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萝卜网 | 吃苦:中国农村妇女的苦难和机遇

这里是陕西省的一个乡村,杨秀巧在焚尸人老劳的带领下慢慢地走近凄冷的停尸房,她这几周一直在寻找她的外出漂泊打工却从没回家的姐姐。老劳打开门,杨秀巧看到尸体的脸如遭电击。她跌倒在地,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但是她没能流下一滴眼泪。 这段场景来自一个名为《焚尸人》的独立电影,它源自中国的“吃苦”观念,意指直面极端的痛苦。在2011年,时年21岁的杨思佳在电影中的两个角色中做选择——一个自杀的女农民工,或她留下来处理后事的妹妹,杨思佳犹豫不决。为了真实描绘陕西的农村生活,导演找了当地的非专业演员。如果说思佳平静的痛苦演绎是令人信服的,那是因为她所经历的痛苦远超所演绎角色的。 一个发表于2002年引起广泛关注的报告显示,在1995年到1999年间,有自杀倾向的中国女性达到了25%,这一比例高过男性——这与全世界的其他地区形成鲜明对比——农村自杀事件数量是城市的三倍。这个报告震惊了这个国度,引来了无数媒体报道。到了报告发表十几年后的今天,自杀的比例直线下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驻北京的自杀预防中心主任Michael Phillips和他在2002年发表的那个报告发现,男女自杀比例现如今已经接近,而农村的自杀事件数量降为城市的两倍。另外,从清华大学社会学家景军的研究发现,在2006年,农村女性的自杀比例已经低于男性,平均每十万人有9人自杀,比1987年的33人少。 但是专家们认为城市化是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离家在外打工的农民比例从1987年的7%疯涨至今天的30%。在这些农民工中,有超过1/3是女性。景军认为通过在城市工作,女性逐渐从从属地位和家庭纠纷中解脱出来——而这恰是农村妇女自杀的最主要诱因。另外,规避了农药——这一高风险致死物品——也是重要的原因。 但是降低的数据可能掩盖了许多问题的本质,而这仍然在折磨着无论是仍处乡村还是分散到城市了的农村妇女。 思佳1990年出生于陕西的一个千人小农村,正是中国成长于颠沛流离的环境中的第一代。孩童时代,她便频繁地与自己的农民工父母一起换地方,这种经历让她觉得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外人。由于身处孤立的社会环境,因此她醉心于学习中,并且成绩很好。她的未来看上去一片光明。“但在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思佳说。 思佳的父亲暑假带她去自己工作的高尔夫俱乐部做兼职厨师,而这本来只会雇佣男的。一天晚上,俱乐部临街的一个商店女老板请思佳照看下店铺,因为她有事要离开。那个妇女告诉思佳,在她不在的时候,甚至可以在后院洗个澡。思佳同意了,进了后院,在她脱光衣服准备洗澡的时候,她父亲的老板突然闯入。 “那时我与父亲之间只隔着一堵墙,”思佳说,“我痛哭,但是他是我父亲的老板。我很害怕,不敢发出声。” 当时她才16岁。 这个经历改变了思佳的未来。尽管她仍然坚持着好学的禀性,并且考入西安的一所电影学院,这对于她所出生的背景来说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成就,而这对她父母那代人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但她的苦难并没有结束。 在大学期间,她在当地做兼职工作来维持学业,无论是在街边卖衣服还是刷盘子。有一次她与一个同学在一个高档的宾馆中做前台工作,但几个月过后,她的老板告知她要裁员,两个小姑娘只能留一个。“如果你愿意被我包养,我就让你留下来。”他对思佳说。思佳决定离开。 从高中到大学,思佳有时会割伤自己,甚至有四次想上吊自杀。但每次,在悲剧到来之前都失去勇气。在这期间,她开始拜访一个佛教高僧——在早前一次考试前,她母亲带她去寺庙祈祷时认识的,从此慢慢让她从心灵伤痛中恢复过来。在当代中国,节奏极快的现代社会,让许多人渐感迷失,对宗教感兴趣的人也日渐增多。 “佛家教你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思佳说,“在前世,我欠了一些人的债,因此我需要赎罪。我曾经想报复那个男的(高尔夫俱乐部的那个),不过我现在能平静对待这件事。” 在2011年夏天,思佳的命运又一次改变了,她被介绍给筹拍《焚尸人》的导演。读过剧本后,她对导演说自己的人生故事就像电影中的秀巧一角(在剧中后来是妓女),她可以很容易就进入角色中。 当电影在陕西的农村开拍时,思佳发现自己身边几乎都是男人。山西省男女出生比例达到130:100(全国男女比例是118:100),在农村,这种比例失调甚至更显著。 农村男女的这种不平衡所带来的对女性的需求甚至延伸到阴间,从而催生了“阴婚”的习俗。单身汉与无名女尸结婚并且埋在一起,从而避免在阴间孤身一人的命运。性别比例失调为阴婚创造了一个黑市,正是《焚尸人》所描述的情形。 电影一开始,一具年轻女尸被人从河中捞起,送到太平间。有人想把这具尸体卖给阴婚的一方,但老劳,一个身患绝症的焚尸人,想把这具女尸留作自己的阴间新娘。 思佳的角色秀巧来自陕西的另一个地方,她到这寻找自己失踪的姐姐——曾经在这里为农民工做饭。老劳不想失去自己在阴间的妻子,把秀巧骗开,说这里没看到什么年轻姑娘。秀巧仍然坚持寻找,在找人花光了钱之后不得不卖淫。 最后,老劳深感愧疚,并且把她姐姐的尸体还给了她。 在拍摄过程中由于再也找不到别的年轻女人,思佳不得不继续出演年轻女尸。她所演的角色需要被装在袋子里,送到太平间,并被关进棺材里。思佳很生气,但完全隔离的处境和死亡的感受给了她新的体会。 “在我躺在棺材里的时候,外面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思佳说,“我唯一想到的是,我要活出生命的价值。” 从大部分的指标来看,自从Michael Phillips的报告震动了这个国度,许多农村妇女的地位在这十年中有了显著的提高。再加上下滑的自杀人数,女大学生数量的破纪录,农村医疗也有了极大的改善,数百万人脱离贫困线。 但是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女性的发展也没赶上男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农村人均年收入从2000年的2,253元提高到2011年的6,977元,而城市人口的同期收入差不多翻了两番,从6,280 到 23,979。在2010年,女性只能赚到她们男同行的56%,比1990年低了79%。这种金钱和力量上的差距让农村妇女地位脆弱。 尽管暂时还没有一个关于中国性侵犯的值得信赖的数据出现,但罗顺英,一位来自台北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的教授,估计中国只报道了不到1/10的性侵犯案。“这种重男轻女的文化事实上给女性受害者带来了性暴力,”她说,“许多性侵犯受害者为此感到羞耻,就算她们自己不感到耻辱,她们的家庭也会确保他们感到羞耻。” 罗认为这种不平等深深影响着农村妇女,她们不知道怎么获得相关信息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农村妇女逐渐被时代抛弃。”她说。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国日渐加剧的男女比例失调仍然会影响着农村妇女,或好或坏,农村妇女的缺乏使得她们可以挑选自己要嫁的对象,并使自己嫁给一个经济上更好的人。 然而,性侵犯、贩卖人口、卖淫等的例子却增多。一个2009年的报告显示,从1998年到2004年,中国性别比例偏差每增多1%,则性暴力和性侵犯的例子则会增加3.7%。每年中国大概有100万没能结婚的适龄男青年,一些受挫的男性在寻找伴侣上就变得越来越具侵略性。去年暑假,思佳所在的家乡附近,一个38人的团伙被捣毁,他们涉嫌强奸和贩卖妇女。 客观地衡量农村妇女是在过去更为受苦还是在未来更为受苦是十分困难的。中国年轻的农村妇女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景:改善自身经济条件和日益恶化的社会形势。然而这个群体的发声有限。 思佳仍然在跑着龙套,偶尔演戏。在真正意义上的“吃苦”风尚下,她不认可自己的经历能反应更广的趋势,因为她认为自己只是不幸,而不是对这个社会的控诉。总之,她看好自己的未来和中国的未来。 “我觉得人要一直怀有希望,”她说,“我的佛教导师曾经告诉我,心态决定环境,好人有好报。” 来源:http://www.niubo.cc/article-1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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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省地权现状(简介)

摘要:从1999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共同开展了六次有关中国农民土地权利的抽样调查。调查范围集中在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 土地问题是目前限制中国经济长期平稳增长的最大瓶颈之一,同时也是当今中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最大根源。土地问题牵涉到国家稳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中国粮食安全、日益恶化的城乡差距。每年数百万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正被不断侵害和剥夺,问题紧迫而严重。更大力度、更为彻底的改革势在必行。 从1999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共同开展了六次有关中国农民土地权利的抽样调查。调查范围集中在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包括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东、安徽、福建、浙江、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贵州和陕西)。这17个省和自治区拥有中国农业总人口的四分之三。最新一次调查访谈于2011年夏完成,覆盖了这17个省和自治区的299个县和662个乡镇,共入户访谈了1791名农民。 从这一系列研究来看,土地制度的弊端严重限制了农民在土地上开展投资、增加收入的能力。全面彻底解决土地制度问题已迫在眉睫,否则改革成本将越来越高。而2012年将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 征地: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大威胁 征地是目前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最大威胁。调查显示,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有43.1%的村经历了至少一次征地。从此可看出,征地的次数在最近十年里保持了一个不断攀高的趋势,最近几年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据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从2003年开始计算,中国的失地农民目前达到了4000多万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征地。 按照中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政府可以为”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但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所以实际操作中大量的征地完全是为了商业或者私人利益。调查显示了引发征地的几个常见原因。 就补偿而言,调查显示64.7%的失地农民获得了一次性的现金补偿,有12.8%的失地农民获得了分期支付的补偿,有9.8%的失地农民得到了补偿的承诺但钱还没有到位,还有12.7%的失地农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一次性现金补偿支付属于最普遍的补偿方式,调查显示补偿的平均金额为每亩18739元(2005年的调查显示为每亩10765元)。被访农民大多不知政府卖地的具体价格,但有部分农民确实知道(主要涉及营利目的为主的征地),调查显示政府卖地平均价格为每亩778000元(中位数为每亩200000元)。应该说目前这些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都被政府占有,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 整体来说,不满意的人数是满意人数的两倍以上。另外”很不满意”的群体占到了16.7%,”非常满意”群体只有2.8%,前者是后者的六倍。如果每年的失地农民按照400万来算,16.7%就意味着每年有近67万失地农民对于补偿非常的不满。毫无疑问,这将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大来源。 在17.8%的征地中,农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强制拆迁的手段,这也是失地农民不满的一个重大原因。调查数据显示,经历了强制拆迁的农民对征地表达不满的可能性要比没有经历强制拆迁农民表达不满的可能性高93%。 调查还询问了失地农民不满的具体原因。可以看出,农民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无论是偏低的补偿水平,还是说他们对于征地后生计的维持都表达了巨大的担心。很多被征地农民失去了他们主要的生产资料,而且也缺乏去城里打工的机会或技能,所以如何使他们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将是中国征地制度改革不能回避的问题。 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农民另外的一大诉求集中在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上。应该说,地方政府充当着决策者、实施者和最终裁决者的多个角色,在补偿标准、安置计划、土地利用等多个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决策上很少获取民众的意见,存在着很多的暗箱操作。同时,农民的这些利益诉求很少能通过正当机制和途径得到妥善解决。 “农民上楼”:并非为了集约使用土地 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政府推行了各种”农民上楼”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同时也是为了集中利用农民的宅基地、耕地,进行各种开发。 调查显示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在经历”上楼”。72.3%始于2008年及以后。这些地方项目名称繁多,主要有新农村建设(40.3%)、农民小区或新居建设(27.0%)、城乡一体化(20.4%)、宅基地换房(11.6%)、小康示范村(4.5%)和增减挂钩(4.3%)。 上楼之后农民原来的土地现在被用于各种目的。 上面的数据是值得警醒的。虽然地方政府在推行这些项目的时候都宣称是为了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很多地方政府宣称会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从而达到保护耕地的最终目的。但从调查数据上来看,这些口号基本流于形式。农民原来的宅基地仅有7.2%用于粮食生产,再加上6.5%的副业,用于农业目的的只有13.7%。工厂和商业开发一项就占了四分之一,再加上住宅楼建设,两项成为了首要的用地目的(54.8%)。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近五分之一的土地处于闲置之中,不仅违背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口号,也说明了很多地方政府正在囤积土地。 工商企业包地:多有违反农民意愿 随着农村打工人口逐渐增多、工商资本对于投资农业或农地的兴趣提高、地方政府热心推动规模经营等多种原因,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在近几年有了比较大的发展。根据农业部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两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3%。 目前大部分的土地流转还是集中在农户之间,但工商资本近年来在农地流转中扮演了越来越活跃的角色。根据调查,目前有12.8%的村都存在着外面来的老板或者公司包地的现象。 这些老板或公司包地的规模平均为560亩;如果用更为保守的中位数,其规模也达到了100亩。在所有的包地中,69.5%的情况都是单独成片的一块地。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数据。考虑到单个农户拥有土地的数量很小,这意味着很有可能部分农户是被迫出让其土地,老板或公司才有可能拿到单独成片的大块土地。 农户把土地出租给老板或公司的平均租约时间为10年,但有21.3%签的租约为25年或更长,而且涉及的是农户的承包耕地。按照目前法律和政策,农户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这个30年承包期绝大多数都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计算,所以到现在这个30年承包期已经剩下不到25年。这也就是说,有21.3%的租约已经超出了农户现有的承包期限,基本可以认定是违背法律的。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土地流转后存在着许多 “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根据调查,有20.7%的情况为土地流转之后用于工厂或商业开发,还有4.7%用于住宅楼建设。这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开展非农建设的现象,违反了”农地农用”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影响了耕地资源的保护。 最后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很多这些”土地流转”严重违反了农民的自愿。我们的调查问到这些老板和公司是如何在村里拿地的: –11.4%的情况为干部直接说”这是上面的命令”,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同意。还有14.0%的情况是干部给农民做思想工作或施加压力。加起来有25.4%的情况存在着明显的违背农户自愿的问题。 –还有41.7%的情况是干部和老板一起到农民那里做工作而达成的。可以肯定地说,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属于”被流转”行列。 “土地流转”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属于市场行为,你情我愿才能达成交易。现实中,基层政府过度参与,甚至和老板、公司一起联手谋求利益,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农民投资土地的前提 世界多个国家的比较经验证明,农民是否在土地上开展中长期的投资,是其土地权利稳定性的最好指标之一。当然,农民在土地上投资的决定是由多个因素决定的,其中包括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收入预期、融资难度、市场渠道或者其它体制或家庭的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是这些中长期投资发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就中国而言,土地权利的稳定性取决于农民遭受各种威胁(比如征地、上楼或老板包地)的可能性,同时还得看农户是否拥有土地合同和证书以及它们符合法律规范的程度。 根据2011年的十七省和自治区调查,有77.1%的农户至少发了承包合同或者证书,另外还有22.9%的农户没有任何承包合同或证书。 除了发放的数量,这些承包合同和证书的”质量”也很重要。按照相关法律和通常的标准,一份真正符合规范的土地权利证明,应该明确指定承包期限的起始日期、相关方面的签名和盖章、足够详细准确的地块面积和位置以及边界等等。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只有20.9%的承包合同和40.3%的证书才能算得上严格符合规范。 从多方面可以说,中国农民的土地权利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的农户(33.2%)在其土地上开展不同程度的中长期投资(比如温室、鱼塘、养猪场、果园等)。其中的部分投资就是因为农户拥有了相对比较安全稳定的土地权利。初步数据分析显示,农民做这些投资的决定与农民是否拥有土地承包合同及证书、合同和证书的法律规范性有着强烈的正相关关系。比如,土地承包证书的规范性和投资存在着明显的正向关系:拥有符合规范的承包证书的农民进行投资的可能性要比拥有不符合规范证书的农民进行投资的可能性高76.5%。 调查显示,在2010年这一年,每个进行这些中长期副业投资的农户平均获得了14993元纯收入。据估算,从1998年算起,因农户拥有相对比较稳定土地权利而进行的这些投资,总共为农民创造了3630亿元纯收入。这不是一个小数字,但它其实来自于一小部分土地权利相当稳定并已开始中长期投资的农民。如果中国七亿多农民拥有真正长期、稳定的土地权利,那么这里面增加收入、创造财富的潜力将极为庞大。这对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内需、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将具有关键性作用。 以修法改革征地制度 就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而言,征地制度如何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大方向。 2004年起,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看似颇为严厉的政策和法规,但现实达到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之一是以往的许多政策举措都属于临时救火或者勉强修补式的制度改进,很少触动征地制度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所以问题愈演愈烈,矛盾冲突层出不穷。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一个把”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原则变成具体法律条文的绝佳契机。 总的说来,征地制度要在三个方面实现实质性的突破和改进。第一,征地的范围必须大幅度缩小。一个政府对私人财产行使强制征收权必须是为了而且仅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是全世界所有法治国家的一个公识,也是中国《宪法》的明文规定。我们建议新的《土地管理法》必须按照这个思路去缩小征地的范围。一切非公共利益但需要使用农民土地的最好由开发商和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协商补偿及安置方案,政府不得参与。谈妥了,开发商才可以去走相关的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 第二,补偿标准如何提高。如果新的《土地管理法》做不到完全把征地限制在纯”公共利益”的范围内,那么营利性质的征地必须保证农民和村集体充分享受土地增值的利益。这个时候再用农地的年产值和某个倍数来衡量已经明显不合适,必须用非农用地的市场价值来补偿,正如温家宝总理最近提出来的,”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另外,要考虑设定一个明确的补偿费在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之间的分配比率。 最后,必须大幅度提高征地程序的透明度、公正性和群众参与度。目前的征地程序大多流于形式,地方政府在告知和征询群众意见方面还有很大的提高余地。我们建议新的《土地管理法》设定具体而硬性的程序规定,在公共告示、公开听证等环节上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及群众参与度的要求。 为了保障大多数农户的利益,避免地方政府过度强势介入,对于非公益性征收可以考虑设定一个最低程序标准:在充分协商之后,只有当一定比例(比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全体被征地农民自愿接受补偿和安置标准后,政府才可以启动征收的相关程序。 作者:朱可亮 罗伊·普罗斯特曼 杰夫·瑞丁格 叶剑平 汪汇 (注:朱可亮为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Landesa)律师,罗伊·普罗斯特曼为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创始人及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杰夫·瑞丁格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及国际学院院长,叶剑平为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汪汇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博士生) 请您支持独立网站发展,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相关日志 2012/06/22 — 贺雪峰:评点《十七省地权现状》报告 2012/04/30 — 朱恒鹏:谁的新农村:土地何不归农民所有 2011/12/31 — 胡平:乌坎事件颠覆“中国模式” 2011/11/09 — 任志强评蚁族:这些人农村占着宅基地 城里还想占一份 2011/08/13 — 水木社区:听说上面在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2012/06/19 — 底层公务员惨了: 多个省份相继掀起新一轮干部上山下乡运动 2012/06/18 — 法学院老师不会教你的——中国土地法浅析、土地工作实务指导及相关吐槽 2012/06/16 — 长治久安:扩大公权还是还权于民——中国基层治理现状与改革路径选择调查 2012/06/12 — 网传无锡部分地区财政破产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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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中国或许扑灭了一场火灾,但是农村土地权利引发的紧张关系仍在酝酿

核心提示:土地保有权的不稳定性导致中国农民越来越穷,而且不愿加大土地投资力度,不愿尽可能提高作物产量。最终的后果就是:减缓农村发展速度,加剧中国业已严重、可能引发动荡的城乡收入差距,导致农业产量完全发挥不出应有的潜能。 原文: China: One fire may be out, but tensions over rural land rights are still smoldering 发表:2012年2月6日 作者:Yu Gao 发自北京  本文由 译者 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2月1日,在中国广东省陆丰县乌坎村,选举工作人员在一所学校计算一个投票站的选票,计票前,他们焚毁了未用选票。这个动荡的华南村庄周三进行了一次选举,标志着在暴力对抗当局侵占土地之后,草根权力的逐渐恢复。摄影:路透社/Bobby Yip】 中国一个名叫乌坎的小村庄在经历数月抗议与骚乱之后,正在回归正常的生活。随着路障被移走,日常生活重现骚乱前的节奏,我们便很容易觉得一场危机已经被避免了。 然而,失而复得的平静不应掩盖这样的事实:导致乌坎事件爆发的火药桶(征用农民土地但不给予合理补偿)同样存在于中国各地成千上万的村庄里。这一问题的普遍性使中国农村土地保有权问题及其对食品安全和国家稳定的影响,成为牵扯到国内外利益的重大问题。 虽然乌坎事件的发展轨迹不同寻常,但是其背后的问题则是普遍的:去年年底,村民和当地政府闹僵了。村民们抗议地方官员征用农田,转手卖给开发商,月没有给村民足够补偿。随着抗议和大规模民权运动,更高层政府介入,承诺调查该土地征用事件,并允许自由和公平的村级选举。 想想看,全国各地每年大约有400万户农村家庭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和人脉畅通的开发商夺走——而且常常不进行补偿,不征求意见,就像乌坎一样。 这就进一步拉大了中国的城乡差距。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已经导致中国七亿农民中的大多数人生活困苦,每天生活成本不足两美元,在教育、医疗等社会经济指标上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 这些希望破灭、一贫如洗的农民在中国各地成为强大的不稳定力量。据中国研究人员统计,仅在2010年,全国各地就爆发了18.7万起”群体性事件”(示威或骚乱)——其中65%的事件与土地纠纷有关。 而且,从一份针对17个省1791位农民的新调查来看,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 我们的调查显示,中国农村土地被侵占的速度正在稳步加快。几乎半数受访村庄表示经历过土地被占事件。在超过五分之一的占用事件中,农民尚未拿到任何补偿。而且即使农民拿到了用以弥补土地损失的补偿款,补偿金额通常也只是土地真实价值的一个零头。 就连中国许多地方的新”城市化方案”也未能奏效。城市化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引导农民进城、推平其农村住宅、把宅基地重新投入农业生产等方式来增加耕地面积。面对中国炙手可热的土地市场,这些方案于是变成了开放商的工具和良机。事实上,在超过半数此类案例中,有农民表示他们在搬迁过程中其实同时丧失了土地和住宅。 不仅如此,在这些”被城市化”的农民之中,大部分人并没有变成完全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他们既没有得到城市地位,也没有得到梦寐以求的城市福利,虽然这些福利是他们在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易时原本希望能够得到的。 土地保有权的不稳定性导致中国农民越来越穷,而且不愿加大土地投资力度,不愿尽可能提高作物产量。最终的后果就是:减缓农村发展速度,加剧中国业已严重、可能引发动荡的城乡收入差距,导致农业产量完全发挥不出应有的潜能。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认识到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重要性——因为这一问题影响到长期稳定、农村发展与粮食安全。他在去年12月发表的一次讲话是笔者记忆中政府高官就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一事发表过的措辞最为强硬的讲话之一。 温家宝说,虽然中国各地的土地从技术上讲归村里集体所有,但农民对于其耕作的土地拥有无可争辩的合法权利。温家宝还进一步指出,中国过去几十年取得的巨大的经济发展往往是以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 如果想要在史上迄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显然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国家发展战略,转变城乡发展思维,转变地方政府的财政模式,转变土地立法及政策。这种转变在未来一年变得尤为棘手,因为中国将会过渡到新的领导集体。 但这件事很重要。 土地一直是中国历史的支撑点。而且,由于中国现在是世界工厂,其国内的稳定状况同样会对全球经济造成很大影响。 正如温家宝近期指出的那样,中央政府已经开始解决这一问题。已经开始实施的方案之一是开展土地登记试点计划,保证每位农民的土地保有权都登记在案。这一试点计划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并加快实施。如果能在实施中保证公平性与参与性,这项试点就有助于推动农村的发展与稳定。 还可以采取其他更多措施,包括:改革有关占用土地的法律,完善补偿制度与合法程序,要求地方官员至少向农民提供规定标准的补偿款,并在拆迁之前出示法院的指令。必须坚决、有效地落实改革措施,任何新方案都应当致力于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以及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而且,所有这些方案和制度都必须适合在地方上实行。 虽然不确定因素还有很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如果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中国便更有希望重塑和谐,创造出具有广泛性与可持续性的繁荣局面——这才是实现真正大跃进的诀窍。这会使中国受益,也同样会令全世界受益。 作者Yu Gao是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 Landesa )中国项目主任,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是一个国际机构,致力于与政府合作,保护穷人的土地权利。Twitter账户@Landesa_Global。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 这里 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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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宽 | “农村人”为什么难缠?

作者: 郭宇宽  |  评论(1)  | 标签: 偏见 , 城乡歧视和误解 “农村人”为什么难缠?(我发表的第一稿发表在南都,里面写是把那个老乡腿撞折了,后来我爸说没有撞伤腿,是撞伤了肋骨,我是电话里了解的情况,细节可能不准确,做个更正) 郭宇宽 在震惊世人的药家鑫案中,药家鑫看到被自己撞倒在地的张妙望向自己的车牌,就回到车里拿了把刀,酿成了大家都知道的悲剧。在审讯过程中,药家鑫被问到为何要下此毒手,他的回答是“怕农村人难缠”。 这也是当时社会上群情激奋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这句话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从政治正确的角度讲都让人很不舒服。然而我认为,如果客观地还原他讲话的语境,其所谓“难缠”,实际上就是讲当农村人在与别人发生利益纠纷的时候会以各种手段来维权,甚至有时候是以一些用“城里人”的眼光看来很受不了的方式。这背后有很深的“农村人”和“城里人”的相互误解。 前段时间我父亲遇到一次事件,让我感觉到了有些农村人所谓的“难缠”也确实存在。在一个大雾天我父亲开车出门,在一个拐弯路口,斜刺里冲出来一辆收废品的三轮车,反应不及两辆车撞到了一起,收废品的这个人的有一根肋骨骨折了。我父亲对这起事故的处理算是到位。他在事发后立即将人送到医院,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并与这人和他赶到的家属签了赔偿协议,买了营养品慰问,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被撞伤的这人是一个平时在南京收废品的安徽农民,日子过得也非常艰难。他看我的父亲主动承担了所有责任,也觉得遇到好人了,还说了很多感激的话,所以虽然说发生了不幸的意外,但双方对结果都很满意。 但是后面事情的发展却又有了起伏。我父亲买了车险,所以只要他将医院的发票或收据之类的凭证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足额赔偿医疗费用。当知道这个情况之后,那个伤了腿的朋友,做出了一个极不合理的举动,他将所有的账单都扣着不给,要求我父亲再给他一万块钱。我估猜他的逻辑大概是这样,他可能觉得你出了营养费、误工费、慰问费,而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保险公司出的,所以你自己出得钱还不算多,按他的理解,以你的经济条件应该可以再出一笔钱。 他的想法是,他扣着医疗费的单据在手里,大约两万元,形式就变成我父亲有求于他了。我父亲,一开始想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又买了些营养品去看望他。没想他不知从哪里的一帮亲戚早已伺候,我爸算撞上门去找气受了,那些亲戚围上来指着我爸鼻子吐沫星子直飞,幸亏我爸不是开的宝马车撞他,要不然遇上张显那样的,都要给说成是为富不仁的贪官污吏了,完全没道理可讲。 一万块钱我家倒也不是出不起,然而他的这种态度让我父亲非常不爽,觉得我对你够意思了,你当时还感谢我,你怎么到头来还要敲我竹杠?结果一个本来可以圆满结束的事情,又发展得让大家都很不愉快。 我父亲觉得被这事儿堵得慌,就跟我诉苦。我说咱也不差这一万块钱,这事儿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所以我父亲就找到交通部门里做司法鉴定的警察,问问他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交警听到这件事儿后觉得非常好笑,就给那个被骨折已经康复的人打电话,让他来处理问题,他乖乖地就来了。警察劈头就骂,你想钱想昏头啦?你犯了敲诈罪!还不老实点儿!结果我父亲百般商议都没结果的问题,让警察几句骂就解决了。这人见了警察腿都发抖,被骂之后乖乖地将账单全交出来了,还说,“对不起啊,大哥,是我家里人糊涂啦”。 对此我心里是百感交集。如果他做得不这么过分,没准我爸还真愿意再给他点儿慰问金,这都是应该的。可他这么做以后,我爸连这份心情都没了。虽然他的行为让我父亲非常不爽,但事后我再仔细一想,又觉得非常理解他。可想而知,他离开家乡,跑到无依无靠的南京来收废品,平时见到了多少冷眼,遇到了多少歧视,他也许孩子在城里上学需要借读费,也许家里人看病还没有医保,他的压力很大。出了事之后,他只有动用各种手段来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甚至逮到机会用一些摆不上台面的方法,他也真是不容易。从这个角度讲,农村人的“难缠”,也并非子虚乌有,我只是希望我们对此能多一份理解和包容。 我们都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城里人有许多制度化途径可以走,我们可以请律师,买保险,而对于广大农村同胞,体制性的造成城乡的巨大差别,这些手段成本太高,他们根本负担不起。在他们眼里,城市的这些相对于他们所了解的乡村熟人社会更复杂的体制和动不动就抬出很复杂的制度的“城里人”才难缠。我有一个朋友,在美国是专门做医疗纠纷的保险业务的,在美国医患双方遇到争议纠纷,都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和律师去解决,他想到中国推广这项业务,结果发现很困难。因为中国出了医疗事故,患者亲属老乡堵医院大门,抬着尸体把大厅当灵堂,这种“医闹”行为,在中国当下,从效果和成本而言,比找保险公司和律师更优。 我们无权责怪这些同胞的方法不够现代,人都是有理性的,他们能够做的,只是利用自己最本能、最原始的小农智慧和亲友关系资源来应对城市中残酷的生活,保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从这个角度讲,谁也没有必要瞧不起谁,同时也不要对任何一个群体做道德拔高,大家都是人,大家都有难念的经。 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是通过土地和户籍等一系列制度化措施所固化的城乡鸿沟,这是造成一切误解和偏见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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