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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 人大教授:“官谣”发布者不应被法外豁免

访谈嘉宾喻国明,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 原标题:杜绝“官谣”,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刘铁男被实名举报,能源局曾一度称污蔑;夜店“欢迎”局长光临,官方称恶作剧;视频揭穿治超办用拳“文明执法”;公务员现不雅照,执法局否认是其工作人员……日前,新华社记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怪现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听、多看、多调查,遇事善于说谎、急于否认的相关部门重视。 新华社认为,网络谣言泛滥被人人喊打,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官谣”。如何看待“官谣”现象,新京报专访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 “官谣”源于行政素养不足 由于“官谣”的发布者是以政府作为信源,从眼前来说是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从长远来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消耗。 新京报:“官谣”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喻国明: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在遇到危机时,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维护小团体或个人的私利,而采取说谎、瞒骗等方式来试图掩盖自身错误和问题。 作为公职人员,其社会属性和社会角色,都要求应该具备高于一般公民的道德水准。而政府部门作为社会公信力的主要载体,应当要成为社会的道德示范,才可能赢得公众的认可。 然而,一些政府官员的这一意识很淡薄,在遇到问题和质疑时,首先选择的不是用诚恳的方式向公众澄清问题,而是采取欺骗和忽悠的办法,遇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急于否认的态度来试图掩盖真相。 应该说,“官谣”的形成,和部分政府官员行政素养较低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自身公信力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直接的关系。 新京报:从法律层面看,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喻国明:深入到法律层面上,不少政府官员和执法机关大多秉持的是人治思维体系下的思考方式。对于法律的作用主体,他们并没有认识到政府部门同样应当在法律的约束之下,而是将法律视作约束公众的工具来行使。同样,并没有意识到,作为政府公职人员,其说谎、欺瞒等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新京报:目前有哪些法律制度可以进行制约? 喻国明:对于国内的公务人员来说,如果有部门领导利用自己的公职权力来指使所在部门来为其错误背书、发布虚假信息的话,这是违反《公务员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应该受到问责。一个公务人员,一个公权力机关,如果造谣撒谎的话,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在这件事情上他能撒谎,很有可能在其他有利于或者不利于他自己的事情上都会撒谎。 比如克林顿因为莱温斯基的事情遭到国会弹劾。当然其道德失范的确引起民众非议,但是国会能够弹劾他,并非因为他道德水平有问题,而是因为他作为政府公务人员、行政长官,他采用说谎、欺骗的方式来试图掩盖真相。 新京报:“官谣”有什么危害? 喻国明:一般民众的撒谎、造谣,的确有不良的影响,但其能作用的范围有限,而且社会有更大的力量能去纠正这一谣言。在民间谣言中,“无影灯效应”会更为明显。 所谓“无影灯效应”,就是比如有个人在微博上发布了不实信息,但在一个公共平台上,当所有知情人的信息汇集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真相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再现。因此,“民谣”的危害从时间上来说也要短得多。 “官谣”则不同。一个掌握着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如果有意来撒谎或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维护小团体的利益,这种危害将远大于缺乏根据以讹传讹的“民谣”。由于“官谣”的发布者是以政府作为信源,从眼前来说是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从长远来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消耗。 “官谣”损伤社会公信力 本来“官谣”回应的就是公众对事实的质疑,而采取蛮横的欺骗、否认态度,不仅无法满足公众对于真相的渴求,反而会加深公众的疑虑和不信任。 新京报:“官谣”对于政府公信力有哪些影响? 喻国明: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拥有者、占据公共资源的一些机构,具有信息占有上的优越性以及排他性的权力,要是有意撒谎,或者希望通过撒谎来实现自己的一己私利的话,公众很难对其所说的话进行核实。因为对事实真相缺乏多种观察视角,公众除了听信官员的一面之词,很难有其他的求证办法。 在缺乏其他信源求证,官方发布消息又难以服众的情况下,对于公众来说事实真相就会更加扑朔迷离,本来“官谣”回应的就是公众对事实的质疑,而采取蛮横的欺骗、否认态度,不仅无法满足公众对于真相的渴求,反而会加深公众的疑虑和不信任;另一方面,发布“官谣”的官员,也就意味着他所掌握的行政权力和执政方式都背离了执政权力本身的运行方向。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将是十分重大的,更伤害了政府自身的公信力。 新京报:保证信息真实,政府部门责任更大。 喻国明:一个社会需要有责任主体成为社会信赖的权威、社会公信力的中流砥柱,而这一角色原本应由几个主要责任主体来担当。比如知识群,应该成为社会信任的一大“抓手”,但他们的社会信任度也在逐渐被消解。另外就是公权力机构,应该是在危机时刻让公众最愿意托付信任的一个“抓手”。还比如法院系统,他应该承担社会行为道德底线的护栏,信任的维护者的角色,这些都是一个社会正常秩序的标志机构。 但是,当前社会的最大问题在于各方公信力的普遍缺失。一些政府部门在进行利害选择的时候,也常常倾向于发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掩盖不利于自己的信息。 新京报:当这些机构都出现问题的时候,社会公信力怎么办呢? 喻国明:要恢复社会公信力,首先就应该从政府做起。政府部门要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应该是在任何情况下,不管对自己有利不利都能正视事实、不撒谎、不造谣,这是现代政府的起码作为和底线要求。在一个社会中有道德感召力,拥有社会公信力,也是政府有效执政和有效带动社会发展的一个最基本保障。 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权力的运行应该公开透明,这样所谓的“官谣”也就没有了产生的土壤。只有让各方面的消息来源都能够没有阻碍地流通于意见市场,真相和真理自然都越辩越明。 新京报:谣言出现与政府信息披露不到位有关? 喻国明:谣言成为我们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与政府信息仍然不够公开有关系,如果政务的各个方面都能公开透明,面对社会上的质疑声音政府部门能够自信坦然及时公开信息,那么谣言也就难以长时间内存在了。 试想如果面对来自公众的质疑,官方新闻发言人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否认态度,而以公开充足的理由证据来说服民众,相信在事实的理据面前,谣言也就无从藏身了。正是因为一些新闻发言人在回应质疑时模棱两可,才使得谣言有了滋生的空间。 “官谣”的产生实际上也是一个道理。由于有关部门在发布消息时藏藏掖掖,不愿意把掌握的事实情况告诉大家,或者根本就并未去调查了解就急忙站出来否认,这样用谣言来辟谣的方式,怎么可能服众呢? 新京报:如果说谣言难止是政府本身辟谣方式出了问题,那么“官谣”这种由政府本身发布的谣言,又该如何辟谣呢? 喻国明:“官谣”这种由政府发布的误导性信息,实际上就是某些部门负责人有意误导公众。任何一级政府都是不应该有私利的。而如果某一个机构的领导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利用公权力为自己背书的话,他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反公务员规范、甚至是违法的,应当受到行政上的处罚、法律的制裁。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这句话是十分正确的。治理谣言首先应该反思,是不是由于自己的不作为或者错误作为导致谣言越禁越传?自己在发布公开信息时,是否的确披露了事情的真相?希望通过欺骗、说谎的方式来掩盖事实,用官方的话语来为个人私利做掩护,只会激起更多的舆论反弹,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所谓“正人先正己”,就是作为道德示范、公信力载体的政府部门首先应该做到不发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不传谣,才能为社会为公众垂范。 在回应谣言时,应该选择坦诚公布信息而非遮遮掩掩的方式来进行危机处理,不是用“以谣止谣”的方式来回应公众的质疑。 新京报:怎样才能杜绝“官谣”? 喻国明:需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首先,发布“官谣”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受到与恶意散布民谣的老百姓一样的惩罚,这是最起码的要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在当今法治社会环境下。不能老百姓发布谣言就被拘留,而政府相关负责人发布不实信息就能够以职务行为作为法外豁免的理由。 同样,对于发布不实信息的新闻发言人也是如此。在刘铁男被实名举报一案中,刘铁男落马之后其新闻发言人被调离能源局。其他案件中最初发布“官谣”的新闻发言人究竟是否受到处罚,都没有了下文。 谣言止于公开。想要从根本上防止“官谣”的产生,需要更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也就是说,权力的运行应该公开透明,这样所谓的“官谣”也就没有了产生的土壤。只有让各方面的消息来源都能够没有阻碍地流通于意见市场,真相和真理自然都越辩越明。 本文来源《新京报》记者:陈白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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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媒体曝各地被要求新谣言案禁对外披露须先上报

这次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中,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作用同样关键。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特地开辟了一个“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 (东方IC/图)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辟了“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下一步会陆续推出防忽悠互动游戏、谣言识别测试等,与网友互动。 一场以打击网络谣言为主的网络“严打”行动,正在席卷整个中国。从2013年8月20日到8月31日,短短12天内,数以百计的网民因“制造传播谣言”而遭处理。其中,仅湖北一地就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90人。 最先被拘留的是微博“大V”,如网络推手“秦火火”、新快报记者刘虎,接着是普通网民,如发布“狼牙山五壮士是土八路”的男子张某,询问“是否发生命案”的河北女子赵某。 各地几乎同时行动,这绝非巧合。8月20日是公安部启动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日子,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地迅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安厅(局)负责指挥行动,宣传部门负责引导舆论。 “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8月26日,河南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净化网络空间座谈会,河南省委宣传部部长赵素萍对台下省公安厅官员和媒体主管说。 不过,自8月底到9月初,地方行动中的偏差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舆论宣传风向渐变。新华社在8月29日播发《打谣言,更应打“官谣”》。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对谣言盛行、谬种流布当然要依法亮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遏制网络活力,同样有违中央精神和时代潮流。 9月初后,在有关部门要求之下,地方上也极少新的案例公之于众。 重点打击三个“大V” 8月2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罪,刑拘“秦火火”等四人,这是公安部启动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当天抓捕的第一人。 一位接近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初警方曾怀疑只有高中文化的“秦火火”是否有写微博的水平,警方让其将他被拘的感受写篇300字的短文,发现他的文笔还不错。 “秦火火”被刑事拘留第二天,有关他的新闻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京华时报(微博)》早有准备,用三个整版详细披露了“秦火火”案内情,相关的报道评论一时间铺天盖地。 被羁押在苏州的网络爆料人周禄宝,是公安部此次行动中打击的又一个“大V”。8月9日,拥有110万粉丝的周禄宝被苏州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 苏州警方称,长期以来,周禄宝通过有计划地编造谣言,进行网上攻击抹黑,牟取非法利益。2011年以来,周禄宝涉嫌先后在桂、浙、苏等地以“爆料炒作”手段获取“封口费”,敲诈金额达上百万元。 周禄宝曾因举报某市市长戴五块名表在网上名声大噪,不少网民称其为“维权斗士”。 跟周禄宝一样,“大V”傅学胜同样祸起“诽谤公安局长”。8月26日媒体报道显示,2013年8月,一则“情妇举报上海金山区公安局长贪腐”的帖子在网上出现,上海闸北公安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确认谣言后很快锁定了傅学胜。 8月20日,傅学胜在上海被刑拘。上海警方称,傅承认他也是“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事件的幕后推手,2012年,傅参与中石化一项目招标,竞标失利后编造了此谣言。 傅学胜案之后,官方舆论再次出现一次小高潮。《人民日报》驻全球记者发来《世界多国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求是》杂志的子刊《红旗文摘》发了一篇《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出重拳》的署名文章。 地方追捕 “大谣”行动 就在傅学胜等三个“大V”案情陆续披露的同时,地方上也展开了对“大谣”的追捕行动。在湖南衡阳,一个名叫格祺伟的记者被刑事拘留;在武汉,警方称他们成功端掉一个掌控312个“大V”的网络炒作公司;浙江公安厅对外宣布,已刑拘2人,46人受到治安处罚…… 8月20日后,各地上自省公安厅,下至县公安局,大多成立了打击谣言专项领导小组,一般由公安局长或分管网络安全的副局长督阵指挥。 以衡阳市公安局为例,领导小组由衡阳市公安局长周学农牵头,成员除了网警外,还从刑侦、法制部门抽调警力。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时,衡阳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科长李钢彪说,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采取行政处罚,要由法制支队来定性,抓捕、审讯由刑侦部门负责。 衡阳公安局的领导小组成立不到一周之后,也就是8月28日,衡阳警方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格祺伟刑拘。 衡阳警方抓捕格祺伟并非临时起意。相比之下,许多地方却是突击行动。据《燕赵都市报》报道,8月28日,河北清河警方以严重扰乱公共安全秩序为由将该县女子赵某行政拘留,原因是她在“清河吧”里发了句“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 8月26日,安徽砀山警方以造谣为由将一名把车祸死亡人数10人说成16人的网民于和玉行政拘留。三天后,湖北十堰武当山公安局拘留一名把车祸死亡人数3人说成7人的网友。 因“涉嫌造谣”被捕人数在不断攀升,山西传出23名“网络大谣”落网,河南警方称两个月批捕了131人。这边厢,浙江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丁仁刚说“微信朋友圈转发谣言,也违法”,那边厢,宝鸡和成都武侯区警方就对几个在朋友圈转发照片和消息的网民进行训诫。 格祺伟被捕后,一篇《“网络大谣”格祺伟昨被刑拘》的报道同时出现在了当地《衡阳日报》和《衡阳晚报》上。 而成都武侯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刘勇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该局打击谣言的案例,也在第一时间通过成都本地媒体对外发布。 官方媒体承担了引导舆论的任务。《××省×(市)干部群众坚决拥护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报道,频繁出现在各地机关报上。以《江西日报》在8月30日刊发的类似文章为例,采访对象包括:全省法院干警,各级检察机关,团省委一位官员等等。 公检法系统都在参与行动。8月30日,安徽宿州市召开了“净网”行动启动会议,会议由该市政法委书记主持。江苏滨海检察院则抽调了12名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打击谣言的普法宣传。 在湖南等地,由当地互联网办公室主办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纷纷开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特地开辟了一个“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下一步会陆续推出防忽悠互动游戏、谣言识别测试等,与网友互动。 一些地方的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本身就是行动发起者。据《河北日报》报道,河北打击网络谣言,由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组织,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多家涉网管理部门联合参与。 中央初衷和地方逻辑 这次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也离不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影子。早在2013年5月,国信办就在全国范围集中部署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矛头直指大V。“有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扰乱了正常传播秩序。”国信办相关负责人当时对新华社记者说。 6月18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整治周期从今年6月至12月为期半年,打击重点是“利用互联网从事诈骗、涉黄涉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位接近公安部的人士称,打击网络有组织犯罪是这次行动的核心,而打击有组织传播制造谣言等违法犯罪是这次行动的第一阶段,其中是否有组织、是否涉及经济利益是最为重要的两个判断标准。许多地方打击谣言行动从6月就已开始,8月20日是公安部展示“战果”之时。 地方上打击谣言,也有自己的逻辑。李钢彪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公安部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之前,衡阳警方已对格祺伟展开了侦查。衡阳市有关领导曾向警方反映,他们接到过格的敲诈短信,大意是格手上有该领导的违纪证据。 被捕前,格祺伟的身份是《现代消费导报》的记者,喜欢给衡阳“挑刺”。格祺伟最近一篇“挑刺”报道发表在2013年4月,标题是:《衡阳日报》在新市委书记上任后五天三换报头。 当地官员认为格祺伟“给政府抹黑”。衡阳警方称,格祺伟曾爆料说,衡阳市石鼓区政府请二百余名黑社会强拆民居等,经核查都与事实不符。“给外界感觉好像政府跟黑社会混在一起,让政府丧失了权威性和公信力。”李钢彪说。 公安部6月份启动了打击网络犯罪行动,加速了衡阳警方对格祺伟的抓捕。李钢彪称,侦查阶段,他们搜集了大量门户、论坛和微博资料,将犯罪事实锁定在格祺伟造谣传谣方面,“现有证据足以用寻衅滋事罪刑拘他”。 成都市武侯区警方通报称,他们最近以造谣为由对少陵路一名酒吧工作人员向某进行治安拘留3天,原因是向某将广东某地男女酒后乱性的照片“加工”成少陵路上的事上传到网上。 对此,外界质疑不断。但在武侯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刘勇看来,拘留并无不妥。“这件事不光损害了武侯的形象,也给损害了成都的形象。” 说起打击网络谣言的动因,政府形象、地方稳定、经济发展,是当地政府提及最多的关键词。四川渠县决定打击网络谣言,原因也跟这些词有关。“渠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网络谣言重灾区。”渠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副主任张安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渠县正打算建立自己的网评员队伍。“过去怕别人说是五毛党,发现谣言不敢澄清,这次打击谣言专项行动给了我们信心。”张安强说。 遏制网络活力有违中央精神 跟本地媒体对打击谣言一片叫好声不同,网络上对此议论纷纷。得知清河女子赵某因一句话就被拘留,有网友揶揄道:“听说月亮发生命案了,有人知道真相吗?”清河吧吧主“泸沟晓月”决定请辞吧主。“不能保护吧友,让我内心无比难过。”他在请辞帖中写道。 面对网民的质疑,清河警方无意认错,但有些地方已开始纠偏。 在将网民于和玉抓捕三天之后,安徽砀山警方决定撤销对其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并通过官微向家属和网民道歉。然而道歉声未落,8月30日,广州网友张某因转发“狼牙山五壮士是土八路”被越秀公安行政拘留。 这一事件让网民的批评达至沸点。有大V在网上建言:“别把净网行动变成抓人大赛”,“禁谣运动需要平衡”。 8月底到9月初,官方舆论宣传风向渐变。新华社9月2日发表评论称,打击网络谣言,初衷是好的,但不能把自己不喜欢听到的声音,都扣上谣言的帽子。要警惕一些地方在执行中滥用、跑偏。广东政法委和广东高院在微博上解释讨论“子产不毁乡校”。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把握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称遏制网络活力,同样有违中央精神和时代潮流。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在8月底下发文件,称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严防扩大化。“公安部的初衷是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而不是普通网民。”一位接近公安部的人士称。 这位人士透露,有关部门还要求各地如发现新的谣言案例,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须先上报批准。9月后,各地清网行动仍在继续,但地方上已极少新的案例公之于众。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新华社:打击谣言不能乱扣帽子 真实案例一枚,你觉得这属于散布谣言吗? 视频:坑爹的谣言时代 几个媒体人故事 网警:微信朋友圈转发谣言也属于违法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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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李克强艰难推动上海自贸区

8月22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消息称上海自贸区的范围将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被外界解读为是总理李克强给中国经济打得一剂“强心针”,更被认为是重启改革的关键一步。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作为中国大陆首个真正意义上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形势中扮演着极为重要角色。 “尤其在美国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获得广泛支持的情况下,中国更需要通过设立上海自贸区来取得对外经济的主动权,”近日接受纽约时报中文网采访的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这样说。 2005年,新加坡、文莱等四个小国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框架内签署了一个小型的多边自贸协定,即简称为TPP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旨在提升经合水平和自由度。这一本微不足道的地区间自贸小框架却因2008年美国的加入而面目一新。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包括日本、澳大利亚在内的11个国家加入了TPP谈判。但这一谈判却始终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排除在外。 中新社9月3日的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日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提出了“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思路 ,并 就TPP问题表达了开放的态度。李克强表示,在TPP的问题上,中方愿意探讨与TPP等区域合作机制交流互动,并促进区域和全球贸易安排“两个轮子一起转”。 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正在谋求建立全球经济贸易新秩序的当下,不难想象中国被排除在外会对其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奚君羊在受访中说:“尤其是在入世潜力已经充分被发掘的今天,中国更加需要新的动力支持其对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而对于希望通过开放倒逼改革的中共高层来说,上海自贸区也许就是这种新的动力。 作为上海自贸区的坚定推动者,李克强被认为是中共内部的“改革派”,他曾在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不改革,就要承担历史责任。 “上海自贸区是李克强改革的一部分,”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副主任、自贸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对纽约时报中文网说。 陈波对上海自贸区做了深入研究。他认为,“李克强经济学”的核心是去杠杆化,去经济刺激和加快产业升级。这就意味着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与合理配置,而建立上海自贸区就是希望通过它来实现这一目标,由此来倒逼中国经济和金融的改革。 但这一被称为“李克强经济学”最重要组成部分的获批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经过长时间的“博弈”才破茧而出。 《南华早报》7月15日的报道指出,2013年5月,李克强在结束其上海考察的两个多月后,国务院推出了一份涵盖21项措施的初步建议书。建议书中提到了诸如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简化外国银行设立子公司以及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在实验区内建立自己的期货交割仓库,但都遭到了有关部门的强烈反对。银监会在之后给国务院的回复中称,允许外国商品交易所在中国设立期货交割仓库的条件并未成熟,其它涉及金融领域的建议也需要仔细研究后再做决定。中国另一重要金融监管部门,证监会也否定了国务院提出的部分建议。陈波在接受采访时说,金融监管部门确实对上海自贸区意见很大。 奚君羊和陈波在近日接受纽约时报中文网采访时都坦言,金融监管机构和该体系内的利益集团已经成为自贸区内金融改革的最大绊脚石。 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也对纽约时报中文网说:“金融系统内‘保守派’的存在会使中国进行改革的成本急剧增高。” 陈波指出,在中国,哪个行业的国有资产比重越大,它的受保护程度就会越高。从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金融业无疑是受保护程度最高的,“四大行”只靠利息差就可以日进斗金,它们组成的利益集团已经根深蒂固。” 《南华早报》的上述报道称,在一次国务院的闭门会议上,李克强得知其计划一直遭到反对时极其愤怒,甚至对上述两个部门的负责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该报道指出,根据李克强办公室的会议纪要,李克强就银监会的反对回应称,银监会反馈意见我不能接受。但对于李克强“发火”一事,中国官方媒体没有任何相关报道和评论。 奚君羊对纽约时报中文网说:“上海自贸区是李克强以改革促增长,充分发挥制度红利思路的重要体现。自贸区的成功将昭示李克强新政的成功,从而为改革提供示范。” 所以,在建立上海自贸区上,李克强志在必得。 而在各项金融改革中,“人民币自由兑换”又是重中之重。但财新网7月15日报道指出,目前的方案中并没有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做更为细化的表述,仅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这无疑显示出中国金融系统中的“保守”力量对上海自贸区的态度。  “金融行业的开放很可能会让国有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政府政策上的保护,而利率市场化更会让其失去垄断性的存贷款利息差所带来的巨额利润,让他们放弃那些既得利益简直比登天还难,”陈波在被问及金融系统为何会对自贸区如此“冷漠”时给出了上述回应。 而傅蔚冈在采访中说:“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困难除了有金融监管部门的反对,也和现有的法律框架有关,因为上海自贸区内的贸易往来可能会与现行的法律产生冲突。” 比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将会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拍卖企业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其文物拍卖资质申请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纳入现行管理体制。这被认为可以进一步促进市场开放和外商投资。 而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这些对外开放试验措施与中国现行的法律产生了矛盾,如若实施需要在试验区内暂停使用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相关审批事项。而且还需要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关于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有关规定。 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被认为是阻碍上海自贸区的又一“拦路虎”。但对于心意已决的李克强来说也是“小菜一盘”。 8月16日,刚刚结束 “北戴河会议”的李克强再次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拟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的草案。 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草案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内暂时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时间为三年。这被认为是为上海自贸区扫除了又一个屏障。 上海金融学院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张学森在接受《人民日报》下属媒体《国际金融报》采访时甚至称这项举措是史无前例的。 仅从上海自贸区来看,在与“利益集团”和党内“保守派”的几轮博弈中,李克强代表的“改革派”占了上风。 但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改革无疑已经踏入了深水区。“由于几十年来中央政府缺乏对‘利益集团’的有力管制,他们的力量已经渗入到各个重要领域。而来自他们的阻力和干涉会伴随中国改革的每一步,从这点来看,中国的改革之路仍任重而道远,”陈波说。 辛圆是纽约时报中文网实习生。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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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识网 | 揭秘“北京户口”买卖内幕

8月30日下午5时多,记者接到一个电话,来自之前联系过的一名“户口中介”,“你不是想买户口吗?现在有指标了,如果需要,给我学历资料,23.5万元全部搞定。”该男士北京口音,胸有成竹。这名中介,只是记者在百度贴吧“户口”贴吧里搜索到的众多中介中的一位。这些中介的主要业务正是出售北京户口指标。 今年高校毕业已接近尾声,以应届毕业生为轴心,蔓延在北京社会各个角落的户口关注达至顶峰。 记者多次以不同类型大学毕业生身份接触北京“户口中介”发现,户口买卖这个隐形市场,正以“黑市”独有的灵敏印证北京户口的暴涨“行情”。不少中介称,前几年来稳定在6万~7万元的北京户口行情价已经被打破,如今北京市户口“20万元都不一定能办下来,多的花费40~50万元也是正常的。” 落户北京越来越难 博士毕业后再回来,留京机会就大很多 按照现行政策,落户北京共有八种渠道,除夫妻投靠、子女投靠外,还有考取公务员及部分事业单位、在京工作的博士后、海归、大学生村官或社工、应聘有进京指标的企业和各类特殊人才计划等方式。 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应聘有进京指标的企业。不过,这类企业要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性质为高新技术企业,包括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来京投资企业等等。不少毕业生坦言,进这类企业犹如披荆斩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地区高校有毕业生22.9万人,其中非京生源毕业生约为14.5万人,而今年应届留京指标总量为1万人左右。对此,北京市人保局副局长张祖德曾表示,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成为延长本市人口红利期,优化本市从业人员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但限于人口控制的压力,无法得到全部满足。 落户北京,越来越难,正在成为事实。 2013年5月,媒体曾报道称,非京籍毕业生落户政策“严控年龄”。根据这一内部规定,留京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后来虽然有关部门辟谣,但是北京户口缩紧的方向可见一斑。 “现在好多高新技术产业户口指标也越来越少。”冯雪是中国科学院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本想毕业后进入百度、IBM这类企业,既高薪又能解决北京户口,但在招聘会上一打听,这些企业“现在也不好办”,斟酌之下,冯雪决定赴港读博,“博士毕业后再回来,留京机会就大很多。” 而2012年硕士毕业进入百度公司工作的陈欣对记者表示,“公司是有一些北京户口的指标,但要的人太多了,都得排队。着急的就考虑高价买户口了”。 买来的户口价值几何? 买房和教育两项,北京户口就值54万多元 “没有北京户口,不好买车买房,只能算是‘漂着’,所以毕业找工作一定要找能解决北京户口的。”中国人民大学在读硕士陈峰道出了多数学生的心声。 2010年底和2011年初,北京市政府相继颁布针对汽车和住房的“限购令”,非京籍居民只有“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才可以参与购车摇号和购买住房。而早在2008年,“具有本市户口”已经被列为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需具备的首要条件。 细算下来,附加在北京户口上的利益远不止于此。据网友统计,北京户口有80余项福利,单就买房和教育两项,北京户口就值54万元,考入北大几率高40多倍。 一位网名为“海归之家”的中介,在QQ空间里为客户算了一笔账:一套地处大兴的76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市价180万元,但拥有北京户口,具备申请经适房的资格,这套房拎包入住的总价款才42万元。比没有北京户口的人至少少花了140万元。 走访中,正在找工作的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丈夫张先生本来在郑州工作,后来为了孩子高考,一向不愿调动的张先生随领导一起到了北京。“他是去年调到北京的,解决了北京户口后就赶紧把孩子户口迁过来了,在北京高考比在老家考名校分低很多,以我家孩子现在的成绩,考北大没问题。” 此外,和北京户口挂钩的还有令全国大多数省市难以企及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诸多社会保障制度。据媒体报道,如果将上述内容都计算在内,一个北京户口的绑定利益超过百万元。 户口、工作“一条龙”服务 解决工作单独加钱,反正都可以解决 “我已经做好了买户口的准备”,陈峰近期正在咨询如何购买北京户口指标。“之前就打听了,我的专业比较冷门,很少有对口单位,如果考公务员,有些单位也要求具备北京户口。”陈峰说。 根据陈峰提供的信息,记者通过QQ联系到了网名为“无欲无求”的中介,得知记者是“外地应届毕业生,会计专业,硕士学历,”中介回复:“可以办,但现在指标不多了。”3天后,也就是8月30日下午五时多,记者接到该中介电话,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中介称,23.5万元里包括指标费、关系费、社保费等等。 大部分中介都是网上联系,见面详谈。记者连日来多次以文科女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联系多个中介。 从另一网名为“户口”、自称“高老师”的中介那里,记者得知,应届毕业生、硕士学历,年龄不超标,是基础要求,但专业不同,报价也不同。“高老师”告诉记者,理工科的应届毕业生户口相对好解决,文科的较难,冷门专业的指标少之又少,价格更高,“像你这种情况,20万都不一定能办下来,快点考虑,交1万元定金后我马上给你找指标。” 记者以港澳台留学生的身份咨询了“海归之家”,在这里,北京户口的具体交易价,有了更清晰的数据。“我们能操作的专业价格是13~16万元不等,还有部分专业我们操作不了,比如艺术、音乐、体育、语言等。指标费加上社保费得20万元,如果要加急,还得再加5万元。” “海归之家”告诉记者,“教育部留服中心从08年开始就不接受留学生的集体户口了,现在要办理北京户口必须通过单位或者人才市场挂靠办理。今年留学生指标只有3500个,现在已经用了大概3000个了,所剩不多了,我们公司指标也不多了。” 20万元出头,是记者连日来采访多个中介所得到的均价。 除了买卖北京户口指标,中介的另外一个主营业务是找工作。 当记者问到“挂靠户口的公司效益好吗?可以在那个公司上班吗?”,“无欲无求”说:“解决工作需要单独加钱,看你想进什么公司,再说多少钱。反正户口和工作都可以解决。” 从“高老师”那里得到的答案大同小异:“工作也可以解决,我们10月份还可以给你明年调动的指标。到时候就户口、工作一起解决了。” 哪些单位在卖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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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崔亚东被实名举报 贵州“打黑”被指遗患初显

“崔亚东时代,有些做法跟重庆学了很多。”8月22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轰动全国的小河案就是崔亚东主导的,我一直在指控他干涉司法,滥用权力。” 针对贵州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的举报,并不仅仅只是律师周泽在孤独前行。8月16日,人民网转载了一则消息称“上海高院崔亚东‘后院起火’”,贵州省公安厅70名职工实名举报上海高院代院长崔亚东等人。贵州政法系统的集体“反水”,让曾经的贵州政法“一哥”陷入了尴尬境地。 2013年4月,崔亚东调离贵州,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在其主导贵州政法体系六年的时间里,崔亚东素以作风强悍著称。 贵州政法系统“反水” 而举报人员的态度在8月18日贵州省公安厅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后发生了变化。 这封盖着70名举报人红指印的举报信中,列出了崔亚东在贵州任职期间涉嫌多宗违法违纪事项。举报人主要反映的是崔亚东在开发省公安厅机关金阳新区商品房项目中存在利益的问题。举报信中显示,2009年,贵州省公安厅机关与贵州睿力上城房开公司合作开发省公安厅机关(原省看守所地块)金阳新区商品房。 举报信声称,为竞标成功,睿力公司找了几家公司作陪衬,虚假竞标,在起拍价就放弃竞价,使得睿力公司以起拍价3220万元拿到该项目,计151亩土地,相当于21万多元一亩。而当时,金阳新区土地局起拍价每亩约80万元至90万元。此外,这一地块原为国家划拨给贵州省公安厅看守所的用地,睿力公司应对该地块上万平方米的监所、营房等建筑物支付约5000万元的赔偿款,用于异地修建看守所。但至今睿力公司分文未付。 此外,举报人还反映了崔亚东超标配车、干预司法等情况。对于上述情况的调查,截止到记者发稿,贵州省公安厅尚未予以公开表态。 而举报人员的态度在8月18日贵州省公安厅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后发生了变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举报人表示,现在不方便回复,担心会影响到下一步组织的核实,如果这样,反而不利。该人士还刻意强调:“我说的,你都明白吧!” 治安堪忧 “随着自己的所见、所闻,确实体会到‘爽爽的贵阳,抢人的天堂’这句话包含了多少无奈和自嘲。” 2006年11月,时任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刘光磊调任重庆担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长期在安徽公安战线工作的崔亚东成为了刘光磊的接任者。 彼时,贵州省的治安形势颇为严峻。 2007年6月,瓮安女子李树芬溺水身亡后,由于有关部门处置不力,引发了震惊全国的瓮安群体事件。有关部门统计,瓮安事件中,直接参与打砸烧的人员超过300人,现场围观群众在2万人以上,事件持续时间7个小时以上。 除治安问题严峻之外,贵州还不断爆出警方内部管理的问题。2010年1月12日,关岭县坡贡镇村民因为纠纷在街上发生冲突。接警后,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置过程中,连续击发三枪,致当地村民郭永华、郭永志中弹死亡。这让贵州警方再次成为国内舆论的焦点。 2012年3月,一封给省长的来信又让贵州“很没面子”。一位大学毕业在贵阳工作的公务员,给时任贵州省省长赵克志去信表示:“作为我们的省会贵阳,其糟糕的治安环境却让我们普通群众为之不安,群众的安全感非常之低!来贵阳之前对贵阳的治安环境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等自己在贵阳生活半年以后,随着自己的所见、所闻,确实体会到‘爽爽的贵阳,抢人的天堂’这句话包含了多少无奈和自嘲。” 翻版“黑打” “崔亚东时期带来的一些冤假错案,需要有关部门来消除。” 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贵州政法系统在崔亚东主导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黑行动。但其遗患也逐渐显现。 警方内部对崔亚东的评价也不高。接近贵州警方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崔亚东脾气暴躁,对下属非常专横,摔杯子、拍桌子是常有的事情,甚至有下属触怒了他被无端关禁闭。 被誉为中国法制史上标志性战役的小河案又称“贵阳小河案”或者“黎庆洪案”,因其案件审理地点位于贵阳市小河区而得名。资料显示,2008年,贵阳警方认为贵阳的“花梨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认定黎庆洪是“花梨帮”的头领。同年9月10日,以涉嫌赌博罪拘捕了“花梨帮”头领黎庆洪及其他成员,同时展开侦查审讯,力图对该“花梨帮”实施毁灭性打击。 2010年2月,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黎庆洪案。法院一审认定黎庆洪五项罪名成立,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黎庆洪不服提出上诉。最终,贵州高院于2010年7月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2年10月,周泽在致崔亚东的一封公开信中表示:贵州省高级法院还在对黎庆洪案进行二审的情况下,你就领导贵州省公安厅对法院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所谓的“复查”,并召集公、检、法形成意见,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由检察院撤诉,再由公安厅组成专案组重新侦查,还由专案组“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完成侦查工作。 “小河案”并不是特例,一些其他涉黑案件的举报人也认为在崔亚东主导下、贵州政法体系制造了一些冤案。 号称贵州第二大黑社会的案件中,谭家卫(被捕时任贵州省赫章县纪检监察室主任)因为受贿五万元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对于法院的判决和检方的指控,谭家卫之妻邓朝霞提出了许多质疑并进行上访。但是,到目前为止一切无果。她说:“我丈夫马上就要假释了,现在有关部门也让我不要再举报,但是崔亚东时期带来的一些冤假错案,需要有关部门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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