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律师王宇被更换罪名 不准律师会见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国维权女律师王宇被关押一事八月七号星期五有了新的发展。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收到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拒绝她会见王宇。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王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所以他们根据中国《刑诉法》第37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不准许律师会见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的王宇。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致电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女士,李律师表示,她与另一位代理律师前天去天津市公安局时,得到的答复是王宇涉嫌寻衅滋事,才两天的工夫就变成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分明是找借口不让律师会见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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