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

李炜光:“被”纳税与“明”纳税

间接税的诡异就在于,不管你情愿与否,天天都在“被”纳税,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2009年全部税收中,70%是间接税,另30%中有21%是企业所得税,而典型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只占7%。   先生,或女士,自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起,赋税就与你如影相随了。如西方人常说的,“无法逃避的只有死亡和纳税”。几分责任感,几分法制意识,也有几分无奈。看得出来,你,还有我,无论我们有没有收入、有没有财产,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我们的社会地位是高还是低,你我都是这个国家的不得不忠实的纳税人。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我们生活在一个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国度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类税收占据了我国税制结构的最大比重。作为纳税人,我们除了要按时交纳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明面儿上”的税之外,还要交纳以“隐蔽税”形式存在的间接税。   你知道什么是间接税吗?它是含在商品价格里、税负能转嫁给他人承担的那类税种。当你在商场里掏钱买东西时,你看到的价格,那里面有文章——厂家或商家所转移在这件商品里的税款已经包含其中。由于价款和税款没有分别标出,是合在一起的一个数字,你很容易以为那就是商品的实际价格,而纳税的事与己无关。其实正好相反。你或你的家人去商店买任何东西,都已经在交税。间接税的诡异就在于,不管你情愿与否,天天都在“被”纳税,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与间接税相对应的是直接税。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区别在于,它不可以转嫁,只能由交税者自己承担。在整个商品流转环节中,每个环节的企业都只是税款的缴纳者,而不是税收负担的真正承担者,而真正承担起所有环节层层“结转”下来的最终税负的,就是购买这件商品的消费者。在税收学上,这叫“负税人”,即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及个人。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就是纳税人;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并不见得是纳税人,而只是税款的交纳人。   所以,作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合格纳税人,你得明白自己究竟给国家交了多少税。请注意,不是看每月工资单上被扣了多少税款,那只是你承担税收的一部分而已,你所承担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税收,实际上早已经用自己的收入支付过了,你可能对此毫无察觉,或者只是感觉自己怎么“收入少了”、“钱毛了”,其实,这可能是你承担了太多与收入不大相配的隐蔽税负担的缘故。可惜,这个账,在当今的国人中,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几人算得清楚。   在我看来,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很难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量能负担原则,因为它几乎可以涉及一切商品和劳务,很少有哪个税能像它那样,征税对象如此普遍,税源如此丰厚。它可以不问生产者在一个生产周期中生产、经营成本几何,是否可以获得盈利,也不必问最终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承受能力如何,而是“见发票就开征”,谁买东西谁承担。它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地征收入库,技术也简便易行,总之好处都留给了征税的一方,所以它是政府们所钟情的税收。   间接税偏高,会促动物价上升,有阻滞民间扩张消费和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购买贵重的进口奢侈消费品,税款可能要占到价款的一半;即使只是购买普通日用消费品,也还是逃不过税负,如水银泄地取之于无形。此外,由于政府可以把税收加在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之内,间接税便无需得到纳税人的同意即可征收,在法理上也有欠缺之处。   现在,你应该清楚了吧?现实生活中,随时随地,你都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负税人”。在我看来,只有负税人才是完全合乎法律意义的纳税人,他们的地位应远高于那些只是把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税款交纳者。两者之深层区别,非专业人士经常搞不懂其中的奥妙。   还请你注意一个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所得税都是直接税,在我国,最典型的直接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要开征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企业所得税从根本上说是可以转嫁出去的,老板们总会找到转嫁它的办法。而那部分已经完成转嫁的企业所得税,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已经带有间接税的因素。在我国,2009年全部税收中,70%是间接税,另30%中有21%是企业所得税,而典型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只占7%。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间接税比例显得过高,而财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在我国还是空白。   既然在我们国家财产保有环节的赋税是缺失的,那是不是应该增加该环节的征税,如财产税(不动产税,即“物业税”,以及遗产税、赠与税等)?   理论上说是对的。直接税可提升纳税人的国家主人意识,使人们更加关注税款征收的合法性来源和税款的去处,这将有利于民主宪政制度的扎根,实际上,世界上最早的宪政民主制度就产生于直接税而非间接税。此外,以直接税取代间接税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可促使企业下调商品价格,激励社会有效需求,宏观调控也就可以不再为内需如何扩大而头痛。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不敢在今天的中国呼吁政府扩大直接税的比重。因为开征此类税收的一个大前提我们还不具备,即直接税的立宪主义,征收这些税的法理依据还不充分。若政府征税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开征财产保有环节的税就不见得妥当,因为它很可能导致纳税人的既有高税负的基础上又添新税,而增值税等旧税又减不下来,会进一步加重民众的税负。这样做对谁最终都没有好处,无论对纳税者,还是对征税者。   这些日子,关于征税的事,套用朱自清先生的话说,社会上“颇不宁静”,开征房产税,按照排量征收车船税,以及十二五期间要开征的环境税等,闹得沸沸扬扬。每个税种都可以找到一堆“正当的”理由,但最终结果却都无一例外是增税。这一点,大众看得已经很明白,对日益增重的赋税的忍耐力也已然下降,说怨声载道亦不过分。这一点,想必你比我看得更清楚。   若民众感受到被征收的税用于提高福利改善境况,则不会有此情绪强烈反弹。但我国财政资源的分配使用存在问题。蛋糕已然做大,分配却不合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其所收税款的数量不匹配。当纳税人税负已经很重,却没有感受到幸福和福利的增加,凭什么有继续承受高税负的热情?   所以,在分配机制不很正常、征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我不赞成增税,也呼吁国内的经济学家们不要再给政府提出加税的政策建议。如果有人提出了,我奉劝他们收回。当然,收不收回,那是人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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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窗:中国税收成本过高

改革开放30年,政府税收收入是78年的115倍,但公共服务并无明显改善,某些领域甚至落后于非洲国家。数据显示一些基层政府的征收成本高达税收总额的26%。 乍看以下数据,人们会相当兴奋。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是1978年的94倍,而2009年税收收入是1978年的115倍。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政府越来越富了,人们得到的公共服务会越来越好的。人们事实上并没有感受到公共服务的明显改善,公共财政在教育和医疗方面投入远远不足,相对数甚至落后于一些非洲国家。 这些税收都到哪里去了?一方面,大量的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用于政府的各种工程(甚至是形象工程)。另一方面,税收在征收过程中已被税吏消耗一大部分,因此,税收增长的结果就是一个日益增长的税务利维坦(英文Leviathan,西方传说中的怪兽,比喻需要约束的权力怪兽)。税务利维坦可以让财政资金在进入国库前大大缩水。 税收成本节节高 2008年8月,国家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一次审计工作报告。此报告的第七部分提及征税成本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署确认了税务部门征收成本率在2002年后出现下降的态势,不过,征税管理仍存在较大问题。 第一,人头经费偏高。2006年,18个省(市)税务部门人员平均支出为5.83万元(当年全国机关工作人员平均收入为2.3万元),而抽查到的236个税务局人员人均支出高达9.06万元。第二,办公用房面积大幅超标。审计署报告提到,抽查到的部分税务局,超标面积占58%,也就是一半以上的税务局建超标办公楼。第三,小汽车购置有大量的违规行为。审计署抽查已实施或参照实施车辆编制管理的162个税务局中,有90个税务局超编制购置小汽车。第四,各种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用严重超标。抽查到236个税务局2006年此类支出高达10.55亿元,每个局平均支出400余万元。 按照税务机关的数据,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大约是3.12%,而1996年比重是4.73%;之后有估计认为,征税成本现在大约是5%至8%。其中东部地区成本最低,而中西部较高。而美国的征税成本大约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 从更细致的数据来看,我国的征税成本可能远远高于5%至8%。比如基于对两个地级市的分析,广东商学院于海峰教授调研认为,一地级市的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成本是8.87%,如果加上基建成本,税收经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是13.14%。而另一个地级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经费达19.29%。一些研究人员在更低的层级(区县级)的调研发现,税收成本占到税收收入的26%,一些地区征税成本更达到50%。这恰恰证明了利维坦的可怕。 《福布斯》的调查认为,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是全球第二位。我国知名的财税专家李炜光教授认为可以参照世界银行对不同国家宏观税负的统计来衡量中国的情况。比如人均GDP低于785美元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为786至3125美元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为 18.59%。而中国2005年的宏观税负达到19.39%(社会缴费有计入)。要注意的是,中国是刚刚迈入中下收入国家行列,因此,这样的税收负担偏重。 分税改革与高成本 早在17世纪,英国学者威廉· 配第就提出税收的三条原则,分别为公平、简便、节省。节省就是指税吏不能养太多,征税成本不能太高。而后来的亚当· 斯密也提出节约原则。他认为,税吏和征税机关太多太杂,人民的处境就会很差。为了保证人民辛勤劳作的积极性,税收应该尽量节俭。在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中,当今欧美重要的财政学教科书上,降低征税成本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更多的篇幅转而放到了公共服务和政府间关系等方面。这种变化一方面说明了在发达国家中,税务利维坦几乎不存在。一届政府如果让税吏增长过快,肯定会受到选民的报复。另一方面对个别税项的讨论(如个人所得税)往往是选举政治中的热点。 而征税成本这种浅层次的议题却在发展中国家成为重大问题。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有一个共同规律,在没有很好的公共行政制度之前,政府往往会扩张自我。这种自我扩张并不是体现在民生工程上,往往体现在增人增事上,部分的增人增事就涉及腐败问题。具体到税收事项上,增加税吏的严重后果就是形成一个利益团体。此团体在自我扩张的同时形成一个自我保护机制。笔者在关于地方财政的调研中,发现税收部门可以跟当地的行政长官讨价还价。许多地区还专门为税收部门制定了返还和激励的办法。即使在人事编制这一管得越来越严的领域,税收部门也能突破规定享受超部门待遇。 更具体地说来,征税成本有客观、无法避免的因素,也有可改进的主观、制度性因素。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征税的平均成本较低。这主要是规模效应使然。这也不难理解中国东部征税成本更低一些。此外,经济结构复杂,税收成本也上升。税源比较集中,征管成本也会降低。以广东省为例,税源相对集中的珠三角地区,全省1/3的税收干部收集了近八成的全省税收。 仅仅是客观因素起作用,那么我国当前的征税成本应该比10年前大幅下降,实际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因此这就涉及主观和制度设计的问题。 我国建国以来财政史上最重要的一笔就是1994年分税改革,改革的直接成果就是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按地税局人员的说法,地税机关人员被“扫地出门”。因此从省地税局再到乡镇的税务所,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兴建起来的。在国税和地税分设的数个年头间,税务基建费用大增。更重要的是,之后税务机关似乎形成了对基建的某种偏好。从办公楼,再到培训中心,再到计算机中心,再到宿舍楼,有的仅拥有百余人的税务局坐拥二三十层的豪华办公楼。因此中央审计报告指出,抽查的税务机关过半超标建房。有的地方地税和国税之间还形成了攀比问题,地税盖起了豪华大楼,国税也在原有的办公楼基础上加建或重新装修。 中国税务学会主办的《税务研究》有篇文章就尖锐批评,征税成本用于基建(住房和办公楼等)和招待、会议的费用比例过高,而用于提高征税效率的高科技手段却投入过少。除此之外,根据笔者的调研,在工资待遇方面,基层税务机关也获得较其他公务员更高的待遇。在2007年中央政府要求公务员“同城同待遇”的背景下,不同部门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为了保证税收收入不下降,许多基层单位都给税务部门进行灵活安排。虽然税务部门的年终奖不再像以前那么丰厚,不过,税务机关的待遇仍然要好于一般公务人员。因此不难理解那么多人争相报考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设置也不合理。我国一直重视条条块块的管理模式。几乎所有的机关都是按照行政区划进行设置,因此有几级政府就有几级的税务机关。国际经验显示,根据不同的经济规模和税源,税务机构的设置本应该可以更加灵活。许多发达国家的税务机关的设置是按业务需要来处理的,比如法国设置了10个征收中心。而中国的情况却是千篇一律,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税务机构成了养人的地方,因此有些地区征税成本会高达两成多以上。 税收体制过于复杂 除了宏观层面的问题,税收制度本身也有不合理之处。许多税种的开征、论证都不足。在开始实施之后,税务机关要发布大量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来加以修正。此举不仅增加纳税人的成本,也给税务人员的工作带来挑战。事实上,即使是相当成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计算方式也相当繁杂。 税务服务代理应运而生并不断扩张。国家税务总局曾出台税务机关和其下属的税务代理机构进行脱钩管理的规定。规定的措词相当严厉:“除特殊规定外,税务代理机构不得进入办税服务厅办公,凡在办税服务厅办公或者办理税务代理事项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限期搬出或撤离。不得将税务机关挂牌办公的场所出租给税务师事务所,对税务机关办公场所以外的闲置房产,可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租金出租给税务师事务所。” 但税务服务代理费有其存在的合理理由。社会分工越细密,税务是可以由专人来代为处理。与此同时,税务服务代理也间接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纳税成本。有报道称,一个人口只有30余万的县城,工商税收不足5000万元,而税务代理的服务费高达百万元。有不少税务代理本身就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亲属和朋友,因此税务代理暗地助推税务利维坦。另外,有的税务代理还常常以各种名义给税务机关提供经济支持,改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 信息化是解决之道吗? 许多人认为,只要税务信息化程度提高,征税成本自然就会下降。中国的现实情况却更复杂一些。 在税务系统信息化中,金税工程贡献巨大。现实中,金税工程可起到一石多鸟的作用。一方面金税工程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逃税问题;另一方面干部的腐败行为可以得到遏制。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表示,信息化对税收连年上涨很有作用。 现在金税工程主要在三个方面起作用:一是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增值税是中央税收的重要来源,因此增值税管理在1994年分税制后日益凸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现在已基本覆盖全国。二是综合征管信息系统,这套系统主要用于日常税收征管事务的处理,可以实现征管数据往省级集中。三是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这套系统可以接连税务机关、海关、外汇管理、外贸管理等机关,因此可以减少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税收电子化之前征税成本很高,在征税信息化之后,征税成本大幅下降。很滑稽的是,中国的电子化却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一方面,税务机关仍然有较多的工作人员,只要解决用人问题是重要的部门利益,电子化的作用就会受到抑制。另一方面,电子化需要与税务人员专业化相配套。在许多基层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短缺不可忽视。即使有信息化系统,税务人员仍然依靠传统的执法方式处理税收和违规事项。因此,设备投入是远远不够的。 解决之道 虽然有些证据表明,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在提高征税效率方面有所突破。但分税制带来的税收人员和机构规模的扩张仍给我国的财政管理带来严峻挑战。因此要解决征税成本过高的根本之道就在于重新检视当前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事实上,如果税收信息化足够发达,收税机关是挂国字头还是地字头区别并不太大,而一套税收人马无疑会大大降低征税成本。 税收制度繁杂也给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带来负面效应,而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繁杂带来的负面效应将更大。在适当的时候一些税种完全可以取消。比如北京自行车车船使用税,征收成本达到此项税收收入的三成多,因此北京市最终取消这项税收。成本过高的征税并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助长税务利维坦。此问题需要政府高度重视。 来源:南风窗(广州)  转自: 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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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土匪征收过路费的“改革”

◎ 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教授   1913年到1917年这段时间,民国才刚刚建立,四川广汉这块地面很不素净。川陕大道上,几股土匪光天化日之下设置关卡,拦路抢劫。一时间子弹横飞,行旅惶然,纷纷逃命。很快,这条路上没有人敢走了,贸易凋敝下来,土匪的财源也就断了,整日里端枪对着空无一人的道路发愁:从哪里找回我的饭碗?   为了克服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几拨平日里很少来往的土匪竟破天荒凑在一起,开了个“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通过对各种提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协商,最后终于达成一个协议:把这条路大体平均地分成几段,在每段的入口处各设一个“收费站”,向来往行人收取保险费,收入就归占据这段道路的土匪。收费标准明文规定,一挑盐收保险费5毛,徒手或包袱客一块钱,布贩、丝帮则看货议费,多者百元,少者几元、几十元不等。行人商旅只要按规定交了费,即可持他们发的路票通行,不受限制。土匪之间还约定,收费只能进行一次,绝不可重复收费。收费之后,还要负责保护好该路段之内行人之安全,违者要接受处罚。   接下来,会议精神得到了各路土匪的贯彻执行,情况很快就开始发生变化:路上开始有了三三两两的行人,以后越来越多,川陕大道竟就恢复了往日的繁盛。这中间行旅和土匪双方各有所得:行人交费,也得到了安全保障,兵慌马乱的年代尤为可贵;土匪则坐地收钱,有了一笔稳定的收入来源。这种奇妙的格局在当地延续了很多年,据过来人说,比地方政府、县太爷治理得还有效。   这是个很有趣的制度改革案例,不少学者用它阐释过深奥难懂的经济学或政治学的道理。第一,土匪征收的“税率”适中,不收“过头费”。试想,如果行人还是像以前那样负担沉重,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重走这条路?第二,土匪也讲信用,严格按“税率”征收,决不超收,违规自我处罚。这种事儿真的发生过。某日有行人告发小匪重复收费,匪首竟就把那个家伙拉过来毙掉了,处理得比警察还要严厉。这是一种难得的纠错意识。匪首所做并不过分,否则商旅们凭什么相信你是玩儿真的?第三,不吃独食,懂得合作中取利。收了费不是拍屁股走人,而是不忘提供社会安全这种“公共服务”,收费的权力和所尽义务有对等之处,商旅自然愿意交费,因为他也得到了好处。第四,在终止老办法、实行新规定之间的这段过渡期内,土匪们不得不饿几天肚子,土匪头子还得先期给大家投入点饭费之类的“成本”,耐心等着境况的好转,这些平时骄横惯了的土匪们竟也做到了自我约束。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聪明的选择,如果都像座山雕那样啃“窝边草”,土匪们最后怕是只有西北风可吃了。   后来,土匪们又把这个“重要经验”推广到其他“领域”,据史料记载,效果也蛮不错。广汉素产土匪,农民怕收成被抢,不敢种地,因此遍地荒芜,农业产量经常不足,当地贫困便由此而起。这时想通了某个道理的土匪就向农民保证:以后我们不抢你们了,你种地一亩地,我收一斗谷。据吴思先生说,当时成都平原每亩的产量是两石,只收一斗,“税率”5%,低率征收,比政府收得还少。跟川陕大道上的做法一样,土匪收了这笔保护费,便不再收其他,避免重复收费。如果有人敲诈勒索,只要农民告发,必严加追查。如果有别的土匪过来抢劫,老土匪负责把新土匪打跑。土匪的“招商政策”也很快奏效,这里人口又慢慢聚集起来,农产增加,农民生活也有了些许改善。   “仍是暴力掠夺,但已非刀刀见血”。这些陈年烂谷子的往事,得自当年做过袍哥大爷的侯少煊先生的《广汉匪世界时期的军军匪匪》一文。虽是野史,但收入《四川文史资料》第16辑(四川省省志编辑委员会等编,1979年版),也有几分可信度。   抢劫与税收,其实也就隔着一堵墙。土匪建收费站而不是生抢豪夺,如“共容利益理论”奠基人、美国学者曼瑟·奥尔森所说,越来越依靠“持久的保护费而不是偶尔的劫掠”,而他“能够控制那块地盘的犯罪活动”,即向其领地提供的和平与秩序,则是一种公共品,它能使个人财产有一定的保障,使人民愿意为积累财富而从事生产活动。这相当于某种制度的确立。如果有一天该土匪被“招安”,他就是当地坐稳江山的政府首脑,他的保护费征收也就差不多是税收了。近代历史上这类的例子数不胜数,其实,人类社会原本就是这样一路跌跌撞撞走过来的。   征收有节制,不搞“竭泽而渔”,土匪的收入不但不再短缺,反而稳定增加,暗合了著名的“拉弗曲线”定理。该定理最简单的解释是,提高税率,政府的确能多征到税,但是当它提高到某个点后,如果继续上升,税收不仅不会继续增加,反而开始下降。因为超过这个限度,人的可支配收入就会减少,工作积极性就会降低,逃税的动机就会增强,而政府税基就会缩小,能征到的税就会减少。反之,边际税率的降低因其具有激励经济增长的作用,不仅不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总量,反而会有所增加。   这其实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有人又犯糊涂了呢?前段时间的368万天价高速收费案已经告诉人们,高收费是我国物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就占了1/3。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约占G D P的比重为18%,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有余。而按照交通部某官员的说法,国外很多高速公路的收费期可以延长至90年甚至100年。我国目前收费公路最长年限不过30年。要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只能采取延长收费时间的办法来实现。总之费是不能少收的,三天的费我匀在18天里收,不就等于给你减负了么?言下之意,我国收费的空间还很大。   有个基本的事实不能忘记了,人类在19世纪末才生产出第一辆汽车,世界上大量建设高速公路是在二战以后,那个90年到100年的收费期是从哪里得来的信息啊?目前实行高速公路收费的国家有60多个,但论收费路段之多、车辆通行费之高,中国在世界上绝对首屈一指,比“税痛指数”还高,比起来,这个信息更可信。还有一个总是想不明白的问题:人一当官,想事儿的角度怎就跟草民百姓的差距这么大呢? 相关日志 2011/03/06 — 数据分析:不能上调个税起征点的真实原因 (0) 2011/02/19 — 爱卡:最近做了一单接近40%毛利润的单子,高兴之余和财务算了一下,就想骂娘 (0) 2011/01/28 — 葡萄:帝国的选择题 (0) 2011/01/10 — 南方人物周刊:房产税之累–”这个世界,终究该是纳税人说了算。” (0) 2010/12/20 — 南都周刊:中产万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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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M:讲座录音下载:李炜光:马克斯·韦伯的政治思维与分殊化社会的公共政策

主讲人简介: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财经》杂志主编,著有《市场经济中的财政策》等作品多部。李炜光教授在公共领域针对公共 财政制度建设,税制改革以及宪政改革发表了大量文章,为其赢得了超出学术领域以外的广泛关注。其言论影响已经跨越学术场域进入到庶民大众的视野。 录音下载页面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3/23. | Permalink | 大家在说话 Post tags: OMM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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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中国百姓缴税明细

感谢 heartsurge 同学推荐。 像减肥一样减税 有人说,很多税对中国人而言是“隐蔽”的,比如: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中国税费设置多,中国减税的呼声一直很大。 这些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件事,就热过冷过,沉沉浮浮。前些天国务院终于正式讨论此事,民间七嘴八舌又成一锅粥:什么这个更重要呀,那个也急迫呀……头脑清醒的朋友出来喝止:且慢鼓噪,先提高了起征点再说啊! 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人大开幕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对普罗大众来送,这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天底下哪件事情能够皆大欢喜?苛求完美,只能一事无成。无论何种方案,每个收入阶层的获益决不可能是一刀切的,但是,让更多的钱留在自己的口袋里,对目前颇感税赋之累的中国老百姓来说,总是好的吧?2月底还有一条消息:车船税的征收方法将变成按排量大小分档计征,由此可见民意的作用在税法调整中越来越凸显。 女人减肥的毅力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我们真的希望:像减肥一样,坚持减税! “我们究竟交了多少税?” “这些疑问不解决,每当我看到完税证明上那句话‘感谢您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心情会久久难以平静。” 是什么让姜文站着把6亿票房赚了?“索隐派”认为是张牧之在衙门口喊的那句话:“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温家宝总理曾言:“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由此不难理解,为何温总理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将减税作为“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关注“赋税之痛”,纠结的不是个税起征点究竟该3000、5000、10000元,还是20000元,而是整个改革中公平如何实现的问题,这恰恰是解决当前中国一些迫切问题的钥匙。 “你知,或不知,税就在那里。” “第一次感觉到,税离自己这么近。”草儿告诉记者。 自从“禁购令”在北京风行,就不断有在京创业的外地朋友找草儿打听,是不是可以挂靠在他的公司,补缴个税和社保。“现在只是限制买房、买车,没准哪天就得摇号生孩子,将来会不会纳税不满5年连麦当劳都没得吃?还是先把这张‘护身符’请回家才能安心。”朋友的玩笑话,听起来有点忧心忡忡的味道。 “我不得不承认,禁购令让一直以来淡漠的纳税人意识得到了空前觉醒,但竟是以这种方式,多少让人有点始料不及。”草儿感慨。 早年“纳税人”这个词只在香港警匪片里出现过。谁要是在生活中依葫芦画瓢,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感觉一阵别扭。如今草儿晚上经过灯火辉煌的长安街,她也会不由自主地嘟囔一句:“这要花掉多少电费,都是我们辛辛苦苦赚的钱……” “馒头税”这个词儿还是会让她感到意外。不断发酵的争论提醒草儿在超市收银的时候,破天荒地看了一眼包装袋上的标签。“四个馒头4.8元,按17%算一下,仅增值税就交了8毛钱。” “在我的生活中,到底什么要交税,什么不交税,还是所有东西都要交税?交了税,为什么没有‘完税凭证’?我这辈子究竟交了多少税?都用到哪里去了?从哪里可以查到?我一无所知。”为了明明白白活一回,草儿拿出笔来,想要好好算算这本“糊涂账”。 “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统计,很多人家的实际支出远远不止我列的这些,某些企业的税收减免也没有考虑。我急于知道维持一个三口之家的正常生活,在中国需要多少成本。” 个税:最早让草儿认识到自己是纳税人的,就是每个月的工资条。 草儿每月税前工资15000元,扣除1335元“三险一金”,缴纳个税为1958元。丈夫每月税前工资28000元,扣除2223元“三险一金”,缴纳个税为4569.25元。一年算下来,草儿夫妻俩的总收入为516000元,缴纳个税78327元,占比超过15%。 “馒头税”意外地做了一次“普法教育”,让人们认识到只要有消费,就要缴纳增值税。不仅如此,在我们这个实行流转税的国家,企业所交的税以及以费的名目和形式征收的“变相税”,如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关税……最终也都会通过市场价格传递到每一个人身上。草儿以吃、穿、用、住、行、理财几大类,分别统计。 吃:“每天早晨都像打仗一样紧张,基本上都是面包+牛奶,再给孩子煮一个鸡蛋。”得益于草儿爱保留购物小票的好习惯,可以得知面包每只3.5元,纯牛奶每包1.5元。一斤碧福缘山林绿壳鸡蛋,29.49元,折合每只鸡蛋3元。 夫妻俩的午餐、晚餐均在公司附近解决,平均一餐15元。每月全家至少下四次馆子,每餐至少100多元。 难得周末一家团聚,草儿喜欢下厨露两手。上个星期的超市小票上记录有乌鸡、牛腩、鲫鱼、甜豌豆、生菜、鸭梨……这些食材大概是两天的量,一共消费了近122元。油盐酱醋这些调料加在一起,每个月的开销约为128元。 一家人每月还会为红茶花费200元,果汁花费300元。 “面包、纯牛奶、食醋、绵白糖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鲜牛奶、蔬菜肉蛋、酱油、食用油、食盐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餐饮业的营业税是5%,如果不幸都使用了木制一次性筷子,还要每顿饭多交5%的消费税。而且我发现,只要缴纳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其中之一,都要同时在税额总数上再增加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附加费,这两项一般是雷打不动的。我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哪怕我买一根针,都为城市建设和教育掏了钱包。” “这么算下来,我们这一家三口,一个月仅早饭就为国家缴了近100元税费,计算公式如下:{[(3.5+1.5)*3* 17%*(1+7%+3%)]+3*13%*(1+7%+3%)}*30=97元。一个月在吃上的税费大约有438元。” 穿:草儿一家人在穿上讲究舒适随意,并不追求大品牌。 “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去年我给自己买了6800元的衣服鞋袜,老公是 2250元,宝宝是1200元。衣服的增值税是17%,加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一年缴税大约为1916元。 用:在算“用”这一项的时候,草儿不由一阵惭愧。“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女人25岁之后就要学会保养,一直都在化妆品和护肤品上特别敢于花钱,追求高档品牌,在这上面一年花了6000多元。我查了最新的消费税率,才知道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居然高达30%,还要加上10%的关税、17%的增值税。我仅化妆品,一年就要交税3420元。原来我才是家里真正的‘纳税大户’……” 香水:年消费500元,税率等同高档化妆品,缴税约300元。 理发:年消费1000元,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缴税约55元。 小孩玩具:年消费2000元,17%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缴税约374元。 其余杂费:年消费1200元,税率等同玩具,缴税约22.5元。 草儿翻出了2月份公共事业缴费单,电费300元,自来水费176元,燃气费47.15元, 电话费 +网络220元,手机费300元。 “电费的增值税率是17%,水和煤气是13%,国家为了支持邮电通信行业的发展,将电信营业税率定位较低的3%。我们一年在这上面的缴税大约为1257元。” 一次性大宗支出: 高档手表里含有20%的消费税和11%的关税。一块1.5万元的手表,税款就占到9150元,非税价只有5850元。金银首饰、钻戒共13960元,包含5%消费税、17%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缴税4065元。 “减掉一次性的大宗支出,我们一年仅吃、穿、用,就为国家缴了1.3万元的税。我都有点不敢算那个天价奢侈品——房子了。” 住:几年前,草儿在东四环安了家,一套两居的房子,总价176万。那么这套房子中到底含有多少税费? 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各种税费纷繁复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曾表示,目前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 项,两者共计62项。分别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在大城市,其中大约40%为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占到15%。而陈万志抽样调查了部分项目的税费,发现竟然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 仅以15%算,草儿这套房子的税费就高达26.4万。 装修花了7万多,按3%的营业税计算,税费约为2163元。 家具、电器、餐具、床上用品,总价共58300元,按17%的增值税率计算,税费约为9911元。 “为了有一个像样的家,我光税就至少交了27.6万元,相当于我两年不吃不喝所有的工资收入。”草儿顿时觉得分外肉疼起来。 行:2006年,草儿丈夫买了一辆马自达M3,花了16.98万。 “购置税=购车款/(1+17%)×购置税率(10%),一次性花了14512元。在北京,车船使用税是 480元/年。1.6排量,适用的消费税为5%。每月汽油开支1000元,按照17%增值税、无铅汽油每升消费税0.2元、7%城建税、3%教育费计算,占了油价的20.4%,一年交税2448元。5年来,我们为这部爱车,一共交了28274元的税。” 如果按照新的《车船税法》,将来这辆车的车船使用税,还将提到每年660元至960元。 理财:目前国家免征利息税,草儿家的银行存款,暂时躲过一劫。 股票按1‰印花税单边征收。“没有仔细算过,估计怎么一年下也有2000多元,5年大约1万元。” 累不累?看看税 10年来,如果不计算波动,草儿一家共收入516万元,缴纳个税约78万元,五大类交税共计46万,赋税总额124万,占到总收入的24%。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去年2月公布的我国《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报告,2009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为59514.7亿元,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4%。工薪所得个税收入为2483.09亿元,占个税收入的比重约为63%。 “现阶段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贫富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广东的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认为。 “我发现这种情况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一样存在。《穷爸爸 富爸爸》一书里面讲随着政府支出的不断扩大,‘劫富’的想法不再适用,中产者和穷人成为最大也是最好捏的‘软柿子’。真正的资本家则利用他们的财务知识逃脱了。若拥有自己的公司,富豪们能将个人支出都计入企业成本,而不给自己开工资。夏威夷的董事会就是你的假期,买车以及随之而来的车的保险和修理费、健身俱乐部会员费、大部分的餐费都是企业支出,都在税前被合法支付了。” 草儿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善于理财的她,开始寻找减税之道。 “我打电话向美国的朋友了解了一下,慈善捐助、买房子贷的款、医疗开销、大人小孩的充电教育费用,甚至是搬家费、股票损失、个人丢了东西,都可以申请减免税。还可以根据自己家的情况,以单身、夫妻、丧偶等分别申报。” 她立刻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逐字逐句品味“减免税政策”,最终沮丧地发现,除了中点小彩票能够免税外,并没有一条适用于自己——一名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查找资料的时候,草儿偶尔读到了《德银中国董事长张红力将出任工行副行长》这条新闻,惊闻他获得了100万元人民币(合14.7万美元)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助,以补偿中国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较低的薪水。而这较低的薪水是多少呢?根据工行年报,2009年工行董事长姜建清,税前总收入为91.1 万元人民币(合13.34万美元)。 “只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海外归国学者、高科技精英,或者一些带项目的海外留学生这样的人才,才有资格享受到个税减免。这种感觉,就像听到了深圳市还为身价近300亿的腾讯董事长马化腾发放‘住房补贴’一样,心情很复杂。国家对人才的鼓励无可厚非,但是不是可以换种更减少争议的方式?我有时候会想,究竟是他们,还是我们,对减税的需求最迫切?” 这对夫妇奋斗10年,如今拥有了一套住房,一部车,扣掉各种税款和开销,存款尚有100多万。在当今中国,老百姓已经错过了一夜暴富的转轨时代,也没有一个叫李刚的爸爸可以“拼爹”。草儿这样的中产生活,已经足以令升斗小民羡慕嫉妒恨。 但这位“榜样”似乎并不认可自己的中产者身份。“物价涨得太快了,我们对未来都很担忧。目前的生活,是不是还能一直安安稳稳这么下去,会不会稍有风吹雨打,就不堪一击?朋友的母亲,一个胆结石手术,主治医生就让她至少要准备十几万,并举例说某著名人物做同样的手术,花了100多万。我家有4位老人要赡养,将来很有可能因病致贫。中产就是一块痛苦的夹心饼干。低保、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等都不会有你的份儿。今天还为自己有几百万存款庆幸,明天极有可能一夜之间打回原形 。” “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在美国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公寓,总共才花了35万美元,折合一平方米1万人民币!我立刻让他帮我留意移民政策……”据说赴境外生子的大军,已经从香港蔓延到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这个群体的主要来自内地各大中城市,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80后。 让更多的税用之于民 一说赋税过重,砖家就会出来举例,高税国家,比如瑞典,税收占GDP的 51%,也有低税国家,比如美国,税收占GDP的27%。而中国的税收 只占GDP的20%。 但为什么20%的怨声载道,51%的却老老实实排长队纳税?难道又是国民劣根性作祟? 草儿是一个古文字爱好者,查了一下税这个字的来源。“禾是象形字,表示庄稼。兑则是会意字,用人、口、八表示张开口笑,喜悦的意思。在英文里,tax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必须忍受。为什么人们把收获的禾苗上缴给国家,还会高高兴兴?” 孟德斯鸠的回答解释了她的疑问。“税收就是人民把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交给国家,以便他安全快乐地享有剩余的财产。”简而言之,人们共同凑份子,请一位大管家。 请来管家有什么好处呢? 草儿查阅了一下,在瑞典,孩子上学不交一分钱,因为大家都缴了税。丹麦也是个高税率国家,税收占到收入的50%-70%。但政府包揽了所有国民的医疗和教育费用。甚至参加唱歌、跳舞、模特培训等俱乐部的费用,都由政府掏。以至于在给自己的快乐指数打分时,连一个捡垃圾的都给自己打出了8分,不少丹麦人甚至给出了满分。 在美国,大学前教育的公立学校学费、课后辅导、绝大部分学生的午餐、基本学习用品均为免费,救护车是免费的。 “我有一位亲戚,移民到了温哥华。她回国看到我为孩子热牛奶、做饭忙得一塌糊涂,感到不可思议。她生了孩子之后,每到就餐时间,就会有送奶工按响门铃,送来的小筐里面,按照营养标准配好了婴儿一天所需的牛奶和果泥。这笔费用由加国政府‘慷慨解囊’,她要做的只是将食物喂到孩子口中。能够享受到‘牛奶金’的唯一方法,就是在申报前一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填妥‘补贴申请’。看来缴税是不是让人肉疼,并不是缴多少的问题,而是缴了之后,能有多少能真正用在我们身上。” (本文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张襦心 汪 伟) 让民众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 广东佛山:南海国税全省首创网上打印缴款凭证 在四川广安市举行的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和第五届国税文化节启动仪式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大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祖国感谢您 “缴了税是不是能享受到,这还是后话。我现在困惑的是,连这些税怎么用的都不知道。” 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徐贲的税单,上网即能找到税款用途清单。一共有几项类别,每项数额多少,都详细到小数点后两位。 比如他2007年收到的地方政府产业税清单,一共三部分:第一部 分告诉我缴纳的房价比例部分产业税的总数是5251.98元。第二部分说明这些税的7项用途。一、郡3956.60元;二、奥克兰市800.41元;三、 联合校区319.30元;四、社区大学88.23元;五、湾区捷运交通30.07元;六、东湾公园31.65元;七、污水处理25.72元。第三部分告诉 我,我缴纳的708.02 元固定财产税派了17项用途。例如,病人急救24.96元、图书馆79.00元、街道绿化和路灯111.54元、防止暴力犯罪88.00元、控制(油漆 等)铅含量10.00元、市公共交通48.00元等等。 我们交的税用在了什么地方? “听说个税起征点要调高,我还是很高兴的。但说实话,即使减少了这点个税,也不会真正对我们的幸福指数有什么根本性的影响。真正让我感到压力的,不仅仅是高昂的医疗、教育、住房费用,还有我是不是能吃到放心的食物、得到正规的治疗,有机会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 “为了上托儿所、幼儿园排队的那个乱劲比过年买火车票还激烈十倍。我的一位书法家朋友,托了种种关系,还送了自己的作品,最终才如愿以偿地把4岁的儿子送进了自家附近的幼儿园。丰台一家幼儿园正月初七,心急火燎的家长从头天晚上就抱着棉被去排队报名了。事实上谁都不知道究竟是哪天招生, 170多名家长只是因为去年是初七招生,今年就抱着这点微弱的希望去排队了。在北京上小学是划片。很多当初为了房价便宜把房子买在郊区的家长杯具了——郊区没有好的小学。一位朋友为了孩子的跨区上学准备了至少10万元活动费,发愁的是送礼无门。”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美国,同样这三项上的开支已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约6.85万亿元,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三项支出占比仅14.9%。 剩下的钱跑到哪里去了? 草儿想到了热火朝天的高铁、机场建设。“如果从高铁、机场削减几千亿投入到医疗教育、减税里去,会不会让老百姓‘快乐指数’真正提高呢?”此外,还有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务会议、修建豪华办公楼和政绩工程、各种运动会、晚会,还要为各种行政错误埋单…… “这些疑问不解决,每当我看到完税证明上那句话’感谢您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心情会久久难以平静。” 调税年,开门红 如何让税负结构更合理,让民众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调税”有望成为2011的热词。 记者/金 姬 美国人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死亡和缴税。”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中国。 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09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把中国(159分)列在亚军位置,仅次于167.9分的法国,还声称中国是税收花样最多的一个国家。《福布斯》的这种计算方法和结论已被我国政府和学者否定了。老百姓不管得分如何,冠军亚军,他们感到了税负之累。自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的财政税收总额几乎以超过GDP两倍的增幅迅速增长,2010年政府税收净收入更是达到了7.32万亿元人民币(财政部税政司2011年2月数据)。 民间和学界有关减税的呼声愈来愈高,政府对此积极回应。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减税其实是2004年税制改革以来的主要内容,只不过“结构性减税”这个词直到200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才被正式提出。 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终于动真格了。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将由原来“一刀切”的征收方法,变成按排量大小分档计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而4天后的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不仅将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级率和级差都有可能相应做出调整。 据悉,在2011年,房产税征收范围还可能增加,资源税面临改革,烟草消费税也计划进一步上调,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环境税也可能开征……如何让税负结构更合理,让民众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调税”有望成为2011的热词。 车船税的标本意义 作为第一个从国务院的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税种,车船税也是近几年来民意征集最为广泛、人大作用发挥充分、政府和民间互动较为良性的一个典范。 2006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废止了1951年9月13日原政务院发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9月 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但由于《条例》公布前国务院只是向各部委和各地征求意见,普通群众并不知情,新暂行条例的税收金额又比过去翻了一倍,因此在当时遭受民众一片质疑。 2010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份《草案》明确我国车船税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其总价均有所提升,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较低,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其缴税数额最高相差15倍。不久,新华社针对该草案提指出,目前车船税涨价是不合时宜的。文章表示,“讨论车船税,先请该税的制定者厘清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是推进节能减排,是抑制拥堵,还是增开税源,增加各级政府收入。目的挑明了说,接下来的讨论才有意义。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老百姓对车船税的立法也表示出了空前的热情,毕竟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乘用车已是征收税费最多的商品。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 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车价 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外使用过程中还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强制保险费、车检费等。 于是,《车船税法》草案一审后上网公布,就收到了10万条民众意见,其中有54.62%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全国人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行重新测算,排量1.0升以下的仍然规定为60元到360元,修改的主要是1.0升到1.6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了 300元到540元,将1.6到2.0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660元到960元,降至了360元至660元。这样一来,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 以上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与2006年通过的《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此次《车船税法》除了调整税负结构、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外,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条件。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调整后的车船税法审议通过后,以大排量车型为主的豪华车厂商普遍反应平静。某奔驰4S店销售经理表示,豪华车潜在客户绝大多数不会在乎千八百元的税费上涨,“百八十万元的车都买得起,不在乎多花几百元。” 车船税对于调节汽车的使用行为能否产生作用还很难说。国外并没有车船税的概念,例如美英等发达国家,同样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这种做法将直接导致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原则上能比“车船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 尽管如此,《车船税法》的修改依然得到了一片叫好声。 还富于民的一小步 紧跟车船税之后的税改话题,便是与最广大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兔年春节以来第二部被讨论并准备要修改的税法。在物价上涨等诸多背景下,国家加强税收调节,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的方向和意图日渐清晰与明朗。 2010年我国个税收入4837.17亿元,占政府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除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个人所得税第二个功能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国外常把个税称为“罗宾汉税”,意思是说个税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带有更多“劫富济贫”的色彩。从国内情况看,个税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表示,个税征收之前的基尼系数和税后的基尼系数相比可能后者更糟糕。现在中国基尼系数官方数字已经达到 0.47,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有很多手段,最有效的和最直接的调节手段就是个人所得税。但现在偏偏这个税种起不到调节作用,真正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恰恰不是薪水,也有很多手段可以避税和逃税;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担压在了中等阶层收入者的身上。据悉,个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庭人数最多,约3亿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人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这批人的收入稍微高一点就交了税,加上他要购房、买车、看病,上有老下有小,所以负担很重。 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后的第二天,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3月2日宣布,将向每名成年市民派发6000元港币,并将薪俸税应纳税额度削减75%。他希望以上措施能够藏富于民,并且可以响应市民的需要及诉求。6000元港币并不一定足以应对香港居民所面临的生活压力,但是香港特区政府连续多年向市民派发红利、藏富于民的做法值得肯定。 中国内地也在走上“还富于民”之路,只不过主要是通过调节个税来实现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历经三次重大调整。从1980年9月开始,全国人大首次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此建立,起征点为800元。这对于当时的工资水平而言,起征点已经相当之高。 1993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案。直至2005年8月,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初审,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500元/月。同年10月,个税起征点又一次提高为1600元/月,自2006年起实施。 由于此次个税调整的具体方案尚未公布,因此许多人都把希望寄托于起征点的上调。目前,我国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这项从2008年3月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执行了三个年头。 有专家曾预测,此次调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或调至3000元。而在坊间,5000元的起征点呼声也很高。专家认为,调高起征点是国家减轻人民税负的一个方面,而税率降低其实也是变相调整了税负。 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假设以月收入6000元为例,以目前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计算,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75元;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每月将缴个人所得税400元,对比之下,每个月少缴纳75元,一年下来就可以少缴纳900元;如果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 3000元为例,每年将少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 据悉,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为此次个税调整的核心思想。因为我国目前个税实行的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和国外相比,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但也容易引起分配不公平,加大贫富差距。还有不少专家建议,应该向国外学习,建立个人所得税与通胀系数联动机制,自动调整,这样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更科学。 税改,不仅是减税 车船税和个税的调整奏响了“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深层改革的序曲,但税改的核心是温总理强调的“结构性减税”,这并非意味着大规模减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减”主要是通过税制改革的方式进行,“增”主要是增收环境税、资源税、消费税等与资源环境相关联的税种。 除了对“结构性减税”的误解外,大多数国人对于自己缴的税也是糊里糊涂,前一阵子“馒头税”的争议就是例证。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其实,“馒头税”只是普通的增值税。民众一听“馒头税”就愤怒,和我们多年以来只强调“纳税光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没有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有关。在中国,纳税并没有给公民带来受益感,在公共福利普遍缺失的情形下,纳税的被剥夺感加强了。 更多的税种对于国人而言是“隐蔽”的。曾有人根据税率计算出一些日常商品的含税份额: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一包8元的香烟包含4.70元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李炜光指出,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有一个重要区别,中国政府的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把这些统统加起来与GDP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所有这一切,都被一些官员有意或无意忽略掉了。 (本文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张襦心 汪 伟) 减税之外:期待监管给力 2011年3月2日晚,大连一市民上网关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讨论结果   “改善分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在一次分配环节,加薪;要么在二次分配环节,减税。” 在关于征税的法律法规政策层出不穷的今天,关于减税的消息弥足珍贵。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前接受网友提问时宣布,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两天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即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虽然新的起征点仍然至今没有公布,但任何减免税收方面的利好——不管幅度大小,都足以在纳税人中激起如释重负的波澜。相比于对个人缴税的“斤斤计较”,在对政府收税及税收如何使用方面,人们的心态似乎要随意得多。 根据财政部匡算,中国政府2010年度的财政收入超过了8万亿元。和国民经济总量(GDP)一样,中国政府的收入也在世界各国中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政府——这些钱将做何分配,一分一厘花在哪里,详情现在还不得而知。 审议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是全国人大的主要议程之一。但在预算报告获得通过之前,一般公众往往都不知草案的具体内容。以2010年“两会”为例,预算报告直到在人大上获批两天后,才向公众发布。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今年人大开幕后,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的摘要。但摘要中的表述依然俭省,全文约6000字,关于2011年预算草案的部分更不足3000字。其中,中央财政支出名下分为17大类,每类后仅提供一个总数及其在总支出中的占比。 “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多少事。”要实现这个目标,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政府的账本 财政预算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让人民知道政府收了多少钱。 中国政府的收入非常复杂,即便是有经验的经济学家,也不禁会感到头痛。作为一个通行和规范的概念,教科书中的“财政收入”指的是政府收入的总和,但在中国,这与事实相去甚远。中国学者用一个更拗口的名词——“全口径财政收入”——来描述政府的全部收入,言下之意,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中国政府的收入会有几个不同的版本。 不同版本的政府收入的差别很大。财政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而全口径财政收入则把更多的政府收入——如土地出让金、社保收入、政府基金收益、国有资本收益等——也计算在内。 19种税收贡献了政府收入的大部分,但要详细地阐明各种税收的税率和征收对象,需要一篇专业的长文,而且不能保证读者能够搞清楚这些税收与自己的全部关系。而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乃至土地出让金这些不以税收面目出现的政府收入,其征收标准和方式更不确定,更复杂也更混乱。对一个专门研究中国政府收入和开支的资深学者来说,要搞清楚中国政府的全部收入有多少,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作为一本流行的《财政学》教材的主要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由于大量的数据没有公布,学者们研究中国政府的收入,有时候必须靠推测。 用较简单的方式说,一个人,不管他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从他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乘坐的交通工具,孩提时代戴的红领巾 ——如果他是好孩子的话,节日礼物——包括过年放的鞭炮,热恋时为情人献上的鲜花和首饰,为了对抗衰老而使用的化妆品,理一次发,捏一次脚,养一条狗—— 或一辆车,买书——或者避孕套,为了打发时间而环绕在他身边的一切现代玩具——从电视机到iPod,为工作而必须使用的电脑、手机、电话以及信息服务,退休之后的旅行、钟点工、医院护工,到他死去时候的种种后事——总之,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所得,以及为维持生活而支出的绝大多数开销,都需要纳税。 但看上去无所不包的税收并不是政府收入的全部。财政部公开数据显示,中国政府的非税收入接近1万个亿。这其中还不包括行政事业收费和全部土地出让金。而仅土地出让金一项,2010年就为各级政府贡献2.7万亿元收入。 行政事业收费和土地出让金名义上都不是税收,但这笔钱归根结底要由企业或个人来承担——这种有实无名的税收非常隐蔽,也使得中国的税负成了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 《人民日报》2011年初的报道《透视财收八万亿》中,引述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的话说:“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只有25%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35%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工业化国家45%的平均水平。” 这个宏观税负水平的数据显然是来自财政部的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比较了2007年世界各国的税负数据后认为,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为25%左右,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和45%左右。 这份官方数据频频出现在财政部官员口中,显然是财政部对中国税负问题的一份标准答案。但这个标准答案与另一个机构提供的答案相去甚远。2010年,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报告说,2009年中国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2.2%。而财政部的数据显示,当年中国财政收入为6.8亿,占GDP比重为20%。社科院版的税负要远超过财政部的版本。 马海涛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人们也能切身感受到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正在逐步下降。”这个结论和社科院报告的主编、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的看法并不相同。 “如果土地出让金居高不下”,高培勇说,“中国的税负会继续上升至35%。” 减税能走多远 尽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计划提交本次人大表决,但一开始就是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多个议案、提案和建议与此有关。对新的起征点则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该定在3000元,有人建议提高到5000元乃至更高。 关于个人所得税,其实人们的期待远不止于提高起征点,至少还包括税率、征税方式乃至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核定不同的起征点,等等。 而对税收减免,人们的期待又远远不止个人所得税。但中央政府在这方面的表态谨慎。《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的表述是“要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 “结构性减税”是2009年针对金融危机的处置措施的一部分。从2009年开始,规定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可以抵扣其缴纳增值税的基数。由于税率为 17%增值税是制造业企业承担的主要税种,减税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降低金融危机对中国制造业的冲击。由于融资有保障,并能享受利率优惠,有能力在金融危机中更新和投资大型设备的往往是大型国企,它们从减税中受益最多。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状况并未改善,加之这类企业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成本的上升进一步挤压了其盈利空间,使得税收的负担比前两年更显沉重。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老大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不止一次针对这个问题提交议案和建议。提交相关议案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融资难和税负重是中小企业的两副重担”,张兆安说,许多企业在重压下举步维艰,遑论做大做强。企业税负过重也进一步限制了改善分配的空间。 “改善分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在一次分配环节,加薪;要么在二次分配环节,减税。”张兆安说,在东部沿海城市,企业税负和商业成本本来就高,加上要素价格一直在上涨,企业刚性成本的压力很大,加薪的潜力并不大,要改善分配,最好的选择是政府减税。 “对个人减税,要打组合拳”,张兆安说,除了要下调税率,也要改进征收方式。比如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虽有帮助,但征收方式更为关键。出于征缴便利的考虑,税收征缴部门对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案多持抵制态度。但目前针对个人工薪收入征税的方式已经明显失当,张兆安认为,今后一定要转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缴,才能保证公平。 针对企业的减税,张兆安认为除了要减轻所有企业的税负,也应坚持进一步结构性减税。 不合理的税制已经扭曲了企业行为,也阻碍了经济结构转型。尽管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纷纷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但相关产业发展缓慢是不争的事实。有人认为,四个方面的原因制约了其发展:体制、机制、法制和税制。增值税从2009年开始可以扣抵技术改造投资后,和制造企业相比,服务业由于没有可扣抵项目,仍需按全部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税负明显偏重。这导致一些制造业企业内部有大量服务业,但企业宁可让这部分业务寄生在制造业内部,也不愿将其社会化,以此来避免高税率。 但从财政部一再强调中国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来看,更大范围的减税呼声目前很难得到回应。 公布预算草案摘要之后 “全口径财政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巨大差距,模糊了中国的真实税负,也使得大多数人中国人对活着就在缴税的事实毫无察觉。多年前,北京王府井书店的图书发票上除了列出总价,还特别将书价里所包含的税金单独列出,以提醒读者纳税的事实。这种做法是国际通行的,是中国部分消费者多年呼吁但从来没有实施过的——但有的读者看到这张发票后很不高兴,前去质问书店的工作人员,凭什么你让我缴税啊——他不知道,税是交给政府的,而且已经包括在了书价里面。质问的人多了,书店觉得教育纳税人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不是一个商家所能承受的,就停止了这种尝试,没有继续在发票里区分书价和税收。世界变简单了,读者不再前来询问,一位网友调侃:因为这个做法,图书大厦的幸福指数上升了很多。 当然,一个复杂的世界不可能永远维持简单的假象。一位幸福的中国老爸对他小有成就的儿子说,现在我们老两口退休金都是两三千,够花,感谢政府。这儿子心里嘀咕的是,我每个月交的税正好养活您老两口——一户家庭两代人之间的不同心态,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状况:税收不再能隐藏在社会的财富分配图景下,不为人知地进行。 一旦知道自己曾经付过一笔钱,人们就会变得“斤斤计较”,比如为什么要收这笔钱,收去干吗了——试想一下,如果所有的商家都像王府井图书大厦那样,在价格标签上分别列出商品价格和税收,如果每个人缴纳的每一笔税款都有据可查,总有一天,纳税人质问的对象就不会是商家了。这就是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如果质问多了,税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就需要重新评估,而到那时候,人们将意识到,国家和政府的任何作为,并不是官员的恩赐,而是来自国民缴纳的一分一厘的税收。 世界上为什么要有税收?这个问题的答案和“世界上为什么要有政府”的答案是一样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说,税收是人们为“公正和保护”向政府支付的对价。在这位毕生致力于阐释制度与经济发展关联的经济学家看来,《宪法》从本质来说是一份合同,其主要内容在于规定税收如何形成、支付,以及作为交易双方的纳税人和政府,在这起税收对“安全与保护”的交易中,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权利的关键在于——正如18世纪的美国人说的那样——“无代表,不纳税”。纳税人的权利首先是政治权利。 仅就税收而言,民意代表的第一项工作是审查政府收税的理由、标准、方式,其原则是“税收法定”——决定征税是立法机关而不是政府的权力。这需要对税收方案做充分的公开辩论,人大代表才能够掌握民意,去决定支持还是反对这一方案。 涉税法案和行政法规的制定、颁行和实施不透明,已经成了民众对立法程序不满的主要来源之一。这反映了一个窘迫的事实:政府的一些收入没有经过纳税人的许可,也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而民意代表的第二项工作是审查政府的开销。税收的征收和税收的开支必须得到监督,才能保证这些钱真的是用于“公正和保护”。审议政府收支预算因此是立法机关最重要的职能之一。 但这也并不容易。在2010年的“两会”上,蒋洪教授准备将下发给代表和委员的预算草案带回住处加以研究,但被工作人员拦住了,理由正是——“国家机密”。工作人员告诉蒋洪,草案不能带出会场,当天必须收回。 相比之下,今年在会议前半程就公布预算草案摘要,已属进步。但随后对预算草案的讨论和审议能否充分进行,尚有待观察。 呼唤“阳光财政” 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前一天,蒋洪告诉记者,他的政协提案,主题仍集中在要求提高财政透明度上。蒋洪的头发已经全白——他戏谑地说,自己为“阳光财政”等白了头。 尽管“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见诸各类政治报告,但落实中却困难重重。2007年颁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公开预算和决算报告信息,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置若罔闻。2010年里,只有 74家国务院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不到部门总数的一半。有地方政府公开反对公开预算,并宣称相关信息是“国家机密”。 蒋洪从2009年开始评估各地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在百分制下,当年省级平均得分为21.7分。3年来,状况几无改观,“总体上原地踏步”,个别地方还出现倒退。以南方某省为例,2009年的财政透明度得分为62分,在省级政府中大幅领先,第二年评估中,其得分下降到50分,2011年进一步下降。 蒋洪将希望寄托在《预算法》修正案上。现行《预算法》是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从2004年开始修订,修正案草案争议纷纭,提交人大审议的时间几度延宕,因此至今未能通过。 目前,由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修定稿正在征求意见。在本次“两会”上,蒋洪将向全国政协提交6份提案,全部是针对这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 他承认草案中有一些值得称许之处,如增加了“预算、结算后及时公开”的表述,但也认为,这种原则性的表述需要更进一步地细化。 “在法律上,什么是及时?什么是公开?及时和公开的标准是什么?用什么方式公开?对谁公开?”蒋洪说,“这些都需要说清楚。” 将“全口径财政收入”纳入预算是蒋洪的梦想,但这个梦想距离现实还很遥远。尽管修改稿中表示,“政府的一切收支都要纳入预算”,但随之规定了许多例外内容: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乃至大多数国有资本收益等,都不在预算范围之内。这些费用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其使用情况不列入预算报告,人大代表无从置喙。 草案的改进在于将而在现行《预算法》框架下,不列入预算的政府收入更多,仅土地出让金一项,2010年就达到2.7万亿元之多,同比2009年的1.6万亿元,涨幅高达近70%,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65%以上。 真正纳入一般预算,经立法机关审核的,只是政府收入中的一部分。预算外收入的大头有土地出让金、社保基金收益、国有资本收益等等——这些钱的开支是不受立法机关监督的。 即便已经纳入预算的开支,距离“阳光透明”还很遥远。原因之一是预算编制的标准很低。根据预算惯例,预算总数之下,要按预算的用途分为几大类,每一类下分列若干“款”,进一步说明预算情况,各“款”下又分为若干“项”,以此类推,化整为零,以求详细齐备,便于审查预算整体合理与否。 提交给人大代表审议的,只是预算的总数,至多是总数下大分类用途。因为缺乏详细的项目说明,即使是最有经验的财政专家,也无法评估整体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因此,长期以来,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所提出修改,往往只限于个别字句的表述——甚至仅仅是修改了报告中的标点符号。 修改稿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实际上,蒋洪认为,修订草案的表述更糟糕,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修订草案规定“一般预算编制到款,重点预算编制到项”,与现状相比,看似扩大了预算编制的范围,但蒋洪担心,这会反过来限制了大对预算内容的监督——政府将有依据拒绝提交款和项以下的详细预算,而这正是蒋洪要的东西。 “不看各项的预算,就无法评估各款的预算是否合理,不看各项以下的各目的预算,就无法评估各项预算是否合理。” 可以预计,如果按照蒋洪的理想起草预算报告,那将是一本非常厚、非常重、非常详细也非常专业的大书——人大代表如何才能看得懂这本书,如何才能有效地审核其中的内容,并最终决定自己的意见? 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缺乏审议预算和决算的财务知识,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即使技能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经验可以积累,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在全国人大会议的议程里,审查预算和决算报告的时间安排非常紧张,加上人大代表不能把预算草案带出会场,详加研究,更使得整个审核过程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凡事也都有另一面。蒋洪说:“要看懂预算的确不易,但在某个层面上一般公民都能看懂。南京某局长的天价烟,新余、温州、肇庆等地的公费出国游,江苏某公司的春节礼品发放清单,浙江东阳某局长公款按摩,湖南浏阳某公司负责人的公款消费以及深圳某局干部公费疗养不都是公众看懂的吗?财政局似乎没看懂,或者看懂了假装不懂。” 人大代表从“看不懂”到“看懂”,是一条必由之路。现在,应该是先看起来再说。 (本文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张襦心 汪 伟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3/11.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新民周刊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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