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能动司法变成盲动司法的遮羞布”-郭光东-搜狐博客
西方国家兴起司法能动有两个背景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严守“权力分立”。司法能动就是司法权要逃离司法权范围,向立法权和行政权渗透,制约急剧扩张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第二个条件是司法必须独立。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能动。 … 上海 政法学院教授严励认为,无论司法能动还是被动,总要和当前的司法改革紧密相连。法院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现在已经到了由内部改革迈向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阶段,目标就是确立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确保司法公正,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来的。要符合这个目标,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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