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云南扶贫:成绩显著 任重道远

由中国共产党主办的亚洲政党扶贫专题会议星期六将在云南省会昆明举行。会议开始前,与会各国代表在云南进行了两天实地考察。 *生活改善 扶贫仍需努力* 云南省红河州可邑村46岁的村民龙泽彪,家有5口人,全年收入两万多元。这种水平在城里人看来无疑太低了。但是对于龙泽彪来说,这已经是很大改善了。 龙泽彪:“一年2万多元,种玉米、烤烟,还有山上种的核桃、桃子,好多呢。与10年前相比,现在(收入)翻了四、五倍。” 可邑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得益于中国从1986年以来开展的扶贫工作。在政府的帮助下,村民们摆脱了过去的单一经济模式,把旅游、烤烟、核桃作为主要经济产业,使2009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4627元,离中国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的水平已经相距不远。 但是,官员们承认,扶贫工作。以可邑村为例,尽管政府出资帮村民修建了家庭水窖,但是水源还是老天,主要靠接雨水蓄窖。龙泽彪告诉美国之音记者: “政府对我们政策好,关心我们。家家有了水窖,政府拨款下来,我们挖这个水窖。原来没有。瓦上(把水)接下来,用铁皮水槽通到家里水窖。” 记者注意到,这个村农户屋檐下都装有一排铁皮水槽。村民说,天旱没水的时候,政府会派人拉水供村民使用。 *发展旅游脱贫* 发展旅游是脱贫的手段之一。可邑村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细跳月”的故乡。村民们用这种传统歌舞欢迎参加亚洲政党扶贫专题会议的各国来宾前来考察,并展示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变化。 民族文化的魅力吸引了来自各地的游客。一些村民借机开起商店,出售具有民族特色的用品。阿细族村民何秀琴就是其中之一。她组织人在家里加工制作阿细人穿的衣物。但是,1500元一件的毛坎肩,往往无人问津。她抱怨说:“绣花织布太难了,一年一个人做出四公斤线,加工出来,现在还没有赚钱。” 然而她的事业并非没有希望。她在创业之初贷的20万元款项,现在只剩2.5万没有还清。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据红河州副州长倪晓京介绍,现在该州的贫困人口已经大大减少。1986年扶贫工作刚起步时,全州400多万人当中,大概有200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当时贫困线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690元以下。 他说,“现在标准提高到1196元,经过20多年的扶贫工作,按1196元的标准计算,现在贫困人口减少到50万人左右。” 作为主管扶贫工作的官员,倪晓京要为他所说的“八有”操心尽力,那就是,要保证农民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硬化路面、有学上、有药医、老有所养。 倪晓京说,输血不如造血。为此,政府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最少两、三千元,最高五万元,作为他们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启动资金。红河州扶贫办的官员郑朝宇补充说:“贷款没有利息,利息由财政贴息,还本就行了。” 变化也发生在云南其它地方。在楚雄州,州长杨红卫介绍说,从2006年到2009年,全州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7亿多元,使贫困人口不断减少。他说,楚雄州把产业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 *开办“农家乐”致富* 龙川镇岔河村的一个村民小组只有五户人家。他们靠开“农家乐”走上了致富道路。当美国之音记者随同出席亚洲政党扶贫专题会议的代表来这里参观时,只见房子内、屋檐下、树阴里,游客们有的在用餐,有的在打牌。 农家乐的老板娘则在油烟弥漫的厨房里炒菜。她说,自从2006年农家乐开办以来,收入不断上升,现在一天接待70到80人,一年收入几万元。女儿周开芳表示:“开农家乐之前,干农活。那时生活一般般,当然比不了现在啦。(当时)一年收入万把元,现在好几万,差距当然是挺大的。” *农民就医负担减轻* 在农民就医方面,当了10来年乡村医生的张恒最有发言权。他说,农民每人一年交20元参加“新农合”,国家补贴120元,在镇卫生院住院可以报销80%,确实为农民看病减轻了负担。 张恒毕业于大理的医学院,他很乐意回到家乡为乡亲们服务。不过,谈到个人待遇,张恒并不满意。 张恒每个月的工资只有500元。家里还有农田,靠父亲和老婆操持,同时还要上山挖野生菌增加收入。他说,去年年景好,除了他的工资外,全家还能有7000到8000元收入。今年天旱,山上挖不到野生菌,收入大受影响。 *各地发展不平衡* 地方官员说,贫困地区大多集中在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底子薄,基础设施差,自然灾害频发,发展不平衡。红河州扶贫办的郑朝宇告诉美国之音,同在一个州里,发展就不平衡,北部相对富裕,南部条件则很差。 郑朝宇:“做同一个项目,北部县成本很少就可以搞起来。南部县,山高,马车拉,汽车拉去物资,还要人扛,成本很高。难就难在这里。” 为了引起国际社会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将主办亚洲政党扶贫专题会议,探索符合亚洲国情的扶贫道路,也期待中国能从其它国家的经验中学到可资借鉴的扶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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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生活新报》报道,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

据云南《生活新报》报道,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对此,受害人及其亲属们都表示难以接受,于是再次向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求。据了解,此案将于5月17日在马龙县法院民庭进行二审。
据受害者及家属回忆,去年2月18日,受害者之一小雯在杨丽萍和李心爱的挟持下,被带到富源县法院住宿区法官行政庭杨德会的居所。杨丽萍拿了杨给的200元就走了,小雯当晚则被强迫与杨发生性关系。
其后,2月28日,另一名受害者凤凤在县城一家牛肉馆吃面条,正好遇上杨丽萍和李心爱两人,于当日16时许被带到杨德会住所,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杨德会还强求凤凤于次日到附近的学校约上两名小女生供他玩乐,经历了一夜折磨,凤凤当时不敢不答应。直到次日,被打得鼻口流血、满脸青紫的她得以从杨的魔爪中脱身。回到家里后,凤凤成天躲着哭,到了事发第三天,她才忍不住向家里的大妈说了真话。
在父母的鼓励下,凤凤勇敢地站出来向警方指认杨德会的犯罪事实。很快,警方在杨的住所将其抓获归案。
在富源检察院起诉书中,公诉机关指控杨德会犯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2009年2月28日,杨丽萍伙同李心爱胁迫凤凤到杨德会的住处,杨德会在凤凤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凤凤发生了性关系;2009年2月28日晚上,杨丽萍介绍小雯到杨德会家中,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杨德会在知道小雯可能为幼女的情况下仍进行嫖宿;
2010年3月29日,杨德会一案经马龙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凤凤的户口本,凤凤出生于1995年2月7日,而她被人胁迫到杨德会家里后“出事”的时间是2009年2月
28日,那时,凤凤刚满14岁零21天。
而尽管小雯户口本的出生日
期为1995年9月28日,法院判决书称,根据鉴定机关做的骨龄鉴定,小雯年龄在14周岁与16周岁之间,不能得出“案件发生时,被害人小雯属于未满14周岁幼女”的唯一结论,因此对于公诉机关“杨德会犯嫖
宿幼女罪”的指控,证据不足。
判决书还称,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杨德会对被害人凤凤实施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而关于杨德会是否知道杨丽萍与李心爱威胁凤凤的事实,杨丽萍、李心爱、凤凤的相关陈述不一致,不能确定,其行为并不完全符合强奸犯罪应当具备的特征,不构成强奸罪。
综上,判处杨德会无罪,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受害人凤凤22000元。
法院并判决杨丽萍犯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富源县检察院一主管该案的科长表示,由于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太轻,他们会进一步对小雯的年龄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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