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述思 | 围剿三亚

   三亚正在进行一次空前的危机公关。推到多米诺骨牌的竟是一条小小的微博。     1月28日,微博用户罗迪在微博上反映,其与朋友高先生在三亚消费时“被宰”,“三个菜价格4000元”,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1月29日下午,三亚市政府新闻办的官方微博声称“今年春节黄金周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说明整个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良好。”     更多的网友被激怒,更多被宰的信息被披露,更多媒体加入质疑行列。 三亚正在进行一次空前的危机公关。推到多米诺骨牌的竟是一条小小的微博。 1月28日,微博用户罗迪在微博上反映,其与朋友高先生在三亚消费时“被宰”,“三个菜价格4000元”,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1月29日下午,三亚市政府新闻办的官方微博声称“今年春节黄金周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说明整个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良好。” 更多的网友被激怒,更多被宰的信息被披露,更多媒体加入质疑行列。 平心而论,当地新闻办的说法不仅别人不信,估计连编写的人都不信。按现有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经营现状,似乎没有一个城市敢于发布这么完美的长假成绩单。 之所以出台,首先出于对维护地方旅游业利益的考量,这不仅关乎相关部门的政绩,更关乎整个城市管理者脸面。相对于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顾客,这才是大局。 在政绩思维驱动下,在没有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一份震惊世界旅游业的成绩单出笼了。 再深入推敲下去,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三年以后,政务公开已成时代潮流的背景下,能通过官方正式渠道发布如此雷人的成绩,足以说明,要么整个体系存在严重缺失,要么在发布的过程中完全由公权力主导,社会监督形同虚设。 有趣的是,两天后的1月31日,,三亚方面就零投诉表述致歉。但有关人士随后表示,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随后,一张网友曝光的逾9000元的账单被三亚有关部门鉴定为真实合法——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消费者人傻钱多,二是被逼迫签订了格式合同。不深入调查就草草得出消费者弱智的结论,令人无比惊讶。 这些回应再度引起媒体热议。且发布的时间和针对性都值得     平心而论,当地新闻办的说法不仅别人不信,估计连编写的人都不信。按现有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经营现状,似乎没有一个城市敢于发布这么完美的长假成绩单。    之所以出台,首先出于对维护地方旅游业利益的考量,这不仅关乎相关部门的政绩,更关乎整个城市管理者脸面。相对于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顾客,这才是大局。     在政绩思维驱动下,在没有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一份震惊世界旅游业的成绩单出笼了。 固然与客流瞬间暴涨,基础设施不到位等客观因素相关,但核心还在于不良商人惟利是图、监管部门缺位越位,决策部门讳疾忌医共同铸就。 如果要使地方旅游业发展驶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当从根本上提升整个城市的服务水平和档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旅游服务监管力度,其中物价部门对哄抬物价行为的打击力度一定要从严从重。并建立健全失职渎职官员问责制度,不能总是监管有病,商家吃药。 其关键在于决策者树立科学发展观,回归现代政府服务本位,健全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并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真正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推动整个旅游业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的升级。 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曾说:最重要的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不止已经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要高于消费者投诉的程度。这是一种务实而清醒的认识。 但愿最终成为三亚乃至各地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起点,而不是句号。    再深入推敲下去,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三年以后,政务公开已成时代潮流的背景下,能通过官方正式渠道发布如此雷人的成绩,足以说明,要么整个体系存在严重缺失,要么在发布的过程中完全由公权力主导,社会监督形同虚设。    有趣的是,两天后的1月31日,,三亚方面就零投诉表述致歉。但有关人士随后表示,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随后,一张网友曝光的逾9000元的账单被三亚有关部门鉴定为真实合法——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消费者人傻钱多,二是被逼迫签订了格式合同。不深入调查就草草得出消费者弱智的结论,令人无比惊讶。     这些回应再度引起媒体热议。且发布的时间和针对性都值得商榷。按照常识,再不讲理的游客也是没有能力去完成对一个拥有强势公权力机构的著名旅游城市的诋毁的,况且是在三亚宰客现象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因此从中公众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知错就改的谦逊和诚恳,反而是权力傲慢与嚣张的一次不加掩饰的彰显。于是,危机公关成为更大危机的温床。     当然,在一个网络如此发达,社会监督渠道日益畅通,民意表达逐步主动自觉的年代,想按传统思路将对管理者不力的信息扼杀在摇篮里,越发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于一个旅游城市而言,游客就是衣食父母,而不单纯是过路财神,但在不少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政绩观的主导下,打着旅游搭台、经济唱戏的幌子,对当地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片面强调创收,忽视景观维护和文化传承。 固然与客流瞬间暴涨,基础设施不到位等客观因素相关,但核心还在于不良商人惟利是图、监管部门缺位越位,决策部门讳疾忌医共同铸就。 如果要使地方旅游业发展驶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当从根本上提升整个城市的服务水平和档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旅游服务监管力度,其中物价部门对哄抬物价行为的打击力度一定要从严从重。并建立健全失职渎职官员问责制度,不能总是监管有病,商家吃药。 其关键在于决策者树立科学发展观,回归现代政府服务本位,健全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并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真正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推动整个旅游业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的升级。 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曾说:最重要的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不止已经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要高于消费者投诉的程度。这是一种务实而清醒的认识。 但愿最终成为三亚乃至各地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起点,而不是句号。    在此过程中,不顾发改委三令五申,景点票价一路飙升,官商联手推出各类雷人人造景点,甚至推出严重挑战道德底线的旅游项目,而其成本往往最终转嫁到无辜游客身上。     政绩与快钱的密切结合,使部分地方政府面对公众的合理诉求,尤其健全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秩序的呼声,显得反应消极乃至动用公权打压。以至于公众只好主动放弃正常的渠道,纷纷选择网络曝光等方式揭露问题,表达合理诉求,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和博弈。长此以往,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无疑将失去真正的动力。最近,发生在少林寺的5A景区摘牌危机就是一个生动的镜鉴。    这祸起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行政理念:重管理,轻服务;重面子,轻里子。而这与中央倡导的转变政府职能,创建服务性政府目标以及大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背道而驰。     如果非要追究责任,那首先得重温《论语》中的名言: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近年各地旅游市场问题频发,固然与客流瞬间暴涨,基础设施不到位等客观因素相关,但核心还在于不良商人惟利是图、监管部门缺位越位,决策部门讳疾忌医共同铸就。     如果要使地方旅游业发展驶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当从根本上提升整个城市的服务水平和档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旅游服务监管力度,其中物价部门对哄抬物价行为的打击力度一定要从严从重。并建立健全失职渎职官员问责制度,不能总是监管有病,商家吃药。 商榷。按照常识,再不讲理的游客也是没有能力去完成对一个拥有强势公权力机构的著名旅游城市的诋毁的,况且是在三亚宰客现象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因此从中公众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知错就改的谦逊和诚恳,反而是权力傲慢与嚣张的一次不加掩饰的彰显。于是,危机公关成为更大危机的温床。 当然,在一个网络如此发达,社会监督渠道日益畅通,民意表达逐步主动自觉的年代,想按传统思路将对管理者不力的信息扼杀在摇篮里,越发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于一个旅游城市而言,游客就是衣食父母,而不单纯是过路财神,但在不少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政绩观的主导下,打着旅游搭台、经济唱戏的幌子,对当地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片面强调创收,忽视景观维护和文化传承。 在此过程中,不顾发改委三令五申,景点票价一路飙升,官商联手推出各类雷人人造景点,甚至推出严重挑战道德底线的旅游项目,而其成本往往最终转嫁到无辜游客身上。 政绩与快钱的密切结合,使部分地方政府面对公众的合理诉求,尤其健全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秩序的呼声,显得反应消极乃至动用公权打压。以至于公众只好主动放弃正常的渠道,纷纷选择网络曝光等方式揭露问题,表达合理诉求,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和博弈。长此以往,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无疑将失去真正的动力。最近,发生在少林寺的5A景区摘牌危机就是一个生动的镜鉴。 这祸起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行政理念:重管理,轻服务;重面子,轻里子。而这与中央倡导的转变政府职能,创建服务性政府目标以及大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背道而驰。 如果非要追究责任,那首先得重温《论语》中的名言: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近年各地旅游市场问题频发,     其关键在于决策者树立科学发展观,回归现代政府服务本位,健全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并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真正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推动整个旅游业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的升级。    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曾说:最重要的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不止已经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要高于消费者投诉的程度。这是一种务实而清醒的认识。    但愿最终成为三亚乃至各地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起点,而不是句号。 三亚正在进行一次空前的危机公关。推到多米诺骨牌的竟是一条小小的微博。 1月28日,微博用户罗迪在微博上反映,其与朋友高先生在三亚消费时“被宰”,“三个菜价格4000元”,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1月29日下午,三亚市政府新闻办的官方微博声称“今年春节黄金周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说明整个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良好。” 更多的网友被激怒,更多被宰的信息被披露,更多媒体加入质疑行列。 平心而论,当地新闻办的说法不仅别人不信,估计连编写的人都不信。按现有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经营现状,似乎没有一个城市敢于发布这么完美的长假成绩单。 之所以出台,首先出于对维护地方旅游业利益的考量,这不仅关乎相关部门的政绩,更关乎整个城市管理者脸面。相对于部分权益受到侵害的顾客,这才是大局。 在政绩思维驱动下,在没有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一份震惊世界旅游业的成绩单出笼了。 再深入推敲下去,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三年以后,政务公开已成时代潮流的背景下,能通过官方正式渠道发布如此雷人的成绩,足以说明,要么整个体系存在严重缺失,要么在发布的过程中完全由公权力主导,社会监督形同虚设。 有趣的是,两天后的1月31日,,三亚方面就零投诉表述致歉。但有关人士随后表示,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随后,一张网友曝光的逾9000元的账单被三亚有关部门鉴定为真实合法——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消费者人傻钱多,二是被逼迫签订了格式合同。不深入调查就草草得出消费者弱智的结论,令人无比惊讶。 这些回应再度引起媒体热议。且发布的时间和针对性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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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杨志勇:2011年财税理论研究热点与创新

杨志勇:2011年财税理论研究热点与创新 进入专题 : 财税体制改革    ● 杨志勇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年。财税学界围绕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深入探讨了地方财政改革特别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在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等税制改革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并在财政政策研究等多个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财政体制改革研究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孙开(2011)认为,应在剖析我国近年来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措施的基础上,从各地间差异较大的财政省管县实施办法中提炼出“优势特色”,以县级财政为重点整合地方财政级次,构建与县级基层政府责任相匹配的基本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同时不削弱市级和乡镇财政的特有功能,建立辖区内和跨辖区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高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整体运行效率。     一些研究者对省直管县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影响作了研究。我国多个地区正在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否会损害地级市的利益?才国伟、张学志、邓卫广(2011)利用1999~2008年我国地级市数据,通过系统GMM估计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强县扩权”提高了城市财政收入,抑制了城市财政支出增长;财政“省直管县”的作用则恰好相反。“强县扩权”促进了城市经济增长,但不利于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财政“省直管县”虽然降低了城市经济增长速度,却提高了第三产业比重。两项改革措施都抑制了城市规模的扩大,但有利于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断定“省直管县”改革一定会有损地级市的利益、阻碍城市化的进程,应深入地研究各项改革措施的利弊得失,做到综合运用、扬长避短。     贾俊雪、郭庆旺、宁静(2011)基于我国2000~2005年间县级面板数据,从财政自给能力角度出发,考察了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治理结构改革在促进我国县级财政解困过程中的作用。他们的研究表明,财政收支分权在县级财政解困中的作用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财政收入分权水平提高有助于增强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实现县级财政解困;财政支出分权水平提高则会显著加剧县级财政困难程度。他们还认为,近年来我国推行的政府治理结构改革,包括撤乡并镇改革和省直管县体制创新,在增强县级财政自给能力和改善财政状况方面并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省直管县体制创新反而不利于县级财政自给能力的增强。     市县财政支出问题研究。尹恒、朱虹(2011)基于2067个县(市)2001~2005年财政经济数据的实证检验,为县级财政生产性支出偏向的存在提供了证据。中国县级决策者主要对上级负责,追求尽可能高的经济增长率,而非居民福利最大化,导致其财政决策偏向生产性支出。生产性支出偏向严重妨碍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应逐步增强县级政府满足本地居民需求的激励。尹恒、徐琰超(2011)考察中国地市级地区间基本建设公共支出相互影响的机制和特征,主要包括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他们认为,由于地市级基本建设支出的正外部性溢出效应使得相邻地区基本建设支出间负相关;由于中国特有的地方官员激励结构,地区间经济增长的竞争会导致基本建设公共支出正相关。他们还通过中国地市级地区2002~2005年的数据检验这两个影响渠道,发现了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存在的证据。          税收问题研究          2011年,众多税收事件表明:税收征管环境的变化,使得税收早已不仅仅是一个专业的经济问题,而是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税收利益关系的显性化,表明税收工作调节的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还调节政府与个人、家庭之间的利益关系。税收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思维,增强服务意识。纳税人需要的是高效的人性化的税务服务,税制设计、税收征管工作需要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进一步匹配。学界对税收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对税收增长原因的分析。税收增长在2011年继续得到学界的关注。吕冰洋、郭庆旺(2011)在税收能力和税收努力的理论框架下,分析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源泉。他们发现,在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税收长时间高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三:分税制具有强烈的税收激励作用;间接税的制度设计放大了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我国正处于“税收增长红利”集中释放期。未来第一种因素作用减弱;第二种因素部分消失;第三种因素依旧存在。从长期来看,由于税收增值红利仍将持续一段时间,税收仍可能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学界还提出要重新反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让财政收入能够更好地与公共服务衔接起来。     具体税种研究。一、个人所得税。2011年,个人所得税依然是研究的一大焦点。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能够在促进社会公平上发挥作用。彭海艳(2011)建立了税收再分配效应及累进性分解的数理模型,分析了1995~200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剖析了影响其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她认为,除2006年外,个人所得税对再分配的作用是正面的,但调节效果非常有限;平均税率明显偏低,累进性基本呈下降趋势;分类征收模式导致总体累进性下降,工资薪金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累进性的主要来源;免征额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累进性中起主导作用,其次是税率结构,而社会保障支出起较小的累进(或累退)效果。因此,在公平视角下改革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迫在眉睫。     马骁、陈建东、蒲明(2011)根据2008年四川省和安徽省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月度数据分析了四川省和安徽省城镇居民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分布情况以及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个税对实际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十分有限。高收入群体的个税负担过低,且四川省城镇住户的个税负担低于安徽省。另外,个税收入理论值与实际值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表明目前的个税征管水平亟待提高。     万相昱(2011)应用微观模拟方法,基于收入分配的视角对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设置进行了研究。他以区域经济为对象,构建了一个带有行为反应的微观模拟模型,并通过该模型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效应进行了灵敏度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具有局部优化解,过高的扣除标准将加大收入差距并破坏税收的公平性原则,4000元/月以下的设置较好地体现了收入再分配特性。     岳树民、卢艺、岳希明(2011)研究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频繁变动对个人所得税累进性所产生的影响。他们在2007年抽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计算和模拟了在不同免征额条件下中国个人所得税的Musgrave和Thin指数及Kakwani指数这两个比较常用的测度税收累进性的指数。他们还通过对Kakwani指数分解,计算了税率结构和免征额对个人所得税累进性的贡献程度。     高培勇(主编,2011)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财贸所方案”。其基本设计思路是:在现行分类所得税制要素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以相对较小的征管成本尽快建立初始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并随着个税征管机制的不断完善,通过保持初始改革方案的可拓展性,实现由初始方案向目标方案即未来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税制度的过渡。渐进式改革初始方案的核心,是在保持现行分类所得税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实施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部分所得项目适用综合税率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对已进入自行申报范围的纳税人先行实施综合计征。”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研究。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起步。各界早已对营业税改革作了较为丰富的研究。2011年学界继续对此问题作了探讨。胡怡建、李天祥(2011)利用投入产出表模拟估算了增值税扩围改革在不同税率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认为将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控制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是改革顺利推出的前提。肖绪湖、汪应平(2011)借鉴国外税制,对当前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应该理性对待,务求稳妥。他们认为:税制建设应从本国国情出发,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间接税税制选择上应呈现多样化特征,单一的增值税并非最好选择;现阶段我国营业税税制的优越性仍然存在;统一增值税制并不成熟。     三、房产税改革研究。2011年,重庆市、上海市对个人自用住房试点征税。贾康(2011)认为,如果房产税不出台,那么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和过去的调控不会有本质区别,也改变不了房地产调控中的保有环节税收的制度缺失问题。一直有人认为,房产税应该取代土地出让金。但实际上,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两回事。对个人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需要解决其用途问题,需要保证课税的公平问题。想用房产税来替代房地产调控,实际上很难奏效。方建国(2011)以广州数据模拟测算了房地产保有税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提出房地产保有税应该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谨慎推进,中央、地方和居民三方利益协调,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协调的政策建议。     四、税收与物价关系研究。2011年是CPI高企的一年。物价上涨有货币政策因素,也有其他因素。杨志勇(2011)从间接税和市场结构两个角度解读了部分商品国内外价格差异的原因。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税制结构是以间接税为主的,这样,物价(用含税价比较)中所含的间接税常常高于发达国家。当然,仅仅间接税并不足以解释物价的差异,一些厂商利用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实现了商品的高定价。2011年,奢侈品税收问题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种观点认为,奢侈品税收(特别是消费税)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另一种观点认为,过高的税收直接导致税源的流失,导致一部分消费需求转化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需。          财政政策研究          2011年,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的影响尤为学界所关注。贾俊雪、郭庆旺(2011)构建了一个两部门内生增长迭代模型,通过数值模拟考察了不同财政规则下财政政策变化对长期经济增长和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该研究表明,在不同财政规则下,财政政策变化对长期经济增长和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凸显出财政规则对于促进长期经济增长和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允许发行公债为公共物质资本投资融资的原始赤字规则更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和改善政府财政状况,但经济均衡的稳定性将随公共物质资本投资力度增加变得较为脆弱。     公共投资是一个与财政政策效力密切相关的问题。公共投资如果是有效的,那么以此为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必然也是有效的。聂海峰、刘怡(2011)利用北京奥运会建设公共投资增加的自然实验性质,研究了公共投资引发的经济增长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估计了政府公共开支的税收创造效应。在奥运筹备的2002~2007年间,相对于没有奥运投资的情形,北京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加332.30亿元,税收增加量占实际税收的比例平均为9.94%。这表明安排合理的公共支出可以保证税收平稳增长,公共支出对税收收入有巨大促进作用。该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值得关注。     苑德宇、陈工(2011)构建了一个包含民间经济、地方政府等主体的内生增长模型,用于考察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他们的理论分析表明,地区均衡经济增长率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他们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表明:公共投资在当期显著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而在滞后期却一致、显著地抑制了经济增长;在长期中,我国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总体影响并不明显,但区域间存在较大差异,即公共投资在东部地区显著抑制了经济增长,在中、西部地区促进了经济增长。     张勇和古明明(2011)研究了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关系,对中国公共投资政策作了评价。他们在考虑中国预算外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前提下,通过重新分解并估算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结合改进的新古典投资模型对中国发展过程中公共投资对私人投资的作用进行了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公共投资对私人投资的实际拉动作用显著为负,而资本成本对私人投资贡献显著为正。该研究的主要结论与传统研究相反,主要是因为数据分解方法的差异和理论前提不同。     贾康、程瑜(2011)认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2008年以来实施的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在鼓励投资、扩大消费、促进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应在继续优化结构性减税的同时,适时适度实施合理的结构性增税,推进税制改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面对2012年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中国财政政策在短期内还需要保持扩张性,但政策的着力点需要作适当调整。          其他研究          民生财政。民生财政已经是一个时髦用语,似乎什么样的财政支出都可以和民生挂钩,甚至统计出各种各样口径的“民生支出”。刘尚希(2011)认为财政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民生上来,放到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上来,实现从“物本财政”到“人本财政”的转变。他认为,只有当所有的财政支出,最终都有利于改善和保障民生,最终有利于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时,才算是民生财政。     财政收支比重。白景明(2011)指出:我国关于财政收支比重的讨论,最终得出的政策建议都是要把比重固定在某一水平上,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指导了决策。“分析我国关于财政收支比重的讨论,可以说人们实际上已把比重当标准。”从支出角度看,实际上体现的是公众公共福利享用水平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心理状态。把“比重”当“标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财政透明度。曾军平(2011)基于对我国省级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的调查,研究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及其原因。该研究表明:由于制度主要是通过道德的感召而不是法律的强制来对财政透明度施加影响,在整体水平上,制度对于财政信息的公开有促进作用,但作用比较有限。由于制度条文规定的差异所引致的激励效应不一样等方面的原因,在层次差异上,制度对态度责任心的提升效应相比对实质信息公开的促进效应要显著得多。而在主体差异方面,相比对于行政部门财政透明度的推动作用,制度对非行政部门财政透明度的推动效应要小得多;制度对财政透明度的推动效应与各单位所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在态度责任心的提升方面。从实证研究的结论可以引申出有关财政透明度制度建设的若干规范建议。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进入专题: 财税体制改革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公共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78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总第35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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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现身寺庙公车分属省政府办公厅及保山市

挂有公车牌照的两辆车出现在了昆明盘龙寺。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中国网事) 云南省“公车上香”事件追踪:被网民曝光公车分属省政府办公厅及保山市   新华网昆明2月4日电(“中国网事”记者 王研) 有网民近日在网络上曝光“云南公车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质疑,如何治理公车私用的顽疾再次引发公众的探讨。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云南省纪委了解到,涉及车辆分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及保山市,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核心网事】公车大年初一上香被曝光   1月31日晚,微博网友“闵云霄”发表微博,称“接网友举报:大年初一(非上班时间),两辆车牌号隶属于云南省直机关的轿车前往昆明盘龙寺,混在烧香拜佛的人群中,说明官员可能涉嫌利用公车前往寺庙上香。纳税人的钱购置的车辆,不能作为官员迷信的工具。希望相关单位解释,也请望网友们帮忙指认这两台车所属单位”,微博后附有4张照片,显示牌照为云OV1536的越野车和拍照为云AA9734的轿车在路上行驶,其中一张照片云AA9734轿车就位于写着“盘龙寺”的指路牌下。   这一消息曝光后引发了公众广泛质疑。一些网友认为应当严肃查处,如腾讯微博网友“黄达”说:“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这么嚣张!请有关部门查处”。   一些网友也曝光了类似事件。如腾讯网友“路边小民”说:“大年初一也拍了几张昆明执法公车涉嫌到盘龙寺上香的照片”,并贴出了5张据称是在盘龙寺停车场拍到照片,内有云A号牌的警车和云A9号牌、贴着行政执法字样的越野车。   腾讯微博网友“我是谁”说:“大年初二大理一县城,森林公安的车载一家人逛商店……本应用在森林消防的红色越野车过年游荡在城里总觉刺眼”。   腾讯思茅市网友说:“大年初四的时候发现玉溪聂耳广场旁的石锅鱼,里面有一张红河州民政救灾的车辆在吃石锅鱼呢”,该网友也曝光了车辆牌照。   【记者调查】被曝光公车分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及保山市政府   记者联系到了发微博的闵云霄,他表示,图片是网友传给自己,然后自己再发微博的,“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反响,我还会继续关注此事”。被曝光的两辆公车,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云AA9734是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车队的车,云OV1536则属于保山市政府。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的云“AA9”牌照车辆为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保卫处车辆。经查,1月23日下午4时许,该处职工赵某某接到其78岁母亲电话,称其在盘龙寺上香时扭伤右脚踝关节,赵某某在经请示处领导同意后,驾驶该车前往盘龙寺将母亲接回家中。“赵某某一事确属公车私用,我们将对涉事的该处领导和赵某某进行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表示。   保山市政府办公室则回应:经查,涉事车辆所挂的“云OV”牌照原为保山市交警支队业务用昌河微型车所挂号牌,该车因使用年限较长,2011年10月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收回该号牌准备报废,由于年底工作较忙,尚未到省交警总队办理报废手续。保山市政府今年春节期间接待任务重,车辆不够用,与保山某企业借了一辆大众途锐汽车送客商到昆明。为通行便利,2012年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驾驶员王某某,根据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安排,到市交警支队要求安排一块牌照接待期间挂用,经市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该号牌临时挂用。该车由市政府办公室驾驶员王某某驾驶,送客商到昆明,应客商要求于1月23日到盘龙寺参观。“云OV”号牌已于2012年1月28日收回。   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责成市政府办公室吸取教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责成市交警支队严格车辆牌照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因市交警支队外借车辆牌照属违规行为,经保山市纪委研究,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市交警支队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延伸阅读】公车难禁私用的症结在哪里?   “云南公车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了解剖。   腾讯网友“相信自己”说:“公车私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应该说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一名腾讯邵阳市网友质疑:为什么老是网友曝光了查处才来了呢?难道政府真的管不住公车私用了吗?   关于公车私用的禁令众所周知,但每年都有不少公车私用的事件发生,公车私用可谓“顽疾”。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进参认为,类似事件频频发生,从事发状况分析,当事人丝毫不避讳,可以说连遮掩的心思都没有。这一方面说明公车私用的普遍,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事人从思想上根本没把公车私用当成什么大事。但从其社会影响来看,公车私用影响很坏,无异于“流动的腐败广告”,将会影响领导干部、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群众的信任感。   记者看到,就在今年元旦期间,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还下发通知“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但最终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足以说明仅靠见子打子的提醒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建立长效制度。   李进参分析,治理公车私用各地都有不同做法,有的在节假日封存公车,有的搞公车拍卖,有的给公车配备专门标签和举报电话,有的给公车安装GPS跟踪系统。但从根本来看,应当抓住核心问题:一是对违规者应当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就此事来看,除了涉事公车,还有不少网友在跟帖中也贴出了其他涉嫌公车私用的车辆,车牌号等都很清晰,对这些舆论曝光的车辆也应当一查到底,而不是试图一带而过。二是信息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在当前的情况下,公众对哪些车辆属于公车并不明晰,除了特殊牌照的车辆,还有许多公车并不能被群众轻易识别身份。如果有治理公车私用的决心,统一标识不失为方法之一。三是严把公车使用关。对公车使用应当建立严格的制度并且狠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对公车私用“人人喊打”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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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照网络舆情监测-《财经网》

探照网络舆情监测-《财经网》 探照网络舆情监测-《财经网》 2012年1月7日,山西省疾控中心科员王烨连续五年“吃空饷”累积10余万元的新闻被曝光,引发网民的大量关注。同时,这条信息也开始进入网络舆情监测者的视线,成为他们用来分析的典型案例之一。 这些网络舆情监测机构,利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动态监测网民对此事的帖子、评论转发等情况,从而绘制出一份每日该事件网民关注度的折线图。 折线图形象地反映出网民对官方回应的态度,亦为机构应对危机处理提供决策指引。当山西省疾控中心回应称此事并无不妥后,网络舆情达到高点,直至山西省纪委表态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热点才被另一个新的话题替代。 通过对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从而把握网络民意的走向,这项工作正在成长为一个庞大的产业。这有点类似于民意调查,只不过调查对象是躲在电脑背后的网民,官方称之为“网络舆情监测”。 这个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愈来愈“猛烈”的网络民意。近年来,因为微博的崛起,网络舆情更加汹涌澎湃。民众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发表意见,参与对公共事件的讨论,并逐渐形成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现象。 而在2012年初,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已率先发布了2011年度网络舆情报告,未来一两个月间,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亦将发布类似报告。显然,这种现象既对官员获知民意的渠道进行了重塑,改变了官民之间的互动,同时也催生壮大了一个专门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产业。自2011年至今,从事这一行业的各类机构开始显性化,进入公众视线。 网络舆情新变化 对于网络舆情的新情况,几乎所有的舆情监测机构都注意到了微博的崛起。 微博——这种WEB2.0时代的产物,多中心、扁平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正在逐渐改变过去的传播规律。网络舆情的主导权,正在由过去以传统媒体或门户网站控制,转变为千万个公民意见的聚合来影响。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截至2011年底的数据,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 5.13 亿,其中48.7%的网民在使用微博,而2010年同期使用微博的人数仅有6311万。 微博用户的迅猛增长开始改变网络舆情生态。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等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归纳了2011年网络舆情出现的四点新变化: 第一,微博的大规模使用降低了网民发表意见的门槛,让各个阶层人士都可以利用微博,发布信息和发表观点。因此,参与网络表达的人群在迅速扩大,网络舆情的力度空前增强。 祝华新称,对比两起热点事件,2010年9月,江西宜黄拆迁户钟家姐妹在南昌机场被宜黄县委书记率队拦截在女厕所,记者邓飞实时播报的一条微博被转发8000多次,成为当天的热门新闻;而2011年“7·23”动车事故后,珠海市政协委员陈利浩一条为小伊伊捐款的帖子,24小时内转发超过90万次。不到一年时间,舆论的燃点已成十上百倍增长。 第二,移动互联网得到迅速发展,并与微博相结合。截至2011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占整体网民比例为69.3%。在这一年,由学者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得到公安部打拐办的积极回应和各级公安部门的支持,在微博上引起警民合作的热潮。 同时,2011年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消息的不再是传统媒体的记者,而是网民,他们综合运用图片、视频、文字,通过微博等方式发布丰富多彩的内容,这其中包括发生在广东汕尾陆丰县的“乌坎事件”。 第三,参与对公共事件发表意见的人士增多,过去很少发言的人群,也开始发言。 2011年,由学者、知识分子来担当公共意见领袖的时代逐渐被打破,各个行业,诸如演艺明星姚晨、韩红,商人任志强、薛蛮子等都积极参与评论公共事件;此外,一些平民例如上访者、江西抚州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钱明奇,以及沈阳刺杀城管的小贩夏俊峰之妻张晶,均利用微博求助于社会。 正源于此,言论的空间被迅速放大,并且呈现多元化特征。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还注意到,微博不仅仅吸纳了国内人士,来自海外的中文用户也开始积极使用微博,并且使更多事件具有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包括“北京农民工子弟小学拆迁”与“中非希望工程援建非洲1000所希望小学”、“甘肃正宁校车事故”与“外交部援助马其顿校车捐赠仪式”,等等,可谓实证。 第四,源于网络动员的“线下”行动逐渐增多,包括一些群体事件的联络,同时各种公益活动也通过微博获得更广阔的舞台,如随手送书下乡活动、免费午餐活动,等等,均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对于网络动员,部分人认为这会激化社会矛盾;还有人则认为,网络动员不过是社会矛盾整合的一个表达渠道,其实减少了社会摩擦。 这种网络舆情新形势被祝华新称为“大众麦克风”时代——人人手中均握有“麦克风”。 微博崛起之后,部分传统媒体开始有意识地追随网络舆情热点进行新闻操作。据北京艾利艾网络口碑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艾利艾)发布的中国网络舆情2011年上半年分析报告,同期以微博为源头的15个热点事件中,人民日报即对其中7起予以了回应。 因为诸多负面网络舆情针对各级政府部门或官员,政府部门亦开始积极应对,政务微博成为2011年的一大亮点。据2011年新浪政务微博分析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10月31日,经过认证的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微博达到18132个,其中公安系统占据43%,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因为拥有超过194万个粉丝,成为最活跃的政务微博。 不过,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舆情,政府的应对仍显不足。2011年,“7·23”动车事故和“郭美美事件”在两家微博服务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的主贴和转发之和各自达数百万条,给铁道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带来巨大压力。 网民的批评不仅仅会使政府部门或企业的声誉受到损失,而且很可能带来直接的“线下”抵制或抗议行动。对于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网络舆情,潜在的可能被批评者——政府、央企或其他公司,需要第一时间了解舆情,把握其走向,以免情势进一步恶化。 由监测发展到分析、研判,并提出应对策略,网络舆情监测行业应运而生。 对接资本市场 2011年,网络舆情监测行业中的佼佼者开始登陆资本市场,小公司则遍布全国各地。目前,针对这个行业的规模,尚缺乏具体、权威的统计,通过一些公开数据可以窥知一二。 2011年中,以网络舆情监测服务为主要业务之一的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229.SH,下称拓尔思)进入资本市场,登陆上交所创业板。拓尔思近年积极进入这个行业,提出要“像预报天气一样预报网络舆情”。 据其内刊《拓尔思》介绍,该公司互联网舆情管理系统“广泛应用在政府、公检法、电力、石化、军工、通信、媒体、医药等各个行业”,并为某电网公司打造了“国内最大的企业级舆情项目”——覆盖31个省市3000多用户,采集超过3000个站点,每年可以监测1亿条数据,3TB的数据量。 随后,另外一家以舆情监测为主业之一的公司也顺利通过发审会审核,即将登陆资本市场。于2009年2月注册成立的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隶属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民网)。人民网IPO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已超过1300万元。 与人民网类似,新华网于2011年下半年推出“舆情在线”,并成立了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中心。 一些学术机构或独立创办、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也纷纷成立舆情研究机构,如艾利艾同时也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科研机构,其官方网站介绍为14个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国家级电视台和通讯社、十余个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等央企与知名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合作成立舆情部门,客户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河北省委宣传部等。 其他一些更小的公司遍布国内各地。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检索结果表明,来自江苏、甘肃、福建、广西、宁夏、天津、四川、浙江、河北等地的各级政府部门,为采购类似系统,耗费十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以今年1月13日发布的一则公告为例,江苏省监狱局花费22万余元采购了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 2011年,伴随着网络舆情高涨,这些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机构开始进入资本市场,获得更快发展,但是这个新生的行业仍需要规范。 经营生存法则 这些以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为业的商业服务机构,各有其经营法则。 它们中一部分以技术服务为主,主要依靠销售相关监测软件或搭建监测系统获得收入;另一部分则以分析、研究和提供应对策略为主要特色,技术服务不是其强项。还有一类为公关公司,监测并不是它们的主要业务,应对已经出现的负面舆情,并帮忙化解为其主要业务。 但不少舆情服务机构是上述三者的“结合体”,既包括技术服务、分析和研究,而且还提供应对策略。 许多机构身兼不同的身份。如艾利艾作为一家公司,既自主研发舆情监测软件,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科研机构。它们一方面承担公益性研究任务,另一方面则以商业机构面目出现,提供收费服务。 不少机构还会举办各类官员或企业人员培训班,推广其服务项目,比如书籍和刊物的出版、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为客户提供危机公关对策等。 由于政府部门是主要的客户来源之一,为赢得订单,不少机构会强调其政府背景。作为中央级媒体下属机构推出的舆情监测产品,人民网主办的《网络舆情》杂志定位为“帮领导干部读网”,新华网“舆情在线”栏目的定位则是成为领导干部和企业主的“秘书+顾问”,帮他们监测研判网络舆情,提出应对之策。检察日报社下属的正义网舆情监测系统,“专为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而量身定制”。 在政府危机公关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舆情监测机构的负责人介绍,在一起越狱事件中,当地监狱管理部门起初在媒体批评声中非常被动。在向他们请教之后,得到的建议是:让“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去现场,还要特别向记者强调监狱经费不足的困难。据此操作之后,“网络舆情热度马上下降了”。 政府客户之外,针对企业客户,各机构亦提供行业细分产品,如房地产行业、食品行业网络舆情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相对而言,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往往能取得许多大客户的订单,如各大央企、中央部委、省级政府部门等等。还有一部分企业,则以本地业务为主。 全国各地以公安系统与宣传系统为主的各级党政机关,已经或正在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如云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称,他们内部的网络监测系统安排了六七十人,自2008年起即已启动,尽管如此,仍要外包一部分业务给专业机构。 由于上述系统的建设,需配备专门的设备和人员,而大量设备的采购催生出监测软件市场的兴起。此外,面对舆情还需要分析、研判和应对,中央媒体、传播学专家则有了发挥作用的平台,他们活跃在官员培训讲堂,顺带推销自己的产品。 不少大型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机构认识到,这一行业不等同于公关行业。一些从业者认为,公关行业重在协调关系与解决问题,而网络舆情监测更多为日常服务,提供预警及危机应对意见。在他们看来,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因此更多主张通过信息公开来积极回应网民的关注。 不过,不少公关企业也加入到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的行列中来,这些公关公司的主要服务项目是帮助客户删除网络负面舆论,并根据不同的客户及信息删除的难度,收取费用。这又形成了网络舆情监测服务业的灰色领域。 虽然舆情井喷为这个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如何建立共同的职业伦理与规范,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财经》记者记者 谭翊飞/ 文 【作者: 《财经》记者记者 谭翊飞/ 文 】 (责任编辑: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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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记者如何使用信息自由法?

英国记者如何使用信息自由法? 作者:卢宜宜 来源:《阳光》2012年第1期 来源日期:2012-1-15 本站发布时间:2012-1-30 0:44:23 阅读量:2次   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实施了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或法规。在很多国家,记者都是信息公开法律的重要使用者。他们依据这些法律要求政府公布各种具体的信息,并通过媒体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英国知名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者阿布·哈姆萨(Abu Hamza)曾是伦敦芬斯伯雷公园清真寺的阿訇。2003年英国当局取消了他的传道资格,他被禁止利用芬斯伯雷公园清真寺传播其主张。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阿布·哈姆萨就每周五在清真寺门外继续布道,直至2004年5月被英国警方逮捕。一位记者要求伦敦警察局说明阿布·哈姆萨在清真寺门外布道期间警方为维持秩序总共花费了多少资金。在英国的信息自由法实施之前,记者最可能从伦敦警察局得到的回复是“找不到你要的数据”,而有了信息自由法这个武器之后,记者顺利地获得了想要的信息。   目前,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实施了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或法规。在很多国家,记者都是信息公开法律的重要使用者。他们依据这些法律要求政府公布各种具体的信息,并通过媒体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从数量上看,记者不一定是申请信息公开的主要群体。加拿大联邦政府收到的所有信息公开申请中只有约10%是由记者提出的;在美国,估计这一比例只有5%。但是,记者在使用相关法律方面的重要性不能仅从数量上判断,因为记者索取信息不是为了个人需要,而是用于媒体报道。在报道中记者通常会介绍他们如何援引信息公开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索取信息。一般公众了解到信息公开法律的存在,以及公民如何能运用这些法律来获得信息大多是通过媒体的报道。   在不同国家,信息公开法律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法律生效的年限有长有短,政府在实施相关法律方面的力度也参差不齐,所以记者使用信息公开法律的具体情况也会有差别。比如,在政府对记者的信息公开申请能迅速回复的国家,记者使用信息公开法的积极性就较高;而在政府对信息申请经常拖延处理的国家,记者使用相关法律的热情就会降低。此外,有些国家会向信息申请者收取费用,而有些国家则是免费的,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记者对信息公开法的使用。本文要重点介绍的是英国记者使用相关法律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   英国的信息自由法于2005年开始生效。伦敦大学学院宪法研究中心的学者在法案实施近两年后的一项专门研究发现,在法案生效之初,不少记者都出于新鲜感提交了信息申请。这些申请主要是为了试试新法好不好用而随意提出的,并非记者先有了明确的新闻线索和对特定信息的需求,然后再有针对性地向政府提出信息申请。这种对信息自由法的试探性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已逐渐减少。还有一些记者专门为了揭露信息公开法的缺陷而提出申请。他们选择一些事先就料到不会获得政府回应的信息申请。得到预料中的结果后,他们就可以撰写新闻报道,证明信息自由法的现行版本不足以推动信息的充分公开。   当然,大部分英国记者使用信息自由法的动机还是为了配合他们正在进行的新闻调查。法律生效后,在媒体与政府有关信息自由的博弈中,媒体方面有了更大的助力。之前,记者从政府新闻官口中得到“我无法作出评论”、“我没有信息可以提供”等回答时,即使明知这些只是遁词,记者也无可奈何,而信息自由法为记者提供了继续追踪相关信息的法律依据。   公事公办地向政府提出问题仅是记者收集信息的手段之一。很多记者都会在政府中发展一些朋友,在需要时可以向这些朋友私下打探消息。即使对以这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记者来说,信息自由法也有一定的作用。据一位记者介绍:“以前,我认识的政府内部人士曾告诉我,这个材料你30年内都不可能看到。现在,他们指点我:你可以试试提交一个信息公开申请。”   在媒体人士中,觉得信息公开法用处最大的是撰写调查性报道的记者。英国的信息公开法规定,政府应在收到申请的20天内向信息申请人作出答复,同时法案也规定了一些政府部门可以要求延期的情况。对时事新闻记者来说,等待20天再写出报道显然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碰到延迟答复的情况。只有就某一专题进行长时间深度调查的记者,才可以不受新闻时效的限制,耐心等待政府的回复。例如,英国的《卫报》曾试图了解英军在阿富汗造成平民伤亡的情况。造成平民伤亡比较严重的事件会有宪兵队的介入调查,《卫报》于是向英国国防部申请公开英军宪兵队调查平民伤亡事件的调查记录。历时九个月后,《卫报》才从国防部获得了对部分事件的调查报告,且这些报告已经过严格审查,删去了部分信息。英国记者遭遇政府拖延回复的情况并不少见。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一些记者甚至都记不清自己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到哪一步了。   自2005年信息自由法生效以来,英国记者对该法律的实施情况提出过各种批评,但总的来说,媒体对法律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加强公众对政府监督方面的积极意义仍给予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也有所改善。最终,任何法律都只有在实际的运用中才能不断完善。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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