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

傅国涌:大变局中的小辫子

来源:南方都市报        “百年前寧靜的一個夜/槍炮聲敲碎了寧靜夜”———《龍的傳人》唱的不是辛亥革命,但此時此刻,用它來提括彼時彼刻,卻是再合適不過。百年前的武昌,以及之前、之後的中國,到底發生了什麽?百年來眾說紛紜,當局者不清,旁觀者更不明。但歷史不容許不清不明,同時正因為它的不清不明,更需要每一個研究者穿越百年迷霧,廓清、袪魅、還原。百年彈指,殷鑒不遠,讓我們聽聽,歷史會告訴我們些什麽……大勢所趨:自發剪辮漸成風潮因為派出了留學生、駐外使節,國際之間的交往越來越頻繁。在這種接觸當中,辮子就成了一個累贅,甚至是一個恥辱,負面影響很多。男人留這麽長的辮子,不僅極不衛生,也給體育和軍事訓練帶來很大麻煩。這都跟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發生沖突,所以辮子不能不剪。        南都:傅老師,你的新書《《百年辛亥:親歷者的私人記錄》》上冊中有一篇《剪辮》長文,其實辮子是清朝入關時為國人規定的結辮式發型,自此開始了剃發、留辮運動,以及中國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發型史。清政府下臺之際,辮子早已成為外國人的笑柄,而剪辮子風潮也風雲湧起。民國後,留辮這種官定的強制習俗在隨後的十余年時間裏才被徹底改變。請你談談,留辮與去辮之間,發生了什麽事情?當時剪辮風潮最初是如何盛起?        傅國湧:我用九個方面來談剪辮子。第一是《辮子、辮子》,講外國人對辮子的嘲弄。第二是《假辮子,真辮子》,在中國當時的環境下,即使剪了辮子,有很多人需要縫一個假辮子,回家才把假辮子拿下來。第三是講《辮子與腦袋》,有的時候沒有辮子是要被殺頭的,。第四講《剪辮令》,南方各地新獨立的政府下了剪辮令,北方清政府其實也下了剪辮令。第五是講《剪辮與革命》,當武昌起義以後,有些地方把剪辮當作革命的一個標誌。第六個就是南方獨立的一些新政府為了推行剪辮開始強迫剪辮,農村也不例外。第七是《外國人看剪辮子》,尤其是英國人比較文明,他看到強迫剪辮,很有看法,認為這是人權問題,因為本人不願意,非要剪掉,他們都在那裏哭天搶地。第八是講剪辮與兵變的問題,為了剪辮,有的地方就起了兵變,包括廣西,像北京後來發生的兵變也很可能與剪辮有關,其他地方也有。第九部分是講《剪還是不剪》,是指上流社會的官員,在面臨社會變動的時候,辮子是剪還是留。有些人還是繼續留,有些人半推半就,最後剪了,有些人是毅然地剪了,有些人早剪,有些人晚剪,剪或不剪,這就是官員對變動時代的政治選擇,是他們的一種態度和立場。        其實,當時南北雙方在兩件事情上有著最大的共識,一是剪辮,二是改歷,把農歷改成陽歷。這兩件事情都是在清朝垮臺前完成的。剪辮並不是在中華民國創立以後,由革命黨人創立的民國政府所推動,不是革命黨人為了革命需要而推動,南北雙方具有相當的共識。況且,清末許多王公大臣就提出了,他們也願意剪辮子,因為經過兩三百年以後,人們意識到辮子太累贅,太落伍,如果要跟世界交往,就顯示出了劣勢,比如,1872年容閎帶往美國留學的幼童都拖著辮子,不能剪辮是朝廷的嚴令之一,美國小孩常常跟在他們後面喊“中國女孩子”,甚至侮辱為“豬尾巴”。一些幼童就把辮子盤在頭頂用帽子使勁壓住,生怕美國人看見。只有極個別幼童違反規定剪掉了,因為留辮子不衛生,參加體育活動不方便。但政府出於種種考慮一直拖著,沒有頒布措施。        南都:滿族人對頭發很註意,辮子象征著什麽呢?        傅國湧:從1644年算起,漢人一共留了267年的辮子。滿洲人入關時就要求漢人學他們的樣子,他們是馬上的少數民族,打獵的,一直是這樣下來的,辮子帶有他們少數民族的生活習俗,遊獵民族留這個辮子有他的作用。漢人沒有留辮子傳統,但清朝強迫留辮,留辮表示忠於滿族,若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就要殺頭,所以這樣才確立下來,後來是因為滿人統治幾百年,留辮子變成了一個常態,不留辮子反而成了異端,這其實意味著漢族對滿族統治的一種承認,一種屈服或者說臣服。        南都:現存史料中,有記載最早剪辮子的人及其年代嗎?        傅國湧:沒有。現在知道得比較早的是,19世紀70年代到美國留學的幼童,有幾個比較早就剪了辮子。到了20世紀以後就開始比較普遍了,1902年以後大規模留學日本的許多青年剪掉了辮子。        南都:在革命前夕,剪辮潮流如何?        傅國湧:從1902年開始,到1905年以後科舉廢了,剪辮子的人慢慢多起來,1911年辛亥前就有很多人剪掉辮子。        進入二十世紀,剪辮子的呼聲逐漸高漲。1903年1月15日《大公報》搞了“剪辮易服說”的征文比賽,討論能不能剪辮子。有很多人發表文章,提出可以剪,因為這就像改革一樣的,就像從冷兵器到兵器,以前用弓箭,現在用槍。        1902年後,剪辮在兩個人群裏面流行了,一個是學生,一個是新軍裏的士兵。慈禧出殯時,英國《泰晤士報》的記者拍下當時的照片,騎在馬上的新軍士兵,腦後光禿禿,看不到後面的辮子,裏面有幾種可能性。第一是沒有真正剪光,剪了三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還有一點小辮子盤到頭上,由於他們的帽子很淺,如果是很粗大的辮子盤到頭上是看得出的,會把帽子頂起來的。這些實證,可以看到辮子在當時的情況。        留學生中很少留辮子,因為他要穿西裝,留辮子不太合適。當然也有部分留日學生不敢剪,拖著又怕笑話,也是盤到頭頂,帶上學生制帽,被魯迅稱為“富士山”。不僅在留學生,新式學堂的學生也出現剪辮的風氣。有一些學生在學堂裏面剪了辮子。1903年,國內的報紙《大公報》報道,江南新學國民以及留學生多剪去辮子。1905年,蔡元培在上海中國公學讀書時,學生基本都剪去辮子,胡適回憶錄就提到在上海公學時,他見到一些激烈的同學強迫有辮子的同學剪去。所以剪辮子這件事情在當時的中國,特別是在這些年輕人當中,或者國外留學的人裏面已經很普遍了。整個朝廷裏面,也有大部分人主張剪辮子。為民國初年遍及全國的剪辮高潮做了鋪墊。        南都:當時清朝有哪些大臣提出要剪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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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 《广场》:五十四年前的 “社会主义民主”梦-

2011年09月14日 14:14:57        《往事并不如烟》大陆版删去了一处半世纪后仍令人心动的细节,1963年初春的一个晚上,罗隆基到章伯钧家,兴奋地告诉他:“我俩上了大英百科全书啦!”大致内容是:“章伯钧、罗隆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下,要求实行民主政治。”(章诒和《最后的贵族》,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366-367页)就是这一简单的条目让一辈子从事政治活动、历经风霜的章伯钧激动得彻夜难眠。当1957年的春夏之交,从位居庙堂的民主党派领袖如章、罗,到年轻的北大学生,几乎没有人想要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他们只是天真地、更是真诚地希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能实行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因此成为那个时代昙花一现的关键词。     北大学生、《广场》创办人之一沈泽宜在《北大,五一九》中回忆,1957年6月上旬,毛泽东起草的《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已公开发表,这些学生还没有意识到鱼已入网、危机在即,他和张元勋、陈奉孝等人不止一次前往北京市委,要求根据宪法确认民办刊物《广场》的合法身份,当然毫无结果。当他们辛苦凑集了2000元左右经费将原稿送进北京第一印刷厂,厂方竟没收了全部稿件和印刷费,绝不允许这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流出去。铅印无望,他们改名为《北大民主墙选辑》(他们还是习惯称为《广场》),并删除了几篇敏感文字,通宵达旦刻蜡纸、油印了五百份, 6月22日下午在未名湖畔公开出售,片刻就被抢购一空。北大党委在广播里一遍遍地通知,要买到《广场》的同学上交销毁。多数人在压力之下上交,并在北大食堂前公开焚毁,少数保存下来的《广场》历经一次次运动、浩劫也在历史的暗夜中消失了。林希翎生前在法国有幸保存着世上仅存的几份《广场》油印本之一,感谢朱毅,通过他的努力,今天我们可以读到当年的《广场》,看到北大学生在1957年的思考,在读这份文献的时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梦。     《广场》大体是将北大民主墙上张贴的比较有分量、有影响的诗歌和文章收集在一起。在沈泽宜、张元勋这些校园诗人的激情之外,有不少学生提出了清楚而有见地的政治见解。曹国臣的《治标还是治本?怎样根除官僚主义?》一文尖锐提出:     年轻人,难道你没有幸福生活的幻想?难道你不应该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自我历史的创造者?(像社会主义应有的那样)。……     难道人的尊严与基本自由可以随意被侵犯?     难道我们的这些要求与社会主义,与我国政治发展相矛盾的吗?     怎样保证这些合理要求实现呢?怎样保障社会主义的正义与公平,个人与集体的最好结合?     他的答案是从根本上消息官僚主义,并具体提出四条要求:     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要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今天一个政治口号提出!     二、让人们有更多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民主化的前程。应该允许人民办报,自由结社,发行小册子传单,(只要不反对社会主义)让民主党派有相当独立的报纸,停止党一家办报(或控制报纸、国内新闻)的现象……     三、改进现行选举制度,由党组织少数人议定的,固定候选人名额的选举法是相当形式主义的。……     四、养成民主生活的习惯。……     他表示要在毛泽东和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奋斗,但他向北大同学发出呼吁:“民主从来不是谁恩赐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是关系你、我今天和明天生活幸福的斗争”。     物理学学生岑超南的《论“铲草除根”》文分析了“社会主义民主遭到压制的原因”,概括为点,一是法制问题,“发扬民主首先要健全法制,人民的人身不可随意侵犯。”二是领导与群众关系问题,领导与群众不少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而是绝对服从的关系,无原则的扩大保密更消除看人民监督的可能性。三是言论自由问题,“在人民内部实质上并不存在言论自由”,“对领导不满,便是反党”的错误舆论下,真正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江文的两篇文章分别触及严密的“人事档案制度”和距离当时不远、令人心悸的肃反运动。物理系学生王书瑶《从斯大林的错误中应得到的教训》则毫不掩饰地直指:“6亿人民的生活绝不应该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党员占1.6%,而决定国家大事的人又占1.6%中的极少数),任何时代,权力的高度集中,不论是集于个人,还是自称为一贯光荣正确伟大的集团,都是极大的危险,而当人民群众被麻痹被愚昧,就更加百倍地危险!因为如果这个集团犯有严重错误或变质,就没有任何力量足以克服!”一个21岁的青年学子有这样的洞见,并有勇气说出来,这些文字毫无疑问要进入言论史。     由王国乡执笔、以“《广场》编辑部”名义发表的《北大民主运动纪事》分析说,自5月19日以来,十几天的实际生活证明,年轻人对民主自由的渴望是多么迫切,“群众想要得到自由民主,全靠自己积极争取,‘恩赐’的民主是不存在的。”他的结论是:“这次民主运动,主要的是一次群众在拥护社会主义的前提下,自下而上地争取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运动,是青年人挣脱一切束缚,争取思想解放的启蒙运动,是东方文艺复兴的序幕。”其实,“社会主义”就是最大的束缚,他们没有能挣脱,在他们当时并不是掩饰,并不是未来回避打击而采取的话语策略,与今天有些人主张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上同一回事。陈爱文《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直言,他们追求的民主,“不上硬搬苏联的形式,更不是贩卖西欧的形式,而是在今天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土壤中土生土长的民主制度,我们要把它巩固下来,并逐步地推广到全国范围中去”。他并且表示拥护毛泽东的指示“一切离开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     1957年的百花齐放也算不上启蒙运动,更谈不上文艺复兴,但是,他们主张“社会主义民主”在那个年代无疑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尽管他们还没有超越那个时代所给予的限制。他们身上洒满了青春的气息,他们许多人的心灵是纯净的,他们的呐喊不是空谷回音。许多言论即使今天读来依然能引起我们的共鸣。     张元勋起草的发刊词、王国乡的《有头脑的人!不要那样想》等文没有收入油印本中,是当时《广场》编委会的权衡。王国乡在文中呼喊“我们要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争取民主,保障人权和精神人格的独立”,喊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精神万岁”的口号。他说:     有头脑的人,我们当前的任务正是要为改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斗争。首先就是争取政治的人民民主自由。人民没有权利什么事也办不好,社会主义也会瓦解或出现“斯大林”。     我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手段,而且也是目的,它是共产主义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如果只是方法,那么建成社会主义后,就不再要民主了。——这多荒谬!     王国乡指出:“社会主义的灵魂是平等民主自由,没有这社会主义就会枯萎,要保卫社会主义就必须给人民权力,让我们在精神上,正如在经济上一样得到平等自由。”相隔三十几年,我读到戈尔巴乔夫1990年10月26日对西班牙《国家报》记者的谈话:“社会主义思想既不排除市场经济,也不排除议会民主以及人的自由和权利。”然而他话音未落,一年后,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被人民毫不留情地抛弃了,20世纪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践证明这个理想的破产,这是1957年的中国青年还无法感知的,现实的环境也不容许,更残酷的现实尚未展开。戈尔巴乔夫的想法没有错,问题在于,这些所谓推行社会主义的国家长期以来排除议会民主,人的自由和权利被蔑视,这样的社会主义注定要成为翻过去的那一页,没有例外。                     上一篇: 晚清民国老课本的新生命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76)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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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 晚清民国老课本的新生命

2011年09月12日 10:41:07    晚清民国老课本的新生命 ——祝贺老六推出《共和国教科书》       【傅国涌按:大约去年冬天,有记者就晚清民国老课本的问题采访过我,当时,老六做的影印本教科书还没有出来,现在第一套“共和国教科书”终于来了,期待“新学制教科书”和“最新教科书”也能早日问世。这些老课本成套重印,对今天僵化的中国基础教育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可以肯定的是百年后仍值得我们期待的这些教科书,经受住了岁月的考验。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东西是不会过去的。老课本中有新生命,追寻失去的传统,这些老课本如今也成了我们的传统。】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即将出版的三套老课本?     傅国涌:有一个做出版的朋友(《读库》主编张立宪)有意影印出版一些晚清民国时老课本,与我说起,我就推荐了商务印书馆的三套,一套是晚清的,中国有新教育以来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教科书,叫《最新国文教科书》;第二套是《共和国教科书》,民国初年出的;第三套是《新学制国语教科书》,是1922年以后的。这三套教科书的特点是没有污染。它们没有受到其它外部东西的污染,是纯粹的国文教科书。(现在已出版的是《共和国教科书》之国文和新修身。)但这并不是说民国的教科书只有这三套是好的,做事情要一步一步来,这三套做完后,他还希望以后把商务其他的版本以及中华书局、开明书店、世界书局的教科书也影印出来。       记者:清末民初教科书的出版情况大致是如何的?     傅国涌: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世界书局这四个出版社,当年基本上瓜分了整个教科书市场。因为政府在很长一个时期没有垄断教科书,不光是没有垄断,大部分时候都没有插足教科书。民国在大陆存在38年,30多年间,政府是不管教科书的,没有介入教科书这个领域。最多是教育部有一个课程大纲,然后由民间的出版社自己组织人来编辑、发行。经过市场的筛选,这四大出版社胜出,各自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从他们四个出版社的比例来看,商务印书馆始终是老大哥,因为它在很长一个时期都占有60%的份额。     到了40年代,国民党政府才在重庆由官办的中正书局介入教科书的编辑和印刷。但也还是和民营合作,没有垄断。     从晚清到民国将近半个世纪,1903年到1949年,这是中国新教育的起点,也是最好的时期。新教育从开始萌芽,就很快成长起来,成熟起来。大约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就到了比较成熟的一个阶段。     将近半个世纪,中国教科书出版就是由几个民营企业决定的。民营出版机构当然对教科书都会非常重视,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使用了十多年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印刷版次超过2560次,我猜测它们每次的印数可能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大,一千册两千册也有,所以版次就非常多。       记者:您在一次演讲中提到小学教科书为一个民族提供了文明的底线。     傅国涌:我的原话是:“小学教科书固然不能为一个民族提供文明的高度,但是它能够为一个民族提供文明的底线。”这是小学教科书原本应该承担的一个使命。小学教科书远比中学和大学教科书更加重要。在没有普及义务教育之前,小学生的人数就要远远大于中学生和大学生的人数。现在的小学教育是义务的,是全民教育,所有的人,无论男女,生下来都要接受同样的教育,因而小学教育覆盖的面是最广的。因为面广,所以它是培养人、建构人的基本价值的最重要阶段。所以我说它要提供一个民族文明的底线。       记者:民国的教科书大都有着怎样的特点?     傅国涌:这些教科书它首先是围绕着“人性”,而不是围绕着“党性”、朝廷、某个军阀的权力,它的目标是养成人、建造人,它始终围绕人性来编,这是一个根本特点。因而它特别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把这些因素都放在这些粗浅的教科书中得到了体现。     实际上这是一个启蒙阶段,启蒙的立足点是从人、从个体出发的,它不是从国家出发的。它重视人,重视的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一个个具体的个人。它立足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也就是每一个会读这个教科书的小学生。从你的感受出发,从你跟天地万物的感知出发,推及到你跟家庭的关系、你跟学校的关系、你跟朋友的关系,你跟老师的关系,然后再延伸到你跟社会的关系,你跟国家的关系,它这样一层一层推开,让你来认识你和你眼前的世界。由浅入深、一步一步,让人成为一个人,而不是成为一个工具、成为一个能手,或者成为一个国家优秀的什么分子,都不是,它就让你成为一个健康的人、一个精神健全的人。     曾经有一个老课本的版本被嘲笑为“猫猫狗狗”,它都是从小动物,什么猫、狗、鸡啊。都是从你身边的事物出发的。今天的人可能反而不能理解这些课文,因为你家里可能就没有养狗、养鸡了。在那个时代可能家家户户都有狗,它就从你最熟悉的事物入手,通过非常生动的一种方式来表达。从最初的认一两个字,到后来认一两个句子,再到后面是好几个句子,最后面是成文。总体说,它要让你建立对自然的、人生的、社会的、国家的、世界的认识。     《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高小第一册第15、16课是《铁达尼邮船历险记》。高小就是小学高年级,民国元年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离现在有99年了。这篇课文比较长,所以分成了两课。那时“泰塔尼克号”事件刚刚发生,它用半文不白的语言来记叙这件事,写得特别棒,把事件写得特别清楚。我们可以感受一下它用文言所写的这篇课文,其中对人性、对爱、对人的种种关系都从课文中体现了出来。因为“铁达尼”号很感人,它里面有人与人之间的爱和人性的那种美。课文讲发生海难后人们的表现,讲遇险的时候船长怎么样、船员怎么样、乘客的表现怎么样,说船上没有任何的喧哗,男子一律退后,妇女儿童可优先登救生艇。整个过程非常有秩序,在面临生命危险时没有人争上救生艇,也没有人口出怨言。乐队继续奏曲,跟平常一样,歌词的内容是“上帝乎,吾将近汝”,大家都要死了,要接近上帝了,唱的是赞美诗,歌乐声与船一起沉没。整个过程,船员没有一个人不坚守岗位的,秩序井然,旅客都在舍身救人,妇女也都情绪稳定,没有人在那里哭泣,偶尔有依恋丈夫不愿独自逃生的,船员也随她去。上面还有一张船撞上冰山的插图,画上的船很大。     这样的课文在那个时代的教科书里到处都能找到,它没有任何的意识形态的东西,也没有将任何我们今天课文中政治化的、超过人性以外的东西放进来,完全就是从人出发的,我觉得这是那个时代教材的主要特点。       记者:但是后来还是有意识形态的东西进来?     傅国涌:后来有了一些变化,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以后,国民党三民主义强化以后,它的意识形态开始进入,比如说要求小学阶段,课文里要有多少篇关于孙中山的文章。但是这些写孙中山的文章,都还比较朴素,不太离谱,没有把它写得太伟大光荣正确,因为一般都写的是孙中山少年时代的故事,故事里没有写他是天纵英才,生下来就有多么先知,都从他品质比较好的角度写,尽量从比较有趣的小故事来讲。     但是当时整个教科书体系,从低年级开始,还是写些小动物,花鸟鱼虫、风云雷电的这些东西,它也不是科普,就是让孩子认识这个世界,认识真实的世界。首先从认识周围的事物开始,然后认识家庭,认识社会。到了高小阶段,有介绍华盛顿、孟德斯鸠、卢梭的文章,也有介绍中国古代文化,比如苏东坡、诸葛亮、《桃花源记》之类文章,古今中外都有,也是一个平衡。但是它围绕着一个轴心,就是我刚才说的人性,它完全是从个人出发的,它完全是一个个人的视角,而不是一个超个人的视角。不是一个抽象的国家或社会的视角,而我们现在课本的视角就是国家,一上来就告诉你国家是至高无上的,个人是微不足道的,几乎等于零。现在我们第一课一般就是和国家相关的东西。       记者:民国教科书有没有传递那时活跃的民主思潮?     傅国涌:有啊!这是它的一个主要使命。在《共和国教科书》这个时代,《公民教科书》还没有单独列出来,它那时叫《新修身》,主要以品德教育为主,还不是公民教育。1922年,新学制确立下来以后,《公民教科书》替代了新修身,国文我们改名为国语,这个时候国语承担的公民教育的使命落到了《公民教科书》那里去,但在共和国教科书时代,这个版本用了十年以上,还承担着一个公民教育的使命,所以它会讲很多政治体制、共和的常识。比如说国体啊、政体啊、中华民国是怎么成立的,要怎么样尊重人类啊,还有专门解释什么叫共和政体的课文,每一册都有很多这一类的文章,讲什么是议会、什么是公民权利,这些内容它一直都有。这也是它的一个使命。     我给大家说一下这本教材的的编辑大意,编辑大意就相当于编辑方针,讲为什么要编这个小学教科书。第一条是“注重自由平等之精神,守法合群之德义,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编这个教材的目的不是说要让你成为一个语文的高手,不是要让你考试考一百分,它是为了让你要养成自由平等的精神,守法合群的意识,养成共和国民的人格。它是从人格陶冶的角度来出发的。第二条是“表彰中华固有之国粹,以启发国民之爱国心”,那就是要把古文放进来,要让你知道中国古代灿烂的文化,第三条也不是和知识有关的,它叫“矫正旧有之弊俗,以增进国民之智德”。第四条讲的可能我们今天的人会特别惊讶,第四条是让小学生了解一切国体、政体及一切法政常识,并普及参与政治之能力。     这是编小学课本的前四条目的,后面的还有一大堆,这些目的几乎都是这方面的,没有一条符合我们今天的要求。比如第八条,通过小孩子的国民教育,培养他国民生活上的技能,以养成独立自营之能力。他都是在讲能力、见识,爱这个国家,参政的能力,养成人格,都是这些东西,就是说编教科书的用意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跟现在相比,出发点不一样。我们现在是要培养服从的,守纪律的,听话的,考试考得好的学生,很讲究知识点,这个知识点要懂哪些,哪个知识点又要懂哪些,今天更追求一些琐碎的,看得见的东西,更看重实用性、政治性、国家性,而不是精神层面的东西,现在更强调性。所以塑造健全、独立个体的目标在我们教育里是没有的,它不考虑个体干嘛。       记者:那时没有课文造假吧?     傅国涌:那个时代的教科书都是接受了千锤百炼,在竞争中生存下来的,稍有疏漏就被对手搞垮了,因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今天我们虽然有苏教版人教版北师大版,什么什么版,但是总体上还是没有竞争的,因为它还是垄断的,也就是那么几家嘛。那个时候是任何出版社都可以编教科书,都可以来参与竞争,在那样一种竞争环境之中,如果你有什么辫子、把柄、漏洞,早就被竞争对手揪出来,直接致于死地了。那时候的教材,每个学校都具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想用谁的教材都是自愿的,没有人可以来强迫,没有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强迫哪个学校用什么教材。       记者:这些民国教材对于我们今天的教材编撰,有着怎样的启示?     傅国涌:晚清到民国学校、教师自主选择教材的权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现在大家都关心教材这个问题,说明我们的教材确实是问题很严重。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回过头看过去的教材做到了哪一个水准,无非也是要寻找资源,虽然这些是往后看,是旧的,但是它对我们今天来说仍然是一个新的资源,因为往后看和往外看都是在寻找资源,资源无非两种,一种是外来的资源,一种是我们本土已有的资源,以往的资源我们往前追溯,61年前那些资源今天来看就是崭新的资源,也许我们已经不能照搬那样的资源,但是它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新的思路,成为可以依赖的传统。现在要影印出来的这三套老课本,最主要也是给关心今天中国教育变革的人,对于中国的教育未来抱有期待的人,提供一些资源,也是提供一个参照系吧。     上一篇: 傅国涌:大变局中的小辫子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6)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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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 | “七君子案”:徘徊在政治与法律之间

  (宋石男 刊于《看历史》5月号,见刊标题为“七君子案:救国之罪”,有删节。本期看历史以90P篇幅做封面专题《起诉民国:影响民国的司法大案》,借他人杯酒浇己之块垒,值得一读!) 1936年11月22日深夜,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邹韬奋等七人因组织救国会,批评国民党政府,鼓吹抗日救亡而被捕,翌年6月两次开庭,7月底获释。史称“救国会七君子案”。 七十五年后重看此案,对事件涉及的人物、党派、社会等,或能有些许较具新意的解读。我们同时也希望,滥用司法迫害异见人士的旧时代,不再重来。   【七君子案前夕的蒋介石】   1932 年一·二八事变爆发后,蒋介石就陷入抗日有心、欲战乏力的状态。他深知中日军事实力强弱悬殊,何况当时中国只是名义上统一,西南、西北、两广等地均处于事实上的割据状态。蒋从一开始就认为只能采取持久战策略,必须“以时间为基础,与敌相持,在久而不在一时”,“越能持久,越是有利”。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攘内安外”的政策。“安内”的内涵,不止是剿共,还包括削弱乃至征服地方割据势力。他利用追击红军取得对西南、西北的控制权,精心设计布置抗战大后方,随后挫败两广事变,迫白崇禧李宗仁下野,取得对两广控制权。心腹大患中共虽仍在陕北活动,但只剩万余人军队,蒋介石自信可令张学良东北军将之彻底消灭。 “安内”告一段落, 1936 年 7 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将攘外御侮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蒋介石提出“最后的牺牲”和“最低限度容忍”,国民党正面抗战已在弦上。稍后,蒋介石更力排众议,严令阎锡山晋军等部发动绥远抗战,一举拿下百灵庙,取得局部胜利。 蒋介石个人的政治思想,是复杂的混合体。他受孙中山国家本位主义影响极深,“国家至上”占据了他政治思想的核心地位。这种国家至上的观念,既有西方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关于国家是体现个人自由和理性的唯一整体形式、元首即代表这一整体的内容,又有中国传统“大一统”国家观念的内容,以致巴林·摩尔说蒋的思想是“既有儒家的成分又带点西方思想的稀奇古怪的混合物”。 由国家本位主义出发,蒋介石对国民的个人自由没有足够尊重。他认为“五权宪法所提倡的自由,不是个人自由,而是整个国家的大自由”,甚至认为“欧美革命要争自由,中国革命要重团结”,“中国之所以贫弱,就是中国人太自由的毛病生出来的”。 蒋介石也知道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不过显然站在后者一边,他说:“传统的自由,是就个人孤立的观念,即消极的意义来说明。传统的自由,只是避免干涉的意思;三民主义的自由,却是积极的服务人群,而发展自我的意思”。在他眼中,如果个人自由的发挥,哪怕是为抗日爱国名义而发挥,如果可能危及或破坏国家的大自由,也是不可原谅的。他眼中的国家大自由,则是在他及国民党强有力的统领下,对外抗日,对内统一才能获得的自由。他显然无法容忍任何一个社会团体来挑战政府主导抗战的话语权,更不能容忍其打乱“攘外安内”的整体布局。 持国家至上、积极自由观念的蒋介石,在 1931 年 5 月 5 日直接授意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特别约法》,进入所谓“训政时期”。约法将立法权授予了蒋介石,他得以颁布大量专制主义特别法规,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维护治安紧急办法》、《惩治盗贼暂行办法》、《防止异党活动办法》等。借由这些立法,国家的大手可以轻易深入个人自由的领域中,蹂躏结社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   【七君子案前夕的中国共产党】   作为蒋介石一生最大对手的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1935 年 10 月中央红军结束万里长征,抵达陕北,只剩下几个编制不满的团,加上陕北苏区的红 25 、 26 军,也不过万人之数。要确保生存,仅靠军事手段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必须有绝路逢生的政治谋略才行。 恰在此时,共产国际指示中共实行统一战线新政策,过去敌我阶级分明的关门主义,现在变成了灵活的结盟政策。中共成功周旋于西北乃至全国各地实力派中间,与西北最大地方势力张学良的东北军秘密结盟,赢得宝贵的休养生息机会。同时,中共于 1935 年 10 月 1 日在《救国报》发表著名的《八一宣言》,呼吁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停止内战,组建统一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建立抗日反蒋的统一战线。这一宣言赢得国内民主派人士的普遍同情与共鸣。同年 12 月的瓦窑堡会议,中共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放宽“人民”的范围,将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资本家等纳入,同时停止没收区内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允许有产阶级参与苏区政权管理,不再以阶级出身来限制党和红军的发展工作。 统战策略制定后,中共也落实了两个主要统战对象,一是日常活动范围常有碰触的张学良的东北军和杨虎城的 17 路军,一是以救国会为代表的民主知识分子。前者在军事上可提供最低为互不侵犯的合作(突发的西安事变更是给中共送的大礼,让其喜出望外),后者在舆论上可为中共在全国范围内博取同情和支持。值得强调的是,中共的统战策略,始终将抗日与反蒋捆绑在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民主知识分子迅速接受了中共的统一战线政治主张,救国会还与秘密到上海的中共党员冯雪峰等建立了联系。 1936 年 7 月沈钧儒等 4 人联名发表的《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正是在中共代表团成员潘汉年的鼓动和授意下完成。此文发表后,毛泽东专门致信作者,表示中共中央同意救国会的宣言、纲领与要求,愿意签名加入,与各党各派诚意合作、共同奋斗。   【救国会七君子等人的活动】   1936 年 6 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救国会)在上海成立,其骨干以 1935 年 12 月成立的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为主。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史良、沙千里、王造时等 14 人为常务委员,邹韬奋、宋庆龄、马相伯、何香凝等 40 余人为执行委员。救国会的宗旨是和任务是“团结全国救国力量”,“制定共同抗敌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敌政权”。在上海、南京、西安、香港乃至纽约、巴黎等地设有组织,并自办多种报刊鼓吹停止内战、抗日救亡。 成立翌日,救国会沈钧儒、章乃器等将纲领文件面交上海市长吴铁城,希望得到承认,但吴铁城认为他们有政治野心,要求立即解散救国会,并威胁说,“你们要做民族英雄吗?那就让你们尝尝民族英雄的滋味”。一个月后,沈钧儒等 5 代表又赴南京,要求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议决停止内战,立即对日作战,并请在全会上发言,被国民党拒绝。几日后,蒋介石邀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三人吃饭,双方在共产党问题上分歧最大,沈钧儒更明确拒绝救国会接受国民党领导,称该会“代表全国人民意志”,“谁抗日就团结谁”。谈判三日,未能达成共识,沈钧儒等返回上海。同年 11 月,救国会发电报给国民政府,再次要求其抗日,仍未获回复。 救国会与国民政府的接洽不能说愉快,与其他政治军事势力的联系则相对顺畅。救国会与中共的关系亲密无间、心心相印,前已述及,不再赘言。救国会还积极与各地方实力派联系。 1936 年 11 月,救国会就“绥远事变”致电张学良、傅作义、宋哲元、韩复渠,要求出兵援绥,坚决抗日。与张学良的电报中说:“望公本立即抗日之主张,火速坚决要求中央立即停止南京外交谈判,发动全国抗日战争,并电约各军事领袖,一面对中央为一致之督促,一面对绥远实行出兵援助”。同月沈钧儒等 3 人还以个人名义致电李宗仁,称其为“国家柱石”,应“请求政府停止剿共,出兵援绥”,同时“援助日厂罢工工人”。 文化教育界也因救国会的《为团结御侮告全国同胞》而沸腾。北平顾颉刚、钱玄同等 60 余人呼应救国会,发表督促国民政府抗日的八项要求,上海教育界实业界褚辅成、穆藕初、黄炎培等 215 人也联合通电响应。 群众运动方面, 1936 年 9 月,救国会组织 2000 余人走上街头,进行援绥募捐,并派送抗日宣传品。 1936 年 10 月鲁迅逝世,救国会主持发起 3 天群众性悼念活动, 22 日包括学生、工人、店员、教授等在内的 6 、 7 千人集体为鲁迅送葬,一路高唱《义勇军进行曲》和《打回老家去》等歌曲,高呼抗日口号,将鲁迅葬礼变成当年上海最大的一次抗日救亡示威活动。 与中共关系密切、积极策动地方实力派、联合文化教育界、自办报刊杂志鼓吹、发动群众运动,这一再挑战国民党的忍耐限度,但国民政府还有起码的耻感与底线,尽管蒋介石出面的拉拢谈判未果,仍迟迟未对救国会下手。 参与工人运动成为压垮救国会的最后一根稻草。 1936 年 11 月上旬,上海日商纱厂工人数万人进行反日大罢工,救国会发表声援宣言,并组织罢工后援委员会,积极支持罢工。 11 月 18 日,日本总领事若杉派员找到上海市政府秘书长俞鸿钧,提出四项要求,第一项就是逮捕罢工幕后推手救国会的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等五人。俞鸿钧表示无确凿证据不好逮捕,日方以动军队威胁。 22 日晚至 23 日凌晨,国民党上海当局终于向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邹韬奋等七人下手。第一次拘捕因证据不足,公安局又无拘票,只能将七人交保释放。 23 日深夜再次以涉嫌共党分子将沈钧儒等 4 人拘捕,章乃器、李公朴、史良随后自动投案。   【口袋罪《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七君子被羁押至翌年 4 月 3 日,始为江苏高等法院正式起诉,指控其涉嫌触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主义”。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是民国时期臭名昭著的一部法案,主要用于迫害异见人士。它的前身是 1927 年武汉国民政府颁布的《反革命罪条例》, 1930 年 8 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 105 次常会上,胡汉民、王宠惠提出《危害党国紧急治罪法原则》草案 7 条,较前条例更加严刑峻法。同年 10 月,草案更名为《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1931 年 1 月 31 日,国民政府公布此法,全文共 11 条,两月后正式施行。 该法被法史研究者称作口袋罪,也就是把不好判的政治犯,都往这个罪名里面装。什么是“危害民国”?很难有明确的法律解释。其将动机而非行为作为定罪标准(法文中多处出现“以危害民国为目的”字样),更是荒谬。因为就危害国家而言,只能根据嫌犯的行为及其后果来决断,不应归之于目的,否则司法极易流于诛心甚至栽赃。至于“与三民主义不相容”,是独裁政府不搞多元化意识形态的法律体现,但很难成立,因为学说是否相容,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1933 年 4 月陈独秀危害民国案开庭(陈被以违反此法第二、第六条起诉),章士钊的当庭辩词就凌厉指出,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并非不相容,并连续引用孙中山本人的话为证:“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许多同志,因为反对共产党,便居然说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同”、“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国民党既是赞成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 章士钊的辩护是有力的,然而该法既然是口袋罪,被以此罪起诉的人自然易入难出,陈独秀先被判 13 年有期徒刑,后迫于舆论,终审改判为 8 年。 现在,七君子也面临口袋罪的指控,他们能平安脱身吗?   【 政治问题法律化 】   因政治问题入狱的七君子一开始就是国民党的“炭圆儿”,若不能以充分理由说服公众,这些人是因触犯刑律而非倡导联合抗战的政治主张而被捕,势必引发民间强烈反弹。因此,与几年前的“陈独秀案”是被动的由政治转向司法解决不同,“七君子案”从一开始,就被强行纳入到法律框架中去解决。也正是在这种政治与法律的两难选择中,当局的作为不免左右为难,漏洞百出。 七君子中,沈钧儒曾任律师,沙千里被捕时为在业律师,对于国民党的非法逮捕、羁押,二人皆有文字撰述,又以沙千里的《七人之狱》最详尽。结合相关学者研究,下面将七君子被逮捕羁押中的法律程序硬伤分两个阶段指出。 第一阶段是七君子在上海被逮捕、羁押和审理时期。 首先是逮捕不合法。国民党对七君子的第一次逮捕连具体罪名都没有,而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 8 条,“人民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此外,依据法律,除现行犯可以当场逮捕外,对于非现行犯执行拘提,必须将拘票出示被告,拘票上应写明拘提理由和应解送的法院。但据沙千里记载,捕房逮捕他时并没有出示拘票,属于非法逮捕。   其次,《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第 6 条第 1 项规定“一切诉讼文件,如传票、拘票、命令及其他诉讼文件等,经依本协定设置之各该法院推事一人签署后发生效力”,而据《刑事诉讼法》,警政机关拘捕非自己管辖内的现行犯,一定要先请有管辖权的法院签发拘票。七君子并非现行犯,部分人又住在租界内,合法的拘捕程序应是持有法院推事签署的拘票,但租界巡捕房在没有拘票的情况下,仅凭上海市公安局请求协助的要求,就随意拘提,这是公然违法。   最后,羁押超期。《训政时期约法》第 8 条第 2 项:“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其执行逮捕或拘禁之机关,至迟应于 24 小时内,移送审判机关审问,本人或他人并得依法请求于 24 小时内提审”。《刑事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但七君子中的六人(史良除外)被移提到公安局的 5 日之内,既不移送审判机关,又不侦查询问。直到 11 月 30 日,也即沈钧儒等人在公安局羁押的第六个 24 小时,才有司法科长来讯问。 第二阶段是七君子被移送至苏州高等法院审理时期。 首先是章乃器、邹韬奋二人的移送法院不合法。章乃器、邹韬奋、史良三人最初是在法租界被捕的,法租界捕房认为三人无犯罪行为不予起诉,依据法租界当局与中国政府所定的协定,捕房不起诉的案件,嫌疑犯不能移送界外。江苏高三分院仍将此案交由检察官去侦查,三人还是被宣告不起诉,后又被上海地方法院以“妨碍秩序”嫌疑提去,几个来回,案件的管辖连法院自己都弄不清楚。最终章乃器、邹韬奋二人由江苏高三分院移提到苏州高等法院,理由是“妨碍秩序”嫌疑,但这个罪名依法应由地方法院管辖,移送苏州高等法院显然是管辖错误。   其次是苏州高等法院看守所羁押七君子的理由不充分。据司法行政部训令训字第一四八三号文件,“刑事案件经讯问后,须被告无一定住址或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或犯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且经认为有羁押之必要者,始得予以羁押……对于羁押中之被告,并须厉行保释责付办法”。上述必须羁押的情况,没一个能套到七君子身上,但他们仍不能免于羁押,也不能适用保释责付办法。羁押期满 2 个月后,又再羁押 2 个月。依据法律,羁押期最长不能超过 4 个月,当局就在羁押期满的最后一天正式起诉。这完全是在耍流氓。可是,一个手握刀柄的独裁政府就算摆明了耍流氓硬吃你,普通书生又能如何?对独裁者而言,法律不是挡箭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针对逮捕羁押的种种程序硬伤,沙千里评论说:“这件案子是政治的,而不是法律的,实在不必牵涉到法律问题去,而当局则必欲深文周纳,迂回曲折地弄到法律上去。然而依法律便无法拘我们,以致一举一动,无一不是违背法律,乃令法律尊严、司法体面、国家法权,扫地无遗”。他还说:“这种种法律问题,虽仅发生在我们的案件中,而其影响所及,却与整个国家的司法有关。也是全中国几千百万案件中一个真实的反映”。   【庭辨要录】   1937 年 4 月 3 日,七君子羁押期将满,在这天的前一晚,法院连夜起草起诉书,以致漏洞百出。《救国时报》后来一篇文章分析,当时法院对于七君子如何处置,迁延不定,徘徊难安。 4 月 1 日蒋介石送孔祥熙赴英到了上海,据说陈立夫陈果夫也到了上海,是否有直接指示不知,但 4 月 2 日晚检察官就和书记官忙碌到三日凌晨,而在三日下午,起诉书公布了。 一审原定在 4 月 29 日,后因太多民众要来旁听而取消,改为 6 月 11 日在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法庭开庭。开审之前,法院曾发出 120 张旁听证,后以“恐妨害治安秩序”为由,临时决定不公开审理,除家属及新闻记者外,禁止旁听。 为七君子辩护的 21 名律师皆一时之选,包括张耀曾、李肇甫、陈志皋、江庸、汪有龄、江一平、刘崇佑、张志让等,当时中国律师界的精华几乎倾巢而出。这些律师既有做过司法总长、国会议员、大理院(最高法院)审判长的,也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还有上海和苏州的律师公会会长。他们未必全认同七君子的政治观点,但仍仗义而来,为七君子慷慨辩护。据沈钧儒 4 月 9 日家书,七人的辩护状只有一个,由律师方面共同商议,推人负责起草,决定后律师共同签字。七人则为律师提供参考文本,就起诉书诸项提供事实和理由,由章乃器、邹韬奋、王造时三人草成,七人讨论决定。 庭辨时检察官先宣读起诉书,罗列了十大罪状: 1 、有意阻挠中央根绝赤祸之国策; 2 、不承认现政府有统治权,并欲于现政府外更行组织一政府; 3 、蔑视现政府,故为有利于共产党之宣传; 4 、提倡人民阵线,有国际背景、政治野心; 5 、抨击宪法; 6 、煽惑工人; 7 、所宣传主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 8 、与第三国际有关系; 9 、勾结军人,酿成西安事变; 10 、令罗青参加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 律师答辩状开门见山,按着对手鼻子就打:“起诉书……以被告等爱国之行为而诬为害国,实属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接着对起诉书十大罪状逐一驳斥: 1 、指控阻挠中央根绝赤祸之国策,引用救国会宣言辞句,但查遍宣言全文,并无此言。检阅上海公安局致法院函,始见其中先载此语,起诉书即承其错误。万不料侦查四月,起诉者竟连救国会文件原文也未细阅。 2 、政权与政府不同,权力之变更,不影响其组织。联合战线成立,政府权力更扩大。救国会也早明言,“这是一个政策之争,不是政权之争”。 3 、救国会始终承认国民党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主角”、“握有中国统治权”,并无蔑视。联合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全国各力量抗日,并非故为有利于共产党的宣传。 4 、救国会倡导的人民阵线是一致对外,与西班牙等对内的人民阵线有本质区别。人民阵线只是联合战线的一种提法,而国民党自己也提联合战线。 5 、国民政府明白就宪法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救国会诸君子不过是发表意见而已,不是抨击宪法; 6 、没有煽惑工人,只是慈善救济; 7 、宣传抗日救亡与三民主义无不相容之处; 8 、与共产国际并无关系,第四条已明言救国会的人民阵线与共产国际的人民阵线全不同; 9 、通电张学良的同时,也通电了国民政府与傅作义等人,不能说是单独勾结张学良。西安事变发生在七人被捕之后,牢狱中人何能飞出煽动? 10 、罗青自行组织江苏救国会,私藏共党书函,与七君子无关。 庭辨中,审判长与七君子的交锋也颇精彩,由于问题太傻,审判长似乎变成了七君子的托儿。譬如审判长问沈钧儒:“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审判长的话被告不明白。”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沈钧儒:“我想抗日求统一,当然是人人同意的。”审判长:“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吗?”沈钧儒:“假使共产党利用我们抗日,我们甘愿被他们利用! ” 6 月 11 日这次开庭,经过三小时的庭讯,决定次日续审。但辩护律师以审判长拒不重视、采用有利被告的证据,与检察官串通一气为理由,申请审判长回避,审判中断。到 6 月 25 日,江苏高院才对七君子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改由刑事二庭审理,审判人员除检察官仍为翁赞年外,其他人都做了更新。二次审讯后,并未当庭宣判。   【 法律问题政治化 】   七君子被捕后,海内外掀起救援、声援浪潮。 国民政府试图纳入法律轨道解决的刑事案件遂脱轨而出,转成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 时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的冯玉祥,本与蒋介石貌合神离,又与救国会诸人有颇多渊源,因此救援最积极,还在南京发起 10 万人签名营救运动。国民党中央委员于右任、孙科、李烈钧、蔡元培等,广西实力派李宗仁、白崇禧等也纷纷行动,要求释放七君子。 张学良的举动尤为特殊。据其自述,得知七君子被捕,他独自乘军用机飞洛阳,请蒋介石释放七人。蒋不同意。张就说:“蒋委员长这样专制,这样摧残爱国人士,和袁世凯、张宗昌有什么区别?”蒋回答说:“全国只有你这样看,我是革命政府,我这样做,就是革命。” 七君子被捕半个多月后,西安事变爆发,张学良在通电中说:“自上海爱国冤狱爆发,世界震惊,举国痛心,爱国获罪,令人发指”,还将“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列为八项救国主张的第三项。 与此同时,新闻界、京沪各界、救国会、共产党等各方也纷纷要求国民党释放七君子,开放民众救国运动。在海外,欧美和东南亚各国华侨以及国际知名人士如爱因斯坦、罗曼罗兰、杜威、罗素等也致电蒋介石等人,要求恢复沈钧儒等的自由。张季鸾主笔的《大公报》以及申报等大报还先后刊出七君子案的起诉书与答辩状全文。这在今天是不可能想象的——政治犯的答辩书,竟能登上民间大报的版面。 在七君子案开庭审判后,宋庆龄等 16 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发表宣言,他们与七君子不可分割,爱国如有罪,愿与沈钧儒等同罪,并亲往江苏高等法院要求被羁押。 国民党以司法迫害异见人士,确为丑行,但其时朝野内外,从中央到地方、从精英到平民,都能对此政治迫害事件发声反对,甚至游行请愿,不能不令人感慨。   【 政治精髓在于博弈 】   国民党对七君子还算优待,后者在狱中可以一起读书、讨论、写字、下棋、唱歌、打拳,在西安事变之前,还能会见家属、朋友和新闻记者。即使在被禁止与人会见之后,也能与家人、朋友甚至蒋介石本人通信。 在与沈钧儒通信诸人中,杜月笙、钱新之二人最为关键。申请审判官回避、延迟二审日期就是沈钧儒写信托二人办到的。杜、钱二人还是沈钧儒等与蒋介石斡旋的中间人。譬如 1937 年 6 月 17 日,沈钧儒就写信给二人说,“尚望将弟等坦白挚诚之意,向蒋委员长及各方详为解释,继续从中转圜为荷”。在与儿子的家书中,沈钧儒也多次要儿子往访杜月笙,转达己意。 与蒋介石本人的通信或许更直接地决定了七君子的命运。 1937 年 6 月 13 日,沈钧儒等六人合署名(未署名者或是史良,当时她关押在女子看守所,未与六人同处)的一封信托钱新之交给蒋介石。其中说:“顷月笙、新之二先生来视,具述钧座对钧儒等关怀宽大之意,至深感慰。钧儒等……决无反对政府之用心,可质天日……徒以运动开展以后,未能随时向中央及地方倾诉衷曲,致生误会,事后思之,不胜遗憾……深愿得间面谒钧座,倾怀陈述,冀获钧座剀切之指示,以求得合理之解决,则对国家对社会始均可告无罪,而无负于钧座之厚望焉”。相比同样被起诉危害民国的陈独秀在庭上坦然承认就是要推翻政府,你们丫要判快判的孤傲,六人的谦逊别具一格。 6 月 23 日,沈钧儒等接到杜、钱二人转告蒋介石要面见他们的消息后,感激不尽,以七人名义写信给蒋介石说:“嗣后如获在钧座领导之下,竭其驽骀,为国效力,不胜大愿”,并表示一经杜、钱二人保出,就面见委员长聆训。且将几日后将在庭上诵读的二次答辩状副稿附上,请钧座“垂察”。 7 月 16 日,沈钧儒给儿子写信说:“蒋对我等似有谅解,曾由杜月笙、钱新之、黄任之等到苏州来过两次传蒋意,欲我等往庐山面谈。而中央及地方党部似不愿我等与蒋直接解决,种种破坏。于是要判我等罪,要我等写悔过书,要于判罪后送反省院,要于赴庐山时对外宣布。是将我等改押反省院,因此我们设法拒绝一切,只好庐山也不去……无论如何,救国无罪,是非力争不可……最近到庐山替我等讲话的人甚多。芦沟桥事变发动后,空气似较转好,一月左右或能有解决消息,告汝未可知也”。 沈钧儒的判断是准确的,随着七七事变爆发,国内政治形势已非七君子入狱时的情境。原本救国会联合最为蒋介石忌讳的共产党,此时也成为国民党的联合对象。一个因政治原因而起的案件,由于政治环境的变化以及各自立场的松动而在法律层面得到软化。 7月31日,苏州高等法院对沈均儒等停止羁押,具保释放。 8 月 1 日,沈钧儒等人打算去南京面见蒋介石,但未得蒋复电,就没去。 出狱后,七君子内部也有奇妙的分化。章乃器先是淡出后来干脆退出救国会,理由是会里共产党人太多,救国会政治上完全追随共产党,而他不愿被中共控制。王造时则认为国民党已经抗日,救国会没有必要继续存在,后来也不再热心于救国会活动。此后,邹韬奋英年病故,李公朴被暗杀,沈钧儒、史良、沙千里则坚持走了下去。(沈、史、沙三人在 1949 年后的政府内分别担任过部级或部级以上要职。章乃器、王造时则被打成大右派,造时且于文革期间冤死狱中。) 1937 年 9 月,国民政府修正《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删除了“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者”为犯罪的条款。 1939 年 1 月 26 日,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检察处宣布撤回这一案件的起诉(因苏州沦陷,最高法院批准将七君子案管辖权移转至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在司法程序上七君子案至此始了结。 1939 年 8 月 21 日,因危害民国被判 8 年的陈独秀也被提前释放。救国无罪、结社无罪、批评政府无罪、自由言论无罪,历史做出了正确结论。   【 旁论:《反煽动叛乱法》的荣与衰 】   1937 年,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有两起类似于“危害民国”的政治案件被判决。一起是德扬诉俄勒冈案。德克·德扬因为违反《俄勒冈犯罪工联主义法》被判有罪。当时,他正在协助筹备一个由共产党主办的会议,被裁定有罪的惟一依据仅仅在于这次会议是共产党召集的。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决推翻原审判决,德扬无罪。大法官休斯写道:“为讨论合法议题而举行和平集会不构成犯罪。同样,为采取和平的政治行动而召开会议也不能被禁止。我们不能给那些坚持举办此类会议的人贴上罪犯标签”。另一起是赫恩登诉劳里案。安杰洛·赫恩登是佐治亚州一名共产党领袖,还是个黑人,他被控“企图煽动暴乱”。最高法院以 5 : 4 的微弱优势推翻了原判决,欧文·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中写道:“他的共产党内地位及对其他党员的鼓动完全不能构成煽动他人暴乱的企图,如将在党内任要职以及鼓动其他党员的行为定为犯罪,甚至处以死刑,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不正当的侵犯”。 德扬和赫恩登是幸运的,如果他们生活在 1918 年的美国,极可能无法幸免。 1918 年初,美国刚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蒙大拿州颁布了一部《蒙大拿州反煽动叛乱法》,规定凡“散布、印刷、撰写或出版任何对政府、宪法、美国国旗或军服不忠的、亵渎的、暴力的、下流的、蔑视的、丑化的或者辱骂的言论”,均构成犯罪,最高处罚金 2 万美元及最长 20 年刑期。接下来的一年, 79 个蒙大拿人因此法案而锒铛入狱。其中一位是地产商,仅仅说了一句“因为我不买自由公债也不去扛那该死的国旗,他们就叫我德国鬼子”,一个酒业推销员,声称战时食品管制是一个“天大的玩笑”,更多的不过是在沙龙里谈了谈“国事”。 蒙大拿的爱国狂热只是全国症候的一个例证。事实上,国会在 1917 通过了被后人视为扼住言论自由咽喉的《反间谍法》(该法规定,在战争期间,任何人“恶意阻碍美国的征兵或服役”均构成犯罪),并在 1918 年以增补案的形式将《蒙大拿反煽动叛乱法》的文本添入其中。有时,人们也把增补案这部分单独称为 1918 年《联邦反煽动叛乱法》。这一增补部分在 1921 年被国会取消,但它存在的三年时间里,有两千多人因此被起诉。 《蒙大拿反煽动叛乱法》的蓝本可追溯到 1798 年 7 月 4 日,联邦党人推动参议院通过的一项将煽动性诽谤定为联邦罪行的《反煽动叛乱法》。该法案规定,“发表、出版任何针对联邦政府、国会、总统的恶意、虚假、诽谤性的言论均构成犯罪”;“不得散布蔑视、丑化联邦政府、国会或总统的言论,或者煽动善良的美国人民对于联邦政府、国会或总统的仇恨”,违者处两年刑期及 2000 美元罚金。该法案在 1801 年 3 月 3 日自动失效。但在失效前, 14 人因它被捕,多数是支持杰斐逊的报社编辑和所有者。 1801 年杰斐逊就任总统,迅速特赦了所有因《反煽动叛乱法》而获罪的人。在几年后一封给友人的信中,他陈述了这么做的理由:“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绝对无效的法律,它好比国会命令我们集体扑倒、对着一尊金质偶像顶礼膜拜,而要我在旁时刻看守,揪出那些拒不从命的人”。 在此后的岁月里,将自由视为宪法生命的法律人或智者,在不同的时间里说出了下面的话:“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压制批评不会为民主政府带来更多的合法性”,“在任何一个宪政国家,意见的自由表达是权力的最终来源”。这些金子般的话语,都是对《反煽动叛乱法》极有力的反驳。 我个人读到最震撼人心的一段话来自霍姆斯大法官。 1925 年,在吉特洛诉纽约一案中,最高法院判决印发左翼宣言的极端分子吉特洛有罪,霍姆斯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他写道:“所谓以暴力推翻政府,正是被告和他的左翼团体所抱持的政治信念的一部分,而这一企图并没有带来任何即刻的危险。有人说,本案中的宣言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煽动。事实上,每一种思想都是一种煽动。思想本身就会提供一种信念。因为惟有相信它,才会照着它行动;除非它被别的什么信念所取代,或者在采取行动之初,即因缺乏影响而告夭折。在更为严格的意义上,意见表达和煽动之间惟一的区别仅在于,说话人对结果所抱的热情。滔滔雄辩可使理智着火。但是,无论你如何看待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份冗长说辞,它都没有机会立即燎起一场熊熊大火。从长远来看,如果宣言中表达的信念最终会被大多数人接受,那么此时言论自由的惟一价值就在于:给它们一个机会,让它们得以表达”。 1964 年 3 月,大法官布伦南提交了关于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的意见,其中写道:“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该不受阻碍、富有活力和广泛公开,这些讨论包括对政府和公职人员激烈、苛刻,有时甚至是令人不快的尖锐抨击”。他接着将 1798 年的《反煽动叛乱法》作为分析核心,认为“尽管此法案从未受到最高法院的审查,但在历史的法院上,对其有效性的批评一直延续至今”。至此,《反煽动叛乱法》在自动失效 163 年后被宣布违宪。 2006 年 5 月,蒙大拿州长布雷恩·施魏策尔为已过世的因 1918 年《蒙大拿州反煽动叛乱法》获罪的 78 人平反( 79 人中有一个早前获特赦),州长说:“我很抱歉,祈求宽恕。天佑美国,我们每个人都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参考文献】 周天度主编:《救国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 。 周天度,孙彩霞:《沈钧儒传》,人民出版社,2006。 周天度主编:《七君子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沙千里:《七人之狱》,三联书店,1984。 沈钧儒纪念馆:《沈钧儒家书》, 群言出版社,2008年。 穆矢:“蒋介石的法律思想初探”,刊于《2007南开法律史论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 陈利明:《 陈独秀大传》,团结出版社,2011。 谢振民:《 中华民国立法史》 (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杨奎松:《 中国近代通史:内战与危机(1927-1937)(第八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日]田中仁:《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政治史: 中国共产党的危机与再生》,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 [美] 安东尼·刘易斯:《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 法律出版社,2010。 [美] 卡尔文:《 美国的言论自由》,三联书店,2009。 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修订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傅国涌: 追寻律师的传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e46d90100ht36.html 章立凡:《“七君子案”与“西安事变”关系的历史疑云》         《“七君子”的大结局——救国会对日苏中立条约表态始末》         见其电子文集 http://www.aisixiang.com/thinktank/author.php?id=128 This entry p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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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 傅国涌:大变局中的小辫子

2011年09月09日 09:36:09    傅国涌:大变局中的小辫子 [来源: 2011-09-08]      “百年前宁静的一个夜/枪炮声敲碎了宁静夜”———《龙的传人》唱的不是辛亥革命,但此时此刻,用它来提括彼时彼刻,却是再合适不过。百年前的武昌,以及之前、之后的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百年来众说纷纭,当局者不清,旁观者更不明。但历史不容许不清不明,同时正因为它的不清不明,更需要每一个研究者穿越百年迷雾,廓清、袪魅、还原。百年弹指,殷鉴不远,让我们听听,历史会告诉我们些什么……大势所趋:自发剪辫渐成风潮因为派出了留学生、驻外使节,国际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接触当中,辫子就成了一个累赘,甚至是一个耻辱,负面影响很多。男人留这么长的辫子,不仅极不卫生,也给体育和军事训练带来很大麻烦。这都跟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所以辫子不能不剪。     南都:傅老师,你的新书《《百年辛亥:亲历者的私人记录》》上册中有一篇《剪辫》长文,其实辫子是清朝入关时为国人规定的结辫式发型,自此开始了剃发、留辫运动,以及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清政府下台之际,辫子早已成为外国人的笑柄,而剪辫子风潮也风云涌起。民国后,留辫这种官定的强制习俗在随后的十余年时间里才被彻底改变。请你谈谈,留辫与去辫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剪辫风潮最初是如何盛起?     傅国涌:我用九个方面来谈剪辫子。第一是《辫子、辫子》,讲外国人对辫子的嘲弄。第二是《假辫子,真辫子》,在中国当时的环境下,即使剪了辫子,有很多人需要缝一个假辫子,回家才把假辫子拿下来。第三是讲《辫子与脑袋》,有的时候没有辫子是要被杀头的,。第四讲《剪辫令》,南方各地新独立的政府下了剪辫令,北方清政府其实也下了剪辫令。第五是讲《剪辫与革命》,当武昌起义以后,有些地方把剪辫当作革命的一个标志。第六个就是南方独立的一些新政府为了推行剪辫开始强迫剪辫,农村也不例外。第七是《外国人看剪辫子》,尤其是英国人比较文明,他看到强迫剪辫,很有看法,认为这是人权问题,因为本人不愿意,非要剪掉,他们都在那里哭天抢地。第八是讲剪辫与兵变的问题,为了剪辫,有的地方就起了兵变,包括广西,像北京后来发生的兵变也很可能与剪辫有关,其他地方也有。第九部分是讲《剪还是不剪》,是指上流社会的官员,在面临社会变动的时候,辫子是剪还是留。有些人还是继续留,有些人半推半就,最后剪了,有些人是毅然地剪了,有些人早剪,有些人晚剪,剪或不剪,这就是官员对变动时代的政治选择,是他们的一种态度和立场。     其实,当时南北双方在两件事情上有着最大的共识,一是剪辫,二是改历,把农历改成阳历。这两件事情都是在清朝垮台前完成的。剪辫并不是在中华民国创立以后,由革命党人创立的民国政府所推动,不是革命党人为了革命需要而推动,南北双方具有相当的共识。况且,清末许多王公大臣就提出了,他们也愿意剪辫子,因为经过两三百年以后,人们意识到辫子太累赘,太落伍,如果要跟世界交往,就显示出了劣势,比如,1872年容闳带往美国留学的幼童都拖着辫子,不能剪辫是朝廷的严令之一,美国小孩常常跟在他们后面喊“中国女孩子”,甚至侮辱为“猪尾巴”。一些幼童就把辫子盘在头顶用帽子使劲压住,生怕美国人看见。只有极个别幼童违反规定剪掉了,因为留辫子不卫生,参加体育活动不方便。但政府出于种种考虑一直拖着,没有颁布措施。     南都:满族人对头发很注意,辫子象征着什么呢?     傅国涌:从1644年算起,汉人一共留了267年的辫子。满洲人入关时就要求汉人学他们的样子,他们是马上的少数民族,打猎的,一直是这样下来的,辫子带有他们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游猎民族留这个辫子有他的作用。汉人没有留辫子传统,但清朝强迫留辫,留辫表示忠于满族,若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就要杀头,所以这样才确立下来,后来是因为满人统治几百年,留辫子变成了一个常态,不留辫子反而成了异端,这其实意味着汉族对满族统治的一种承认,一种屈服或者说臣服。     南都:现存史料中,有记载最早剪辫子的人及其年代吗?     傅国涌:没有。现在知道得比较早的是,19世纪70年代到美国留学的幼童,有几个比较早就剪了辫子。到了20世纪以后就开始比较普遍了,1902年以后大规模留学日本的许多青年剪掉了辫子。     南都:在革命前夕,剪辫潮流如何?     傅国涌:从1902年开始,到1905年以后科举废了,剪辫子的人慢慢多起来,1911年辛亥前就有很多人剪掉辫子。     进入二十世纪,剪辫子的呼声逐渐高涨。1903年1月15日《大公报》搞了“剪辫易服说”的征文比赛,讨论能不能剪辫子。有很多人发表文章,提出可以剪,因为这就像改革一样的,就像从冷兵器到兵器,以前用弓箭,现在用枪。     1902年后,剪辫在两个人群里面流行了,一个是学生,一个是新军里的士兵。慈禧出殡时,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拍下当时的照片,骑在马上的新军士兵,脑后光秃秃,看不到后面的辫子,里面有几种可能性。第一是没有真正剪光,剪了三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还有一点小辫子盘到头上,由于他们的帽子很浅,如果是很粗大的辫子盘到头上是看得出的,会把帽子顶起来的。这些实证,可以看到辫子在当时的情况。     留学生中很少留辫子,因为他要穿西装,留辫子不太合适。当然也有部分留日学生不敢剪,拖着又怕笑话,也是盘到头顶,带上学生制帽,被鲁迅称为“富士山”。不仅在留学生,新式学堂的学生也出现剪辫的风气。有一些学生在学堂里面剪了辫子。1903年,国内的报纸《大公报》报道,江南新学国民以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子。1905年,蔡元培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时,学生基本都剪去辫子,胡适回忆录就提到在上海公学时,他见到一些激烈的同学强迫有辫子的同学剪去。所以剪辫子这件事情在当时的中国,特别是在这些年轻人当中,或者国外留学的人里面已经很普遍了。整个朝廷里面,也有大部分人主张剪辫子。为民国初年遍及全国的剪辫高潮做了铺垫。     南都:当时清朝有哪些大臣提出要剪辫子?     傅国涌:戊戌变法时,康有为给光绪上了一道《请断发易服改元折》,呼吁光绪帝率先断发易服装,与民更始,他列举的理由就有“儿童牵弄,既缘国弱,尤遭戏侮,斥为豚尾”。但因不久发生流血政变,光绪帝被幽禁,不成了。     1905年,清末重臣爱新觉罗·载泽、戴鸿慈到西方考察宪政,四十多个随员中剪辫子的占了一半,包括翰林、道府、武员等,都是有功名的人。年轻贵族中,不少人在革命前就剪掉了辫子。1909年军谘大臣、阅兵大臣载涛贝勒提出要剪辫子,得到萌昌、善耆、邹嘉来、载泽、戴鸿慈等王公大臣的支持和呼应。后来被彭家珍炸死的良弼,率先剪去了辫发,在当时守旧派中,成为需要警惕的“新人物”。朝廷在剪辫的事情上,在1911年之前没有下达“剪辫诏书”允许臣民剪辫自由,只是默认了,剪辫子的人没有坐牢、砍头。     南都:清政府当时很重视辫子,剪辫子的人有相应做些保护措施吗?     傅国涌:由于当时的风气,社会上对剪辫子还是有所顾虑,怕因为辫子带来坏处,所以有些人剪后,带了假辫子,被称为“假洋鬼子”。1903年,鲁迅在日本留学的次年就剪掉了辫子,并在照片背面写下后来传诵很广的《自题小像》。他从日本回来到了上海滩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条假辫子缝在帽子上,他到绍兴以后,学生就叫他“假洋鬼子”,他们可以看出辫子是假的。后来鲁迅干脆就不带假辫子,所以“假洋鬼子”这个称呼,鲁迅是从自己身上来的。     南都:清政府当时有颁布任何关于允许剪辫的文件吗?     傅国涌:没有,因为没有完全同意。1904年,练兵处因为要改军服、军帽,换帽子的话,有辫子盘在头上,就带不住帽子,如果是拖在后面的话,不利于训练。这就成为一种障碍。所以他们向朝廷提出,军队的训练,有辫子拖着是不方便的,要求允许他们剪辫,但是朝廷没有同意。军队里面,不少新军官兵不管朝廷的意思,就自己剪了。天津的警察就剪去三分之一。比如1911年的10月8日,也就是武昌兵变的前两天,载涛贝勒把那些带兵的将领招到他那里来吃饭,就对他们几个资格比较深的人说,包括冯国璋和丁世媛,要他们率先剪辫,作为全军的楷模。这个时候南方的剪辫运动还没起来,这些人群已经在剪了。可见剪辫子是大势所趋,不是一个单方面的南方的事情。就算没有辛亥革命,不发生朝代的更迭,剪辫子一样也会发生。当然,剪辫最后成了革命的一个标志,成为辛亥革命落到实处的主要成果之一。     2、辛亥后,剪辫令     南都:剪辫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傅国涌:个人的因素包括,一是不方便,一是确实难看招到别人耻笑,还有一个是不卫生。而潜在的因素,就是他们不满满族的统治,因为这个辫子是满族强迫留的。     这些原因的背后,其实是大势所趋。整个中国在1840年以后,中国自从南京条约之后,中国跟国际社会的关系就进入了一个条约关系,就是国际法所确定的一个条约关系。中国原来是自给自足的,一个封闭的、单一的天下,但是从鸦片战争之后,我们逐渐地融入到世界体系当中,特别是经过了1898年的戊戌变法和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后,士大夫阶层推动变法,在内外的压力下面,中国面临着改变,要融入到国际社会当中。     即使想不变也挡不住,这就是大势。因为出现了留学生,派出使节,与国际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接触当中,就会发现辫子是一个累赘,它有多种负面的影响,不光是汉人受满人统治的一个耻辱标记,还是一个政治上的民族不平等,体育和军事的训练都有带来麻烦的东西。而且男人留这么长的辫子,很不卫生,不可能每天都洗头的,里面长虱子的,很脏。这都跟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不光跟大的政治生活方式,跟私人生活方式也照样发生冲突,所以辫子不能不剪。     南都:剪辫子后来为什么演变为革命的象征?     傅国涌:辛亥前剪辫只是个人行为,跟革命没有直接关系。武昌起义期间,革命与剪辫就联系在一起。辛亥革命背后的动力是排满,排斥满族人少数民族的统治。有这个推动力,所以剪辫子变得非常有符号性。     南都:剪辫子有哪些危险?     傅国涌:广州起义失败时,被击毙者大多是剪辫的,后来清政府下令闭成三天,搜查革命党人,凡是没有辫子、穿黄衣服以及来路不明的人,格杀勿论。此时,香港的剪辫者很多,他们经过广州时候,都会被扣押,人心惶惶,都不敢来了。在辛亥革命前后,因为个人原因剪去辫子的人,也受到牵连,不少人牺牲。安徽省谘议局在11月2日宣布独立,巡抚朱家宝以剪去发辫的的革命党为目标,突然下令要逮捕“和尚头”,一夜之间,革命党人纷纷出逃。     辫子是最明显的政治标记,一有风吹草动,剪了辫的或逃或装上假辫子。武昌起义后,凡在北京留辫的,都有被捕杀的可能。因为掉脑袋的血腥记忆,很多人也对失去辫子产生恐惧。     南都:为什么以剪辫子为革命党标记?     傅国涌:革命后,把剪辫当作了革命,那就是一种简单化。革命其实是改造一个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更加深刻的一个革命,把表面的新式主义——剪辫当作革命,说明革命有问题,其实是我们讲革命有问题,不是剪辫子有问题。就像我们中国人做的事,一般都是形式主义。     南都:武昌起义后,剪辫的情况如何?与之前的有哪些区别?     傅国涌:辛亥革命将剪辫子推向高潮,在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下令剪辫子之前,1910年10月3日到1911年1月11日举行的资政院第一届常会上,即通过了剪发易服的议案。     在辛亥革命前夕,状元张謇大办实业、教育的江苏南通,学生剪辫子已成为一种风气,张謇担心风声传到外地,专门到南通师范学校,将70多个已剪辫子的师生召集到理化教室讲话:用功读书才是学生的本分,要朝廷立宪,要国家富强,不关辫子的事。吩咐他们赶快装一条假辫子,以后不可再有越轨的行为。当时在场的学生徐海萍回忆,他讲话时声泪俱下。相隔不过半年,他自己也在上海剪下了辫子,还寄回南通给哥哥保存。他在辛亥年10月24日的日记中称这是一生的纪念日。     当时,有很多自发群体踊跃起来剪发。比如,1911年11月23日,天津的广帮商人就率先剪发了。11月28日,驻在河南会馆的450名新兵,把辫子剪去,还能获得二元赏金以及一顶欧式便帽。12月31日广东商人何乐琴发起“华服剪发会”决定全体会员当日剪辫子。到这年底,在清廷眼皮底下的京津各界,剪辫的人不下数千,剪辫的风气甚至波及“龙兴之地”东北奉天、营口、黑龙江等地。广州光复上时候,剪辫踊跃,堤岸一带的理发店,挤满了人,理发师都没有时间吃饭了。后来统计剪辫的人工二十余万人。     南都:香港澳门的情况又是怎样?     傅国涌:辛亥春节的期间,连葡萄牙统治下的澳门都出现了剪辫子的情况。香港的华服剪辫会也都出现了,数万人都剪辫了。剪的态势在全国各地陆续地开始成了一个潮流。就算不发生革命,剪辫运动也会发生,事实上已经开始发生了,只不过没这么快,规模没有大,没有暴力行为,因为背后没有政府强制性来执行的话,执行力不够。     南都:当时有没有公布一些政策一定要剪辫子?     傅国涌:有。南方的剪辫令从武昌开始,武昌起义第二天,鄂军都督附发布《宣布满洲政府罪状檄》,第八条指控发辫之罪,说它是“垂狗尾以为饰”。随后,南昌、贵州、广西、上海等地,都率先发起剪辫的命令,呼吁“剪去辨发,还我头颅”。《剪辫令》是强迫推行的,在很多地方都推行了,包括湖北、湖南等地,上海、南京都是这么推行的,剪辫风潮波及全国。他们就在城门口挂一把大剪刀,警察站到那里,看见有辫子就剪掉了;或者是警察巡逻,军队的士兵巡逻,看见有辫子,就剪掉了,这个就没得商量的。     也有不少人不愿意剪辫的,有记载,武昌起义期间,挑柴米的小贩带着瓜皮小帽在清晨入城,站岗的士兵刺刀一晃,挑落小帽,强行剪辫。举个例子,1911年最后一天,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前,陕西青年王军余当时在南京,参与接管造币厂,听说临时政府要下令强迫剪发,以肃清余孽。他乘坐造币厂的黄包车到下关去,计划沿途看看热闹。果然一出厂门,就有一个警察拉住他的车夫,要剪去辩子,车夫当即跪在地上,恳求他代为说情保留。这位早已剪去辫子的在日本留学生哪里会为他说情,反而对警察说:“不管他,剪了再说。” 一路上,他见到剪发队络绎不绝,街道上、火车中、江岸边,遇有垂辫者,无不立予剪去,尤其是乘船上岸的人,上一个,剪一个,其间有不愿割爱的,多是跪地求免,也有手提断发垂泪而归的,也有摩顶长叹,或大笑的,面对辫子的消失表现各不相同,他认为煞是好看,且觉大快人心。等他下关返回时,一路上望去,街上已尽是光头。     南都:清廷官员对剪辫态度如何?     傅国涌:为了逃跑方便,官员也会剪掉辫子。广东的张鸣岐就剪辫剃须,戴西人小帽逃走。陆军提督龙济光最初在城内抵御民军,大势已去才剪掉辫子。1911年12月17日,天津《大公报》报道,袁世凯于12月13日剪去辫发,“以为各界之倡”。其实,袁世凯要等到退位诏书颁布才剪辫子。身边的人说,袁剪掉辫子时不断哈哈大笑,谈话中显出异乎寻常的高兴。     南都:听闻在辛亥革命后,剪辫拉动了帽子行业的发展?     傅国涌:辛亥革命前虽然有那么多人剪,他们戴帽子也是戴有假辫子的瓜皮帽。有辫子的人也戴瓜皮帽,所以为什么假辫子可以存在呢?在瓜皮帽子上面缝一个假辫子就可以糊弄一些人了。武昌起义之后,带动帽子行业,各个地方相继独立以后,辫子要剪掉了,就要换的帽子。同时,有些人不愿意剪掉,尖顶帽就在这个时候兴起,帽子的尖顶高高耸起,可容辫子有余,中少年人纷纷购置。     南都:有个好奇的问题,他们剪掉的辫子都放在哪里?     傅国涌:一般卖掉。因为上海做剪子的生意很好。假辫子头发的来源就是人家剪掉的辫子买来的,能卖钱,所以在革命的时候,为了募集捐款,有人说如果你家没有钱,捐不起钱的话,上海搞了一个专门捐辫子的组织,就是你把辫子捐过来。辫子捐过来以后,他们可以卖给收头发的商人。     南都:他们的价格怎么样呢?     傅国涌:比如鲁迅回国的时候去买假辫子,当时上海有个做假辫子很厉害的师傅,定价每条辫子四块大洋,当时买一个烧饼才几个铜板,辫子相当于很贵的东西。几两银子相当于我们现在几个月的生活费。     南都:中国人完全剪掉是什么时候呢?     傅国涌:辫子是汉族臣服满族的一个符号,代代相沿几成习惯,剪辫子的人毕竟是少数,尤其在偏远内陆,没有辫子的人会被看成是怪物。到1914年偏远的农村都还留着辫子。     南都:他们不愿意剪掉的原因是什么?     傅国涌:辫子已成了一种习惯了,很多人都不愿意。几百年的东西,要改动起来有那么容易吗?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要流血,改装一个炉子还流血,毕竟留了几百年的辫发,有人不肯剪,不光是那些以遗民、遗老自居的,尤其是没有受过新式教育的人不愿意剪,底层社会的人不愿意剪,你能说剪就剪吗?哪怕你是暴力推行也很难的。所以,直到1914年的报纸上还有警察厅劝人剪辫的白话告示:“更有一般孤僻的人,自己觉着不肯趋时,他那里晓得孔子是时中的圣人。他若生在这个时候,也是要剪了辫子,同大家一样。”     辜鸿铭是一个特例。他以前赞成剪辫子的,等到别人都剪了,他偏要留起来。他就要标新立异,人人都这样,他偏不一样。他有一种文化上的象征意义。他就说辫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精神辫子,你们都没有辫子,但是你们都有一条精神辫子,我留着辫子反而比你们开放。     南都:这个精神辫子是指什么?     傅国涌:阿Q生活的精神辫子,精神辫子就是国民的劣根性。所以像辜鸿铭这样的人是非常特殊的,他倒不是因为反对剪辫这件事而留辫子,他就是要跟整个潮流不一样,他认为这样做不好,非要唱反调,显示出他的个性。     南都:剪辫子在当时来讲,有什么意义和弊端吗?     傅国涌:剪辫子毫无疑问成为革命的一个象征,时代转换的一个标志。剪辫子,意味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也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满人统治结束了,中国从一个中世纪的社会开始真正进入近代社会,毕竟留着辫子这样的一种形象是比较落伍的形象。     当时,以后对中国文化有杰出贡献的蒋复璁,当时在故乡浙江海宁上小学,他在晚年回忆小学生活时,特别提及小时候辫子的烦恼,拖着一条累赘的辫子,汗水凝结,又痒又臭,难受不用说了,更麻烦的是每天早晨要打辫子。学堂里为此专门雇有两个剃头匠,为住校的全部学生打辫子,小孩子一则没有耐心枯坐那么长时间,二则打辫子时要先用木梳来梳,辫发乱后,梳起来很痛,于是小孩子早晨一见剃头匠就逃,剃头匠一面追,一面喊某少爷不要跑。如果被堂长看到,不是叫剃头匠带走,就是令带走打辫子后罚站壁角。因此,在他的记忆里,辛亥革命最得人心的一件事,就是剪辫子,从此小孩子没有每天打辫子的麻烦了。确实,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层面,可以说,民国就是从剪辫子开始的。     但不能说剪辫子就是中国从帝国进入民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还是表面的。剪掉了辫子,并不意味着一个人一夜间就从旧我变成了新我,这是变不过来的,你还是你,文明需要一个过程。     辛亥革命最大的结果是创立民国,但是民国并没有名副其实,因为中国缺乏一个能支撑民国的社会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健全无的社会,所以我说辛亥革命达到了三个实质性成果,第一是剪辫,我虽然说他在1914年还有很多人没有剪,但毕竟大部分人剪了,留辫子已经是少数,剪掉辫子是多数的,所以剪辫子应该说是实现了。第二是易帜,旗换了,黄龙旗换成了别的旗。第三就是改历,以前是农历,现在是阳历了,农历虽然还在用,双历并存。     南都:“剪辫、易帜、改历”意义在哪里?     傅国涌:剪辫是一个符号,标志着满人统治的结束,同时也是中国从古代走向近代,是一个社会进步的符号。易帜是朝代更迭,政治改变,易帜从来都是政治性的改变,从帝国进入民国的一个颜色革命,就是换旗帜了。改历,标志着中国实际上融入了世界,农历是中国本土的,土生土长,几千年都在使用,我们过去用农历加上时辰没有小时,用滴水的漏来计时,由这一套东西构成的时间,我们称之为中国时间,就是中国农业社会的时间,现在开始使用阳历,就是跟西方的时间概念接轨了,我们用小时、分和秒,这一整套的改变,从中国时间融入到世界时间,这个改变是非常大的。     这三个合在一起,至少在形式上是一个重大改变,但是这三样东西的改变并不是根本性的,从制度上或者从文明程度上,中国一夜之间飞跃成另一个社会,那还没有达到那种状态。有改变,但是还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     剪辫、易帜、改历都是一种社会转型的细节体现,从一个王朝时代向一个新的没有见过的共和时代转型的细节上的展现。     本版采写、摄影:陈晓勤      上一篇: “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26)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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