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敏夫:暴力拆迁的背后
透过暴力拆迁,是普通百姓利益被侵犯、剥夺,开发商的利益在无限扩大。
Read MorePosted by szichuan@gmail.com (szichuan) | 6 月 17, 2010
茅新媛,今年63岁,手机18918931397,上海南汇区周浦镇老居民,与2002年病死的丈夫沈汉中都是镇集体单位下岗职工
Read MorePosted by csspjxsh | 6 月 8, 2010
《西游记》第十九回《云栈洞悟空收八戒 浮屠山玄奘受心经》中有这么一个场景:猪八戒化变成勤劳、憨实的农家青年,骗过了高员外父女,入赘高家。不久后原形毕露,高员外叫苦不迭。取经的唐僧、悟空两师徒歇息在高老庄,闻听此事的悟空出头,去收服八戒。打不过悟空的八戒,只好逃之夭夭,躲进自己的老巢云栈洞。 “(悟空)跳到他那山上,来到洞口,一顿铁棍,将两扇门打得粉碎。口里骂道:‘那馕糠的夯货,快出来与老孙打么。’” 这八戒虽然知道自己武艺远不如大闹天宫的孙大圣,但当自己的住房被一个外来和尚给损毁,自己的权益被赤裸裸践踏时,忍无可忍的八戒选择的不是自焚,而是手持钉耙,迎战悟空,保护自己的住房。对前来挑衅的悟空,八戒说了这么一段话:“你这个弼马温,着实惫懒!与你有甚相干,你把我大门打破?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这个杂犯死罪哩!”(引文自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0 年版《西游记》) 这八戒和悟空当年都在天庭为官,公务活动上想必碰过面,所以算得上熟人。两个人都是违法乱纪的官员,被“双规”一阵,做了严肃处理。悟空大闹天宫,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给判处到五行山下服刑。而身为天篷元帅的悟空呢?酒喝多了,犯了深圳海事局林书记和河南固始县中国银行闵行长相似的错误,调戏、猥亵了女姓。可八戒调戏的不是寻常民女,而是有身份的嫦娥。这嫦娥非常有可能是玉帝的二奶,对老大的女人你一个赳赳武夫也敢伸出咸猪手?这玉帝的胸怀远不如楚庄王。春秋时一次楚庄王晚上宴请众将,风将蜡烛吹灭,一位将军乘着酒劲调戏庄王的宠妃,宠妃将该将头盔上的红缨摘下,告知庄王。庄王不愿以此事责怪喝高的部将,在点燃蜡烛前命令所有在场的军人摘下缨子。后来在一次交战中,一位叫唐狡的武将拼死从重围中救出楚庄王。 —— 这唐狡就是那晚调戏王妃的人。 但八戒毕竟是体制内的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天庭没有将他斩尽杀绝,而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其放逐,而且给他戴罪立功的机会,等待去西天取经的唐僧。这八戒给悟空普法,让他去翻翻律条,告诉他破坏民宅强行闯入的,是犯死罪。这可不是作者吴承恩随便瞎编,是有所本的。 中国多个朝代立法明确保护私宅不受侵犯,汉代禁止官吏夜 入民宅,无故入人室宅庐舍,被主人杀死,主人无罪。这一立法精神,唐、宋都承袭。在吴承恩写作《西游记》 的明代,《大明 律》就规定: “ 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 几年前,一位日本留学生误入美国一家私宅,因言语不通主人开枪将其杀死,而主人并不 承担刑事责任。有些国人难以理解,可这种事情若放在中国古代,官员和庶民却很容易理解。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成文的宪法或民法作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类的规定,但在各类刑律和习惯法中,对私有财产特别是房屋、土地这些不动产有着保护甚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是政治性表述,并不表明民法层面的产权归属。皇家不能随便夺走百姓的田产和房屋。明朝万历帝最宠爱的儿子福王就藩洛阳时,万历帝赐给他 2 万顷良田,实质上只是将这些良田的主人应该交给官府的赋税转给福王而已,田产的所有权并不发生变更。宋朝定都开封后,皇宫要扩建,北面一批“钉子户”死活不搬,皇帝也没办法,只好作罢。 虽然中国历代王朝在法律层面上保护老百姓的田产、房屋,但帝制时代的政治制度决定着公权力很难受到有效的制约,公权力不为恶只能靠权力拥有者的自觉自省,这就不靠谱了。开国之初,皇帝圣明,鉴于前朝兴亡之得失,也许能比较有效地约束下面的官员对百姓不要太过分地掠夺,也会有皇宫扩建受阻于“钉子户”的佳话。但若开国日久,皇帝昏庸,官吏贪腐,那么对百姓私有财产的保护就成为一纸具文了。另一部古典小说《水浒传》中也有一个暴力拆迁的故事:柴进的叔叔 柴皇城,家里的花园被知府的小舅子段天锡看上,要强行拆迁,限柴皇城几天内搬走。无子嗣的柴皇城只能找侄子柴进前来出面交涉。这柴家不比寻常百姓家,赵家的江山是柴家禅让的。赵匡胤夺了孤儿寡母的江山,为了堵天下人悠悠之口,给了柴家“誓书铁券”。这誓书铁券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柴家后人的特权固定下来了。这誓书铁券是大宋开国皇帝太祖的庄严承诺,对后代皇帝、官员来说,有着宪法一样的权威。可段天锡依仗姐夫的权力,蛮横地说,就算你有铁券,我也不怕。 —— 意思是说,别拿什么朝廷律法来吓唬我,该强拆还得强拆。陪伴柴进的李逵看不过去,几拳打死了段天锡,并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 李逵说出了有法不依的可怕后果:只能以暴易暴,用暴力才能阻挡暴力拆迁。 这八戒面临的问题和柴进是一样的。如果他不愿意跟随唐僧取经,非得要追究悟空打烂他家大门的法律责任,他能怎样?上天庭告状,控告悟空侵权?可悟空就是观音菩萨授意下,来收服八戒的。有了强大的公权力作后盾,悟空才敢有恃无恐地强行拆迁。通过正常途径八戒是几乎讨不来公道的,除非他的武艺超过悟空,九齿耙赢了金箍棒。即便这样,他的云栈洞也劫数难逃,有观音做靠山的悟空,他背后的体制给他的力量几乎是源源不断的。 比金箍棒更可怕的,就是纵容金箍棒打烂云栈洞大门的天庭。
Read MorePosted by lili1963 | 6 月 7, 2010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2010年6月7日
Read MorePosted by 425900918 | 6 月 6, 2010
为了阻止非法拆迁,他怒吼着“谁要让我没房住,我就让他房里没人住!”,驾驶着被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砸烂了挡风玻璃的破车,冲向拆迁人员,致4人死亡,11人受伤。 痛定思痛,让大家好好重温一下刘大孬的语录: “谁要让我没房住,我就让他房里没人住!” =============================================================================================== 郑州拆迁撞人者刘大孬及其亲属村民近况 刘大孬基本被定为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两罪并罚必死无疑啊 文/李贵宝 2010年6.1儿童节,发生在河南郑州南刘庄村的非法拆迁造成20人死伤的恶性大事,震惊朝野。全国网民拍手称快,河南媒体纷繁报道,但是格调都一样。都是说6月1日上午,一个开着厢式货车的刘大孬不孬,驾驶自己的车撞死4个拆迁的,伤人15人,目前嫌疑犯已经被控制。 其实,关于南刘庄拆迁,因为相关政府并没有任何合法的拆迁手续,南刘庄村民已经闹了很久,曾经也出过一条人命,不过死者是位民工,是在拆房子的时候被砸死的。出事后,村联委把所有责任推给了拆房子的包工头。于是,此事被村联委封锁。后来,村联委多次趁着凌晨或者夜色把拆迁机械开进村里,企图偷偷拆迁。可是,都被村民制止。于是,5月31日下午,村里贴了公告:6月1日全村停水停电,并进入整体拆迁工作。 6月1日早上六点多,村里开进了拆迁机械,随着拆迁机械一起开进来的还有防暴警察,公安民警,119消防车,110,120急救车,大约有500多人。试想一下:如果是像政府媒体报道所说的正常拆迁,至于来这么多人吗?还有,好好的村子,120急救车来干嘛?呵呵,政府很聪明,他们已经预料到有人会伤亡了。但是没想到,最后上网的是自己的人。把自己的人干死5只,其中还包括一名警察。 村民们看到这么多防暴警察及公安民警,并没有退缩。而是,一起站在了要拆迁的房屋前,试图靠自己微薄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家园。可是,现场有一个拆迁人员拿着喇叭喊:第一组,上!第二组,上!!第三组,上!!!乍一听很吃惊,这是干嘛的?原来,他们把防暴队员及公安民警分成了小组,分组对抗保护家园的南刘庄村民们。村民们的力量毕竟很渺小,眼看已经抵抗不下去了。这个时候,一向老实巴交的村民刘大孬把自己的厢式货车开了出来,停在拆迁机械前面,试图阻止拆迁机械正常工作,另外,也把村民们和公安防暴警察隔离开,把村民们保护起来。这个时候,那些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开始拿起地上的砖头砸刘大孬的车玻璃窗,前面的玻璃被砸烂了,侧面的玻璃被砸烂了,可是那些公安民警及防爆警察似乎还不解气,又有防暴警察一拳头对着车上驾驶座的已经年过60的刘大孬挥了过去。见此情景,村民们更加愤怒了。开始反抗,可是公安防暴警察开始更强的镇压,这个时候,本来就有精神病史的刘大孬彻底崩溃了,他驾着车子冲向了防暴警察和公安民警所在的人群,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现场最少死了4个人,伤者约20多个。死者中,有一个是村民,是南刘庄村组组长,是刘大孬本家的堂弟。他从南刘庄拆迁一始,就协同村联委对村民实施搬迁压力,事情发生的现场,他也是协助防暴警察及公安民警在与村民对峙。 我不想说刘大孬有多英雄,可是没有刘大孬这一撞,南刘庄早已是一片废墟了;我也不想说那些死者是罪有应得,可是他们明明看到老百姓那样奋力的抵抗,为何还要强压老百姓呢?事情发生后,为了不让刘大孬在当地政府的公安机构受苦,村民们出钱让刘大孬去北京投案自首。可是,还没等刘大孬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当地的公安民警已经开始进京实施抓捕。无奈下,村民们一行几个人一同送刘大孬到河南省公安厅自首,可是,这些人送刘大孬自首后,就被扣押了。而且,官方对外宣称的是:警方已经将嫌犯逮捕。同胞们,你们知道逮捕和自首的性质吗?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不是他们非法暴利进行拆迁,并且对老百姓暴力镇压,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事情发生后一个小时,刘大孬的老婆、女儿、老婆的妹妹、刘大孬的三弟、刘大孬三弟的老婆等都被警方控制了。本以为这些亲属只是去做一下笔录问话就回来了。可是眼看下午了人还没回来,南刘庄村民自发组织了一群人到管城分局询问情况,可惜,这些人去了之后也再也没有回来。截止到6月2号晚上接近凌晨,这些人都还被扣着。 目前,据内部可靠消息,他们把刘大孬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不用我说,同胞们肯定都明白这个罪名的含义,他们一下子把刘大孬推向了死路。 以上的每句话基本都是实话,这些来自百度郑州吧。当然本和尚没有详细核实,但是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如果说有什么不妥的话,那可能就是说了一些警察镇压之类的在这个和谐社会确实不合适的话。试问政府,村民们保护自己的家园有错吗?在当地政府那里,为何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非法拆迁? 刘大孬不管有没有神经病可能都将是死罪了,至少他得为那些死去的人祭奠一下,活人祭死人,历来如此啊。指望全国人民记住刘大孬不太可能,只是希望已经被X焚X毁X的南刘庄村的村民们,在给长辈们上坟烧纸的时候捎带想着点你们的大大、叔叔、哥哥刘大孬,顺便给他带一沓纸,磨叨几句,刘大孬就会收到,别让他在阴间也穷困潦倒的! 谢谢所有的看客们,谢谢!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 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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