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意见|大同撬锁点灯,应该抓人而不是道歉 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2 月 8, 2025 执法人员半夜撬锁进入商铺强行点灯,是非常明确的违法行为,而且因为是执法人员和消防公职人员做的,知法犯法,性质更加恶劣。对相应违法行为的追究不能仅仅是道歉和下不为例,肯定要有人承担责任。是执法人员擅自决定的,还是有幕后领导明确指示的?关键的责任人有必要查清楚才能服众。 阅读更多
读宋史的赵大胖|你笑他不会道歉,他笑你不懂倡导 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2 月 8, 2025 我倡导的事情,别人不听,我也没办法,就算是要揍我,我也只能憋着,最多说一句“恩公,你打断我的腿要赔钱”。但是有些人倡导的事情,别人不听,那就可以上门强制执行,还要全程录像,生怕留不下证明自己合法性的证据。其实既然你都做好处置预案了,何必倡导呢,直接下命令就行了呗,免得还要玩那么多文字游戏。 阅读更多
老萧杂说|撬门开灯事件处置,透着一股熟悉的诈伪之气 发布者既要又要还要 | 2 月 8, 2025 十多年前的拆真建假,十多年后的撬门开灯,在处置应对上的思路和做法,何止异曲同工,简直如出一辙。这种源自于传统罪己诏的道歉,等同于一种道德感召,最后给人一种很高的价值期待,构成一种意图伦理。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以道德意图伦理,压倒责任伦理。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