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

古代土地制度对当代的启示

先秦时期土地属于国有。当时曾实行井田制度。井田制度在商代已经出现,到西周时期得到全面推广。因土地被划用 “ 井 ” 字形,故名。根据不同的记载,各国的井田规划并不完全一致。   一般是以百亩(约合今 31.2 亩)作为一个耕作单位,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十井为一成,十成为一同。也有以一田为一夫,十夫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计算的。在标准的井田中间,有排灌水渠系统,称作遂、沟、洫、浍、川,与之相应的道路系统称作径、畛、涂、道、路。纵横在井田上的道路称作阡陌。在相当数量的井田周围, “ 启土作庸 ” ,形成封疆。井田在法律上属于王属所有。周王按爵位高低赐封给诸侯及卿大夫相当差数的土地,其中就是一定数量的井田。受封者对于井田只有使用权而无私有权。土地不能转让或买卖, “ 田里不鬻 ” 。井田的经营方式,是奴隶的集体劳动。 井田制是一种非私有性的土地制度,土地不能自由买卖。   对于井田制的性质和经营方式,学术界目前尚无定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周代奴隶制国家的土地制度,土地归国家所有,名义上属于周王。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和臣下,世代相袭。   前面说过,井田的划分,大约一块为 100 亩   ( 约合今 31 亩多 ) ,是奴隶耕种的一个土地单位,由于生产技术水平很低,也为了便于监督奴隶劳动,井田上实行奴隶集体耕耘。另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封建国有土地制度。贵族地主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给一家一户的农奴去耕种,收获归农奴所有;另一部分土质较好的土地归贵族地主自己,驱使农奴为他们代耕。这是一种榨取劳役地租的封建剥削形态。第三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从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而来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公社成员原来集体耕作的大块 “ 公田 ” ,已经变成周王、诸侯、贵族的私田;而农民耕种的小块 “ 私田 ” ,原来是公社划分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分给公社成员耕种的,农民向贵族们交纳十分之一的贡物,这些土地也同样变成贵族们的私田。 通过上面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井田制实际上就是王田制,正所谓 “ 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 ” 。然而在西周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真正要让这样大的国土内一切土地皆为周天子所有,从制度上来说既不能强制普遍实行,也不可能有效监督。所以土地的王有即使是事实,也只能是一种口号而已。钱穆先生则直接称这种土地制度是封建贵族的土地制度。虽然钱穆先生将西周定义为封建社会的观点在学界会存在争论,但至少他的论点说明了一点,西周的土地事实上是属于分封的贵族所有的。所谓公田的 “ 公 ” ,也是指这些贵族家庭。 井田制下八户农民在自己的私田上耕种收获,又必须首先有义务在公田上集体劳动,为贵族提供粮食。《汉书 · 食货志》中提到西周的土地制度: “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 这也是说井田制下八家共养公田。授予的土地分上、中、下(不易可不休耕,一易一年休耕一次,再易三年休耕两次),按照土地肥瘠而定等级。如《周礼 · 地官 · 大司徒》记载: “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 另外,《周礼 · 地官 · 遂人》载: “ 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 ” 也就是说用草地(莱)多授,以补足调剂中下地,而所授百亩之数不变。 西周的土地制度之所以会被成为 “ 王田制 ” ,可能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虽然土地为各级贵族占有,并且让不自由的劳动人民耕种,但土地却不得私有,不得买卖。也就是说,好像贵族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并没有所有权。条块分割的井田本身就是比较小的,而贵族由于把田地看作其私有物,所以往往会很勤勉地教督,设立农稷的官员,颁布历时,教农民稼穑之事。而农民如果失去了这些指导和扶助,也会无法很好耕种;如果叛逃,则在茫茫的自然环境中很难生存。因此,井田制能够维持下去。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井田制的一些问题就逐渐凸显出来。首先,井田之下土地条块分割,无法形成大规模的农田,这样实际上就严重限制了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其次,井田制下农民对公田往往没有激励耕种,而只是关注与自己私田的收成。贵族一方面发现自己公田上的收成不容乐观,一方面想扩大土地又不可能,井田制越来越束缚了贵族的生活。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自然就是改变井田制。到了春秋战国,随着政治上分封制的逐步瓦解,井田制也逐步崩溃了。 废井田而开阡陌封疆,于是土地化为一片,就是所谓李悝的 “ 尽地力 ” 之教。政治上由分封转变为郡县制,自然分割的井田可以化为一片大田地了。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的不利影响日趋严重——这些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首先是人口的增长。《左传 · 襄公十年》记载有郑国由于地狭民稠,井田的界限被逐渐毁坏,而 “ 田无封洫 ” 。其次是耕器的进步。铁耕和牛耕都已经出现,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井田制的废除;而井田转变为大块的农田,也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应该说,开阡陌封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新时期的开始。井田制废除的最后一个原因就是基于上述的第二个原因。为了克服农民对公田耕作的不力,各国都逐步废公田,而对私田按亩征税。各国的赋税制度改革有:鲁宣公十五年(前 594 年) “ 初税亩 ” ,昭公四年(前 538 年) “ 郑作丘赋 ” ,鲁成公元年(前 590 年) “ 作丘甲 ” ,哀公十二年(前 483 年)鲁又 “ 用田赋 ” ,秦简公七年(前 408 年)秦国 “ 初租禾 ” ,秦孝公十四年(前 348 年)秦 “ 初为赋 ” 。按亩征税,就可以只认田而不认人,于是就产生了另一个后果,就是田地可以自由买卖。而田地的所有权,也就自然逐渐成为耕者所自有,从而兼并也就随之而起了。 于是,历史也就进入了秦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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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二公”害死人

作者: 信力建  |  评论(2)  | 标签: 时事观点 历史上把1958年-1960年称为“大跃进”年代。这三年“大跃进”引起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大饥荒,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死人最多的时期。 究竟死了多少人?我们看看59年至62年全国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1959年全国17个省级地区,有522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95.8万人。1960年,全国28个省级地区,有1155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272万人。1961年,全国各省市有1737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211.7万人。1962年,全国各省市有751.8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107.8万人。而1959年至1962年的人口增长数据如下:1959年人口增长率为负2.4%;1960年为负4.7%;1961年为负5.2%;1962年为负3.8%。全国有12个县在1959年至1962年间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人口超过100万人以上。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贵州省、安徽省、青海省等7省,在1959年至1962年,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人口,使人口下降了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二点五。总计死亡人数为3755.8万人。其中1959年少统计12个省级地区,按当年的省级地区死人的平均数是30.7万人算,当年总计应为890.4万人;1960年为1196.3万人。这样算下来,大跃进直接导致死亡的准确数字应该是4165.5万人。 这么多人的非正常死亡,原因何在?官方把三年大饥荒叫做 “三年自然灾害”或“三年困难时期”——很显然,这是把责任推给了老天。然而历史事实却不不支持这一谎言:专家研究了这三年的水文地质及气象资料,得出的结论是:这三年中国的自然条件属于中等偏上,基本上属于风调雨顺,大规模严重的洪水、干旱、飓风、海啸、地震、霜、冻、雹、蝗灾等自然灾害没有大规模发生,将责任推给老天,老天将大叫冤枉。近来,又有人将原因归于“极左路线”,说是路线出了问题,所以带来这样的灾难。这种说法较之将责任完全推给天何言哉的老天自然有所进步,但还是有泛政治的嫌疑——以为所谓“路线”正确了就万事大吉。事实上,“大跃进”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人口死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土地所有制的改变。 当年,我党以“耕者有其田”为号召,获得了广大农民支持,赢得了战争胜利。当局通过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和分配土地、复查总结等手段阶段。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加上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全国大约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大约7亿亩土地和其它一些生产资料。然而土改后不到5年,全国农村公社化化就使其彻底终结,中国耕地的国有化成为唯一的道路。这一土地国有化的举措,直接导致这样一场惨绝人寰的灾难。 首先,土地国有化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导致粮食产量大减。人民公社追求的是所谓“一大二公”,盲目扩大和提高公有制。“大”,就是规模大,把原来一二百户的高级社合并成四五千户以至一两万户的人民公社。全国平均每个公社由二十八个半合作社合并而成,一般是一乡一社。所谓“公”,就是扩大和提高公有制。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实行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把原来几十个以至上百个贫富不同、条件各异的生产合作社并在一起。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这种形式名为扩大和提高公有制成分,实际是贫富拉平,让穷社(合并后叫大队或小队)共富社的产。同时,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被收归社有。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等。这实际上是对农民的无偿剥夺,给农业生产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种做法,混淆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界限,犯了平均主义的错误,导致“共产风”泛滥,引起农民的严重不满。农民生产积极性迅速下降。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年全国共减产粮食611.5亿公斤,其中1959年受灾最严重,约损失粮食378亿公斤,1958年生猪头数下降了58%,大牲畜减少六百多万头,总头数降到1952年的水平。到了1959年则呈现全面下降,农产品大幅度减产,全国农业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136%,从而宣告了人民公社早期制度的失败,同时也埋下人口大量死亡的伏笔。 其次,这种土地国有化的延伸使得农民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被国家无偿占有,一旦饥荒来临,农民毫无抵抗能力。当时农民被国家征调的物资,除了土地外,举凡劳力、耕牛、房屋、家俱、家禽、家畜、现金、粮食、柴草、木料、砖瓦、芦席、毛竹、稻箩、车辆、鱼、藕、棉被、棺材等统统被公社化。仅以人们赖以安身的房屋为例,有人调查了人民公社一个大队当时农民被国有化的程度:1960年12月全大队共平调的房屋471间,属县调的167间,公社调的64间,大队调的37间,社员自拆的20间。另外大队、生产队占用社员房屋167间。拆掉的房屋大部分用于大办钢铁。大队调的一般都作为粮食仓库、加工厂、供销部、养猪场。1959年2月,郑州会议提出纠正共产风后,到60年3月又平调土地119.9亩。其中公安局农场占用52.8亩;无为中学占用31.5亩;无为师范占用21亩。占用的土地既未折价付款,条子都未曾打过。有农民三间房屋被大队占作仓库,一家人无处安身,悲哀的说:“鸟有窝,蛇有洞,我们连个住处都没有。”可以说农民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被一个家连柴草、棉被、鱼、藕都被“共”掉了,一旦饥荒来临,农民们还有活路吗?有人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其实真正的万恶之源是凭权力硬性消灭私有制! 事实上,如果“大跃进”时农民们仍然是土改后那样单家独户地搞生产,粮食掌握在农民的手中,他们便不会有谎报浮夸的兴趣,也不会轻易地向粮食收购机构低头。就是拼老命,他们也决不会让人夺走他们维持生命的口粮、种子和饲料,“大跃进”中大量饿坏饿死农民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如果农业合作化以后掌握粮食的权力仍然在农民自己手中(如列宁的合作化计划所设想的那样),干部真的只是他们的公仆,只有农民大会才能决定粮食的处置和去留,那么,农民也同样决不会卖掉他们的口粮、种子和饲料。他们甚至会比单家独户时更坚强有力。 根本的问题是,在当时那样的人民公社中农民被剥夺了一切,掌握粮食的权力全都集中在公社干部的手中。甚至连让每个农民吃多少斤粮食,都由公社一级的干部决定。而公社干部既可能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谎报浮夸,在受到上级的威逼利诱时也就会卖掉农民们的口粮、种子等等。这些公社干部本来就是由上级委派才当了干部的。前苏联和南斯拉夫都攻击我们的人民公社是实行农奴制。我至今也不知道当时中央是怎样反驳他们的。也许是无言以对。人民公社化以后,农民实际上被束缚在土地上还失去了迁徙的自由。他们想进城要饭,是要被公安部门当作“盲流”而押回原籍的。农民的无权状态正是他们会大量饿坏饿死的深层原因。这是七千人大会总结不出来,甚至连想都不能想的问题。但实际的情况就是如此简单而残酷。我们的这种剥夺农民的“合作化”是从斯大林那里搬来的,也跟斯大林的“集体农庄化”一样,有民粹主义的性质,也同样是违背列宁的合作化计划的精神的。 更让人叹息的是:当粮食大幅减产、库存急剧下降、数亿农民即将进入饥馑状态的1959年时,中国的粮食出口非但未减,反而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出口耗尽了粮食储备,结果很快就连京、津、沪等大城市的粮食供应也几乎脱销,而农村数亿嗷嗷待食的饥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实际上若按当时的人均口粮计算,只要不出口粮食,就不会发生严重的饥馑,几千万农民也不至于饿死。但政府一心想着造原子弹、导弹扬威世界,因此急需大量黄金外汇进口相关的设备材料。当年,国际红十字会曾想向中国提供食品援助,被我国政府拒绝。美国也讨论过无偿提供粮食给我国,却因发现我国大量出口粮食而作罢。直到1960年春,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大饥馑笼罩中国。万户萧疏、饿殍遍野的景象已无法掩饰时,中央政府不得不承认了大规模饿死人的事实,并于1960年下半年开始采取救灾措施。直到1961才开始大量进口粮食,主要从北美采购小麦。由此可见,帝国主义的“封锁”,并未阻碍我国大量进粮救灾。但一切均为时已晚,数千万农民已化为冤魂。为了给政府和中央领导人集体性的、几乎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开脱,宣传机构编出了自然灾害的假话,以便把人祸解释成天灾。“三年自然灾害”也就成为了新中国建国以来一个最大的谎言。 古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大跃进这场因为随意更改生产关系而导致的大灾难虽然已经过去五十年了,可导致这场悲剧的因素现在也还存在,对此,我们必须警惕。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2 个评论 信力建的最新更新: 蔡慎坤:中国为何要常常敲打日本? / 2011-04-07 07:46 / 评论数( 0 ) 信孚电讯(4.6)——我们需要怎样的年轻人 / 2011-04-06 12:46 / 评论数( 3 ) 螳螂拳弟子郎咸平的经济学之路 / 2011-04-06 07:50 / 评论数( 3 ) 信孚电讯(4.2)最大的腐败:权力腐败 / 2011-04-02 12:43 / 评论数( 2 ) 信孚要闻(4.1)有多少许三多在公开潜伏 / 2011-04-02 12:40 / 评论数(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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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大师贺卫方 作者:信力建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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