎用“核心岗位”、“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等词汇,应使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技术岗位”等。   18.报道薪酬等事项时,慎用“高薪”、“调资”、“涨工资”、“高福利”、“隐形收入”、“薪酬上涨”、“灰色收入”、“提高或增加收入”等词汇,应使用“规范薪酬分配”、“完善薪酬体系”等。   五、资本市场   19.报道中石油在资本市场的表现时,不使用“圈钱”、“套现”、“敛财”、“缩水”、“破发”、“上市”、“旗舰”、“市值蒸发”、“头把交椅”、“头筹”、“A股之最”、“收益最佳”、“第一红筹”、“盈利能力最强”、“全球市值第一”、 “资本市场的引擎”、“亚洲最赚钱的公司”等词汇,慎用“走红”、“全线飘红”、“腾飞”、“登陆”、“护盘”、“荣登股榜”等词汇,应使用“增持”、 “表现良好”、“超出预期”、“高出发行价”、“低于发行价”等,可使用“反弹”等。   20.涉及资本运营报道时,不使用“救市”、“现金吃紧”、“现金短缺”等词汇,慎用“资金紧张”等词汇,应使用“发售”、“募集”、“融资”、“增持”、“回购”、“发行债券”、“公开发行”、“提升公司价值”等。   六、安全环保、稳定与法律纠纷   21.需公开报道的生产类突发事件,不使用“中国石油集团某某公司”、“中国石油某某公司”等词汇,应以事发企业名义对外发布,如“某某公司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等。   22.需公开报道的矿区突发事件,不使用“中国石油某某公司某某小区”等词汇,应以事发地所在小区名字报道,如“某省或某市某小区”发生火灾。   23.报道治安等案件时,在法院宣判之前,不使用“罪犯”“、犯罪分子”等词汇,慎用“不法分子”、“不法人员”等词汇,应使用“嫌犯”、“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等称谓。   24.涉及法律纠纷方面的报道,不使用“中石油赔偿”“、中石油遭索赔”、“规避法律风险”、“规避法律责任”等词汇,应使用“依法维护权利”、“某某案开审”、“某某案审结”等。   七、国际业务   25.报道海外业务收入时,慎用“海外收入”、“当地黑人”、“获取资源”、“石油安全”、“海外获得原油产量”等词汇,应使用“当地居民”、“海外油气作业产量和权益产量”等,多强调“合作”、“发展”、“互利”共赢。   26.报道海外业务拓展时,不使用“海外扩张”、“海外兵团”、“大举进军”等词汇,应使用“海外收购”、“海外并购”、“公司重组”等。   27.对于相关资源国,不使用“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世界”等词汇,应使用“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世界”。   28.报道达尔富尔问题时,不使用“阿拉伯民兵”等词汇,应使用“武装民兵”或“部落武装”等。   八、企业称谓   29.报道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时,不使用“存续企业”、“非存续企业”等称谓,而应使用“上市企业”、“未上市企业”或使用集团公司规定的企业统一名称。   30.涉及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报道,慎用“据悉”、“据了解”、“据有关人士”、“据该公司人士称”、“据内部人士称”等词汇,应使用规范的企业名称或人员职务名称。   九、其他   31.报道中石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时,慎用“最大”、“第一”、“航母”、“旗舰”、“领头羊”、“排头兵”等词汇,应使用统一规范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家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等。   32.报道中石油生产制造的各类产品、商品或使用效果时,慎用“最佳”、“最好”、“最着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汇。   33.报道集团公司科技成就时,慎用“唯一”、“世界第一”、“仅此一家”、“仅此一项”等词汇,应使用“领先”、“位居前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技术”等。   34.不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称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也不要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称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要称作“人大常委”。   35.其他有关新闻发布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相关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执行。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邮箱订阅: GoveC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政府丑闻》RSS广告: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编辑招募: http://bit.ly/cBfP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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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峻

中国环保部门7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 中国污染问题严峻,在今年上半年,每个月至少发生10起造成严重污染的工业事故。中国环保人士呼吁,除了政府要加大环保力度之外,要给予公众更大、更宽松的抗击污染的空间。 *上半年发生逾百起环保事故* 7月份中国连遭重大污染灾难。福建汀江遭受一座铜矿的铜酸水渗漏污染,导致大量鱼类中毒;大连新港石油管道爆炸,漏油污染了大片海域;南京废弃塑料厂爆炸;吉林7000多个化工原料桶被洪水冲进松花江,当地政府发动大规模打捞行动,防止出现大规模污染。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7月底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数据显示:中国上半年一共发生了大约102起环保事故,去年全年则是171起。环保部发言人陶德田说,部分环境质量出现反弹,治污形势仍然严峻。 *地表水总体为中度污染* 从报告看,中国污染的程度与范围都在加大、加深、加剧。报告说,在该部检测的443个城市中,189个出现酸雨。包括上海南汇区和厦门在内的8个城市出现100%的酸雨。 中国地表水总体为中度污染。七大水系都受到轻、中和重度的污染。辽河支流、黄河支流和海河水系为重度污染。受到重度污染的中国湖泊有太湖和滇池,其它各大湖泊为中度和轻度污染。中国沿海海岸水质则差于去年同期。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下降* 报告还说,自2005年以来,包括北京在内的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也出现下降,空气好的天气数量减少,吸入的颗粒尘埃首次上升。 走在北京街头的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变坏有切身体会,认为空气确实不如从前好。 一位市民说:“差不多前半个月左右,天都是雾蒙蒙的,有不好的味道,我觉得我的呼吸不舒服。” *今人伐树,后人买单* 虽然市民感到空气质量恶劣,但却普遍表现出一种无力感,认为这是发展中国家都会遇到的问题,自己做不了什么,只能独善其身。 另一位市民说:“我很担心家里人的健康,但我不能改变什么,只能作为一个普通人,尽量不去作一些事情,我尽量不开车,或者是去坐地铁。” 北京市民王卫平说,北京城里的河前些年几乎都臭了,最近几年经过治理,一些河已经不再发臭。他说,总要有人为污染买单,这一届政府不买,以后也要有人替他们买单。 王卫平说:“中国自古以来就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就是先把树都伐了,后人他爱怎么着怎么着。” *经济增长背负沉重的环境代价* 中国经济过去20年来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中国最近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水泥和能源的消费国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尽管中国的一些专家作出否认,认为中国“被第一”了。 中国环保人士张世和曾骑车走5省观察环保形势。他对美国之音说,中国为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当他骑车路过青海省乐都县盛产硅铁的姜湾村时,正值麦收季节,可他看到所有的麦粒都是瘪的;包心菜里一层层都是灰尘,没有人要买。 他说,他还没有靠近该村的硅铁冶炼厂,已经闻到空气里弥漫的刺鼻味道。当地农民告诉他,厂里上班的人回来说,车间里两、三米以外就看不见人,大家都戴着防毒面具或口罩上班。烟尘常年直接排放进空中。当地人说,也有负责人员来检查冶炼厂的烟尘排放情况,但是一个月来不了一次。检查人员来时,工厂就开烟尘过滤机,人一走就关机。 张世和说:“所以农民感到很悲哀,就是这个情形将越来越悲惨。他们说,到了晚上,工厂开始大放烟尘,就是所有的过滤设备都全部停机,因为它认为耗电、费钱、成本增大。” *“淮河卫士”呼吁政府放宽抗污环境* 被誉为“淮河卫士”的霍岱珊本周刚刚荣获2010年麦格塞塞奖。这一奖项被视为亚洲诺贝尔奖。霍岱珊过去10年来一直为治理淮河污染奔走,历尽骚扰、打骂和威胁。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推动环保,民间的力度太小,资金全无。他呼吁政府加大抗击污染的参与力度,同时要给予公众更大的参与空间和更宽松的环保环境,真正推动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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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专题】“中文互联网上的内容每年都以断崖式的速度在锐减”……2024年度40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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