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内容管理酿重大变革 “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上半年挂牌
中宣部、工信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已召开会议,确定2011年将“抓源头、打基础、切断利益链”,继续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中存在的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行为。 政府知情人士透露,另一项行动方案则正等待国务院的最后审批,如果获批,工信部、国新办、公安部等七部委,将联合展开主要针对不良网络水军和网络推手的网络专项整顿,有关界定不良网络水军的司法解释也将出台。 加速变革以适应新的信息传播,在政府官员和学者间已形成共识。而对政府如何更有效整治当前的信息传播中的乱象,学界有不同见解。 “政府的互联网信息管理体制变革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陈金桥认为,新的体制不能照搬传统工业社会控制牌照、资源、交易或是需求的管理模式,而是要与技术发展与商业模式变化同步。在对媒体内容进行适度管制的前提下,政府应该放开当前对娱乐内容的过严管理,以之拉动互联网的需求增长,确保互联网市场稳定发展。 “中国社会处于发展期、转型期,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还较薄弱,而且,国内过去则以自上而下的一元传播体制为主,在论坛、微博等可以匿名的、廉价的传播工具出现后,民众的信息传播欲望得以释放,互联网的任何内容都会在传播中被放大。”陈金桥说,“所以,对于互联网社会,还需要一个磨合期,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能会有管理办法的变化。” 在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微博)看来,现有的法律法规其实已经足够,比如网络水军攻击了一家企业,这家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很多人有一种心态,就是希望让互联网成为一个‘纯净的空间’,让它十分的纯化,但这其实并不太现实。”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知名传播学专家胡泳认为,互联网的发展无法脱离中国的社会现实,比如,现实中的信任度差,网络也就不可能很好,“通过互联网监管消除社会中本来就存在的影响,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可以说,以专项治理等手段进行不良信息的清理,可以治标,治本之道还是在互联网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微博)认为。 胡泳说,实践证明,很多公共政策在设计之初都有很好很好的出发点,可有些在公布实施后,却出现了一些始料未及的问题,此应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变革所戒。 这些也是监管部门正在考虑的问题。 “我们要做到的,首先是发展互联网,这是基本的底线。”一位相关部委的官员透露,虽然有很多时候,网民针对一些热点话题的议论会较为激烈,但只要没有恶意的攻击,就只会被视作政府发现问题的线索和解决问题的参考,并不在清理整顿之列,“治理工作针对的,是那些挟劫民意,以诋毁、诽谤等手段攻击企业乃至社会,以之牟取私利的破坏者。” 在这位官员看来,治理工作当前最大的难题在于,由于微博等新媒体的信息主体分散,“每个人都有麦克风”,“网络推手”也大多数是以个人或小公关公司的微经济单元组合而成,难以有效监管,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公关在娱乐、公益话题等环节也在发挥积极作用,哪些“网络推手”该打击,哪些该保护,往往难以简单区分。 “现在的做法,主要还是民不举官不究。”该官员表示,目前,“网络推手”主要还是活跃在娱乐、公众话题和商业领域,其中负面问题集中的,主要还是在利益关系最复杂的商业领域,但现有管理体制下,还很难做到全面监管,所以更多还是在企业受到攻击并举报后再介入调查清理。 不过,政府也在尝试建立一些更长效的机制。知情人士透露,法律部门正草拟的有关“网络水军”的司法解释,将对不良网络水军的治理纳入更为明晰的法制轨道。 互联网内容管理体制酝酿变革 国内互联网内容管理体制也在酝酿变革。 知情人士说,互联网管理新机构可能会在不久组成,名称可能会是“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目前分散于各部委的互联网内容管理职能,可能会向该机构集中。“该机构很可能在今年上半年挂牌,主体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称‘国新办’)——‘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信部等部委也将派驻官员在该机构中担任要职,便于未来更好地统筹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互联网一直以来的“九龙治水、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体制,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 互联网业内人士说,直到现在,至少有中宣部、国新办、工信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文化部、卫生部、教育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安全部、中科院、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委等十余个部委,分别负责互联网站设立的审批、经营项目的审批及内容管理。这意味着,一个综合性网站往往需要在超过10个部门进行审批办证,其中不乏权限重叠或权责不清之处。 不同的互联网业务也不得不被多个部委分管。比如,同是互联网信息内容,文字新闻类由国新办管理,影音内容由广电总局审发准入牌照,涉及出版、游戏类的则由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管理,等等。 “未来互联网的管理会逐渐转变为三条主线。”消息人士透露,其中工信部将主管物理网络与互联网业务,公安部等维护互联网安全并打击犯罪,而互联网的信息内容的管理职能,则将逐步统归由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牵头,“比如未来影音内容和出版内容的管理,除现有的体系管理外,也可能要在未来的国家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备案。” 相关日志 2011/03/01 — 通告:禁止利用互联网等从事违法行为 (0) 2011/02/25 — 商务社交网LinkedIn通过GFW认证 (0) 2011/02/24 — 水木社区:盘古搜索真牛 (0) 2011/02/19 — 上海电费门再起波澜,上视夜间报道遭和谐 (0) 2011/02/18 — 俞正声现在是湖北省的太上皇?湖北三家报纸因转载《公关裙带》一文遭处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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