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南方都市报社论:2011,公民塑造转型中国

2011年,是公民的追问之年。7月,发生在温州的特大动车追尾事故最终引发了公民对事实真相的接力追问。与此同时,公民们在食品安全、空气质量监测等多方面的连连逼问,实质上都是对当前发展道路的一种深刻反思。当然,无论是食品安全还是空气监测议题,政府本身在应对舆论时,都能保持较为积极的态度,而这也为官民共同推动政策的进步确立了良性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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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民觉悟?

什么是公民觉悟? 芦笛 再度成功戒网几近两周,堪称毛泽东思想伟大胜利。可惜正如辛弃疾说的“此身忘世浑容易,使世相忘却自难”。今天去看邮箱,发现两封读者来信,就我旧作提出质询,不可不答,势必再度破戒,索性到芦区来看了一番,拜读了老金的大作与网友的讨论,觉得很精彩,因作此文,既是答网友,也算是参与讨论吧。 一位网友要我对“公民”的概念内涵作出诠释。余生也晚,没福气上民国的“公民课”,更无福气在神州陆沉之际逃往台湾,如同唐好色网友一般,在那儿接受“公民课”教育,看过的一点社会科学著作也不作兴讲这些ABC,所以毫无理论认知。只是在西方呆了多年,从生活经验中直接感受“公民”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算是有点感性体会吧。如果要我从自身生活经验中抽象出公民这个概念来,则我这思而不学则殆者只能说:“所谓公民,就是具有充分公民觉悟的人。” 接下来当然要界定“公民觉悟”,我觉得也就是老金说的实行民主的软前提,其内涵是: 1) 权利意识: 根据洛克的理论,所谓权利包括天然权利与法律权利。所谓天然权利,就是如今所谓“基本人权”,亦即公民的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思想言论自由、生存权等与生俱来、不可让渡的权利。所谓法律权利则是由法律授予的可以让渡的权利,如多数人民选出的政客有统治国家的权利,民事契约赋予的产权,商务契约规定的甲乙方的权利,等等。 作为公民,必须不但熟知自己有些什么天然权利(所谓基本人权),而且知道并尊重他人同等的天然权利,知道自己有哪些法律权利,也知道尊重他人的法律权利。换言之,成熟的公民的权利观念必须是双向的。从双向的权利意识,又生发出了义务意识。例如知道政府的职责是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但正因为此,自己就有义务与责任帮助政府完成那职责,最起码的就是纳税养活那些“雇佣军”,同时也能自觉地不侵越他人的权界。 2) 契约精神: 这其实是从权利意识中派生出来的,因此我在《盲人摸象说民主》中讲述民主的软前提时没有专门提出来说。但我后来意识到,如果只讲权利,国人就会把它当成单向性的概念,意识不到他人的权利同时也对自己构成了一种契约束缚。 无论是天然权利还是法律权利,都只能通过契约方式来实现,离开契约即无权利可言。区别只在于保障公民天然权利的契约是宪法,而保障公民法律权利的是其他的社会契约、民事契约与商务契约。 具体来说,契约精神包括两部份:首先是妥协精神,亦即愿意通过协商解决利害冲突,力争双赢,知道“赢家通吃,不服者一律铁拳伺候”的“零和博弈”后患无穷,为自己争利益时能适可而止,占了上风时也要留有余地,断不可斩尽杀绝。做不到这一点,则小到商务契约,大到社会契约都绝无可能达成。其次是守约精神,高度尊重一切范围内的契约,知道若不严格履行社会契约,则国家无法治与民主可言,个人的自由得不到保障;而若不严格履行商务契约,则企业也无长盛不衰之理。在宏观上,契约精神构成了法治的软前提,亦即所谓的“程序正义”,而在微观上,契约精神成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软前提。 除此之外,公民觉悟还应该包括人道主义情怀,但那应该算是“高阶公民觉悟”,不算是最低限度的。我心目中的最基本的公民觉悟就是以上两条。它们其实也就是建立法治社会乃至民主社会的软前提。这倒不是说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得具备这些觉悟,但最起码的一条是,社会精英阶层必须具有这些觉悟。它们在全社会中必须形成主流话语、不容置疑的主流价值观、裁决争论的终极依据。换言之,它必须是各派必须共同遵守的不可逾越的底线。 清华大学的小才女蒋方舟在近作中说: “2011年的声音无疑是热闹的,却多为杀戮之声——甚至连知识分子,也用专制的方式,讨论着民主事宜。忠臣死谏者仍在‘理性建设’,激进革命派早在期待重新洗牌。精英在政治多元到来之前提前分化,蛋糕还没开始做就已经因为该怎么瓜分而打得头破血流。左右之争在2011年激化,没有共识;更可怕的是,没有共同的底线。” 这话说得非常犀利,政治上各家各派共存共荣的多元化前提,不是达成共识,而是必须有共同的底线。你可以认定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也可以认定公有制是万恶之源,社会主义者与资本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无论你是哪派,都有充分权利提出并试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但都必须严格按照同一规矩玩游戏,都必须遵守上面说的那两条。如果没有这共同的底线,中国就永远只能是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除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外什么主义都搞不起来。辛亥革命之所以沦为丑剧闹剧,也就是因为当时的政客尤其是革命党人毫无这些起码的公民觉悟。而中国的文明化如此困难,则是因为毛共字典中毫无“双赢”、“妥协”、“守约”等概念,反把“折中”、“调和”、“妥协”当成了最大的罪恶,用言传身教彻底颠倒了人民的是非观,败坏了人民的心术。自由主义者与毛左无法求同存异,也正是因为后者只相信“彻底消灭”,不相信“共存共荣”,永远不会认同“live and let live”的文明底线。 明白了公民觉悟的内涵,则不难解释所谓“新三民主义”的来源。有朋友说,中国百姓在铁腕专制下是顺民,在乱世是暴民,在政府改革时是刁民,唯独不是文明的公民。从主观上来说,缺乏权利意识,当然只可能是任人蹂躏、之死无悔的顺民与奴才。同理,正因为丝毫没有权利观念,百姓在乱世当然也只可能是杀人放火的暴民。而若是只有单向权利观念,没有契约精神导致的自律,也就只会变成刁民。但我个人的感觉是,即使是刁民,也要胜过毫无权利意识的顺民。有了一半总比一点都没有强,接下来需要做的,只是告诉他们权利不是单向的而已。所以,我认为从顺民到刁民,仍然可算一个伟大进步。 沙弥网友说得很对,缺乏这些公民觉悟的主观原因,是中国人蠢到不知道“有理智的自私才是可持续的自私”。这当然是我自己的表述,并非他的原话,不过我已经在旧作里反复说过这点了。这就是中国人为何需要疗愚。凡是脑袋明白的识字分子,都应该尽一切可能告诉国人:咱们心目中的“大智慧”都是砂锅捣蒜的一锤子买卖,其实是智力低下、蠢如鹿豕的表现,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但靠几个先知先觉者去疗愚启蒙,效果非常有限,最主要的还是要造出一个赏善罚恶的社会环境。如果控制了一切权力资源的官府带头跟“普世价值观”(也就是我上面说的公民觉悟)对着干,专门实行汰优存劣的负筛选,那这些公民觉悟又如何能灌输到百姓心目中去? 别的不用说,前些天我在凯迪看见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他孤身一人骑自行车旅游了川藏以及东南亚数国(越寮柬泰缅),沿途拍了大批精美照片,不仅其吃苦耐劳精神在小帮菜中堪称绝无仅有,摄影也可算专业水平(起码比我强到不可胜计),而且极有独立思考与观察能力。那帖子连载时好评如潮,他便趁机拉票,请读者去雅虎为他投票,让他能被选拔参加雅虎主持的环球80天的免费旅行。当下便有大批的粉丝殷勤为他作弊,并公开在网上交流作弊经验,介绍如何才能反复多次为他投票。于是他的得票率便扶摇直上,从原来的几十票迅速跃升到13526票,让他终于挤进了决赛圈(http://80.cn.yahoo.com/user/23586)。 这事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两点:首先,无论是那小青年还是他的粉丝们,都丝毫不掩饰那是作弊。许多粉丝反复来告诉他,说他们替他反复投了多次票,报信者与闻讯者都很坦然、很高兴。人家也解释了,那事幕后肯定有骯脏操作,其他竞争者也在作弊,否则票数绝不会那么高,而且,主持者本身就不设定每个IP限投一张,完全是鼓励作弊。即使作弊成了最高得票者,也未必就会真当选,盖人选早就在幕后决定了,无背景的大众其实是陪太子读书,云云。其次,我目睹这种作弊行为,非但丝毫不反感,还认同了他们的作法,专门到那个投票的网页上去,想鼓足干劲、多快好省、力争上游地替那小伙子投上几票,甚至还想来芦区动员IT高手们写个程序,让他的得票数让所有的竞争中都望尘莫及,只是后来发现截止期早就过了,这才作罢。 这说明什么呢?这就是一个烂污社会能如何卓有成效地颠倒一个人的是非观。若是在一个公平社会里,我只会鄙视唾弃作弊行为。但在一个毫无公平可言的烂污社会中,为了一位出类拔萃的小青年能得到what he well deserves,哪怕连我这种备受西方糖衣炮弹攻击与化为美女的毒蛇的腐蚀的成熟的老帮菜,都会毫不犹豫地扔掉我获得多年的公民觉悟,放弃我的信念坚守,认同我最痛恨并反复作文抨击的The ends justify the means,坦然无愧地用下作手段去实现我心目中的社会公正。 所以,还是老金说的那条,这成了个鸡与蛋的循环关系。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制度,也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每一次循环,都加强了原有倾向。制度为文化之母,文化为制度之帅,制度哺育出了文化,文化引领指挥制度。该如何才能打破这恶性循环,老芦无知,还真不知道。 作者: 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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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傅雨飞:政治微博在公民政策参与中的二重性作用分析

傅雨飞:政治微博在公民政策参与中的二重性作用分析 进入专题 : 微博 公民政策参与    ● 傅雨飞       作为一种新媒体的政治微博的剧增,成为充分表达公民的政治诉求以影响公共政策的个性化载体,为政府倾听公众声音提供了最快速度、最大限度的渠道,有利于政府了解真实民意,实现更直接的政治沟通和良性互动。在某种意义上,微博可以看作是一个虚拟政府决策咨询机构。通过微博汇集民智和问政,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执政实践的一部分。政治微博的特殊性就在于快速、真实、互动,但政治微博是一把双刃剑,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也容易导致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另外一面。因此,要正确认识政治微博的发展对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可能带来的冲击,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引导政治微博的健康发展。          一、政治微博的界定          政治微博是指在网络上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提供政治评论或新闻、表达政治见解和沟通民意的新媒体的一种,是比所有媒体都更为快捷的政治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一种政治互动社区。与传统政治博客的最大不同在于,政治微博内容短小,只能以140字以内的文字容量更新信息,而且具有非常强大的即时互动功能。在有网络的地方,能够通过电邮、QQ和相关网站等数百种工具更新内容,在没有网络的地方,如重大事件的突发现场,只用手机也可直接地即时更新微博内容,其现场感及实时性目前超过所有政治信息的传播途径,由此带来的博主与民众的即时互动效果是传统政治博客难以企及的。     政治微博的使用主体大致可以分为政务机构、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学者和普通网民五大类。复旦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统计,“到2011年3月,实名认证政务机构微博目前有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720个”[1]。通过政务机构微博,政府部门即时发布最新的公共政策信息和公共事务信息,表达政务机构的政策立场。政府官员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微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纯生活属性的个人空间;另一种则是政治色彩浓厚,以政策宣示、政策鼓动、沟通民意为主的个人空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博则以民意获取并将相关建议反映到提案中为主要目的。上述三种政治微博使用主体的分类很难绝对化,比如也有政府官员兼任人大代表的情况。知名学者微博的使用主体目前以政治、法律、社会、经济和新闻等学界的知名学者为主,主要借微博表达政策见解、针砭时弊等,在很多情况下充当公众意见集中表达者的角色。     政治微博的出现,从技术条件上拓展了公民参与的空间和范围。一个完整的政策过程应该包括政策议程形成、政策问题构建、政策方案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调整与终结等环节。长期以来,由于技术条件限制,大多数公民参与往往停留在政策议程形成阶段,即将相关事实反映给政策制定者,而后续的一系列过程中公民参与的规模和效果都不那么尽如人意。通过政治微博的公民参与,则不仅仅主要停留在政策议程形成阶段,而是相对均匀地分布在政策议程形成、政策问题构建、政策方案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调整与终结等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例如,“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部分旅客即时将相关救援信息报出,属于政策议程形成中的参与,部分温州市民通过微博获知信息后自发献血救人则是一种政策执行中的参与。网民通过微博对于黑龙江方正县“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墙”的关注和质疑,则属于政策评估和公共政策调整与终结过程中的参与。     政治微博在公民政策参与中的特殊作用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便于扩大公民参与的数量;二是微博的现场感、即时性和互动性增加了参与过程的真实感,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的内在质量。扩大有序公民参与的目的在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由于技术进步,微博中的公民参与过程是门槛最低的政府决策咨询的虚拟形式之一,也是门槛最低的公民参与形式之一,因此微博参与形式较其他的参与形式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也同样由于技术进步,微博的现场感、即时性和互动性增加了参与过程的真实感,能够有效降低公民参与的信息失真,缩短参与路径,增强参与的可信度,在有效的制度保障下,这种真实感无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民政策参与的质量。          二、政治微博对于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          1.政治微博能够大幅度提高公民的参与数量     在现代社会中,开放的言论表达机制是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得以实现和不断完善的基本条件。政治微博的出现,为公民诉求的表达提供了一条更为便捷的数字化通道。政治微博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公民的高参与度。微博的内容组成只是简单的只言片语,有效降低了对微博用户语言表达能力的要求,微博开通的多种应用程序接口使得微博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来即时更新个人信息,有效降低了对微博用户在使用方面的技术要求,因此政治微博极大扩展了公民的参与面,为扩大有序的公民政策参与提供了全新的器物层面的基础。     以政治微博为依托,公民的政策参与机制得到了极大改善和优化。首先,政治微博的辐射半径相对于普通博客来说得到了极大扩展。由于微博上每条信息不能突破140字的技术限制,存在着一种“拉平效应”,作家不能洋洋洒洒数万言,农民工也可以将诉求表达清楚,这种现象更深层次的含义体现出一种话语权的平等性。语言门槛的降低和话语权的平等导致来自于普通公民的大量原创内容以核裂变的速度被生产出来。公民参与的社会化程度由此得到了极大提高。微博的另一个特征是不同用户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非常强大,导致其影响的辐射半径以异乎寻常的速度扩展。作为公民和国家之间的一种沟通中介,政治微博在这种扩大的辐射半径下,可以更广泛和及时地释放、传播和凝聚民意,这就为某些政策热点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具有更大影响力的平台,最终使得公民通过政治微博发表个人见解、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行为更容易形成政策议程中的公众议程,进而影响公共政策议程的设置甚至政策制定。     其次,政治微博极大地简约了公民参与的层次。一些政治领导人开通了自己的政治微博,为倾听公众诉求提供了快速直通车,在较大程度上抵消了行政系统的层级节制所可能带来的过滤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公民诉求“信号衰减”现象。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抛弃陈规陋习和繁文缛节,除了以实名制的政治微博方式畅谈国事之外,还通过政治微博征求民意,减少了公民政治诉求传递的中间环节,在实现政治微博在公民政策参与过程中信息传递的“高度保真”作用的同时,还起到了为公民政策参与“广开言路”的作用。     2.政治微博强化了行政监督的外部条件     传统的行政模式往往使政府对决策信息具有高度的垄断权力,在整个决策过程中许多决策信息处于不透明、不公开的状态,公众缺乏知情权,掌握政府决策信息有限,难以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问责。传统的政府结构中,信息传递是纵向的、垂直的。微博出现之后,强化了政府信息传递的横向来源,伴随着政府领导人“触网”、“开博”,横向的信息同时经由各个政府层级大量涌入政府既有的信息传递渠道。行政决策所依赖的信息结构由垂直式向平面式与垂直式结合而成的交互式发展,导致行政组织体系的信息获得和外部公民参与的环境之间原有的明晰界限日渐消失。同时,政务公开得到了微博在技术上的强力支持,微博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公民对行政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观察更加清晰,公民与政府的互动也更加频繁。“在中国传统的官员体系中,官员多和上下级联系,而新兴媒介的兴起,颠覆了政府与民间传统沟通渠道,重塑了官员与百姓互动方式,将官民直接对话搬到幕前。”[2]这一切,无疑强化了行政监督的体制条件。     另一方面,微博加剧了传播主体从原先单一的媒介组织向普通公众的扩散,它的问世使世界进入了一个“人人都能发声,人人都可能被关注的时代”。在微博上,每个人既是信息的生产者也是信息的消费者。这种“自媒体”特征充分强化了公民既是时代的记录者也是时代的关注者的权利。一些大的渎职腐败、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现象,一些突发事件或引起社会关注的不公平事件,往往会通过微博强大的即时通讯功能迅速发表出来,从实践结果来看,其即时性、原创性和现场感远远超过了目前所有的传统媒体。以往在传统媒体面前“沉默的大多数”,在微博上找到了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广阔天地和长袖善舞的开放舞台。虽然在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以及有针对性地反馈意见等方面,不少政府微博仍有欠缺,但这一切毕竟强化了行政监督的公众基础。     “要促成个人与团体真正丰富的多元性,使他们能够公开表达对他人的理想和生活方式的支持或者异议,那么,公民社会和国家机构分离,由公众对各个领域的权力进行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条件。”[3]毋庸讳言,目前在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行政权力仍居主导地位,公民社会还远没有赢得独立自主发展的空间。但在技术的意义上,政治微博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成长,成为公共治理中开展行政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政治微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以公民社会的成长来制约行政权力的思想,对行政权力的不规范行使构成一种“社会的制衡”。微博本身不具有追求行政权力的充分条件,因而在正常状态下微博对权力的监督更具公正性。通过微博以社会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有可能成为一条全新的行政监督路径。     3.政治微博可以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     传统的政治决策过程或多或少地带有某种精英主义的色彩,普通民众政治信息的缺乏、参与成本的高代价、诉求途径的非便利等始终是制约公民参与的一道瓶颈。政治微博的草根性具有淡化精英主义的功能。当这种草根性与政府决策模式紧密联系时,传统的精英主义决策过程将会受到巨大冲击,从而不可避免地拉近草根政治与精英政治的距离。政治微博的出现为公民快捷地了解相关政治信息提供了比以往更加便利的条件,也为决策者了解民情提供了一种新的形式和途径,因此政治微博也是一个沟通民意、收集舆情的重要渠道。无论决策者与公民之间,还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在微博这个平台上都有了更多的互动性与平等性,所以政治微博在相当广泛的政治空间里拉近了普通公民与政治场域的距离,这种政策参与现实性的增强促进了公民政策参与兴趣的提高。     公民在参与过程中所获得的激励是提高公民参与积极性的基础变量之一。“微众时代,一条微博、一段微视频、一句流行语,都是微动力,都可能成为引起风暴的蝴蝶扇动的翅膀。”[4]政治微博所具有的快速反应、广泛传播的优势,使得公共政策的公众议程能够得到最快捷的成立,参与效果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和呼应,客观上提高了公民的参与能力和参与绩效。“海量信息以裂变的方式迅速即时集散,让期望微博打破某种程度上的言论桎梏的网民躬逢盛事。”[5]所有这些,使公民相对于其他参与方式能够从微博参与中获得较多的正激励和成就感,因此微博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公民政策参与的积极性。如果说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政治制度下人类有着某些共同的需要,那么政治微博已成为获得广为认同的、能够激发公民政策参与热情的一种重要工具。     政治微博本身是一种政治文化存在。由于网络横跨国界,必然带来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整合与碰撞,最终形成多元的网络文化。从近年的实践来看,微博所形成的多元文化以开放、自由、包容、平等、探索为价值追求。这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微博文化中开放、自由、包容、平等、探索等特点无疑能够促进参与主体的平等意识,并进一步增进人们对以平等、责任等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的认同感,进一步强化公民的参与意识。同时,这种多元文化拓宽了公民的政治视野、增加了参与过程中的判断能力,能够使参与主体从多维度、多侧面思考问题,有利于参与主体客观地、全面地评价政治事件,更加理性地参与政治生活,同时也在民主政治的层面上部分地构建了政治微博本身的正面意义和存在价值。概言之,在现代国家公共治理中,政治微博极大地强化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政治微博对于公民参与的负面作用          政治微博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网络本身虚拟性空间浓缩、时间维度向空间维度的隐匿等特点,它在使现实主体性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却又使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主体性畸变、主体批判性的缺失以及主体性的被奴役。”[6]虽然政治微博已经成为公民政策参与的重要方式,其影响和作用不断增强,但也可能对社会政治秩序带来一些新的值得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政治微博的虚拟性导致外在约束乏力     目前我国政治微博数量日益递增,但是微博社会与现实社会在非正式制度方面也存在某些分歧,其原因就是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由于政治微博的虚拟性使然,微博主体的身份相当一部分处于隐匿状态。任何公民既可以实名地发布政治观点参与政治过程,也可以匿名地表达政治倾向。参与还是不参与、参与什么、怎么参与、参与程度如何等完全由个人决定。此外,微博还可以通过网页、手机、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很多方式随时随地更新参与内容的特性,导致传播参与内容的成本越来越低、传播手段越来越丰富。这种虚拟性的署名制度同世俗化的表达方式融为一体,常常导致微博用户的外在约束力发生柔性化变异。加之部分微博用户的自律意识匮乏,这样就很容易在微博上忽视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并放纵自己的行为。     当碎片化语言和新锐词语被微博用户广为接受并成为其独特的语言方式时,公民参与过程自然开启了一个基于微博的碎片化沟通时代。这种独特的语言方式是在微博用户的互动中构建出来的,所以是微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种微博文化能够为公民参与过程带来快捷、调侃、轻松和幽默,其引领时代潮流的意义毋庸置疑,但是过于世俗化的表达方式更容易诱发一些低俗信息和程度不同的虚假信息。甚至当缺乏监督时,当道德缺失时,还会有一些侮辱、诽谤的内容也混杂其间,这就破坏了公民参与的健康运行秩序,也背离了公民参与的初衷。     数字化世界中的公民参与是一片崭新的沃土,可以释放出无比巨大的能量,有力地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7]。一些缺少理性的政治微博将政府及其公务员妖魔化,只要与政府及其公务员有关,无论是非,所有的现象和行为统统被认为是丑陋和虚伪的,此时积极参与的目的不是为了建设而是为了不良情绪的发泄;还有一些动机不纯的分裂主义分子,歪曲事实利用微博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干扰与破坏,在不同用户之间的交互作用下,不仅会加速破坏“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而且还会影响现实社会的正常运转,给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这些公民参与中的杂音是需要认真加以剔除的。     2.政治微博文化中的无序与草率有可能将公民参与引向失败     草根性是微博的突出特点之一。140字的限制既拉近了草根与莎士比亚的距离,也拉近了草根与微博的距离。距离的拉近必然使得微博中公民参与的内容激增,而出现见解纷纭繁杂、过于分散的结果;多元化的即时更新方式则容易造成公民参与意见缺乏深思熟虑的局面。简言之,“微价值”、“碎片化”、“随时随地分享”等特点所决定的微博文化,在给公民参与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公民参与的无序与草率。政治微博中的所有意见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意识形态的烙印,所以微博中各种政治见解的冲突实际上是不同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的冲突。当缺乏健康的主流意识形态作主导时,当某些公民参与的无序与草率难以改变时,意识形态的混乱极易淹没微博作为公共媒体所负有的激浊扬清的责任。应该说,政治微博中参与文化的某些无序性使得实现激浊扬清的责任平添困难。公民参与是为了更好地制定公共政策、理解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有序的公民参与是保证参与信度和参与效度的前提,在一定条件下,无序与草率有将公民参与引向失败的危险。     虽然政治微博在公民参与过程中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表现出平等、感性、可亲近等特点,在政府与公民的互动与沟通方面具有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是网络舆论与现实社会的舆情不会完全对应,网络语言与现实社会中的语言也不会完全对应,网络行为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更不会完全对应。这些不对应无疑会增加公民参与中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沟通困难。“微博中的官员往往要面临职务角色与个人身份转换的纠结,以及官员与普通民众话语表达空间、自由度的差异,一时间很难收放自如。”[8]这种话语表达空间的差异、话语表达自由度的差异与角色转换过程极易导致行政信息和公共服务的供需之间出现明显错位。但在官僚制的层级节制结构中,只有少数位居高位的公务员能够方便地实现华丽转身,大多数公务员的华丽转身将会是任重而道远。公民高绩效参与的另一个前提是尽可能减少沟通中的障碍,尽可能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在信息沟通中的无缝隙对接,而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不完全对应以及公务员话语空间的限制等无疑会增加公民参与结果的不确定性,甚至有可能削弱公民参与的绩效。          四、完善政治微博治理模式的思考          我国的微博用户已经突破一亿。毫无疑问,政治微博已经构成了一种普遍民意的社会化表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轨迹,其勃勃生机显现出网络时代民主化进程的强劲特征。由此,有必要把政治微博这种新媒体作为可资利用的实现民主政治的新形式来加以建设和完善,而首当其冲的任务是实现政治微博世界良好的公共秩序,以更好地利用其对公民参与的促进作用而克服其不利的影响。     建立完善的政治微博法律法规。自1996年以来,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互联网秩序,我国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的法规和条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随着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政治微博出现之后,有不少法规条文已显得明显滞后,对于微博上的某些丑陋现象难以制止或制止乏力。显然,由于传统意义上的相关法律制度难以适应包括微博在内的新媒体的迅速发展,而导致相当一部分政治微博的缺乏外在约束,其信息的可靠性与正义性也得到了广泛的质疑,为了保护政治微博的言论自由与防止网络犯罪,使政治微博的言论监管有法可依,对于政治微博的治理也应该纳入法治视野,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成政治微博治理的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持网络秩序促进政治微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对政治微博的治理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微博平台上公民参与的权利。     倡导健康的政治微博文化。政治微博的迅速发展使得公民参与进入了一个更深入广泛的历史时期。作为建立在虚拟技术之上的公共政治领域,塑造政治微博的健康文化至关重要。文化是制度的母体,如果没有良好的文化塑造,就不会有良好的制度产生。同时,文化也是一种非正式约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规范政治微博用户的行为,提高其对于主流价值观的认同感。2010年被称为中国的微博元年,在微博的初创时期就注意端正微博文化建设的方向,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对于个人,微博是微小的,但是在网民的高度参与以及不同用户之间的交互作用下,微博比想象得更大,相对于网络世界,微博不微。因此,作为公共政治领域,健康的政治微博文化应该也必须具有公共精神与法制精神的统一、公平正义与科学追求的统一、社会主流价值与高尚道德的统一等特征。一个主流舆论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政治微博文化环境,最终会为有序的公民参与提供良好的非正式约束。     以软性的对话关系加强对政治微博的治理和引导。微博的传播技术和形态不但改变着公民参与过程中传递、获取政治诉求的方式,也全方位地改变着包括管理理念在内的人们的思维方式、控制方式和生活方式。如何适应新媒体时代不断变迁的执政环境,提升对于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和规范能力,是政府难以回避也不能回避的新课题。由于政治微博的传播技术和形态等基本特征使然,公权力对微博的治理很难沿袭对传统媒体的控制方式。以软性的对话关系和引导关系为主的新治理模式将会是对政治微博进行规约的理想选择。政府作为一个公共治理的主体,对政治微博中的公民参与行为进行建立在对话基础上的规约,是完全必要的。而这种对话机制应该体现出由管理模式到治理模式的转变,体现出基于新媒体技术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间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转变话语表达方式,力戒假话、套话和空话,力戒格式化、偏激化和情绪化。以一种能够与政治微博兼容的话语体系,一种能够获得政治微博认同的公职身份,一种适用于政治微博的个性化和人性化表达方式,来引导政治微博的发展方向,提高政府与公民进行沟通的效率,宣示政府的方针与政策,回应公民的诉求和呼声,打造畅所欲言的有序公民参与的公共平台,建构全新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机制。          注释:     [1] 单学刚《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虚拟社会”管理创新》,载于2011年6月30日《人民日报》。     [2] 刘羡《执政者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政府微博日渐勃兴》,参见中国新闻网2011年4月18日。     [3] 猪口孝等《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4页。     [4] 李静睿《微博时代官员“网路”:学会在微众时代中做官》,参见新华网2011年4月14日。     [5] 鲁晓薇《微博时代的信任危机》,载于《今传媒》2011年第2期。     [6] 陈胜云《网络社会的主体性危机》,载于《现代哲学》2001年第2期。     [7] 埃瑟·戴森《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8] 庞革平、谢振华、谢建伟《官员学者热议微博时代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参见人民网2011年4月27日。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进入专题: 微博 公民政策参与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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