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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小贩杀城管二审获死引热议 官媒加入

中国辽宁省一家法院维持对当地一个刀杀城管人员的小摊贩的死刑原判,并再次引发民众对城管野蛮执法的争议。有法律工作者批评当局没有依法办案,官方媒体则以罕见的方式报道了被告人的辩词及其家属的处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做出裁决,维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前对刀杀城管的沈阳小摊贩夏俊峰做出的死刑原判。 *夏俊峰杀城管 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09年5月,沈阳市小摊贩夏俊峰和妻子涉嫌在街上非法卖烧烤,被市城管人员收缴烧烤炉具设备。在收缴和之后的盘问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夏俊峰持刀将两名城管人员杀死,致使另一名执法人员重伤。 检察官说,夏俊峰在接受处罚期间与几名城管人员发生争执,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将两名城管杀死,属故意杀人。辩方则表示,夏俊峰在被带到城管办公室接受处罚时遭到城管人员的殴打,出于自卫,他用烧烤刀具自卫,造成城管人员伤亡,根据法律,他不应负刑事责任。 同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夏俊峰死刑,家属不服,向辽宁省高院提出上诉。 *众多网民:杀城管乃英雄暴力抗暴* 星期一辽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发中国网民对城管执法和公民正当防卫的激烈讨论,其中许多声援夏俊峰和声讨城管野蛮执法的帖子都没有被当局网监人员删除。 在百度贴吧区,许多网民称赞刀杀城管的夏俊峰是英雄,并要求辽宁省和沈阳市当局给夏俊峰这样的社会底层民众一条生路。 在新浪网微博上,一些网民说,中国各地的城管野蛮执法现象相当普遍,致使多人死伤,因此刀杀暴力执法的城管属正当防卫,应被肯定为英雄抗暴行为。 *官方媒体罕见平衡报道杀城管案* 官方媒体也对小摊贩夏俊峰被二审判处死刑进行了广泛报道,并以罕见的方式平衡报道了检方提出的控告和被告人的辩词以及家属的处境。 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的报道在陈述检察官对被告夏俊峰提出指控的同时,也引述记者对被告人妻子张晶的采访,平衡报道了辩方的说法。张晶对人民网记者说,好几个证人都能证明夏俊峰先被城管人员殴打,但这些证人都没有获准出庭。人民网的这篇报道还引用张晶的话说,事件发生后,他们一家生活都很艰难,但仍然愿意向被杀城管人员的家属做出力所能及的赔偿。 中国青年报也以“小贩刺死城管终审获死刑 妻子认为其系持刀防卫”为标题,平衡报道了辽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对夏俊峰的死刑原判。这篇报道详细讲述了下岗工人夏俊峰与妻子张晶一起摆摊谋生糊口、后来与城管人员发生致命冲突的经过,并以采访的方式叙述了被告以及城管部门各自的说法。 人民网和中青报的报道都没有象官方媒体以往的做法那样,以下结论的语气谴责针对执法人员的暴力行为。相反,人民网的报道在文章结尾还列出了中国刑法中对公民正当防卫和不负刑事责任的相关表述。 *妻:民众对城管野蛮执法深恶痛绝*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对美国之音说,全国各地民众对夏俊峰的声援显示人们对一些城管人员野蛮执法、执法犯法已经深恶痛绝。 张晶说:“它那个打人抢东西多正常啊?沈阳哪儿都是,全国也不是没有呀。多少这样的案例被打死打伤的人?都太多了。他们就是这样执法的,就是打砸抢。现在好多网友都在支持我。为什么这么多平民老百姓都在支持我?因为他了解,他知道他们行政执法是怎么样的?他知道他们有多黑?” 去年北京著名法律工作者藤彪在为夏俊峰二审提交的辩护词中列举了过去十年来全国各地近二十宗城管人员野蛮执法导致百姓丧生的事件。他说,城管把公民打残打死却不受相应刑罚制裁,已是城管和商贩共知的社会事实,面对这种社会事实,夏俊峰担心自己被打死而持刀自卫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 *城管:教育无效,难免肢体接触*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员对中国青年报表示,该局城管人员一直坚持文明执法,尽量对摊贩进行口头说法教育,对教育无效而必须动手查扣财物时,难免与摊贩发生肢体接触,并因此被老百姓指责野蛮执法。 根据中国法律,所有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判决都必须经最高法院核准。夏俊峰的妻子张晶说,她会继续努力,不放弃为丈夫申诉。 北京律师梁小军对美国之音说,最高法院应该基于辽宁省法院不准辩方证人到庭作证以及对死刑的量刑原则而撤销原判和二审判决。但是他表示,根据以往的记录,最高法院如果很快核准对夏俊峰的死刑判决也不足为奇。 *律师:最高院可能已默许二审死刑判决* 梁小军说:“最高院在这个过程中会怎么样做,现在不好判断,但是我对它是否能依据法律程序来办,或改变夏俊峰的命运,我不抱太大希望。很多案子,如果影响重大的话,(地方法院)它可能已经经过最高院的同意或默许了。你知道中国司法并不独立,每一级法院也不独立,每一个法官也不独立。所以这个案子最高院可能都已经知道了,或已经默许了。” 与此同时,在两年前沈阳市城管人员查处夏俊峰摆摊卖烧烤的同一街口,摊贩们依然在那里摆摊。其中一位摆摊的老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夏俊峰事件后,城管不敢再打他们这些摊贩了,但他们看见城管来,还是会快速逃跑。 一些网民感叹地说,暴力抗法虽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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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刺死城管维持死刑 判决:城管没打人防卫不成立(图,视频)

辽宁省高等法院二审决定,对刺死城管人员的被告夏俊峰,维持死刑原判,夏俊峰的妻子表示,法院二审罔顾事实,没有公平办案,她将继续为争取公正而努力。 图片: 夏俊峰的二审判决书。 (屠夫新浪微博/记者丁小) 视频转载:夏俊峰案件实录(老虎庙的新浪视频/记者丁小) 沈阳小贩夏俊峰在与城管冲突中致两死一伤案周一上午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内做出二审宣判,两名家人获准旁听。   其中被告的妻子张晶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法官读完判决后,我老公对法官喊,‘你们胡说,行政执法的证人证言都是假的,你们都是骗子。’说完就被拽出去了。开庭在看守所都没在高院,只让我们进去两个,过分到这个程度。维持一审判决,我们提出的观点全部被驳回,证人证言也全部驳回。我原以为找了北京的律师,大家这么帮忙,政府会体恤以下老百姓。现在一看根本没有,行政执法打人那么多证人证明我老公被打,二审判决书上都说没有打,还说我老公自己承认没有被打。我不知道他们帽子上的国徽怎么戴的,对不对得起上面的五星。  ”   家人表示继续申诉以及用各种方式讨回公道:“就算没有希望,就算政府强压要判死刑,我们也不会算的, 除非夏俊峰今天脑袋落地,否则我跟他没完。”   摆摊卖鸡柳、烤肠等小吃的下岗工人夏俊峰和妻子张晶2009年5月16日出摊时遇到城管执法,被强行拉上车过程中扯掉了鞋底。回到城管分局勤务室后他用裤袋中平时割香肠的折叠水果刀捅城管执法人员,造成两死一伤,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赔偿65万9千余元。   北京法学博士滕彪在为夏俊峰二审辩护中指故意杀人不成立,称该案的起因是野蛮执法,城管强行将夏俊峰拽上车并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从死者的伤口形态分析,当时死者两人正在俯身对夏俊峰进行持续殴打,夏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滕彪的辩护词中还列举了十年内中国各地18宗城管执法过程打死人的个案,说明城管把公民打残打死却受不到相应的刑罚制裁甚至完全没有任何制裁,是城管和商贩共知共享的“社会事实”,而夏俊峰当时则对伤害后果无法预期:被打死是完全可能的。   二审法院回应辩方意见称不存在执法人员打人的情节,因此防卫一说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直关注该案的网络维权人士屠夫说:“本来就是颠倒是非的判决,不管怎么判都必须把事件还原,对夏俊峰有利的证据都不去采纳,采纳城管工作人员的,这很不公平。城管去执法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机构而且使用暴力,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公权力对弱者伤害时是没有什么责任的,而你公民正当防卫那是很重的罪。”   小贩夏俊峰的二审死刑判决周一引起了网络的热议,不少将之与当天深圳市长贪污被判死缓一案做比较。   杭州律师王成在推特上写道:一个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国家主人人民小贩夏俊峰:死刑!!!——一个位高权重的饕餮巨贪省部级公仆许宗衡:死缓!   新浪推特网友@交大浙江人写道:法律真有弹性?对体制内总是划在宽恕一边,对体制外总是划在严厉一边,这二条边界就是社会割裂。深思下!!   北京律师梁晓军有这样的看法:“我不赞成死刑,尤其是这种有情节的正当防卫,等于三个对付夏俊峰一个人。在现行法律框架这种案子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如果不判的话,这些城管可能无法安抚,一些事情他们无法开展,我觉得出于政治考量判死刑对当局利大于弊,我之前也估计他们会这么判。我为什么也希望不要判他死刑并且希望舆论支持,是因为草民对强权时没有办法只能通过这样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这样还要判死刑的话,那将来我们面对这种情形可能也会被有些人拿着法律当作正当性来这样处理我们。”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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