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虎:上海官逼民反
来自: 《参与》 – FeedzShare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8日, 已有 4 人推荐 2010 年 7 月 17 日 中午 12 : 00 ,我跨出楼门去就餐,门口守候的民警老张拦住我:“冯老师,国保传唤你,今天有传唤证的。”我说:“有传唤证,我当然要去,原来打算出门吃饭,现在就在家里吃点后再去派出所,是否可以?”传票上要求到达的时间是下午 13 : 00 。老张同意,我就回家了。吃好饭,把晒在窗外的衣服收进来,然后跟老张与两个社保一起乘车走了 12 : 35 ,我到达去五角场派出所,被关进讯问室,并签署了传唤证(沪公(杨)(场)行传字 [2010] 第 099 号)。传唤证上写的案由:“因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以其他方式”,这是警察便于滥用传唤权力的法律漏洞。国保警察常常把法律当儿戏,今天至少给法律一个面子,请我去派出所时出示了传唤证,我也依法配合,陪他们玩游戏。 7 月 14 日 周三是我回国四个月后第一次去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人民大道 200 号),我想去那里 还愿,看望我熟悉的访民朋友,谢谢他们对我回国的关爱与支持。我的个人小事怎么又成了 惊天动地的官府大事,令上海官员心惊肉跳呢?当天上午一路上遭到便衣警察、社保的推、拦、拉、拖,但我还是坚持到达 200 号。下午警察 企图非法强行绑架我去派出所询问,遭到我强烈反抗未得逞。 今天我终于享受依法传唤的待遇。 13 : 00 过后,上海市杨浦区 公安分局 国保部门的领导小李出场了。我被带到 310 室的警察办公室接受询问。小李提问,老张记录,我回答。笔录如下: 问:我们是杨浦公安分局的民警,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询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能隐瞒事实的真相,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知道了吗? 答:我听清楚了。 问:你今天为何到派出所来的? 答:我不清楚。 问:上海的访民月底要集体到北京中南海去聚集,有人说是你煽动的是吗? 答:我不知道此事。 问:你为什么 2010 年 7 月 14 日 到市信访办去? 答:我去是我自己的事。你们问的我不予回答。 问:你到了信访办又和访民去吃饭时你煽动过他们到北京去吗? 答:我没有煽动过。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了。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事实吗? 答:是事实。 询问结束,张警官打印出笔录,我按规定亲笔写上:以上两页笔录已阅,记录准确。并签名。传唤的内容很简单,询问笔录很快做完,但我仍被置留在派出所,直到晚上 19 : 40 被释放。 不管这个笔录真真假假,都是一个司法文书,而我们之间的其他谈话,只能算笑话或聊天。我听到李警官说:有人说我煽动访民去北京中南海去聚集。我忍不住笑着说:“怎么不编一个有人说我煽动访民去杀人的故事呢?我也可以说有人说你们警察怎么。”其实,有人说就等于瞎说。如果谁敢出来指证,我就有机会追究诬告者的法律责任。 上海访民每月数百人去北京上访早已举世闻名、震惊京城,还需要我煽动吗?是上海违法官员逼出来的。护宪维权是我的政治理念及实践方式,我一直劝导所有的访民走司法之路,并依靠当地人大代表来解决被侵权问题。但是,上海司法不作为、不公正,访民还有司法之路可以走吗?访民投诉无门,不断遭受歧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劳教等打压,他们在上海还有安全感吗?越来越的上海访民逃离上海奔向北京,追求希望,他们信任党中央与中国政府,他们信赖北京的知识分子及维权律师。 冯正虎有国难回露宿日本机场 92 天,上海市民胡燕已在联合国门前做了 100 多天上海世博难民。当事人每天要承受巨大的艰难,尤其是心理压力,个人与国家都在蒙受羞辱。这些难道是谁可以煽动的吗?这是上海某些违法官员逼出来的。 2008 年 9 月 25 日 原上海世博局信访办主任张华鑫居然傲慢地给世博动迁地的访民写了一张字条并签上大名:“你们可以办护照去联合国去上访。”现在,上海的这些昏官如愿以偿了。 千年古训:官逼民反。刘晓波、谭作人、胡佳、高智晟等许许多多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根本没有煽动百姓推翻政权,仅是批评政府而已。中国共产党政权面临颠覆的威胁不是来自体制外的异议知识分子,而是党内的反动官员,这些违法犯罪、侵犯人权、背叛宗旨的官员,连中国共产党主持制定的宪法法律都不遵守,让法官不作为,让警察没有尊严,逼迫上访民众走投无路,天下还能太平吗? 2010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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