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

自由亚洲 | 中国民众反腐 举报贪官代价高

中国新领导人表示,要整治官员贪腐,也有不少高官因贪腐行为曝光而受到查处,而民众的举报功不可没。有中国官方媒体发表追踪报道,例举1994年以来民众举报贪官的代价,很多举报者被监禁或家破人亡。有评论者认为,中国最近一些贪官被查处,主要是因为官场的权力斗争。 在中国大陆,民众举报贪官有多大的代价? 《中国新闻周刊》日前发表的综合报道说,在中国,举报贪官的基层官员和百姓,往往受到严厉打压,有的身陷囹圄,有人甚至家破人亡。 报道举例说,2003年年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落马,举报者郭光允1995年被关押九个月,离开看守所已经痴呆麻木。 2001年原河南平顶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判刑,而1999年举报者吕净一妻子被杀,自己被砍成重伤。 1999年原沈阳市委书记慕随新和副市长马向东下马,举报者周伟被劳教七百多天,不久因病身亡。举报鞍山国税局官员贪污一案,举报者李文娟2003年被开除公职,2004年随后被公安局判处劳教。 2007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判死刑,举报者高纯自1995年起举报12年,并失去工作,被人打伤。 四川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在中国,民众举报贪官,几乎百分之百会受到打击报复,而能够成功举报,导致贪官被查肃的比例极小。 “我们天网搞了十五年,接触到的举报各级官员贪腐问题的案子超过十万,举报成功的不足百分之一,不受打压报复的不到百分之一,被打击报复的超过百分之九十九。” 中国大陆有世界上最多的监察和反贪机构,也有世界上最严密的举报和上访机制,但同时也有世界上贪官人数最多的国家。 黄琦认为,中国的反贪机制是一种内部机制,缺乏外部监督,因此民众举报对遏制腐败很难发挥实质作用。 “因为他们反腐是内部机制,是用党内监督的办法。而没有对全社会反对腐败的权利加以保护。” 过去多年以来,中国也有不少贪官因为受到中纪委的调查而丢官下台,被判刑甚至处死。但黄琦认为,这些官方宣传的被整肃贪官,更多是因为政治斗争,而不是他们的贪腐行为。 “如果他在权力舞台上如日中天,那么一千个一万个举报也没有用。但如果一旦他成为政治对手打击的对象,那就有可能成功。” 中国媒体的有关报道,似乎也证实了黄琦的看法。很多对高级别官员的举报,可能需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中纪委才会介入,导致贪官被定罪。 黄琦表示,那是因为在官场内部斗争中,有关官员贪腐的举报材料,被其政治对手当成一种政治工具。从被举报到被查肃的时间看,贪官是否被整肃和该官员的贪腐案情无关,却与官场权力斗争的激烈程度关系更大。 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表示,贪官被举报,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因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保护证人或举报人的法律制度。 “不管中国人外国人都一样,被举报的人如果知道谁举报他,一定会想办法,甚至杀人灭口。所以必须有保护举报人的机制,没有这个机制,谈反对腐败就是一个笑话。” 谢教授认为,共产党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在贪腐问题官官相护,已经形成制度性的腐败,因此官方往往把来自群体之外的民众举报看成是对集团的共同威胁,打击报复不择手段。 “大家都在一条船上,所以贪污的钱一部分会给他的上级。所以很容易知道举报人的情况,中国那些举报的人有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谢教授认为,中共反腐的目的不是为了建设合理和谐的社会,而是要保护共产党政权的存在,中国共产党历来惩治贪腐的宣传对此都不讳言。 他认为,现代社会对治理政府和官员的腐败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办法,最重要的是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但中共却坚决拒绝采纳,因此中国官员腐败无法根治,民众举报反腐成本高昂的局面也不会改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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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刘志军死缓对中国未来反腐的影响

作者: 风青杨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刘志军被判死缓为何让不少人失望? 7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军死缓的消息一出,网民炸开了锅,有人理解,也有人愤怒之意溢于言表。有网友戏谑道:刘志军这样的大贪官只判死缓,和珅要是知道了一定后悔自己早生了几百年! 刘志军被判死缓的后各界反应 事实上刘志军案官方在审,民间也在审,官方用的是法律依据,民间用的标准恐怕是贪官们贪墨的钱财和包养的情妇和二奶数。比如,当年文强16套房产、3094余万现金、名酒181瓶、手表24块、字画69幅、与12位女星有染,文强最终被毙了。 如今刘志军房产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5万、欧元223万、加元15.7万、港元8525万、汽车16辆、书画饰品等612件,睡了新《红楼梦》剧组女人。在人们心里,这样一个腐败分子,与当年和坤相比恐怕也不相上下。如此罪大恶极,刘志军在人们心里审判应该早已经都是死刑立即执行几回的人了。结果刘志军案检方却提出从轻发落了! 在刘志军的一审判决出来之后,网友讨论最多的竟然是——刘志军最早何时出狱?根据某体分析:刘志军是1953年生人,我国法律规定,两年死缓考验期后,可减刑。普通死缓经过一次次减刑后,最少实际要执行15年(不包括考验期2年),理论上,如果他屡立奇功,最早可在17年后即77岁时出狱。若考虑60岁以上可保外就医,则可能更早。 刘志军被判死缓为何让不少人失望? 事实上,刘志军一审的结果,是符合很多人预测的。如庭审宣布前,前律师李庄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告诉记者,早在6月份刘志军案庭审当天,舆论便释放出了“从轻处罚”的相关信号。一是刘志军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检方在法庭辩论阶段,主动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二是有媒体宣染刘志军对社会贡献突出,主要是指高铁建设。三是刘志军以“中国梦”体现悔罪表现。 刘志军的判决结果之所以让一些人失望,是因为他人怕此判之后贪官将无死刑之忧,将更加肆无忌惮!由于受惩罚的风险远小于收获的甜蜜,长此以往,浸淫其中的官员们会产生幻觉:所谓的反腐只是做做样子给百姓看看而已,制度对腐败是暗中纵容的,只要自己小心不撞到枪口上就好。曾有人这样形容资本的逐利本性: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以此来形容官员的贪欲,也很妥当。 刘志军案对中国未来反腐的影响 这些都不得不让网友们担心:如果刘志军都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基本可以断定,贪官的经济犯罪基本可以高枕无忧。因为接下来打老虎,哪只老虎会被“打死”呢?这将会是多少贪官的福音。等于间接鼓励他们再接再厉,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死缓不是吗? 这样一来,中国的腐败将会越发严重,因为再没有什么手段能对腐败形成震慑了。 能够理解,做老百姓的都痛恨刘志军这样的贪官,人们希望能判他死刑,但很多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想到,就算今天判刘志军死刑,就能杜绝中国的贪腐问题吗?像刘志军这种因动车事故而被不幸挖出来的贪官,只是一个意外,而中国反腐如果一直靠这种意外维持下去,而不加大民众的监督,还权与民;今天杀了刘志军,依然还有后来人,永远会有无数个刘志军前赴后继踏上贪腐之路! 还记得当年沈阳中院审理“黑老大”刘涌案,一审判处刘涌死刑(立即执行),刘涌上诉,当事人及家属在北京请了最好的律师为刘涌二审辩护,辽宁高院二审改判刘涌死缓,高院二审改判的死缓。结果如何?公众发出了“死刑没有废除,刘涌不杀,死刑留给谁用”的呼声。强大的舆论压力,逼着最高院自己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将该案提归自己再审,很快判处了刘涌死刑,并很快执行了死刑,算是平息了风波。但杀了刘涌贪腐形式好转了吗? 反腐败喊了多年,预防腐败局也成立6年了,可是从源头遏制腐败依然是一个梦想。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自1987年提出,26年过去了依然只是在几个小地方试验。如果体制与制度上没有变化,杀了某个贪官,其他官员会继续贪的,贪官是杀不尽的。最后变成了比谁后台硬、比谁更倒霉的游戏而已。这样的游戏仅仅满足了一部分看客的嗜血心理,而于整个社会无丝毫进步意义。(文/风青杨) 文/风青杨 版权声明 网络转载务必标明作者并给出原文链接,报纸杂志使用需微博私信取得用稿授权。侵权必究! 风青杨微博:http://weibo.com/youyou52011 微信帐号:fengqingyang8964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风青杨的最新更新: 拆迁农民“暴富返贫”谁之过? / 2013-07-08 14:06 / 评论数( 0 ) 高考自杀悲剧给中国人的反思 / 2013-07-05 12:56 / 评论数( 2 ) 为什么要善待国民党抗战老兵? / 2013-07-04 10:14 / 评论数( 7 ) 56个电话背后中国人的信任危机 / 2013-07-03 12:32 / 评论数( 3 ) 新《劳动合同法》能让临时工翻身吗? / 2013-07-02 11:10 / 评论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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