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选

荷广 | 北京公民参选人遭控制

2011年9月30日,北京市13名公民参选人来到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锁进行选举宣传,却遭到公权机关的阻挠,几名参选人也被不同程度的限制了人身自由。中国独立公民参选人的增加是今年各地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一大亮点,截至到9月29日,公民参选总人数达到150人左右。然而,据北京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表示,公民参选人在参选过程基本上都遭遇挫折。 据香港的维权网报道,9月30日的宣传地点是在参选人韩颖的家附近,然而韩颖早上7点多钟接到消息,参选人王秀珍、张善根、野靖环、野靖春、湛江均被各住地辖区的派出所强行限制禁止出户。十几分钟后,韩颖来到院子大门口看到,一辆载满记者的汽车被挡在大门外,而当记者与保安交涉要进入采访时,大批警察、便衣围上来。记者纷纷掏出记者证后,警察仍不许记者进入。 据韩颖描述,只有几名街道办和居委会的人被警察允许进入院子。 被强行限制自由 韩颖正在用手机拍摄照片,突然一个便衣冲了过来,拿出证件晃了一下就急忙收回,上前训斥韩颖。海淀派出所一个警察也跑过来抢夺韩颖的手机,并强行将韩颖塞入一辆汽车内。 警察把韩颖带到了碧水云天6号楼一间地下室后,一名朱姓副所长抢走韩颖的包,并让其起立做全身搜查。几分钟后,海淀区街道办来了两名人员,开始劝阻韩颖,希望她放弃参选。 韩颖在微博上表示,在被警方限制自由期间,海淀街办的沈姓女科长反复对韩颖强调“参选要走程序,不能个人宣传、拉票”。 韩颖认为这是警方故意把情况说得复杂化,让她知难而退,放弃参选。 在此期间,韩颖的手机被警方控制,还不允许回家。将近12点钟,万寿寺派出所的所长与一名片警来到地下室,并将韩颖带到紫竹院街道办公室。韩颖拿回手机时,感到手机已被人动过手脚。 遭遇挫折 据北京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表示,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选举的省市,共有独立参选人112人,这些人的参选过程基本上遭遇过挫折。最早在微博上宣布参选的独立参选人是江西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这三人均以10人联名推荐的方式参选,刘萍、魏忠平被选举委员会以不够10人推荐为理由未能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以推荐签名作假为由拒绝将李思华列入初步候选人。三人均被警察传唤,在投票日当天,刘萍和李思华被强行带往异地,直至选举结束才将两人送回。 在被限制自由期间,李姓警察还问韩颖,一定要参选吗?能选的上吗?就是选上了你又能解决什么问题。韩颖回答说:“不管选上选不上,参选是我的权利,我不能 放弃权利,你看马路两边挂的横幅都是让积极参加选举,我这是响应号召,一定参选,坚持下去。也许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至少能监督,能有机会说服一些有良知 的代表。” 公民支持 在此期间,韩颖的母亲不知道她的下落,着急得上街大喊:有一个好女儿,支持她选举,支持她为老百姓说话。现场已有80人左右围观,派出所的人非常恐慌,赶紧劝诫韩颖的母亲回家。此时已有法、德、日、香港等多个国家、地区的记者要进行采访报道,均被警方拒绝。 下午5时许,韩颖的妈妈联系上韩颖,说再不见韩颖回来,就和村民一起来要人,野靖春也打电话说要和其他参选人来要人。万寿寺派出所的张所长这才送韩颖回家。 “我回到家。妈妈松了一口气。我在网上看到了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感觉不是一个人在参选,是千万个人和我一起在参选。”韩颖回家后在网上留言到。 无人当选 中国政治问题研究学者李道明(Lawrence Reardon)指出,中共虽然愿意为草根阶层提供机会参与到政治进程中,但是中共同时也是独立参选人的最大障碍。 “一旦(中共)开始看到独立候选人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而政府要对他们进行全面控制有一定难度时,中共就开始成为独立候选人的头号障碍了。特别是在基层党组织,他们会特别担心这些独立候选人的议程和他们的完全不一样。” 据“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的报告显示,截至到目前为止,通过网络参选的独立公民参选人无一人当选。 但报告指出,本次人大换届选举的公民参与程度比上届更高,“这里的更高不是说高投票率,而是指以联名推荐的方式参选的人更多了,珍惜自己投票权的人更多了,按照自己意愿投票的选民更多了,为独立参选人做志愿者的选民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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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 独立参选人夏商公布因参选而被国安调查

//@李承鹏:不评价,网吧沉默转(在网吧因我家网络自7月3日断掉中途好了两天后,至今仍无法用,最终电话线也断掉,10天来打10000号数十次,无果……你们辛苦了)。@夏商:今天沪某工商局检查大队在非法定年检期间,突然来电要求下周二抽查,并报出我名下两公司:夏艺堂艺术设计公司(注册逾十年)和普茶客茶叶公司(注册逾六年)相关信息。这两家公司每年均合法通过工商和财务年检,突被抽查,我只能认为和本人参选人大代表有关。我将尽一切方式保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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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透视公民参选热

《财经》记者 舒泰峰 左林  27岁的徐彦,5月26日凌晨3点在自己的微博上,宣布参选杭州市下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他的参选声明这样写道:   本人属于“新杭州人”,是通过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下城区。与我一样的许多新杭州人,需要一名代表,(他们)在购房、结婚、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面临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公共政策支持,这是本人参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当选后最主要的努力方向。   徐彦,在杭州从事房地产营销和广告工作。他对《财经》记者说:“希望通过人大的路径,推动户籍改革。我本身是‘新杭州人’,是这个群体的一员,跟他们有共同语言。跟户籍挂钩的东西太多了,大批大学生留在城市都会遇到种种问题。”   徐彦还为自己的参选做了一个规划:6月下旬公开招募志愿者,一起进行社情民情调查、选民拜访等,7月起每周发布一个视频,以阐述参选理念。   到6月27日,徐彦已经招募到了八名志愿者,他们都是社区居民,暑期将至,他还设想招募大学生进入社区,调研包括停车难、小区垃圾处理等具体问题。   在徐彦的理解中,“政治其实不玄乎,而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小区的垃圾桶摆放是否合理,我希望通过参选促进自己的小区和城市更加美好”。   徐彦的身影,是2011年中国基层政治生活的微观一景。   从7月1日开始,五年一度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   徐彦希望挤身200多万基层人大代表之列,而他选择的是联名推荐参选之路。   按照《选举法》规定,中国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产生,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另一种为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对于无法获得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公民来说,若想当选人大代表,可选择联名推荐一途。   今年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与往届不同,微博鼓励了公民参与的热情。   5月25日,作家李承鹏最先通过微博宣布,将参选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此后,一批参选者通过网络涌现出来。据选举问题研究者、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统计,截至6月16日,已有近百位各界人士通过微博宣称将参选人大代表。   2011年,亦有更多知名人士宣布参选或助选,除李承鹏以外,还有上海作家夏商、网名为“五岳散人”的时评作者姚博、财经作家柳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等。名人参与的助选团也是一景,学者于建嵘、法学教授贺卫方、作家韩寒、导演冯小刚、记者王克勤等,均加入了李承鹏助选团,知名律师陈有西、斯伟江则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于建嵘同时还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的参选顾问。   今年联名推荐参选热的另一个特点是,时间早而且集中。往年要等到正式开选之后才会出现的参选热,今年则提前出现,而且参选者所在的城市更为广泛,往届以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为主,今年在广州、杭州、成都等地均有参选者。   参选者职业范围也趋向多元。往届以律师、业主、大学教师、大学生为主,今年则出现了作家、中学生、媒体人等。   “还有大量的参选者没有公开,只有在选举开始后才能知道。”李凡预测。   每个参选者的理由不尽相同,但许多参选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为社区服务的口号。   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居住于圆明园附近的画家村,这是一个城中村,流动人口集中,因此他的目标之一是要为画家村多建公共厕所。搜狐网的编辑徐春柳所在社区位于北京东城区和朝阳区交界处,虽在二环路边上,但因为临近铁道,交通比较差,有人戏称之为“北京的盲肠”。他的目标是为社区解决交通难题。   “能不能参选成功不取决于你在微博上的粉丝数量,或者发表了多少东西,关键是选区内有没有人给你投票。”熊伟说。   有的参选者则想得更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对《财经》记者说,“我希望在两种路以外找到第三条道路——认可现行体制的合法性,又推动体制变革的第三条道路。” 第三波热潮   联名推荐参选并非新生事物。它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初。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选举法》,将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了县一级,并明确,“有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且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   此外,新《选举法》还确立了预选原则:如果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可以进行预选,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1979年的新《选举法》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李凡说,“它给了联名参选非常大的空间,从而出现了第一波公民参选潮,1980年全国各地大学生都有参选人大代表的,仅海淀区就有15个学生当选。”其时,适逢恢复高考,大学生的年龄普遍较大。   1986年,《选举法》进行第二次修改,“三人以上附议”的条款修订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此外,还删去了1979年法律中预选的规定,转而规定选区选民小组(或全体代表)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些修改客观上降低了直接选举的竞争性,公民参选潮渐渐降温。直到1998年,湖北潜江市中学教师姚立法当选该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联名参选又重回大众视野。   姚立法当选后,在一个五年任期内,提交建议187件,超过当时潜江市所有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案的五分之二。   此外,他还参与其他事务,比如为潜江教师追讨欠薪,揭露村级选举问题等。“我打破了两个旧观念,一是认为自荐参选肯定选不上,二是认为选上了人大代表也没有用。”姚立法对《财经》记者说。   姚立法的成功激励了后来的参选者。在他之后,2003年,出现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公民参选潮。这次参选潮始于深圳,共有十余人参选,最终,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等三人当选。   2003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称赞深圳的公民参选是“民主选举的自觉实践”,“表明了人民群众选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年很多人是看了这篇评论后参选的。”熊伟说。在北京,这一年9月至12月为选举时间,当时涌现出20多位参选者,包括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舒可心、以反“伪科学”被公众所知的司马南、打假人士王海、回龙观社区业主聂海亮等。在最后的选举结果中,许志永、司马南、聂海亮当选。   但在湖北,同年虽然有41名通过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参选,却全部落选。   2004年,《选举法》进行第四次修改,恢复了直接选举中的预选;在候选人介绍环节,增加“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内容。此次修改受到各界好评。当时有学者预计,在2006年的换届选举中,公民参选热将进一步高涨。出人意料的是,到了2006年,公民参选热在舆论中似乎并未出现。   许志永告诉《财经》记者,与2003年相比,2006年的联名推荐候选人参选数量其实并未减少,只是媒体参与少,舆论冷清,“结果并无太大差别,比如海淀区人大,2003年当选的联名推荐候选人,2006年基本都连任了。” 当选有多远   按照法律规定,成为代表候选人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据许志永介绍,以北京的实际情况看,政党和团体提名代表数的比例,只占20%多,余下近八成均为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产生。   李凡的观察与此形成印证,据他回忆,2006年换届选举中,“北京市总的候选人是5万人,应选代表1.3万,其余3万多都是联名候选人”。   参选人大代表的第一步是取得选民资格,其程序是选民登记。在中国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下,这一环节变得复杂起来。目前,《选举法》对于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问题,未有规定。地方实践中,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具体如何掌握,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情况作出决定。   模糊的规定使流动人口参加选举遇到障碍,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千里迢迢专程回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另外,居住多久才能够在居住地获得选民资格也不明确。   2006年,一位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士去做选民登记,由于未办理暂住证,被告知居住不足一年,无法进行选民登记。李凡建议,流动选民应当保留居住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水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纳税证明等居住证明文件,并随时注意现居住地关于流动人口在当地参加选举的规定。   若想顺利成为代表候选人,获得有效的联名推荐是关键。   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刘萍的参选经历说明了联名推荐的重要性。当地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出,17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中,五人不是刘萍所在的新钢公司第六选区选民,有三人后来退出签名,有二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她参选人大代表的只有七人。因此,选举工作指导组认定,刘萍未达到法定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人数规定。显然,联名推荐者必须为本选区选民;联名推荐者的人数则越多越好。   此后,由代表候选人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是联名推荐参选最难通过的一环。   《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在这种情形下,取得联名推荐人越多固然越有优势,但并非一定能够获胜。   2006年,北京一位大学教授得到了1000多张推荐票,排名靠前,但是在小组协商的过程中,支持他的选民小组只有三个,而支持该校一名副书记的小组有十多个。“是按选民小组的多数、还是按推荐票的多数,选举法中没有明确,由地方自行规定。北京当时采用了选民小组多数,这位教授票数再多也没用。”李凡说。   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选举法》有解决办法,其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时,要进行预选,根据预选得票多少来确定。   2003年,许志永所在的北京邮电大学选区就启动了一个类似预选的程序,将300多个代表候选人名单全部下发给选民,要求选民在其中勾选出三人,许志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了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   “如果选民小组的协商不能反映多数选民的意见,就采用‘预选’,让大家直接表明意见,这是最好的方式。”许志永认为。   不过,熊伟说,预选并非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经程序,《选举法》中对于预选的程序和发起者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些地方对于预选态度不明,还需要候选人去争取。   如果在这些步骤之后,仍无法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即动员选民于正式选举中在选票的“另选他人”一栏中填上自己的名字。“这需要极强的动员能力,”李凡说:“难度极大”。他接触过的联名推荐候选人中,极少人动用这一程序。   但并非没有成功先例,在1998年的选举过程中,姚立法没有能够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就是通过“另选他人”的方式高票当选。2003年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也通过这种方式当选。   最后一步是投票和计票环节。熊伟认为,一场公正的选举应当实行当天计票制度。他曾观摩了2006年在北京大学的选举,当时,规定的投票时间是早上8点到夜间12点。“到夜间12点投票截止,实际上意味着无法当天计票。票箱放在那里一个晚上,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   此外,李凡指出,人大代表选举严格说起来不太需要钱,最好自己掏钱,避免“非法集资”之嫌。《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者均为自费参选。网名为“五岳散人”的姚博在微博上宣布:“所有选举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如果当选,在任期内的办公费用亦由我个人承担”。 开放心态   多位参与或观察往届选举的人士均表示,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参选者都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比如,候选人是否能充分地介绍自己当选的重要因素。候选人可在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正式投票前的最后阶段,尤其是投票日前的一天到三天,加大自我介绍力度。   2010年3月,《选举法》第五次修改,将“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中的“可以”改为了“应当”,这从法律上肯定并增加了候选人直接面对选民介绍自己的机会。   除了参选者需要更加开放的心态,“针对蓬勃的联名参选现象,各级人大也需要开放心态。”李凡说。   往届的选举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位律师宣布参选,当地司法部门劝退未果之后,在投票时,工作人员直接端着票箱到各户去收选票,但唯独避开支持该律师的居民。该律师自然无法当选。   实际上,对于联名推荐参选人大代表,《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人都将自己定位为服务者和沟通者的角色。用熊伟的话说,“既要跟选民沟通,也要跟政府沟通”。   从宣布参选之后的第六天,也就是5月31日,李承鹏就主动与武侯区人大联系,希望进行沟通。6月14日,武侯区人大常委会一位相关负责人与李承鹏进行交流,除了谈论李承鹏的阳光校车等一些具体的设想外,该负责人多次强调,选举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   虽然李承鹏没有听到他希望的“欢迎你参选”的话语,但是他认为这次沟通很有收获,“他的提醒非常重要,可以让我把方案想得更具体。”   绝大多数参选者对选举的结果并不特别在意。熊伟说,关键在于过程,希望能够借此来普法,推动更多人来关心公共事务。   针对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的讨论,一些政府人士和学者表示,需要在理论上和制度上厘清选民的被选举权的意义和内涵。今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称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现象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保证宪法和《选举法》所规定的选民的“被提名权”得到充分实现。   根据现行《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该条款的规定是对选民的“被提名权”的制度保障。   文章称,“虽然该条款表面上只规定了谁有权提名,但实质上是肯定了选民的‘被提名权’。”   “选举法的上述提名程序并没有明确说选民只能等待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来被动地‘被提名’,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必然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选民主动寻求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依据法律程序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一种是选民被动接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对自己的提名。这两种情形都是上述条款所保护的选民‘被提名权’的法律内容。如果上述条款只能理解成由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被动地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那么,在制度上就可以出现‘让你当代表你才能当代表’这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现象的出现。”   这篇评论文章认为,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所谓“独立候选人”问题,实际上是一些想当人大代表的选民依据《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寻求获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的提名,这种行为是《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当然保护的内容,是选民依法享有的“被提名权”的应有之义。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选举法确实没有“独立候选人”一词,且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都没有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称为“独立候选人”。   有分析人士认为,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冠以“独立候选人”称谓,容易引起误解,似乎其他类型的参选者就不够独立,因此不宜使用。   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亦于6月20日发表署名文章称,“独立候选人”提法不妥,但不代表公民不能有意参选人大代表。“公民有意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寻求‘被提名权’,是公民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主张被选举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应依法得到保障和尊重”。 原文: 链接 © superlee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7/11.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财经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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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上海: 某网民夏商

上海市委宣传部: 某网民夏商在网络上宣称要参加人大选举,各新闻单位对此人不采访、不报道、不宣传,记者与此人不接触。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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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 网络公众人物政治参与是民主的训练

广东《南方都市报》的 社论称:“仅仅一个李承鹏,其微博的‘粉丝’即高达290多万,如何看待这个虚拟数字背后真实的影响力,或许见仁见智,但不论从以往公共事件的实例中,还是从当下李承鹏的参选推动了一个风潮而看,都必然会对网络公众人物的影响力留下深刻的印象。”“网络公众人物政治参与的实践,或可为中国人的民主训练积累宝贵的经验。‘政治是大家的事’, ‘民主需要训练’,一般人对此耳熟能详,但如果缺乏社会中每一分子的一步步掘进,则我们的目标永远只是空中楼阁。” 北京《环球时报》的社论称:“独立参选人过去就在中国的基层人大选举中出现过,今年的情况是,他们的声势通过微博得到了放大。”“独立参选人中,最受互联网关注的,是那些一直在学习西方反对派的人。他们在试图把中国求同存异的包容性文化,推向对抗性文化。” “中国社会在思想层面呈现出分裂的苗头,一些独立参选人的作用如果只是不断给这个趋势加码,就会伤及中国社会无论如何都不可缺少的凝聚力,也就会引来更多的不安。”“我们认为,某些独立参选人越是受到微博的关注,越应注意别刻意突出自己同现有体制的对立,仅仅用这种方式拉选票,会破坏中国社会目前的运行规则。”“中国政治现实的弹性不会是无穷大的,试图突破它的临界点不是负责任的表现,这与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则相悖,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政治风险” 。 香港《明报》的社论称:“今年内地正在进行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涌现一大批敢言、善言,具有相当民意基础的意见领袖参选人,”“他们的参选,也反映对国家的责任,对民主的热情,这不禁令人想起台湾民主化进程的早期状况。”“也许正是害怕台湾这段历史在大陆重演,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新华社的谈话,指‘独立候选人’于法无据,显示当局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官方提名候选人形成区隔的符号。”“但是,若以为这种种雕虫小技就可以阻挡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潮流,只会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中国的民主宪政之路尽管有再多曲折,最终都会汇聚到全球民主化的大潮之中。” 新加坡《联合早报》署名相蓝欣的评论称:“中国地方人大出现独立参选的热潮,这本来是好事,但全国人大却一棍子将这个势头压下去,这主要基于错误的思路。”“就中国而言,直接引进西式民主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但这并不表明现存的政治代表制可以一成不变。”“中国目前的不稳主要是人心的不稳,如同法国大革命前夜一样,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本来是存在的,但被夸大了的‘弱势群体’心态所阻,难以发挥作用。所以,中国政改的当务之急应当放在社会减压阀设计上。就目前来看,人大和政协这样现存的政治代表制是唯一的可以发挥政治艺术想象力的最大空间。从选举制改革入手,逐步向直选迈进是唯一有效的途径。”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以往内地的区县人代选举,被牢牢控制在执政当局手中,选出的人民代表不是政府官员,就是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商人、艺术家等,这些人最后都变成政治傀儡,不仅没有参政议政能力,而且还为政府背书,更不用说为百姓出头维权。这些人民代表变成政治花瓶,而人大会议自然也就成为橡皮图章。随着经济发展以及百姓民主意识的提高,特别是民意对政府残民以逞的做法不满,很多人在今次选举站出来,希望通过进入体制内抗争,为百姓维权,为百姓出头。”“其实,一人一票直选区县人民代表是宪法的规定,任何人只要有政治权利都可依法参选,任何打压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明枪暗箭都是非法的。当局如果一味打压,不仅违宪,而且也与民意相悖,国际形象亦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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