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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18]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很抱歉,刚才的留言中误打了个别字,出嫁 应为 出家,特此更正。 用户: 绿尾狼 发表于:2011-7-4 21:55:56 支持 (1) 反对 (0) [17]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看一群美少女穿红军的衣服兴高采烈的样子真让人有说不出的滋味。回到打土豪分田地的日子,现在这些富家少女可以相像吗?回到从肉体上消灭地富反坏右的时代,这些富家少女又会作何感想? 用户: xylophone 发表于:2011-7-4 21:01:10 支持 (5) 反对 (0) [16]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近几天在媒体上看到这样一些照片,一些出嫁的和尚道士在火红的党旗背景下大唱所谓红歌,身体还行的我差点因突然升高的血压昏厥过去。真魂归窍了以后,我想:难道出家人里都是党员?或者,出家人放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为庆祝党的生日集体还俗入党了?再或者,是可爱的党员们把出家人的服装当作演出礼服?再再或者,这是哪个大导演新拍的一部现代魔幻大片里的镜头?谁能给个答案?求求您了,千万别说这是中国特色。 用户: 绿尾狼 发表于:2011-7-4 20:22:29 支持 (9) 反对 (0) [15]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少数人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反对唱红歌,其根本原因是唱红歌与他们宣扬的资产阶级“普世”意识形态背道而驰。我认为唱红歌活动恰恰是顺应改革开放中保持、塑造社会主义精神,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侵蚀的需要。所以,唱红歌不是糟的很,而是好得很! ================== 唱红歌根本就没有错,但为什么有人说她错了呢,那是因为她唱的后面那个存在错了。就好比,你山人想进大学,想当大官,这都没错,这都是你作为公民的一个权利。但你是通过考试舞弊进的大学,但你是通过李钢那类老爸关系进的官场,那就错了,不公正嘛,悖法呀。唱红歌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你山人在行驶你的公民权利,你出面组织几千上万人到某个城市的人民广场唱红歌(只要政府不干涉,你就完全做的到,你做不到还有别人做得到,而且还做得更好,不花政府一分钱。),唱“国际歌”和“团结就是力量”等等最红的歌,那你错了吗?你根本就没有错!可为什么政府她们可以组织唱红歌,而你作为公民却不能组织唱红歌呢?难道是她们真比你们唱得好吗?绝对不是,既然如此,人家不能让你自由的唱红歌是对的,那她能自由地唱红歌也就错了,何况政府花了那么多纳税人的钱去唱红歌,还没经过你山人这个纳税人的同意呢。山人先生,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反感红歌并说她错了呢。唱红歌真是好的很的话,那你山人或其他公民也可以自由组织民众去唱红歌,那才就是真的好的很,可政府她愿意吗?她们敢吗? 用户: 无待 发表于:2011-7-4 19:02:26 支持 (5) 反对 (2) [14]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重庆政府强大。 薄熙来在会见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刘长乐一行时,介绍了重庆的发展思路。与其他地方“先做大蛋糕再分”不同,重庆这几年的发展思路则是倒过来,先将蛋糕分好,再做大。 看来他们真是不知道你的“贫富差距的存在是促进投资与就业的前提;平均主义才是社会生产力最大的破坏因素。”这些常识性的问题。 用户: cqzr 发表于:2011-7-4 17:17:55 支持 (6) 反对 (0) [13]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少数人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反对唱红歌,其根本原因是唱红歌与他们宣扬的资产阶级“普世”意识形态背道而驰。我认为唱红歌活动恰恰是顺应改革开放中保持、塑造社会主义精神,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侵蚀的需要。所以,唱红歌不是糟的很,而是好得很! 用户: 山人 发表于:2011-7-4 16:34:45 支持 (2) 反对 (49) [12]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人家说了:重庆唱红歌,唱的是救国建国强国歌。 也就是说,当下之国要拯救,当下之国要重建,当下之国很弱。所以,要唱红歌来救国建国强国! 用户: 布西林 发表于:2011-7-4 15:56:43 支持 (18) 反对 (0) [11]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人们已经看穿了“唱红歌”运动的真实目的。只可惜老头老太们被当猴耍了。 用户: czc53 发表于:2011-7-4 14:14:57 支持 (39) 反对 (0) [10]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唱红能让人们增强信仰?那么多人举手宣誓的信仰几乎全演变成了捞权和捞钱了,他们真的还有信仰吗? 用户: 12-34-56 发表于:2011-7-4 13:05:14 支持 (36) 反对 (0) [9]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关键在背后 1,“红歌运动”的本质是精神万能,精神控制; 2,得到乌有大力支持,要搞二次文革。。。。; 3,再搞封建“万岁”是千古罪人! 用户: zmx1941 发表于:2011-7-4 11:59:06 支持 (45) 反对 (0) [8]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最给力的几段摘录如下 1.因为当时的市委市政府并没有下达强制性的指令要各行各业统统参加、并没有跨省市地邀集全国各地的显要参与以壮大声势、并没有进军北京人民大会堂去展示“革命豪情”、更没有人在上海人民广场用霓虹灯打出“江书记(朱书记)你辛苦了”的标语——虽然他们对上海与中国的贡献是区区重庆的领导所不能比拟的。…… 2.唱红歌的组织者们还有一种妄想症:就是,中国的改革开放虽然导致了社会物质的丰富,却让人们丧失了“信仰”,社会问题严重到了大厦将倾的地步,必须由他们倡导“红歌”来提起全国人民的“精神气”。这简直是无知加狂妄的想法,是对社会大众的蓄意误导。 3.一个政党的美德在于:对人民群众无私奉献、对自身必须谦虚谨慎。只有黑社会才有那种狂妄自大、咄咄逼人的腔调。尽管包括重庆在内的各省市早就依法打黑了,也尽管现在重庆的“打黑”存在许多黑打现象,却俨然以领潮者自居。那么,请这些“打黑英雄”先改一改蛮横的霸气再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王道霸道之分,请问,霸道与黑道相距能有几何? 4.一个政党真正的朝气在于:埋头做奉献,抬头向前看。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在改革开放这三十多年,这三十多年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所不能比拟的。如果是真心实意地想讴歌祖国,就应该突出宣传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可是,历数重庆强制推行的所谓“红歌”,有哪一首是歌颂改革开放的? 用户: 淡风冷月 发表于:2011-7-4 11:15:40 支持 (49) 反对 (0) [7]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对文革造反派,当权者采取了双重标准。对于太子党出身的,认为是自己的孩子,不予追究;对于草根出身的,坚决打压! 用户: 新高 发表于:2011-7-4 10:52:48 支持 (49) 反对 (0) [6]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我也是这些“红歌”的爱好者,他几乎伴随了我的一生,但我仅是从艺术的角度去爱好的,是生活的一种娱乐而已。如果把唱红歌作为一种政治手段要达到什么政治目的那就令人反感了 用户: 12-34-56 发表于:2011-7-4 10:48:28 支持 (43) 反对 (0) [5]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唱革命歌曲,没有错 我觉得,因为唱歌而出来的口号,或者别的神马,比较重要 66年,彭真等提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口号应该没错吧,但是当时的情况下,这句口号的含义很多人都明白 69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口号,有什么错吗?没有。但是大批知青下乡,省去了这帮人在城里折腾,省去了在城里的就业压力,这个作用不见得比发挥小年轻的“作为”小 用户: zmztx 发表于:2011-7-4 10:12:31 支持 (17) 反对 (3) [4]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与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用户: 一介 发表于:2011-7-4 10:00:50 支持 (33) 反对 (0) [3]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一出手一开口还是老“联动”的作派。记得刚工作的时候,组织提拔干部时对文革三种人的审查是很严格的,不知道何时放宽了。或许是大家认为《决议》后文革已无沉渣泛起的可能,没想到有人还会借道讹诈。 用户: 都是皱纹 发表于:2011-7-4 9:23:16 支持 (48) 反对 (0) [2]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社会有像他们说的那么坏吗,社会的人有他们说的那么没有信仰吗,,无论怎么说现在的年轻人还是比较人格建全的,思想还是比较完整的,比60年以前的是强多了,这说明社会进步了,文明了很多,对不 用户: 普通公民1301 发表于:2011-7-4 8:54:14 支持 (29) 反对 (3) [1] 回复:“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在一个号称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唱红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似乎并不重要,要是在这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做的事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背道而驰,那就太不正常,而且可以称得上是伪君子,变节者,投敌分子了!不管他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也掩盖不了丑恶嘴脸。因为在一个颠倒黑白的社会,找一点理由并不是难事。 用户: 鄢浪云 发表于:2011-7-4 8:46:11 支持 (24) 反对 (10)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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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周淑真 聂平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状况透视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33 次 更新时间: 2011-07-04 17:54:42 周淑真 聂平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状况透视 标签: 反腐败 ● 周淑真 聂平平 摘 要:通过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腐败状况的透视,并借助国际透明组织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清晰地认识我国执政党从单纯依靠思想教育和严厉惩治,到寻求从源头上有效遏止和治理腐败的战略思路变迁历程,并得到启示。 关键词:改革开放;腐败;反腐败;国家廉政体系;透明国际 中图分类号:D089;D62;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1- 廉政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发展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开启了从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进程。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腐败现象也开始蔓延,并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政党存亡和中国的长远发展。30年来,中国的腐败问题不仅在国内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正如我们所切身感受到的:腐败正日益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下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扭曲政府治理规则、削弱政党执政权威。腐败现象的治理和预防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腐败状况究竟如何?反腐败的成效有多大?中国的反腐败思路又是如何变迁的?对这些问题作出一个阶段性的经验总结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状况的总体透视 衡量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状况的程度可以采取主观测量法和客观测量法。主观测量法就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访谈、网上调查、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各种不同社会集团人们对腐败实际程度的主观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评估腐败状况的指标体系。这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一种做法。客观测量法则是通过对历年来各种反腐败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来测量腐败程度的方法[1]。腐败程度可以用两组指标来衡量,一组是由腐败行为领域和数量分布状况反映出来的腐败频率,另一组是由腐败案件发案数量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反映出来的腐败的规模。 为了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腐败状况有一个相对客观、全面的了解,本文首先通过客观测量法,对最高人民检察院1980 -2008年正式公布的腐败案件进行汇总统计。统计指标包括查处案件数、大案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以及主要的腐败类型和重点治理领域等几个方面[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0年-2008年),http://www.spp.gov.cn/]。通过统计数据,我们可以观察到改革开放30年来腐败案件的数量变动趋势和重点领域变化的一些基本规律。 第一,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案件的数量和涉及金额的变动趋势 (1)1979-1980年为第一个周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此时经济体系的运行基本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查处的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数量仅数千件,1979年数据缺失,1980年查处案件只有7000件,大案要案89件(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腐败案件数量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相当。 (2)1981-1984年为第二个周期。腐败现象在1981年进入第一个波峰阶段,当年查处的案件开始急剧上升,达到31000件;1982年继续上升到32602件,这一年查处的大案要案激增到2512件。1983年数据缺失,1984年查处案件有小幅回落。1981-1983年涉及的金额数据缺失,1984年仅为0.9亿元。 (3)1985-1988为第三个周期。1985年查处案件数量上升到28000件,1986年急剧上升到49577件。该阶段内大案要案数量也呈急剧上升态势,1986年大案要案也达到这一周期的顶峰13888件,这一年案件涉及金额也增长迅速,达到了8亿元。1987年数据缺失,1988年查处案件回落到21100件。 (4)1989-1992年为第四个周期。查处案件数量在1989年形成高峰,达到58926件,大案要案也高达13507件。此后逐渐回落,1992年查处案件36700件,大案要案也降至9526件。涉及金额由1989年的4.82亿元上升到1990年的8.1亿元,1992年降至3.65亿元。 (5)1993-1997年是第五个周期。这一阶段我国的腐败现象蔓延比较快,几乎是直线上升。1993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从这一年开始,腐败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数量上升势头非常明显,分别在1996年和1997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高值,即145497件和48066件。1997年以后开始逐渐下降。在这一周期涉案金额一开始就从1993年的22亿元高位急剧攀升,并在1996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高峰67.80亿元。 (6)1998-2002年是第六个周期。1998年以后,腐败的蔓延势头受到遏制,数量下降比较明显,但是发案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2000年查办案件达45113件,大案要案18086件,其中100万以上的特大案件1335件。如199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侵吞公款达5000多万元;2000年,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4000多万元;1998年,浙江金华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查处,案值达63亿元;2000年,厦门特大走私案被查处,案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多亿元。这种大案要案,对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破坏性是十分巨大的。 (7)2003-2007年是第七个周期。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比前五年分别下降13.2%和9.9%,2007年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35255件,涉及省部级以上3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44.8亿余元。陈良宇、郑筱萸、邱晓华、刘志华、杜世成、李宝金、韩桂芝、王怀忠、高严、刘方仁……这些省部级官员纷纷落马,既彰显出检察机关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办力度的战果,也极大地震慑了腐败犯罪势头的上扬[2]。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腐败的主要类型和重点领域的变化 (1)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体系的残缺,以寻租为目的的各种经济犯罪开始出现,且大多以实物形态为主。此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尚未深入,微观经营体制改革之后,企业拥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为了将企业可支配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必须开拓购买所需生产资料和物资的渠道,于是,物资计划部门成了炙手可热的实权部门,腐败发生的环节也主要集中在这些部门,表现为主管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或者以部门的名义倒卖车皮和国家计划统配物资,投机倒把等。 (2)从1985年开始,生产资料实行价格双轨制,“官商”、“官倒”成为倒买倒卖的主体,在生产资料领域和金融信贷、外汇领域的经济犯罪日益猖獗。据测算,1988年我国控制商品的价差总额在1500亿元以上,贷款利率差额在1138亿元以上,进出口汇差额在930亿元以上,仅这三项制度租金的总和就高达3560亿元[3]。在这种巨额制度租金的诱惑下,少数政府官员看到计划物资和紧缺商品供求矛盾产生的丰厚利润,纷纷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非法倒买倒卖和经商办企业。由此产生的“官商”、“官倒”和皮包公司使得我国的这一波腐败风潮在1989年达到高峰。 (3)1992年我国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经济改革开始转向生产要素市场,国企改制,金融、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使权力介入寻求腐败收益的机会大大增加,权钱交易形成了权力商品化、资本化的现象,我国的腐败频度在20世纪90年代直线走高。腐败发生的重灾区由国有企业和生产要素行业渗透到了司法、执法领域。90年代中后期,改革初期的一些腐败类型在逐渐减少,行业不正之风普遍风行,出现了从“寻租”向“设租”发展的趋势;国有企业仍然是腐败的重灾区,政企分开和产权改革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金融犯罪和土地批租等生产要素领域犯罪高潮出现。 (4)2000年后贪污行贿的窝案、串案,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愈发突出。吏治腐败现象迅速增多,买官卖官、司法腐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概而言之,20世纪80年代腐败重点治理领域多集中在流通领域,各种类型的“公司”泛滥;90年代金融、土地批租、工程建设以及司法部门的案件十分集中;进入21世纪,一些与早期转轨有着密切联系的腐败类型在逐渐消失,新的腐败行为不断出现,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组织人事、政府采购、教育医疗、资源开采等领域成为治理腐败的重点。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败战略思路的变迁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战略主要是以整风的形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发动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来进行反腐败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要采取的是群众运动的方式,他亲自发动领导了一系列旨在清除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整党整风、“三反”、“五反”、“四清”等群众政治运动。在国家领导人清正廉洁的率先垂范下,高度的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相结合,清教徒式的意识形态控制了整个社会,加之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使得各级官员噤若寒蝉,小心翼翼。在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反腐败是以政治运动和群众斗争的形势出现的。由于毛泽东把腐败的滋生同阶级斗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而把群众运动纳入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实践中,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直至酿成“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历史经验表明,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反对腐败,绝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败战略思路的变迁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我国反腐战略的基本思路是“两手抓”。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在反腐败总体思路上逐步形成了两点共识:一是反腐败不搞政治运动而是应该靠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来解决;二是在腐败成因上,个人的思想、作风问题固然重要,但制度上的问题更为重要更带有根本性,因此反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积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整个80 年代,我国反腐败战略的基本特征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法制建设,依靠法律手段调查和惩治腐败分子,并开始重视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来开展反腐败斗争。邓小平反对把领导人的错误简单地归结为思想、作风问题,反对把官僚主义行为和特权简单地归结为思想问题,提出要把制度方面的问题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集中论述了这一问题。在邓小平看来,制度和体制上的缺陷,是官僚主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即由于我们过去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管理体制,所以,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这就必然造成官僚主义、个人专断,损害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和集体领导制度。应当说,这种分析从理论上结束了以往仅把腐败现象作为一种思想、作风问题或阶级斗争表现的历史,使反腐败斗争从一种迫切的愿望和要求成为一种理性、科学的实践。苏联解体前不久的1990年6月,《西伯利亚报》曾做过一次“苏共究竟代表谁的利益”的民意调查,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代表全体人民的占7%,认为苏共代表工人的占4%,认为苏共代表全体党员的占11%,而认为苏共代表党的领导机关及其官僚的竟占85%[4]!这说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一旦失去民心,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最终难逃垮台的厄运。从苏共蜕变的过程来看,其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的异化。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集中的政治权力和分散的经济结构是导致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有效办法,就是在体制上使权力受到应有的制约和监督。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逐步确立依靠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路。进入90年代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上述思想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依靠制度进行廉政建设根治腐败的思路。反腐败战略也从80年代的“两手抓”发展为90年代的标本兼治、“三管齐下”战略,即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惩治腐败分子,依靠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创新成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5]。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腐败产生的宏观制度结构或制度环境问题,那么微观和中观层次的具体制度安排在诱发腐败上的作用从90 年代起日益引起党中央和专门的反腐败机关的重视。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为什么目前腐败多发带有普遍性?为什么会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1993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在此前进行的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的思想。此后,反腐败机关在抓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狠刹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抓紧了建章立制的工作,并开始注意吸收国外和香港等地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经验。在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8月18日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反贪局。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贪污贿赂检察厅更名为反贪污贿赂总局,指导全国范围内检查系统的反腐败工作。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前几年反腐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反腐败应“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此后,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变成全党的共识,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新思路的最终确立。总结这一时期反腐败战略最大的变化是:在坚持思想教育和打击腐败的同时,对廉政制度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这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些措施出台后,我国进入了滋生腐败和控制腐败的因素相互角力的“相持”阶段。人大、审计、媒体等国家廉政的支柱在反腐败立法、检查和举报等方面的作用在日渐增大。 第三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后,反腐战略体现了“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思路。对此,可以从三个视角来认识。一是从反腐倡廉内在规律的视角看思路,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视角看思路,就是围绕着执政党与社会、国家以及执政党内部的关系反腐倡廉。在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上,围绕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在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围绕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反腐倡廉。在执政党内部关系上,围绕着党的先进性建设反腐倡廉。三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视角看思路,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在政治领域反腐倡廉,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在经济领域反腐倡廉,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在文化领域反腐倡廉,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在社会领域反腐倡廉,抓住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 为此,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3年12月,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标志着在经济全球化和“腐败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实现了从关门反腐败到开放反腐败的重要转变。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防止腐败,加快反腐败专门法规的立法和明确规范公务员的从政道德。它首次提出了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执政党看到了腐败产生与滥用权力之间的关系。正如2006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所说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胡锦涛不仅阐述了这种关系,而且进一步分析了权力腐败产生的条件。对此,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他在中纪委第三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全会上都讲到了“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得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应当说,这一判断切中要害,抓住了关键。从实践来看,权力腐败的发生都是在这三个方面出了问题。 针对权力监督和制约问题,十七大报告创造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这是对权力的一种解构,有利于针对不同的权力采取不同的制约措施。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上,十七大报告和中纪委的报告里,都提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调推进党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更大范围和层次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实现民主监督。2008年6月22日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此作为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透明国际”负责亚洲事务的官员认为,这一文件的基本理念其实正是透明国际所提出的“国家廉政体系”,它突破了传统的三权分立的概念。一个国家的廉政制度体系是该国文化历史、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和腐败状况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反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消除腐败的根源,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国家廉政体系[6]。国家廉政体系包括立法、司法、审计、新闻媒体、公民社会等十余个支柱,这些支柱互为支撑,如果关键性的支柱缺失,国家廉政体系就会遵循“木桶原理”,出现功能下降、结构不稳,甚至陷于崩溃。我国在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廉政体系方面总结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包括部分国家廉政体系“支柱”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存在角色缺位和不到位的情况,以及公共部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难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网络等,这与我国当前反腐败的成效有着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如何推进国家廉政体系支柱的制度创新将是未来几年反腐工作成败的关键。 三、国家廉政体系是各种制度机制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 30年的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我国经济获得了年均9%以上的高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速度明显加快,整个社会经历着多重的转型。社会在进入转型期之后腐败现象迅速滋生蔓延,同时开始了腐败现象边治理边产生的过程,对此现实中的人们有切身的感受。“透明国际”是以CPI(清廉指数)和BPI(行贿指数)构成的腐败指数来进行评估的[7]。CPI(清廉指数)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员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它的数据来源是由一些专家学者从国际上重要、著名的调查报告中(如号称世界“权威”的“盖洛普”、“政治与经济风险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机构和组织所作的调查报告)提取有关人士对各个国家腐败程度的感觉和评判数据,加以综合评估,给出分数。CPI(清廉指数)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之间表示比较廉洁;5.0~8.0之间为轻微腐败;2.5~5.0之间表示腐败比较严重;0~2.5之间则为极端腐败。一个国家至少被3个或3个以上的数据调查过,才能被列入清廉指数。 下面我们引用“透明国际”发布的中国的腐败指数变化情况来进行进一步的观察和评述。(数据来源:透明国际网站,http://www.transparency.org;过勇:《经济转轨、制度与腐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透明国际”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初期,即1985年以前,我国的清廉指数为5.13,总体腐败状况并不十分严重。1986年开始,我国的腐败状况迅速恶化。国际组织(世界银行的控制腐败指标,涵盖151个国家和地区)的评价进一步发现,我国的腐败排名大致处于世界上中等偏下水平,如果只考察世界主要国家,则排名相当靠后。在转轨过程中,我国的清廉指数急剧下降,从1985年的5.14一直降到1995年的2.35,处于样本国家中的倒数第二位,这说明我国清廉状况迅速恶化。1995年腐败指数达到改革开放30年中的极大值——腐败指数标准化数值为1,排名在51个上榜国家中的第50位。1979—1997年的18年间,被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平均每年以22%的速度增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速度超过了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转型期的我国已进入腐败的高发期和多发期。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比较清廉的国家”变成世界上“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 1998年以后,我国腐败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但仍然比较严重,清廉指数基本维持在3.1—3.5之间,这说明我国的腐败开始进入了滋生腐败力量和反腐败力量均势的相持阶段。进入相持阶段并不意味着反腐败形势有了根本好转,而只是说随着腐败的惩治力度的加大和一系列反腐败制度的威慑,腐败形势急剧恶化的势头有所控制,但是总体腐败水平仍处于高位,仍然属于世界上腐败较为严重的国家[8]。在社会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新旧制度、体制交互存在,旧的体制没有退出,新的体制尚未规范到位,给了权力掌握者以极大的利益采量空间。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权力,并在没有边界的情况下过度使用权力,是权力运用的一般规则。这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转型时期表现出来的特征大体相似。 从一些国家的发展进程看,经济体制迅速转变、社会结构激烈变革的转型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和20世纪末叶的俄罗斯等都曾出现过腐败现象高发的情况。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强调了社会转型国家腐败高发的现象:“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腐化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的腐化现象更为普遍。大致看来,有理由认为,腐化程度与社会和经济迅速现代化有关。18世纪和20世纪美国政治生活中的腐化现象就没有19世纪美国政治生活中的腐化现象那么严重;英国亦是如此,17世纪和19世纪末英国政治生活看上去就比18世纪的英国政治廉洁些”[9](P53), “美英两国政治制度在上述各自的政治腐化时期内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并遭到一定程度的腐蚀。”[9](P5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世界先后有40多个执政时间超过30年以上的大党、老党丧失了执政地位,除了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之外,引人注目的还有日本自民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印度国大党等。尽管这些政党下台的原因很多,但党内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的确是一个共同的特征。腐败是导致这些政党执政基础削弱、执政能力降低、执政地位动摇的根本原因。 国家廉政体系是各种制度机制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而我国现实中还存在政治制度空转、监督体制缺位的现象,人大、政协的地位作用还未能充分体现。有学者总结中国官僚腐败的根源集中体现为两个不对称性:一是权力不对称性,指的是公共权力和制约、监督公共权力的力量的不对称性;二是信息不对称性,指的是由于腐败隐秘、敏感特性而造成的腐败者和反腐败机构所掌握的信息的不对称性[6]。权力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最大化的结果必然是导致腐败。因此,反腐败机构的工作可以总结归纳为要解决这两个不对称性问题。 美国学者苏珊·罗斯·艾克曼在她的《腐败与政府》一书中作了如下评述:“对于中国来说,一个依靠个人关系已经成为规范的社会要想转变成为一个具有强有力的市场和公有部门体系并且更加非人格化的社会,其过程是相当痛苦的,这其中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比如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政府公开信息在发达国家是标准的政府行为,然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却严重不足。”[10] 解决权力和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政府重新认识和定位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衡。中国要成功消除腐败的结构性根源问题,挑战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更多来自内部,来自党和国家内部的官僚主义、低效率以及公共权力缺乏监督和制衡的挑战。解决权力和信息的不对称性,需要为公民社会提供有效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的渠道。改革开放30年来,公共权力向社会的逐步回归和政务信息的日益公开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民众支持。当今世界,民主化的潮流势不可挡,民众必将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也只有让权力受到制约、让阳光照亮体制,腐败的蔓延才能真正得以遏制,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才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参考文献: [1]何增科.中国转型期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1). [2]参考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1/16;马海军.转型期中国腐败问题比较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251-256. [3]李成言.廉政工程:制度、政策与技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4-28. [4]王寿林.权力制约与监督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8. [5]任铁缨.略论反腐倡廉建设三十年[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6). [6]胡鞍钢.反腐败必须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廉政体系[N].检察日报,2007-05-29. [7]透明国际网站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http://www.transparency.org [8]过勇.经济制度、转轨与腐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90. 李学勤.民主与改革[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5. [9][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 [10][美]苏珊·罗斯·艾克曼.腐败与政府[M].王江,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38. 责任编辑:向波 来源:《探索》2009年第1期 收稿日期:2008-11-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比较视野中的政党政治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06BZZ09);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多党合作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研究》(06JZD0037)。 作者简介:周淑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聂平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公共政策与治理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1920.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周淑真 聂平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状况透视 相同主题阅读 周淑真 聂平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状况透视 辛向阳: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 反腐败——执政党生死抉择在路上 许耀桐:查处腐败:“第一任务”和“过好五关” 林喆:2010年: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 李辉:当代中国腐败治理策略中的“清理”行动 杨曾宪:中国式腐败之怪现状及遏制对策 何鹏程 郑晓军:关于科学化反腐的几点思考 施雪华:大力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 实现中国反腐败战略的大转移 虞崇胜:腐败成本论——加强反腐力度的新视角 贺国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和静钧:美国反腐杠杆:检举人分成制度 林尚立:以政党为中心:中国反腐败体系的建构及其基本框架 姜明安:《法治反腐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序 王爱芹 董兵团:反腐败应处理好两大关系 杨恒均:地主老爸放言:又到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时候啦! 戴长征:腐败与反腐败:变革之中的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 徐贲:是什么力量在美国遏制腐败? 杜光:遏止腐败的最佳选择是改革政治体制 张鸣:反贪局长如何会变成“贪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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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炳啸:新改革时代呼唤宪政社会主义

  这次研讨会可谓是群贤毕至,而我无论从学识还是资历上都很浅。非常感谢给我这样一个重要的大会发言机会。我的观点是,未来三十年是以社会政治领域改革为重点的新改革时代,而宪政社会主义正是这一新改革时代的必然选择。围绕这一观点,我讲四点:   第一,宪政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合法性基础,公民社会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的社会基础。脱离宪政,党的事业就有脱轨的危险。拒斥公民社会,只会使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发成长的公民社会日益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疏离,并根本悖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人的自由解放的学说,其基本逻辑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到现实的公民,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本身,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的时候,人的自由解放才能完成。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终将消亡,而充满活力的社会则是永恒的。从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从权利政治到公益政治,从阶级专政到普遍平等、普遍民主、普遍正义、普遍幸福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权力不断回归社会成为社会权力的过程,就是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过程。现实的人所内蕴的“公人”与“私人”的二重性对立以及社会之中所包含的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使得在“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了恒久的课题。在现实的“私人社会”的基础上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公民德性与共同善,发展公共理性、公共精神,有赖于国家的宪政建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对“国家的自由”进行限制。马克思指出:“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在这里,所谓的“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也就是指实现宪政的程度。在国家还没有被放逐到陈列馆之前,社会主义政权只能是实行人民民主的宪政社会主义政权。我们实行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我们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就是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包括民主立宪、宪法实施以及宪法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社会的力量驾驭和控制国家系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会权力的总代表,而党要始终立足社会,回归社会,依靠社会,引领社会,走在社会的最前列,切实加强公民社会建设,自觉反映社会进步的要求,代表社会的最大公意,而不是使自己国家机器官僚化,日益脱离公民大众。党领导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社会的赋权。   在这次会前,江平先生重申“宪政是压倒一切的利益考虑”以及“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的基本观点,高放先生强调没有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许崇德先生闻之会议消息,特地把旧作《宪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作了重要修改寄给我,提出“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西北大学“经济学家摇篮”之父——何炼成先生,昨日下午还专门给我打电话,他由于无法上下楼而不能参会,但让我转告与会学人,在辛亥革命一百年之际,我们要认真总结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与教训。蒋介石落实三民主义不力,才丢掉了大陆。国民党最终践行了三民主义的承诺,把台湾引上了宪政自由主义道路,才实现了政党现代化,甚至最终战胜了民进党,掌握了执政权。我们共产党也必须践行建国前关于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宪政民主承诺,勇于排除阻力,果敢抉择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江老、高老、许老、何老的恳切言辞,代表着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共同心声。只有走宪政社会主义新改革道路,我党才能从根本合法性上巩固执政地位,确立宪治秩序,实现党的长期执政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无论是宪政建设,还是公民社会建设,我们都必须确立正确的规制策略。佩迪特 曾提出两种规制策略。“以出轨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把所有人都假定为社会稳定的麻烦制造者,处处设防,草木皆兵,甚至一些人为了片面维稳不择手段,丧失了共产党人的伦理底线,致使官民日趋对立,互不信任,社会溃败,彼此都苦不堪言。“以服从者为中心”,就会假定绝大多数公民都是宪政制度的服从者,其规制策略首先建立在这类人的积极倾向上,相信他们具有政治理性,能够理性负责地运用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利,尊重和依赖现有的宪政秩序实现社会的平稳转型。实际上,只有采取“以服从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才能有效实现争取绝大多数公民支持和认同的政治目标,从而最大限度地削弱极左或极右极端势力的社会动员基础,增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团结。   第三,要正确认识治乱之本,早日打通“中国模式”的任督两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焕发出勃勃生机。   长治久安是福,而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是治之本。有了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公民才能赢得越来越多的尊严与幸福。而要实现长治久安,只能走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社会动荡是祸,而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是乱之本。如果不能找到解决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问题的根本之策,高成本维稳只能把一时一地的怨气转移和蓄积到更脆弱的时空点上,社会动荡的噩梦迟早都会降临。而要避免社会动荡,只能走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第四,做人要有一种精神,治学要有一种信念。“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而献策”,是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历史使命。位卑未敢忘忧国。虽然我们无往不在局限性之中,但我们会以谦卑审慎的科学态度,义无反顾,风雨兼行。也希望能得到更多师友的理解和指正,为我们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赐稿。   谢谢大家!   附录: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是国内第一本以学派命名的学术辑刊,每半年一辑。第一辑已于2011年6月经由西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治国家建设”学术研讨会上免费赠送。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   (江平题写书名)   第一辑  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编委会主任:江  平  高  放   副主任:李  磊   编  委(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   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   华炳啸(西北大学)   李  磊(北京)   何炼成(西北大学)   周树智(西北大学)   周瑞金(中国社科院)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   高  放(中国人民大学)   梁仲明(西北大学)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   储建国(武汉大学)   虞崇胜(武汉大学)   蔡  霞(中共中央党校)   主编:华炳啸   执行编辑:   梁学成(西北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后)   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宪法学博士)   李  洋(西北大学讲师,新闻学博士)   赵守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博士生,讲师)   蔡文成(兰州大学讲师,政治学博士)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辑原则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与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与理论探索的逻辑发展。《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人民民主、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前提下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努力为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的改革奠定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目录   (第一辑)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卷首语:以科学的态度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研究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专论】   论宪政社会主义                                                 江  平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宪政的历程和经验                           高  放   中国极左极右都危险                                             吴敬琏   宪政中国论                                              周叶中 邓联繁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在与危机赛跑                                 王长江   基于顶层设计方法的一项前瞻性研究                               李  磊   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虞崇胜   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胡星斗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王占阳   一党立宪:通往宪政民主的中国道路                               储建国   论建设宪政民主 维护宪政秩序                                    周树智   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进路与顶层设计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对和谐社会的解读                             赵守飞   从人民民主专政到人民民主宪政——宪政社会主义国体论的学说史研究   褚宸舸   基于宪政经济学视域的宪政社会主义发展之逻辑                     梁学成   论公共舆论与宪政社会主义改革                                   李  洋   政党立宪:语境、命题与内容                                     叶海波   社会主义即以公民社会为主义——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理论构建     华炳啸   【宪政人物】   ——追思缅怀蔡定剑教授   旋转不息的陀螺——我眼中的蔡定剑老师                           刘小楠   追思父亲蔡定剑                                                 蔡克蒙   当代知识分子的典范                                             童之伟   为了“睁眼行宪政”的纪念——蔡定剑先生百日祭                    华炳啸   《超越自由主义》纵横谈   对自由主义要全面认识和正确应对                                 高  放   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                                       江  平   只有宪政能发展社会主义                                         周瑞金   公意理念的发掘与重构                                           储建国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周树智   一部执着求索、见解独特的厚重之作                             梁仲明   《超越自由主义》学者点评                                      包心鉴等   华清池论道   “冷酷实证”能取消“规范冲动”吗?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约   一、宗旨   本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治国与人民民主前提下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面向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努力奠定宪政社会主义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与学术繁荣。欢迎国内外学界同仁及各界有识之士赐稿。   二、投稿说明   本刊拒绝一稿多投,除约稿之外,一般只接收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原创稿件,内容可涉及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学、哲学、社会学、新闻学、传播学和文化学等领域。来稿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的稿件体例。字数最好控制在0.5—2.5万字之间(含注释)。作者投稿时需同时提交250-350字的内容摘要、关键词和2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及学术兼职、教育背景、主要研究成果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本编辑部保留对来稿文字按照编辑体例作一定程度删改的权利,不同意修改者请于投稿时注明。   三、评审规则   本论丛实行匿名评审制。所有来稿先经编辑部初审,通过的稿件方可进入正式评审程序。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并设执行编辑若干名。评审工作按双向匿名方式进行,在执行回避原则的前提下,每篇论文至少由本论丛编委会两位学术编委评审。特殊情况下亦可由编辑部聘请编委会以外的学术专家或知名学者评审。来稿必复,评审报告将在两个月内,严格根据论文学术质量回复给作者,审定结果及评审意见分为三类:(1)安排采用;(2)须经修改,方可采用;(3)不宜采用。   稿件最终采用与否,由编辑部根据宗旨、评审报告及学术论题设计情况作最后决定。   四、投稿方式   所有来稿须提交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各一份。电子版本请转存为WORD格式,发送至huabingxiao2021@163.com;纸质版本寄送至以下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华炳啸收,邮编710127   五、其他声明   1、《宪政社会主义论丛》半年一辑,每年春季、秋季出版。   2、作者文责自负,所有在《宪政社会主义论丛》上发表的文章,不代表编辑部观点。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例   一、基本要求   1、按照一般学术规范提供内容摘要(250-350字)和关键词。   2、来稿如果属于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的研究成果,可在文章标题上标“星号”,页脚可注明“基金项目:……(项目号)”;若有作者致谢或者简要说明,可以注明。   3、作者名后上标“星号”, 页脚注明作者简介:例如:   韩秀义(1972-),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二、正文体例   1、文章标题字号:小二宋体加粗,双倍行距;   作者姓名:四号宋体,双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摘要、引语或导语,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1.5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题记右侧对齐,小四楷体,1.5倍行距。   2、全文字号: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小标题字号:四号宋体加粗,小标题最多四级统一为 一、二(一)(二)1、2、(1)(2)   3、正文中直接引文超过200字,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   三、注释体例   1、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序号用①,②,③……上标,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后注与前注相同的注释,后注不用省略格式,即不采用“见前注”、“前引”、“前揭”等字样。   2、非直接引用全文,注释前注明“参见”或“详见”: 如参见夏勇.人权概念起源   3、中文部分规范注释示例。标注顺序:作者.专著题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   (1)著作类:夏勇.人权概念起源.第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2)主编类: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2-6.   (3)译著类:〔美〕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2.   (4)脚注中的文字阐述部分中含有引用的,将引用文献加小括号。如:……(夏勇.人权概念起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   (5) 网上文章:余汝信.1970年宪法修改草案解读.http://chuchenge.fyfz.cn/art/901776.htm.2010年2月18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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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中共党史还无法评价改革30年

“16年来,研究人员为如何向公众解释毛统治下开展的灾难性运动和可怕的迫害伤透了脑筋。遵循北京’绝不能引发对历史和责任问题的讨论’的规定,他们制造了混乱的词语表达方式。例如,1957年毛发起的’反右运动’把五十万知识分子统统打成社会主义的敌人,现在他们仍然说这次运动基本正确,只是迫害有些’过头’,实际上所有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后来都得到平反。 “党史的另一处解释也同样荒谬:1958至1960年,毛及其最亲密的追随者疯狂推行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把中国推入了最严重的饥荒,尽管1960年有一千万中国人死去,但党史并没有称之为罪行。党史一再声称,毛的错误、包括文化革命期间的错误不能贬低他作为革命者和建国者的功绩。” “不惧怕说真话” 《世界报》指出,”并非所有的人都这样胡编历史”,在介绍了前文化部副部长于幼军最近发表、”不惧怕说真话”的《社会主义在中国》第三卷后,该报写道: “于幼军说,把1957年反右运动中进行的大规模迫害大事化小,这样的企图’令人愤慨’。据他调查,1957年至1958年期间,552973名知识分子被打成人民敌人,受到迫害。二十年后,当年这些受到指控的人中,552877人被平反,也就是说,99.99%的人都是无辜受害者。在另一个例子中,他提到了1960年饿死一千万人的数字。 “于幼军也驳斥了所谓中国领导人当时对自己犯下的这一切一无所知的谎言。他引用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对毛说的原话:’这么多人饿死,历史会追究你和我的责任,人吃人的事以后将写入书本。'” “把我们的红色基因传递下去” 文章接着报道了重庆和全国各地”七一”大唱红歌的盛况,最后引用著名作家叶永烈的话分析了重开”红色文化”的深层原因: “1991年苏联的崩溃震惊了中国领导人,因为他们看到1700万苏共党员竟没有一人出来保卫党。另一个原因是,党的罪行、腐败和古拉格劳改营的消息不断被揭露出来,使党员的士气低落。有八千万党员的中共看来也有同样的担心,所以《人民日报》的评论发出号召说,’把我们的红色基因、我们的信仰和我们对党的忠诚和热爱传递下去’。”   摘编:汇文 责编:李鱼 (以上内容摘自或摘译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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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史啸虎:政治改革需要先弄清主义?

史啸虎:政治改革需要先弄清主义? ● 史啸虎 ( 进入专栏 ) 由于国内政治的长期自我封闭,国内政学两界对于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这两种思潮之异同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总是遭到忽视,以至于很多学者,甚至是一些专门研究政治学和社会主义的学者也经常将这两者混同起来,视为一体。其实,这两种主义之间的分歧就和它们的名称上的不同一样,恰恰在于是否认同所谓社会主义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标上。 作为一种从19世纪初期的社会主义思潮中派生出来的一个人数最多、影响力也是最大的政治流派,社会民主主义一直与马克思的崇尚暴力革命和专政的极端社会主义思潮——共产主义保持距离。自恃甚高的马克思也似乎从来都不屑称呼自己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巴黎公社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挫折。自那以后,崇尚民主共和制和代议制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已经成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马克思去世以后,以共产主义作为其灵魂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已经在欧洲工人运动中逐步走向式微,被边缘化了。而总结了巴黎公社教训并提倡参与议会选举以获得政权从而改变工人阶级命运的恩格斯主义则开始形成并极大地影响和指导了当时的国际工人运动。(晚年恩格斯认可工人阶级参与民主选举并以和平方式获得政权的思想与提倡暴力革命和专政的马克思主义截然不同,其在马克思去世后十年里形成的与他们之前截然不同的思想堪称恩格斯主义——作者注)。 1890年,由于德国俾斯麦政府反社会主义法的颁行,当时国际上最大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正式更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同时不再宣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虽然在第二年的艾尔福特会议上该党又重申说,要通过民主和合法的选举,进行一次政府更替,从而实现德国的社会主义变革)。至此,世界社会民主主义正式形成。而这时,遍察整个欧洲,甚至整个世界,你连任何一个崇尚以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其内涵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共产党组织也不可能找到。领导十月革命的俄共(布尔什维克)原来也是上世纪初被信奉马克思主义暴力和专政学说的列宁从俄国社会民主党中分裂出来的一个极左的少数党派(布尔什维克——即少数派的意思),直到1918年3月才更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可以说,如果没有列宁和斯大林等乘着一次大战发起充满了血与火的十月革命并获得成功,处于急剧衰落中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可能将永远只是一个传说。 19世纪末,在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影响日益强大之际,各国纷纷成立了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即社会党国际开始酝酿和成立。最初,由于与马克思主义还来不及完全切割的恩格斯主义依然带有很大思想局限性,这些社会民主党大多在其党纲或党章中依然阐明自己的社会主义性质,依然把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然而,在1895年恩格斯去世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恩格斯的学生、恩格斯主义的继承者以及社会党国际的领导人伯恩施坦连续发表了很多论述社会主义的文章,批判矛头直指以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并于1899年出版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在这本书里,他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历史必然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一种道德价值,这种道德价值旨在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思想和权利上的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实际上,伯恩斯坦的这一观点正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精髓之一。这种将社会主义从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降格并淡化和回归为一种人权理念和道德模式的做法表明了社会民主主义已与社会主义作了最后的切割。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即二次大战结束冷战开始之后,才开始发生变化。比如,社会党国际在1951年的《法兰克福声明》的序言中虽然依然明确宣称“社会主义的实现不是必然的”,并且认为强调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宣传宿命论的“反伦理倾向”。不过,也就在这次会议上,社会党国际首次把其思想体系的名称由社会民主主义颠倒成为民主社会主义,其目的可能在于凸显它是“民主”的社会主义, 以区别于社会主义阵营共产党人的“专政”的社会主义。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显然这是当时两个阵营冷战时代在意识形态上互相对立并各自争取民众的一种策略上的产物。由此可见,党国英先生曾说过的那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工具论是不无道理的。只是当年冷战时的一方早已丢弃不用了,而另一方却还拿在手里试图将这个主义当作棍子继续使用下去。 20年前,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以科学社会主义遭到彻底失败而结束,社会主义的名声一落千丈。其作为一种冷战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顿减。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社会民主党人开始越来越少地使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个词语,转而更多地恢复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个词语并将其视为其思想体系的代称。即便有的社会党国际成员,如英国工党等,在其党纲里可能还在使用民主社会主义之类的词语,但其实行的政策则早已完全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因为这些政党大都认同完全市场经济,推行彻底的私有制,疏远了建立社会主义式社会的理想。许多社会民主主义者也已不再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了。 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呢?有学者是这样分析的:“原因在于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在帮助促成东欧剧变以后,原指望自己在东欧会有巨大的发展,实际上却只是鼓舞和助长了极右翼势力的发展,并使人们对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招牌也提出了质疑,使他们在西欧逐渐失势。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一词似乎把选民推向了保守派的怀抱,这使他们觉得,为了回避在苏东剧变中已被资产阶级妖魔化了的‘社会主义’对自己的牵连,必须把民主社会主义再颠倒成为社会民主主义。这意味着同现实社会主义相比较, 它并不是一种(民主)‘社会主义’,而是一种(社会)‘民主主义’。”[详见徐崇温《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和现状》,中国文明网,2009年11月19日期 网址: http://hxd.wenming.cn/mkszy/2009-11/19/content_68384.htm ] 这个解释虽然有些牵强,但似乎也部分成立。不过,我的看法是,社会主义不是因为苏东剧变而弄臭的。恰恰相反,苏东剧变正是社会主义已经丧失人心步入死胡同的结果。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进行又一次的切割的根本原因应该在这里。从社会民主主义到民主社会主义再回到社会民主主义,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近二百年来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发展的一个轨迹,结果是,它离社会主义越来越远。 为此,我们可以将民主社会主义看作是由社会民主主义衍生出来的另一种政治流派,而且可能还是阶段性的(正在弱化和消失)。按照维基百科关于这两个主义的条目中的解释,“民主社会主义者仍然主张建立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式经济的社会。许多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都与那些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划清了界线,自然的两者仍有一些重叠的特色,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者所公开承认与社会民主主义仍然相同的部分,和那些为了使他们更符合社会主义而产生的差异。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社会民主主义的立场处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中间,而民主社会主义则拥护完全的社会主义,并且希望借着民主手段废止资本主义。”【详见维基百科“社会民主主义”条目】 当然,我这里主要是从政治学而不是经济学角度分析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其实,这两种主义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更大。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这两个主义在推行国有制还是私有制的经济政策上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最后是后者的私有化政策在几乎所有经济发达国家都得到了推广、贯彻和成功。到上世纪末,西欧各国在他们自己的社会民主党领导下,其国有经济比重大多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的30-40%逐步锐减到5-10%以下。社会民主党主导下的私有化改革不仅给国民带去了丰厚的收入,也由于公众对资本的分享,彻底消除了原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端——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 比如,很多西欧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就是将国有股权以较低的价格相对平均地卖给国民,即将所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公众化。任何公民均可持有或买卖该公司股票。而对公司发起人(大股东)持股比例、购买或增加本公司股权以及利润分配方式等方面均具有严格的限制,甚至带有强制性地鼓励股权比例细分和公众化。比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原来是一家100%的国有企业,后来按照股票面额价格将其80-90%的股票卖给企业职工和国内任何愿意购买的公民,还规定每个股东不得拥有超过5%的股份,目前已有70万个小股东。【王俊奇 《论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4期】人们通常认为最典型的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瑞典上世纪末起也在社会民主党领袖佩尔松的领导下对福利制度的关键部门——医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私有化改革。西欧国家私有化改革的成功其实也是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个成功,当然,这也毫无疑问地是包括民主社会主义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思潮的一个失败。 由此可见,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虽然在过去几十年里分分合合,你中曾经有我,我中也曾经有你,但显然它们在价值判断和思想体系上都相距甚远,差别很大,而且还正在渐行渐远。尽管如此,它们,即便是民主社会主义,也与我们所鼓吹的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现改为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在实质上显然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国内学界很多理论大家和先行者,如李锐、谢韬和辛子陵等老先生,他们曾著述了许多文章和著作宣传和鼓吹民主社会主义并希望中国的政治改革能借鉴之。有人猜测这些老先生总是谈论民主社会主义而不是社会民主主义,可能是为了挽救社会主义或者让中国的当权者相对而言更容易从感情上予以接受。对此,我不敢妄加揣测。但是民主社会主义在表达上好歹还有一个社会主义词汇,字面上似乎也好看些吧?因此我想也许上述猜测是不无道理的吧?但有一条却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这些民主先行者们无论是使用民主社会主义还是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词语,其目的都是想尽快地推动中国的以民主宪政为方向的政治改革。 根据上述分析,我建议今后学界在讨论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走向问题时,最好使用目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社会民主主义一词而不要再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易于诱发歧义的词语。如果有人使用该词是仅仅是出于与那些民主先行者们同样的目的,或者是依然不了解社会党工党国际的这两种政治主张,那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不是,或者故意混淆这两者的不同,甚至还千方百计地想将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解释成其本质上就是崇尚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的社会民主主义的话,那么我觉得他肯定是另有居心的。 在分析了这个世界上成功地实践和发展了一百多年的也代表了当下世界政治的先进力量的社会民主主义与其分支民主社会主义的异同和走向之后,我觉得如果再分析一下曾在我国短期实践过但最终却归于失败的新民主主义及其腰斩它的中共八大社会主义之异同和走向的话应该是非常有必要的。也许,我们会从中发现很多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理论问题,而这对指导我国下一步的政治改革必将起到极大的参考和推动作用。 说实话,新民主主义虽然在一些关键地方与社会党国际的社会民主主义差别较大,比如前者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而后者则属于民主议会制国家等等,但在另一些重要问题上却很近似。比如说,社会民主主义崇尚和保护私有产权,反对过度公有制,新民主主义也提倡公有制与私有制“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同时,新民主主义还要求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以及所有社会阶层的经济权益和私有财产。再如,社会民主主义推崇普选,新民主主义也要求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普选(详见《共同纲领》第二章第十二条、十三条和十四条)。 还有,新民主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一样都叫民主主义。只是前者的解释又叫“人民民主主义”(详见《共同纲领》总纲)。“人民”这个词囿于那个时代,始终未能具有严谨的法律定义,也落后于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观念,但是其表述却很有政治弹性。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一些列政治改革,如批准《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等并依此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表述,使“人民”一词之概念能最终被解释为拥有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现代公民的话,那么,以此作为限定词的“专政”以及一系列现有的政治与法律概念都将因失去了法律依据而得以扬弃和重新诠释。民主宪政必将得到张扬。 《共同纲领》中体现出来的新民主主义原则即便从现在的观点来看也有不少闪烁耀眼的亮点存在。比如,《共同纲领》并没有明确提及中国是实行一党制或多党制或一党领导加多党合作制等政党制度,只在序言中提到“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谷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一关于中共建政初期中国的政党组织形式的表述给中国未来通过政治改革建立起一个新的可以有效分权制衡的崭新的政党制度留下了十分广阔的政治改革空间。 还有,这个纲领也没有提及必须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相反,新民主主义留给后人的是多种所有制同时共存,不分主次。同时,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以及所有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等。这为我们改革现有的剥夺农民的土地制度以及目下愈益集中垄断的国有经济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改革方向。更为亮眼的是《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军队国家化。如《共同纲领》第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即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和人民警察,是属于人民的武力”而非属于某个政治组织。《共同纲领》第三章军事制度项下各条又特别强调了军队国家化的问题。 如果细研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诸如此类的关键性理论问题可以说比比皆是,信手即可掂来。所以我觉得,倘若党内改革派今后期望通过扬弃已步入死胡同的所谓八大社会主义路线而重提新民主主义及其基本原则和理论以找到中国政改的理论突破口的话,上述所有这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必将是我们必须面对,也无法回避的。当然,它们也必将成为我国下一步政治改革的理论依据。 遗憾的是,当时中国产生了这么好的民主主义思想和原则,又是在凝结了当时中国各个先进政治力量和党派先进思想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但却未能在中国推行下去。不能不说是国人的一大不幸! 在《共同纲领》颁行的第二年,即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国际形势立即严峻起来,国内的政治斗争也开始变得尖锐起来。中共党内原本就存在的对苏俄斯大林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崇拜开始发酵。这一切都迫使中共开始逐渐背离了当初自己与中国其他各政治派别共同协商后达成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共同纲领》的基本原则并陆续推行了很多与这些原则相悖的经济政策。比如,从1953年起中共背离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思想和原则,甚至动用自己掌握的公权力分别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强行推行以实现公有制为目的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政治上,中共也开始与自己昔日的盟友——其他民主政治党派渐行渐远,一党专制倾向愈益明显,最终于1956年由中共八大社会主义路线彻底终止和腰斩了仅仅七年之前自己认可的新民主主义 中共之所以背弃它与中国其他进步政治力量达成的新民主主义,我认为,它在指导思想上全盘接受马列主义(其实主要就是斯大林主义)是其内因,而朝鲜战争的爆发则是外因。两者一结合便将刚刚获得政权的中共完全推向了斯大林社会主义的怀抱,从政治和经济上全面学习、引入甚至拷贝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以中共八大所确定的所谓社会主义路线作为其标志。而这个路线则将中国拖入了一个颇为长期的灾难频仍的社会发展阶段,至今依然难脱其身。 最后我想说,虽然我们分析了上述这几种国际上此消彼长的主流政治主张,但是,任何主义都不是目标,中国的政改方向是民主和宪政而不是坚持某个主义。但是,推行宪政则需要主义的指导。这个主义是用来指导政改而不是作为政改方向的,更不是一种道路。因此,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推行民主宪政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主义来进行指导呢? 如果我们连西方的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以及中国曾经的新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与渊源都还没有搞清楚,那么我们还可能搞清楚我们现有的社会主义吗?如果我们连所谓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都还在犯糊涂,那么,我们又怎能启动我们的以民主宪政为方向的政治改革呢?说的更直接一些就是:如果我们党内的改革派想用新民主主义来取代现有的存有很多很大问题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推进政改的话,我们不从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和对比社会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以及现有的特色社会主义,行吗? 可见,我们要推行宪政,但首先得搞清楚主义。 进入 史啸虎 的专栏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天益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1870.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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