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光

人权对话北京开 美方措辞“不寻常”

人权对话北京开 美方措辞“不寻常” 记者: 雨舟 | 华盛顿  2011年 4月 25日 图片来源: White House 美国前总统布什2006年在白宫会见人权宗教人士余杰,王怡和李柏光 美、中人权对话27、28日两天将在北京举行。美国国务院称,将就中国“最近的强迫失踪、法外拘押、逮捕和判罪等负面倾向”进行讨论。有媒体称,美方关于此次对话的声明“不同寻常”。 *美国务院声明“高度不寻常”* 美国国务院负责民主、人权与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迈克尔.波斯纳(Michael Posner)将率团前往中国,出席为期两天的美中人权对话。 美国国务院在声明中称,两国还将就法治、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劳工权益、少数民族权利和其它受关注人权议题进行讨论;美国期待在两天中展开坦诚和深入的讨论;美国高层定期向中国提出人权关注;此次的讨论“是两国交换人权领域看法的重要渠道”。 《纽约时报》说,该声明“高度不寻常”:由华府宣布将在北京举行的会议,这有违外交礼仪;美方在声明中毫不隐晦地指出“北京的负面倾向”,这样的措辞高度不寻常,“可能反映出华府对中国人权状况越来越恼火”。 *北京重申致力人权 有权选择*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年1月访美期间,两国重申,尽管彼此在人权问题上仍然存在重要分歧,但都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各国及各国人民都有权选择自身发展道路,各国应相互尊重彼此选择的发展模式;双方按照国际文书促进和保护人权。 中国把外国关注中国打压自由的做法视为对司法事务的干涉。 有分析称,自从阿拉伯世界今年2月爆发茉莉花革命、国际互联网为异议者提供广阔的发声空间之后,统治中国的共产党政权便如临大敌,展示出“更加坚决限制言论自由”的决心,尤其开始对互联网博客们进行前所未有的钳制。 *中国被认界定言论* “对话基金会”香港办事处资深研究员罗助华(Joshua Rosenzweig) 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近来对互联网博客世界发起强大攻势目的在于重新界定国内“可接受言论”的范围。 罗助华说: “中国最近的打压行动目的之一就是为中国可允许的网路言论设定新的秩序。我认为,这是共产党内部部分人士很久以来一直想做的事情。北非和中东发生的事件增加了他们现在行动的动机。” 罗助华说,中国对知名成都作家冉云飞的逮捕和治罪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作身家陷博客囹圄* 46岁的冉云飞这名自封的“书呆子”是过去两个月中被政府无故拘押的近60名公民之一。他是一个反对暴力和一夜骤变的自由派文人,不与政府作对。不过,他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博客写手,把“实话实说”视为公民的责任。 “对话基金会”的罗助华说,中国政府认为,只要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警力,便得以暂时控制局面,避免时局动荡;取消控制让他们赶到不安。 国际记者协会负责香港和中国事务的协调员胡丽云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控制程度目前登峰造极。 胡丽云说:“对网路的控制与从前有很大的差别,就是现在特别严。我们可以看见,博客作家们现在在互联网上书写的内容都与政治关系不大;还有推特上的微博写手们也没有发布国内太多的消息。” *言论自由氛围20年最紧* 北京基督徒作家王怡对《今日美国》说,中国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至今仍然是一个警察国家。 被禁成都作家、《中国底层访谈录》作者廖亦武说,中国现在的气氛是20年以来“最紧张的”,许多公民因为言论而面临危险。 廖亦武对美国之音说,他认为美国政府因为顾及经济利益而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有所松动,希望奥巴马政府坚定立场。 美、中上一轮人权对话去年5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陈旭与美国助理国务卿波斯纳共同主持的对话题涉及联合国人权领域合作、法治、言论自由、劳动者权利、反对种族歧视等。 收听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0)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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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评选出“2010华人百名公共知识分子

而当你为国、为民勇敢地探求真相与真理的时候,你就是成了一位“独立的公共知识分子”。这里已经说到了“四识”,在几十万上百万华人知识分子中,能够达到这“ 四识”的,已经凤毛麟角了,那么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识”:那就是“赏识”。学会欣赏他人,拥有包容的心,是中国知识分子普遍缺乏的。也是让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能够升华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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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霞:给晓波朋友们的公开邀请函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亲爱的朋友们: 我是刘晓波的妻子刘霞。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传来,我和大家一样 ,内心充满感动和感恩,感谢国际社会和诺贝尔委员会对晓波多年努力的认同, 感谢朋友们这么多年对晓波的支持,感谢所有《零八宪章》签署人。晓波说过, 这个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我想,这个奖也属于大家,属于所有那些为了捍卫尊 严而无所畏惧的中国人。 遗憾的是,从10月8号开始,我就处在软禁当中,行动没有自由,和外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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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位律师、学者等各界人士今发布《敦请最高检察院立即对重庆打黑运动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依法调查的公开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曹建明首席大检察官:重庆打黑运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打击黑社会有组织犯罪,当然无可厚非。但根据现有材料基本可以判断,重庆政法部门在“打黑”的名义下,涉嫌滥施酷刑,伤及无辜,践踏程序,正在制造大量冤假错案,尤其是刑讯逼供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以近日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之一的樊奇杭案为例,其辩护律师朱明勇,通过媒体发布了有关照片、视频资料,反映出被告人樊奇杭在侦查阶段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刑讯逼供。根据朱明勇律师公布的材料,被告人樊奇杭自述在侦查阶段遭到暴打、反手吊烤、打表(反手吊手铐脚镣)等,目前在其头部、手腕部等处仍有明显外伤,期间导致樊奇杭不忍刑讯之苦曾自杀、咬舌等等。   如樊奇杭自述:“还有很多方式逼我的供,两只手反过来背过去用手铐吊在铁栏上,只让脚尖挨地,从来没把我放下来。最长一次5天才给我放下来。那次说心里话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那种痛苦,我真觉得生不如死。吊的手铐全部镶在肉里,下来的时候他们打开手铐的时候全是血全是脓,我清楚的记得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手铐打开……他们行话就是打表。就是脚镣带上,手铐在脚镣上,人站着成了90度。一站就是一个星期,我记得最长一次站了10多天,10 多天没有睡过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在过程当中人晕死过去,休克了几次,他们看我休克了就用冷水把我浇醒,他们就有人过来提着脚镣把我倒提起来,把我弄醒了继续站。只要我倒下去他们就把我拉起来继续站拳打脚踢……生不如死,我确实自杀过,我已经不能承受这种折磨了。我是撞过墙,撞了两次,头上撞了很大条口子,吊的时候休克了他们也不把我放下来,用水把我浇醒了我就咬了自己的舌头,咬断了,过了两天以后才把我送到医院去看,当时舌尖还有一点没断后来他们给我扯掉了,还化脓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据朱明勇律师死刑复核辩护材料披露,在樊奇杭一案庭审中还有其他被告人反映出更多的刑讯逼供情节,如:   有人说我被逼得要跳楼被他们按住了!有的说,警察曾威胁再不招供就把他活埋了!   本案唯一的女性卢红说,他们对我严刑拷打,头打破了,牙齿都快脱落了。   还有一位被告大声喊道:审判长,你千万不要相信警察的,被他们抓去不要说十公斤冰毒就是二十公斤也都要认的”。   上述资料的公开,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根据媒体的报道和律师披露的情况,在为数众多的涉黑案件中,普遍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而依靠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普遍被当作定案依据;涉嫌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也没有得到任何法律追究,这无疑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刑讯逼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人命关天。鉴于本案已经处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也鉴于重庆打黑运动已经产生巨大影响,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宪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立即对包括樊奇杭案件在内的重庆“打黑”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立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确有刑讯逼供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作为关注国家法治进程的公民,我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迅速立案调查,纠正地方公职人员违背法治、践踏人权的做法。   附:案件视频资料一份。   本公开信发起人:    王  工(律师 北京)   秋  风(学者 北京)   杨支柱(学者 北京)   邓文初(学者 北京)   周  泽(学者、律师 北京)   范亚峰(法律学者 北京)   凌沧洲(作家 北京)   许  晖(自由作家 北京)   滕  彪(学者 北京)   王  成 (律师 杭州)   温克坚(学者 杭州)   张  辉(学者 北京)   李天天(律师 上海)   李金星(律师 北京)   唐吉田(律师 北京)   倪玉兰(律师 维权人士 北京)   李柏光(律师 北京)   刘治成(法律工作者 北京)   兰志学(律师 北京)   丁锡奎(律师 北京)   柴清海(律师 北京)   刘  巍(律师 北京)   黄秀丽(记者 北京)   北  风(作家 广州)   王金祥(法律工作者 北京)   黎雄兵(律师 北京)   李方平(律师 北京)   唐荆陵(律师 广州)   袁雪城(公民 苏州)   董前勇(律师 北京)   江天勇(律师 北京)   朱汝玲(律师 北京)   李静林(律师 北京)   邢建军(维权人士 北京)   温海波(律师 北京)   金光鸿(律师 北京)   王全章(律师 北京)   李和平(律师 北京)   李苏滨(律师 北京)   张  凯(律师 北京)   许复颖(公民 北京)   朱瑞峰(记者 北京)   许  东(公民 北京)   童朝平(律师 北京)   徐  平(律师 北京)   杨慧文(律师 北京)   蔺其磊(律师 北京)   彭  剑(律师 北京)   邬宏威(律师 北京)   梁小军(律师 北京)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政府丑闻》RSS广告: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UseSSH,为个人提供私密匿名网络访问! http://bit.ly/usessh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http://bit.ly/YesV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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