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

宪法第三十五条成了“墙上画饼”?

近几年出现的许多维权事件,实际上就是围绕着如何行使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表达权,公民个人与公权力之间的博弈。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许多人选择的表达方式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方式,有些甚至于是我们想象不到的方式,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智慧。当然,任何一种博弈,都是成功与失败共存。我国公民对表达自由权的追求,也是这样。近些年出现的穿状衣上访、共同散步、集体进京旅游、围观等案例,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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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海

上海的大火应该让每一个中国人认识到民主和言论自由不是抽象的概念和某些理想主义者的追求,而是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和福利息息相关的。不是我们努力在正义的火焰中埋葬邪恶的制度,就是我们默默忍耐着等到同样的大火降临到我们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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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学中心的“专业人士”给党支招

我所评述的这篇《关于新时期藏区统战工作的思考》,起先在推特上予以评论过,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但现在,中国西藏网上已经找不到这篇文章了。有意思,为嘛要删除呢?是不是暴露了什么国家机密呢? 感谢推友截图党,已截图并保存了 这篇文章 ,还在博客上转载了 这篇文章 ,如图所示。 藏学中心的“专业人士”给党支招 文/唯色 2010-11-15 前不久从“中国西藏网”上读到一篇文章:《关于新时期藏区统战工作的思考》,作者是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刘斌。很显然,此人不是学者,更不是一名知识分子。因为如思想家萨义德所说:“知识分子不是专业人士,为了奉承、讨好极有缺憾的权力而丧失天性”,知识分子必须“能对权势说真话”。 刘斌应该属于某类“专业人士”,不然他不会以这样的口吻称呼当局“我们党”、“我们”甚至“我”。事实上,他更像是那种为主子出谋划策的人,古代中国叫幕僚,当今术语叫走狗。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藏学研究中心的实质,究竟是一个学术机构,还是一个云集了将各类“专业人士”充作仆役的伪学术机构? 就今年初北京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当局应该在藏区如何开展、深化统战工作,刘斌针对藏区的寺院、僧尼和信徒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依然是继续执行持续十多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而这意味着,由于对宗教信仰的严厉打压是导致2008年全藏爆发抗议的主要因素,并未得到当局以及向当局献策的专业人士的反思和修正,相反还要进一步地“深化”和“管理”,如此步步紧逼,令人难以呼吸,那么再一次更大的抗议是不会不发生的。我尤其注意到文章最末一段,为此摘选关键部分在推特上发过,引起了推友的关注和讨论。 如1:“要根据目前国外藏胞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外藏胞二、三代人物联络工作,广交、深交、新交朋友,支持和鼓励爱国力量的凝聚和增长。”这表明,党该打藏二代和藏三代的主意了。 如 2:“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接触一些对我有偏见但与达赖集团有矛盾的组织和上层人物,灵活开展工作,争取使其为我所用。”然而,对于如此将被统战的“组织和上层人物”来说,在1950年代和文革时代,中国国内无数个“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的悲惨下场乃前车之鉴,若要重蹈那就是活该。 如 3:“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做好国外藏胞回国探访的审批管理工作,严防达赖集团的渗透。”说实话,这条原则太卑鄙,竟有脸公诸于众,摆明了把流亡藏人回乡探亲的人权任意践踏。有藏人网友评论说,难怪去示威的流亡藏人被人疯狂拍照,相机都快撞到脸上了,原来是有来头! 如 4:“要加强对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出境留居国外藏胞的工作,加强与他们的联络。”这让我想起拉萨的一位非藏人退休干部,数次跑到达兰萨拉去游说从这边逃出去的藏人,有意问是否想念家乡想念亲人,当对方忍不住泪下,就说可以想法帮助回去,既往不咎之类,俨然党派去的说客。 如5:“要通过支持爱国藏胞在境外组建社团组织和经济实体等有效途径或办法培植与达赖集团相抗衡的国外藏胞力量,创建和完善国外藏胞接待管理网络体系。”而这项工程早已经动工,今年初在美国成立的中国海外藏族协会即是一例。 如 6:“对持中间立场的藏胞、包括达赖身边的人,只要不是顽固不化的,我们都要积极做工作争取,要让他们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所谓“争取”即各种诱饵,所谓“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即成了“我”手中的木偶任其摆布。而被当成木偶的,无论华人还是老外都有,当然藏人也有。 如7:“达赖的忠实追随者、支持达赖顽固分裂立场的藏胞,要及时跟踪、掌握其动态,要适时予以坚决的打击。”那么,怎么做才算是“坚决的打击”?是要搞种种恐怖活动予以消灭吗? 推特上,有藏人指出,其实统战部的这个意图,不是最近才有。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是统一战线的最终目的。其手段是团结各方,利用今天的敌人,打击明天的敌人。固然,“区别对待、利用矛盾、分化瓦解”,一向是当局针对境外藏人的统战政策,然而从这次较为详细的部署来看似乎颇有新意,故有藏人如是调侃献计献策的刘斌:“谋士,当心,泄露天机可是罪不可赦哟。” 2010/11/7 (本文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 ) ********************************* 附:关于新时期藏区统战工作的思考 【原载藏学研究_中国西藏网 http://www.tibet.cn/zxyj/xzsm/zc/201008/t20100823_620343.htm ,现已删除不见。】 摘要:统一战线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西藏的统一战线工作,要抓住宗教工作这一重点,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影响和管理宗教组织,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大培养和使用好民族干部的力度,从多方面做好境外藏胞工作。 关键词:西藏 统一战线 爱国 宗教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藏和平解放、平息叛乱、民主改革、改革开放等各个历史阶段,统一战线工作都是党在西藏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运用统一战线这一法宝,广泛团结西藏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壮大爱国力量,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发展西藏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实现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荣进步的伟大事业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2006 年召开的第20 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指明了方向。2010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自治区下一个阶段的发展绘就了美好蓝图。又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来到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是包括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对西藏的共同期盼。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众多因素复杂交织,西藏未来的稳定与发展也要面对不少消极因素的影响,甚至是分裂分子的蓄意破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西藏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使社会各方面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西藏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奋斗,不仅是统一战线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全社会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以下便是笔者对这一课题的一些思考。 一、抓住宗教工作这一重点,促进西藏宗教与社会相协调    西藏的信教人口众多、宗教问题突出,因而,宗教工作一直都是我们党和政府在西藏统战工作的关键领域和重中之重。新时期新形势下,西藏自治区的统一战线工作,要以第20 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找准信教人群和宗教职业者在西藏普遍存在这一特殊性和问题难点,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统一战线的工作优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就是要在这一工作已经开展10 多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仔细研究近几年西藏寺庙和僧尼队伍出现的新变化,回顾和排查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的难点和重点,加以深入研究,使以后的教育活动更有针对性。要通过教育,使广大僧尼充分认识到,在现代所有政教分离的国家,所有宗教信仰者,都必须首先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事一切宗教活动。职业宗教人员及普通宗教信仰者同所有非宗教信仰人群一样有参政议政的职责和权利,但是,同样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话语权,绝不能在宗教活动中表现出对政府和法律的不满情绪,更不能通过向信众施加宗教影响的同时把宗教问题与社会问题相混淆,不能把宗教问题视作民族问题。 要在教育活动中,加大人类宗教进化史、世界佛教史特别是藏传佛教发展史的介绍分量,要让西藏广大宗教人士懂得,活佛转世及旧西藏少数僧侣与贵族对西藏地方的联合统治并不是西藏从来就有、一成不变的现象,要引导大家正确认识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是一个宗教人士和政治人士的复杂集合体,其所以逃亡国外并长期滞留海外,只是因为他企图与宗教发展演变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抗衡,不识时务地想在20 世纪中叶世界发生巨变的情况下,仍然保留旧西藏的政教合一体制,谋求西藏独立,甚至幻想建立一个从来不曾存在过的大藏区行政区域。要让一些至今依然对他有所依恋的藏传佛教信仰者明白,在宗教感情上信仰他和祟拜他是一回事,听信他图谋西藏独立的政治主张并进而表现在行动上,则为国家法律所坚决不容。 2、积极影响和管理宗教组织。在西藏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凝聚占人口相当比例的广大信教群众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但是,在西藏佛教信众人口和宗教职业人员总量不在少数的情况下,一个个地或一部分一部分地直接面对他们开展工作,在现实中的可行性是很低的,我们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做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的工作上,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佛教协会特别是寺庙管理委员会对寺庙僧尼的管理作用和对周围普通信众的纽带作用和影响。 积极影响和管理宗教组织,在藏传佛教中就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统战部门与寺庙的联系联络制度,切实加强对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班子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引导,把那些坚持爱国爱教,宗教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又愿意和敢于负起责任来的僧尼吸收到寺庙领导班子中,通过他们与广大僧尼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民主协商、集思广益,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规、符合佛教教义、符合僧尼修持特点和生活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寺庙转世活佛、经师、学经僧及其他僧尼各依身份特点,按照一定的规范从事宗教修持和开展每天生活,使整个寺庙不断向着秩序化、条理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协调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地方行政机关及时出台具有很强操作性的经师、学经班、流散僧尼、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加快寺庙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 除了藏传佛教,西藏还有传统的苯教、伊斯兰教,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其他地区和国外部分人士到西藏旅游观光、经商做工或从事其他工作,西藏也有了基督教信仰人群。新时期西藏统一战线工作,在努力做好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工作的同时,同样要从政策层面关注和团结其他宗教组织,引导所有宗教组织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共同团结在为西藏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社会目标之下。 3、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与他们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在宗教政策上的优良传统。对于现阶段的藏传佛教而言,首先要与那些在藏传佛教界内坚持爱国爱教立场又具有宗教学识、德高望重的人士真诚合作,把他们充实到各级佛协或各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班子中,除了通过他们对寺庙加以有效管理外,重要的一点是通过他们的模范言行感染和带动广大僧尼和其他藏传佛教信众自觉走符合时代要求的修行之道。要注意培养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特别是中青年代表人士,不断壮大宗教爱国力量。 二、围绕稳定与发展的中心,团结各种社会力量 1951 年以来,西藏历经了和平解放、平息叛乱、民主改革、改革开放几大历史阶段,社会体制几经变动和调整,特别是青藏铁路通车以来,随着人口进出西藏的自由度不断加大,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和增长,西藏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纠纷和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加上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为首的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和西方反华势力的鼓噪,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任务,也是统一战线应该担负的一项重要工作。 1、要加大培养和使用好民族干部的力度。主要由于历史原因,西藏地区民主党派的基础十分有限,社会团体也不多见。这种情况决定了在西藏建立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把各民族中的优秀分子充分吸收到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来,搞好人事安排,加强共产党员与党外民族干部的合作共事,充分发挥民族干部在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这样的民族干部在各自所代表所联系的民族群众中往往具有党员干部特别是其他非西藏民族党员干部不可替代的影响。同样的政策解释由他们向自己代表的群众说出来,有时比其他人说更容易被接受;同样的工作,由他们到自己代表的群众中去组织和开展,常常比其他民族的党员干部去做效果更显著。这对于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有效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西藏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全局观念和政治眼光,亲自动手,过细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需要及早发现人选,长期培养帮助。 2、做好境外藏胞工作。做好境外藏胞工作,是我们对达赖集团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藏自治区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坚持和落实“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策和区别对待的原则,争取更多的国外藏胞心向祖国,削弱达赖集团在境外的社会基础。要坚持从反分裂斗争的大局出发,始终把“区别对待、利用矛盾、分化瓦解”的原则贯穿于国外藏胞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根据目前国外藏胞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外藏胞二、三代人物联络工作,广交、深交、新交朋友,支持和鼓励爱国力量的凝聚和增长。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接触一些对我有偏见但与达赖集团有矛盾的组织和上层人物,灵活开展工作,争取使其为我所用。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做好国外藏胞回国探访的审批管理工作,严防达赖集团的渗透。要加强对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出境留居国外藏胞的工作,加强与他们的联络。要通过支持爱国藏胞在境外组建社团组织和经济实体等有效途径或办法培植与达赖集团相抗衡的国外藏胞力量,创建和完善国外藏胞接待管理网络体系。对持中间立场的藏胞、包括达赖身边的人,只要不是顽固不化的,我们都要积极做工作争取,要让他们向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对达赖的忠实追随者、支持达赖顽固分裂立场的藏胞,要及时跟踪、掌握其动态,要适时予以坚决的打击。 作者简介:刘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责编: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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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密”出笼记

原始来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52562 神秘的129号文件 11月11日,上海市著名的打假医生陈晓兰,把上海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双方较量的焦点,是一份神秘的文件――沪卫医政[2004]129号文件(以下简称”129号文”)。 今年3月,陈晓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公开这份文件,结果被卫生局拒绝,理由是该文是保密文件。 129号文,究竟是一份什么文件呢? 这一文件发布日期是2004年7月。当时,被媒体形容为”打假医生”的陈晓兰尚不出名。她写了一篇反映上海部分医院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文章,被网友发到网上。 上海市主要领导在内参上看到该文,批示要求上海市卫生局予以查核。为答复领导批示,上海市卫生局发了一个129号文,向上海市政府报告”调查结果”。这份文件指出,陈晓兰的文章内容不实,并直称陈晓兰”扭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训诫”。该文件共印发15份。 据陈晓兰回忆,在向市政府报告之前,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向其本人核实有关情况。事实上,网文中提到的”光量子”早在2001年被上海市药监局查实停用,相关企业也受到处罚。 陈晓兰当时并不知道129号文的存在。一直到2004年底,她再次去北京向有关部门继续反映问题时,一位官员将这份文件拿给她看。 原来,上海市卫生局打给市政府的129号文件,不知什么原因,落到了陈晓兰的举报对象手里。他们拿着这份文件到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以说明陈晓兰因举报不实,被上海有关部门处理过。 此后,陈晓兰在多家医院暗访时,也看到过贴在墙上的129号文及附件。不过,由于认为她反映的相关问题早已有定论(国家药监局就此发了两个文件,上海市药监局曾发文奖励陈晓兰两万元),她也就没有把这份文件当回事。 陈晓兰真正意识到问题严重,是在2005年打官司时。当时,她”冒充”病人”以身试针”取证,将几家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医院相继告到法院。不料,这些官司大都莫名其妙地输掉了。一位法官曾善意提醒她:你的官司肯定会输,背后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东西…… 有一次庭审结束之后,法官悄悄给她看了一下129号文,特别是最后一页要求相关部门”训诫”她的内容。 (司法独立哪儿去了? 香港《文汇报》2009年12月30日发表社评 说 ,走私数量巨大毒品入境的英国人阿克毛29日被执行注射死刑。阿克毛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英国政府却多次干预此案,欧 盟也做出”强烈反应”。 西方常将维护 司法独立 高唱入云,但在阿克毛案上却要求中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对该毒贩网开一面,这典型暴露出西方双重标准的虚伪性。 姜瑜 说 ,中国是法治国家, 中国的 司法独立 及司法权不容其他人说三道四 ,她敦促英方纠正错误,以免损害双边关系。 ――编辑注) 她这才知道,原来被告医院将这份文件提交给法院了。 值得一提的是,129号文发出之后,并没有哪个政府部门按上海市卫生局的要求”训诫”陈晓兰。相反,签发129号文的原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很快因为某些原因被免职了。 据陈晓兰介绍,129号文出来前几天,她听说有人要给自己”政治定性”,于是赶紧写信给当时上海市政府主管医疗的副市长,要求反映情况。这位副市长安排人接待,在听陈汇报后,当面予以肯定。 两度申请公开被拒 输了几起官司,陈晓兰想看到那份文件。2006年,在报纸上看到政府信息可以公开,陈晓兰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看129号文,得到的答复是:”(129文件)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那段时间,陈晓兰的”打假”义举得到舆论声援,也获得了官方认可。2006年4月,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陈晓兰。不仅如此,陈还一度成为上海市药监局、医保局的”监督员”,并获得上海2006″真情・和谐”年度人物和2007年央视”感动中国”人物称号。 陈晓兰再度想起129号文,是在去年。她得知有不少人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信息公开,结果都被拒绝。理由要么是”患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明确文件名称、文号'”,要么是”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与申请人没有利害关系'”。 陈晓兰觉得,129号文与她个人直接相关,而且也有明确的文号及名称。再说,距离上次答复也有4年了,应该不再属于”正在调查、处理的政府信息”了吧。今年3月,她再度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此时,距129号文发出已有6年,上海市卫生局局长也已换了两位。 结果这次陈晓兰发现,129号文摇身一变,变成”保密”文件了。 卫生局开会”定密” 陈晓兰的要求,当然又被上海市卫生局拒绝。她又向卫生部提起行政复议,也被驳回,理由同样是129号文属”保密”文件。于是,陈晓兰将上海市卫生局告上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这一案件很重视,不仅没有以”涉密”为由不公开审理,相反,还安排了一个较大的法庭,审理过程全程录像,并有各界人士前来旁听。 11月11日,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这份129号文件成为”国家秘密”的过程,被清晰还原了出来。 原来,陈晓兰3月向上海市卫生局就129号文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之后,上海市卫生局先是告诉她要”延期答复”。然后,卫生局又为此召开了一个专题会议,认定(129号文)是”机密文件”,不得公开。 根据会后形成的”专题会议纪要”,这个会由上海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卫生局保密办、医政处、法规处、信息公开办等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共同认定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之后,上海市卫生局在该局备存的129号文的左上角加盖了一个”机密”章,让它正式成为”国家机密”。 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那么,为什么把129号文定为”国家机密”,而不是其他密级呢?上海市卫生局解释说:文件是打给市政府的报告,”市政府文件来的时候是机密,我们报告也应该是机密”。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中国保密史出现了罕见一幕:一份曾四处传播的文件,在发出6年之后突然成了”国家机密”。而正常情况下,国家秘密的秘密性,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的,而一旦文件保密期限届满,就应该自行解密。 不知是不是意识到此举有欠妥当,上海市卫生局”专题会议纪要”中,也专门提到:”针对之前我局未按公文管理有关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及时对该文件进行定密等问题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求有关处室对该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同时在机关内部组织一次保密管理相关内容的学习,以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 “国家机密”竟可查阅? 因为文件已经属于”国家机密”了,上海市卫生局向法庭提供证据时,对129号文只复印了文件的文号,上面盖有一个”机密”字样的图章,而内容则是一片空白。 然而,让法官和被告大吃一惊的是,原告陈晓兰,当庭提交了129号文的”拍照”版,文件上并没盖”机密”章。 原来,开庭前一天,陈晓兰在多名”证人”陪同下,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档案室查阅,在该院的电子文档中查到了129号文的复印件,属于”可打印信息”。不过,在陈晓兰付完费开始打印时,工作人员又表示该信息不能打印,于是陈晓兰只能对着电脑拍下照片。 拍照之前,陈晓兰特意看了下文件是否注明”秘密”字样。发现没有后,她才敢按下快门。”否则的话,我就是泄露国家秘密。”陈晓兰说。 之前,陈晓兰曾多次去浦东新区法院查阅过129号文件。陈晓兰解释说,这次之所以又去法院,是担心开庭之后,她可能再没有机会看到这份与她命运攸关的文件了。 上海市卫生局当庭承认,陈晓兰所拍的照片与129号文原件内容一致。 陈晓兰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当庭提出,希望法官审查129号文到底属不属于”国家秘密”。他说,因为这份文件被说是”国家机密”,自己都没敢去看,担心泄露国家机密,被”抓进去坐几年牢”…… 法官对此未予答复,在合议半小时后,宣布此案择期判决。 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线上实时投稿: http://bit.ly/tougao 访问《政府解密》网站!: https://govecnleaks.org 上传泄密文件: https://uploadleaks.com 1984talk会客室:http://www.1984talk.org 邮件索取最新翻墙梯子:GFW@1984year.org 广而告之: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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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和暗的深渊 [爱枣报:808期]

十篇新闻十分钟,美好一天轻松开始。爱枣报,和早餐一样重要,今天是11月19日星期五,预祝各位看官有个愉快的周末。 [1] 用生命都撞不破夜的门 RT @pyx1963: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对上海”11.15″灭火救援战斗作出评价:公安消防官兵处置及时、有力,救援成功,将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避免了更大的伤亡, 这是一场成功的典范战例 。 及时,有力,救援成功。多么强有力的关键词,多么熟悉的 丧事当喜事办 的调调。我们感谢消防官兵对生命及财产的拯救,可是53人死亡,70人还躺在病床上,这一场 “不该发生、完全可以避免的”重大责任事故 ,是不是有 更重要的关键词值得您去关注去反思 ,例如哀悼,例如真相,例如建筑监管,例如行政追责?比起歌功颂德,是不是还有 更多的声音值得倾听,值得议论 ? 国务院调查组公布的事故原因,除了上海市官方所指称的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外,工程层层分包、使用大量易燃材料、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等均为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难怪乎香港《苹果日报》认为,逾百人伤亡的火灾,如果真的只追究民工的责任,那是天大的笑话!做人要凭良心,如果有 陈飞局长的”水陆空”立体防线 和07年花费1500万元从瑞典引进的当时中国最高的云梯车不用,如果身居其职却无法真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这”成功的典范战例”,您受得起么? 当然故事确实也可以这样写下去: RT @asusmt: 上海失火了,消防立功了,指挥到位了,领导英明了。表彰大会可以开成了,英雄模范可以嘉奖了,领导干部功勋卓著了,多难兴邦拿出台面了,遇难家属情绪稳定了,不明真相群众变多了,四个电焊工全被抓住了,再过几天新闻就要石沉大海了。 然后这样的成功典范案例就层出不穷,前仆后继: 绵阳一幢建筑突燃大火,原因与上海高楼大火相似…… 最后由网友总结: RT @avb001: 笑蜀:一个社会最可怕的不是死人,而是连死人,甚至大规模死人都无法改变什么。每一出悲剧都只能哀悼而不能改变。用生命都铺不出通向黎明的路,用生命都撞不破夜的门,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2] 挣扎吧,在血和暗的深渊…… 香港立法会周三(11月17日)就毒奶粉受害人家长赵连海被中国当局判刑两年半,进行休会辩论,期间没有港府官员在场,但建制派和泛民阵营均表示同情赵连海。所谓休会辩论,就是就是喝口水等下再吵(枣报卓石)、暂停本来讨论的事项 专门来说这个(枣报童剑)、停止原有话题 介入突发话题(枣报黎叔)。继20多位港区人大代表联署去信最高人民法院后, 再有18名议员联署去信当局 ,要求立即释放赵连海。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告诉BBC中文网,他提出立法会休会辩论赵连海案动议的原因与很多香港人不能接受这一判决有关。 大律师余若薇表示,今次的辩论不是要为赵连海求情,因为他并无做错,错的是国家法律制度不健全。她又说,香港人除了继续争取中央早日释放赵连海外,亦要积极为本港,争取一个更公平的社会制度。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称,已去信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将赵连海改判无罪释放,未收到回复。对于大兴看守所拒绝赵连海跟律师见面,刘梦熊认为是”错上加错”。赵连海是被控”寻衅滋事”罪,并非”出卖国家机密”,上诉期也即将届满,若不能见律师,反映了中国司法的黑暗。 香港民主党议员张文光:含冤的百姓,冷血的法官,这就是无声的中国,今天,当国之不国,民何以为民? RT @wenyunchao: 赵连海案在香港引起很大震动,不分左中右一致批判无良审判,再多自由行都挽不回类似事件对香港民众的伤害。是非黑白如此清晰,有良知的人都不应沉默。 RT @wenyunchao: 香港有一位老师致电电台,他的学生问他为何中国政府要把一个好人,一个好父亲投进监狱?这位老师说,他无法回答学生对赵连海案的判决提出的疑问,亦不知以后如何面对学生。 香港人,为了什么而开声?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许他们更有”良知”,也许是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已经深入民心,也许是维护人权的正义感,也许是切肤之痛的同情和关怀,但或许,是他们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边、乃至他们自己身上,是居安思危的他们,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同胞在血和暗的深渊里挣扎: RT @lss007: 绝食第八天,赵连海会经历什么:鼻饲。被六个男看守按住手脚,或捆绑在床上,神志清楚时插鼻饲管鼻腔会非常痛苦,插到喉头时会恶心,如果插到气管里会疼痛咳呛。如果当局想折磨他,用比较粗的管子,将更加痛苦。 RT @lss007: 赵连海父母都是劳改局职工,三个姐姐都在劳改局上班,一个是正式工,两个是临时工。一个哥哥是普通交警。从连海开始维权起,哥哥、姐姐、老妈妈,都受到领导以饭碗、退休金、收回房子相威胁,提心吊胆,压力相当大。 而我们,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如果我们的不作为,将导致恶的蔓延,是不是我们也该同样受到谴责? RT @cxzj: 如果我们把每一件不好的事都归结为我们没有一个好的政府,那么我们就永远不会有一个好的政府,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一群”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没有公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就没有公民自治,没有公民自治就没有公民社会,没有公民社会哪来的好政府? [3] 武汉” 杨佳” 抗强拆 以暴制暴抵抗强拆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回是武汉视死如归的龚泽林,面对区政府组织的城管、水利、国土、公安等2000余人的拆违执法专班, 驾驶越野车冲向执法现场,将11名城管人员撞伤,重伤3人 。 因抗议强拆而不惜与执法者拼个”鱼死网破”, 暴力执法正面临更巨大的愤怒和保护家园的决心,这从一个侧面可以得到反映。那就是在网上流传的版本中,被称为武汉”杨佳”的龚泽林,驾驶吉普车单挑三千多武警、公安、城管组成的”史上最大”规模的强拆, 造成重伤4人、轻伤8人,最后奋战至死 。 违章建房自然应该清拆,但 因管理漏洞甚至可能同流合污造成了”违法建设产业链”、滋生了大量违法建筑 ,最后事情闹大不得不动村民们的奶酪,自然有”过河拆桥”的嫌疑。和谐社会,为什么那么不和谐,有请仇子明为我们解释解释: @仇子明 【名词解释:和谐社会】:一种不择手段消解一种矛盾的社会形态,这种矛盾指的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愤怒和官僚权贵日益丧失的羞耻之间不可调和矛盾。 [4] 自由与权利 韩国人金正益在博客里贴了一个批评总统李明博的视频,在YouTube走红,引起官方注意。时任”伦理监察主管”的李仁圭指使下属闯入金正益办公室,取走其财务信息等文件。 近日,李仁圭等人因非法监视公民分别获刑,最高达18个月 。 判决书称:”被告身为政府官员,有责任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但他们滥用职权,侵犯公民自由和权利。被告理应为这一严重罪行受谴责。”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天朝的一则简讯: RT @bbcchinese: 简讯:中国一推特发贴者被判劳教: 中国河南一位名叫程建萍的女子由于在社交网站推特上发表引起争议的言论,被司法当局判处劳动教养一年 。 (需翻墙) [5] “ 双起” 临门 身在重庆的媒体同学今后要小心了。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 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不知道王老湿受了什么媒体的什么刺激而下达如此给力的指令,”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这话似乎是说:法网恢恢,唯我独尊哪! [6]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对”平顶山9·8矿难”的涉案人作出一审宣判, 河南省首次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矿难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 所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现为对危害后果的明知,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生命和健康受到侵害,却放任甚至追求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其内心一般基于对社会的不满、仇恨或者其他超乎寻常的心态。 以该罪定罪的最著名的案件,莫过于 “孙伟铭醉驾案” 。然而这几年的司法实践中,频频出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案件。不得不让人警惕其成为”口袋罪”,什么情况只要有点联系的都往这个罪名上套,以致滥用。 [7] 国际新闻:巴菲特领奖 作为奥巴马最著名的支持者之一,巴菲特将连同前总统老布什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等人一同 获得美国总统自由奖章 。奥巴马发表声明说,这些杰出获奖人虽然背景各异,取得卓越成就的领域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拥有非凡的人生经历,鼓舞了我们的人心,丰富了我们的文化,并让我们的国家和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而股神巴菲特也识时务,在 纽约时报发表公开信感谢政府在金融危机的救助 。可这投桃报李的举动却被不被粉丝理解。怎么说呢,对于一个老头子来说,这信写得可真有点肉麻…… [8] 一句话新闻(两则) 李克强解读十二五规划,迄今为止对十二五规划的最佳解读 网易新闻对话芮成钢:95%的人支持我 (未被代表的那5%,祝贺您!) [9] 图片新闻: 这里曾是温暖的家 [10] 每天轻松你一下,健康你一下 梦之城-献给城市中的农民工和他们的孩子 吓呆掉的小白鼠 ———— 808分割线 ———— 第808期 = 404 not found + 404 not found = 二度被墙,太光荣了。我代表众枣编表示至少坚持到1212期。本期枣报也是本人的第8期,据说(谁说的?)再写2期下次周年纪念就有枣报T-shirt奖励了~~!哈哈! 另今天夜凉生日,我祝夜娘青春靓丽皮肤滑嫩一年骚比一年。而狐狸则代表枣报众编辑及藩司喊道:祝枣报最给力的编辑夜凉如水生日快乐! ———— 枣听分割线 ———— 爱枣报音乐频道枣听计划在墙内搭建播放平台,求熟悉用wordpress构建网站的技术和美工高手协助。联系人:拉拉,联系邮箱:lalavae@ gmail.com ———— 一起来,更精彩的分割线 ———— 一年一度的枣报年终特刊,现在邀请您来参与,请踊跃提名您认为最能代表2010年的年度话题、年度汉字、年度人物。。。。。。 您可以在枣报评论后留言,也可以参与豆瓣”爱枣报”小组,或者给豆瓣的”carol”发豆邮。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推荐,在年终特刊,颁发出枣报年度大奖!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枣报豆瓣参与地址: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5650973/ ———— AD ———— 保暖抓绒上衣仅99元,别人买要掏钱,您买还可以赚钱,现在就参加扬沙网奇妙的团购! 让你生活充满个性的99个小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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