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月刊 | 危牆下的中國刑事辯護律師
2012年11月,李金星挽救了一個人的生命。他並沒有抬起一輛汽車,也沒有自己的身體擋住子彈。但是,考慮到中國的死刑案件歷史,他做了一件非凡的事情:他為當事人雷立軍(音)爭取到 “無罪”判決。李先生是刑事辯護律師,也是北京緩慢發展起來的維權事業老手。 然而,稱他為“律師”可能會使西方的讀者對他有誤解。
在美國,這個行業有一定的尊榮,這不僅因為許多律師收入可觀,還有別的原因。相比之下,在中國,大多數律師的收入只夠過活而已。只有少數得到大型跨國公司聘用的才會成為巨富。
此外,在美國,律師面臨的個人風險相對較少:在履行完法務職責之後,他們就可以過自己的生活。在專利法,兼併收購,或私募股權投資的世界裏,這是相當不言自明的。即使是那些代表恐怖分子、戀童癖者以及其他“低等生命”的律師在美國對抗性法律制度的重要地位也一樣得到普遍接受。當然,那些在民事訴訟個案中大量投資的美國律師可能會面對使人心碎的局面。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可以照樣工作,因為他們確知某些極端的報復形式—比如親人被綁架等—不會發生。相比之下,北京維權律師的經驗使他們了解到,甚麼事情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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