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勤 | 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
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 翟明磊 陈光诚 , 最初最深的印象是他的手 . 在北京到临沂的 129 号公路牌下 , 凌晨三点 . 下了车 . 一双温暖的手就握住了我 .
Read MorePosted by hernandez | 10 月 14, 2011
盲人赤脚律师的故事 翟明磊 陈光诚 , 最初最深的印象是他的手 . 在北京到临沂的 129 号公路牌下 , 凌晨三点 . 下了车 . 一双温暖的手就握住了我 .
Read MorePosted by cdtmoney | 10 月 11, 2011
瘦米网摘导读: 这么久以来,瘦米一直没有写过关于陈光诚的任何文字,这是“失职”。最近以来,事务繁琐,尤觉浅薄多在看书。这是李华芳写的《要有光,要有诚》。中国当局长期软禁、百般殴打一个盲人律师,严禁任何外人探访并多次殴打探望者……这是恶行。是一个盲人所承受的双重黑暗。 陈光诚(摄于2005年/来源网络) 要有光,要有诚 文/李华芳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 1. 陈光诚是谁? 陈光诚生于1971年11月12日,山东临沂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因幼时生病致双目失明。通过自学法律帮助村民和残疾人士维护权益,被称为“赤脚律师”。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青岛盲校。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南京中医药大学。2003年,陈光诚与外语教师袁伟静结婚。2005年7月,女儿克斯出生。这是一个人生励志故事,也是一个足以感动中国的故事。但他的励志和他的感动远不止此。 2 . 他做了什么? 2.1 帮残疾人免税 根据199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可减免税收,但临沂当地政府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残疾人士征税,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于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访。此后临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级批示后,终于表态要停止向残疾人士征税。 2.2帮农户停止两田制 先说什么叫两田制。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农民的利益。因为本来只要交农业税,现在要多交承包费。1997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但同年东师古村却开始实行两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陈光诚通过《半月谈》了解到上级政府不允许搞“两田制”,1998年夏,他到北京上访,最后终于中止了村里的两田制。 2.3计划生育维权案 先说什么是临沂地方计划生育工作。这个工作起于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这一计划生育运动的发端和法规依据。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强调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规模“暴力计生运动”,抓人、打人、关人、强制结扎、强制堕胎、办学习班、收学习费等。 由于临沂地方政府的野蛮行为,例如强行对育龄妇女进行绝育手术、对生二胎的孕妇强行堕胎、引产,甚至随意抓捕亲属、逼迫家人交纳巨额罚金,陈光诚试图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这些受害者的利益,并向媒体揭露了有关情况。2005年9月6日,陈光诚在北京与时代周刊记者讨论临沂的计生状况,下午即被山东警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公文的情况下,强行抓走。其后被软禁在家,多名律师先后介入此案,前往临沂调查取证,受到阻力甚至遭遇暴力袭击。参见滕彪 《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 》。 律师和媒体发挥了应有的影响力。迫于海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例如潘公凯(Philip P. Pan )2005年8月27日在《华盛顿邮报》的文章 Who Controls the Family? ,国家计生委官员就临沂事件发表谈话,并着手调查此事。但此后没有进一步消息表明计生委开展了“真正的”调查,而此事也并没有不了了之。受难的却依旧是陈光诚。 3 . 为什么到了这荒谬的困局? 3.1 自由人的牢笼 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被临沂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与外界失去联系。 6月11日,陈光诚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8月18日,山东临沂沂南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当天法庭没有做出裁决。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张立辉以及陈光诚的妻子不被允许进入法庭;辩护律师许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窃为借口羁押,在陈光诚庭审结束后许志永才获释;法庭临时指派的两名辩护律师,没有为陈光诚做任何辩护;陈光诚明确拒绝法庭指派律师的情况下,法庭并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休庭。 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10月30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县法院的判决结果,要求发还重审。12月1日,沂南县法院宣布对陈光诚维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 陈光诚入狱。 2010年9月9日,陈光诚出狱,被警车接送回家,此后即被软禁在家。当地政府称陈光诚的问题属于”敌我矛盾”。陈光诚家被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手机屏蔽器、强光灯,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围由数十人轮流把守,禁止外人来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陈光诚的母亲带入,邻居若提供帮助即被威胁警告。女儿陈克斯无法上学,纸笔等文具也不得供给,成了活在当下的“小萝卜头”。 陈光诚为并不成立的罪名入狱受罪,恢复自由身后又遭软禁,山东临沂东师古村被网友称为“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 3.2 维稳的逻辑 为什么陈光诚依旧被软禁,并且当地政府投入了更多的资源来维持这种惨状,还不允许网友探访?一切要从维稳的逻辑说起。我在《 改革是怎样失去共识的 》一文中讨论了维稳逻辑形成的宏观机制,但现在要分析其微观机制。 从临沂地方官员的角度而言,陈光诚是一个惹事的人。因为地方官员的维稳逻辑有两条,一是多拿钱,二是少做事。如果钱没有增加,那么最好少做或不做事,所以让陈不惹事是一个先期选择。但陈却折腾出了大声响。那么对地方而言构成了一个伸手向国家要更多维稳经费的契机,因为陈的事件已经发生,所以顺理成章的逻辑是将陈的事件搞大,搞成“敌我矛盾”国家自然会给更多的维稳经费。如此一来,夸大陈的危害,强调其居心叵测,就成了构陷陈的主要手段。事实上,夸大陈危害的同时,这些官员也并不愿意多增工作,但如果稍微增加的工作能获得国家维稳经费上的巨额补贴,是一项边际维稳补贴递增的活,那么把陈家关起来的选择就符合这种奇怪的逻辑。如果可能的话,甚至会出现低价雇一批人围绕陈闹事,以此为由夸大危害,捞取更多的好处。 当然这种预算也不可能无限大,或许也不可能高过管制一个诺奖和平奖得主。所以预算会有一个限额。一旦当预算确定之后,地方官的激励就是尽快将它花掉,以便获得新的经费。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经费,那就有雁过拔毛的机会,上下沆瀣已经凑成了一种制度性的腐败。根据郭玉闪的说法,陈案的维稳经费高达5000万,过去5年才花掉1500万,因此为了花掉其余的维稳经费,就必须找点事情,而后通过巧立名目将钱划入自己腰包。陈案的光怪陆离匪夷所思之处,就是来自这种扭曲的激励。 除了经济上的激励之外,其实还有升迁的激励。郭玉闪也指出,当年一手办出陈光诚冤案的临沂书记李群荣升山东省委常委,如今空降到青岛任党委书记。作为临沂地方官,自然不会触动前任高官留下的政绩,更有可能是串谋起来,将政绩做大。 3.3 党就是个“公地悲剧” 一个自然的疑问是,党内总有看不惯计生委或临沂地方政府的人,为什么党内各派没有相互竞争,从而解决陈光诚的问题?因为花在陈身上多,意味着维稳经费在其他方面就少,出于竞争的考虑,逻辑上存在对计生委或临沂不满的势力,为什么党内无派跳出来挑事?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陈的事件中有人得益,就有人受损失。 计生委和临沂得利,但外交部显然就承受被外媒指责的压力,并且陈光诚事件影响巨大,例如2006年11月2日,英国外相玛格丽特·贝克特女士表示,对陈光诚获准上诉,表示欢迎,并希望陈光诚的二审得到公正处理。2007年10月,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兰托斯为首的34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陈光诚。2011年1月14日,在胡锦涛访美前夕,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题为“宏观展望21世纪美中关系”的演讲,其中提到“只要中国还在对博客作者进行审查,监禁维权人士;只要宗教信仰者——特别是未获登记的团体的成员——不能充分自由地从事礼拜活动;只要律师和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士仅仅因为替质疑政府立场的客户辩护而被投入监狱;只要像陈光诚这样的人士在获释后依然遭受迫害,美国就会继续直言不讳,对中国施加压力。” 各派承受的压力不同,对临沂地方而言,获利是自己的,但压力是别派的,没有理由放弃将陈案做实搞大的机会。但对外交部而言,不仅要承受被质问的压力,同样还要为每年的人权问题焦头烂额。而且由于这构成一个国际问题,就意味着国家在这方面也要加大投入,以在联合国购买支持票等来缓和自身的人权问题。 如果释放陈,一切无事,除了临沂地方官会稍微有些不爽外,国家不需要支付维稳经费,不会因为支付了维稳费还受到国内外指责,不会因为这些指责而支付更多以购买和谐,这样显然更省钱。但继续软禁陈,就构成了一个悖论,自己花钱维稳讨骂并花更多的钱购买和谐。这种怪胎自然不会长久,党内肯定也有人看到了这一点,但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没人说出来? 这是因为党已经变成了一块“公地”,大家都争相捞好处但其实没有人对她负责,党的领导人也无法负责,因为攫取党的利益是如此容易,甚至可以通过党自己制造“敌人”来维稳并通过维稳来制造更多问题来获得经费,只要这经费来源不停,甚至通过剥削老百姓能获得更多收入来源。那么大家自然顾着捞快钱,而不用在来源受限的条件下相互竞争。 更何况外交部可能也不愿意得罪计生委和山东临沂地方,因为其背后的官员派系可能是同一宗或者是势均力敌的对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贸然出击指责对方,很有可能得不偿失。这样一来,对于他人利用党做坏事,也就无人上心,因为其也正忙着利用党做坏事来牟取利益。这就像是一块肥沃的公地,每个人都争相在上面放牧以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却没有一个人来负责。这公地唯一的妙处是地底下有源源不断的老百姓将血肉之躯供上公地,供不负责任的人竞相吞噬。只是有一天,这公地必然要悲剧,压垮党的也永远是利益问题。 民众寄出明信片问候陈光诚 4
Read MorePosted by cdtv | 10 月 10, 2011
反死刑日 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和欧洲理事会秘书长亚格兰在世界反对死刑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欧洲的经验告诉我们,死刑既不能阻止暴力犯罪的增加,也不会给此类犯罪的受害者带来正义。没有法律系统可以避免死刑的误判,而死刑的误判,则造成人类生命不可逆转的损失。 自1997年起,在欧盟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内就再也没有执行过死刑。 白俄罗斯是唯一还在使用死刑的欧洲国家。欧盟敦促白俄罗斯采取手段暂停使用死刑,并期待将其彻底废除。 从1993年到2009年,取消死刑的国家数量从55个增至97个。而同时,世界上仍有58个国家保留死刑,其中包括中国和美国。 (资料来源:欧盟) 今天是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百年日,也是国际反死刑日。反死刑日的消息,在国内媒体上难以看到,不知今年反死刑日主题会是什么?中国作为世界上死刑罪名和执行死刑人数最多的国家,国内媒体可能也不好意思对这个国际日作报道吧? 作者:刘晓原(中国维权律师、公共知识分子) 中国死刑的人数,被列为国家秘密,从来不对社会公布。 中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颁布实施,那时离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有三十年时间。 1979年颁布的《刑法》中,规定了28个死刑罪名。其中反革命罪占到所有死刑罪名的一半以上,在其他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中,除贪污罪外,都要求在犯罪手段上具有暴力性,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重刑主义思想主导下,哪一类犯罪严重,就提高法定刑期。如认为,盗窃犯罪严重了,就给盗窃罪判上死刑;卖淫嫖娼犯罪严重了,就增设强迫妇女卖淫罪的死刑;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金融秩序犯罪严重了,又增设伪造货币罪、非法集资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在1979年至1997年期间,全国人大还陆续制定23个补充规定,增设了50余种死刑罪名,从而使死刑罪名达到80个之多。依靠多判死刑来遏制犯罪,也只起到一时治标效果而已。 由于死刑罪名多达80个,而且很多死刑罪名适用死刑条件宽泛,因而判处死刑的案件非常多。在司法实践中,有盗窃二、三万就被判处死刑的。加上死刑的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导致最后一道关口没有严格把关。 1997年《刑法》出台后,缩减了部分死刑条文和罪名,规定了68个死刑罪名。201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尽管罪名有所减少,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 由于中国死刑罪名太多,有时甚至还滥用死刑制度。因而遭到了西方国家的批评。但我以为,西方国家的说法,与事实不完全相符。要知道,中国在控制死刑方面同样是有骄人的“成绩”。例如,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最高刑期可以判死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个别的贪污受贿官员会被判处死刑,很多贪污受贿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腐败官员,司法机关也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中,有一些副部级(副省级)以上的大贪官,还能羁押在条件很好的监狱,比如秦城监狱里“安享”晚年。 在中国没有废除死刑制度之前,我想对死刑的判决,更应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以上文字经作者允许转载,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台立场。
Read MorePosted by cdtmoney | 10 月 10, 2011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综合报道)10月8日晚间,杭州郭旭律师酒后打的回家,与的士司机攀谈中,发布微博“近日杭州的士司机可能会有更大规模的罢工,哎!逼得人家无法生活,其实谁都不愿罢工啥的…”。 10月9日早9点,郭旭律师接到警方电话,要求见面谈话。郭旭律师表示,所发微博纯粹是普通公民酒后打的听说而已,也不记得的士车牌号,没打印发票也不记得司机模样,找我做甚? 郭旭律师表示警方态度尚好,是为了了解情况,不放过任何细节来预防的士罢工,的士罢工对谁都不好,对自己也不好,我车子要等着年检了,会打车打不到。 最近由于各地陆续爆发的士罢工潮,各地维稳监控力度愈发的紧密,看这个微博就能发现,仅有2条转发,4条评论,就被警方盯上了,可见现在网络控制之严。
Read MorePosted by marlies ruck | 10 月 8, 2011
2011年10月08日 18:14:30 [转载]周年之际重发《中国律师的使命》为北海律师团壮行 原文地址: 周年之际重发《中国律师的使命》为北海律师团壮行 作者: 杨金柱律师 周年之际重发《中国律师的使命》为北海律师团壮行 2010年10月8日,杨金柱律师冒着有“意想不到的后果”的危险在博客上首先发表遗书《 中国律师的使命 》,然后发表要求最高法院掌舵大佬引咎辞职的公开信,并且将公开信用特快专递邮寄给最高法院掌舵大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十几位掌舵大佬、中央政治局的九位掌舵大佬(博客上发表了特快专递的存根)。 由于时代的进步和各位掌舵大佬的开明,也由于湖南省司法厅对杨金柱的关爱,将这种“意想不到的后果”的危险在杨金柱身上控制在最小程度。2010年10月10日,杨金柱被自己一手创办的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除名”。2010年11月12日,湖南省律师协会作出《 关于杨金柱律师违规行为的处分决定书 》,给予杨金柱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此后,杨金柱没有受到湖南省司法厅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到预计中的湖南省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责。事后知道,时任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的李江先生在湖南省公检法司四大家掌舵大佬联席会议上一锤定音:“我看杨金柱律师的博客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嘛!”杨金柱当时已做好去高墙内读书的准备,结果因为李江先生的一锤定音而被挡在高墙之外。不坐牢者不革命,使杨金柱仍然决定再做10年的“保皇党”(改革派),10年后再决定是否扯旗革命! 杨金柱由于无所执业而成为中国律坛拥有执业权利却又无法执业的“孤魂野鬼”,只好和夫人李茂林律师去张家界翻筋斗,游山玩水,逍遥快活。感谢长沙市司法局和湖南省司法厅,2011年7月18日批准了夫人李茂林律师申办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2011年8月8日杨金柱拿到了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杨金柱律师在停止执业10个月之后重新归队。 杨金柱律师2010年10月8日发表遗书《 中国律师的使命 》以后,当即被周泽律师在微博上称为“历史上最有价值的遗书”。由于新浪网管多次删除该文,至今在新浪博客保存的是2010年10月9日第n次重发的遗书《 中国律师的使命 》。值此一周年之际,特重发该文为北海律师团壮行! 我们的使命(第n次) 金柱按语: 为了国家法治进步,金柱律师此次进行风车大战前已做好充分准备,决心效仿屈原、陈天华、谭嗣同诸位先贤,为国死谏。故两次宣告“诸位新朋旧友,不能再劝我回头,只可给我鼓劲,不能给我泄气。”昨日公开信一发,很多网友以各种形式告我:要我注意安全。有位当过特种兵的警察竟要辞职来为我随身护卫,被我婉言谢绝。金柱一生坦荡,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对人言。金柱一生与人无私仇,如若取我生命者,必乃公仇也。金柱五十有五,死过两回,故不畏死也。如若为国死谏而死,乃金柱一大幸事而无憾也。为表达金柱之决心,特将遗书《中国律师的使命》提前发布,以让中国17万律师明白金柱之心迹。 —————————————————————– 当你们看到我的夫人或弟子公布我的这封遗书时,我已经被失踪或者被自杀了,就以这篇《中国律师的使命》和你们作最后的诀别。 我本来是可以做稳公权力的奴仆的。我享受过做一个公权力奴仆的律师所得到的种种好处。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就担任过二十余名厅级领导的私人律师(有当年的报纸广告为证)、我2006年担任湖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我2007-2008担任湖南省国资委的法律顾问,即能证明我和公权力可以友好相处。然金柱决计不做公权力之奴仆,乃中国律师的使命感所致。现代律师制度建立以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律师是靠依附权贵生存和发展的。 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中国“钱律师”队伍中的一员。2002年,我的年度律师业务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面对近几年不断发生的风车大战,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领导们都反复劝我:把这些折腾的时间去做点案子多好!然金柱决计用大量的时间去与风车做战而不去捞票子,也是中国律师的使命感所致。钱对于一个律师是很重要,但一个真正的律师应该还有比钱更为重要的追求! 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苦难、大学四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使我二十多年来的律师生涯始终在追求一个目标:做一个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忧国忧民的“大律师”。尽管这个目标是那么遥远,但我始终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 在金柱的心目中,“律师”这个称号是那么崇高、“律师”这份职业是那么地光彩!但残酷的现实使金柱对“律师”这个称号和这份职业产生了严重的异化。曾几何时,中国律师在中国司法的这口大酱缸中已完全失去了原有的本色。以“钱”论英雄,成为律师界的时尚。善于说“我反对”的中国律师们都不敢说“我反对”了。如何自保,成为中国律师们讨论的热门话题。面对公权力的挤压,面对私权利的不信任,处在夹缝中生存的中国律师们一退再退,以致退到无处可退之绝境。面对中国司法的大倒退,中国律师们已经很少有人出来说话,集体的沉默,使本来应该充满活力的中国律师变成了一群绵羊。 更有甚者,善于维权的中国律师们面对自己的神圣执业权利受到严重侵犯时,竟毫无还手之力。律师们无辜被打、被抓、被判刑,早已不是新闻。即使面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刻意打压,中国律师们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抗争。北京律协直选风波、宁夏律协选举事件,都是最好的证明。李庄案件发生以后,中国律师有几个人对司法部的警示教育是内心信服的,但又有多少律师能够把内心的不服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善于在法庭上表达的律师们都不会表达、不敢表达了,这是中国律师们的真正悲哀! 金柱欣喜地看到:17万中国律师队伍中有一批真正的律师在不断地表达、不断地抗争。他们在思考整个律师行业的命运,他们更在思考整个中国的命运。 金柱期望:中国律师们能够认清目前的两难处境:想做公权力的奴仆而不得、想做私权利的斗士而不能。中国律师们必须要在这种两难处境中突出重围,杀开一条血路。 然而,面对走入绝境的现行体制,面对公检法大面积腐败的司法环境,中国律师是绝对做不到独善其身的。如果政治体制不改革,所谓的司法改革都只能是镜中月和水中花,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中国律师和中国公检法——这个所谓的法律共同体——一起沉沦到万劫不复的深渊。 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关键节点,胡温已经吹响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号角。不搞政改,必定“死路一条”、“人亡政息”。不搞政改,三十年的经济成果必会“得而复失”。 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结束中国几千年的人治,实现宪政,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是中国律师的梦、是中国所有法律人的梦、是中国十三亿人民的梦! 中国律师应该是最具有民主法治意识和追求的一个群体,是国家在政改中可以依靠的最理性、最坚强的一支队伍。中国17万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集体智慧帮助国家平稳地完成政改,以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就是中国律师的使命! 金柱坚信:政改有期、国家有望!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国家政改的步伐,因为这是十三亿人民的意志!历史是由人民写的! 国家完成政改之日、民主法治国家建成之时,如金柱有埋骨之所,同仁们当以白酒一杯洒于坟前,祭文一篇烧于坟前;如金柱无埋骨之所,同仁们当以白酒一杯洒于湘江、祭文一篇烧于湘江,金柱在九泉之下,定然有知、含笑高歌! (写于2010年国庆节,发于2010年10月8日清晨) 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edit.php?blog_id= 4e00bcd90100m88y ================================================================== 金柱说明:为了让网友们了解杨金柱律师当时和最高法院大战风车的真实心态,特重发杨金柱2010年10月31日《杨金柱复伍雷书:为什么为国死谏只进不退?》。伍雷者,今日北海律师团之李金星律师也。当时也,陈有西、陈光武、王才亮、周泽、伍雷等律坛朋友及其他各界朋友无人不规劝杨金柱后退,都认为杨金柱和最高法院大战风车是鸡蛋撞墙、以卵击石。 但杨金柱决心做一个“说真话”的知识分子,明确表示: 杨金柱这次为国死谏、决不退缩、风雨无阻、至死方休!所有新朋旧友可以围观、鼓掌、呐喊、支持,但绝对不能劝退!自本文发出之时起,无论何人,一有对杨金柱劝退者,杨金柱即与其割袍断义、绝不食言! 杨金柱复伍雷书:为什么为国死谏只进不退? ——杨金柱说真话系列杂谈之三十二 尊敬的伍雷先生: 金柱昨日转发了先生两文 《 伍 雷关于杨金柱律师被湖南律协立案调查的重要声明》、《我 不想 看到杨金柱被在高墙里看书》,并加了以下按语: 杨金柱坚决不同意伍雷先生“停止论战,婉约检讨,确保平安”的观点!杨金柱早就说过“为国死谏、只进不退!”并两次发出声明:所有新朋旧友,只能劝进、不能劝退!伍雷先生因为“千万不要被高墙里面读书”而劝金柱“停止论战,婉约检讨,确保平安”,此乃大错特错!以伍雷先生之睿智,岂不知金柱已无退路?如金柱一退,则个人可保安全,然中国律师今后还有一人敢与公权力抗争乎?!金柱死都不怕,还怕去高墙读书乎?!伍雷先生岂不知古代之“求仁得仁”乎?! 杨金柱第三次庄重声明: 杨金柱对自己的人品人格和律师职业操守充满信心,非公权力所能玷污矣!杨金柱是一个忧国忧民的坚定的爱国者!杨金柱是一个真正的中国律师!杨金柱这次为国死谏、决不退缩、风雨无阻、至死方休!所有新朋旧友可以围观、鼓掌、呐喊、支持,但绝对不能劝退!自本文发出之时起,无论何人,一有对杨金柱劝退者,杨金柱即与其割袍断义、绝不食言! 上述按语太短,未能完整表达金柱之思想,故公开复书,阐述金柱为什么为国死谏只进不退之缘由。 一、“文死谏”乃中国历朝历代爱国知识分子之传统 金柱学中文出身,深受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之影响,虽处江湖之远而忧国忧民,决心追随历代先贤之脚步,此乃金柱之夙愿,非自今日始矣! 金柱出身贫寒,自少年起因家庭成份而多受磨难。1971年初中毕业即投向农村广阔天地磨炼筋骨,方有今日之强健体魄。1975年因父亲不堪刑讯逼供而自杀,故对刑讯逼供而深恶痛绝。1977年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1978年被取消中专读书资格,1979年因拨乱反正之后才跨进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大门。无邓小平老一辈革命家的改革开放则无今日之金柱矣,故金柱对国家之改革开放英明政策竭诚拥护。 金柱虽然14岁即离开初中校门,然始终牢记尊师“开卷有益”四字之教诲。离开校门之后,金柱虽偏居洞口县之偏僻山村,又值文化荒芜之文革后期,然金柱借遍十里八村有书人家之藏书,方能于1979年跨进大学校门。 岳麓山下四年,金柱拼命读书,汲取精神食粮。回想当年,金柱寝室、食堂、教室、图书馆四点一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遍观诸子百家、中外名著之精华,不少篇章至今尚能背诵矣。 中华民族几千年屹立不倒,乃历朝历代仁人志士推动之故也。若无此等仁人志士舍生忘死之推动,焉有今日之中华?金柱之所作所为,乃是走的历代仁人志士的老路,非金柱所独创也。 二、“立德立言”乃金柱之价值取向和人生之追求目标 历代先贤“立德立言”,方能使其流传千载,受万世后人之景仰。金柱乃一介草民,不能居庙堂之高而忧其民,但能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今日之“君”者,非古代之皇帝,而今日之国家也。金柱之爱国非具表象、而深入骨髓。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金柱从娄底师专辞职搬入长沙,即将自己的书斋取名“不悔斋”,即意味着爱国无悔矣! 金柱虽然不能做到像孔子那样“一日三省吾身”,但仍经常反省自己,追求道德上的修养。故几十年来私德无亏、公德无损。金柱在律师界这口大酱缸里摸爬滚打二十余年,始终洁身自好、不沾锅、不湿鞋,不向公权力低头,不和司法人员进行勾兑,不收取当事人一分钱黑钱……一生坦荡,无事不可对人言。金柱五十有五,仍在追求更高层次上的道德修养,可谓“朝闻道,夕死可矣”! 立德后立言,此乃金柱追求的人生目标。 当下之中国,太需要敢于“死谏”之公共知识分子!“死谏”者,必须说真话也!故金柱将自己的杂谈名曰“说真话系列杂谈”,将自己的博客文集称之为“真话真说”博客文集。 当下之中国,假话、大话、空话充斥于庙堂和江湖。庙堂不说真话,丧失了亿万草根百姓的信任;江湖不说真话,亿万草根百姓的心声不能上达天庭。长此以往,必将洪水滔天、国将不国。待其时也,裸官们移民国外,安享清福,而亿万草根百姓则陷于水深火热之绝境,此乃金柱忧心如焚之故矣! 金柱2008年5月9日在香港凤凰网半小时采访中就已说过:金柱今后将只做半个律师。中国少了半个律师,但多了半个忧国忧民的公共知识分子。 做一个追求道德修养、忧国忧民、敢于直言的社会公共知识分子,是金柱今后追求的人生目标,“风雨无阻,至死方休”! 三、今日中国正处于前进或倒退的十字路口,有良知的中国知识分子应当为国尽忠 金柱1996年初用4200两银子购买了戴逸先生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80本529卷简体字体二十六史。金柱曾经两次通读二十六史,数次精读《资治通鉴》。以金柱之判断:今日中国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拐点、正处于一个前进或倒退的十字路口。 今日中国前进一步,庙堂真正启动政改,废除几千年的人治传统,顺应历史潮流,真正依法治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则可开创中华千秋之伟业。 今日中国后退一步,庙堂仍然抱残守缺、既得利益集团极力阻挠政改,使亿万兆民热切期待的政改成为镜中花、水中月,使党和国家进一步失去民心,使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得不到缓解而总爆发,……内忧外患之下,中国在十年内必定洪水滔天。昔日苏联之强大而崩于一夕之间之情景,必将在中国重现。待其时也,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温总理最近指出:中国不搞政改,必定“死路一条”、“人亡政息”,此非杞人忧天也! 金柱认为:执政党内有一大批真正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胡温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否则,温总理就不会在最近连续六次发出政改的声音。温总理“死路一条”、“人亡政息”之说非其个人言论,而是代表执政党内所有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的声音。正因为有此声音,金柱才做坚定的“保皇党”。否则,执政党自己不要自己的天下了,金柱还去保什么“皇”?! 中国的知识分子和民间草根百姓都知道岳母为儿子岳飞在背上刺字的故事。金柱认为:“精忠报国”四字不一定要在背上刺字,而是要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精忠报国”,即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国家,也是为了我们每一个自己。 处江湖之远的中国知识分子手中无权,剩下的只有我们的良知、只有我们的呐喊。 金柱认为:今日中国知识分子“精忠报国”之“忠”,应当体现在:秉持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良知、不畏权贵、不计个人安危,发出我们应该发出的声音。一个人的呐喊作用甚微,但全体知识分子的呐喊、全体十三亿国民的呐喊,则必将改变中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乃千古不破之真理。今日之执政党亦应清楚这一点。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谁见过万万年的天下?! 四、金柱期盼以自己的热血和生命给当今中国知识分子做一个榜样 历朝历代,中国知识分子都有两个群体:大部分知识分子趋利避害,屈膝于权贵、媚颜于庙堂,为君王日夜大唱赞歌。极少数知识分子以风骨傲立于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们“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 历史是无情的!历史是公正的!几千年的中国历史,谁还记得那些为君王唱赞歌的士大夫们!只有那些不畏权贵,以风骨傲立于世的忧国忧民、[[[只为苍生说人话](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的历代先贤们才能够千秋万载受到人们的敬仰、享受人间的祭祀! 金柱遍观今日之中国知识界,除江平、张思之、贺卫方、韩寒等极少数有风骨的知识分子之外,杜甫何在?文天祥何在?谭嗣同何在?鲁迅何在?…… 巴金在晚年的《随想录》中坦陈心迹,为自己在建国后不说真话而深深忏悔。这使金柱对巴金先生极其敬佩的同时,又向天发问:建国以降,为什么在一个花甲之年出不了几个有风骨的知识分子,出不了一个真正的忧国忧民的思想家?中国知识分子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屈膝媚颜于权贵、安享做稳奴仆的地位? 中国知识分子有一大批真正的忧国忧民之士,他们在与体制做着默默的长期的抗争,张志新、遇罗克、林昭……是这批忧国忧民之士的代表。正是这批优秀的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的呐喊和抗争,在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前行。 金柱决心做一个“说真话”的知识分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充斥着假话、大话、空话,这是知识分子整体的悲哀,这是国家和民族到了最危险处境的表现。金柱不是“举世皆醉我独醒”的独醒者。当今中国大地,除金柱之外,有不少的知识分子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发出他们的声音,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群体。 金柱不是一个人在呐喊!金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五、金柱无错,岂能退乎! 伍雷先生为了使金柱不去“高墙里面读书”,而规劝金柱“停止论战,婉约检讨,确保平安”。 伍雷先生此言大错特错矣! 1、金柱论战有错吗? 金柱与权贵们大战风车,应自2006年始,至今有五年矣。 金柱今年大战风车,乃自今年3月11日发表《薄书记,我还是有点大惊小怪》一文始。自此日起,一发不可收拾,在博客上连续发表解读李庄案真相十万余字,给重庆的薄熙来书记连发四封特快专递,给重庆公检法各位大佬连发六封特快专递,为求最高院解释《刑法》第306条发起了万名律师签名,给全国律协、司法部、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内司委邮寄特快专递,敦请最高院王胜俊院长引咎辞职,乃至给中央政治局九常委邮寄特快专递。这一切,都与金柱个人利益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这些文章均依据事实和法律,无任何错误。伍雷先生如能指出金柱的狗屁文章确有错误,则金柱可以婉约检讨矣! 2、无错而“婉约检讨”,将陷金柱于不义矣! 伍雷先生为了让金柱不去“高墙里面读书”而规劝金柱无错而“婉约检讨”,此乃“当局者清,旁观者迷”也。 以伍雷先生之睿智,岂不知李庄无罪而“认罪”以致陷入万劫不复之绝境! 金柱执业二十多年,因人、因案、因事和各色官场有过亲密接触,对官场之龌龊、残酷深有体会焉。在不受制约的公权力面前,无论是高官还是屁民,任何个体都无法抗拒其威力! 当不受制约的公权力执意要整一个小小的屁民杨金柱,那还不是小菜一碟,手到擒来。又岂能因金柱无错而“婉约检讨”放金柱一马?伍雷先生对此当有清醒的认识! 3、金柱一退,中国律师今后还有人出来和公权力抗争乎? 中国17万律师精英荟萃、藏龙卧虎。金柱半路出家,乃一学中文出身的“非法”律师矣。然金柱具有与风车大战的诸多优势: 其一、金柱五十有五,又死过两回,能有今日之余生,乃西方的上帝和东方的菩萨共同保佑所赐。金柱决不虚度余生,又堪破生死大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试问中国17万律师,有几人能达到金柱今日之生死境界? 其二、金柱执业二十余年,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任何当事人投诉,即使对我进行逆向调查,目前也只是查我的不当宣传和提高收费标准,而非查我的偷税、行贿、嫖娼、私自收案收费……试问中国17万律师,有多少人能够经得起这种逆向调查? 其三、金柱自2006年起大战风车,2006年起诉过湖南省律师协会和湖南省司法厅,后经湖南省主管政法副省长批示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涉嫌“敲诈勒索湖南省政府”立案侦查无疾而终。2008年和湖南省纪委大战八个月风车,中政委周书记亲笔批示查处杨金柱。今年5月因万人签名事件又使得中政委周书记多次亲笔批示查处杨金柱。杨金柱至今没有写过一个字的检讨,也没有受到任何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试问中国17万律师,还有第二人有过这种经历吗? 今日之中国律师以赚钱和自保为热门,此非中国律师之福,亦非国家民族之福矣!追求公平正义,此乃律师之天职。 金柱与风车大战,非因金柱一己之私利,乃为国家法治耳。如果金柱今日为了“自保”无错而退,个人可保太平。然个人一己之私利与国家法治之大局相比,金柱将决计舍弃个人私利,为国家法治呐喊到底! 如此,金柱只能前进,不能后退。金柱一退,中国律师今后还有人出来与公权力抗争吗? 六、“求仁得仁”,固所愿耳! 中国历代仁人志士,乃至追随湖南毛大爹当年打天下的一批真正的共产党人将“砍头只当风吹帽”,乃是其信仰所至,固所愿耳! 金柱深知不受制约的公权力的龌龊和残酷。但中国有句俗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受制约的公权力不是纸老虎,而是真老虎。这只真老虎已经吃过不少人,并且还在继续地吃人。但如果没有人上山打虎,这只老虎只会一日更甚一日地吃更多的人。上山打虎的人多了,这只老虎将必定会被人们关进笼子或者被人们打死吃掉。 把公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这是杨金柱的心愿,也是全体国民的心愿。什么时候把公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里面,那才是真正的中华民族欢庆的节日。中国要想国泰民安,无论谁来执政,都必须把公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否则,都只是斧头帮的改朝换代罢了。 金柱告知伍雷先生:湖南省律师协会10月27日对我正式立案调查,但10月28日湖南省司法厅在湖南日报及各大网站发布的年检公告中,杨金柱仍然位列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名单之列。杨金柱今天仍然拥有中国律师的身份。 金柱告知伍雷先生:今日之金柱,处境仍然是安全的。至少目前无高墙之虑,无砍头之险。金柱今天仍然能在博客上呐喊而不被关进高墙,这是时代的进步。有此一点,尽管金柱今后还将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后果,但金柱仍然没有改变做“保皇党”的决心。 金柱告知伍雷先生:杨金柱一人之身乃成为中国当前是否真正启动政改的风向标。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国民党尚能容下鲁迅,今日之执政党也必能容下一个说真话的律师杨金柱( 我不是以鲁迅自比,特此说明 )。金柱如被关进高墙,将会惊醒一大批和金柱一样决心“保皇”的知识分子。待其时也,这个“皇”不保也罢! 金柱告知伍雷先生:当年湖南毛大爹麾下的无数共产党人说过:“不坐牢者不革命”。金柱已做好舍弃生命,惊醒国人的准备,又岂怕去高墙读书!金柱一生两大缺憾:没有当过兵和没有坐过牢。前者已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小日本现在打进来,金柱也只能摇旗呐喊而不能亲上前线杀敌,非金柱不为也而是不能也。如能去高墙读书,则金柱求之不得,此乃求仁得仁,金柱当含笑高歌走进班房,一生无憾也! 金柱告知伍雷先生: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先生、湖南省司法厅厅长夏国佳先生、主管律师的副厅长万传友先生,他们都是真正的法律人。我相信他们都会秉持一个法律人的最起码的良知和操守。我相信他们能够实事求是的客观地对我进行逆向调查。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局出现在国人面前:经过逆向调查之后,杨金柱是一个经得起逆向调查的真正的中国律师! 金柱最后要说的是:金柱昨日度过一个愉快的55岁生日,今日秋阳高照,内心空明,爽快之极。一笔草就此文,望伍雷先生和各位网友体谅金柱之心境,今后绝不可规劝金柱后退也! 余不一一,顺祝秋祺! 杨金柱 2010年10月31日上午于长沙不悔斋 附、 2010年10月31日发表在正义网法律博客的网址 : http://yjz560922.fyfz.cn/art/785707.htm 上一篇: [转载]司法不公的恶劣标本 下一篇: [转载]关于北海故意伤害案庭审程… 阅读数(32)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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