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BBC | 维权人士郭飞雄妻子向习近平发出公开信

张青要求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她丈夫 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妻子张青星期一(8月19日)向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发出公开信,要求政府释放她丈夫。 郭飞雄姐姐杨茂平两天前向媒体证实,郭飞雄8月8日被当局正式刑事拘留。 在公开信中,身在美国的张青对中国当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名刑拘郭飞雄表示震惊和愤怒,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丈夫的处境。 在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中,张青写道:“我是郭飞雄的妻子:张青。获知郭飞雄又一次被以莫须有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刑拘,我非常震惊和愤怒。首先必须向你本人以及你领导下的中国政府表达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强烈抗议!” “这是郭飞雄第四次被中国政府关进监狱。在这个不眠之夜,痛苦的回忆要把我淹没。我必须挣扎,必须提起笔写这封公开信。我要告诉你、告诉全世界,过去十年,中国良心犯郭飞雄曾经遭受怎样残酷的折磨;作为他的妻子及他的儿女,受到了怎样的牵连和迫害,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和悲伤。” 公开信说,自2003年投入维权运动以来,郭飞雄四次被非法拘捕。非法殴打和酷刑,于他更是家常便饭。 张青说,在丈夫受到迫害的同时,她也因为警方的干预失去了工作,而且被跟踪,警方甚至跟踪她的孩子,“对我们一家的迫害,后来更升级到不让我的两个孩子上学。” 张青说,“我们多么希望所有这些噩梦尽早结束,多么希望人权和法治在中国受到起码的尊重。所以,习近平先生,当你上任之初宣誓要全面实施宪法,宣誓要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虽然我们早已经绝望,但那些话确实说到我们心坎上,我们又不免泛起一丝丝希翼,哪怕那些宣誓只兑现百分之一呢?对良心犯和良心犯家属也是大旱中的甘霖啊。” “但是,打击猝然来临,我们又一次陷于绝望之中。8月17日,女儿先我获知郭飞雄早在8月8号被广州国保密捕,她告诉我:看到这消息的瞬间,就感觉有一种从体内散发出来的发凉发麻的感觉,大脑晕眩。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想哭,想喊:又被抓了?他才出来几天?习近平先生,你也有女儿,你告诉我,在那样的场合,我该怎样面对、怎样宽慰我的女儿?” “我为我的丈夫而骄傲。他是一个宽容、良善、有责任感、有悲悯心的人,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不懈的奋斗者。我们全家人都尊敬他,爱他。2008年他还在梅州监狱时,女儿给他写信,画了一张他的卡通像,在那张画上她写道:“我是英雄”。她说爸爸了不起,为坚持信念吃了那么多的苦,而且一直保守他的心灵平和。我很佩服他。他不可能犯罪,不可能是罪犯。恰恰是那些把无辜公民当罪犯投入大牢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 “习近平先生,今天写这封公开信,是我给国家最高领导人的第九封公开信。以前的信统统石沉大海,这封信的命运会怎么样?我不敢想。但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能放弃努力。我要通过这封信告语天下,向天下人诉说我的衷曲,向上苍祈求我的丈夫平安。” 郭飞雄背景 郭飞雄维权过程中屡遭限制和殴打(博讯图片) 郭飞雄于198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曾从事过教师、出版、写作等工作。 郭飞雄自2003年起,多次参与中国的维权活动,特别是2005年为广东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提供法律咨询,使他广为人知。他为此遭到当地公安局的刑事拘留,并进行了长达59天的绝食抗争。 之后,他因参加各种维权活动屡遭拘押和殴打,其中在2007年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徒刑,当时引起国际社会多个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他们说中国当局是假借经济犯罪对异议人士进行政治迫害。 2011年,郭飞雄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并在2012年介入广东乌坎选举,以及参与李旺阳死亡真相调查等。 2013年1月,《南方周末》事件爆发(抗议当局干涉编辑方针,进行审查),郭飞雄参与了南周大门外的街头抗争活动,并发表政治演说。 2013年3月他与中国多位民主维权人士发起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连署运动。 为此,他曾多次被中共限制人身自由,包括受到秘密监视居住等。 郭飞雄也是最近遭到中国逮捕的第二位知名维权人士。早些时候,另一名维权律师许志永也遭到中国当局的逮捕。 据杭州王成律师在其微博上称,郭飞雄本人早已聘请的律师是北京的蔺其磊律师和广州的隋牧青律师。现在蔺律师正在准备前往广州会见。随牧青律师也已从海口赶往广州,准备会见郭飞雄。 随牧青律师说,如果郭飞雄被起诉和定罪的话,他有可能会最高被判刑5年监禁。 但随牧青说,“至于郭飞雄的情况到底如何,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撰写/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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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广 | 张耀杰:写给李泽厚先生的公开信

2013-08-16 11:22 张耀杰 尊敬的李泽厚先生: 上世纪80年代,我作为一名后生学子,曾经是您脍炙人口的文学描述性质的小册子《美的历程》的热心读者。实话实说,除了这本小册子之外,您其余的几部著作,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学理上,都属于急就章式的充满学术泡沫的注水作品。我之所以给您写下这封书信,是因为前不久细读了马国川编著的《中国在历史的转折点:当代十贤访谈录》。在我看来,整部书稿中最具有思想含金量的,并不是被马国川标榜为“当代十贤”的你们十位八旬老人的访谈内容,而是年轻一代的秦晓在访谈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现代性》中,与您和马国川的相关讨论。 曾几何时,为了成功申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政府采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标语口号,旗帜鲜明地表示了对于人类共同体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的认同接受。但是,在随之而来的关于改革开放3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喧嚣一时的却是所谓的“中国模式”。用出身于红色家庭的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招商局集团前董事长秦晓的话说:所谓“中国模式”论,是有特定含义和价值取向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中国特色”或“中国元素”。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即实现现代化转型的道路和方式,都具有自身的特色和元素,这种差异是基于普遍性而言的,特殊性不是对普遍性的否定,普遍性也不排斥特殊性。而“中国模式”论所表现出的价值观,是以民族主义和阶级属性拒绝和解构普世性的价值信仰和人类文明。 在秦晓看来,当今中国正在深刻地经历着一场社会转型,未来中国要构建的是现代性社会。现代性社会是相对于传统社会而言的,它的主要标志是以“启蒙价值”,即自由、理性、个人权利为价值支撑,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为制度框架。中国的现代性转向起于一百多年前的晚清,直到今天依然是一个“未完成的工程”。从实现路径上讲,由于初始条件、内生状况、外部约束不同,后发国家不可能重复先驱国家走过的路,只能另辟蹊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条道路的指向与现代性社会目标的偏离或背离。“一些人宣扬的‘中国特殊论’和‘中国取代论’,试图用现代化、稳定、国家民族利益、民生、理想代替现代性、自由、个人权利、民主、理性这些普世价值的核心和基础,我认为是不可取的。” 秦晓把人类共同体的普世性的价值信仰,笼统地罗列为“现代性、自由、个人权利、民主、理性”,足以证明他与所谓“当代十贤”一样,对于以人为本的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的核心价值六要素——主体个人的自由自治、当事双方的契约平等、民间社会的民主授权、政治制度的宪政限权、国际社会的博爱大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之间层级分明、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内在逻辑,缺乏准确理解和完整把握。尽管如此,留学经商的人生经历,历练成就了他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常识理性和价值判断。至少在对于所谓“中国模式”立场坚定、不折不扣的洞察批判方面,秦晓的话语表达是该书中习惯甚至陶醉于坐而论道、纸上谈兵的所谓“当代十贤”,所不能企及的。 马国川在该书中收录了您的两篇访谈录。在前一篇《如果不改革,中国会慢慢烂下去》中,你说过这样一段话:“现在我不赞成再搞一次启蒙运动,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了,只要上面不要管得那么死,就行了。管那么死干什么?” 在与秦晓和马国川对谈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现代性》中,您又自我矫正道:“社会革命不可取。应该逐步改良,逐步放开。针对急风暴雨式的‘革命性的创造’,我提出‘转换性的创造’,主张不必彻底破坏,迅速改变,而可以逐步‘转换’,或旧瓶新酒,或即旧立新,使旧形式逐渐转成新形式。这是我二十多年的一贯主张。我仍然赞赏康德的政治哲学:遵守法律,告别革命,追求笔的自由,反对枪的自由。至于你说的‘思想革命’,其实大家很清楚,老实说,只要政府放开管制,松绑,一个百家争鸣的局面马上就起来了。启蒙应该搞,因为现在有些人不是启蒙,而是‘蒙启’,把已经启蒙的东西再‘蒙’起来。不过,我还是希望更多推动制度变革。我认为,有三点必须做,第一要党内民主,第二舆论监督,第三独立审判,检察也要独立。中国太大,情况复杂,这些可以慢慢做,渐进,累积。” 您所谓的“党内民主”、“告别革命”,其实就是与您同为“当代十贤”之一的江平先生所谓的“在目前的体制内来进行”的“民主进程”。这种擅自划定民主边界和革命权限,任意剥夺体制外及党外人士正当权利的身份歧视,归根结底源自于中国传统的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为“存天理,灭人欲”的神圣偶像的“道统”思维;也就是自以为身份特殊并且唯我正统的天理人欲、成王败寇、非此即彼、单边片面的二元对立一元绝对的点线思维。尽管您和江平先生一样,自以为是身份特殊并且唯我正统的“道统”中人和体制中人;但是,你们并没有足够的政治权威和经济实力来影响并且改变中国社会的言论环境及改革进程;甚至于连所谓“第一要党内民主,第二舆论监督,第三独立审判,检察也要独立”,也只是单边片面、纸上谈兵、痴人说梦的一厢情愿想当然。至于体制外及党外人士正当合法、自由平等的民主要求,以及他们像陈胜、吴广和梁山好汉们一样绝地求生的革命权利和革命冲动,更不是你们能够剥夺和抹杀的。 应该说,武装夺取政权的改朝换代式的暴力革命,在任何时候都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劣质选项;但是,这种劣质选项从来都是官逼民反的必然结果。对于官逼民反的暴力革命,学术界最应该做到的,是彻底剥离传统儒教所赋予的完全是“莫须有”的奉天承运、替天行道、天命流转、天降伟人、神道设教、政教合一的神道合法性,从而代之以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以人为本、主权在民、权为民所赋、权为法所定的人道合法性,以及遵守最低限度的制度程序的正义性。 关于中国模式,您在访谈中提供的解释是:“中国如果能够走出一条既不同于过去的社会,也不同于现在资本主义的新路,那么会对人类作出贡献。但是这样的第三条道路,到现在还没有看到。相反,具有封建特色的官本位盛行,政府权力过大。一些人认为,现在就存在‘中国模式’,好像中国一切都很好,政治上这样一种控制也很好。这是错误的,会起到误导作用。” 关于现代性,您接下来介绍说:在现代化暴露出来一些问题之后,西方知识界提出了现代性问题,试图以现代性超越现代化,即所谓的“反现代的现代性”。新左派把这一套搬用到中国,成为今日学界亮点,吸引了好些年轻学生。“我颇不以为然。我认为,中国要搞出中国自己的现代性,但不是‘反现代的现代性’,而是建立在现代化基础上既吸取、继承启蒙理性、普世价值,而又融入中国传统元素(如‘情本体’)的现代性。不能因为现代化暴露出的问题而否定现代化,否定全球化,否定启蒙理性和普世价值。” 这里所谓的“封建特色的官本位”,显然是您对于中国历史的常识性误读。自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皇权本位的郡县制之后,中国社会就已经丧失了分封领地、分割皇权的“封建特色”。 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说到底只是或以人为本或以宗教范畴中超人的天神、天理、天命、天道为本。世俗层面的人造或人化的家庭、社团、党派、族群、国家、政府、科学、文化,都是不足以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本体的。情感欲望更是人本身与更加低等的诸多动物所共同的一种生命本能,无论如何是扯不到本体论层面加以讨论的。在以人为本的自由自治、契约平等、民主授权、宪政限权、博爱大同、自然和谐,已经成为人类共同体普世常识的情况下,您竟然还要在本体论意义上把人类与低级灵长类动物和部分非灵长类动物所共同的情感本能,自欺欺人地标榜为中国特色及儒家特色的“情本体”,您的哲学研究的浅薄庸俗、价值混乱,可想而知。 您在访谈中颇为独到地谈到当下中国普遍存在着把已经启蒙的东西再“蒙”起来的“蒙启”现象;但是,在过去30多年里,您违背最为基本的文明常识,闭门造车地制造或宣传了许多诸如“封建特色的官本位”、“情本体”、“党内民主”、“告别革命”之类似是而非的伪学术概念,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的恰恰是反文明、反常识的“蒙启”效果! 总而言之,在改革开放已经持续30多年的今天,像您这样曾经引领时代潮流的前辈学者,依然停留在瞎子摸象以及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和低级境界,而没有足够的胆量和学识打开天窗说亮话,无论如何都不是值得吹捧炫耀的一件事情,反而是当下社会的莫大耻辱与悲哀。我的如此评判也许过于苛刻,敬请您给予更高层级的训导驳斥! (特约评论,本文不代表荷兰在线观点。) 作者 张耀杰,男,1964年生人。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史学者、传记作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已经出版的主要著作有《北大教授:政学两界人和事》、《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鲁迅与周作人》、《中国话剧史》等十多部。写作之余还参与过《小关一家人》、《山河作证》等数十部长短电视片的拍摄与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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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广 | 张耀杰:写给茅于轼先生的公开信

2013-08-14 11:48 张耀杰 尊敬的茅于轼先生: 我此前在6月27日的腾讯微博《大家》专栏发表了一篇《茅于轼先生的“虚设话语”》,由于经过责任编辑太多地删改,已经不能完整呈现我的真实意思。加上该微博专栏于几天之后再一次遭到封杀屏蔽,我只好通过写公开信的方式,更加郑重地向您商榷讨教。 一、“虚设话语”的价值混乱 所谓“虚设话语”,并不是我的原创发明,而是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前同事吴祚来几年前发表的《评茅于轼“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一文,其中写道:“做事说话,要点到穴位上去,穴位在哪里?在选票上,在共和国体制上!选票问题解决了,为穷人办事也就随之解决;选票问题解决了,不用为富人说话,富人就知道自己的使命、自己的责任、还有自己的权力。……中国知识分子要面对真正的问题,而不能虚设话语,引发热议,无多大意义。” 在我看来,“虚设话语”四个字,是您包括经济学研究在内的所有话语表达的致命短板。您近年来回归于传统儒教的道德劝谕式的公共发言,给习惯于道德攻击甚至于道德妖魔化的网络民意,提供了混淆视听、颠倒是非的权威靶子,进而在习惯于“不归于杨,即归墨”的站队划线的国人中间,制造了一轮又一轮单边片面、敌我两分、价值混乱、莫衷一是的舆论混战。在新近出版的马国川编著《中国在历史的转折点:当代十贤访谈录》中,记录有您“虚设话语”的另一段文字:“在权利平等的社会,具有独立人格地位的人,可以自由地与他人订立契约,实现有利于双方的事情,这就是市场制度。可以说,市场制度的基础就是人与人的平等,就是人权,保护产权、自由竞争等无不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在这段话语中,第一位的要素是等同于所谓“人权”的“人与人的平等”。第二位的要素即“保护产权、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是以第一位要素为基础的。但是,在接下来的另外一段话语中,您的话语逻辑却发生了明显位移: “市场经济就是要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资源最优配置的前提是有供求关系各方的充分竞争,这种竞争必然建立在平等基础上。所以,平等、人权、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保障人权是经济发展中最基本的内在要求。人权与自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谓权利,无非是某种行为或不行为的自由,当人人都拥有同等权利的时候,人权得以实现,社会自由也扩展至最大限度。自由主义隐含的意思是一个群体中没有任何享有特权的人,没有人能够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碍别人的自由。可见,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是内在相通的,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与人的等价交换关系。在贯彻平等原则的制度安排中产生了民主政治。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要求每个人应该拥有同等的竞争和选择权利,反映到公共领域,就是以投票表决为中心的民主程序。因为公共事务的决策会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消长,所以民主的作用就是保障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权益和交易地位。” 依照上述话语逻辑,第一位的要素依然是平等,也就是所谓“人与人的等价交换关系”。第一位的平等既是第二位的充分竞争的基础;又是并列第二位的“人权与自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的“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的共同基础。第二位的充分竞争,则是第三位的资源最优配置的市场经济的前提基础。第三位的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又要求第二位的“同等的竞争和选择权利”在公共领域体现为第四位的“以投票表决为中心的民主程序”。就这样,以人为本的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层级分明、环环相扣的核心价值六要素——主体个人的自由自治、当事双方的契约平等、民间社会的民主授权、政治制度的宪政限权、国际社会的博爱大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被您一知半解的“虚设话语”像搅拌混水一样混为一谈。 二、“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的无效平等 对于您这种一知半解、瞎子摸象式的价值混乱,最为经典的解释是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无论自愿的形式是受到保护,还是遭受践踏,奴役依旧是奴役。甘受奴役的现象发生于整个中世纪,在德国直到三十年战争后还可以看到。普鲁式在1806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关系,同时还取消了慈悲的领主们照顾贫、病和衰老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受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认定,平等是有例外的。对于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来说,平等是无效的。” 作为21世纪的一名经济学家,您自然不会像1806年前后的普鲁式依附农那样旗帜鲜明地“甘受奴役”。但是,已经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退休离职的您,仍然是人身依附于现行体制的一位“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的既得利益者。您与现行体制之间,显然不存在恩格斯所说的以“自我规定的意志”为前提条件的有效平等。1978年“右派”平反时,您与几乎所有的“右派”一样,曾经有过要求重新进入体制的请愿言行。假如现行体制彻底废除公费包办医疗、公费包办养老之类的人身依附关系,您依然有可能像200年前的普鲁式依附农那样上访请愿,“请求……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正是由于缺乏以人为本的“自我规定的意志”,您才会在1913年6月24日的腾讯微博上写道:“‘以国为本’出发,毛泽东建立了人民共和国,堪称国父,无人能代替。又打了朝鲜战争,杀了美国的威风,功勋卓著。‘以民为本’出发,毛泽东……空诺人民当家做主,当工人几十年不加工资,农民没有任何自由只能挨饿。……对毛评价的分歧在于‘以国为本’还是‘以民为本’。” 一位具备“自我规定的意志”的主体个人,是完全不会“以国为本”和“以民为本”的。他首先是只属于他自己的以人为本的自由自治、财产私有、天赋人权的自然法人;其次才是人格平等的家庭中人、情爱中人、契约中人;再其次才是民间社会中一人一票、民主授权的公民个人,以及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体制中的宪政限权、治官安民、依法作为的国民或人民。 恩格斯所说的以“自我规定的意志”为前提条件的有效平等,其实就是西方法学和经济学,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开始主张的主体个人与包括国家政权在内的实体法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契约平等。以人为本的西方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经过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罗马法复兴,已经逐步形成包含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六个层级的价值要素的价值谱系和价值信仰:第一层级是主体个人的自由自治、财产私有;第二层级是当事双方的意思自治、契约平等;第三层级是民间社会的一人一票、民主授权;第四层级是政治制度的宪政限权、治官安民;第五层级是国际社会的博爱大同、自由交往;第六层级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生态平衡。所谓“人权”,就是主体个人在捍卫自己动物本能层面上的天然正当的生命权利的同时,还要在人类共同体层级分明、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六个价值要素方面,全方位地充分实现自己以人为本的自由自治、契约平等、民主授权、宪政限权、博爱大同、自然和谐的主体权利和主体价值;而不是您狭隘片面地笼统概括的“我从人的等价性出发得到了科学化的人权理论:人权就是人人都可以享有而不会彼此冲突的权利。从这个定义出发,生存权、人身权、隐私权、知情权、言论权以及所有权都属于人权。”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的您,对于人类共同体六个层级的价值要素之间层级分明、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内在逻辑,缺乏一种全面理解和整体把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经济学研究明显违背人类共同体的价值常识,把自然法人及拟人化的实体法人之间最为基本的意思自治、契约平等,误读成为“人与人的等价关系”;也就是您所说的“我认为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必须推广为‘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到极大限度,该限度就是别人同样的自身利益。’” 举例来讲,假如我与您合作经营一本图书的出版销售,我在这单交易中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赢利额1万元,您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赢利额5万元,我们之间显然不是什么同等同样的等价关系,而是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双向选择、互惠互利、平等合作、权利义务充分量化细分的合同条款,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的平等契约关系。严格意义上的契约平等,所实现的是意思自治、自主选择的主体人格之间的相互平等,而不是收益多少的价格相等。您自从1997年提出以来便一直引以自豪的所谓“人与人的等价关系”,首先在常识学理层面上就是一种价值混乱、无效无力的“虚设话语”。 三、传统儒教的执迷偏爱 同样是“虚设话语”,您在接受马国川访谈的《自由的扩大与中国改革30年》中表白了对于中国传统儒教的执迷偏爱: “事实上,儒家思想中蕴含着宽容合作的现代文明观念。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每个人遵守严格的权利界限,这是避免社会冲突和发展市场关系的重要条件。对待坏人坏事,孔子认为正确的态度是‘以直报怨’,这反映了现代社会中解决利益冲突时应有的宽容和坚持原则的态度。孔子崇尚‘礼’、倡导‘仁者爱人’,这正是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互助的社会环境的根本要求。……但儒家思想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和人平等的观念。儒家道德缺乏人权的基本观念,法家更是如此,取代人权的是皇权观念。这是我国接受现代社会制度的最大障碍。” 比照着前述人类共同价值六要素加以考察,您所谓儒家思想“没有人和人平等的观念”,其实就是缺乏当事双方在社会化扩大再生产的文明财富创造过程中,共同达成意思自治、契约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平等契约关系的价值观念和文明意识。孔子崇尚“礼”、倡导“仁者爱人”,说到底就是要帮助专制皇帝维持一种变强制奴役为甘受奴役的自欺欺人、愚民自愚、人身依附、等级森严的主奴关系;而不是像以人为本的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那样,通过契约平等的合同条款、民主授权的刚性程序、宪政限权的制度体系,来强力保障每一位公民个人自由自治、契约平等、民主授权、宪政限权、博爱大同、自然和谐的多层级、多元化、全方位的主体权利和主体价值。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孔子语录《论语•卫灵公》。在这样一个否定性的逻辑命题中,隐含着另一个肯定性的逻辑命题或者说是逻辑陷阱,即“己之所欲,施之于人”。翻译成今天的大白话,意思就是:仁慈博爱的专制皇帝想要像疼爱昵爱自己的儿女那样,关心爱护普天之下的臣民百姓,臣民百姓就必须接受甚至忍受这样的疼爱昵爱。假如专制皇帝的这种单边片面的情感欲望遭到臣民百姓的拒绝反抗,专制皇帝就可以把所有的诅咒惩罚施加在这些臣民百姓身上。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所说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就是这种充满等级森严的身份歧视的单边片面、野蛮专制的变态情欲的经典表述。把这样一种逻辑陷阱极端演绎下去,便有了后世“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纲常伦理。像这样完全不尊重对方当事人自由自治、自主自愿的主体权利的单边片面的变态情欲,无论如何都不会像您所说的那样,“是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互助的社会环境的根本要求”。 进一步说,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的所有创新商品,都是为了满足客户的欲望需求,而不是把自己的欲望需求强加在客户身上的。假如当年的孔子连同今天的您当真是一名具备“自我规定的意志”的现代个人的话,就应该明确提倡相互尊重、契约平等的“人之所欲,施之于人”;而不是单边片面、自欺欺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四、“儒者秋风”的“君子之典范” 2013年6月1日,您在新浪及腾讯微博,发表了这样一条依然是“虚设话语”的帖子:“中共在中国执政的合法性不是来自选票,而是来自改革30多年的成功,以事实证明它具有管理一个国家的能力。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起来算是很好的,就经济而言绝对是第一。国际社会从来没有对中共的执政合法性有任何怀疑,还邀请中共参与全球管理。这个合法性绝非来自继承了毛泽东的统治。这一点绝不要看错了。” 6月3日,您又为自己的帖子补写跟帖说:“大家投票选举的目的就是选一个有良好执政能力的领导班子。现在中共已经证明了自己有这个能力。要投票是为了防止有良好能力的班子变坏,可以把他选下来。” 围绕着这样一条微博,拥戴崇拜毛泽东与不拥戴崇拜毛泽东的左右两派,在网络上展开一场敌我两分、势不两立的站队划线式的激烈争论,却很少有人触及到公共权力的两种合法性授权路径:其一是前文明社会奉天承运、替天行道、天命流转、天降伟人的君权神授;其二是现代文明社会以人为本、主权在民、权为民所赋、权由法所定的民主授权和宪政限权。您撇开这两条授权路径谈论什么“合法性”,暴露出的恰好是对于政治学常识盲目无知的“虚设话语”。像这样的“虚设话语”所导致的社会效果,必然是不能把道理讲明白反而把道理讲混沌的价值混乱。 (特约评论,本文不代表荷兰在线观点。) 作者 张耀杰,男,1964年生人。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史学者、传记作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已经出版的主要著作有《北大教授:政学两界人和事》、《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鲁迅与周作人》、《中国话剧史》等十多部。写作之余还参与过《小关一家人》、《山河作证》等数十部长短电视片的拍摄与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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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埃尔多安批评《泰晤士报》公开信“煽动民众”

多位国际影星联署公开信,指责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纳粹式”宣传和独裁统治。土耳其政府予以回击,称公开信“煽动民众”。 (德国之声中文网)英国《泰晤士报》刊发一封公开信,众多国际知名人士在信中指责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实行纳粹式的宣传。周六,据阿纳多卢通讯社报道,土耳其欧盟事务部长巴基斯(Egemen Bagis)批评这封公开信是”反人类罪行”和”煽动民众”。埃尔多安将起诉签名者和刊发报纸。 签名者中包括奥斯卡影帝肖恩·潘(Sean Penn)、本·金斯利(Ben Kingsley)和苏珊·萨兰登(Susan Sarandon),以及土耳其著名钢琴家法佐·赛依(Fazil Say)。在周三发布的公开信中,他们谴责对和平示威者的强硬镇压。信中说,尽管警察”无法形容的残酷暴力”导致多人死亡,6月中旬,在盖齐公园清场后,埃尔多安仍在伊斯坦布尔举行一场大型集会,令人联想到纳粹的”纽伦堡党代会”。 公开信还指责这位民选总理实行”独裁统治”:”您的监狱中关押的记者比中国和伊朗加起来还要多。”信中说,埃尔多安称示威者为”流氓”,甚至认为他们是受控于外国的恐怖分子。而事实上,示威者只是希望土耳其成为政教分离的共和国。 在伊斯坦布尔塔克希姆广场,数周来,首次在周六晚上没有举行示威。配有高压水枪的警察阵容强大,在现场待命。过去数周,位于伊斯坦布尔心脏的这座广场,每周六都举行对政府的抗议,而警察往往采取极为强硬的手段予以镇压。 曾席卷土耳其各地的抗议进入尾声。这场抗议的导火索是5月底政府计划改建塔克希姆广场旁的盖齐公园。但之后的抗议首先针对埃尔多安的独裁执政方式。在抗议中,至少有5人死亡,数千人受伤。 来源:德新社                        编译:苗子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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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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