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受难者

1980年胡耀邦为“现行反革命”李九莲昭雪

   作者:戴煌 粉碎“四人帮”后,当代中国揭开了新的一页,但仍有大批如山的冤假错案急待平反。不解放成千上万被定为“反革命”、“反党分子”的新老干部,就不可能出现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在解决这一难题的革命中,胡耀邦同志以超人的胆识站到了时代的最前沿。 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江西鄱阳湖畔 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 1977年 12月 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割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牎1980年 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发问:这可能吗牽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 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接触到社会后,她很快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痛苦、彷徨与颓废等,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查所谓的“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运动”。全省各地成千上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打成了“反革命”,无数人惨然死去或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1969年 2月 28日,她给恋爱对象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其时曾昭银在福州部队当兵。李九莲在这封信中说:“经过多年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牽我时时好想(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 接着,李九莲还写了这样一些话:“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牽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牽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牽”等问题发生怀疑。 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下款“你明白的人”。 然而这个应该“明白”的人却陡生“主动”之念,飞黄腾达的私欲把爱情压得粉碎。他说此信“很反动”,“把矛头直指林副主席”。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上级”当然更是如获至宝, 1969年 4月 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林彪叛逃了,反林彪的人仍然有罪 李九莲无所畏惧。在为她举办的单人学习班上,她坦然地复述了自己的许多“活思想”,并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笔者去赣州查访时,这位副师长已调任福建三明军分区副司令员)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于是,李九莲被抓进了插翅难飞的监狱。 1971年 9月 13日,“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出逃并摔死于温都尔罕了。按说,这时不但应该立即开释李九莲,而且应该大大地赞扬李九莲,并向她正式赔礼道歉才是。但是,历来干了错事、坏事从不认错的当权者们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一旦这样做,他们就觉得这会丢了他们的面子,降低了他们的威信,不利于继续作威作福、发号施令。 他们向李九莲严密封锁林彪出逃的消息,继续把她关押了将近一年,直到 1972年 7月,才把她开释出狱。中共赣州地委给她做的结论是:“性质是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待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 他们并派人告知李九莲:“这样处理,你还是人民队伍中的一员,还可以革命。” 瘦小孱弱的李九莲信以为真,欣然走出了牢门。她回家辞别了父母,离开了赣州,到了毛泽东当年搞农村调查的兴国县的画眉坳钨矿,山上山下地挑矿砂,每月工资 16元。 很快,严酷的现实又一次使她大失所望:敌伪时代的矿警等人可以参加工会,她这个年轻、出身好的却没有资格;三年零八个月的拘禁、拷打、虐待,摧残了她的健康,使她有心却无力从事那种繁重的体力劳动;附近一所中学因为没有英语教员,孩子们都上不了英语课,她要求去补这个缺,可有关人员回答说:宁可荒废孩子们的外文课,也不能答应她的请求;经别人介绍,她同意嫁给一个因出身于地主家庭而三十五六还没找到对象的光棍汉,这个光棍汉却在众人之前嘲笑她:宁可讨一个破鞋,也不要她这个“敌我矛盾内部处理”的黄花女…… 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使这位姑娘痛感赣州地委和公检法部门欺骗了她、损害了她。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改变这个是非颠倒的结论。 1973年 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多次通过正当途径申诉无门的李九莲,不得不请一些同学,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广泛的同情与声援的热浪。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罪名,于 1974年 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 兴国县委领导拒绝受理。他们推辞说,李九莲在赣州市张贴大字报,她的家又在赣州市,这件事理应由赣州市研究处理。两地互相推诿,“李调会”的众多群众又涌向拘禁李九莲的所在,强烈呼吁释放李九莲。程世清随着林彪倒台之后,有人又一次打电话,请示在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陈昌奉。毛泽东的这位老资格警卫员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 有了陈昌奉的撑腰,赣州地委的腰板更加强硬了起来。他们指责兴国县委没有党性,犯了原则性错误,随之派人去兴国县,把李九莲押回赣州。 1975年 5月,赣州地区“公检法”公然以兴国县法院名义,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矛盾进一步激化,她成了“恶攻”分子 李九莲与赣州地委及地区“公检法”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她认为他们已不是共产党,而成了国民党;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法西斯专政,因为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绝不迫害自己人。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并立即绝食以求一死。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 年 1月底,劳改农场的犯人们按照一年一度的惯例,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年终评审鉴定”。在开评审小组会时,李九莲鉴定中的第一项“我的政治态度”尚未写完,到会“监督指导”的管教人员却对她说:“没有完全写好也不要紧,可以先说说已经写了的。”李九莲拗不过,只好照本宣科。她首先对周总理、朱总司令、毛主席在一年中相继辞世表示悲痛,继而对“现在的当政者华国锋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毛主席的一些教导和政策”进行了批评。在场的管教女干部即刻厉声喝道,“不许放毒”,一把夺走了李九莲手中的鉴定草稿。 这位管教女干部和女犯小组中的积极分子,都指责李九莲在进行“反革命煽动”。而李九莲却泰然自若,早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她的未及读完的鉴定草稿上这样写道:“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 “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后,身为党中央主席,没有召开过一次党的会议……无视党的领导作用,妄图用暴力和血腥政策来强迫党员和人民的意志,借口批判‘四人帮’把党搞乱了,把军队搞了……” 很显然,李九莲的观点,与她第一次被捕前对“文化大革命”的怀疑与否定的清醒认识是截然对立的。她为什么会这样,本是不难明辨的。 1977 年 2月 22日,中共中央以“中发[ 1977]六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主张:“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 对这样的会议纪要,当时就有人在私下议论说,这是“非君者诛”、“因言废人”的继续,并是个人迷信的继续和树立新的个人迷信。这只能给那些不明真理的人,继续滥杀无辜以根据;同时也给那些乐于踩着别人的尸骨往上爬的人增添了廉价阶梯。但是,当时的党中央立即转发,要全党全国遵照贯彻执行,这无异于给“文革”初的《公安六条》又添了一条。 1977年 4月,李九莲被劳改的珠湖农场党委,就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给上级领导单位写了一份《报告》。《报告》历数了李九莲的一切“罪行”,认为“李九莲已构成犯罪,其罪恶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要求对李九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报告,依次得到了鄱阳县法院和鄱阳县委、上饶地区中级法院和上饶地委、江西省高级法院和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的认可。在这各级领导机关的讨论和决定或批示中,也都一律强调李九莲犯有“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一罪,一致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立即执行。 明智之士奋起抗争,但未能挽回狂澜 要求立即判处死刑的报告,被送到了江西省委。省委常委会讨论是否做同样批复时,发生了一场争论。 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省军区政委张力雄等同志认为,这位女青年的本质是很好的,是忧国忧民、勤于思考、要求上进的。这样的青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此,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不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但是,到会的常委中多数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泽民、张力雄们只有三票,无力挽狂澜之既倒。 消息传出,赣州地委为进一步打击“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要求省委将李九莲的死刑改到赣州执行。省委立即批复同意。 李九莲被押解到赣州。她既不上诉,也拒不签字。和几度绝食求死时一样,她认为在这个天地里,很难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活不如死”。 1977 年 12月 14日,浮云蔽日。上午九时,赣州市宽大的体育场举行三万余人的公审宣判大会。主席台下先站了一排都被戴着手铐的“李调会”主要成员。他们此来是“陪绑”,最后押进会场的,是五花大绑的死囚犯李九莲。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与沈阳张志新被割破喉管和长春史云峰之被缝起嘴唇两角,“异曲”同工。对她的“判决书”一念完,就在她的胸前挂上“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的大牌子,背后插上打着红×× 的亡命牌,咽喉紧勒,口塞毛巾,架上死囚车游街示众,使她完全失去了任何呼喊的能力,游街一周后,她被枪杀于赣州市西郊土红色丘陵地带的一座小松林中。她的亲属不敢前往收尸。 一个月后,曾是“李调会”广播车的广播员,已有三岁女孩的年轻女教师钟海源,在南昌郊区被处以极刑。 6月及 10月,被扣以“现行反革命”罪而被捕入狱的“李调会”成员达百人左右,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达六十人。 在监狱之外,许多机关、学校、厂矿、科研部门声援过李九莲的干部群众,包括原地委常委赣州市市长、原《赣南日报》总编辑、地区或赣州市的一些局长、赣州四周的一些县委负责干部多人在内,被开除党籍或团籍、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或免职停职靠边站的,多达六百多人;挨批挨斗、写检讨、坐“学习班”的,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学、亲友等等,则数以千计,其中有的人被迫自杀,形成了一个殃及广众的大冤案。 拨乱反正的鼓声,很难影响到这个角落 1978 年 12月 23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结束。全会决定全面复查和平反一切冤假错案。 12月 29日,党中央就以中央文件形式,全文批复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中央在这份发至县团级、要求传达到全国基层法院干部的文件中说:在复查工作中,对原被认定的反革命案件,必须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要完全合乎规格,货真价实,才是真反革命,不要冤枉好人。”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要严格法纪,有错必纠。 1979年 4月,面对这份已经传达到基层法院的中央文件和江西省高级法院的一再催促,赣州中级法院才不得不复查了一下李九莲大案。案件复查人王光法,就是当年判处李九莲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九人审判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在 1979年 4月 10日写下的复查意见是:“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 4月 16日,地区中级法院检查组的意见是“维持原判”。 1980 年 1月 29日,在与李九莲案有关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的不断申诉下,江西省高级法院再次指示赣州地区中级法院进行复查。法院于当年 3月 15日,写出了《关于李九莲现行反革命一案的复查报告》,坚持认为李九莲犯有一系列反革命罪行,不论是 1969年的拘禁、 1974年的逮捕和 1975年判刑,以及 1977年的枪杀,都符合当时的政策,“应予维持原判”。 4月 14日,赣州地委常委会“讨论”了法院的这个《复查报告》并决定:“同意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面对赣州方面的这种态度,江西省高级法院调去李九莲案的全部案卷,从 1980年 5月 8日开始直接进行全面复查,于当年 9月做出了复查结论,并上报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复查结论认为, 1969年和 1974年、 1975年对李九莲的处理是错拘、错捕、错判, 1977年的处死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9月 17日,江西省委研究决定:“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销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就在江西省高级法院将这个复查报告送最高法院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在全国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说,“文革”中因“反革命”罪被判处的人中,“有十八万四千人遭到错误判决”。然而,这对赣州的某些人来说,仍如耳边风。地委书记杜昭面对笔者的调查甚至说:“记者的屁股坐在什么地方牽”看来,这个大冤案的彻底平复,非尚方宝剑不行。 胡耀邦的批示,掀开了这里的大铁盖儿 1980 年除夕,我飞返北京。对所得素材经数日整理,写出一篇《内参》,题目是:《在“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主要罪名下,女青年李九莲三年前被枪杀至今未昭雪》。当时,华国锋仍是党中央主席。这样的《内参》能否发得出,也还是个大问题。但是经当时的新华社国内部主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杜导正拍板,被送往印厂发排。 1月 25日,那篇《内参》稿一送到党中央,立刻受到了胡耀邦的重视,他当即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公安部部长做了这样的批示: 彭冲、江华、(赵)苍壁同志: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彭冲当天就给江西省委主要负责人写了两行字:“(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沉重的铁盖终于被掀开了。 2月 17日开始,江西省法院按照省委的指示,并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赣州地区公检法机关派人参加,彻底复查李九莲案, 3月 9日就做出了比较合乎实际的结论。 3月 26日,赣州地委召开了所属各县市和地区直属机关、厂矿企业与学校的党委负责人会议。此时地委书记杜昭已去中央党校学习,所以会议比较顺利地做出了贯彻耀邦批示和省委决定的决定。 接着,由省法院、地区法院和有关单位出面,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正决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5febc901016i8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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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兰秀:陨落于文革的独立思考者

   作者:吴钩无语   1970年的夏天,当中共宣传部长陆定一正在秦城监狱里遭受持续的审讯逼供的时候,他根本不会知道,此时,就在他家乡近旁的苏州,一位四十年代加入中共地下的陆姓女子,正被押刑车,在经过四万人公判大会之后,环城游街,绑赴刑场执行决。她的罪名是“现行革命”。 《苏州市志?大事记》中,有这样的简略记载:1970年 7月4 苏州市图书馆副馆长陆兰秀因对“文化大革命”惨遭杀害。这是林彪、江青革命集团实行法西斯专政一大冤案。1978年8月10,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公开为陆兰秀平昭雪。 1982年4月2,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追认陆兰秀为革命烈士。   在目睹当时景的苏州人那里,我们听到了这样的陈述:那一天,苏州古城的街挤满看闹的路人,一辆刑车,两个戴钢盔的壮汉挟持着一个倒剪双手、发灰白的小个子女子在游街示众,她后高高竖立的斩牌,“陆兰秀”三字打被了粗重的红×。为了避免她开,她的下颔骨被脱了臼,中塞满破布,比起北方被毙的另一女共产员张志新——行刑者竟然割断她的喉管——南方的刽子手似乎更善于伪装。陆兰秀挣扎着不肯低下不屈的颅。下午4时40分,城南横山之麓响起了几声响,陆兰秀应声倒下,鲜缓缓渗进了荒草黄土。随后,她的遗体被送往苏州医学院解剖。   陆兰秀1917年出生于苏州陆氏家族,自由受到良好家庭教育。在被打现行革命分子之前,她的份是苏州市图书馆副馆长,一个四十年代就参加中共的老革命者,一个知识分子出的共产主义运动的思想者。   陆兰秀的父亲陆殿扬是民时期著名翻译家,有《实用英语修辞学》、《英汉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等著述。曾任省立常州中学英语教师兼教务主任,29岁就是江苏省立一中校长兼东南大学教授。1928年陆殿扬进入官场,在海、浙江等地教育机构担任科长、主任秘书等职。1935年退出官场,在陈立夫任董事长的正中书局任高级编审。陆殿扬十分重视子女教育,在家中自设理化实验室,还专门聘请民务总理熊希龄的第二任妻子毛彦文做家庭教师,为儿女教授英文。 陆兰秀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化学系,次年4月在武汉大学加入中共产,后任武汉大学的女生支部书记。毕业后她拒绝了父亲为自己安排的安逸工作,而投地下革命工作。40年代曾两次被民特务逮捕,在狱中坚贞不屈、表现出。1946年6月,陆兰秀在“下关惨案”中被民特务毒打致伤,还是周恩来、邓颖超为其安排的治疗。1948年,她利用民防部工兵署的关系,和丈夫朱传钧一起为解放军二报工作,因工作卓有效,1949年开大典时受邀赴京观。刘伯承、邓小平联合署名介绍她到北京工作,1965年,她随丈夫调任苏州,出任市图书馆副馆长。 因为陆兰秀在地下时期有过被捕经历,长期没有恢复籍。但这并不妨碍陆兰秀对于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和深刻思考。陆兰秀参加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自由、民主、正义和真理。革命夺取政权后,她的追求依旧没变。她有卓然独立思考的习惯,这与她良好的文化素养、大量阅读马列原著有关,其中的独立、思辨、深刻,已然大大超越了当时社会进步的范畴,这是陆兰秀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 陆兰秀留下了14万字的思考心得。内容主要是对“史无前例的文革”的思考和批判。时任苏州市委秘书长、后任江苏电视台台长的新闻界前辈丁群先生曾整理汇编了陆兰秀的文集,遗憾的是至今未见出版。在全民衷于盲目的政治运动之时,陆兰秀已经看到了象背后的问题,她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发动这样一场后来被称为“浩劫”的政治运动。她认为领导人用这样的政治运动来演练全、全人民,以防止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复辟的做法,根本就是错误的。她决定冒死将自己的想法大胆说出来。1970年3月的一天,深,陆兰秀写下了“遗书”。遗书中,她表达了自己对这场运动的思考:“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陷全人民于深火、苦难深重之中,扼杀了中的共产主义前途。毛泽东犯此严重错误后,又拒不接受人民意见,拒不解放全人民,包括受其蒙蔽、充当其御用专政工具或变相专政工具的人员在内。凡我中人民,中华民族儿女子孙,都应世世代代牢记这一的沉痛教训,清算这场祸殃民的文化大革命,并且永载史册,以儆后人。” 这还不算,写完“遗书”之后,陆兰秀又写了《致毛主席的忠告信》,诚挚建议毛泽东尽快停止文革。信中说:“你应完全了解文化大革命至此不应再发展下去了。建设共产主义社会,工作千万绪,任重而道远,拖延时间已没有任何现实意义。请即作出决定。”陆兰秀对文革的否定批判,并非心来或不知深浅,而是建立在她对中社会的社科剖析和深入剖析基础之。在《再论阶级和阶级斗争》一文中,她分析了我阶级关系所发生的变化,认为“在我,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历了二十年的今天,地主阶级早已失去了他们的土地;资产阶级经过社会主义的改造,失去了统治和不合理的分配所得,所以也失去了为剥削阶级的条件。更由于为防止他们的抗,已对他们进行了二十年的专政和教育。在目前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主义阶段,应采取一些新的办法,来消除过去力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对立绪,适当理和他们的关系,是完全可行的,也是应该的。”她还认为,文革把几乎所有领导干部都打走资派,把几乎所有知识分子都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造了阶级关系的严重混。她说:“文化大革命造了和全世界无产者完全相的是非标准,失去了共同语言。现在世界人民,完全不能理解我们的事业,就像我现在不理解毛主席、中央的意图一样。”这些今天看来完全正确的文字,在当时背景下足以让人掉脑袋,这一点有着长期政治经验的陆兰秀是不会不知道的。 然而,她是一个独立而勇敢的思考者。在《多思》中,她大胆否定文革把领袖神化的做法,针对当时无论开会或写文章,都要先读毛主席语录(“最高指示”),即所谓“毛泽东思想挂帅”。她认为“毛主席所讲的话都是过去经验的总结,而人们每天所接触的,是不同于过去任何时代的新问题。如果把毛主席的话,变束缚人们思想的绳索,把人们的脑一道一道捆绑起来,就会使人变得寸步难行。这种学习方法,其结果必然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词句,掩盖资产阶级、封建阶级思想的实质,贻害无穷。” 在《居中》里,她更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独立的思想立场:“马克思主义不是天生神圣的东西,而是马克思经过科学分析总结出来的一种科学理论。这种理论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益补充、完善的。所以对某种理论和政策,包括马恩列斯和毛主席的某些理论和政策,提出不同看法,只要是科学的探讨,称不叛逆、革命之类。叛逆者,是古代帝王自以为神圣,对自己的臣民所强加的罪名。在科学探讨,从来没有什么叛逆的。”即便是对今天的人们,陆兰秀的铮铮话语仍然掷地有声。但是,在世纪狂的文革时代,这些话语被明确认定是“现行革命”言论。陆兰秀也因言获祸。在狱中,这个弱小的女子遭受了难以言说的毒打和折磨,最后被子弹残忍地剥夺了生命。一颗独立思考的星辰在文革暗中,无可奈何地陨落了,然而陆兰秀对中历史进程的独立思考却依然震撼感染着后人。 写到这里,我们思绪万千。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思想的空间却是无限的。 今天,在苏州城南横山的烈士陵园里,有一座陆兰秀的墓,墓的格局、规制千篇一律,但是她的思想却特立独行。 在冬天淡然的光里,我们仿佛听到了她对自由的诗一般的望:“千百年来,人们前赴后继,付出高昂代价争取自由。但是,由于有些争取自由的人掌握政权以后随着地位的改变而引起思想的改变,人民的自由仍然没有来到。……相信,随着社会的进程,人民独立思考问题的自由一定会得到尊重!”说这话的时候,陆兰秀刚年过半百,那是一个“知天命”的年龄,所以她才能以如此弱小的躯坦然面对刽子手的刀丛和子弹吧。 后记:本文是吴钩无语为大型文化杂志《东方文化周刊》撰写的江南望族专栏“吴地陆氏”一文中的一节,该文在2012年东方文化周刊连续三期连载。本文合作作者:著名文化学者、江南大学教授、央视大型历史文化纪录片《说吴》总撰稿庄若江女士。   http://www.cc222.com/article/962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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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焘先生的文革经历

   作者: 王友琴 我是北大学生时没有上过林焘先生的课,但是后来我跟林先生有过象上课一样(也许应该说是比上课更加)严肃认真的谈话。我写文&革历史,访问了他,聆听他讲北京大学的文&革历史。他的谈话记录,和我做过的大量采访笔记一起,矗立在纵贯全墙的长书架上,从书房的一边排到了另一边。我一直想把正在写的《63名受难者和北大文革》新书一完成就请他看,但是现在已经永远不可能了。   林焘先生给我的印象首先是和蔼从容。两位与他相熟的同学告诉我,林焘先生曾和他们谈1966-1976年的经历。于是我就想访问他。尽管当时我已经为这段历史做了很多次访谈,但是我仍然感到每次都依然相当吃力。实际上,文革访谈的场面常常发生些紧张感。原因显然是因为这话题至今仍为权力当局所不准。当我一提出要求,有的人自然会马上想到是否会惹麻烦。另外,因为和我素不相识,所以被访者对我个人的动机和目的也会怀有疑问。我自己从本性上说就不是一个善于社交的人,所以尽管我的动机和研究方法都很简单,要对受访者很快做出一个明白清晰而且令其相信的解释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当我问林涛先生是不是可以访问他时,他说,好啊。接着我们就约好了一个时间。他的口气平和,表情从容,就好像班上认识的学生来请教一个汉语语言学问题–他熟悉精通的专业。他的和蔼从容让我有了轻松感。   关于文革的采访会有紧张感,显然和人们的不安全感有关。这种不安全感的存在是合理的,因为在文革的残酷境遇中生活过来,人们自然就会缺乏安全感,因为他们确实不安全。在压迫的环境中,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警觉,显然很难生存。但是这种不安全感本身其实也很可能成为一种心理病症,给人带来伤害还不为人知。这一点说起来也许是有点太抽象,但是感受起来却是很具体的。   和林焘先生谈过话后,我想,林焘先生和蔼从容,最深的原因是,他想告诉我的是他了解的那时的事实和他的思考。他的叙述和判断,是出于对事实和真理的追求。这就是他的主要关怀,别的因素都不那么重要。本来,在理论上,这是一个当教师的人应该有的方式,但是在现实中,尤其在对待文革历史这一特定案例中,并不是有很多人能这样做的。   林焘先生在那场运动中是中文系被“揪出来”的“牛鬼蛇神”之一。他曾经长期被关押在校园监狱中。现在谁要敢在校园里关押人,恐怕是要被当作“绑架罪”处罚的吧。那时候北大里却建立了大小各种监狱也就是所谓“牛棚”数十个。现在的考古博物馆所在地点,就是当年最大的校园监狱,被称为“黑帮大院”。他告诉在那些校园监狱里身经目睹的种种迫害和暴行。他告诉我事实的同时,也袒露了他的正义原则。我知道相当多的人对那时的罪恶已经缺乏正义感来指责,因而也就遗忘甚至否认当时暴行的存在。林焘先生却不是这样的人。受难者已经被害死不能复生,幸存者身受的痛苦也不可补偿,林先生记忆和讲述文革罪恶,不能是为了别的,只能是出于他的道义原则和责任感。   林先生告诉我,化学系职员林芳是他的远亲。1968年,林芳的丈夫,化学系副教授卢锡锟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参军为帮助中国抗日的美国军队作英文翻译,1968年为这样的所谓“历史问题”遭到迫害而“自杀”。他服下剧毒杀虫药“敌敌畏”,毒性发作后极其痛苦,用刀砍烂了自己的手臂。林芳在一个月后也“自杀”。我在这里使用了引号,因为这些都不是通常意义上说的自杀,而是残酷迫害造成的死亡。在北大,这样“自杀”的人有49名。这样血腥的罪恶,近四十年来没有得到记载。如果林先生不说出来,后来的北大人只会对这种水洗一样的遗忘本身也浑然不觉。后来,在我的《文革受难者》书(2004年出版,2004页)中记载了659人的悲惨遭遇,林芳卢锡锟夫妇也在其中。   林焘先生讲述了他自己1968年他在那座校园大监狱里的日子。连他在内,中文系有十一人被关在那里。其中有十名教员,一名干部。半年以后,他从那座大监狱出来以后又进了中文系在19楼的小监狱。他说一度还压力似乎有所减轻,因为整人者那时忙于“揪”新的一批“牛鬼蛇神”,中文系又有五名教员被关了起来。他告诉了我所有的名字。这一点也给我很深的印象。林先生不但记得自己的痛苦,也记得别人的痛苦。他不是个视野狭小只顾一己的人。他的同情和关注是阔大的。也正因此,他对北大的文革暴力迫害有相当全面的记忆。   他没有向我炫耀他的道德原则,但是他的叙述显示了他真的持有高尚的道德原则。另外,他也没有隐瞒他的弱点和狼狈相,甚至是在一个并不相熟的晚辈学生面前,而且这个学生会把这些并不能令人自豪的事情写出来。   他说,在“牛棚”中有“监规”:看守人员叫到谁的名字,就必须马上立起来走过去。那里还关了一位教授名叫“林超”。“林焘”和“林超”声音相近。每次叫到其中之一,他们俩都一起跑,怕去慢了挨打。在“牛棚”中打人是随时可以发生的事情。林超是地理系教授,已经去世。   他说,他曾和中文系章廷谦教授关在一间房子中。有一天章廷谦说,他很苦恼,因为冯友兰教授说他在西南联大时是国民党区党部委员,那样就是“历史反革命”了,但是他并没有当过。后来,军宣队在大操场召开全校大会,把章廷谦当作“抗拒从严”的典型用手铐铐起来塞进一辆吉普车当众带走。林焘先生怕被戴手铐抓走,就承认了他们逼他承认的要炸水塔(并无此事),然后得到了“在党的号召的感召下坦白罪行,予以从宽处理”的“结论”。他感到内疚,军宣队利用章廷谦作牺牲品制造恐怖气氛的手段在他身上奏效了。   (章廷谦的“历史反革命问题”,在数年之后据说调查清楚没有了。1980年代,学者钱钟书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讲话中责备冯友兰给章廷谦先生带来灾难,妻子疯了,儿子自杀。1990年代末,冯友兰家人指控钱钟书诬蔑了冯友兰,还说要找律师起诉–后来没有做。当时钱钟书先生已经病重住院无法作答。报载这场争论的结局是,钱钟书先生的妻子杨绛出面说钱没有这样说过冯。事情就此平息。令人惊讶的一点在于,章廷谦和林焘等先生受到的迫害,在这个争论中被放在一边了。另外,对于发生在北京大学的大规模迫害——63人被害死,占全校总人口的二百分之一,长期以来一直不见报道和记载,更不见分析和研究。而且,也看不到当年施害者的忏悔和道歉。在公众记忆中,那时的大图景和个别事件都变得模糊不清。这是怎么造成的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林焘先生也是最早告诉我1968年6月18日为“纪念”北大文革暴力迫害发生两周年而举行的更大暴力迫害的人。在1966年6月18日,北大发生了大规模的对文革对象的暴力行动。由于毛泽东把这天的暴力行动称为“革命的”,从而导致了大规模的暴力行动在全国兴起,造成了无数人的死亡和被打残废。在北大,从当时的北大报纸可以看到,对这个日子多次举行“纪念”活动,实际上就是不断强化暴力思想和实施暴力行动。其中1968年的这一次规模最为巨大。200名“牛鬼蛇神”从校园监狱中被押出来,从临湖轩到大饭厅,路两边挤满了人用棍棒和树枝殴打他们。然后他们被分到各系,继续遭到各种体罚和殴打。这是北大历史上最为野蛮和黑暗的一天,是应该被记住并且加以分析和研究的。林焘先生告诉我那一天发生的。我意识到,对于这一天的历史意义的评估,实际上也取决于历史的记忆者和书写者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那些把人的生命和尊严不当回事的人,就会否认这一天或者假装忘记或者真的也忘记了这一天。林先生记住了。   林先生自己也是那一天排队过“夹鞭刑”的人之一。他说到,在一片“打倒”声中,他走在王力和朱德熙先生后面。两边棍棒打来,走得快一点就可以少挨些打。王力先生被打得摔倒在地,而且眼镜也被打飞在地上。王力先生比他们二人年纪老,而且深度近视,离了眼镜什么都看不清。林焘先生说,当朱德熙先生觉察到王力先生摔倒,立刻回身停下,把王力先生扶起来,并且把眼镜捡起来,给王力先生戴上。就在这时候,朱先生头上挨了棍子,血流满面。   林焘先生说,文革后的一天,他和王力先生同行走路。王力先生问他,6月18日那天谁扶了他?林先生说:是德熙。   朱先生的名字由林先生字正腔圆的声音说出(他是语音学教授),在听觉上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也认识朱德熙先生。他也是中文系的老师,也是个和蔼从容、善意宽容的人。在那样邪恶恐怖的场面中,他能回身照顾年老的师长,扶起他,帮他拾起眼镜,实在表现了当时难能可贵的善意和勇气。另外,在那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考虑的时间,支持他这样做的,应该是一种深植于心的道德精神。我进入北大和认识朱德熙先生是在文革之后。听了林焘先生说的这段故事,使我想到,我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温和善意,其实并非如有些人想的是因为一直生活在文雅优越的环境中才有的(这应是一个原因)。他们经历过文革和其他磨难。他们的和蔼从容是经历过炼试考验的,是他们的成熟的选择。革命并没有能摧毁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念。这种和蔼从容是一种道德、心理和智慧的境界。   林焘先生能观察和记住朱德熙先生那时候做的这样一件事情,其实也显示了他自己的道德原则和为人。那些权力欲望旺盛、缺乏同情怜悯之心的人是不屑于记住这样的事情的,更不可能有什么“见贤思齐”的愿望,也不会在多年之后讲给一个晚辈听。当我听到人们用十分不同的口气和词语来描述他们经历过的文革历史的时候,我常常会看到叙述者自己的道德原则在其中的作用。   北大在1966-1976毁灭了63个人的生命,还破坏了什么呢?在我今年完成的一篇文章《摧毁日记的革命》中,我写到了北大人怎么在那时停止了写日记。除了日记,还有什么呢?显然还有校园文明和个人道德。文&革动员学生打老师,又强迫老师斗老师。想想那些用打人来“纪念”打人的野蛮和残酷吧,还有那些迫害老师同学而且至今不思道歉的道德水准吧。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可以象林焘先生那样,在不忘却受难者和罪恶的同时,也看到和记住在文革的暴力和黑暗中的道德的闪光。   道德的光亮是通过人来承载和体现的。朱德熙先生去世多年了。现在林焘先生也已去世。然而,我想,我们还可以把他们的美德写下来,让他们的故事通过文字来和我们永远交通相连。我还采集到了类似的这样的故事。所以,我会在我的新书中设立一个专章,来记载北大文革中的好人好事。并不是要找到完美无缺的人才值得我们效仿,而是前人的美丽的行为应该被记录下来,然后,会像天空的闪亮的星星那样照耀我们的精神人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5febc9010153p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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