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简讯:重庆检方撤回对李庄的起诉

重庆检察院在法庭提出撤回对李庄的起诉。 法官在退庭商议了近一个小时后批准了这一请求。 李庄因妨碍作证和伪造证据等罪名已经在去年年初被判刑1年半。 但批评人士说这是重庆当局因李庄为被视为黑社会成员的人辩护而做出的报复。 点击 页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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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方撤回对李庄的起诉

李庄曾是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 重庆检察官星期五(4月22日)上午在法庭提出撤回对李庄的起诉。 重庆华龙网记者报道说,法庭星期五上午一开庭,公诉人就提出了撤诉的请求。 公诉人表示,辩护人在法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存在矛盾。 公诉人说,这导致公诉方认为李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因此希望撤回起诉。 法官在退庭商议了近一个小时后批准了这一请求。 李庄因妨碍作证和伪造证据等罪名已经在去年年初被判刑1年半。 但重庆当局称,李庄被判刑后当地司法机关又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才由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对李庄再度提起公诉。 但批评人士说这是重庆当局因李庄为被视为黑社会成员的人辩护而做出的报复。 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此前接受BBC采访时批评重庆将李庄判刑是“政治性迫害行为”。 他同时说重庆对李庄的追加起诉是“选择性执法行为”。 点击 页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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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否语录特辑:药家鑫

[@ 宋小跳 ]:药被判了死刑,昨天晚上还和同学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 [@ 紙飛飛 ]:药家鑫被判死刑,欣慰!! [@ 赖宝 ]:上联:药家鑫死刑 下联:李庄案撤诉 横批:皆大欢喜 [@ 魔法师Hoper ]:个人观点:李庄案撤诉,药家鑫判死;可以让普通百姓公民对公检法的信任有所提升,但是问题是如何让这种信任更加稳固并且保持下去? [@ 灰羽猫.fm ]:信不信,还会有人出来叨逼叨逼说“药家鑫被社会舆论害死了,社会舆论真可怕,法制社会应该去舆论化”等等。 [@ 原名王祎 ]:真判了死刑啊,真遗憾,药家鑫失去了去监狱浴室捡香皂的机会 [@ 饱食终日 ]:“马家爵都死了,所以药家鑫就得死”,死刑成立,但这样的逻辑是不是体现着法律向另一个极端的滑落? [@ 苦逼小花生 ]: 应该这么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父母政治权利终身。 [@ lijiansion ]:药家鑫一审判处死刑——屁民的口水也不是完全没用的。我有种怪怪的感觉,一言难尽。 [@ 米沙.. ]:上午没自习,一直刷出药被判死刑,松了一口气 [@ 时雨 ]: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一点也不冤枉他,但我依旧反对死刑。 [@ 山大王游小手 ]:这个时代并非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在刚刚过去的十几分钟前,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终于宣布判决死刑,无论今天的审判日是否会给中国法律挽留一点点尊严,总算给这个时代以及那些为正义和公正呼号奔走的勇士带来一点点希望和良知。 [@ 李普曼 ]:药家鑫案。司法判决,有其衡量,追寻公正,不当放弃。但无论如何,那都是一条生命,那怕是曾经作了大恶的生命,看到死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呢? [@ 阿苏米 ]:药家鑫案跟什么维护穷人的利益有扯上什么关系吗?有人就在哪里叫喊。好像什么事件发生了都要从严从重惩处,否则就生怕碰到自己头上来了,那些严刑峻法不就是这些人希望的么?在那种理想的状态下,他们就安全了吗?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要探讨要修正的。法律由舆论摇摆不定好么? [@ 堂小溪 ]:我反对死刑,但我更反对只对个别人“开恩”的死刑。 [@ 苓仔大脸妹 ]:药家鑫的死—不值得欢呼,因为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个法律判决;他的死,不应该欢呼,毕竟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死去而全民欢呼。但这样的结果让人对这片土地还保留着希望。 [@ AllenZhow ]: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已经是4年多前的事了,要“立即执行”的童鞋们,你们该补课了。 [@ 二锅 ]:传来了药家鑫死刑的消息,在此之前我认为是否判死刑已经触碰了国人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药家鑫得不到应有惩罚则国人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将会丧失殆尽。 [@ 诗与剑入梦 ]:看到校内有人欢呼药家鑫死刑,我感到脊背发凉。任何人的死都不值得庆贺。 [@ 小能维尼 ]:平心而论,药被告人如果在得克萨斯州以外的美国发案,检察官有可能不要求死刑,因为案情明显不符合一级谋杀。陪审团定为有罪后,法官判处8年到10年有期徒刑不无可能。 [@ Figaro小姐 ] :杀人固然有错,狂欢式地庆祝死刑难道就对吗? [@ 无法宽容 ]:到处是药家鑫判死刑的消息,似乎这是一个全国网民的狂欢节。对于药个人来说,这是最悲剧的一天,一个冲动害死两个人,伤害两家人。对于那些气头上就爱动刀的人,这是个警示。珍惜生命!冲动是魔鬼 [@ 疯男 ]:刚才看到有童鞋发表言论说,希望药家鑫父母不要上诉了,给死者和法律留点尊严。而我希望药家鑫父母上诉,一直上诉一直死刑,这才能给法律和死者以尊严,才能让全国人们心里踏实,相信法律。 [@ 脚趾 ]:我知道司法不是为了平息我的愤怒,也认为判决不是对犯罪的报复,因而不庆祝。民意总归是一只利维坦,“多数人”比跳下车捅八刀的人更值得提防。但愿后世回顾此案,赞扬程序多于结局,赞扬法律多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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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易安:李庄案预示着什么?

4月19日上午9点30分,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去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4月19日《网易新闻》)   我一直关注着李庄案,因为它是中國司法界最为奇特的案件。   其实早在李庄案一审的时候,李庄就不停地喊冤,绝不低头——这让人们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李庄案之所以成立,是重庆打黑的需要,是为政治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李庄只能配合,却断无喊冤之理。因此李庄的喊冤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之外,他成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典型。   正当人们为李庄的义正词严钦佩不已的时候,二审刚一开庭,李庄就彻底认罪了。这让他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大跌眼镜,不知道李庄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虽然李庄自己已经“缴械投降”了,但高子程律师还是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作为知名律师,他根本就找不到李庄有罪的证据——可问题是既然李庄根本就无罪,为什么却要承认自己有罪呢?这不是自掘坟墓吗?   就在二审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半的时候,李庄当即表示抗议:说重庆当局不守信用,没有因为自己认罪而改判缓刑——原来,李庄和重庆是存在交易的:李庄只要认罪,就会被判缓刑而出狱。这不禁又让人感到迷雾重重了:为什么重庆一定要让李庄坐牢?   本来李庄今年6月份就要刑满出狱了,但此案却再次开庭,说是李庄案有漏掉的罪行——原本他二审法庭上“承认”的罪行都是在交易下承认的,怎么可能还存在漏掉的罪行呢?   去年2月9日李庄被判刑的当天早晨,李庄的辩护人曾向《经济观察网》透露,二审开庭前,曾有某部门领导找李庄谈话——究竟是什么部门的领导?谈话的内容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在法院开庭前,领导找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谈话符合法律程序吗?至于领导为李庄做出的承诺,更是在法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庄案的再次开庭充分说明,有人或者说穿了有一种势力在左右着李庄的命运。他们不光背离法律、虚以委蛇,在李庄当庭承认自己有罪的情况下,还要判李庄1年半,而且在李庄行将刑满释放的当口,再次开庭,追加李庄的罪行,从而让李庄出狱无望。   此案预示着唱红不仅仅是高唱那些故纸堆中的歌曲,更有将中国社会拉回到“全国山河一片红”的时代之势,法律形同废纸,个人的命运唯权是从;打黑说白了更是政治的需要——一个连律师都不能自圆其说的社会,无疑是最可怕的社会。 相关日志 2011/04/22 — 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 (0) 2011/04/21 — 杨学林:李庄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审辩护词 (0) 2011/04/20 — 斯伟江: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辩护词 (0) 2011/04/20 — @陈有西 今日李庄案辩方律师斯伟江辩护词 (0) 2011/04/20 — 铂程斋:李庄漏罪记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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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

今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9时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钟,合议庭对检方的撤诉申请进行评议。 相关日志 2011/04/22 — 今易安:李庄案预示着什么? (0) 2011/04/21 — 杨学林:李庄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审辩护词 (0) 2011/04/20 — 斯伟江: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辩护词 (0) 2011/04/20 — @陈有西 今日李庄案辩方律师斯伟江辩护词 (0) 2011/04/20 — 铂程斋:李庄漏罪记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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