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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张千帆:“南巡”二十周年反思

张千帆:“南巡”二十周年反思 进入专题 : 南方谈话 改革    ● 张千帆 ( 进入专栏 )       一、引言——改革的条件和规律          1992年1月,邓小平先后巡视深圳、上海等地并发表“南巡”讲话,重新启动了八九事件后全面停滞的改革。此后十余年,中国朝野乃至世界各国对“南巡”的意义几乎是清一色的肯定。直到近年,“南巡”后改革的效果越来越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经济高速发展,政府财力急剧扩张,城市化和基础建设规模不断膨胀;另一方面,“国进民退”、官僚腐败、强征“血拆”、贫富差距、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等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改革确实给中国社会松绑并带来活力,但同时也极大增加了官员的寻租资源并刺激官员的寻租积极性。改革的两面性致使少数左派精英和“草根”人士质疑改革的正当性,缅怀改革前的“平均主义”时代,也促使越来越多的人重新反思和评价“南巡”的意义,并探索中国今后的改革道路。     笔者曾撰文论证,“改革”未必是一个不证自明的褒义词。即便在不断通过政治与法治途径改革的民主国家,也完全可能因为政治精英和社会大众的认识偏差而发生倒退。在威权国家,由于社会大众不能通过周期性选举等机制迫使政治精英对自己负责,制度流弊甚多,社会迫切需要对大众有利的良性改革,但是恰恰在这样需要改革的国家,良性改革往往推行不下去,甚至上不了议事日程,从而使改革陷入无所不在的“可行性”困境。事实上,如果说良性的改革不可行,那么可行的“改革”往往非良性;换言之,改革未必是“改良”,而完全可能“改恶”。     纵观各国改革经验,一个国家的良性改革需要至少符合两方面条件。首先,改革必须是在社会大众的适度参与下进行的,平民百姓至少有权对损害自己利益的改革说“不”。其次,政治精英足够开明或“好心”,欢迎(至少容忍)大众参与,并在社会压力下为了长期执政利益而自愿推行良性改革。当然,也存在一种幸运的可能,那就是在没有任何实质社会参与的情况下,统治者自觉推行对大众有利的改革。这种幸运固然不是绝对不可能,但统治者恩赐的机会必然是十分难得的,而且很可能昙花一现。事实上,笔者认为1989年之前的中国改革基本上可以被定性为这种幸运情形,而“南巡”的必要性本身足以说明这种幸运的改革是难以持久的。     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国家就只能面临两个都不那么幸运的选择:或者不改革,或者改革,但是越改越糟。1978年之前,中国从农村到城市、从公社到国企,处处死水一潭。那时也不是没有贪官污吏,但是确实少,因为整个国家如此之穷,家家户户都生活在基本温饱的贫困线上,可贪的资本实在太少。当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即便在毛泽东时代也不例外。在“大锅饭”的背后,各级官员享受着只能靠特权才能接触的各式待遇。地方干部受上级领导的严格管束,但是对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乃至生死存亡却掌握着巨大的自由裁量。即便在计划经济一潭死水的表面之下,也还存在诸多可以利用的缝隙;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这些缝隙甚至可以成为救命的生存空间。不要忘记,“大跃进”饿死了几千万农民,其中干部却寥寥无几;粮仓里的几把米在今天看来一文不值,当时却足以救活一家老小的性命。这就是一个小小的大队干部享受的特权!然而,改革前发生的种种“例外”只能说明一个规律:在一个威权国家,只要剩余任何可以攫取的机会、财富或资源,那么它们必然是占尽先机的大小掌权者的囊中之物;只不过在一个“一管就死”的穷国,这些资源如此之少,资讯又如此不发达,以至贫富差距看上去不那么触目惊心,而普通老百姓除了自己当月剩下多少工资之外几乎不知道这个国家实际发生的事情。     改革的目的正是打破死气沉沉的“大锅饭”局面,为整个国家的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改革的主旋律是“放权”——中央给地方放权,政府给人民放权。改革的巨轮不可阻挡地转动起来,社会每个阶层都获得了更大的经济活动自由,社会财富随之滚滚而来,但是这样马上就引来了一个问题:政府放松管制,人民创造财富,但是财富归谁所有?在政治权力格局不变的情况下,改革前的“例外”就成了改革后的“规律”:人民的财富也许会增长,但是增长速度必然远远比不上政府官员和一切有能力接近并分享权力的既得利益集团。这是九二“南巡”奠定的基本格局,也是中国改革今后面临的难题。          二、良性改革如何可能          1.一次改革还是“二次改革”?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吴国光曾提出“二次改革论”,认为1978~1989年和1993年至今的改革是在目的、性质、动力、结果都完全不同的两次改革(参见其“改革与‘二次改革’”,《二十一世纪》2004年6月号)。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政府官员对待两次改革的态度根本不同。1978年,以小岗村村民为代表的底层民众和中央改革精英联手推动于国于民有利的良性改革,却在各级地方遭遇“中梗阻”;各级官员对改革普遍缺乏积极性,甚至通过种种“对策”消极怠工,变相阻扰中央政策的实施。相比之下,1992年重新启动的改革却激发了各级官员前所未有的兴趣和热情;从征地到“旧城改造”、从招商引资到修桥铺路,官员俨然从改革的障碍摇身一变成为“发展”的动力。     为了验证改革阶段论,笔者专门查阅了历年中央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试图发现区分两次改革的不同执政思路。然而,虽然笔者也同意肇始于1978年的改革应分为两三个阶段,而且不同阶段的改革动力和效果截然不同,但是除了党政分离之外,并未发现本质不同的改革思路或制度设计。因此,笔者的基本判断是1978年至今的改革在整体上是连续的,只不过到1989年尚未来得及全面展开国企改革等核心内容,而“南巡”讲话的主要意义在于重启计划中尚未进行的改革。当然,时过境迁,1992年至今的“二次改革”确实是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下发生的,但是其目的与初衷和早先那场被中断的改革似乎并无本质区别。     首先考察近年来饱受诟病的“政绩”体制及“GDP思维”的由来,因为一般认为,政绩体制是造成“GDP思维”、盲目“发展”及征收拆迁引起的众多社会冲突的重要根源。这套自上而下的官员控制机制当然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并非1949年的独特发明,更不是“南巡”后体制的产物。事实上,早在1979年,中央组织部就发布了《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当然,那个年代的干部标准带有一定的意识形态成分,考核范围除了工作实际成效外,还包括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能力、“民主工作作风”等事项。但是到1983年,中央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规定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而重点是考核具体工作实绩,从此确立了工作成效在评估体系中的主导地位。1988年,中组部出台了极为系统的《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详尽规定了干部考核的程序和内容,工业产值、农业产量、基础设施投资、税收等数字化指标成为考核的必备项目。实施考核方案的“说明”将考核形式确定为“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同级党的全体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参与的考核制”,最后由“主管首长对被考核者申报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由此可见,这套自上而下的政绩管理体制和以GDP为中心的发展思维早在1989年之前即已系统形成。     其次,1992年之后,中央相继通过了分税制、国企改制、住房商品化、耕地保护制度、农地征收制度和城市拆迁条例等现在具有争议的政策改革,但大部分措施是此前多年酝酿的结果,而非“南巡”后体制的首创。以分税制为例,1980年代早期,中央税收占国家税收比例和国家税收占生产总值比例连年下滑;1978~1982年间,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37.2%下降到25.5%。国家财政入不敷出,一直是中央领导的一块心病。早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报告上,胡耀邦就提出要“适当调整中央、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比例和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在198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指出当时“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财力不足,资金严重分散”,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使它得到迅速的改变”。1987年,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的前提下实行分税制。”     虽然国务院到1992年才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企改革早在1980年就开始“企业自主权”试点。赵紫阳198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认真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个基本思想直接体现于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1990年代中期确定的国企改革十六字方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可作为其基本精神的延续。九二南巡的主要遗产是彻底解决了改革的姓“社”姓“资”问题,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但是即便在这里也能发现1989年之前的遗迹,为市场经济辩护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早在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报告就已提出。     最后,两次改革存在的问题也大同小异。譬如赵紫阳在198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认:“在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同时,预算外资金却大幅度增加,由1978年的371亿元增加到1982年的650亿元,四年间增长75.2%。”预算外资金和1990年代兴起的各种“乱收费”曾极大增加农民负担,近年来则演变为各级“土地财政”。再如赵紫阳在198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当时流行的腐败现象:“乱发奖金、实物和补贴,乱涨物价牟取高利,利用权力倒买倒卖紧缺物资,以及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和现在的贪污腐败比起来,当时的“官倒”等“不正之风”当然算不上什么,但是两者在性质上别无二致。当时的腐败额度之所以相对较小,也是因为改革才初步展开,可供官员寻租的机会有限而已。由此可见,不同阶段的改革不仅方案类似,而且问题的根源也是一致的。     2.为什么1978年改革是一场良性改革     虽然“南巡”重启的二次改革和1978年开始的改革具有显著的连续性,但是不可否认两次改革的效果存在质的不同。如今重读赵紫阳在1981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感觉政府确实是在(至少是想)为人民做事,而且对自己的不足之处也直言不讳。这篇政府报告的题目是“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通篇都在谈论经济问题,但是基本上没有用GDP说事儿。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赵紫阳比较了1952年和1980年的数据: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倍、工业固定资产增长26倍,但是国民收入只增长了4倍,人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只提高1倍。他接着指出:“我国32年来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比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低得多,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又大大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幅度,我国经济建设的效益很不理想,人民生活的改善同人民付出的劳动不相适应。”这些话在今天听起来几乎令人感动,因为在后二十年的改革中不仅政府自己已经不说,甚至连绝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也绝口不提。     由于中央政府十分强调国民收入,1980年代初期的收入增长和工农业产值增长基本匹配。根据赵紫阳在1982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第六个五年计划将工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设定为每年4%,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则每年递增4.1%。实际增长速度远比计划快,但是国民收入增长一直紧跟国内产值和财政收入增长。1979~1983年,工农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近8%,1984年更是比上年增长14.2%,但是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也都比上年增长1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五年中城镇人均收入平均每年增长近7%,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达13.7%。     为什么1978年肇始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或至少让人们普遍感觉如此?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过“大跃进”和“文革”折腾之后,全国人民都几乎一无所有,起点和预期都很低,因而这样的改革会越改越好。尤其是城市改革刚刚起步,实质性改革限于农村,而广大农民早已被“人民公社”体制剥夺得一穷二白,真是好比“一张白纸,好写最新最美文字,好画最新最美图画”。他们(而不是城市工人)才是“失去的只是锁链”的无产者,几乎任何尚未失去理智的改革都不太可能使他们的境况更糟。农村改革只能走还权于民而非进一步集权之路,因为农民手里除了少量“自留地”之外,早已没有可被集中的财产。“人民公社”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土地,而在当时还不存在土地市场的情况下,乡村干部也不可能将土地作为可以变现的财富为自己牟利。土地无论在“公社”还是干部那里都没有价值,只有在农民那里才能通过劳动产生价值,而小岗村启动的包产到户改革正是将农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民手里,自然使亿万农民受益巨大。     二是这一时期国企改制尚未启动,国企改革限于完善扩大经营自主权、让企业自负盈亏以及有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城市经济改革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等私营经济的合法化。(1988年宪法修正案最终对宪法第11条进行补充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和农村改革一样,这种改革的本质也是给企业与社会松绑,赋予私人更大的经济活动自由,其效果必然是增添社会活力与民间财富。国企改革见证了改革的普遍悖论:经济活动自由度和腐败机会成正比;改革力度小、收效低,但是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也相对较小。那些缺乏活力、业绩不佳的国营企业虽然也在进行有限的自主经营改革,却还维持着工人的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福利,并未出现大规模“下岗”和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     三是在经历“文革”浩劫之后,这一时期的领导人对于侵犯人权与法治的“极左”路线有切肤之痛,因而真心推动利国利民的良性改革。在占据社会科学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看来,这个原因比较难以解释清楚,但是这种现象似乎成了一种“规律”:在中国近代,危机和挑战几乎总是会激励一代领导人蓄志改革。就和戊戌变法中的光绪一样,十年“文革”之后涌现出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一批励精图治的中央领导。在这种看似“幸运”的规律背后,或许是尚未泯灭的道德资源在起作用。无论是出于儒家治国理念还是共产主义信念,转型时期的领导人深切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真心要把国家治理好。对于邓小平这一代领导人来说,这也是他们自1949年以来三十年未能实现的夙愿。虽然1950年代一度经历了高速工业化发展,但是此后就一直陷于政治动乱之中。1978年之后,他们认为和平发展的机会终于到来。这种机会来之不易,因而不能匆匆十年就被另一场政治风波打断。          三、改革的局限与缺陷          1.未能启动的改革     高层领导的善意和魄力对于改革的启动是必要的,但是对于良性改革的巩固和持续显然是不够的。要让改革沿着良性的方向继续下去,改革本身必须获得制度化的政治动力。回到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条件,良性改革需要社会大众的适度参与,否则难以保证改革会沿着有利于人民利益的方向进行下去。1978年的农村改革确实是由小岗村启动的,民间社会也存在着一定的改革呼声,但是总的来说,1978年之后的中国改革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民间改革呼声则不仅过于分散弱小,而且在民主政治和言论自由一直高度匮乏的社会环境下也未能发育成型。尤其是“文革”后的政府对社会运动一直采取高度警惕和压制状态,致使人民对于改革大政方针的确定几乎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在改革开始的头几年,因为有锐意进取的中央领导团体支撑着,这种状态还可以接受。然而,随着改革的继续进行,这种本质上的人治状态迟早难以为继。事实上,没有人民的参与,即便好的中央政策也很难推进下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在这一阶段也相当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适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议题。1987年10月14日,赵紫阳在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预备会上的讲话首次提出了“党政分开”:     (集权)体制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是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强化的,是与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的。现在情况不同了。现代化建设需要发挥各种组织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需要把各种组织的正常秩序建立起来。战争年代的体制不能适应和平时期的需要,群众运动的体制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度集中的体制适应不了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     ……     党政不分使党委自己成了执行者,党政分开才能使党委真正具有监督的职能。为了提高效率,必须强化行政系统,但也唯其如此,必须加强监督。自己不能监督自己。你自己包揽了行政工作,就失掉了监督行政的资格。     党政分离的基本前提是党和政府存在职能分工,各司其职。赵紫阳认为党应该站在制定大政方针的超脱地位,政府则主要负责具体执行:“党是政治领导者,应当做政治领导的工作。分钱、分物、定项目、批条子,这些都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日常事务。”因此,党政分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使党处在超脱的、驾驭矛盾和总揽全局的地位,从而发挥‘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根据这一定性,执政党的作用主要在于决策、监督和协调。问题在于,大政方针的制定权当然是高高在上,但只要不涉及落实就注定是一个清水衙门;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则不仅是繁重的义务,更是能在执行过程中给执法者带来寻租机会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党政分离的提法正击中了集权体制的要害,但本已高度集权的执政党是否甘愿退居二线、放弃巨大的利益诱惑、过清水衙门的日子?党政分离设想很好,但其可操作性显然是一个即便党的总书记也未必能决定的大问题。     在同年10月25日的中共十三大报告中,赵紫阳提出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其中关键首先是党政分离:     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假如能按照上述设想实现党政分离,中国的执政模式将告别人治时代、进入法治时代。作为党政分离改革的配套,十三大报告还提出了中央和地方职能分离以及地方自治原则:“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和党政分离一样,这些主张是有远见的。党政不分的后果必然是央地不分,因为党的领导在本质上是自上而下的;党政不分意味着中央可以包揽一切地方事务,地方事事都得听命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党政分离则为央地分权和地方自治创造了空间,也提出了要求。党政分离之后,政府脱离了执政党的组织控制,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命令和服从,而是转化为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因而有必要界定各级党和政府的立法权限。虽然重大立法与决策必定是中央的职能,但是中国地方差异如此之大,中央政令“一刀切”显然是不合适的,地方应当对满足当地人民的改革需求享有自主权。在行使地方自主权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按照宪法规定接受由地方选民选举产生的地方人大监督。通过自下而上的选举和人大代议机制,各级政府的改革举措对相应管辖范围的人民负责。因此,要合理推进良性改革,首先要厘清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分界,实现党政和央地权力关系的法治化,并改革选举制度,让各级权力对选民负责。     可惜,十三大的政治抱负没有来得及实施,就遇到八九事件而搁浅。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否定了政治改革路线,奠定了以后的改革基调:“我们发现靠我们这老一代解决不了长治久安的问题,于是我们推荐别的人,真正要找第三代。但是没有解决问题,两个人都失败了,而且不是在经济上出现问题,都是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上栽跟头。”之后的改革是在没有政改的大环境下进行的,而直觉告诉我们,政治和经济犹如改革的两翼,不能偏废。在政治改革完全停滞之后,经济改革必然走上权力失衡的歧路。     2.1992~2002年:改革的重启与定局     政治改革缺位必然意味着人民在整个改革过程中缺位,良性改革的第一个条件即不能成立。随着改革的推进,第二个条件也开始得不到满足,改革的性质、效果和趋势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化并不需要假设领导人对改革的立场和期待发生本质转变;他们可能还是和以前一样期望改革为人民带来好处,但是一旦他们认准诸如“发展是硬道理”这样一个正确方向,而不在乎人民的实际感受、不欢迎人民的有效参与,那么看似良性的改革往往在效果上适得其反。朱基总理在任期间以大刀阔斧的改革力度和对贪官污吏绝不留情的铁腕作风著称,但是即便排除了官员对改革的层层险阻,也不等于改革本身顺应民意。事实上,如果1990年代还有官员抵制改革,那纯粹是“一根筋”没转过来的后知后觉者。一旦发“改革财”的窍门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各级官员无一例外成为“改革”和“发展”的热烈追捧者。     “南巡”讲话本身并没有暗示具体的改革方向,而只是启动了这样一场前途未卜的经济改革。出于1990年代初期的国内外形势压力,经济改革的速度不只关系到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而是被提高到国体优越性和国际政治的高度。总书记江泽民在1992年10月的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     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我们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加快发展。如果我国经济发展慢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会遇到极大困难。所以,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在此基调下,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从原计划的6%提高到8~9%。1993年,李鹏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5%,“争取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平均每年实际增长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实际增长4%~5%”。199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农民上年的人均纯收入仅增长3.2%。虽然政绩考核制度和政府工作的GDP思维带有显著的历史连续性,但是即便对于GDP数字,新一届政府的权重分配也是和以往很不一样的,居民收入增长和国内(尤其是工业)产值增长之间的差距明显拉大。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之后十年的改革确定日程并拉开序幕。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分税制。虽然1980年代中期以后就没有再出现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但是《决定》还是将税制改革作为近期重点:“通过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扩大财源,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在一个中央至高无上的单一制国家,“合理确定”自然意味着财政收入向中央倾斜。同年12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强调“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分税制从根本上扭转了这种趋势,中央财政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从先前的30%上下陡然上升到55%左右;财政总收入占国内产值的比例则先从1978年的30%以上逐年下降到1994~1995年的10%,而后逐年上升到近20%,财政收入增速几乎是GDP增速的两倍。在“二次改革”过程中,中国增长的财富更多跑进了政府的钱袋子,而不是百姓的钱袋子。幸好,和西欧福利国家相比,中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还不算高;在一个选举体制不足以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家,政府越富意味着百姓越穷。     近二十年来,直到唐福珍事件发生之前,社会对分税制的总体评价是正面的。毕竟,很难想象偌大一个国家几十年维持着原始朴素的中央单一税制,分税制当然是大势所趋。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某些学者称之为“中国财政联邦主义”的分税制竟然遭遇地方的顽固抵制,只是在经过中央强力施压和漫长的讨价还价之后才化解地方阻力。原因其实很简单——分税制在制度上是一次地方分权试验,在效果上则是一次在中央集权体制下自然发生的中央财政集权;分税制以地方分权始,以中央集权终,中央实际上集中了更大的财权。当然,如朱基总理在其新书中指出,中央财政的相当一部分通过转移支付返还地方,似乎地方应该“不差钱”。在一个民主机制不发达、选民无法保证官员对自己负责、政府财政的流向更可能是“三公”消费而非公共福利的国家,地方是否缺钱是一笔糊涂账。如果地方好好用钱的话也许确实不缺钱,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否定分税制的集权而非分权本质,转移支付本身就是中央集权的标志。更何况转移支付多采用项目资金的方式,不仅无助于解决地方政府的日常公益性开支,反而加剧了朱总理自己也承认的“跑部钱进”。     与此同时,城市和农村土地政策也大体确定了改革基调。1993年的上述《决定》指出:“我国地少人多,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重申了“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基本政策:“除国家征用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也不得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所有的各种荒地,不得以拍卖、租赁使用权等方式进行非农业建设。”     中国耕地资源十分稀缺,当然要妥善保护,因而耕地保护政策看上去是不可能错的。然而,在城乡二元体制尚未消除、农业的制度性贫困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强行禁止农地开发而不予补偿就等于剥夺了广大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权。更严重的是,1982年宪法第十条规定了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制,1990年代以来被错误理解为农地城市化必须首先经过政府征收,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实现交易。这样一来,强制征收成了城市化的必要条件;中国要发展,农村变城市,就必须经过征收。就笔者所知,这种制度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中国也借“发展”之路成为世界上最热衷征收的国家。在地方政府的强烈征地冲动下,耕地保护流于空谈。此后,征地和卖地成为地方政府的“最爱”,既能提高地方GDP,又能充实地方财政和官员钱包。惟一的缺憾在于,一旦政府和官员太高兴了,人民就会不高兴。     另一方面,耕地只是农地的一小部分,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禁止农地的自由流转不仅是对农民财产的最大歧视,而且也极大限制了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地,导致城市土地供应紧缺和房价畸高。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终结计划时期的福利分房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和国企改制一样,住房改革也是为了“甩包袱”。国企改制确实有限程度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但是产生了一大批没有得到适当安置的下岗工人;住房改革则激活了房地产市场并从总体上提高了居住质量,因而本来是一件好事,却由于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给,并以“严格保护耕地”为由禁止开发农村“小产权房”,加上京、沪等大城市在工资、福利、教育等方面享受的各种特权聚集了大量人口,导致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广大居民长期承受着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多重生活压力。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拆迁条例进一步为政府征收居民房屋提供了便利,在全国各地产生了千千万万唐福珍式的悲剧,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以“发展”的名义发生的。     综上,在“南巡”讲话之后的十年中,重新启动的改革延续并强化了经济主义发展战略。在中央财政集权的挤压、征收制度的纵容、城市化“发展”战略的牵引下,各级地方政府纷纷诉诸“土地财政”;政府从土地或房屋征收过程中赚取的巨大差价取代各种“乱收费”,成为地方政府吞噬民财的最大黑洞。如果说政府财政占国内产值比例的提升是“国进民退”的标志,那么正常预算之外的土地“二财政”成为政府掠夺社会资源的便利手段。在这一整套“发展”思维指导下,中国社会越来越向两个不可调和的极端分化。在中央财政比例提高的同时,地方财政受到挤压;在地方政府和官员通过“土地财政”大发其财的同时,人民在忍受着高房价、高学费和低医保,相当一部分人被迫流离失所、常年“上访”乃至诉诸自焚等非理性行为;GDP指数年年高歌猛进,人民的幸福指数却不见提高;经济高速发展留下了高速公路和高楼大厦,也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浩劫……     在很大程度上,当今中国正生活在“南巡”后十年确立的发展模式阴影下。2003年之后,胡锦涛、温家宝政府提出“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正是为了在延续改革的同时部分纠正这种发展战略留下的诸多后遗症,但是效果相当有限,并未能减缓各级官员积极推动的“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惯性,而“发展”的恶果却愈演愈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延续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同时提出“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新一届政府果断废止了收容遣送条例。虽然孙志刚事件催生了当代中国式维权的主流模式,但这一模式存在民众只是间接参与、维权成本高昂而结果极不确定等根本问题。2009年底发生的唐福珍自焚悲剧是“孙志刚模式”的翻版。面对巨大的公众舆论压力,国务院废除了城市拆迁条例并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有所改善,但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土地财政”问题,更没有改变经济改革单兵突进的权力失衡格局;虽然领导人曾在不同场合数度谈及政治改革,但是实质性的体制改良从未启动。               四、结语——政治体制决定改革效果          在政治改革和人民参与缺位的格局下,改革不仅未能越改越好、反而越改越糟的现象是很容易解释的。如上所述,“南巡”后启动的分税制、耕地保护、国企改制、干部考核等一系列改革都是改革在第一个十年中酝酿的结果,为何在重新启动后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效果?其实,所有这些改革原本都完全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分税制可以真正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配合理划分财权,而非实行中央财政集权并造成“跑部钱进”和“土地财政”;耕地保护可以实行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以最合理的方式重新分配中国的居民、工商业和农业用地,而不是单方面禁止农地流转,更不是把城市化绑在政府征地的战车上;都市改造可以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住房质量,而不是助长政府卖地赚钱并把老百姓赶出家园;国企改制可以实行更有竞争的聘用制度并培养更有技能的劳工队伍,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解聘并剥夺“下岗”工人的适当补偿;经济发展可以在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改善百姓生活并有效保护环境,而不是片面追求GDP数字;最重要的是,干部考核本来不需要变成“政绩工程”、滥征强拆、买官卖官的催化剂,而完全可以真正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然而,如果政治改革之路被完全堵死,人民从改革决策中彻底消失,“改革”完全成为官员等既得利益者的专利,那么所有这些良好的愿望都只能止于空想。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下,性质同样的经济改革纲领取得了完全不同的效果。     事实上,经济建设不仅是自1978年改革以来高度一致的政府工作重点,而且也是自1949年以来就一成不变的首要执政目标。无论是1954年周恩来总理的第一份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十年后他在“文革”之前所作的最后一个政府工作报告,都不折不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虽然这些报告不时穿插着“阶级斗争”或“世界革命”的政治话语,但是整体结构和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别无二致。即便“文革”期间(1975年)的惟一一份政府工作报告都念念不忘“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只不过在政治运动接连不断的毛泽东时代,执政党没有机会持之以恒地实现这些目标。1976年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倒台后,中国终于迎来了和平稳定的年代。在很大意义上,1978年回到了1950年代初期,执政党终于可以心无旁骛搞建设了。1989年再次平息了可能的政治波动,“南巡”讲话奠定了中国此后二十年的经济发展轨道。二十年过去,执政党不能再说没有机会实现其发展宏图,但是最后的“发展”结果却远不如1978年预期得那么乐观。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中国没有“大跃进”、没有“文革”的延误,我们很可能会提前看到这个结果。就在1957年,执政党掌权刚八年时间,官僚腐败现象就已经如此突出,以至“大鸣大放”一下子放出了洪水般的尖刻批评,其“反动”程度远超过今天国内任何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自由主义”言论;毛泽东本来想借知识分子的不满压一压党内实力派的气焰,看到这等势头只得紧急叫停,“大鸣大放”也就成了“引蛇出洞”。     和毛泽东相比,邓小平的最大功绩在于将这套没有机会运行的体制运行起来。如果说毛泽东是体制的摧毁者,为了维护个人权力和地位不惜发动“文革”整垮整个体制,那么邓小平则是体制的恢复者和重建者,而且他的遗产成功延续下来。在邓小平时代,中国真正按照这套体制的原初设计运转起来,但是这个体制本身对中国究竟好不好?毛泽东搞了一个“大跃进”,饿死了几千万人,事后全国上下尤其是中层干部普遍反对;邓小平“南巡”后奠定的发展模式则是让各级政府在现有体制下搞“小跃进”,受到各地官员的普遍欢迎。当代“中国模式”的奥妙正在于将政治和经济的逻辑结合一体,通过发明“地方GDP”指标等考核机制并鼓励和纵容官员寻租,把各级官员一起发动起来搞“改革”、促“发展”,动力十足、惯性巨大、不可遏制,但是代价也极其高昂。什么地方都要圈地、搞工程、拉项目,因为这些成了关系官员“乌纱帽”和钱包的产业链。如此上马的工程当然质量低下、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因为它们谋求的就是以最小的投入为自己争取最大的产出,从而最高效地将公共利益转换成个人利益,而工程、项目、“发展”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机会。问题在于,一个“大跃进”和众多“小跃进”的害处哪个更大?“大跃进”的灾难当然是巨大的,但是一个人的破坏能量毕竟是有限的;如今这么多人打着“改革”、“发展”的旗号一起搞破坏,破坏的潜能几乎是无止境的。     二十年前的“南巡”讲话把我们带到今天,今后中国的改革之路应该怎么走?这是当代中国人迫切需要探索的问题。          张千帆,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来源: 《领导者》杂志总第44期(2011年12月) 进入 张千帆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南方谈话 改革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制度分析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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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陈红太:邓英淘先生永垂不朽!

陈红太:邓英淘先生永垂不朽! 作者:陈红太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3-13 本站发布时间:2012-3-13 9:24:33 阅读量:1104次     从崔之元教授的邮件组中惊悉邓英淘先生于2012年3月11日因胃癌在北京逝世,终年61岁。   邓英淘先生是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的研究员,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他在1991年就出版了《新发展方式与中国的未来》专著,关注和研究生态、能源、资源与现代化发展方式的关系问题。2009年胃癌切除。在病痛折磨中,2010年出版《再造中国,走向未来》,2011年出版《新能源革命与发展方式跃迁》,2012年1月发表与王小强的长篇访谈《为了多数人的现代化》。   邓英淘先生用他的一生研究证明,中国的现代化和崛起决不能照搬西方过去那种以牺牲生态、拼耗能源和资源的传统之路。中国这么多人口,如果按照西方的现代化方式,还包括也将崛起的印度、巴西等其他大国,这个有限的地球生态、能源和资源怎么能够承受。因此必须找到一条以化解能源、资源和环境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即以开发新能源和建设生态环境为突破口的不同于西方传统的现代化新路。“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邓英淘提出了一个多么了不起并让人信服的结论!   邓英淘先生的研究虽然起因和服务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方式,但他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已远远超出了国界和政学两界,他的目光已经投放到了全人类。   为了探求开发新能源和建设生态环境的奥秘,邓英淘从1986年开始,用了20多年的时间跑遍了水、风、太阳能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提出了以“风水互济”为基本思路的西水北调工程和利用水资源开发西部的计划,祈望在广袤的西部地区、在解决了缺水瓶颈后再造一个中国,利用开发出来的水能、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彻底解决中国人口多的生存空间和生态利用问题,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生存空间和能源之争而导致的大国争战,真正实现“平物我之情,息天下之争”的大同世界之境。   前一个时期,因思考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面向,才有机会接触到邓英淘先生的文字和思想,在阅读了他的一些文章后,很有一种冲动想拜访其人。后得知他正在医院治疗作罢。不想短短数月,得知斯人已逝,震惊之余,站立默哀,无以表达对他的尊敬之情!   邓英淘先生是值得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反思自己和做人效法的楷模!他出身显门,却一心学术以求破解中国现代化的真理之路。他的人格风范和学术智慧堪比明代的阳明先生,是当代我辈中知行合一、仁智合一的人格典范。   英淘先生永垂不朽!                                       陈红太2012年3月12日于北京寓所。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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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水深了”已经摸不着“石头”了

“水深了”已经摸不着“石头”了 作者:厉以宁 来源:南方网 来源日期:2012-3-13 本站发布时间:2012-3-13 9:18:05 阅读量:1749次   ◎广东“腾笼换鸟”的提法对全国来说,都是很有启发性的。别的省份可以从广东的经验中学到更多东西。   ◎今天,我们需要的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不能再靠“摸着石头过河”,“水深了”已经摸不着“石头”了,这就需要顶层设计。   ◎过去我们常说,无农不稳,这话是对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再加上一句,无“民”不稳,这个“民”就是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社会是不大安定的。   本次政协会议间隙,全国政协委员、82岁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对广东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广东的“腾笼换鸟”提法对全国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启发性。   厉以宁认为,我国下一轮改革中,顶层设计非常重要。他对广东处理乌坎事件的做法和成效表示赞赏,并期望广东在继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继续为全国作出贡献。   转型升级以制度创新为基础   南方日报:近年来,我国提出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您对此如何评价?   厉以宁:首先是产业转移,因为从全国来看,广东等东部地区的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要将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二是产业升级;三是制度创新,这三个问题是连在一起的。从整个趋势上看,产业的转移是不可避免的。   最重要的是,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能逐步实现产业升级。产业转移不仅是因为要素成本的上升,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发中西部市场,提高当地购买力和市场容量。   但我们要注意,所有的转型升级,都是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因为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   南方日报:近几年,广东一直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制造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在您看来,这对广东未来的经济发展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厉以宁:前几年,广东提出的“腾笼换鸟”实际上就是我说的产业转移,将已经不适合在广东发展的产业进行转移,这种转移是为了给广东腾出空间,留给更适合广东经济发展方式的产业。   我认为,广东的这个提法对全国来说,都是很有启发性的。别的省份可以从广东的经验中学到更多东西。但任何地方都要选择适合本地的政策,因为它未来要开拓的是本地的市场。   深化改革建促经济发展机制   南方日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70次提到改革,您觉得深化改革的时机到了吗?   厉以宁:今年更突出了改革。近年来,我们遇到了国际金融危机,改革的问题被引起重视,改革是发展的关键。   我们的改革如果不继续深入下去,就可能“生病”。一会儿经济过热、一会儿经济变冷,“热了”就紧缩紧缩,“冷了”就刺激刺激,这都是外来的力量在对经济起作用。改革就是让你自身的机体能够形成一种机制,政策给你刺激,那都是外来的。如果这个体制制度本身就能够有促进经济发展的机制,有一种对整个经济运作的一个激励机制,那么就减轻了对外来力量的依赖。   当然,不是说有了机制以后,就可以不要宏观经济调控,而是首先要依靠自身机制的作用,不是完全依靠外来的力量对经济进行干预。   顶层设计需要重视民营经济   南方日报:今年是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如果说邓小平南方谈话揭开了市场经济改革的大幕,现在的改革和上一次最大的不同是什么?难点在哪?   厉以宁:现在的改革和20年前邓小平南方谈话时的形势不一样了。当时,人们主要争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改革,而今天的问题已经明摆着,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改革也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讨论的是怎样把改革的工作继续做下去,更主要是从哪些方面着手。   今天,我们需要的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不能再靠“摸着石头过河”,“水深了”已经摸不着“石头”了,这就需要顶层设计。   南方日报:您认为有哪些问题需要讨论顶层设计前取得一致认识?   厉以宁:今天,我们对民营经济的问题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来认识。过去我们常说,无农不稳,这话是对的,到现在仍然有效,没有农业,社会就不能稳固。但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看,再加上一句,无“民”不稳,这个“民”就是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社会是不大安定的。为什么呢?就业问题怎么解决?你就业问题不解决的话,中国社会能保持持久的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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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四说薄熙来

四说薄熙来 作者:王霄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3-13 本站发布时间:2012-3-13 14:39:21 阅读量:607次   关于薄熙来先生,老王已经写了三篇文章。恪守“事不过三”的古训,虽然近来王力军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老王一直沉默。但现在终于要“四说”了,那原因其实也不复杂,就是薄熙来现象对于我们宪政民主派有相当的意义,而本派朋友们现在对于薄熙来的困境似乎过于兴高采烈和痛加贬斥,希望他一败涂地,狼狈下台,因此,老王就想再说几句。   对于薄熙来进行批判的朋友们,无论是身受其害、陷身囹圄的李庄、姜维平等先生,还是站在民主法制高度力斥其非的诸法学家、评论家和网友,还是由于历史原因对薄熙来家族某些不光彩表现理所当然地反感及至痛恨的政治业者,说得都对。我在已往的文章中,特别对李、姜等因薄而遭受人身迫害的朋友,表示同情与声援。重庆黑打,不管怎么说,都是不对。薄熙来的某些手段,我决不认同;薄熙来重庆之前的发迹路径,我也并不全部肯定。至于老薄,让人非议的地方就更多了。   对于所谓重庆模式,我也有更多的疑问。比如它的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普遍意义。重庆“民生路线”中要缩小城乡差别,追求人民共富,有一个亮点,就是给农民穿上“五件衣服”,让他们体面地进城。但是一个农民这样进城需要人均20万元的成本,这个钱从哪里来呢?从重庆2011年的政府财政报告中,可以看出土地出让收入是财政收入的大头,这就标志重庆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的转变。同时,中央特殊的政策支持和各金融机构的借款扶持,都不具有普遍意义,而且不可持续。重庆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虽然这几年风生水起,精彩不断,但是它带有太多的非正常因素,突击性地集合了薄熙来个人强大的政治资源。因此,重庆模式的意义不能拔高。甚至它的不可持续性,在薄熙来还在的时候就从某些方面表现出来,比如王力军事件的发生。   但是薄熙来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毕竟为重庆广大老百姓带来了许多实惠,二是他依靠民间力量博取个人政治目标的途径对于中国政治发展具有突破性的重大意义。   这两点过去老王也说过。结合当前的形势,这两点已经在发挥作用。   首先,王力军事件不会让薄熙来下台。王力军事件是一场政治斗争。策反王力军,薄熙来的政治对手们似乎玩了极其精彩高明的一手,虽然王力军不甘当政治斗争的棋子,也为自己的生命算计,夜奔美领馆,玩过了头,但在打击薄熙来的角度看,倒也更增加了力度。王力军一击,在许多人看来,对薄熙来可谓致命。政治从来不会温情脉脉。如果能将薄熙来一招废掉(终结其政治生命),他的政治对手绝不会手下留情。但现在看来,薄熙来已经渡过眼前的难关。而在老王看来,薄熙来先生在十八大前的地位虽然有点风雨飘摇,但基本稳固。   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是薄熙来的政治后台还在力挺他,可能是薄熙来掌握了政治对手们的某些把柄,令其心怀忌惮不敢痛下狠手,但有一个原因是很重要的,就是重庆人民的反应。   在王力军事件初曝、社会上一时沸反盈天的时候,有一个消息说,重庆可能会有100万人上街游行,支持薄熙来。   最高当局可以在王力军事件后安插亲信控制重庆警察,可以调兵入渝嚇阻、压制可能的军事异动,但是,它不可能有效地控制重庆人民的强烈反应。重庆人多强悍,何况是在得到了薄熙来的诸多恩惠之后。如果重庆人民“闹事”,不但会引起社会的强烈震动,引发诸多不可预测的反响,而且后果是否可控也不好说。如果中共高层内部斗争带来社会力量如此明确强烈的加入,甚至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和分裂,八九之后还没有过,现在的最高政治当局也没有信心可以控制。如果真的出现这种局面,就会影响中共的统治地位和现有最高层政治力量格局。这是中共领导集团所有派别都不愿意看到的,最高当局不能接受这种政治后果。因此,压缩王力军事件的影响,容忍薄熙来继续掌渝并不改变其政治地位,不但是中共派别在此一事中的博弈的结果,也是最高当局的唯一理性选择,符合中共高层的整体利益。   从这点说,人民力量已经虽然隐性但却显著地影响了中国政治。薄熙来走民意的政治手法,在关键时挽救了他。   其次,人民的力量是薄熙来继续其政治目标的根本依靠。   现在不能说薄熙来已经渡过政治难关,他目前还必然采取守势。但是屈是为了伸,在基本稳定现有地位后,薄熙来不会放弃他的政治目标。这时,继续他的以民意求发展的基本政治路径会得到延伸,增加更丰富的内容。   可以预见的是,薄熙来会在继续民生共富路线的同时,将施政的重点放在民主法制建设上。过去这是他的短板,是他为民主宪政派最为诟病的地方,甚至是他的负资产。如果他要持续他的大计,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民主法制建设上走出亮丽的几步。   作为一个政治人物,薄熙来不会甘心于在现有的政治地位上止步,虽然他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挫折。但是事情并非除了维持外毫无可为。事实上,他仍然拥有政治发展的空间。   从民生到民主,这是一个政治发展规律。如果薄熙来要走出困境并求得发展,就要服从这个规律。这不但符合重庆的民意,而且符合中国政治形势的发展需求。从正常的角度判断,不但此次政治风波会给薄熙来应有的心得,他应从中得出宝贵的启示,而且,许多学者甚至在王力军事件之前也给出了这种建议,此前薄熙来也已经部署了若干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坚持这种正确的路向,是薄熙来政治自保乃至发展的根本方针。   当然,这也对薄熙来先生是一个考验。如果他不愿做一个时代的风云过客,真正成为一个载入历史的正面人物,需要很好地设计自己的政治走向,并采取正确而有效的手段。隐忍工夫当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在自保后有所坚持并有所发展。如果薄熙来正确地思考并正确地做了,仍然在十八大的政治博奕时手中有好牌,身拥巨大的推力。如果仅满足于自保,那么,薄熙来历史上所有的不好行为都会被揭露并放大,并以一个负面更多的形象被人提起。   从重庆乃至全国的老百姓来说,需要明白,我们不能要求政治业者都是道德君子。薄熙来不是道德君子,那个层次的其他人也不是。甚至,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他们更多的是恶人,或者我们必须把他们想像为恶人。现代政治的要害是人民主权,并用权力来制约权力,以制约执政者必然的恶。退一步说,即使在民主和权力监督到来之前,现实的政治格局和政治发展,比较可以接受的是恶人制约恶人。如果在这种高层的恶恶相争的政治斗争中,其中的某一方利用了人民的力量,依靠了人民的力量,那就是中国政治具有重大意义的转折:一方面,高层政治派系从利益集团可能会转向思想派系,依靠政纲、实绩来强化自己的力量,取得政治斗争的胜利;另一方面,这种局面表明民主的一个突破,人民开始以一种虽然不规范、但是决不可轻忽的形式显示力量。这样一步步走下去,真正的民主就会到来。   宪政民主派的朋友在批判薄熙来的同时(这种批判绝对必要,它会加大对薄熙来今后采取理性选择的压力),对中国政治的现实与发展,有更切实的判断与思考。宪政民主在中国的开局,决定于中共党内的民主,而这种党内民主特别是派系的良性竞争,其真正有意义的起点是在薄熙来。我重申一个观点:从这点讲,薄熙来是中共历史上一个开创性的人物,他自有其历史地位。当前我们需要的是摒弃道德的愤怒和历史形成的政治恩怨,让他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并取得成功。薄熙来不但对今天中国政治有正面意义,而且他的发展对中国政治会有更大的意义。   作为重庆人民,需要给予薄熙来持续的支持,如果他能够继续民生共富的路线并加大民主法制建设的话。民情易生又易落,在激奋一时之后,如果王力军事件冷却后,薄熙来被调离重庆,那对重庆人民来说绝不是好事。只有你们给予薄熙来持续不断的支持,并在关键时显示力量,才是对得起自己也有利于国家的正确选择。   当然,中国政治从来就难以预测,薄熙来是否能走出本次困局,并向上发展,都不能断定。也许薄熙来最终会失败,并以不那么光彩的形式淡出历史舞台,但是,他已经提供给中国政治以有益启示。那就是,所有力图在中国政治上有最高成就的政治业者,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依归,并以人民的力量为根本依靠。如果薄熙来这一局输了,也只是说,他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   中国政治棋局变数很多,也会精彩不断。究竟薄熙来如何发展,中国政治如何发展,我们也不妨慢慢看。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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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新世纪周刊:林祖恋谈乌坎破局

本文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12日 财新《新世纪》 记者/屈运栩 2012年3月3日,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举行第五届村委会重新选举,乌坎村党总支书记林祖恋当选为村委会主任。CFP   3月3日,一次备受关注的村委会海选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举行。林祖恋以6205票全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现年68岁的林祖恋自2011年9月介入乌坎事件以来,一直是事件的灵魂人物。 他的当选,在乌坎人看来毫无悬念,也实至名归。 林祖恋1965年参军,退伍后做过乌坎村委会副主任。四年后调往东海开发区做负责人。此后弃官下海,直到1995年才回到乌坎安享晚年。 在乌坎人心目中,林祖恋家庭条件好,为人正直,且有威望,是最佳人选。 自2011年9月22日乌坎事件爆发后,乌坎经历集会、游行、村民被带走、主要带头人薛锦波意外死亡、警民对峙等一系列冲突,林祖恋都是首要的组织者和被关注对象。 2011年12月19日,广东省委工作组进驻乌坎,林祖恋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单独和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的沟通。 而最终的成功,成为整个乌坎事件峰回路转的契机。省委工作组接受了林祖恋提出的关于放人、还尸、承认自治组织合法性以及解决土地问题三个条件。乌坎村民则拆除路障,迎接工作组进村。 从始至终,林祖恋坚称自己和乌坎村民“只反贪官”;强调村民只有经济利益、没有政治企图。这让他获得村民拥护,也得到政府方面的认可。 2012年1月15日,林祖恋被任命为乌坎村党总支书记。 如今,他又当选乌坎村委会主任。他说:“未来的路很难,但有信心。” 乌坎之路难在哪里?这个东南沿海小村将如何实现受外界关注的基层民主自治?根源所在的土地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3月7日,林祖恋接受了财新记者的专访。   财新记者 :你如何看待乌坎选举?   林祖恋 :选举从组织到实施,是一个从比较陌生到逐步认识的过程。村民的热心参与十分重要。各级政府起初都有不同程度的担心,或者有一些放不开的情况,但是都在逐渐进步。 从村民的角度看,通过宣传、教育、发动,他们开始认识到选举是神圣的职责。有六七位80多岁甚至90岁以上的村民都亲自来参加投票。他们说一生就这一次,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投出心里的人。 整个选举按规矩进行。高规格,高要求。我们一直坚持海选不变,男女平等,只要是符合选民资格要求的,每一个人都参加投票。 我们还采用秘密写票室,这样便于检票员管理监督,也方便选民填写选票,可以保密和互不干扰。 村民排队也没有怨言,秩序很好,很自觉。那是难以忘怀的景象。   财新记者 :选举过程中有没有困难或者阻力?   林祖恋 :在乌坎这个偏僻的海边小村庄搞海选,困难还是很多的。怎么选举,从组织者到工作人员都是一个新课题,更不要说村民。自己都不懂,怎么选举好? 但是组织者和选委会都很认真、热情、投入,基本上掌握了选举规定的工作流程、规则。 起初各级政府和我们都担心,村民们没有参加过这种选举,怕个别有旧式封建宗族思想的人闹场。但我们准备得好,工作做得实在,没有出现这些情况。 乌坎很特殊,有47个姓氏。一开始搞选举的时候,各个姓氏都以同宗族来开会,上级领导和组织者都有些担忧。我说:“这不是坏事,是好事,他们能开会,证明我们把他们动员起来了。他们开会也是想统一想法,甚至确定了候选的对象。” 我认为场外拉票还是合理的,宗族开会,证明他们很投入。开会不等于他们有意抵触。 选举中有一些拉票的不当行为,这也可以理解。一个一万多人口的村,8000多选民,有人拉票,不妨碍整个选举过程。 村民是有觉悟、有智慧、有热情的,是维护法律法规的。   财新记者 :你现在既是民选的村委会主任,又是上级任命的党总支书记。你觉得应该怎样开展基层民主自治?   林祖恋 :村民代表、选委会和监督委员会选出来之后,主要就是要落实相互制衡机制,让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发挥出来。 相互制衡,就是村民代表应该对村务,尤其是比较重大的事项,如财务、投资、项目、土地进行讨论,由村委会行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村委会在执行过程中以及事后,要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汇报。 我们还考虑用视频等形式向村民汇报情况,让每一件事都有始有终,不把问题堆着,让村民产生疑问。这样就起到互相监督、制衡和促进的作用。 党总支的角色是把握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当然也要直接协助村委会的具体工作。村委会发挥自己的作用,党总支给予政策上的扶持,这样就能让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党总支有事会和村委会商议,不会指手画脚。 要落实好机制,首先是要透明。没有透明,谈不上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透明为前提,就是让村民知道、让村民代表知道、让各个职能机构知道。只有事先知道,才能衡量是否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才有机会提出建议和见解。因此透明是最关键的。 我现在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两个职位一起挑,工作压力很大。但从乌坎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两个职务都兼,有利于乌坎平稳推行各项工作。群众信任我,对我寄予厚望,我会按村民的意愿、利益去做。 首先,做每一件事,我都要先征求村民代表意见,这样可以避免身兼两职的弊病。兼两职最怕的是“一言堂”、武断。但是如果坚持先与村民代表沟通,征求意见,再回到党总支和村委会讨论决定,就可以避免“一言堂”弊病。 再就是,对于人员安排和具体利益的事情,我自己绝不介入。都要通过党总支和村委会做出安排和决定。   财新记者 :乌坎内部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你要如何协调?   林祖恋 :对于如何协调、处理和解决目前乌坎内部不同的声音,我一向主张接纳不合流——接纳就是接受不同意见,不合流就是坚持依法依规。 乌坎个别群众的说法和行为,不代表村民的主流思想。但有各种说法和意见才是民主。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无害,相反有用。因为这些是镜子,可以鞭策我们。 比如昨天(3月6日)下午开会时,有人贴了一张告示,向我讨40万元钱和宅基地,说这是我承诺给他们的。当然没这么回事。其实只是有村民代表曾经向村民解释过说有多少地,如果分能分多少。但不能说是我承诺要分地。 不过群众贴告示的行为并不犯法,我们要把群众的忧虑和责怪看成是对自己的要求。   财新记者 :土地问题是乌坎事件的根源,目前,这个问题的解决进展如何?是否有方案?   林祖恋 :土地问题要解决是有阻力的。从工作组到市到镇都有阻力,但是只要村民团结、依法依规就会有办法。我们有足够证据认定这些土地应该属于乌坎村民。 我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工作组提出对土地处理的看法。我提出,工作组将乌坎土地面积初步认定为9000多亩,与实际面积约25000亩相差甚远。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乌坎村周边各村的土地资料,查清土地“四至”边界。 解决土地问题,只用协商、谈判和打官司的方式无实质意义。乌坎的土地问题是存在官商勾结,拉起总体规划、经济开发的大旗来强征土地,以土地来做银行抵押贷款,使乌坎村民的利益、国家纳税人利益一再受损,却肥了自己。利益主体与违法主体混淆,这就很复杂。乌坎村民的权益受侵害,诉求于政府,如果只用中介解决,而不用政府裁判解决是不公平的。村民强烈要求查清侵害我村合法土地权益的事实,查出相关责任人。 认识问题要有一个过程,解决问题也是。所以不能够着急。   财新记者 :如果土地最后能够交回给乌坎村,你和村委会如何避免以前的不公平再度发生?   林祖恋 :首先是确保不买断,以土地养活村民。分配土地要慎重。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要分地,但要防止比较穷的人家分到地就卖。如果建房钱不够,村委会可以提供相应的资助,但不能相互转让土地。 分配宅基地的好处是可以相对集中,有利于整个村的建设。每人分40平方米宅基地,如一家三口可以分到120平方米,按我们这里一户宅基地为142平方米标准,缺22平方米的村民家庭可以购买。如一家四口可以分到16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18平方米可以出让。 原则上村民不可以买卖宅基地。对于分到宅基地的村民,原有的旧房子要回收。避免浪费也有利于整个村的规划。 宅基地分配之后,剩下的土地可以租借给愿意来办企业的。村民从中获得分红,也解决劳动力输出的问题。对于是否租让土地,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样才能确保公平公正。   财新记者 :基层民主和农村土地问题,都是很复杂的事情,你参与到其中的动力是什么?   林祖恋 :从参与到现在,我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年纪大了,家庭生活也较宽裕,不该找烦恼给自己。但是一个人自己生活好,不是全部的意义,要大家生活好才有意思。既然他们信任我,我就下决心出来参与,让乌坎平稳下来,机制落实,发展起步,我再考虑隐退的事。 其实在最初,我参与不是完全自觉的。当时,去年9月22日,警民发生摩擦,有电话打进来说有群众受伤,我才说一定要安置、治疗受伤村民。我打电话到医院,让受伤村民到医院治疗。这样我迈出了第一脚。 到9月23日,冲突激烈,场面失去了控制。同乡会的人回来看到这种情况,跑到我家,要我出来维持场面和稳定群众。于是我又迈出了第二脚。从不自觉到自觉投入仅是一两天的时间,来不及细想。   财新记者 :乌坎事件的最终解决,与省委工作组到来有很大关系。当时是怎么沟通的?   林祖恋 :2011年12月19日,有联系人来说,当天晚上省工作组有专人来沟通。 19日晚没有谈。通知第二天上午9点开会。当天晚上,我通过多方面判断,省工作组来的人较多、职位较高,应该像是要解决问题的。我当天晚上就决定把路障拆除,并交代村民做好撤标语的准备。当时好多群众不愿意,有担心。 20日上午9点,我在市政府信访室和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会谈。当时在场的还有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朱明国的秘书,和我们村的联系人张水金。 会上我提出了三个建议: 一是要求放出被带走的三位村民,交还薛锦波的尸体,入土为安。但对于他的死因和善后工作,在时间上留了余地,承诺可以在适当时间解决。 第二点,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恢复警民摩擦后产生的临时代表的合法性。那时上面把临时代表定为违法的。 我说,当时临时代表产生是经汕尾市政府和东海镇政府同意的,并且派了联络员和研究员来指定选举办法。整个选举的方式、方法都是和他们交流商定的。各姓氏按大小推选1到5名代表,共117名,再推选出13位村民代表。整个推选过程也是合法的。既然政府同意安排,代表们配合了几个月的工作,发了两个月的生活补贴,怎么说违法就违法? 我说,既然村民临时代表违法,那我也是违法的,你们找违法分子谈话也是错的。你们要和村民谈,就得首先和村民把情感拉近。不把情感拉近,都看成是敌人怎么能解决问题? 第三点,关于土地问题,我说很简单,依法依规来办就好。 我说了后,他们说要讨论一下。然后朱明国表态说支持。这样整个僵局就打开了。 © st@小声说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2/03/13.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新世纪周刊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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