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来

Co-China周刊 | 贺越明: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

说起“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不能不想到可与之相提并论的另外三个原则:“危险倾向”、“平衡”和“行动”。在早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都依据“危险倾向”原则断案。这就是说,即使与实际非法行动的产生还有一定的距离,只要从言论或作品本身的危险倾向中推测其有导致行为的趋向,便可作为起诉判罪的依据。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世界各国宪法大都予以明文规定,但如何落到实处却很有讲究。因为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到了限制,其与法律限制的博弈便决定着自身的边界何在。美国号称西方“民主王国”,拥有违宪审查权的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公民言论的讼案审理以及所形成的判例,因而格外引人关注,有关著述汗牛充栋。安东尼·刘易斯以记者和教授的双重身份研究这一领域的史实,所著《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对八十八宗案例夹叙夹议,有时甚至“我”字当先,附带立场明显的个人感悟,读来更似通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与言论自由关系演变的一部专题笔记。任东来先生的解读之文,以《一场打了两百年的言论自由保卫战》(载上海书评2010年12月12日)为题,显示的视角可谓深得其中三昧,尽管其表现为洋洋洒洒的复述而非富于洞见的评议。 刘易斯的英文原著名为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Amendment,任东来对此表示:“中译本将这个英文意思非常明确但很难直译的书名意译为《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虽然简洁明了,但是原来标题《我们所憎恶的思想也拥有表达的自由》的那种冲击力却荡然无存了。”我有同感,却认为这可能是没有更好选择的译名。除了他指出的一处舛误,该书的翻译问题还有一些。例如,第五章“自由与隐私”提到1975年9月22日福特总统被前海军陆战队队员希普尔从一名女杀手的枪口下救出,两天后,《旧金山新闻》(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一名专栏作家披露此人是同性恋者。San Francisco Chronicle是旧金山市一份历史悠久的日报,向来译为《旧金山纪事报》,而西普尔所起诉的应是报社而非后文所说的“杂志社”,像这种近于常识的翻译是不该出现失误的。不过,也有译著本身未错而任文的用语不尽准确之处。如他写道,1919年3月,在三起反间谍案中,被告上诉至最高法院,“鉴于霍姆斯大法官对个人权利的深刻洞见,他被委派撰写法院意见书。在这个意见中,霍姆斯提出了著名的‘明显而现实的危险’标准”。实际上,原文“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中的present,作为形容词对应的汉语词意是“出席的、在场的、现在的、当前的”等等,程度都比“现实的”要紧迫,而且译作“现实的”易被理解为只是非“思想的、理念的”,与原意显然有较大出入;同样,clear在这里译作“清楚的”,意思也不及“明显的”为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内法学界的学者就将之译为“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现在该书亦采此译,不知任东来何以另有所译。 说起“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不能不想到可与之相提并论的另外三个原则:“危险倾向”、“平衡”和“行动”。在早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都依据“危险倾向”原则断案。这就是说,即使与实际非法行动的产生还有一定的距离,只要从言论或作品本身的危险倾向中推测其有导致行为的趋向,便可作为起诉判罪的依据。如该书第七章“恐惧本身”中提及的1925年的吉特洛诉纽约州案,是这方面的典型判例。由此,只要言论的性质有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倾向,政府就可将其压制于胚胎之中,而不必等言论带来实际的暴力威胁才绳之于法。以后,霍姆斯的“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终于占了上风,其含义是看某种言论在当时所处的环境及其性质。同一章所述1937年最高法院审理赫恩顿诉劳里案,即系依据该原则判决。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五十年代初转而采用“平衡”原则判决有关言论自由的讼案,以丹尼斯诉合众国案为代表。由罗伯勃大法官提出的原则认为,法院需将言论自由的个人和社会价值与限制言论自由所追求的社会利益加以权衡,然后决定选择何者应为社会所接受。但该原则也受到不少质疑,如法官在“平衡”个人与国家的争端时,权衡的因素究竟是什么?社会条件的价值往往由主观推测认定,缺乏精细的测定方法,又该如何权衡?近二三十年来,美国的法官、法学家们各持己见,对最高法院判定能否享受言论自由保护的意见未能归纳出公认的标准,但大都倾向于托马斯·埃曼尔逊的“行动”原则,其含义是应该严格区别言论与行动,在言论范畴内,自由不受约束;政府加于个人的限制应针对行动而非言论,除非言论已进入行动阶段,否则政府应舍弃干预之权。不过,由于言论和行动都属于人类的行为,常常难以严格区分。如有人发问:鼓吹暴力颠覆政府的言论,究竟该属于言论还是行动?也有人辩称:如不含有怂恿因素的应视为言论,如能催促立即、特定的暴力行为则应视为行动。意见莫衷一是,实际判断亦难。但无论如何,正是这四个原则,大致区分出最高法院基于宪法修正案审理案件观念变化的不同阶段,也构成了言论自由与法理解释不断博弈的几幅重要历史图景。 从上述原则可见,随着各个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尽管存在或多或少的法律限制,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在向外延伸。若问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就在这种长期不懈的博弈之中,在法理观念持续的进步之中。与过往的美国言论自由与法律演进史著述相比,刘易斯的这部专著可能因为主旨所在,对前两个原则着墨甚多,却极少涉及后两个原则,也造成后半部的内容有些纷乱,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文章来自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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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北京看点:宪政大辩论和狗屎烤蛋糕

北京 — 北京理论界最近掀起了一场关于宪政的大辩论。一些知识分子称这场辩论围绕的是一个伪问题,是学术精力的浪费和理论界的耻辱。中央级新闻媒体分别发出观点对立的文章,让观察家感到不解。北京外媒对习近平和李克强到底向继续改革开放还是朝恢复文革极左路线的方向前进表示关注。 北京看点:宪政大辩论和狗屎烤蛋糕 北京最近的新两报一刊连续发表文章,挑起了一场宪政大争论。 这“两报一刊”分别是: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文稿》。辩论的双方是北京公知,一边是毛左“倒宪派”。双方主要围绕宪政姓资论,宇宙终极真理论,另外还有衍生出来的五不搞和七不讲等理论。 在北京纵观这几周的辩论,但见乱箭横飞,各种观点层出不穷,充斥着荒谬和矛盾,让外人不知所云。正是”剪不断,理还乱,是荒谬”。无怪这场辩论被大陆著名学者萧澣定义为“伪问题”,相当于激辩“狗屎能否烤出蛋糕”。 *狗屎能不能烤出蛋糕* 大陆知名学者萧瀚说:“为一些诸如“社会主义宪政”之类伪问题争论不仅是学术精力的浪费,更是学界耻辱。它唯一能说明的只是学界多么软骨…缺钙。宪政学者本该讨论宪政的具体技术问题,结果却争论诸如一党制下能不能实现宪政——这相当于讨论用狗屎能不能烤出蛋糕…居然还讨论得那么严肃。“ *骑虎难下* 很难说,这场中国理论界关于宪政的辩论没有得到中共高层的首肯或默许,然而,这场关于宪政的辩论似乎正在向引火烧身和骑虎难下的方向发展。 倒宪派以人民大学教授杨晓青为旗手和先锋。5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晓青在党媒《红旗文稿》上发表《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一文,声称“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 一天后的5月22日,人民日报社下属的《环球时报》刊登名为《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该文指出,这两年宪政概念突然走进舆论场,是中国主流政治发展之外的一个枝杈,它是从西方的话语体系出发,用新说法提出中国接受西方政治制度的老要求。 中央军委机关报《解放军报》同日也发表了该报总编辑孙临平《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的文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升到信仰。孙临平指出,“共产党人要始终同心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笃信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在党的引领下,我们靠中国精神战胜过千难万险,今天,也一定能靠中国精神成功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最终实现中国梦”。 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也对所谓的“倒宪派”进行了回击。一家知名改革派刊物《财新.新世纪》最近顶风刊登了怀念历史学者任东来逝世的文章,对倒宪派进行了尖锐的抨击。文章援引任东来教授从历史的角度谈宪政的话称,中国人讲宪法已经将近一百年,却看不透宪法的本质在于限制政府,约束官员,保护公民。任东来教授认为,历史上有的国家有宪法而无宪政,有的国家无宪法而有宪政,有的国家有宪法也有宪政。美国是一个有宪法也有宪政的国家。美国的经验表明,宪法的意义在于能够转化为宪政。施行宪政的目的,不在于宪法的条文有多么完美,而取决于根据宪法制定的制度,文化和公民。 对极左派学者提出不能否定前三十年的论点进行的最精彩的回击是北京公共知识分子姚监复。姚监复提出,如果不能否定前三十年,那么习仲勋反党集团能不能否定?是错误就要否定,是冤案就要平凡。 “如果说不能否定过去,这三十年也要肯定,现在三十年肯定就出现矛盾了。那样的话,中苏两党争论 要不要肯定?九评要不要肯定?批判习仲勋反党集团要不要肯定?如果都肯定的话,那就是自己把现代修正主义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 姚监复一句话就把极左派学者打哑了火,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两报一刊的任何一位学者、编辑、记者,或评论、社论、社评或专栏文章敢回击姚监复的挑战,声称要坚持当年中央对习仲勋反党集团的决定。盖因习仲勋是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父亲,而习近平本人也曾受到父亲冤案的牵连。 *红二代中的极左派* 北京独立记者,专栏作家高瑜说,两个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搞六十年一贯制,这是中共红二代中最极左的一批人提出来的。可惜的是,红二代中,有改革派思想的红二代对习近平的影响未能奏效。 “炎黄春秋今年2月27号开了一个会,是在两会后。陆定一的儿子讲‘能参加炎黄春秋会议的还是一些有自由民主意识的人’,但是这种人非常少,包括胡(耀邦)家的两兄弟。他们提出宪政、改革,必须和宪法相结合。但是现在的中国有宪法没宪政,并非从宪法的理念执行宪政,(宪法)往往流于形式,包括言论自由等问题,落实不了,没有改观,和胡温维稳时代是一样的。有一句话这么说‘近平同志困难非常大,关系到红二代执政最后十年了’。有人看到了这种危机,并认为环境危机很重要,包括十年后,我国污染总量还要增加一倍。现在就已经雾霾了,再增加一倍会怎样? ” 很多中国问题专家都观察到中国有个有趣的现象,中国政府在现实世界因掌控了军队和宣传机器而表现出绝对的威权,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则成了弱势群体。公知与网民也敏锐地觉察到体制内学者维护“宪政姓资论”的理论苍白无力和自相矛盾,群雄并起,向极左思潮发动了互联网上最猛烈的围攻。 原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接受BBC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天的中国如果要建设宪政,最大的障碍是意识形态障碍。他说:“如果不去除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样一种学说,这样一整套的政治哲学,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在中国建设宪政。像中国现在的这样一种权贵资本主义,很典型是急迫需要宪政的,中共永远执政的意愿是不能宪政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学者的话还可以体现处中国文人的温良恭俭让,网民则直白得多了。 新浪微博的@fen1234说:“在21世纪的今天,连宪法、宪政都敢否定的人,那绝不是一般的邪恶!当年的姚文元也不敢这样痞!下一步,就该论证“公平、正义”是资本主义了!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宁要人治不要法治;宁要枷锁不要自由;宁要暴政不要宪政;宁要特权不要公平;宁要腐败不要公开;宁要呆若木鸡不要思想自由“。 *无良媒体造反* 知名学者张千帆在接受荷兰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宪政属资论”系官方御用文人和无良媒体在策划“造反”,挑战民间正在形成的宪政民主共识。这场大辩论说明,中国当前的最大危险是缺乏体制共识,宪政改革的希望不在官方在民间。 值得玩味的是,同样是官媒,地位仅次于《人民日报》的官媒《光明日报》竟然谭刊登文章,公开与代表主流媒体的两报一刊唱反调。 **光明日报唱反调* 《光明日报》最近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许崇德的文章《宪法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文章引用了毛泽东1940年发表的《论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对宪政的定义:“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许崇德这一招的确是十分厉害,连中共的开山鼻祖毛泽东都说过宪政,今天的毛左还敢再说不吗? 许崇德教授还点出了“倒宪派”的死穴,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误导舆论,蒙骗领导,意图在今天重启反右运动。许崇德说,目前的反宪政思潮是一股极左思潮。他们以极其革命的面目出现,打着反西化的旗帜,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先悄然歼灭宪政这个提法,架空宪法,否定宪法的运用和实施,使宪法边缘化。 *误导舆论,欺蒙领导* 许崇德教授指出,极左思潮的推动者否定宪政的提法没有一点站得住脚的根据,这种故意撇开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法,片面地把宪政定义为资本主义,然后编造出宪政提法会招致西化的神话,其目的在于“误导舆论,欺蒙领导”,其意欲挥舞大棒重启反右派运动的做派很不合时宜。 北京观察家注意到,从中共并没有完全封堵互联网上对宪政的讨论可以看出,习近平和李克强并没有完全站在反宪政派的一边。每逢中共面临改革的关键时刻,都会出现意识形态的大辩论,如 “黑猫白猫论”,“摸着石头过河论”, “真理标准”论等等。对今天中共党内的思想理论界来说,没有共识已经成了共识,统一思想和统一认识和全国一盘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大势所趋* 最近,伦敦《金融时报》因为封面刊登习近平穿皇帝龙袍的PS照片而被禁, 无独有偶,中国民众中,也出现了比不能否定前后三十年更为激进的黑色幽默。有网民说,不但不应该否定前三十年,也不能否定中国的前五千年。他们要求中国恢复帝制,从而让平民百姓在一个开明的好皇帝统治下,享受太平盛世的生活。 纵看历史,正是:“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阳光之下,别无新事。”滚滚大江东去,见证了多少王朝的兴替,然而民众对生命的尊严,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有权追求幸福等普世价值的期盼,并没有改变。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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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炳啸:新改革时代呼唤宪政社会主义

  这次研讨会可谓是群贤毕至,而我无论从学识还是资历上都很浅。非常感谢给我这样一个重要的大会发言机会。我的观点是,未来三十年是以社会政治领域改革为重点的新改革时代,而宪政社会主义正是这一新改革时代的必然选择。围绕这一观点,我讲四点:   第一,宪政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合法性基础,公民社会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的社会基础。脱离宪政,党的事业就有脱轨的危险。拒斥公民社会,只会使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发成长的公民社会日益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疏离,并根本悖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人的自由解放的学说,其基本逻辑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到现实的公民,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本身,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的时候,人的自由解放才能完成。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终将消亡,而充满活力的社会则是永恒的。从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从权利政治到公益政治,从阶级专政到普遍平等、普遍民主、普遍正义、普遍幸福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权力不断回归社会成为社会权力的过程,就是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过程。现实的人所内蕴的“公人”与“私人”的二重性对立以及社会之中所包含的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使得在“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了恒久的课题。在现实的“私人社会”的基础上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公民德性与共同善,发展公共理性、公共精神,有赖于国家的宪政建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对“国家的自由”进行限制。马克思指出:“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在这里,所谓的“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也就是指实现宪政的程度。在国家还没有被放逐到陈列馆之前,社会主义政权只能是实行人民民主的宪政社会主义政权。我们实行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我们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就是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包括民主立宪、宪法实施以及宪法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社会的力量驾驭和控制国家系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会权力的总代表,而党要始终立足社会,回归社会,依靠社会,引领社会,走在社会的最前列,切实加强公民社会建设,自觉反映社会进步的要求,代表社会的最大公意,而不是使自己国家机器官僚化,日益脱离公民大众。党领导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社会的赋权。   在这次会前,江平先生重申“宪政是压倒一切的利益考虑”以及“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的基本观点,高放先生强调没有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许崇德先生闻之会议消息,特地把旧作《宪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作了重要修改寄给我,提出“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西北大学“经济学家摇篮”之父——何炼成先生,昨日下午还专门给我打电话,他由于无法上下楼而不能参会,但让我转告与会学人,在辛亥革命一百年之际,我们要认真总结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与教训。蒋介石落实三民主义不力,才丢掉了大陆。国民党最终践行了三民主义的承诺,把台湾引上了宪政自由主义道路,才实现了政党现代化,甚至最终战胜了民进党,掌握了执政权。我们共产党也必须践行建国前关于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宪政民主承诺,勇于排除阻力,果敢抉择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江老、高老、许老、何老的恳切言辞,代表着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共同心声。只有走宪政社会主义新改革道路,我党才能从根本合法性上巩固执政地位,确立宪治秩序,实现党的长期执政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无论是宪政建设,还是公民社会建设,我们都必须确立正确的规制策略。佩迪特 曾提出两种规制策略。“以出轨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把所有人都假定为社会稳定的麻烦制造者,处处设防,草木皆兵,甚至一些人为了片面维稳不择手段,丧失了共产党人的伦理底线,致使官民日趋对立,互不信任,社会溃败,彼此都苦不堪言。“以服从者为中心”,就会假定绝大多数公民都是宪政制度的服从者,其规制策略首先建立在这类人的积极倾向上,相信他们具有政治理性,能够理性负责地运用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利,尊重和依赖现有的宪政秩序实现社会的平稳转型。实际上,只有采取“以服从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才能有效实现争取绝大多数公民支持和认同的政治目标,从而最大限度地削弱极左或极右极端势力的社会动员基础,增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团结。   第三,要正确认识治乱之本,早日打通“中国模式”的任督两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焕发出勃勃生机。   长治久安是福,而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是治之本。有了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公民才能赢得越来越多的尊严与幸福。而要实现长治久安,只能走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社会动荡是祸,而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是乱之本。如果不能找到解决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问题的根本之策,高成本维稳只能把一时一地的怨气转移和蓄积到更脆弱的时空点上,社会动荡的噩梦迟早都会降临。而要避免社会动荡,只能走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第四,做人要有一种精神,治学要有一种信念。“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而献策”,是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历史使命。位卑未敢忘忧国。虽然我们无往不在局限性之中,但我们会以谦卑审慎的科学态度,义无反顾,风雨兼行。也希望能得到更多师友的理解和指正,为我们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赐稿。   谢谢大家!   附录: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是国内第一本以学派命名的学术辑刊,每半年一辑。第一辑已于2011年6月经由西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治国家建设”学术研讨会上免费赠送。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   (江平题写书名)   第一辑  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编委会主任:江  平  高  放   副主任:李  磊   编  委(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   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   华炳啸(西北大学)   李  磊(北京)   何炼成(西北大学)   周树智(西北大学)   周瑞金(中国社科院)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   高  放(中国人民大学)   梁仲明(西北大学)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   储建国(武汉大学)   虞崇胜(武汉大学)   蔡  霞(中共中央党校)   主编:华炳啸   执行编辑:   梁学成(西北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后)   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宪法学博士)   李  洋(西北大学讲师,新闻学博士)   赵守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博士生,讲师)   蔡文成(兰州大学讲师,政治学博士)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辑原则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与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与理论探索的逻辑发展。《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人民民主、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前提下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努力为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的改革奠定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目录   (第一辑)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卷首语:以科学的态度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研究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专论】   论宪政社会主义                                                 江  平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宪政的历程和经验                           高  放   中国极左极右都危险                                             吴敬琏   宪政中国论                                              周叶中 邓联繁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在与危机赛跑                                 王长江   基于顶层设计方法的一项前瞻性研究                               李  磊   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虞崇胜   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胡星斗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王占阳   一党立宪:通往宪政民主的中国道路                               储建国   论建设宪政民主 维护宪政秩序                                    周树智   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进路与顶层设计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对和谐社会的解读                             赵守飞   从人民民主专政到人民民主宪政——宪政社会主义国体论的学说史研究   褚宸舸   基于宪政经济学视域的宪政社会主义发展之逻辑                     梁学成   论公共舆论与宪政社会主义改革                                   李  洋   政党立宪:语境、命题与内容                                     叶海波   社会主义即以公民社会为主义——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理论构建     华炳啸   【宪政人物】   ——追思缅怀蔡定剑教授   旋转不息的陀螺——我眼中的蔡定剑老师                           刘小楠   追思父亲蔡定剑                                                 蔡克蒙   当代知识分子的典范                                             童之伟   为了“睁眼行宪政”的纪念——蔡定剑先生百日祭                    华炳啸   《超越自由主义》纵横谈   对自由主义要全面认识和正确应对                                 高  放   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                                       江  平   只有宪政能发展社会主义                                         周瑞金   公意理念的发掘与重构                                           储建国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周树智   一部执着求索、见解独特的厚重之作                             梁仲明   《超越自由主义》学者点评                                      包心鉴等   华清池论道   “冷酷实证”能取消“规范冲动”吗?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约   一、宗旨   本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治国与人民民主前提下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面向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努力奠定宪政社会主义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与学术繁荣。欢迎国内外学界同仁及各界有识之士赐稿。   二、投稿说明   本刊拒绝一稿多投,除约稿之外,一般只接收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原创稿件,内容可涉及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学、哲学、社会学、新闻学、传播学和文化学等领域。来稿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的稿件体例。字数最好控制在0.5—2.5万字之间(含注释)。作者投稿时需同时提交250-350字的内容摘要、关键词和2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及学术兼职、教育背景、主要研究成果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本编辑部保留对来稿文字按照编辑体例作一定程度删改的权利,不同意修改者请于投稿时注明。   三、评审规则   本论丛实行匿名评审制。所有来稿先经编辑部初审,通过的稿件方可进入正式评审程序。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并设执行编辑若干名。评审工作按双向匿名方式进行,在执行回避原则的前提下,每篇论文至少由本论丛编委会两位学术编委评审。特殊情况下亦可由编辑部聘请编委会以外的学术专家或知名学者评审。来稿必复,评审报告将在两个月内,严格根据论文学术质量回复给作者,审定结果及评审意见分为三类:(1)安排采用;(2)须经修改,方可采用;(3)不宜采用。   稿件最终采用与否,由编辑部根据宗旨、评审报告及学术论题设计情况作最后决定。   四、投稿方式   所有来稿须提交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各一份。电子版本请转存为WORD格式,发送至huabingxiao2021@163.com;纸质版本寄送至以下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华炳啸收,邮编710127   五、其他声明   1、《宪政社会主义论丛》半年一辑,每年春季、秋季出版。   2、作者文责自负,所有在《宪政社会主义论丛》上发表的文章,不代表编辑部观点。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例   一、基本要求   1、按照一般学术规范提供内容摘要(250-350字)和关键词。   2、来稿如果属于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的研究成果,可在文章标题上标“星号”,页脚可注明“基金项目:……(项目号)”;若有作者致谢或者简要说明,可以注明。   3、作者名后上标“星号”, 页脚注明作者简介:例如:   韩秀义(1972-),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二、正文体例   1、文章标题字号:小二宋体加粗,双倍行距;   作者姓名:四号宋体,双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摘要、引语或导语,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1.5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题记右侧对齐,小四楷体,1.5倍行距。   2、全文字号: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小标题字号:四号宋体加粗,小标题最多四级统一为 一、二(一)(二)1、2、(1)(2)   3、正文中直接引文超过200字,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   三、注释体例   1、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序号用①,②,③……上标,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后注与前注相同的注释,后注不用省略格式,即不采用“见前注”、“前引”、“前揭”等字样。   2、非直接引用全文,注释前注明“参见”或“详见”: 如参见夏勇.人权概念起源   3、中文部分规范注释示例。标注顺序:作者.专著题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   (1)著作类:夏勇.人权概念起源.第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2)主编类: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2-6.   (3)译著类:〔美〕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2.   (4)脚注中的文字阐述部分中含有引用的,将引用文献加小括号。如:……(夏勇.人权概念起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   (5) 网上文章:余汝信.1970年宪法修改草案解读.http://chuchenge.fyfz.cn/art/901776.htm.2010年2月18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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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识分子

公共知识分子是《南方人物周刊》第七期特别策划“影响中国 公共知识分子50人”首先推出的一个概念,此后自2005年起“政右经左工作室”每年推举当年度富有影响的“‘政右经左’版公共知识分子 ”。 其共同标准为: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 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 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南方人物周刊50人名单 经济学家:茅于轼、吴敬琏、温铁军、张五常、郎咸平、汪丁丁 法学家、律师:张思之、江平、贺卫方 历史学家:袁伟时、朱学勤、秦晖、吴思、许纪霖、丁东、谢泳 哲学史家:杜维明、徐友渔 政治学家:刘军宁 社会学家:李银河、郑也夫、杨东平 作家、艺术家: 邵燕祥、北岛、李敖、龙应台、王朔、林达夫妇、廖冰兄、陈丹青、崔健、罗大佑、侯孝贤 科学家:邹承鲁 公众人物:华新民、王选、高耀洁、阮仪三、梁从诫、方舟子、袁岳 传媒人:金庸、戴煌、卢跃刚、胡舒立 专栏作家、时评家:林行止、杨锦麟、鄢烈山、薛涌、王怡 另有向六位已故的公共知识分子致敬:殷海光、顾准、王若水、王小波、杨小凯、黄万里 年度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 政右经左版 2005年 艾晓明 北岛 陈丹青 陈永苗 崔健 崔卫平 崔之元 杜维明 范亚峰 甘阳 高行健 贺卫方 胡舒立 季卫东 蒋庆 康晓光 郎咸平 李敖 李昌平 李银河 梁从诫 林毓生 刘军宁 刘小枫 茅于轼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石勇 孙立平 汪晖 汪丁丁 王怡 王力雄 王思睿 王小东 温铁军 吴敬琏 吴思 谢泳 徐贲 徐友渔 许纪霖 许志永 鄢烈山 余英时 张卫星 张祖桦 朱学勤 毕淑敏 陈璧生 陈奎德 陈明 陈映真 程晓农 程映虹 戴晴 杜光 樊百华 樊纲 冯崇义 傅国涌 高全喜 汉心 何怀宏 何清涟 胡平 江平 金观涛 旷新年 李志宁 林行止 刘自立 龙应台 卢跃刚 摩罗 秋风 任剑涛 史铁生 滕彪 王开岭 王朔 吴国光 吴稼祥 萧功秦 萧瀚 笑蜀 熊培云 杨帆 于建嵘 于仲达 余杰 余华 余世存 袁伟时 张五常 赵启强 郑也夫 仲维光 周国平 2006年 柏扬 曹思源 陈鼓应 陈平原 陈彦 陈志武 丛日云 党治国 邓晓芒 邓正来 丁东 丁学良 董桥 范曾 冯骥才 傅正明 高尔泰 高一飞 葛红兵 巩胜利 顾肃 韩德强 何光沪 何家栋 何清涟 贺卫方 胡鞍钢 胡星斗 黄翔 黄钟 江宜桦 康正果 郎咸平 雷颐 黎鸣 李大同 李欧梵 李远哲 廖晓义 林达 林牧 林贤治 刘洪波 刘擎 刘小枫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彭志恒 浦志强 綦彦臣 钱乘旦 钱颖一 秦耕 秦晖 邱立本 任不寐 任东来 沙叶新 沈志华 盛洪 孙立平 唐德刚 陶东风 田奇庄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克勤 王蒙 王绍光 王晓华 王焱 王友琴 王元化 吴冠军 肖雪慧 谢选骏 徐友渔 阎连科 杨东平 杨炼 杨玉圣 杨支柱 姚国华 易大旗 俞可平 俞梅荪 余英时 袁伟时 昝爱宗 章立凡 张千帆 张思之 张星水 章诒和 郑义 郑永年 朱大可 资中筠 左大培 2007年 艾晓明 安希孟 包遵信 残雪 曹长青 查建英 陈晓律 崔卫平 戴煌 单少杰 单世联 党国英 狄马 丁抒 丁一一 多多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华 高耀洁 国亚 哈金 洪朝辉 胡发云 周瑞金 季卫东 姜戎 金恒炜 金耀基 李柏光 李凡 李劼 李零 李泽厚 李志宁 梁燕城 梁治平 林毓生 刘军宁 刘松萝 刘苏里 刘自立 卢雪松 卢周来 罗中立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摩罗 莫少平 牟传珩 潘知常 丘成桐 秋风 邵建 邵燕祥 石元康 宋永毅 孙隆基 王康 王思睿 王学泰 王怡 韦政通 吴稼祥 吴敏 吴思 晓剑 谢韬 谢有顺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许纪霖 许倬云 薛涌 杨继绳 杨奎松 杨显惠 杨锦麟 姚洋 余世存 余习广 袁剑 袁鹰 张博树 张灏 张鸣 张耀杰 章诒和 赵鼎新 仲大军 周冰心 周策纵 周瑞金 朱华祥 朱凌 朱维铮 朱学勤 朱正 2008年 艾未未 柏杨 北岛 曹思源 长平 陈丹青 陈奉孝 陈桂棣 陈家琪 陈奎德 陈小雅 陈彦 陈志武 程益中 程映虹 戴晴 丁学良 杜导正 杜光 冯崇义 甘阳 郭国汀 韩寒 汉心 郝劲松 何清涟 贺卫方 胡杰 胡舒立 胡星斗 贾樟柯 简光洲 郎咸平 李大同 李和平 李欧梵 李炜光 李银河 连岳 廖亦武 林达 林贤治 凌沧洲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莫之许 南方朔 彭志恒 浦志强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丘岳首 邱立本 冉云飞 沙叶新 沈志华 孙立平 唐德刚 滕彪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建勋 王力雄 王元化 巫宁坤 吴冠中 吴国光 吴敬琏 吴祚来 夏志清 萧雪慧 笑蜀 谢泳 徐友渔 许志永 杨国枢 杨恒均 姚监复 易富贤 于浩成 于建嵘 余杰 余光中 余英时 袁伟时 远志明 张博树 张成觉 张思之 张祖桦 章立凡 郑也夫 郑永年 周其仁 朱大可 资中筠 邹恒甫 2009年 艾未未 艾晓明 北村 北明 贝岭 卜大中 柴静 陈子明 程晓农 崔卫平 丁抒 杜维明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名潞 高希均 高瑜 顾肃 郭罗基 哈金 胡平 季卫东 江平 江艺平 蒋彦永 雷颐 李昌平 李凡 李方平 李劼 李劲松 李筱峰 梁文道 林希翎 林毓生 刘道玉 刘军宁 流沙河 刘晓原 龙应台 卢跃刚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孟浪 茉莉 莫少平 裴敏欣 丘成桐 秋风 任剑涛 邵建 孙文广 唐德刚 万延海 汪丁丁 王光泽 王俊秀 王人博 王绍光 王天成 王焱 王怡 吴稼祥 吴青 吴思 夏业良 萧功秦 萧瀚 谢国忠 谢韬 谢选骏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徐唯辛 徐晓 徐友渔 许纪霖 许良英 许小年 许知远 许倬云 杨东平 杨继绳 杨炼 杨鹏 杨支柱 俞可平 余世存 展江 张大军 张鸣 张千帆 周舵 周勍 周瑞金 周泽 朱立熙 朱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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