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 | 中国:中国政府应调查警察殴打外国记者事件
警方袭击报道公共事件的外国媒体,是绝不能容忍的。中国政府要表明在媒体自由的承诺上没有倒退,就应该调查这起事件,并向肇事者追究责任。 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 (纽约)国际组织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警察和便衣暴徒近日在北京市中心殴打、恐吓十几位外国新闻工作者,中国政府应立予以调查。未能彻底调查此类事件将助长袭击驻华外国媒体而不受惩罚的恶习。 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警方袭击报道公共事件的外国媒体,是绝不能容忍的。中国政府要表明在媒体自由的承诺上没有倒退,就应该调查这起事件,并向肇事者追究责任。” 2011年2月27日,一群外国新闻工作者前往北京的王府井地区——一个被匿名网友指定为举行和平公民集会的地点。警察未发警告就开始抄走记者的摄像设备、动手驱赶记者,引发肢体沖突事件。 警察对不从的记者暴力相向。 最近几周,有些社交网站上流传匿名讯息,呼吁网友每个周日下午2点前往13个指定的城市,参与被称之为“茉莉花革命”的抗议活动。谣言促使中国外交部在2月27日前——可能举行集会的第二个周日,传召外国新闻工作者,并警告他们报道抗议时必须“服从报道规则”。在中国工作的外国记者必须尊守 2008年10月 颁布的条例。条例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接受基本采访报道权利,包括外国记者可在未经官方许可下自由采访任何人,并创建了驻华外国媒体自由报道的永久、可衡量的标准。 2011年2月26日,外交部官员却联络了在北京工作的几名外国记者,并指示他们阅读英文报刊《中国日报》(China Daily)当天刊登的指令。由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表的指令表示:“记者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办理批准手续,才能在北京进行采访。”该指令违反有关外国媒体自由的中国国家规则;至今未有任何有关当局澄清为何一个地方政府有权任意推翻国家规定。人权观察指出,阻止外国记者在预计会发生游行示威的地点集会,是对言论和信息自由的无端侵犯。 外国媒体成员2月27日抵达北京王府井时,已有上百名警察和十几辆警车在场。驻华外国记者协会(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China)2月27日发布 声明 说,看像是便衣安全人员的男子攻击一名在场的视频记者,多次拳打脚踢他的脸,还抄走他的录影机。该名记者受重伤,也可能受到内伤,后来得去寻求医治。驻华外国记者协会报道说,当场还有十几名其他外国新闻工作者被“警察和其他人粗暴对待、推倒、拘留、限制人身自由”。遭到攻击的对象来自彭博资讯(Bloomberg)、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和德国电视一台(ARD)等。 理查森说:“警察对外国记者的反应简直是回到了以往的恐怖日子,令人震惊的是,他们是在北京市中心打压记者。政府以恐惧和暴力控制记者的冲动是许多中国记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似乎对外国媒体也同出一辙。” 在中国外交部3月1日举行的周二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姜瑜反驳了外国记者对2月27日袭击事件的申诉,并表示当局已“妥善处理”情况。姜瑜言下之意是,外国记者遭遇暴力,只能怪自己到一个繁忙的公共场所“集会、游荡”。姜瑜称当局将会调查一名彭博记者在王府井被打事件。目前未有迹象证明警方确实在进行调查。官方过去作出类似的承诺,声称会调查外国记者被骚扰或被暴力对待的事件,但从未向媒体公布调查结果,也从未起诉肇事者。 姜瑜还坚称外国媒体面临的采访报道条例并未有任何改变。然而,《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 )3月1日报道,驻于上海和北京的《华尔街日报》记者当天收到警方通知,说这些城市的指定抗议地点现在“严禁”外国媒体。此前,外国媒体只有明确被禁止进入西藏作独立报道。 中国政府2008年10月颁布条例保障外国媒体报道的自由,但在主要城市中心以外,政府官员、安全人员及其代理人仍不断阻挠、威胁和骚扰外国记者,对记者持敌意态度,并称说对上述条例一概不知。尽管如此,外国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大都市遭暴力对待,是极其罕见的,所以2月27日事件——以及外交部对此的漠不关心态度——是让人担忧的新事态发展。 “中国政府应执行而不是触犯自己对外国媒体自由的现有条例,”理查森说。“只有在中国政府进行正式调查,警方被追究责任,政府贯彻遵守对外国媒体的规定,我们才能看得出政府是否履行展开调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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