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

德国之声 | 记者微博反腐,公安建议“三罪”起诉

上周日(2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对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的起诉意见书,指刘虎在2012年5月到2013年8月期间,多次将未经核实的信息,通过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帐号”记者刘虎”进行发布,包括”陕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长被曝履历学历均造假,局长曾当服务员副局长初中未毕业”、”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马正其”、”会馆经理曝陕西公安厅长接受性贿赂”、”贵州公安厅职工集体举报崔亚东”等28条微博,对当事人及国家公信力造成冲击。 起诉意见书还称刘虎发”陕西府谷一公务员被曝造假调入,其爹为煤老板”、”陕西府谷常务副县长等四名领导,被曝集体接受煤企贿赂”的微博,并让微博中的当事人向其指定的重庆绿叶义工协会天使残疾儿童基金会项目捐款,变相勒索人民币共计65万元。 起诉意见书认为刘虎在互联网上连续发布虚假信息,随意攻击国家机关及个人,故意炒作社会热门事件,以提升其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攫取经济利益,其行为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予以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7月29日,刘虎在微博上举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期间涉嫌渎职,这条微博后来被删除,但刘虎称保证举报的真实性,该条微博也在网络上引起很大反响。而这条举报信息也是刘虎微博举报官员的其中一条;2013年8月23日,刘虎在其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跨省抓捕;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外证实已对刘虎刑事拘留;2013年10月 北京检方对刘虎正式批捕 。同年10月《新快报》另外一 记者陈永洲 也因披露性报道,被以涉嫌”损害伤业信誉罪”批捕,其后央视播出其认罪视频。 “这是政治起诉” 对这份起诉意见书,律师陈光武和周泽于2月3日分别发出质疑,认为公安局的指控的罪名有诸多蹊跷之处,刘虎所发出的一些内容,诸如目前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刘虎发微博举报前既有很多网帖对他进行举报;意见书有毁记者道义形象之谦;一些网友则认为这是当局对民间网络反腐的弹压。 2012年底通过微博举报,将 中国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 拉下马的 中国资深媒体人罗昌平 ,也对刘虎案表示关注,他在微博上发表评论:”看记者刘虎案起诉意见书,前后两个罪名已经剧透,一是人格、名誉国家化,自诉案成为公诉案;二是在虚拟空间寻衅滋事,有悖传统的社会秩序物理空间,释法程序倒置;中间焦点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65万,似乎没有获得利益的主观故意。查了查,刘虎是这个基金的常务理事,参与较深,需要更多细节才好判断。” 律师陈光武接受了德国之声的采访,他表示本案在中国对网络言论打压的背景下,其性质已经不是法律问题:”根本问题还是政治问题,起诉意见书中所说的几件事,都是公民和记者发现腐败的线索,利用自己掌握的渠道和平台反映出来,这是正常的权利,是一个反腐的行动;国家机关应该对他举报的事实进行调查,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他纯粹是造谣或诬告陷害,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对他进行处理,现在没有对他举报的事情进行调查,而是把他以多个罪名抓起来,很显然是对公民或记者正常言论的限制,从而也保护了应当被处理的腐败分子。” 陈光武也透露,他与刘虎的代理律师多次沟通过,认为当局对刘虎进行政治报复,刘虎恐难逃被判刑的命运。如此应该是对当局提出的”反腐”最大的讽刺。 “就是打压在公民在网络里表达意见或揭露违法的事情” 国际记者联合会亚洲办公室负责人胡丽云也向德国之声表示,去年有多位记者和网络人士被抓,国际记联对此也表示密切关注,她认为中国当局用”诽谤”罪名,来打压网民的言论自由:”现在中国政府用刑事上的’诽谤’罪名起诉公民,目标很简单,就是打压在公民在网络里表达意见或揭露违法的事情,我们非常担忧这个走向。” 胡丽云呼吁中国当局对刘虎案进行公开,包括接下来可能要进行的审判过程等。她也呼吁调查性记者,在工作时要遵守记者职业道德,对报道材料要进行核实,并留存充足的证据,以应对当局随时可能发动的打压。 作者:吴雨 责编: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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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广电要求媒体吸取陈永洲事件教训 记者刘虎近况披露者被公安查找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广电总局要求媒体就《新快报》陈永洲事件吸取教训,同社被捕记者刘虎妻子称公安要求其大义灭亲作证,引发外界不满及批评,律师透露刘虎近况遭公安查找。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日前在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CCTV)上悔罪承认撰写报道敲诈和有偿新闻。事件导致其本人记者证遭吊销,还导致该报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总编辑马东瑾被免职。 广电:媒体应吸取教训 周五(1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新快报》陈永洲事件发表谈话,该位负责人表示,《新快报》记者违法违规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媒体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形象,希望全国新闻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采编流程和规章制度,吸取陈永洲的教训。并称将加大对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广电的发言再度引发了舆论的讨伐,不少批评声都指当局不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利用事件杀鸡儆猴,暗示记者顺从官方。 浙江的媒体人昝爱宗周六告诉本台记者:中宣部或者广电总局是杀鸡给猴看,想借由陈永洲事件,想让全国的记者收敛一下。媒体中拿红包收受好处的事比比皆是,你要说损害商业信誉这个罪名,是打击舆论监督的。他们(当局)就想打击收钱记者,终于找到一个典型,吓唬大家,至于大家有没有害怕另一回事。可能好多媒体还是照样收钱,不让舆论监督只有收钱,收钱的安全系数高,但舆论监督更危险,陈永洲是因为舆论监督才被企业举报的,并不是因为收钱。 刘虎妻子被胁迫作证 律师透露狱中细节后被禁声 《新快报》另一位早前被以诽谤罪逮捕的记者刘虎案件目前仍处于调查阶段,日前她的妻子在腾讯微博发消息称“公安到单位来找我,让我做刘虎的证人,我拒绝了,公安很生气。”不少人批评公安的做法缺乏人性,破坏家庭伦理。 北京维权律师梁小军日前也在微博透露刘虎的信息,他在微博称,根据一位当事人与刘虎关在同一监室而得到的信息,刘虎曾在一周的时间内被连续提审,从早餐后到下午5点左右,再从晚饭后到半夜送回,他还透露称刘虎一直没有认罪。 本台记者周六致电梁小军律师查问更多细节,他表示因为透露刘虎目前的情况而遭到北京公安要求谈话:这件事先不说,他们现在要找我,公安局要找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再说。 还有网络消息指出,公安曾向刘虎提出上中央电视台悔罪可以获得轻判,但被他拒绝。本台记者周六多次致电刘虎的代理律师周泽,但电话一直都没有人接听。 北京警方8月25号公布刘虎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拘。而外界认为刘虎被捕的原因是他曾于今年7月29日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职务犯罪。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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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国界记者 | 在37天临时拘留后,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官方正式逮捕,罪名为“诽谤罪”。

无国界记者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北京当局一边展示自己反腐败的决心,一边惩罚那些敢于检举揭发中共官员和地方政客腐败事实的记者。 无国界记者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北京当局一边展示自己反腐败的决心,一边惩罚那些敢于检举揭发中共官员和地方政客腐败事实的记者。 “我们谴责中共当局对刘虎的逮捕,这表明,调查记者已经被当局列入逮捕目标。这些措施旨在阻止专业媒体工作人员和网民调查那些受中共保护的官员贪污舞弊以及其他不法行为。我们呼吁当局尽快释放刘虎”,无国界记者组织表示。 9月30日,刘虎因为“诽谤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他的律师周泽在10月10日确认了这一消息。 7月29日,这名记者在自己的新浪微博帐号上检举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贪污腐败,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 刘虎称,自己有确凿的证据,马正其放弃对两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调查,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举报陕西公安厅厅长也是刘虎被指控罪名的一部分。 自从8月24日被重庆警方以“制造”和传播谣言被拘留后,刘虎目前被羁押在北京看守所,他的微博帐号也被销号。 他的律师周泽表示会见了刘虎,但警察在场监视。。对于刘虎“诽谤”的指控,周泽表示将做无罪辩护,他认为刘虎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行使公民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监督权利的行为。与其微博批评的官员无任何个人恩怨,且有消息来源,不属于自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也不属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这一最新的逮捕显然是中共新一轮打击网络谣言的一部分,这一打击网络谣言运动从9月开始就已将信息自由作为目标。 这一新的逮捕使我们联想起著名博客作者董如彬的案件(网名“边民”),他也在网络上检举了众多中共官员贪污腐败的事例。 再次,北京当局已经让公众知晓:反腐败是中共内部事务,别人不得插手,聒噪的公民将会被制裁,等待的惩罚,从关闭帐号到拘留以及正式逮捕。 中国在无国界记者2013年世界 新闻出版自由榜中 名列179个国家和地区的173名,同时,该国也被该组织列为“互联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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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被指涉诽谤遭批捕

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举报官员渎职,日前已被北京警方批准逮捕。有评论认为,这是习近平接任中共总书记后,当局压制社会舆论的又一案例。 据北京出版的《新京报》星期四报道,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另据代理刘虎案件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其个人微博中透露,刘虎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诽谤。 今年八月,刘虎举报国家工商总局现任副局长马正其,在任职重庆市常务副市长及万州区委书记期间有严重渎职行为。刘虎通过个人微博,实名要求中纪委调查马正其在当地乳业行业改制过程中,纵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导致数千万国有资产流失。但随后刘虎的多个微博帐号却遭到封杀。 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修蛟星期四通过电话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目前除有关“刘虎被批捕”的消息得到官方证实之外,其被指控的涉嫌造谣和传谣等具体入罪细节却均未公开。他认为,律师方面目前对该案的专业判断尤为重要: “现在刘虎案件的相关证据没有披露,我们对该案本身没办法作出判断。但对办案律师,我相信他们的专业判断。我一直关注,我也认为他们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 记者刘虎的另一位上海律师斯伟江日前向英国媒体表示,刘虎网络实名举报是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他认为,刘虎的所谓 “犯罪事实”均是根据其本人所能够掌握的情况发表言论,刘虎不可能掌握百分之百的证据,否则就不需要设立国家执法机关介入调查,该案不应以“有意造谣传谣”定罪。 去年12月中国《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引发“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双规落马。官方高调宣传的严打腐败在民间爆料之外,似乎又多了一条媒体监督的途径。但随后中高法有关网络“谣言”适用刑事惩罚的所谓《法律解释》出台,中国民间的网络舆论目前也随之进入了新一轮的“寒冬”。 在广东深圳的“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就此认为,当局针对网络言论的压制,无疑是对民间参与反腐的钳制: “网络举报、特别是实名举报风险更大,这也是对民间反腐败潜在的恐吓、打压。这几年我们看到,反腐败民间监督官员起了很大的作用,其中很多媒体记者就是从民间得到信息举报、披露。刘虎的案件如果开头的话,确实对民间反腐特别是网络反腐起了非常大的恐吓作用。” 旅美中国作家余杰则指出,刘虎遭批捕的事件正是习近平接任中共总书记后,当局压制社会舆论的一个部分: “从这些信息就可以看出习近平的反腐是真是假。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反腐不能靠党内反腐或体制内左手抓自己的右手,这是不可能的。在反腐上有突破必有要有制度创新,制度创新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要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包括网禁和报禁要打开。要让传媒真正成为一种监督力量,要让所有的民众参与到反腐中来,这样中国腐败病入膏肓的状况才有可能得到扭转。但现在看来,习近平当局的做法完全是党内政治斗争的一部分,腐败要得到遏制是不可能的。” 今年8月23日凌晨,广州羊城晚报集团下属《新快报》记者刘虎遭北京警方跨省追捕。据刘虎的妻子向中国媒体透露,刘虎于重庆渝北区的家中被警方带走。拘捕过程中,警方给刘虎上了手铐并将其家中笔记本及台式电脑、连同数张已注销的银行卡一并搜走。北京警方随后在8月25日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刘虎因制造传播谣言而受到刑事拘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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