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

蒋亦凡:征缴民间善款 不利公募基金会成长 …

  据财新网报道,7月30日,民政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要求“各捐赠接收机构将捐赠资金全部拨付到青海省,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点击查看该报道 )   《实施办法》里对于何谓“各捐赠接收机构”没有专门的解释,只是在行文过程中,“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13个全国性基金会等捐赠接收机构”和“民政部和有关社会组织”先后成为“运作方式”和“拨付方式”中一些条款的主语。虽然还不清楚除了所提及的社会组织之外,是否意味着会有更多社会组织受到牵涉,但一部分最大的公募基金会再一次成为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提款机”。 这一次“联合劝缴”颇有一些出人意外的要点。 要点之一:如开头所述,依据过往经验,地方政府私下收缴民间善款用来抵充当地财政应投入之重建资金额度,而这次则是中央部委用联合发文的形式要求收缴民间善款,规格大有提升。再联系近来大规模的“政府募捐”,这似乎意味着政府部门越来越倾向于在面对大灾时通过汲取民间善款而不是公共开支来进行赈灾投入。    要点之二:以往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收缴具有定向捐赠意愿的捐款,而这一次,《实施办法》中对如何收缴和安排定向捐款有着粗略但专门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便具有明确使用意向的资金,也须一并收缴,由青海省政府替代原捐款接收单位,成为操作和实现捐赠意向的主体。    或许五部委认为公募基金会本来就没有什么操作定向捐赠的能力,与其让它们做,不如让地方政府来做,结果不会有太大不同,这才对捐赠意向进行大规模的移花接木。但窃以为捐赠意向恰恰是不太好移植的。因为,首先,公募基金会普遍地处专业人才和机构集中的大城市并且长期浸润于非营利行业,具有关于社会服务的专业知识,熟悉业内各种各具所长的民间社会服务主体,要比地方政府有多得多的能力和机会通过委托外部机构来高效、准确地实现捐赠意愿。其次,捐赠者向一家基金会做出托付,选择托付这一家而不是那一家,往往是基于他们对所选择的基金会的宗旨、业绩、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的事先的了解,他们认为自己的捐赠意向与这家基金会的能力是匹配的。   无论是定向还是非定向捐赠,连接捐赠人和基金会的最根本的纽带都是基金会的声誉,这包括专业性和诚信。这条纽带双向传递的是拉动基金会不断走向专业化和激励捐赠人参与捐赠的力量。    事实上,中国的基金会行业已经自发通过实际行动试图从加强自身透明度着手,来强化这种纽带。7月8日,由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内的35家公募、私募基金联合发起的基金会中新网(www .foundationcenter.org.cn)在北京启动。该网站旨在采集和整理全国所有基金会的财务和其他运作状况的信息,并通过搜索功能和数据可视化等技术手段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基金会中心网的发起人、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未来的基金会能不能做大,不是看你是不是政府背景硬,而是看你是不是透明。”这就是说,当公众拥有了方便地获取基金会运作信息的渠道之后,他们对基金会的判断和选择也会理性化,他们将只会选择更专业、更透明的基金会来捐款。目前,基金会中新网已经采集并公布了1858家公募、非公募基金会的基本信息、公益项目以及财务使用情况。这么多基金会主动向身为社团法人,并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基金会中心网提供数据,可见基金会行业对一个更加健康的行业未来的憧憬。而此次收缴基金会赈灾善款的做法,无疑是对基金会行业的这种憧憬的打击,甚至扭曲了基金会与捐赠人之间的纽带,很多网民言简意赅地评论———“我再也不捐了!”    诚然,应该相信政府出此下策还是出于大公之心,为了统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为了避免“一些非政府组织(N G O )公信度不高,回馈不明确,导致公众不愿将钱交N G O使用”这样的灾后重建的障碍。但是真希望这种“大公之心”能有更加稳固的道义支撑点。比如在汶川地震中,各对口援建地方政府能够自律地根据中央要求,按照上年度本省市G P之1%的标准,以财政支出用于对口援建,之后再根据实际资金缺口收缴民间善款,而不是事实上很多省市,在这1%的G D P中,五六成都来自本地公募基金会;再比如,政府能切实推进老生常谈的公共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的梦想早日实现,好让民众据此充分了解政府对民间善款,或者叫“特别灾难税”需求的合理性。    如果做到这两点,相信或会挽回一些民众对政府部门征缴民间善款的不良观感吧?而在法律上,在对慈善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上,这种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作者蒋亦凡,NGO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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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五部委要求玉树地震捐款交由政府使用

来自: 政府丑闻 – FeedzShare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  已有 3 人推荐 原始来源: http://policy.caing.com/2010-07-30/100165574.html 编辑说明:你是哪个党的!把电话给我!哪个让你们抢人民98.43亿血汗钱?!谁同意的?   民间捐赠资金需全部拨付给青海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青海玉树地震的民间善款,将一律“官用”。    2010年7月30日,由民政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要求各捐赠接收机构将捐赠资金全部拨付到青海省,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审计署于7月29日发布的《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下称《审计结果》)显示,截至7月9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106.57亿元(资金98.11亿元,物资折款8.46亿元),除去已用于应急抢险的8.14亿元,全国尚结存98.43亿元。   对于这些捐赠资金中的定向资金,《实施办法》提出将尊重捐赠人意愿,优先安排捐赠人定向重建项目。但对确实无法落实或确需调整的定向捐赠资金,则由青海省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捐赠接收机构,由捐赠接收机构商捐赠人同意后,再调整使用。   至于其中的非定向资金,则由青海省依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包干方案统筹安排使用。   民间善款通过社会组织向政府汇集并由政府统一使用,这意味着基金会等机构的独立私法人地位被忽略。其角色,仅仅被定位为“向青海省提供捐赠资金总规模、定向资金规模及定向项目清单、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建议”。   事实上,自1998年抗洪救灾开始,每次全国性救灾活动中的民间捐赠,均需“集中归口”,或上缴民政部,或上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中华慈善总会。   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760亿元民间善款中,有80%以上的捐赠或者直接捐给了政府部门,或者通过少数慈善机构进入政府部门,形成了“民间组织购买政府服务”的格局。但即便如此,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所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仍可由这些民间组织自行安排使用。这笔资金大约有74.11亿原,占到整个救灾捐赠的11.36%。   然而,根据此次的《实施办法》,各捐赠接收机构的捐赠资金需全部拨付青海省;项目的组织实施也由青海省统一负责。   在民政部于4月18日下发的第一个有关救灾捐赠工作的文件中,仅要求民政部“协调”两个总会和其他基金会将所募资金统筹用于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在4月30日下发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中,15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公募基金会则可与政府部门协商沟通,按照灾区恢复重建规划“认领”重建项目。   5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也仅提出“地方政府根据规划项目和轻重缓急统筹做好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捐赠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的安排使用”。   但在重建过程中,青海省方面认为资金过于分散,不利于统筹使用,坚持要求统一归口。经过相关部门的再三讨论,最终促成了《实施办法》的出台。   7月21日,中国红十字会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共同签署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备忘录》,向青海省提供总额不低于23亿元的资金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7月27日,中华慈善总会代表全国各地慈善会系统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赠23亿元人民币。   但据了解,仍有几家基金会不愿意交出自己接收的捐款,正在向相关部门提出报告。《审计结果》显示,此次审计相关最大的问题,即是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   “这样的规定,是行政行为对民间慈善的干涉。”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政府此举的行事逻辑仍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尽管出于好意,但会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否定公民组织自我管理、行使职能的权利,事实上就是对公民这些权利的否定。”杨团强调,政府要学会去面对公民社会的成长,并给它一定的成长空间。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邮箱订阅: GoveC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投递您的政府丑闻: Twitter: @GoveCn    Gmail: GoveCN@Gmail.com    Google Docs: http://goo.gl/1R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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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变成行贿,应该调查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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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512大地震的时候,有两个企业很惹人瞩目,一个是王石的万科,一个就是借一亿捐款打出“民族牌”的王老吉。这二王,刚好是一根扁担的两端,一个孤寒,一个大方,王石孤寒是他成名在外,不再需要地震的煽情来为自己积累资本,王老吉的大方是因为他们名不见经传,需要借助悲情营销来获得人心的认同。但是后来,无论小气者还是大方人,都得到了相同的出名待遇——万科猛卖房子,王老吉狂卖水加糖精混合物,都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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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赚了的,还有地震灾区的官员们。这是一个可以预料但是当初谁也不愿意设想的结果,在有财留给领导发,有福领导先享的中国,哪怕地震可以改变许多人的人性,却还是改变不了领导的本性,这不,灾民们还衣食无着、居无定所,别墅式的大房子已经让领导先住了,灾民们残的残、伤的伤,缺胳膊少腿的没假肢,破脑袋坏五官的没钱整容,但是官员们的座驾,早已从灾前的小面包换成了高级轿跑车,以保证大地震再次降临是能够让自己第一时间冲出地狱。而让这些领导忽然享受幸福生活的,就是这场死了数十万人的大地震,什么叫多难兴官?这就是了。人们心底的良心在灾难面前总是容易被激发,也就容易被喜欢靠灾难发迹的领导们利用,人们踊跃捐款,最后都变成了一次行贿,本来需要这笔钱的灾民,喝到了一点被稀释到寡淡无味的汤水,真正浓缩了的精华汁,又落入贪婪者的肚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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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捐款的义举,变成了一次集体行贿的闹剧,谁是这次悲剧的主角?当然是那些被当成工具的灾民,谁又是这场闹剧的导演?当然是那些以灾难为发展契机的领导们,而捐款者,都从英雄的扮演者成了行贿丑角。这些人中包括每一个当初踊跃捐款的个人和怀着各种目的的企业,是每个平凡的人造就了一个很不寻常的贪官。前年的捐款变成了今年的贿款,每个捐款的人都是一个罪人,而那些数量巨大的公司就完全是罪犯,因为是我们和他们一起造就了那批贪婪的罪犯。如果这是一个还有药可救的群体,就该鼓起勇气调查,让每一个捐款者反省自己为何会成为帮凶,而这最大的帮凶,自然就是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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