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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圣女林昭

  北大才女林昭–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林昭生平简介:        林昭,苏州人。其父彭国彦,曾经留英,30年代任吴县县长。耿直孤高,廉洁奉公。其母许宪民,为时代新女性,抗战名人,社会名媛。林昭于1949年考入”苏南新专”,参加过土改,充满了革命的激情。1954年,以江苏最高分考入北大新闻系。后参与了北大《红楼》诗刊编委,充分展现了她的才华,是公认的才女。      林昭在北大期间逐渐开始反思,开始觉醒。57年被打成右派,但是拒不认罪,继续独立思考,并且批判共产风,为彭德怀鸣冤,写信建议学习南斯拉夫经验。1960年以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被捕;1962年保外就医,同年再次以扩充反革命罪收监,判刑20年。其父于林昭第二次被捕后一月仰药自尽。      1      林昭在1968年4月29日–32年前的今天,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杀。5月1日,公安人员到林昭家收取了五分钱的子弹费。之后其母精神崩溃,几年后也自杀,后来她也被平反(?)了,在北大的追悼会上,有一副挽联:上联是”?”,下联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北大”风云1954年,姐姐林昭以江苏最高考分考进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在这座民主摇篮里,她犹如投入了慈母的怀抱,她满怀信心地希望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女记者。她的写作计划满满一大堆,她要为写《二泉映月》的瞎子阿炳写传记,要把鲁迅的小说《伤逝》改编成电影,她因为参加过土改,要写一本《中国土改史》……她成了急待展翅飞翔的海鸥。同时,她也如同当时敏锐的知识分子一样,面临了早春天气的压抑感,当她看到电影《武训传》被批判,又经历了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政治运动,她产生了一种迷惘与不祥之感。到1957年的5月,她看到未名湖畔垂柳碧波,花儿在开放,整风的消息传来。她在5月20日的日记中写道:“在这样的春天,到处谈论着整风,我们怀着兴奋的心情,期待着……昨天出现了第一张责问主席团三大的代表由谁选出的大字报,随后出现了用大字报帮助党整风的建议……夜里,大饭厅前出现了更多的大字报。这可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5月19日,由学生张元勋等贴出《是时候了!》的大字报,用诗的形式写道:        我含着愤怒的泪,向我辈呼唤,歌唱真理的弟兄们,快将火炬举起,火葬阳光下的一切黑暗!!!这首激情的政治诗,激动了林昭,她沸腾了,当她看到有人反对这首诗时,她说,是这样的吗?不,绝不。她也忍不住写诗支持《是时候了!》。自此,她全身心地卷入了这一民主浪潮。        与此同时,学生谭天荣在广场上发表了演说,并与人展开辩论。        到处是一团团的人群。林昭对谭天荣的演说发生了兴趣,使她震惊,她认为他是一个能独立思考、不墨守成规、敢于提出自己的新见解、敢于触动权威、富有创造性的人。她认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祖国最需要的。她满怀喜悦地注视着这位同学的神采风姿……至25日,校党委书记江隆基做了讲话,认为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要求全体党员虚心耐心地听取群众的意见,不要沉不住气,要继续支持大鸣大放。        可是到26日,广场出现了“反对恶意煽动诽谤!”“马列主义卫道者万岁!”等标语,出现了新的辩论。        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这是为什么?》,说随着运动的进展,出现了一些背离社会主义的言论,是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林昭失眠了。她眼看着一些敢说敢为的同学被说成是神经错乱,是“狂人”,是“疯子”和“魔鬼”。她在日记中写道:“是这样的吗?不!不是!”“……党啊,你是我们的母亲,母亲应当最知道孩子们的心情!尽管孩子过于偏激,说错了话,怎么能说孩子怀有敌意呢?”然而任何怨言都无济于事了,这只刚学会飞翔的海鸥,一头栽进了罗网,戴上了沉重的右派帽子。        林昭于是像牛虻一样疯狂了。她把一切启蒙她的人都看作了“蒙泰里尼”。她向就学过的苏南新专的一位老师发出了“责难”:“你们为什么当时教育我要诚实、坦率,而没有教我如何做人?”她由怨恨与悲愤交织在一起的情绪,喷发为疯狂,由疯狂而走向绝望。她在绝命书中表白:“我的悲剧是过渡时期的悲剧,人们只看到我流泪,却看不到我心头在无声地流血……”她对那些在历次运动中用别人的血来“染红面貌的人”是深恶痛绝的。她说:“我不爱也不能爱所有的人,那些折磨过践踏过我的人,愿我的影子永远跟着他们,让他们永远记得曾出力把我拉开生活,杀死我,让他们身上永远染着我的血。”林昭自杀被抢救后,她大声说:“我决不低头认罪!”林昭这些绝望中的表白,在当时自然只能得到“罪加一等”的回答。        痛定思痛1958年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并入人民大学新闻系,林昭在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主要的工作是为学校编写《中共报刊史》收集资料,整天查阅过去的旧报纸。工作由王前(刘少奇同志前妻)领导,还有一位是人民大学学生、被戴上了“右派分子”帽子的甘粹。王前对林昭等十分同情,对他们没有多加管理,她见林昭身体不好,还时常送些食品给她。这一年多时间,林昭的生活还算平静。        2        可是林昭的心情并不平静,她在思索,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规模的群体性的大冤案?为什么好心帮助党整风提出的意见,统统都被说成是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的罪行?她时常徘徊于天安门英雄纪念碑前,她景仰革命的先辈,她也在这里寻求答案。她的难友劝她不要碰硬,鸡蛋是碰不过石头的。她立刻严正地回答说:“我就是要去碰,我相信成千上亿个鸡蛋去撞击,这顽石最终也会被击碎的!”她又在日记中写道:“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网开三面’,把我们解放出来,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不是仰赖那权威的恩典,给我们把头上的铁锁解开;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把它打破,从那黑暗的牢狱中,打出一道光明来!”她在心力交瘁中不断地求索,但是现实所回答她的却是绝望。她痛苦莫名,她病了,病得不轻,孤身只影在北京,虽说有朋友可以照顾,但在卧床治病中却必须有家人照料。我母亲得知消息后,急忙来到北京将她接回上海去。        林昭的病经过调养后,渐有起色。她是一个不耐寂寞的人,总是经常要出去走走,去图书馆、去公园。在日常去公园散步时,逐渐认识了几个青年朋友,时间久了,相互间不免要纵论时事,漫说中外。        1958年,中国大地上又出现了一场极大的折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一天等于二十年”、砍尽树木大炼钢铁等浮夸风弥漫全国。他们几个人谈论着那种“瞎指挥”的“共产风”,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不多久他们又眼看着生产萧条的景象出现,物资迅速匮乏,什么也买不到,街道上排满了长队,人们因营养不良体质迅速下降,浮肿和肝炎很快地蔓延,而到处的大哄大嗡依旧。林昭和她的几个有共识的朋友们,率直地对当时那种随意性极大的左倾政策表示不满。        3        他们又谈到庐山会议彭德怀按照组织原则如实反映了情况后而受到批判和撤职一事更觉得是非颠倒。他们怀着赤子之心表达着自己的共同看法,编了一本名为《星火》的刊物,陈述着他们的针砭时弊的文章,林昭在刊物上写了长诗《海鸥之歌》和《普鲁米修斯受难之日》。编印未被批准的刊物,本是不合法的,但是他们纯粹为一股政治热情驱使,不顾一切地倾吐着他们的衷肠之言。他们看到了一本《南共纲领》的书,认为南斯拉夫的情况与中国有类似之处,很值得参考借鉴,于是也写成了文章。以后他们又将这些问题综合起来写成一篇报告,准备寄给领导机关参阅,希望对某些错误的政策有所改正。不消说,这是一种极危险的探索方式,结果他们都没有预料到,他们被以“反革命小集团”的名义被捕了。        这是噬脐莫及的事,然而林昭却并不后悔,她认为为了申述自己思想的目的而付出代价是不奇怪的。她在以后的日记中曾谈到这件事,她写道:“有一天傍晚,林肯驾车回家时,看见一头公猪陷于泥淖,拼命挣扎已经下沉到一半,眼看快要灭顶。林肯想下车把它救起,一低头看到自己穿的是一套仅有的整齐衣服,不免迟疑,便匆匆驾起车走了。走上半里,耳边似乎一直听到那头猪在呼叫,终于还是调车回头找那泥淖。林肯费了九牛之力,几乎成了泥人,终于把那头猪救了上来。事后人们虽称赏他的行为,但都认为这样做不值得。林肯说:        ‘我不是为那头猪,我为自己的良心。’”亚伯拉罕·林肯一句短短的话,终于成为林昭信守的良知。她为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而甘愿付出一切。这一次,她由一个“右派”劳教分子升级到了“现行反革命罪犯。”狱中八年姐姐是在1960年10月被逮捕入狱的,先拘留在上海第一看守所,一度音讯全无。母亲千方百计想得到一些她的消息,多方奔走仍毫无结果。一年多后,她转到静安分局关押,才有信出来,说可以送一些钱和她所要的东西进去,但是要见面就很困难。母亲每次送物回来,总是很沮丧,因为知道了姐姐在里面“表现”很坏。姐姐每次来信,总是要白被单,我们实在百思不得其解。到后来才知道,送去的白被单她都撕成条条用来写血书。     4      姐姐在1962年被准许保外就医。她回家后,讲了一些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的情况,她对有些看守人员深恶痛绝,尤其是在一所时,有一个女狱警非常残忍,姐姐称她为“不中用的警犬”,姐姐经常针锋相对地对她对犯人生活上非人道的虐待进行指责,姐姐有时整天大呼“犯人也要吃饱饭”等等,直到呼叫到声嘶力竭,然后她就开始绝食。        至一二天后他们将她送往监狱医院去吊盐水针。        在一所时,大都是所谓“政治犯”,所以都一一单独囚禁。开始林昭的斗争影响还不大,由于她的“不安分”,个别狱警对她恨之入骨。姐姐常在他们当班时高唱革命歌曲,大声要求给囚犯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合理待遇,如果他们不理,她会整夜敲打狱门。        在判刑后,有一度她关到提篮桥监狱。她仍单独囚禁,但比之一所与其他人的隔离情况似有改善。有一次狱中伙食忽然少了,也根本没有所谓二周一次的“改善生活”,她就发动其他人拒绝用餐,并带头喊口号,跟她喊口号的并不太多,于是她立即引吭高唱《国际歌》,这一下所有的犯人都高声附和,狱中仿佛沸腾起来了。后来当局立即以绝食为借口将姐姐送进监狱医院。        姐姐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对主治大夫就大骂了一通:“哎,你这位医生,是救人的还是杀人的?像你这种人会有人道主义吗?你不要碰我!”这回第二次进来,她对主治大夫的看法渐渐改变了,大夫对姐姐轻轻地说:“请你安静些,在这里多住几天,这里毕竟是医院。”说完就悄悄地走了,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以后他总是暗中设法在一定范围内照顾她,尽量地给予方便。林昭的名字从一所到静安分局监狱都是赫赫有名的,监狱中的人都知道。在分局监狱中,还有一位狱警老人,对林昭也非常好,起先她还同他闹,他等她发作完后一面摇头一面说:“你何必生这么大气呢?留些精神吧,已经够你受了。”林昭遇到医生和这位老人时,少受不少痛苦。        5        面对对自己施行虐待的狱官,她自然是冷眉怒对,她除了放声大骂外,还割开血管写血书,例如她在一首诗《献给检察官的玫瑰花》中写道:        向你们,我的检察官阁下,恭敬地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是最有礼貌的抗议,无声无息,温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她经常以血书抒发胸中之怒火。另一首用血写的诗中写道:      将这一滴注入祖国的血液里,将这一滴向挚爱的自由献祭。揩吧!擦吧!洗吧!这是血呢!殉难者的血迹,谁能抹得去?姐姐一度保外治疗时,我们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多的白被单,她支吾其辞。当我们看到她手腕部血迹斑驳的伤痕时,母亲立即把她衣袖拉起来,手臂上也全是小的切口疤痕。母亲当时放声大哭:“你为什么要这样作贱自己?这也是我的血肉呀!”林昭在狱中以呼口号、写血书、蔑视法庭来表达良心的抗议,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这就出现了她在狱中的一场“制服与反制服”的斗争。狱警们一再警告她:“我不制服你这黄毛丫头我们就不相信!”林昭在日记中写道:“原来你们还有一条黄毛丫头必须制服的条例,那也好,黄毛丫头除了奉陪以外,还有什么其他办法?”狱方确实小看了黄毛丫头。于是批判的武器改为武器的批判。林昭写道:“这么地,一场‘制服’与‘反制服’的斗争就开始了。而这事情也跑不了两种可能……(以下字迹模糊不清)非刑虐待光是以镣铐,人们不知玩了多少花样。一副反铐,两副反铐,不行,时而交叉等等,至今臂肘之上,伤痛犹在。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性的在我绝食之中,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的情况之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镣铐,从未为我减轻些,譬如暂时除去一副。        天哪,天哪,这是真正的地狱,人间何世?”姐姐在提篮桥监狱时,有一次母亲和我曾去探监,经过一道道戒备森严的大门,警卫都以奇特的眼光打量着我们。最后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内见到了她,她步伐缓慢地走出来,身体十分虚弱,只有眼神炯炯有光。当时公安局希望母亲能说服她坦白认错,他们也就借此下台。母亲对姐姐说得口干舌焦,姐姐什么都听不进去,什么都不接受。她对母亲说:“你怎么这样天真,他们是不会放我过门的,我一定会死在他们手中。”母亲说:“你可以不让自己死在他们手中,眼光放得远些。”“这是不可能的!”姐姐斩钉截铁地回答。母亲又气又急,提高了声音说:“苹男(姐姐的小名),你脑子放清楚一些,你死后谁也不会追认你为烈士的,你死在沟壑中,无声无息……你的所作所为,只会给我们家庭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母亲还未说完,姐姐毫不犹豫地接着说:“那也只能对你们不起了,我为真理不惜任何代价!”1968年4月,林昭终于从有期徒刑二十年加判死刑,立即执行。她在接到判决书时,留下了最后一份血写的遗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历史将宣告我无罪!”我家在1968年4月30日付了子弹费以后,不久母亲的朋友朱太太来电话叫我们到她家里去一次。我去后发觉她家里气氛沉重而又异常。        她先问我有无姐姐的消息,姐姐在执刑前有几个月他们没有她的音讯。        我就把付子弹费的情况告诉了朱太太,她听后立即脸色灰白,沉痛地说:“这是真的了。”在我追问下,她告诉我,她的大儿子祥祥每周二次在龙华飞机场勤工俭学,4月29日由同学送回家时已面无人色,神情呆滞,半晌讲不出话来。朱太太追问发生了什么事,那同学说:        “我们今天在龙华看到枪毙人,是个女的,祥祥看了立即变色,说是认识她的。”等那同学走后,祥祥突然哭了起来,说:“大姐姐被杀害了!”因为他的精神受到了打击,先要他休息。到第二天朱太太向他问个究竟,祥祥说他们一帮勤工俭学的在机场内做些杂务工,每天下午三时左右结束。那天结束后,在机场内多玩了一会儿。到三时半左右,突然望见有两辆军用小吉普飞快开来,停在机场的第三跑道,接着由两个武装人员架出一反手绑架的女子,女子的口中似乎塞着东西。        7        他们向她腰后踢了一脚,她就跪倒了。那时走出另外两个武装人员对准她开了一枪,当她倒下后又慢慢地强行爬起来,于是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看她躺下不再动弹时,将她拖入另一辆吉普车飞快疾驰而去。        祥祥说,他当时几乎叫出大姐姐来。朱太太再三追问他是否会看错,祥祥说绝对不会错,大姐姐有她的特点,只是更瘦了。身上穿的像是医院里的衣服。我听完后,我只说最好你们暂时不要告诉我母亲,她可能受不了。        在回家的归途中,我脑海里浮起的只是这一幕血淋淋的惨相,龙华、四月、自由、五分钱子弹费、母亲的泪……过了几天,有人转告我,同狱一犯人在一次公审大会上看到审判林昭的经过。林昭是被拉到台上的,因为林昭在狱中无人不晓,犯人们见到她出来都呆住了。林昭被带出来时,她的口中塞了橡皮塞子,这种塞子能随着张口的程度大小而伸缩,专防囚犯喊口号用的,因此她越想张口,塞子就越大,整个面颊都会鼓满起来。另外还可依稀看到她颈部的塑料绳子,这是用来扣紧喉管,防止发声的。这些都是监狱对特别“危险”的囚犯的处理办法,不过双管齐下尚属罕见。林昭的脸发红发青,她眼中燃烧着怒火,许多人看了都感到十分难过。        按照常规,狱中公审大会开始时,只要囚犯一押上台,下面犯人们便要大声呼喊口号,但是那天审林昭时竟寂静无声。主持人立即大怒,吼道:“你们这些囚犯都死了吗?”然后就领头高呼打倒反革命分子的口号,而和者却并不很“热烈”。转告我的那位讲得十分详尽,我听了却无法表达我的感情,只觉得一股寒冷而逼人的气流注入我的心胸。        林昭执刑后几天,我们收到通知去提篮桥监狱取遗物,我陪着神志恍惚的母亲一起去了。在门房递上通知单,所有里面的警卫都又以奇特的眼神看着我们。母亲很哀伤,抽噎不止,我的面部一点表情也没有。这次取得包裹一只,内有棉袄一卷已完全拆碎检查过,血迹斑驳的被单若干和不少白布条上模糊的血书,还有几件衣服。我们反复寻查所谓遗物,难觅片纸只字或林昭在狱中多年的别的留存。        姐姐早在60年代初就说过“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她的被评反、恢复名誉正是20年以后的事,如今又将过去了近20年,林昭的故事才得到一些公开的昭示,我坚定地相信,林昭的人格是永恒的。(光明书摘作者:彭令范)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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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张千帆:宪法为你而立

  张千帆:宪法为你而立——北大12级宪法课结语         朋友,你希望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先让我们猜一猜你的答案: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安全的国家,你的基本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仅不会受到政府的随意侵犯,而且在受到其他私人威胁的时候可以指望政府的保护,政府既不会动不动就来征你家住房下面的那片地,更不会雇用地痞流氓来拆你的房子;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健康的国家,你不用担心自己吃的粮食经过有毒的处理、吃的猪肉注射过“瘦肉精”、吃的蔬菜喷洒过量的农药、喝的牛奶掺杂过三聚氰胺;如果不幸大病一场,你不用担心医药费过高,因为政府提供了可以承受的医疗保险,大病小病都能免费报销;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富足的国家,不仅衣食无忧、安居乐业,而且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满足合理的消费需求;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国家,这里的山河依旧适合人类的生存,清新的空气没有太多灰尘,纯净的水没有经过化工污染;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你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理想,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在网上批评或调侃一下自己看不顺眼的领导,而用不着担心自己经受不必要的干涉甚至“跨省追捕”的恐惧;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个比较平等的国家,政府的法律规章不会因为你的户籍、族群、性别、年龄、身高、相貌、政治面貌或不相关的健康状况歧视你,也不会允许其他人、企业或机构歧视你,你在农村也能接受和城里孩子大致相同的基础教育,你能上哪所大学全凭你自己的能力和成绩,而和你父母的户籍在哪个省无关;      你一定还想生活在一个秩序井然的法治国家,什么事情都在公开的规则里说得清清楚楚,办事不需要看官员的脸色,子女上学不需要托人情、走后门,即使和官府发生争执也完全可以在独立公正的法庭上公堂对簿,而完全用不着通过跳楼、自焚等极端手段吸引公众注意,最后贪官污吏得到惩治,社会正义得到伸张……         要求确实不少,不过平心而论,都不算过分。归根结底,我们作为人都想活得有尊严,你也只是想过一种有尊严、值得过的生活而已。然而,所有这一切虽然不算奢侈,但也不纯粹取决于你的个人努力。你可以洁身自好、独善其身,这是个人尊严的起步,但是仅此未必就能活得有尊严。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和亚里士多德都说过,人类是群居动物;群居的需要与能力可以成就人类,也可以毁灭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的境遇、我们的财富、我们的生活质量乃至我们的人格尊严都部分取决于别人的作为。你想生活在一个美丽、清洁、健康的环境,他却偏偏把一吨吨工业垃圾排入经过你家的那条河流,工厂烟囱整天冒着大把黑烟,你的梦想能实现吗?你想吃新鲜水果蔬菜,但是农民偏偏为了增加收成在庄稼上面打上大量农药,外表还装饰得很好看,其实都是通过对健康不利的处理,你能维持健康吗?如果没有一套法治规范的市场秩序,人人相侵、尔虞我诈、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能有多少尊严吗?事实上,如果人和人之间不能诚实合作,市场和社会分工都不存在,我们每个人都只有回到自食其力、茹毛饮血的洪荒时代。在这样的世界,你连一个人走路都不安全。一旦人类沦落到霍布斯所说的“孤独、贫困、龌龊、野蛮与短命”的自然状态,人人各自为战,连基本生存和安全都保不住,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尊严”!      为了让每个人都安分守己,我们需要一个政府。所谓“政府”,就是我们授权让它为大家做事的机构或“国家机器”;我们每个人都通过纳税等渠道为这台“机器”输血,让它招兵买马、研制兵器,目的是保护我们不受其它民族的侵犯,同时也禁止和惩罚国内那些伤害他人的行为。当然,这台“机器”不能自说自话、自行其是,而是要受我们控制的;禁止什么、允许什么,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暴徒不敢杀人了,否则《刑法》会治他的罪;工厂不敢冒黑烟、排污水了,因为政府会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罚款,使其得不偿失;农民不敢以违规的方式喷农药或在奶粉里掺加三聚氰胺,因为一旦被发现就得承担《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坐牢甚至掉脑袋;制造、销售假冒伪劣的奸商收摊了,否则要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为出了问题的产品买单……市场诚信建立起来了,你我就安居乐业了,至少能达到“衣食足、知荣辱”的境界。      这下该有尊严了吧?且慢,你我享受的这等生活全都是靠政府才得到保证的,但“政府”是谁呢?它就真的那么好吗?它为什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一旦问起这些问题,就牵扯出一大套学问来;正如美国先哲麦迪逊(James Madison)所说,人类统治的最大难题是如何以人统治人。原来“政府”不是什么神秘的“机器”,就是你我这类有血有肉的凡人而已;政府机构就是由你我这些凡人填塞的实体,即便国家领导人也不过是你我凡人而已。他们靠我们养着,帮我们做事,但是为什么我们凡人会杀人放火、会假冒伪劣、会污染空气、会三聚氰胺,他们却只会依法办事、为人民服务呢?这似乎没有道理。      确实,政府应该但是未必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之所以创建并供养这个政府,还给它那么大的权力,本来是要政府这群人为我们做好事的,但是他们也完全可以用这些权力去做坏事。警察本来是要抓坏人、放好人,但是他们为了完成上面交给的任务,可以捏造证据把一个好人抓起来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甚至错判死刑、滥杀无辜;政府的基本义务本来是保护人民的财产,但是如果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人民的财产,又何乐而不为?如果可以强征农民的土地、强拆城市的房屋,征收补偿很低而收取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很高,征地拆迁岂不成了政府无本万利的生财机器?政府本来应该检查食品安全、惩治环境污染、取缔假冒伪劣,但是如果肇事者偷偷给执法人员塞钱请其“高抬贵手”,他自己可以继续违法牟利,执法人员则牺牲执法换取外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俩“双赢”了,你我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产品质量还能得到保证吗?无论是《刑法》还是《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如果不能执行就是一张废纸。      因此,要保护自己的基本尊严,我们既不能指望过着看似逍遥自在的无政府生活,也不能建起和供养一个政府就丢下不管,因为你不管它,它迟早会来“管”你。一个不受政府统治的民族是野蛮民族,一个乖乖接受政府统治的民族是奴隶民族;无论是奴隶还是野蛮人,都算不上有尊严的人。要生活得有尊严,我们不仅要维持一个政府,而且还要建立一套制度或规则,让政府为我们大家而不是为自己服务。要做到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要比自己眼前这点利益看得远一点、做得多一点。如果你受了欺负只得忍气吞声,那你还是乖乖接受欺负吧,别指望政府会来保护你这样的人,因为你自己就太弱了。欺软怕硬是人的本性,由人组成的政府也一样;如果只能是它对你如何如何,而你不能对它怎么样,它凭什么来保护你?它袖手旁观甚至助纣为虐,你又能如何?既然已经把自己定位于一个奴隶,又怎能指望政府把你当主人对待?         绕了一大圈,挺玄挺复杂的。“尊严”二字说说容易,要实现起来则不容易;做奴隶容易,埋头干活就完了,做主人则有许多操心事。你还想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吗?如果还是回答“是”的话,那么——就来学宪法吧!因为宪法说到底只做一件事,就是如何保证政府只做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要实现你的梦想,也只有通过落实宪法,或者说实行“宪政”;如果宪法不落实,政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人民对政府没有发言权,那么我们的利益就不可能得到保护,我们大家也就不可能过有尊严的生活。      宪法如何帮助我们控制政府呢?宪法说到底就是一套基本规则,告诉政府不该做什么、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我们人民呢,则不能把宪法丢在一边不管,而是要按照宪法规则在一旁监督评价,政府做得对可以掌声(或选票)鼓励,做错了则至少要给予“围观”压力并要求它及时改正,将错就错、一错再错的必须让它下台换人。譬如说,怎么保证政府制定的法是对大家有利的良法呢?我们每个人都自私,我立法对我有利,你立法对你有利,政府立法对官员有利而对我们大家不利;要制定一部对大多数人都有利的法,我们所有人都得对立法有发言权,最后采取多数赞成的方案。但是我们平时有别的工作,没时间也没那么大兴趣直接参与每一部立法,那就委托一群叫“议员”的人帮我们立法,他们的工作就是在一起开会商量立什么法;他们可不是白干,而是从我们纳税人这里拿了相当高的工资才做这件事情。这样,我选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你也选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最后看我们和你们谁选的议员多,多数议员通过的法就是代表多数人利益的良法;如果代表我这边利益的议员上台后变卦了,我下次就不选他;不选他的人多了,他就下台了,而他想要在台上拿那份工资就得好好代表我们的利益。      再譬如说,法律制定出来还得执行,如何保证执法人员如实执法呢?如果他不依法办事,我可以去他领导那里告他;如果那个领导不行,就再去领导的领导告,一直告到最高领导人那里。最高领导人也袒护他怎么办?宪法可以规定,我们人民和选议员一样把他选掉,或紧急的话没到下一次选举就把他罢免掉,或通过议员间接把他弹劾掉;总之,我们大家认为如何有效就如何规定。如果执法者违法,还可以上法院告他。不过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怎么保证法院如实按照法律来判决,而不会买他的人情或受他控制呢?要保证法院依法判决,法官一定要独立;如果我今天判你败诉,你明天就把我免了,我怎么还敢依法审判呢?因此,要保证判决公正,必须保证法院和行政、机构和机构之间一定的分权;否则,正如法国先贤孟德斯鸠早已洞察,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一个机构甚至一个人手中,他呼风得风、唤雨得雨,那就一切全完了。      你也许会说,这么高深、这么繁琐、这么头疼啊!这个“尊严”我还是不要了!要想生活得好,我不仅得努力工作,还得选举啊、诉讼啊、请愿啊,这些事情可都要受领导批评的。再说即使我学会了这些并按照书上说的去做,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呢?我一张选票能把不合格的代表选下来吗?我一句批评能把那些贪官污吏撤下来吗?我喊破嗓子,司法改革能往前进哪怕一小步吗?面对体制,个人的力量太微弱了;与其以卵击石,我不如放弃。是的,做人不易,做一个有尊严的人更难。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儒家以前所说的“君子”,当然比自私自利、鼠目寸光、狭隘短视的“小人”难做。君子不但有道德、有远见,看得到家人、社会以及更遥远的制度和自己的关系,而且有担当、有勇气,虽然未必需要为了真理舍身成仁或“摩顶放踵为天下”,但是至少除了家里的油盐酱醋之外愿意为这个社会付出一点额外的努力,而不会坐等搭别人的便车。宪法保障我们每个人的尊严,但是我们自己首先要有尊严,才有资格享受宪法保障;一群狭隘自私的小人斤斤于眼前一点蝇头小利,本来便撑不起宪政的宏伟大厦,最后也确实得不到宪法赋予的实惠,更谈不上什么尊严。      其实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一旦宪政成为我们大家的一种生活习惯,这套东西很快就会成为一种常识。我们可以保证,只要你有考上大学的智商,就不会有任何困难掌握这本书的内容;只要你有和商贩讨价还价的耐心和勇气,就没有困难将其付诸实践,做一个有尊严的共和国公民。当然,你一个人努力会碰到不少钉子,但是如果我们大家都一起认真对待宪法,按照宪法的要求监督我们的政府,你马上会发现人民的力量是何其不可小觑;反之,如果你不在乎宪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在乎宪法,官员连高兴还来不及呢,但是那样一来大家就惨了。我们希望你没有对自己失去信心,没有对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失去信心;也希望如果我们重复开头的那个问题——你想生活在一个什么国家,你不会回答说,有尊严的生活只有在你们毕业后想方设法移民出国才能讨得到……      宪政难乎哉?不难也!只要每个人为落实自己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多做那么一点点,你会很快发现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和现在何其不同。如果你不愿让自己的天赋权利被剥夺、自己的正当利益被瓜分、自己的内在尊严被践踏,如果你不愿意战战兢兢地生活在一个不受批评、不受监督、不受控制的政府高压管制之下,如果你不愿意提心吊胆地居住在随时可能被拆迁的房子里、呼吸被盲目“发展”严重污染的空气,或用微薄的薪水为制度造成的高房价、低社保、“三公消费”买单……那么就来学宪法吧!这部宪法就是为你制定的。它至少能告诉你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并在全体公民努力下实现之。让我们一起认真对待自己的宪法,共同建设一个有尊严的宪政国家。      本文来源:《作者博客》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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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主义的“鸡尾式组合”

   面对刻下中国由杜维明先生给我们勾勒出的三大思潮(第一个潮流是自由主义思潮,第二个潮流是社会主义思潮,第三个潮流是儒学的复兴),杜先生认为:“健康的情况是:在文化认同上是儒家,在经济调配上是社会主义,在政治安排上是自由主义。”这是杜先生近前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2013中国发展论坛”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表述。 这是一个“鸡尾式的组合”,不禁让人想起19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对自己思想结构的自陈:“本人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对此,有人表示困惑,经济领域里的社会主义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激进形态,何以到了文化领域又成为保守主义呢,这是不是价值的分裂。丹尼尔·贝尔很自信:“我所坚持的三位一体立场既连贯又统一”,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认可。毕竟面对不同的领域可以奉持不同的价值,它们有差异但并不分裂。 两相对比,杜维明先生的表述和丹尼尔·贝尔如出一辙,其不同者在文化领域,杜先生把贝尔的保守主义具化为本土语境中的儒家。这是一个历史久远的文化传统,但在20世纪从五四和文革的历史中,它却遭到了颠覆性的诟病(五四)和摧残(文革)。以致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儒文化的复兴便成为一种典型的文化保守主义。但,如此切近而相同的表述,我可以认同丹尼尔·贝尔,却难以认同杜先生。我不觉得贝尔有何问题,他的三位一体逻辑上可以自洽;但杜先生这里,至少在我看来,便存在着逻辑上的断裂,它无法一贯。 笔者本人是从自由主义的角度解读以上两位学者的同与异,或隐含在表象相同之后的异。其异在于,贝尔的表述立场是个人的,它不仅是个人的看法,而且是基于个人本位的一种价值认同。杜先生不然,观其语境,他虽然谈的也是个人看法,但这种看法背后的价值本位却非个人,而是国家。他所提供的乃是国家取向或政府取向上的选择,如此,社会才能呈现出杜先生自己所认同的“健康的情况”。 在贝尔那里,只要政治上是自由主义的,这是一个制度框架;那么,在这个框架里,作为个人,他可以认同社会主义,正如他还可以反对社会主义。同样,他在文化上可以称赞保守主义,同时他也可以转过身来接受激进主义。这一切都是个人的选择,保障他作出各种选择的就是自由主义的制度。自由主义的宽容性质,接纳一切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选择;因此,贝尔个人的一切选择都和他的自由主义的制度理念不冲突。这里,贝尔所谓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中的三位一体,这个“体”就是制度层面上的自由主义。正是自由主义的制度保证,社会方才可以出现价值多元的个人选择。 杜先生不然,他所提供的选择无关个人,无论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抑或文化上的儒家,都不是个人旨趣,而是一种国家策略。惟其是国家策略,故此杜先生虽然主张政治安排上的自由主义,但,它却无以获得逻辑一致的贯彻。试问,一个自由主义制度的国家,政府可以推进以儒家为代表的文化认同吗。文化认同是民间的事,不是政府事务。民间可以认同儒家,也可以反儒,这是个体自由。有了这份自由,方才呈现一个社会应有的文化上的多元,这也才符合自由主义的旨趣。但政府介入文化认同,非但有违自由主义框架下有限政府的基本职守,同时对认同儒文化以外的人来说也不公正,至少你不能动用公权和纳税人的银两去支持或推进某一种文化,哪怕它是本土文化。杜先生的方略出现了价值上的两难:要是真正坚持政治安排上的自由主义,就必须恪守文化上的价值中立;反之,就很难说是真正的自由主义。 相对于丹尼尔·贝尔,杜先生的表述呈现出一种价值上的淆乱,它更像是一个价值的拼盘,彼此之间缺乏内在的相契性。看起来样样都好,其实彼此抵牾。其原因即在于以上指出,杜氏言论的立足本位不是个人而是国家,他是在对国家或政府说话,提供其方略。然而,贝尔有关三个领域的组合模式或复合模式只适合个人,不适合国家。作为个人态度,它可以是自由主义的一种表现;但如果一旦从个人态度变成国家态度,则就背离了自由主义。 如果丹尼尔·贝尔是自由左派,杜先生则是儒家,或首先是儒家,其次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他的提法,虽然含有自由主义,但并不那么自由主义;倒是非常儒。儒家素有天下情结,以天下为重,亦以天下为己任,不似自由主义紧盯着的是个人。就制度安排而言,自由主义注意的是制度规范,不让它妨害个人。儒家不同,它对天下的关注显然远高于对个人的关注,因而它的话语总表现为一种宏大叙事:为天下立心,为生民立命。至于个人及权利,儒家固无反对,但它也不会成为儒家关注的中心。这种“天下本位”和“个人本位”的不同,便是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差异。尽管杜先生赞成“儒家自由主义”,看起来这是两者的契合,但显然有一个出发点的问题。以自由主义为出发,接纳儒家乃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从儒家出发,接纳自由主义,未必不可以使自由主义变形。如果杜先生愿意以自由主义的立场表述,那么,以上三个领域的选择,落实到文化,就不仅是儒家,而且应当是包容儒家在内的文化多元主义。 因此,对杜维明先生的非自由主义的“鸡尾组合”,我以为,政治上的宪政主义、经济上的市场主义、文化上的多元主义,才是自由主义在社会各个领域中的表现,同时它也是我们今天改革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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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卢晖临:不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会出大问题

  卢晖临:不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会出大问题      嘉宾简介      卢晖临(资料图)      卢晖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博士,哈佛燕京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农民工研究,研究成果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等学术杂志。曾承担“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阶层形成和身份认同”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精彩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制造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叫农民工,当我们讲“农民工”这个词的时候,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但实际上,农民工是高度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非常奇怪的现象。      农民工生产体制的受益方是国家和资本。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越来越高,用通俗话来讲,国家很有钱;以最快速度制造了最多的富豪。      中国的农民工体制使得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是分离的,农民工的很大一部分再生产被抛进农村,资本付给农民工工资不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工人工资,不可能维持体面的城市人生活。      在年轻农民工中经常会发展出一种愤怒的情绪。所有类似广东增城的群体事件背后,大多数都能看到新生代农民工常年在外打工积累的屈辱、不满,以及慢慢滋生和膨胀的愤怒情绪。          被“分割”的中国农民工:生产在城市 生活在农村         卢晖临:农民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在农民工身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的城市化也走了三十年,三十年之后,终于看到一个叫做农民工的庞大群体,这非常有意思,也非常尴尬,也是非常辛酸的结果。      中国模式从经济上来说叫出口导向型经济,我把它叫做世界工厂的发展模式,也就是把西方落后的产能放到中国,在中国生产,使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土地、工具,然后产品外销,这就是世界工厂的实质内涵。      富士康就是世界工厂的最好缩影。截至2011年3月份,富士康在中国的工厂布局差不多占据中国的半壁江山。富士康的成长历史非常短暂,现在富士康的员工全球超过100万,绝大部分在中国。在20年时间他是怎么发展起来的?最具解释力的变量就是中国改革开放成为世界工厂的历程集中体现在富士康的壮大。      富士康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消费品代工厂,比如是苹果的生产商,但富士康在利润链中分享的最少,和苹果公司无比相提并论,苹果“吃肉”,富士康“喝汤啃骨头”。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也一样,资本拿走“大头”,中国“啃骨头”,在国际生产链条中处于很不利位置,只分享非常少的利润等等。      中国制造背后的最重要制度安排是农民工生产体制(农民工生产体制是清华大学沈原等教授提出的概念),或者说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背后的奥秘就是农民工生产体制。      农民工生产体制的核心是农民工作为劳动主体,他的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辩证统一在社会和空间意义上被割裂。劳动力生产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劳动力的被使用,进入工厂,在流水线上干活,或者做管理工作。劳动力再生产是指劳动力使用后,还要不断再恢复,最核心含义是体力的恢复,要吃饭、睡觉,延续生命,也包括组建家庭、生育子女。一般而言,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是合一的,比如农民在农村种地,生产在农村,再生产也是在农村。      今天中国的农民工是一种特殊的生活状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部分在城市,还有很大一部分被推到农村。在这个意义上,农民工作为劳动主体,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被分割,生产在城市,再生产很大程度被推到农村,这就是为什么说农民工是一种生产体制和制度设计。          农民工没有被城市接纳 作为人的需求被忽略      改革开放三十年制造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叫农民工,当我们讲“农民工”这个词的时候,已经和讲工人或某一种职业变得一样自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但实际上,农民工是高度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非常奇怪的现象。我们太长久得和这样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相处,以至于不觉得奇怪,从来没有认真反思和正视它。      伴随着工业化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这一点也不特殊,全世界都在发生,从早期英国到后来的东亚四小龙。中国的特色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两个高度分离的过程,工业化没有伴随着同步的城市化,也就是说大量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没有成为真正的城市人口。虽然他们在城市工作,却无法在城市安家,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空间发生分离。      今天中国将近2亿农民工在城市的停留时间有长、有短,有的甚至长达二十年,他们往往只是出卖劳动力,参与生产活动,为城市服务,生活和繁衍往往只能放在农村家里,或者以一种高度简化的方式进行。比如大量住在城中村的人,虽然把老婆、孩子带来,但那是一种高度简化没有完整生活的暂居状态。所以,这些被叫做“农民工”的人,成为工业化大生产的劳动力,但作为人的需求却被忽视。三十年了,整体已经进入农民工的第二代,仍没有看到实质性进展。      一些人可能会说农民工在农村还有一块生产资料,没有完全一无所有,可是应更多看到另外一面,他们没有被城市接纳,没有一个城市工人应有的生活状态,以他们的家里还有一块土地当借口为如此行径辩护,是不是觉得太残忍了一点?这完全是一个借口。农民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是一种制度设计。           政府和富豪从农民工生产体制中受益      农民工生产体制的最大受害者是农民工本人,两亿多人的群体。还有经常讲的留守儿童问题,前两年有一个数字统计称中国有5800万留守儿童,加上几千万的流动儿童,两个数据加在一起可能将近1亿。还有留守妇女问题以及留守老人问题。      一个人不在自己长久工作的地方生活下来,这种结构当然极不合理。可是,为什么它能够长期存在,现在想变革仍然还很困难?回答这一问题的另外思路是追问谁从中受益?      谁从农民工生产体制中受益?其实我们能看得很清楚。过去三十年有两个后果,一是中国经济保持年均10%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变得非常强大;二是以最快速度制造了最多的富豪,整体富豪实力中国还不是第一位,但富豪人数和财产规模的增长速度是惊人的。      也就是说,农民工生产体制的受益方是国家和资本。资本获取利润产生富豪,富豪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体现。中国今天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奢侈品销售国。奢侈品当然只是一个折射,是中国用最快速度制造最多富豪的折射。我们知道普通的消费者再怎么追求时髦,也不大会省下几个月的饭票买一件小小的装饰物,完全靠这些也很难支撑起一个庞大的奢侈品市场。奢侈品市场主要靠拥有几千万、上亿元的富豪支撑,这是中坚消费人群。      另外一个受益者是国家,可国家太抽象。如果稍微具体一点,比如政府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越来越高,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上升,到现在一直保持上涨势头。这和世界工厂的立场有关系。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越来越高,用通俗话来讲,国家很有钱。今天中国很有底气,基础设施建设不错,城市也非常现代化,国人出去旅游,都带着底气,扬眉吐气。      如果再细化去讲,官员贪腐可以说到了前所未有的层面。过去经常说贪污几万、十几万,现在动不动就是几亿十几亿,不可思议。国家经济快速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度提升听起来是很好的事,但关键是背后谁受益?今天所有人都愿意考公务员,感觉进入政府部门衣食无忧,非常有保障。           农民工生产体制致农民工工资被压低无法在城市生活      为什么农民工生产体制是世界工厂背后最基础的支柱?为什么说中国经济增长背后的奥秘是农民工生产体制?      比如深圳1992年到2011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45元增长到1320元,绝对数值是在增长,可相比GDP的增长速度,最低工资增长速度很慢。从自身增长来看,2005年之前的增长也非常缓慢,才翻一番,从1992年的245元到2005年460元。      1992年最低工资标准245元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494元)一半,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之内。一般认为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的40%到60%,属于比较合理的区间。北欧国家的最低标准高于平均工资的60%,因为社会贫富分化比较小,收入差别不大。但是,深圳最低工资绝对数额虽在增长,占平均工资的比例却一路走低,到2010年只占百分之二十几,不到百分之三十。      农民工自己也有感受,20年前出来打工感觉有钱可赚,今天打工感觉赚不到钱,辛辛苦苦到最后勉强维持一张嘴,稍微出手大一点,就成了“月光族”。      虽然最低工资不能代表农民工到底拿多少钱,但如果你是一线生产岗位,没有负责管理,八小时工作拿的基本就是最低工资。给大家提供一个数字,2010年,富士康一线流水线工人工资就是950元,当时执行的是2009年标准,比最低工资高一点点,2010年的7月调整略为增加。富士康流水线上的工人占85%。这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只要你是一线岗位,八小时工资只比最低工资略高一点点。      最后工人会怎么样?工人自愿加班,富士康的加班很严重,有人说2011年以前加班已经达到每月80到100个小时,自愿加班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强迫性。2011年通过加班一个月能拿到将近两千块钱,一半以上通过加班,每天加班3个小时左右。      上述例子也是农民工生产体制下的一个结果,为什么农民工能构成一种生产体制?农民工生产体制使得资本可以突破工资的底线,只要资本希望高速积累,都想压低劳动力的工资。这和老板好坏没有关系,资本本性是要快速积累的,这是他的性格。      资本快速积累压低劳动力成本也有最终底线,不能无尽压低,底线就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在当时的社会水平之下,要有房子住,要吃饭穿衣,要养育孩子,平时还有一些最基本的交往等等。      因此,为什么农民工生产体制使得资本突破了工资的底线,奥秘在哪里?因为中国的农民工体制使得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是分离的,农民工的很大一部分再生产被抛进农村,资本付给农民工工资不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工人工资,而是比农民稍高远低于城市工人的工资,勉强能让你在城市睡睡觉、吃吃饭、喝一点饮料,偶尔喝点酒,不可能维持一个体面的城市人生活,想维持一个家庭更不可能。           农民工在城市中有工作没有生活      随之而来的后果就是农民工在城市中有工作没有生活,他们生活的一面被极度简化。      比如深圳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有1030多万,也就是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而深圳的户籍人口只有200多万,其余大多数是农民工。我们平常去深圳旅游是看不到他们的,深圳街道非常干净整洁,可是一到关外(备注:深圳关内是指深圳经济特区,“二线关”以内,“二线关”即深圳经济特区界)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一片工业生产景象。      工人在工厂中,七八个人住一个宿舍,宿舍其实不算生活空间,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某种程度上是生产线的延伸,是为了更快把工人组织到生产中。工人不可能在这里维持一个完全的社会交往,更不要说什么家庭,更是天方夜谭,有一位学者潘毅称之为宿舍劳动体制。这种宿舍劳动体制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让农民工进入工厂但不进城的制度安排。宿舍劳动体制下的农民工是扭曲、蜷缩的,人的情感需求、文化娱乐需求、社会交往需求,根本不可能说在这个空间展开。      在北京没有多么多工厂,因为城市功能很发达,对劳动力的需求非常旺盛,有大量的非正规就业,摆小摊、保洁、环卫工人等。这些人大多住在城中村,城中村为外来农民工提供了一个寄生的空间,当地农民有出租房子的需求,农民工是需要低成本的生活、居所。      后来这些城中村由于卫生、治安条件不行,还有各种各样犯罪问题,于是政府对其进行整治。在进行城建规划时,只需要和当地农民谈好价格,而不用管数量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外来人口需求,因此出现一波又一波的农民工迁徙。三环内的城中村慢慢消失了,他们就到四环,四环城中村消失了又到五环,今天大量的农民工都是在五环之外,城乡结合部。      原来的生活空间被消除,房租也开始上涨。在这样的地方农民工是有一点生活,我叫做高度简化和压缩的生活,是不完整的生存,也是阶段性、动荡的。夫妻可能成家生孩子,孩子抚养费用不够就带回老家,再大一点会有上学问题。这就是有工作没有生活。              群体事件成新生代农民工愤怒情绪的出口      农民工问题已经存在30年,如果再不改变会出大问题。这和一个新群体的出现联系一起,我们称之为新生代的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一样,都是农民工,一样遭受伤害,可是由于他们相比于老一代有了一些新的特点,使得他们没有办法再忍受这种伤害。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是80、90后,在物质生活水平相对提高的年代成长起来,比老一代农民工有更高一些的文化教养。      最重要的一点,不在于新生代农民工更年轻,而在于他们和土地、农村以及城市之间的关系。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农业生产经验,也没有所谓乡土情结。他们在成长在一个消费社会,在农村时通过电视等传媒城市生活早就向他们敞开大门,展现出了美好蓝图。他们把生活目标放在城市。      这一特点就决定了对很多新生代农民工来讲,从他们走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像其父辈那样想过再回家,所以他们踏上的是一条进城打工的不归之路。离开家乡,农村的大门对他就是关闭的了,回家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短暂休憩的地方。      他们在饮食起居、穿衣戴帽、交友观念,甚至文化消费等方面,都不遗余力朝向城市生活方式,可是摆在他们眼前的是巨大的现实反差,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遭遇到城市的排斥。很多农民工在北京工作了五年、十年,城市就在眼前,可是他能真正体会到自己和城市之间的巨大鸿沟。有几座无法翻越的“大山”,由于缺乏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制度性支持,他们实际上是没有定居城市的可能性。大量农民工的收入是微薄的,他们没有办法通过市场的方式获得上述保障。      因此,这些农民工越努力追求城市生活,越会发现目标遥不可及,通过打工这一手段越来越没有办法接近目标,这样一来打工的意义立刻就坍塌了。和父辈不一样,父辈很苦、很累,可打工只是一个手段,是通向美好乡村生活的道路,他们能接受回家盖房子,农村是退路,城市的苦和累只是眼前的过渡性阶段。但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目标是在城市,可又找不到通向目标的道路,又不愿回到农村,打工成为漂在城市的工具。      关于富士康的工人自杀,我们不能只从个体角度去解释,背后也有结构性原因。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看不到希望,农村不愿回,城市又进不来,进退两难,最终成这个状态。      新生代农民工将近1亿人左右,这么大规模的一个群体,生活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怎么努力都无法实现目标。有人会指责他们没有付出努力,其实这并不公平。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办法在现有社会结构中确立自己的位置。      漂泊的生存状态使得“我是谁”成了一个深层问题。很多农民工不一定有这种意愿或能力表达,但这其实是一种集体的情绪,我是农民还是工人?自己到底是什么?这是关涉身份认同的大问题,身份认同困扰并影响着1亿多新生代农民工。      长期看不到前途,不知道路怎么走,什么人可以忍受这样一种巨大的屈辱?一位老板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让员工反映制度方面的意见,这位老板告诉我一个新生代农民工满篇写的就两个字“不爽”。对于这些年轻农民工来说,不爽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情绪。      这并不是说他们平时都是愁眉苦脸,出去逛逛街,喝瓶饮料的时候是快乐的,去冰场溜冰的时候是快乐的,上网打游戏的时候也是快乐的,可这种快感就像夏夜萤火虫,一闪一闪,没办法刺破黑暗,很快又会被黑暗吞噬,看不到前景,最终回到焦虑中。      在年轻农民工中经常会发展出一种愤怒的情绪,愤怒的对象是谁?对资本、对老板,还是对谁?有时不是那么明确,但愤怒是一定的,在体内滋生、膨胀。      愤怒的出口是什么?2011年广东增城新塘镇发生群体事件,一名怀有身孕的四川人在外摆摊,被当地市场管理员推倒在地。大家知道一般情况下,外地人被欺负也就忍了,可是这次众多人员聚集起来,谣言还说孕妇被打死了,政府虽然把孕妇在医院的镜头全城转播,但已根本无法阻止人群的聚集,规模非常大,有人说高达几万人,甚至近十万人,政府出动大量军警。      事件虽然很偶然,但前景是很危险的,可谓是一场城市“内战”。所有类似群体事件背后大多数都能看到新生代农民工常年在外打工积累的屈辱、不满,以及慢慢滋生和膨胀的愤怒情绪。      能否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以及中国的整体发展。当然,这个问题不会自动解决,甚至可以说还有很强的力量仍在维持这种体制。      也许,这个问题今天广东新塘镇可以解决,某一个局部地方可以解决,但它会不断存在,最后会产生非常大的破坏性后果。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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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众妙之门”

   20年代的徐志摩在政治上是反苏的,但如果把“鲍尔雪微克”(布尔什维克)和徐诗人联系起来,人们一定很惊讶,这之间的距离不啻南极和北极。但,没错,1919年徐志摩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修经济学硕士时,虽想望成为中国的汉密尔顿,但当时他的同学就视他为鲍尔雪微克。这不止因为徐志摩的书架上插着一些苏俄的书;更因为他自己当时很明确的社会主义倾向:“我最初看到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斯(思)前期的,劳勃脱欧温(即欧文,笔者注)一派,人道主义,慈善主义,以及乌托邦主义混成一起的,正合我的脾胃。我最容易感情冲动,这题目够我的发泄了:我立定主意研究社会主义。” 这段自述来自徐志摩1926年8月23日发在《晨报副刊》上的文章《劳资问题》。他后来从北美到英伦,出于对社会主义的好感,专门接触的也是工党那一派人物。不过他承认这是当时的一种时髦:“劳工,多响亮,多神圣的名词!”相反,“贵族,资本家:这类字样一提着就够挖苦。”可是,1922年回国之后,徐志摩并没有修成社会主义的正果,倒是原来的热情不断降温。毕竟1920年代的中国,大体还处在农业文明阶段,并没有一个成规模的劳资双方存在。“尤其是在北京一类地方,除了洋车夫与粪夫,见不到什么劳工社会,资本更说不上。 徐志摩1918年出国前曾拜梁启超为师,回来后追随任公左右,思想颇受任公影响。1925年五一劳动节,梁启超发表《无产阶级与无业阶级》,认为中国并没有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真正可以构成对待关系的倒是有业阶级和无业阶级。前者有一定的职业,哪怕他是洋车夫和粪夫。对这个社会构成危害的是那些流民性质的无业阶级,在梁看来,他们大致有“受外国宣传部津贴的学生、强盗(穿军营制服的包在内)、乞丐(穿长衫马褂的包在内)与及其他之贪吃懒做的各种人等”。其中第一类人最可怕,因为他们会煽动,明明没有劳资冲突,但他们却可以煽动阶级斗争。当时宣传苏俄制度的有《新青年》杂志,受它影响的年轻学生,就是梁任公担心的对象。他认为有些无业阶级的人脸皮真厚,手段也真麻俐,他们随时可以自行充当某部分人民代表。正如路易十四世说“联即国家”,他们却说“我即国民”。 所以,梁启超警告说“有业阶级战胜无业阶级便天下太平,无业阶级征服有业阶级便亡国灭种。” 但,徐志摩有一次南下省亲,再度唤起他的社会主义的纠结。徐志摩的父亲就是一个资本家,因为他在家乡开了一间丝厂,从绍兴那边雇了一百多个女工,有些女工还带着孩子做帮手,这就是童工了。那是六月中旬的一天,温度已经够高,徐志摩的父亲领着他到厂里车间参观,目睹了女工的辛勤劳作,于是就有了徐志摩记在《劳资问题》中他与账房先生的对话: “那末这大热天何妨让工人们少做一点时间呢?”我代工人求恳似的问。“工人们哪里肯?她们只是多做,不要少做;多做多赚钱,少做少赚钱。”我没得话说了。“那末为什么不按星期放工呢?”“她们连那两天都不愿意空闲哪!”我又没得话说了……。“这大热天工人不发病吗?”我又替她们担忧似的问。“她们才叫牢靠哪,狠少病的;厂里也备了各种痧药,以后还请镇上一个西医每天来一个半钟头;厂里也够卫生了的。”“那末有这么许多孩子,何妨附近设一个学校,让她们有空认几个字也好不是?”“这——我们不赞成;工人识了字有了知识,就会什么罢工造反,那有什么好处!”我又没得话说了。 一再无话可说的徐志摩很诚实,他的社会主义取向主要体现在工人每天干活十一个半小时的问题上。当那位账房给他算账,从买进生茧到卖出熟丝,扣去开销,每包丝能赚多少钱时,徐志摩立即“呒”了一声,这不是“马克斯的剩余价值论!这不是剥削工人的劳力?我们是听惯八小时工作八小时睡眠八小时自由论的,这十一二小时的工作如何听得顺耳。”这“三八论”显然是指英美成熟的工业社会形态,当时中国离工业文明还很远。但,剩余价值论尽管表明徐志摩的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倾向,只是这同时也表明他在哥伦比亚并没有学好经济学,他也被他并不明白的一个伪概念所迷惑。如果我们可以用徐家的丝厂为例,徐志摩的父亲用一百大洋投资,其中六十大洋用于购买各种生产资料,四十大洋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当第一次生产完成后,卖出的熟丝是一百五十元。它的数学公式是:150-100(60 40)=50。那么,这盈余的五十元应该归谁?其实,不需问账房,就是问厂子里的女工,都不会认为这笔钱应当进入自己的口袋,这是利润,也是常识。但,剩余价值论认为前六十大洋是死钱,它不创造任何价值,这五十元纯然是工人创造的,而且是工人四十元工资之外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它不叫利润叫剩余价值,应该悉数归劳动者,否则就是剥削。 利润,还是剩余价值,后者的荒谬在于褫夺了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使其没有任何利益可言,同时又让社会生产难以为继。所谓知识扭曲常识,只是这样的伪知识又岂止迷惑了一个徐志摩,而是迷惑了一个时代。徐志摩的矛盾在于,尽管“换一面看,这多的工人,原来也许在乡间挨饿的,这来有了生计,多少可以赚一点钱回去养家,又不能说是没有好处;……你要是去问工人们自己满意不满意,我敢说她们是不会(因为知识不到)出怨言的。”“知识不到”的说法很有趣,可是自以为知识到了的徐志摩,还不如那些女工明智。“一个女工到外府来做工每年年底可以捧一百多现洋钱回家,确是狠可自傲的了”。毕竟工业资源紧缺,很多人还没有这样上工的机会。但,也正是“看到一般人受生计逼迫无可奈何的实在,这才看到资本主义(在现在中国)是怎样一个必要的作孽。”这时徐志摩提出了他自己的社会主义方案:“就治本说,发展实业是否只能听其自然的委给资产阶级,抑或国家和地方有集中经营的余地。就治标说,保护劳工法的种种条例有切实施行的必要,否则劳资间的冲突逃不了一天乱似一天的。” 治标或治本,前者是改良,后者是革命。单就后者,徐志摩是反对苏俄暴力革命的,在这一点上,他并不鲍尔雪微克。但在产权问题上,他又有一定的鲍尔雪微克性。并非通过苏俄式的暴力劫夺,照样可以走国家和地方经营的道路。这种经营实际上是政府经营,产权已经不在私人之手,而在政府之手,它一改以往的权利经济(私有经济)为权力经济(国有经济)。学经济的徐志摩虽然酷爱自由,但他没想通的是,当财产及产权表现为个人的权利,亦即它分散在民间时,社会才有自由选择可言。当产权一旦集中为国家的权力,国家便成为社会唯一的雇主,自由则不复存在。取消这种自由的乃是掌握了全部本来属于民间生产资源的极权主义。何况即使如此,徐志摩要解决的剩余价值问题依然存在,因为那盈余的五十元照样不会到工人手里,获得它的乃是另一个资本者即国家。苏俄式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以社会名义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它没有也不可能取消资本主义中的资本。只是历史在徐志摩身后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血泪斑斑,我们方才从苦难中觉悟,社会主义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或权力资本主义),乃是自由的死敌。 志摩以诗人名世,虽然有一段学人经历,但终究一生是文人。文人有文人的短处,在知识上往往未求甚解,却热衷高蹈议论。他在上个世纪20年代反苏俄,的确比那一代人高出一筹(这是受了罗素和梁任公的影响),应当记入思想史。但这不妨碍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诗人的思想底色。这时可以看到,在最容易被那个时代知识人忽略因而也是最能考量一个人思想成色的财产权上,正如徐志摩的朋友胡适之摔过一跤,徐志摩自己的身子也晃了两晃。这里勾陈徐志摩不为人知的思想片段,就是要看看错谬的知识和观念是如何包装起来害人的。观念影响行为,行为构成历史。有过英美留学经历且爱自由一如爱女人的徐志摩,却不知道自由女神的众妙之门。玄之又玄,想想那些号称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热爱自由主义上半身)的知识人、文人,比如《新青年》中的那一拨吧,是如何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就不难理解,20世纪的历史错局,如果从观念史的角度看,胡适所谓那些“穿长衫的人”,该有多少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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