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程斋:“最后一课”:第一次被“喝茶”
整个“思想教育”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期间党委书记不时的给我和几个国保倒茶并劝我 喝茶 。谈话过程中,说话最少的那个国保应该是在进行记录,内容可能是关于我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还有就是所谓的“思想动态”的要点,我和国保的谈话极有可能被录音了。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7, 2010
整个“思想教育”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期间党委书记不时的给我和几个国保倒茶并劝我 喝茶 。谈话过程中,说话最少的那个国保应该是在进行记录,内容可能是关于我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还有就是所谓的“思想动态”的要点,我和国保的谈话极有可能被录音了。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7, 2010
中国官方媒体发布《2010年上半年中国舆情报告》,山西问题疫苗为最受媒体关注的事件。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道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7, 2010
反腐倡廉领域舆情案例研究表明网民对热点反腐事件和案件舆情发展的贡献率高达60%,而从网民使用的 …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7 月 6, 2010
随着媒体界和网络界对于这种言论管制不满和抵抗日益增加,同时呢,这种社会媒体出现的渠道和传播方式在网络时代越来越广,特别是微博客,使得本来绝对秘密的宣传指令,今天也越来越在网民中广为人知。 让我来选几条在六月份网路上披露的“真理部指令”,看看它们都是哪些内容。当然有的是政治性的,比如说达赖访日一事,禁止报道转载;或者说不报道、不跟进国内罢工事件;还有说各网要清理针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有害内容,这里它说的有害内容主要指的是打油诗、顺口溜等等在中宣部看来,对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有所损害的内容。 但是这一类的禁令也常常包括社会新闻,比如不报道高考手机舞弊;又比如养生类新闻不报道,如报道须用卫生部指定的专家采访。那还有更荒唐的,包括不得以“世界杯”报道的名义,嘲笑中国足球。 从这些指令上来看,其实越是不让正式媒体报道或者突出的内容,基本上就越是网络热议或者热传的内容。对于网民们来说,他们有自己的来源渠道、有自己的小道消息;有的能翻墙、有的善传播;有自己的恶搞与饭否、也有自己的幽默和音乐。而相行之下,那些传统媒体和各大网站在中宣部的更严格控制之下,既不能报,那么首页上往往是充满了那个粉饰之词、或者是陈辞滥调所谓主旋律。 相比之下,那些传统媒体和各大网站又不让报,充满了粉饰之词和陈辞滥调的所谓主旋律,在网络时代究竟是给网民们看的、还是给管制者自己看的呢?在网络时代越来越象是后者了。 来源: http://www.rfa.org/mandarin/pinglun/zl-07012010154656.html Wikipedia词条“肖强”: http://en.wikipedia.org/wiki/Xiao_Qiang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4, 2010
我一直很犹豫自己该不该写这么篇东西,因为大小我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博客,会有那么一丝丝的影响,这么篇东西可能会得罪不少人,也有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但昨儿的一个电话,让我下定了这个决心。 电话的那一头是一个在国际知名agency里做事的朋友。这家伙哀叹自己很辛苦,总觉得事儿做不完,每天要熬到很晚,第二天又得拼命,不晓得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其实这是在agency里干活的人普遍的情况。沪上有一个机构出版一份业内读物,名字就叫《第三种人》。这个刊名据说来自于这么个笑话:半夜三更在马路上叫出租的:嫖客、妓女、广告人。故而称为“第三种人”。 这个笑话在我看来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半夜三更跑马路上,还得叫车,看来收入一般般,买不起车——所以是又累又没什么物质收入的那种。 前一阵子,有一个蛮知名的国际公关公司,其中有个职员在blog上大骂东家,并涉及到公司里的几个高管之间的暧昧。有人在网上问我,这是不是实情啊?我说我不知道,但agency里的暧昧,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道理其实很简单,压力实在太大。而实话说一句,agency做事其实没什么底线,唯一的底线就是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时间长了,这种暧昧的事儿,见怪不怪。 在agency里干活的人,大多都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感觉。就是随便一个什么事儿,自己没有办法控制节奏。这和agency的商业逻辑有关系。说到底,agency这个所谓的乙方就是甲方广告主和丙方媒体之间的一块夹板。甲方有钱,丙方有资源,这个乙方有什么?啥都没有。啥都没有的人还想分一杯羹,那也就只好出卖苦力外加受夹板气了。 有时候,乙方可以欺负欺负丙方,因为毕竟手里有甲方的预算。但这种情况也不是常常发生的。因为甲方出了钱,通常会需要在比较有影响力的丙方上做marketing,有影响力的丙方其实不多,故而我过去说,参观一些office就知道了,顶级媒体的office远远比那些顶级agency来得“铺张浪费”。听说过顶级媒体自己盖楼的,没怎么听说过顶级agency自己盖楼的。 agency真正核心的东西在于两样:其一是创意,其二是对市场的了解。但在今天这个时代,这两样东西越来越不成其为核心竞争力了。 先说创意。我这里所说的创意,不仅仅包括表现形式的创意(也就是文案图片视频设计之类),还有故事的创意,以及活动本身的创意。但创意这个东西,和灵感有关系,也和“陌生感”有关系,见多了那就不叫创意了。但商业逻辑的根本一条就是复杂事情简单化,简单事情重复做。无法复制的东西很难支撑一个长远的买卖。创意恰恰和复制是对立的。于是创意人员是很苦的,他们被甲方逼着一年365天都在贡献创意,其中90%估计还要被枪毙。长此以往,灵感自然枯竭。对于一家agency来说,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不断地更换创意人员,而这种解决办法,是以牺牲大量的创意人员为代价的。 相对来说,甲方的mkt人员也需要创意,但他们毕竟只为自己企业服务,也不见得到了每天都要做创意的份上。说实话,一年有那么2-3个campaign出彩就很可以交待了。但agency的创意人员,一年2-3个?不够养活自己的,谈何养活整个agency? 再说对市场的了解。对市场的了解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对甲方的目标消费者市场的了解,一个是对媒体的了解。前者可以指导如何做一个campaign获取消费者的欢心,后者可以指导这个campaign该在哪个平台上展开。 很多agency其实是在找专门的市调公司在做消费者洞察,还有一些就纯粹属于自己关起门来想当然。产业不断地细分和分工后,甲方已经清楚地知道:1、如果是关起门来自己琢磨,甲方自身琢磨得可以比乙方好,毕竟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玩意儿的一些市场数据;2、如果是找市调,干吗不自己找呢? 而关于媒体的了解,事实上现在很多媒体已经不再满足于通过agency来获得客户,特别是一些有想法有欲望的媒体。他们会主动出击直接去找甲方(比如召开一个讨论如何搞营销的峰会什么的)。在阐述自己媒体的特征时,他们比agency做得好,agency最后就变成一个类似裁判的工具,毕竟他们还算是第三方,可能对媒体的判断客观些。但随着越来越多媒体的毛遂自荐,甲方也在学习,他们变得越来越会对媒体做出自己的判断,而agency的这个裁判的买卖,也变得越来越难做了。 互动媒体的兴起,使得甲方和消费者有了更多对话的渠道。但这种对话,agency很难出力,因为对话对话,是附带需要决断一些事的。agency是第三方,它在对话这件事上最多只能完成两个辅助性目标:其一是收集言论,就是所谓的舆情观察,这事儿甲方雇两个比较熟悉互联网使用技巧的实习生就可以干了。其二就是制造言论,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集结五毛大军。这种事儿听上去不入流,但所谓的国际知名公关公司也在做,只不过他们是在再发包做了而已。 agency的地位在上述的情况就变得越来越尴尬了:本来就很容易被白拿的创意还行将枯竭、消费者洞察这门生意被市调公司抢去(如果甲方还愿意出钱做的话)、媒体在直接接触广告主而跳过他们。agency还剩下什么呢?项目管理?客户(媒体)关系维护?召集五毛做所谓的口碑营销? 不过,话要说回来,这个行当很锻炼人。在这个行当里历练,可以养成一些很好的工作习惯,比如耐压,比如处理微妙的人际关系(agency里的人际关系非常搞),比如建立一些专业行当的人脉(和媒体,和甲方的)以便将来跳槽,优秀的agency人才都有一个本事,那就是把那些其实不受自己控制的事儿最终变成了让自己主导。这是一个很有用的职场技巧,为了获得这个技巧,熬那么几年,还是值得的。 但说到底,agency做为一个产业,我个人的以为,基本上比传统媒体的没落,还要没落了。 Copyleft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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