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权主义

熊培云: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

不唯国家有主权,每一位国民也有主权。而且,个体主权之是否沦陷,更是人人最要面对的精神事件。 所谓个体主权无外乎两种:一是“对物”;二是“对己”。 “对物的主权”,十八世纪的欧美贤良已有精彩论述。如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关物权的至理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美国政治活动家詹姆斯•奥蒂斯反对政府的任意搜查令时的慷慨激昂——“一个人的住宅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城堡里就应当受到像王子一样的保护”。 至于“对己的主权”,则包括个体的身体自治(行动自由)与精神自治(思想自由)。 一定条件下,无论“对物”,还是“对己”,两种主权都具有某种可让渡性:通过谈判你可以变卖房产,替人工作、听人差遣,甚至接受有关思想与行为的培训等等。但是,没人希望自己因此变成奴隶,既失去了“对物的主权”,也失去了“对己的主权”,成了“大公无私”时代里一无所有的“新人”。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们敏锐于拥有“对物的主权”,而无视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成为彻头彻尾的沦陷区,就像汉娜•施密特,电影《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法庭上的汉娜完全是汉娜•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国市民,忠于职守,对上级以及既有法令无条件服从。当法官质问她为什么只为不出乱子而宁愿让三百人活活烧死时,汉娜反问法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法官一时无言以对。相信这也是人们最怕面对的问题。体制、环境、“大家都这样做”等等就像是隐身衣,许多作恶的人都曾经穿过,而且还要为将来备用。 至于汉娜为什么还是被判终身监禁,影片未完全展开,答案在德国的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27岁的他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20岁。几十年间,在这堵“隔离人民的墙”下面,先后有300位东德逃亡者被射杀。 和上面这位可怜的女人一样,亨里奇的律师也辩称这些卫兵仅仅是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从汉娜•施密特到因格•亨里奇,体制内的作恶者莫不把体制与命令当作其替罪的借口,为自己主权沦陷、良心失守卸责。然而,即使是在黑暗年代,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不是么?在修砌柏林墙的第一天便有东德卫兵直接逃到西柏林,而柏林墙,方生方死,正是从那一天开始了它持续几十年的坍塌。 你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心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也是个体超拔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具有神性的一厘米。 那一刻,像过往与将来的所有光荣时刻,良知被人类奉若神明。而人类之所以高贵,正在于人的身上附着了这种神性的良知。如亨利•梭罗所说,“每一个人都是一座圣庙的建筑师。他的身体是他的圣殿,在里面,他用完全是自己的方式崇敬他的神,他即使另外去琢凿大理石,他还是有自己的圣殿和尊神的。”中国人不也常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么?不管是“神知”,还是“己知”,背后都关乎神性。前者是他律之神,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后者是自律之神,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超越罪恶的樊篱。一旦丢掉了良知,人类神性的庙宇也就坍塌了。人类所能看到的,便只有猥琐的世相与一望无际的残酷。 为了克服阿伦特笔下的“平庸之恶”,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权力之祸,尤其在经历了极权主义盛行的二十世纪之后,各国已经越来越注重对其国民抵抗权的保护。这既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政治道德上的分权,也是一种良心上的共治。具体到今日中国,现行《公务员法》第54条不也规定公务员有抵抗上级的权利么?只可惜有人于法不顾,以为可以尽享良心沦陷之红利,且永远不受责罚。而这一切,也正是网民穷追暴力拆迁、跨省追捕等恶性事件之原因所在。 一花一世界,一人一国家,谁能带领好自己,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当一个人因不分善恶、唯命是从而导致自己主权沦陷,这样“亡国奴”式的人生是不是才更可怕,更无希望?在此意义上,所谓良心发现,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亡图存”? 年少时爱看《加里森敢死队》,如今只记住其中一个镜头:盟军战士逃跑时,一位德军士兵开枪射击,可是怎么扣不动扳机,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老爷枪!”二十年后想起这个细节仍然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个手忙脚乱的德国兵是在“蓄意不谋杀”,正管理着他守住良心的“一厘米主权”呢! 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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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抗争我们很陌生

有一种抗争我们很陌生 □狄马   一个人的起义       1846年7月的一天夜晚,居住在美国瓦尔登湖畔的青年农民亨利·大卫·梭罗准备进城去鞋店取只修好了的鞋。这时税务官找上门来,要他缴纳人头税,因为他足有六年没有缴人头税了。他说他不打算缴纳这笔钱,理由是他反对奴隶制和墨西哥战争。于是警察逮捕了他,并把他关到康科德城的监狱里。第二天早晨,一个未透露身份的人代缴了这笔税款——有人考证是他的姑妈,他便从监狱里释放了出来。出狱后,他没有回家,而是若无其事地到那家鞋店取了修好的鞋穿上,加入到了一群收越橘的人群中。过了半小时,他就置身于莽莽苍苍的山间橘林里了。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梭罗入狱事件”。          这个事件之所以有名,就在于它不是一次单纯的公民抗税事件,而是一场无权势的个人借用税收向国家表达不服从的政治请愿行为。抗税之所以被拿来运用,不过是因为对一个底层百姓来说,税收几乎是唯一直接面对政府的机会。三年后梭罗发表了著名的论文《对公民政府的抵抗》(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在梭罗死后出版的著作中,这篇文章又被人冠以《论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的标题发表。从此,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就与梭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在这篇不到两万字的文章里,梭罗以他惯有的冷嘲热讽的笔调论述了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当个人面对非正义的法律和制度时所应采取的立场。他说:“不公正的法律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盲目地服从这些法律,还是暂且服从,然后依照合法途径慢慢地去修正他们?抑或立即反抗,破坏这不合理的法律?”对于这三项选择,梭罗认为,盲目地服从太过愚蠢,不必考虑;“依照合法途径寻求改革,时间拖得太长,不等它们奏效,我已经命赴黄泉了。人生有多少日子?我又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地改造社会。人生在世是为了生活,而不是为了改革。”因而,对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立即抵制。       这篇带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论文,帮助我们厘清了许多关于国家、政府以及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但也带来了好多疑惑。比如,对一个文明社会的人来说,一生下来就会面对一大堆的法律和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对那些合理的法律,国家或社会强迫他服从,还勉强说得过去;可对那些不合理的法律,国家或社会究竟能不能强迫他服从?即使是他出生以后制定的法律,有些是他同意的,有些是他不同意的;有些他认为是正义的,有些他认为是不正义的。对那些正义的法律,人们要他遵从,或许没有问题;可对那些不正义的法律,人们应该不应该强迫他?再往细里说,面对不公正的法律,作为公民究竟有没有权利反抗?如果有,又当采取什么方式?                                        不服从的江湖       一般来说,人对正义有一种天然的维护义务。也就是说,当一种正义制度产生并运行于我们的社会中时,我们每个人都有服从的义务。甚至当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只是稍稍偏离了正义的标准,没有超出我们个人所能接受的基本限度时,我们也应当容忍,至少不宜运用非法的手段攻击它。因为绝对的正义只存在于上帝的手中。人类社会的正义只是一个渐进的目标,而不是一个绝对的结果。它体现了一个由野蛮到文明,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虚拟一个理想的正义王国,然后强迫所有的人毁家纾难地去奔赴。其次,每个人的正义观是不同的,各方必须妥协才能达成一种接近正义的秩序。在一个由多数决定的民主社会里,政府必须尊重个人表达异议的权利,而个人也必须尊重多数裁决的程序和结果。也就是说,异议者必须要容忍对他们异议的异议,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和权利。从更高的立场上看,接受异议就是接受人的局限性和罪性。至少在公民除了忍气吞声外,还有言论、集会、结社以及选举的自由时,情况就是如此。       问题是当法律和制度不是稍稍偏离了正义的轨道,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个人的良知和道德律,我们是不是还有义务服从它?或者更严重地说,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完全背离了人类普遍认同的正义原则,一个国家的政府被少数利益集团挟持,他们利用军队、警察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行政力量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甚至公然践踏由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时,作为个人是不是仍然应当服从?如果不服从,又当采取什么方式?       对于专制主义及其卵翼下的各种不正义法律,中国人的应对经验很丰富,如自贬、示弱、哭穷、隐居、敷衍、推诿、装病、装死、装疯卖傻、装聋作哑、游山玩水、炼丹养气、求神拜佛、参禅打坐、吃茶喝酒、斗鸡走狗、钻在女人堆里不出来……不一而足,但从大的方面归纳,不外乎两种:一是逆来顺受,二是暴力反抗。       逆来顺受实际上是对罪恶的一种默许状态。这种状态是由对强权的恐惧和对自己的无力感造成的。其实质是麻木与不负责。出于统治的需要,官方总是以纲常名教、忠孝节义等各种美名奖励这些低眉顺眼的羔羊,而普通民众出于普遍的对弱者的同情心,也总是把这种小心包裹起来的卑怯说成是“善良”和“识时务”的表现。实际上,被动地适应一种制度在道德上是毫无价值的。抱住脑袋接受鞭打与奋不顾身,夺过鞭杆折断,究竟哪一样更有价值呢?猪吃饱了等人家过年,只说明猪的态度,刽子手并不因为猪的勇于牺牲和憨态可掬就真的放下刀具。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消极地适应一种不公正的制度便是与制度同罪。它除了徒增统治者的傲慢与偏见外,不会使一种罪恶的制度自动消失。       千百年来,出于对底层民众的怜悯和文人的“政治正确”,人们总是把一个时代的罪恶完全归咎于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实际上,一种罪恶的制度、一条不公正的法律之所以发生并运行于我们的社会,除了统治者的打压和威吓外,还因为某个时代、某个社会的民众人性深处有某种遥相呼应的东西。他们响应和接纳了这个制度,使得这个制度在通过这个时代时畅行无阻。民众的狡猾世故与统治者的贪婪凶残构成了一种互动效应。其实他们何尝不清楚,被动等待是等不来自由和平等的,只是他们觉得,旁人比自己更应当关心这个时代的制度建设。因此不仅是罪恶的制度扭曲了人性,扭曲了的人性也支持罪恶的制度。二者是叩门与开门,寻找与寻见的关系。       暴力反抗是逆来顺受的反面。一般来说,除了那些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人而外,受压迫的民众只要还有别的合法渠道,就不会首先使用暴力。原因很简单,历来的统治者都把造反视为第一大罪,并课以凌迟、磔刑、灭门九族等极刑。因而以往的一切经验都证明,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拿起武器。只要苦难尚能忍受,他们就宁愿忍受;只要压迫还不至于使人立即仆地,他们就情愿捱到明日。只有当坐着不动死亡的概率是100%,而拿起武器冲向衙门的概率则是生死各占50%时,他们才会扛起铁锹出门。但这只是暂时的求生之道,从长远来看,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更多的问题。仇恨不会化解仇恨,只会带来更多的仇恨,就像狼不会生出羊,只会生出更多的狼,秃鹫不会孵出鸽子,只会孵出更多的秃鹫一样。       这很容易理解:暴力反抗的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管是你死还是我亡,结果都不会带来新的制度理念。一个靠暴力夺取了政权的集团,若不是因为积累了巨大的武装、行政力量不会推翻对方,而一旦推翻了对方,便时刻担心别人也以同样的手段推翻自己,因而它决不会把战争中聚集起来的武装、行政力量轻易让与别人。它必得用铁腕来对付一切异己力量。因而,胡适曾经很诚恳地指出:“近代一百六七十年的历史,很清楚的指示我们,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可以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最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的目的。他们不承认他们的见解会有错误,他们也不能承认反对的人会有值得考虑的理由,所以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异己,也绝对不能容许自由的思想与言论。所以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 [1]       凡动刀的必死于刀下,由剑得到的东西亦将因剑而失去。中国历史上凡靠暴力夺取了政权的王朝无一例外都在暴力声中被推翻。开场的锣鼓变成了送葬的钟声。中国话叫“天道好还”。       那么,除了逆来顺受和以暴易暴之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有,那就是由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梭罗、甘地等人开创,由马丁·路德·金发扬光大的非暴力抵抗之路。非暴力抵抗既克服了逆来顺受派对罪恶的放任自流,又避免了暴力反抗带来的血腥后果;既具有逆来顺受者不针对对方肉体的理性特质,又吸取了暴力反抗者对罪恶的坚决打击态度。它的实质是通过自己的受苦来寻求对手的理解,而非复仇;通过自己的忍耐激发对手的同情,而不是施恩;它的目标是通过对话解决问题,而非消灭和凌辱对手;一句话,它的本质是爱,而不是恨。在梭罗的例子中我们看到,梭罗并没有袭击税务官。他知道,在他与政府之间,税务官不过是一个恰好被委派来向他行使权力的中介人。他的真正对手是州政府以及州政府背后的庞大国家。而州长和总统不会出来接见他,因而,他只能通过这个他所能见到的国家代表——康科德城的一个普通税吏——表达不满。他知道这是违法的。因而当警察要他坐监,他就坐了监;当有人付了保证金,他也就出来了。但这丝毫也不代表他的服从。作为一个公民,他必须要向这个声称全世界最自由和民主的国家表达他的不服从:即一个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国家不是我的国家,我不能用我的税款支持一个国家的军队侵略别国,就像我不能雇凶杀人一样。                                    有一种“不”叫非暴力       这种新的斗争方式因具有和平、理性的特点而与传统的暴力革命有本质的不同。       它的最大不同是: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在梭罗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他没有向税务官隐瞒什么。他的理由、手段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都是清清楚楚地摆在世人面前的。非但不隐瞒,他希望他的目标和手段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因为他本来就是想通过这种消极抵抗来诉诸多数人的正义感。因而,如果把梭罗的反抗定性为起义的话,那么,这场起义具有如下特点:1,起义的时间是随机的,而不是密谋的;2,起义的地点是公开的,而不是在一个地下交通站里的;3,起义的理由一经上达,起义人员就立即收兵,并不计较成败得失。       其次,它是一种非暴力的行为。这种行为它针对的是罪恶本身,而不是代表制度行使罪恶的人;或者更进一步说,它针对的是行使罪恶的人的心灵,而不是肉体。因而当梭罗被警察带走,他没有向姑妈传递消息,请求康科德城的群众增援,更没有路见不平一声吼,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说到底,它是一种政治请愿行为,而不是有组织、有计划的革命行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践行的人常常通过愿意接受法律惩处来表达对法律的忠诚,但它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这违法是由自己的良知驱动的,是依据个人内心“更高的准则”的,但违法就是违法,违法了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非暴力的核心本来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吃苦、流血甚至牺牲来诉诸公众的正义感的,因而他们不会通过逃匿、贿赂、武力抵抗、销毁证据来规避法律的惩处,更不会嫁祸于人。       这些违法既包括直接反抗他所不满的法律,也包括间接反抗他所不满的法律。“直接反抗”就是他的行为和反抗的目标法律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比如通过逃跑反抗兵役制,通过拒缴反抗苛捐杂税,通过海水煮盐反抗食盐专营法,通过进入拒绝接待黑人的饭馆、咖啡店反抗种族隔离制等。“间接反抗”就是他的行为和反抗的目标法律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比如通过堵塞交通反抗书报审查制度,通过焚烧国旗反抗国家出兵侵略邻国,通过不吃饭反抗国家允许妇女堕胎等。有的人只赞成“直接反抗”,而反对“间接反抗”,认为国家如果允许公民“间接反抗”,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找到借口违法犯罪,这势必将导致公民滥用不服从,从而使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实际上,公民的“间接反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一般来说,一个公民只要能找到“直接反抗”的手段,他是不会使用间接手段的。       以梭罗为例,我们看到,梭罗反对的是奴隶制和美国对墨西哥的战争。按照“直接反抗”的原则,梭罗应该释放奴隶,并给奴隶吃好穿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问题是他根本没有奴隶可供释放;再不然就要等到国家要他抓捕或者镇压奴隶时再行抗拒,但问题是国家没有要他这样做。如果碰到这样的机会,事实证明他也不会放过。比如,在瓦尔登湖畔居住的日子里,他曾为一个从南方庄园里跑出来的黑奴指明北极星的方向,以帮助其逃亡。但问题是,他很少能碰到逃亡的黑奴,逃亡的黑奴也并不见得人人都找不见北极星的位置。因而他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反对战争也没错,但根据“直接反抗”的原则,他只能在国家强行征兵,或直接拉他入伍,并命令他对墨西哥开枪发炮时再行抵抗,但问题是国家没有让他当兵,更不用说让他开枪发炮了。作为一个白人,他不是奴隶制的受害者,更不会发动战争,墨西哥也没有他的亲戚。也就是说,他既不是他所反对的不正义法律的受害者,也不是施行者。按照一个公民只能进行“直接反抗”,不能进行“间接反抗”的论断,对于此等既不是由自己发动又于己无干的恶法只能袖手作壁上观。中国话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是,人有思想。从长远来看,是思想,而不是利益,指导着一个人或一种文明的走向。一个人一旦知道了什么是正确的,就不能不去做。现在梭罗知道了,一个人如若默认一种不正义的制度,便与制度同罪。而作为一个原家族铅笔芯厂的普通职工,康科德城的民办教师,现瓦尔登湖畔的暂住居民,孑然一身,不名一文,你让他怎么“直接反抗”制度?       同理,在中国,如果我们陕北乡下的一个老太太,对国家无偿援助非洲的政策不满,最直接的反抗,当然是跑到中国驻非洲的大使馆静坐,但可惜路太远,她找不见。因而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刨断自家门前的公路,如果因此被派出所抓走了,她就只能上吊、绝食、喝农药了。再比如,倘若苏北农村的一个担粪老汉,对国家的卫星上天计划有意见,最直接的办法当然是给国家航天局写信,或者跑到卫星发射基地抱住火箭筒子不让飞——可惜他根本进不了场。于是,他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担了一担茅粪坐在县政府的大门前。在这儿,刨路、上吊、绝食、喝农药、担茅粪坐在县政府的大门前都是一种象征性手段,目的是要借这样一种引人注目,甚至是破坏性的方式来吸引公众或手握重权的肉食者注意,并告诉他们:在铺天盖地的喝彩声中,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举起了拳头,仍然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声音,他告诉世界——我不相信。哪怕要坐牢罚款,哪怕要藉没家产,甚至“含笑于九泉”也在所不惜。       这一点与暴力革命完全不同。暴力革命家因对现实更少指望,所以他们寻求的不是点点滴滴地改良,而是运用武力颠覆现政权,从而建立一个由自己的正义观支配的世界。因而,他们不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自然也不会承认“反动派”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他们相信目的可以证明手段的正确。因而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总会不择手段地逃避法律的惩罚,为日后的暴力夺权积蓄力量。非暴力抵抗则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下公开运用非暴力的手段来达到渐进改变不合理制度的目的。因而他们不会不择手段,他们相信手段就是目的,手段的纯洁代表着目的的纯洁。正如梭罗所说:“在一个不公正的政府统治下,正义之士的最好栖身之处就是监狱”。因而他们坦然走进牢房,像新郎走进新婚的洞房。                                 从梭罗到马丁·路德·金       如果说梭罗的非暴力抵抗还停留在个体的阶段,还带有初创时期的消极色彩,那么到了甘地、马丁·路德·金的时代,就完全发展成了一种成熟的、积极的、可操作的哲学了。与梭罗时期相比,它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街头化、国际化的特点。       在梭罗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他的反抗至始至终是一个人。他没有用“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等暗语联络同志,更没有用“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等谶言暗示举事的时间。单独行动,独立负责。因而如果把发生在1846年的这场事件定性为农民起义的话,这支农民起义的队伍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梭罗自己。他没有奉那个将帅的命令,他只听命于自己的良知。因而,你也可以说这场起义的总司令是上帝本人。       这种纯个体性的反抗当然有它的好处,这好处就是自我判断,自我负责。如果他的目标是正确的,手段也是适当的,那么得到的荣耀也归他自己;如果他的目标是错误的,手段也是欠考虑的,那么伤害的也仅仅是他自己。不像那种组织严密、号令统一的团体行动,有时倒恰好对领导者本人形成某种保护。目标和手段措置失当的话,牺牲的又往往是基层的喽啰。这种“天马行空,一意孤行”的反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免遭牵连。因为是一个人,因而你可以指责梭罗以抗税反对奴隶制和国家战争是胡搅蛮缠,但你不能说,这场起义是由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起来的,如果硬要说煽动,那也是他自己煽动自己,或者说上帝煽动自己的子民。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29ac60100jgva.html ) – 有一种“不”叫非暴力_狄马_新浪博客       诚然,这种反抗短处也是明显的。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它的力量有限,统治者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尽管梭罗自己说:“若是只有一个正直的人,能停止蓄奴,真正脱离奴隶主同伙,并因之被关入县立监狱,这便能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但这显然是气话、大话。事实上,梭罗死后一百年美国才真正废除了种族隔离制。为了黑奴的自由,这个国家不惜发动了一场战争才算真正结束了奴隶制。以梭罗自己为例,他的入狱事件在当时毫无影响,传播面远远不及我们的“周老虎事件”,后来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是因为他在三年以后的名文《论公民不服从》里提到了它。       但你如果说梭罗的这种个体性的反抗,毋需太多勇气,也不需要冒太大的风险,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梭罗入狱后如果不打算自己缴税,也不是恰好有一个姑妈代他缴税,他就必须像一个革命家一样,准备把牢底坐穿;而且根据当时的法律,他完全有可能被剥夺掉全部的财产。尽管他不想当一个领袖,也不在乎有没有追随者,但事实是如果不是他一个人在抗税,而是把自己投身于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抗税运动中,他就不需要付出太惨重的代价。       马丁·路德·金洞悉了这个秘密,他知道黑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必须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才能成功。他说:“每时每刻,只要有一个黑人教师,因自己废除种族隔离的信念被枪杀,便该有一千人准备投身于他的立场。若是压迫者们为了一个黑人的抗议行动而炸了他的家,他们必得晓得,要压制住黑人勇气的汹涌浪潮,他们还得再去炸几千个人才行——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成功。” [2] 因而他不是孤身入虎穴,而是号召黑人兄弟团结起来,成群地进入按法规不准他们进入的餐馆、商店、咖啡店等公共处所。老板拒绝接待,他们就坐在店内读书、看报,学生们还在那里做作业。公共汽车上有种族隔离的法规,前排只能坐白人,后排只能坐黑人,他就组织黑人和白人志愿者,一黑一白搭配起来,穿越种族隔离的州,谓之“公路入座运动”。甚至当一名黑人被不公正地逮捕时,他就号召其他黑人成群进入警察局,挤满它的走廊和大厅。在那个倒霉的同伴被释放前,所有的人都拒绝离开。       除了故意进入种族隔离的处所外,黑人还创造性地发展出了诸如公共车罢乘、集体抵制某商品、拒付罚款或不公正逮捕的保释金、群众进军、群众集会、祷告大游行等多种斗争形式。这些斗争形式是违法的吗?当然是。但他说有两种法律:一种是公正的法律,一种是不公正的法律。何谓“公正的法律”?何谓“不公正的法律”?他说:“任何提高人格的法律都可称公正,而任何贬低人格的法律则绝非公正。”只不过“违反不公正法律的人,必得公开地违反,心怀爱意地违反,甘愿接受惩罚。”并认为,“人若违反他根据良心断定其不公正的法律,若情愿接受监禁的惩罚以唤起社会对其不公正的良心,这实际上正表现了对法律的最高尊重。”       这些违法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机吗?可能会。但即使带来了,也不是反抗者的错,而是压迫者的错。因为参与非暴力抵抗的人本身并不会制造危机,制造危机的是当权者和多数掌控的立法机构,而他们——处于弱势地位的黑人——只不过是把这种危机带到了表面而已。如果指责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黑人运用非暴力的手段争取权利会引发动乱,这岂不是只指责结果,而不指责原因吗?为回答八个“自由派”白人牧师对他领导的非暴力抵抗会引发暴力的诘难,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的监狱里写了一封长信予以反驳。他说:“在声明当中你们坚决认为,我们的行动,即便是和平性质,亦必得遭到谴责,因这些行为促成了暴力。可这一说法难道合乎逻辑?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被抢劫的人,因他带了钱便促成了抢劫的罪恶行为?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苏格拉底,因他坚决献身于真理与哲学探索,促成了受到蛊惑的群氓迫他服毒的行为?这岂不类似于谴责耶稣,因他对神性的独特意识以及对神不懈的忠诚,促成令他身受磔刑的罪恶行为?” [3]       的确,在一个由利益原则和暴力原则支配的社会里,统治者借口弱势群体的和平请愿会引发暴乱从而出兵镇压是家常便饭,不仅是镇压,镇压完毕,他们还会把惨绝人寰的结果归咎于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的煽动以及不明真相群众的盲从。       这就牵涉到公民不服从的条件。一般来说,公民不服从只可能发生在民主社会里,因为只有在民主社会里,人们才会将平等自由视为当然的正义观。谦卑而理性的反抗从表面上看是违法的,但就其指导精神而言,和一个民主国家的立宪原则是一致的。因而,即使在非暴力抵抗运动中,有某些稍嫌过激的言论和行动,也不至于遭到无情弹压。也就是说,公民不服从的主体是“公民”,而不是“臣民”。在一个君主专制或暴君极权的社会里,人们的一切所得都被视为恩赐,而一切反抗行为,即使再和平理性,即使再“手无寸铁”,也在未发生以前就已经错了。因而,公民不服从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被忽略了的前提       现在,我们进一步假定,公民不服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这个社会存在着一些不公正的法律与政策,甚至是严重违反正义的行为,但它毕竟有了近现代以来人们普遍承认的民主政体,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愿意把平等自由作为基本的价值观。尽管政府的许多做法已经偏离了它一贯宣称的正义原则,但至少还没有否认它的立国理想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幸福与尊严的。现在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运用非暴力的手段不断叩打当权者和他的人民:以我们慎重而又理智的观察,自由平等的原则正在遭到严重侵犯。我们的目的不是要造反,而是要和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汇合到一起。       简单地说,只有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接近正义,至少是一个承认正义的社会,公民不服从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它的成功依赖于两个相互制衡的因素:1,统治者的正义感;2,民众的正义感。       为什么说在专制社会或极权社会中不会有“公民不服从”,即使有也不会成功?因为专制社会的君主或极权社会的独裁者不承认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因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群体和个人除了恳求和造反没有别的选择。因为说到底,公民不服从是一种在开放社会中的请愿形式,它的实质是通过直接而谦卑的行动诉诸多数的正义感。这个“多数”既包括统治者,也包括民众。但在专制或极权社会里,一切交通、信息都是垄断的,一切组织、结社都是被严密监控的,因而,这样的行动一般来说发动不起来,即使发动起来也不会成功。因为在一个封闭、僵化的体系中,人们不仅没有接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甚至连围观的自由也没有。他的愿望、他的苦情、他的声音根本不可能送达到其他人的耳中、眼中和心中。他和其他人都隔着一座孤岛。他们的正义感不可能汇合到一起。因而“诉诸”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其次,民众的正义感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专制或极权社会中,人们长期经受奴役之苦,心灵大都扭曲。自私、麻木、一盘散沙是专制制度下人们的精神常态。除了极个别的仁人志士——这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大多数民众的正义感残缺不齐,支配他们的往往是权势、地位、财富之类的世俗欲望,而不是什么正义感。他们甚是狡猾伶俐,“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语),哪里有什么是非曲直!间或有一二意气风发、团结向上的好时代,底层的民众为正义的风气激荡,将要有所作为的时候,又和统治者的“正义观”形成了尖锐对立。结果自然是民众的正义观敌不过统治者的整人观,落得个鸡飞蛋打、赶尽杀绝的下场。       总之,在专制或极权主义治下,统治者和民众要么是同流合污、互为因果,要么是截然对立、你死我活;而在民主社会里,只要立宪的精神不变,统治者和民众都会把自由平等视为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间或有个别领导人顽固不化,如果对民众的“诉诸”成功,也会对统治者形成巨大压力。道理很简单:这些官员,包括总统都是老百姓一票一票选出来的。如果他的正义观严重违背民主自由的精神,他就会立马面对国会的弹劾与法院的传讯,再不济到下届就得乖乖走人。而在专制或极权社会里,大小官员,包括皇帝、元首都不是“票选”出来的,而是“神选”或“枪选”出来的,老百姓的正义感与他们毫无关系。你要让我改变政策?好!你得看我的“神”或我的“枪”答应不!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公民不服从是以平等自由、宪政立国为制度前提的。即使这个制度还很不完善,但至少是有宪政精神的。它的百姓虽然充斥着唯利是图、得过且过的腐化之风,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正义感来操控的。没有这个前提,公民不服从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有可能遭到更强烈的弹压。因为说到底,公民不服从是要以自己的隐忍、克制和承受痛苦来激发对手的羞耻意识,并因之带来制度和心灵的转化;但如果对手毫无羞耻意识,他们不但不觉得弱势者的吃苦隐忍是尊严的体现,反而认为正可以利用他们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大开杀戒,那么,这种不服从就毫无意义。以往的论著过多地强调了非暴力运动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很少甚至不提他们的对手已经搭建起的制度平台,而纵观西方公民不服从的历史,我们发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以及制度培育出的公民社会帮助他们成就了伟业。       不错,是雅典的民主法庭投票表决,判处苏格拉底死刑。但在那场著名的审判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苏氏滔滔不绝地对着法院演讲;他的学生色诺芬、柏拉图依然可以记录下来,使得雅典的法庭蒙受了几千年的诅咒;饮鸩之前,他的学生、朋友还可以到床前探望,讨论生死。但如果苏氏面对的是一场秘密审判,审判之前就割断了他的喉咙,他还怎么发表震惊世人的演说?开庭之时若拒绝任何亲友旁听,柏拉图刚走到门口,人家就告诉他,旁听证已经发完了,他还怎么记录老师催人泪下的辩护词?处死之后又封存一切档案资料,拒绝任何研究者对此事探查究诘,那么不用说一个苏格拉底,就是有一千个苏格拉底都白死了。他的死就和一个普通的乡村老汉寻短见没有任何区别。       以梭罗为例,我们看到,在他入狱前已经有六年没有交人头税了,但人民群众没有主动揭发检举,与坏人坏事做坚决斗争;梭罗入狱后他的姑妈立即代付了保证金,而不是划清界限;否则他将面临更长的监禁,怎么还有机会写作《论公民不服从》和《瓦尔登湖》?出狱后鞋匠师傅和收越橘的朋友也没有将他视为“异己分子”,避之唯恐不及;他的老师、朋友爱默生也没有落井下石,把梭罗写给自己的信整理加注,交给马萨诸塞州的主管部门;即使在监牢中,我们也看到梭罗悠然自得,“仿佛在一个遥远的国度里旅行”,而不是被牢头狱霸折磨痛殴,更不用担心有人跟他玩“躲猫猫”。鲁迅先生曾经感叹,中国之所以少有英雄,正在于中国的监狱难坐。信哉斯言!       马丁·路德·金的成功更是得益于美国的制度之赐。作为一个法学博士,他深知美国法律的自由精神与黑人对自身权利的追求并不矛盾。他说:“即便眼下我们的动机遭到误解,我对我们在伯明翰斗争的结果也绝不恐惧。我们将在伯明翰和全国各地实现自由的目标,因美国的目标便是自由。我们虽会遭到侮辱嘲笑,但我们的命运同美国的命运紧密相连。” [4]       为此,他运用一切合法的手段争取这个制度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作为被侮辱被损害的一方,他呼吁以最大的克制与谦卑争取美国民众,尤其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的理解与同情。在六十年代初的“入座运动”中,马丁·路德·金曾向黑人发出“填满监狱”的号召,期间他本人也多次因违反种族隔离法而入狱。但南方官员们慢慢就发现,金博士的每一次入狱,都会掀起新一轮的抗议浪潮。因而后来地方法院判他罚款,金又拒绝缴纳的时候,官员们就偷偷地代他付了保证金。不错,马丁·路德·金获得了成功,但在他成功的背后你可以看见一个国家制度的微笑。他本人的传奇故事是美国梦想的延续,而这个梦想早在1776年就由一个叫托马斯·杰斐逊的人用鹅毛笔写在了羊皮纸上。       尽管这样,马丁·路德·金还是为这个梦想献出了生命。1968年4月4日,他倒在了一支装有观测镜的狙击枪下。这说明公民不服从在任何时候都有危险。雅典号称当时世界上最有智慧的种族,而由民众组成的法庭却以281:220的票数判处苏格拉底死刑。因而,苏格拉底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因公民不服从而牺牲的人。他的死比泰山还重。                                         余  绪       对此,有人或许会问,既然公民不服从有如此大的风险,它的发生又需要一定的制度背景,那么,究竟由谁来判断我们的社会是严重的不正义,还只是稍微偏离了大家公认的标准?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直接影响到他是否参与公民不服从运动以及参与到什么程度的决定,因而必须慎重。对此,我的回答是:自我裁判,自我负责。 也许有人会说,天哪!如果人人可以裁判,个个都能负责,那么,整个社会不是立即就陷入无政府状态了吗?我的看法是,不会。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人性的普遍选择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铤而走险。况且自我裁判的同时还要自我负责。公民不服从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要以甘受惩罚来表达对法律的忠诚。我们不能把选择权让与别人,也不能把该负的责任推给他人。人人都来裁判,个个都来申诉,不等于每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公民不服从本来就含有这样的设定:即在民主社会里——至少是在承认正义的社会里——存在着一个大致一致的正义观,即每个人的自由和幸福都应得到保障。公民不服从就是要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对这个社会赖以存在的正义观持续不断地叩打,迫使主流社会重新考量它的法律政策,是否真的忽略了少数人或边缘群体的合法诉求。       这种不服从从表面上看,当然是违法的;但从长远来看,它是把一种稳定性带到了民主秩序中。美国宪法一管二百年,除了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们制定宪法时的雄才伟略外,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那些“以身试法”者的不懈努力。通过“以身试法”者的不时纠偏,美国的民主制度被牢牢地卡在了正义的轨道内。虽然“以身试法”者都将面临一定的风险,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但至少要比暴力革命的改朝换代、人亡政息小得多。       暴力革命当然会死人,这是谁都知道的,但每个时代的受苦者总会冒着杀头、凌迟、灭门九族的危险加入到起义的队伍里,前仆后继,无代不有,这说明暴力革命不是煽动起来的,而是逼出来的。用恩格斯的话说:“把革命归咎于少数煽动者的恶意的那种迷信时代,是早已过去了”。具体地说就是,当一个时代的老百姓,面对一切不公正的法律和制度,觉得还有希望通过合法的渠道——包括公民不服从——来解决时,他们一般不会采取暴力行动;但当统治者的倒行逆施使得任何一个身处其境的人凭感觉就能判断出,这时的一切合法抗议,包括公民不服从行动,只能招来更残酷的报复时,人们就会采取比公民不服从更为激烈的形式。除去那些被招安或被镇压的不算,一般来说,在革命的队伍里成长起来的枭雄或霸主荣登大宝之初,还能懂得“小鸟不可拔羽,新树不可摇根”的浅显道理,因而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可当他们的二代、三代或N代子孙兴起时,在前朝治下受人压制的创痛酷烈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于是,一样地横征暴敛,一样地压制舆论,一样地特务满天飞,直到下一轮的革命者砍掉他的脑袋为止,他都相信大炮和谎言可以使他的江山千秋万代。       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历史走出这种治乱循环的怪圈?有。那就是广开言路,察纳雅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分权制衡制度。简单地讲,就是以点人头的办法(数选票)代替砍人头的办法(暴力革命)。可惜这种主动的选择权从来不在老百姓。                                            2009年7月20日~8月7日草于长安饮马窟     注释:       [1] 胡适:《胡适学术代表作》(下卷),严云受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第403~404页。     [2](美)马丁·路德·金:《非暴力的历程》,转引自《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何怀宏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99页。     [3][4](美)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监狱的信》,转引自《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何怀宏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69、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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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极权时代的写作

后极权时代的写作 ■狄马  真正的向着未来的慷慨大度在于把一切都给予现在。 ——[法] 阿尔贝·加缪        一       在汉语世界,人们一提到英国思想家以赛亚·伯林,首先就会想起他对自由的两种划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指的是一个人有权决定他做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指的是一个人拥有不受他人强制的自由;积极自由是“做……的自由”,消极自由是“免于……的自由”;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自以为掌握了事物的规律,不免会强迫他人跟着自己走,从而滑向暴政和独裁,消极自由由于怀疑世界有没有规律,即使有人类能不能认识,得其反倒更少被滥用和歪曲。因而,伯林赞成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       如果我们把伯林的这种说法运用到实践自由的手段——写作——中去观察的话,我发现,写作作为人类捍卫自由的基本手段之一,同样也可划分为“积极写作”和“消极写作”两类。积极写作就是开拓人类文明新局面的写作,消极写作就是摆脱他人精神奴役的写作;积极写作是要发现历史的规律,从而改造人类的灵魂,消极写作只是指出时代的弊病,以期引起疗救的注意;积极写作是探求真理,消极写作是拒绝谎言;积极写作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消极写作只从现实出发,对当下负责,运用良知的力量记录时代的心声;积极写作由于自恃真理在握,代圣人立言,有时倒沦为打击异己、奴役他人的工具,消极写作只是有感而发,我手写我心,捍卫一个独立的人在生活中的真实目标,反倒会尊重每个人的意愿和权利。哈耶克在论述一代人的理想主义迷误时,曾痛心地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二十世纪大半个地球的悲惨经验告诉人们,比起那些宏大的理论、浮夸的主义、遥不可及的黄金世界,数以万计的具体的个人,他们的安全、温饱,他们的自由、幸福,才是真正重要的。试图在地球上建造天堂的东西,最终却把人们带到了地狱;反过来说,把人们带到地狱里的东西,恰好是当初人们希望它走向天堂。       “大地总是属于活着的一代人”,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给麦迪逊的一封信里提出的著名思想。这个思想当初只是针对土地和财产权的,但百年以降,当丰饶的大地被形形色色的野心家、暴君和邪教领袖肆意践踏和预支时,我发现这个论断至少还应当包含下列两种含义:1,一个人一旦死了,他与生俱来的一切权利——包括发言权——就自然消失,因而,不能以死人压活人;2,当“大地属于活着的人类”时,未出生的人就没有任何自然权利,因而,一个人,不论他多么伟大,都不能高悬一个谁也没见过的人类社会标准来制约、压迫活着的人类。尤其是对每一个经历过道德理想国覆灭的知识分子、作家、学者来说,放弃传统的救世济民、普度众生计划,朝着当下的生活无保留地开放,就成了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选择;尤其是在一个谎言四布,靠独裁和商品的过量刺激来维持的后极权社会里,一种关心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更甚于关心抽象未来的“消极写作”意义就尤为明显。       二       与前极权社会一样,后极权社会的政治、军事、舆论等一切权力仍然牢牢地掌握在一小撮特权利益者手里,但与他们的前任相比,这些后继者在发号施令、宣讲谎言时明显显得底气不足。在演讲、剪彩、会议、报告以及一切由官方控制的媒体中,极权社会赖以存在的意识形态仍然是唯一合法的交流工具,但在权力的底部,在权力到达个人的一切环节上,这个结构都已经漏洞百出。在制度与生活的目标之间,出现了无数的缝隙乃至断裂:生活以其一贯的本性,朝着多元化、自组织的方向发展,而制度本身受“超稳定”的力量驱使,不会听命于任何自然生长的有机力量,它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将生活拉回封闭、僵死、统一的轨道上来。从表面上看,在所有制度与生活——实际上是权力与人——的拉锯战中,总是权力获胜的次数多些,但在几乎每一场争霸赛后,我们都能听到权势的喘息声。实际上,一个靠谎言维持的制度之所以还能维持,仅仅在于人们愿意相信谎言。从长远来看,生活本身的真实目标不会屈从于任何非自然的人为力量。因为极权主义“为了它自己存在它要依赖生活,而生活不以任何方式依赖它”(哈维尔《给胡萨克总统的公开信》)。当导源于人性深处的真实能量汇聚成条条大河冲破由恐惧、谎言和伪善组成的系统堤坝时,人们一定会惊奇,一个巨无霸的倒塌怎么竟和纸房子散架差不多?       真实地生活当然有多种多样的表达方式,他可能是演员,当官方指定的曲目不符合他的演唱风格时,他宁愿到地下歌厅演出;他可能是教师,当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教材不符合一般的学术规范时,他就自编教材讲授;他可能是农民,当上级指定的候选人被内定为村长时,他还是坚持在选票上写下了自己认中的人名;甚至他可能是一个屠夫,当税吏九次向他索取额外的费用时,他都如数奉上,可到第十次,他终于忍无可忍,拿起了杀猪刀;它可能是一次党小组会上的沉默,一次“走过场”活动中的不鼓掌,也可能只是对自己不满意的领导一个鄙夷的眼神……总之,在无数捍卫真实的方式中,消极写作只是其中之一。换句话说,消极写作者在真实生活的人群中只是那些对文字,对思想,对精神生活天然痴迷的人。他们从不过高估计自己对推动社会文明做出的贡献,更不想改造什么人的灵魂。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立志要和谁过不去,他们写作只是“有话要说”,正像狼嚎仅仅因为饥饿,鸟鸣仅仅因为求偶一样。在生活中他们可能是鞋匠,也可能是股市经纪人、啤酒经销商,只在白昼将尽,夜晚来临,他单独面对自己的上帝时,他才是一个独立的写作者。也就是说,在消极写作和其他生活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坐在主席台上念文件的和坐在书桌前凝神思考的可能是一个人。但一个人哪怕一天只有十分钟这样的时光,他就是一个消极写作者。       这样的写作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当有一天,你——我们假设她是一个国营企业的普通职工——在单位说了一天的假话,陪了一天的小心,回到家里仍然不得安宁,你还得为第二天的“踊跃发言”准备材料。当稿纸铺开,或者坐在电脑荧屏前,你突然觉得,在身体底部升腾起一种无以名状的耻辱,一种从未有过的厌恶和恶心混合着多少日子积累起来的愤怒从无意识深处涌了上来。你坐在那里不得起来,因为压在你身上的是自从你出生以来就有的轻蔑、丢脸和缺乏尊敬。那一刻,你觉得自己异常无助,异常丑陋,甚至连厌恶也感到厌恶,恶心也感到恶心。       你觉得自己非要写点什么,这一回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做了千年的孙子,这一回你要做一回自个儿的爹。你不知道这力量是从那儿来的,只觉得一些词句的火花从几尽生锈的脑细胞中擦出,思维的碎片飞快地排列粘合,断了的思绪走马灯似地认祖归宗。写完后,你念了一遍,竟然不相信是自己写的。有两滴清泪打在写字板上,你不知道是为自己高兴,还是为自己震惊?高兴的是你在自己的身上重新发现了力量,这力量在这一夜之前是恒久地沉睡在你体内最隐蔽的某个区域的,你几乎从来没有动用过它;震惊的是,你不知道是谁创造了这股力量,又是谁在冥冥之中掌管着这股力量?这力量在使用之前你为什么不知道?你把这一夜叫“火之夜”,或者叫“上帝之夜”,“神启之夜”。       在这儿,这个国营企业的女职工信不信上帝,相信不相信人的尊严是上帝在造人时就赋予人类的基本感觉之一,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那样做了,就说明一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践踏,但不可以被磨灭。恒久地忍耐只意味着恒久地记住,立时地反抗也意味着立时地忘却。一个人每天蛇行匍匐、忍气吞声地在生活中扮演着他所不是的角色,不能说明他已忘却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感觉之一,即尊严感;相反,某些外在的羞辱、刺激以更为内在的方式堆放在某个无意识深层的隐秘空间。一旦遇到合适的契机,这些长期堆放的自然情感就会一跃而出,寻找一个与之同质同构的代理形式。消极写作不过是无数代理形式中的其中之一。       这样的写作从一开始并不想和谁过不去,就像这个国营企业的女职工坐在桌前的那一刻,她只想抒发她对生活的真实愿望和目标,她的愤怒,她的羞耻不过是以前环绕着她生活的种种侮辱种种压迫的总爆发。也就是说她并不打算打倒谁或推翻谁。但后极权制度几乎从她合上笔或关上电脑的那一刻起就把她当成了敌人。因为说到底,人类渴望在尊严中生活的目标和后极权制度渴望在谎言中“稳定”的目标是完全不相容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坚持为人的权利和尊严而写作的消极写作者,之所以带上“异议色彩”,并不是这些人都有政治热情或政治野心,而是后极权制度的谎言本性决定了它把每一个生活在真实中的行动都视为侵犯,视为对权力的有意识挑战。简单地讲,这些消极写作者并不想当“反对派”。如果说他们的工作和当局有冲突,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性质和内在逻辑导致的,不是他们刻意制造的。照我的理解,他们甚至不指望改变现行的权力结构,他们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是针对人的良知和意识领域的。       换一个说法,这些作家应该叫“独立写作者”。独立写作者不想为什么人代言,更不会自动成为某个阶级的先锋队,他只不过是无数生活在真实的人们中能运用纸笔的人。也许他是引人注目的,但那是写作,然后发表这种活动必然具有的公共性决定的,并不是写作这种劳动天然地比油漆匠和卖泡菜的高贵或重要。一个十字路口没有警察,交通就会陷入混乱;但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作家,尤其是独立作家,大家谁也不会感觉到。正如特务和小偷希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样,一个有使命感的作家总是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但这仅仅限于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人读到。因而,我反复强调,独立作家不是救世主,也不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写作,仅仅是告诉人们,生活在真实中是可能的。他们并不想解放全人类,只想捍卫一个具体的人活着的,或表达的权利和尊严。他们写作,他们生活,当然也吃饭、性交,和每一个早出晚归、宵衣旰食的劳动人民一样,他们希望看病不用排队,手机单向收费。坐在书桌或电脑前,他们并没有想这是“为工农兵服务”,倒常希望“工农兵”为自己生产些更便宜的粮食和布。       但与一般以文字讨生活的人不同,独立作家相信个人经验具有普遍性,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的老百姓,只要有机会选择,都会选择——富足,而不是饥饿;和平,而不是暴力;尊严,而不是耻辱;公开审判,而不是秘密警察。相信良知和尊严是上帝根植在人性深处的最基本感觉,众水不能息灭,大火也不能吞没,若有拿金钱和权力去换良知与尊严的,就全被藐视。他们坚定,沉着,甚至有些天真,他们相信一个人的光亮可以照亮周围的事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而,写总比不写好,说出来总比不说好,像《古拉格群岛》的作者所揭橥的那样。       三       这样写有什么用?有人会问。我的回答是,没有什么用。如果没有一本揭露谎言的小说,没有一篇批判歪理邪说的文章,没有一部戳穿黑暗的历史纪录片,当地的工农业生产总值不会受到影响,理发店照样开门,西红柿黄瓜也不会涨价,但正如社会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复杂整体一样,人类的精神生活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场。谁能估计缺少了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这样一部纪录片会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发生多大的影响?它将会使一个谎言,一个假象,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的暴露推迟多少年?这样的推迟又在多大程度上削弱或窒息了人们了解自我,反省自我,调整自我的能力?谁敢肯定地说,即使打压了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的作者,这样一部纪录片的导演,后世总会有人发现曾照亮过他们的“火之夜”?谁能估计这样一本小说,这样一篇文章,这样一部纪录片的出笼会点燃多少有才华作者的创造性思维?这些被点燃的头脑又会激励多少有志于学的读者头脑?       因而,消极写作者的权力不在有形的方面,在有形的方面他甚至比不上楼下一个戴红箍的老太太。他的权力隐藏在无形的方面,即由良知支撑的社会无意识深层。他的信心建立在这样一种牢不可破的信念之上:即人是有良知和尊严的,而良知和尊严是神赐的,不是人赋的,因而,任何人都无权褫夺或出让另一个人的良知和尊严。一个人怎么能褫夺或出让不是他自己的东西呢?对手作为一种创造物,也同样是有良知和尊严的,否则,他们怎么会感到羞耻和愤怒呢?因此,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最终的胜利不取决于士兵的多少,信徒的众寡,核弹头的部署与威力,而是整个社会的觉醒程度。       也许有人会担心,假如所有人都从事这样的“消极写作”,谁来进行那些真正原创的,前瞻性的,富有建设性的“积极写作”呢?我的即兴回答是,这样的假设不存在。不用说在教育垄断、新闻出版被严加管制的极权社会里,就是在教育独立、言论自由到可以烧国旗的社会里,愿意牺牲眼前利益,从事一种后果完全无法把握的写作的人也是少数。因而,这个命题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它的荒谬程度等同于,假如人人都是同性恋,那么,谁来为人类生孩子?尤其是在官方垄断一切经济、政治资源,知识分子、文人只有加入官办的学校、团体、协会才能获得荣誉和保障的社会里,想让所有的人都顶住压力从事一种拒绝谎言的写作,不是奢望,就是迫害狂的妄想症。原因很简单,这样的写作不划算。也许他的作品能发表,并换来菲薄的稿酬,但更多的时候,由于他工作的“乌鸦”性质,他必得付出比那些体制豢养的专司“建设”的作家多得多的代价,他必得忍受来自市场和权势两方面随时随地的歧视与伤害。尤其要命的是,由于消极写作针对的是社会的意识层面,它对社会的影响是缓慢的,看不见的,因而后果是不可预测的。也就是说,他和对手的较量不是争一时,而是竟千秋。所以,很难想象一个精于算计的人会投身到这场伟大而前途茫茫的写作实践中来。       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或政府有权禁止或打压这部分人的工作。也许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老百姓不管是受人哄骗还是出于好逸恶劳、求乐避苦的本性,总是愿意接受那些陈陈相因的意见和知识。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来说,思想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自由是闲置的;但这绝不能证明,某些人或社会的公权机关可以依照自己的嗜好替他们决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应该大力宣扬的,什么是应该限量发行的。因为一个人或机构一旦获得了这样的权力,他(它)就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力将自己的价值、信念和趣味强加给我们。他(它)就破坏了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成长的有机环境。创作自由也绝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能力写点什么或读点什么。言论自由的创立者不相信政府替我们甄别过的信息。       这就是消极写作的意义:它维护了人的尊严,捍卫了少数的权利,把写作者从谎言蒙蔽的泥淖里解救了出来。权力以为它滴水不漏的计划可以覆盖整个社会,精心筹划的阴谋可以确保万世无虞,但现在从“人民”当中站出来一个“人”,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有七情六欲的人,这个人永远不再像“人民”一样默不作声,而是以他自己的全副嗓音、全副人格、全副良知作抵押,向他的父母、他的街坊邻居、他认识不认识的每一个人大声呼喊——皇帝没有穿衣服。       你可以将除你之外的每个人都当成傻瓜,但现在有一个人用一枝笔证明了一个事实:即至少有一个人你没有蒙蔽,这就说明你的计划仍然不够周密;你可以动用警察抄没他的电脑,毁坏他的研究室,甚至可以雇佣秘密警察将他套上黑布套带到集中营“劳动改造”,但你毁灭不了一个事实:即他蒙受了真理之光,你的棍棒、手铐、黑布套不过是证明自己恼羞成怒而已;你可以窃听他的电话,封锁他的网站,干扰他和国外的一切联系;你可以在路边恐吓他的孩子,在单位挑拨他的老婆离婚,……你可以干你想干的一切,包括毁灭他的生命,但你即使把他焚尸扬灰,他仍然比你高贵。因为在生命结束以前,思想之光带他从黑暗之地走向了光明,以一个人的姿态站到了毁灭他的面前,而毁灭他的即使把他杀了,也什么都不知道。       因而,从长远来看,思想者是不可战胜的。对手虽然拥有全部的杀人武器和宣传机器,但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作家,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灵魂,一座由良知支撑的信仰大厦。老子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道德经》第74章)。意思是说,天道(司杀者)掌管着人的生杀予夺,代天杀人就是代大匠斫木,哪有不遭到报应的?具体到消极写作,就是由于这种写作的动力来自人类生活在真实中的天性,因而,毁灭它的人不是向一个作家开战,而是向人类的尊严和良知开战,向人性开战,而向人性开战谁见过有胜利的?                                                    2005年8月18日动笔于乱离时                                                2006年7月12—19日二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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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颖: 中国顽固的反对民主

2007年2月4日 By Ying Ma (马颖) 只是希望去改变是不够的 十多年以来,美国历届总统一直宣称,政治自由化将最终导致中国的民主化,这将是可取的、也是符合美国和世界利益的。克林顿行政当局在经历了一些初步的曲折往返之后,盛行的政策是与中国政府进行“建设性接触”(“constructive engagement”),那种政策相应要求美国在中国倡导民主,开放的市场以及人权的同时进行密切的双边经济和政治合作。小布什政府虽然公开怀疑中国的不透明的军事集结和战略意图,却也一直告诫中国要成为国际社会的“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responsible stakeholder”),同时敦促其接受民主。对华盛顿当局来讲,一个走向民主道路的中国——即使它积聚了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能力——也会为和平和繁荣提供最好的保证并且会与美国和世界进行合作。 然而,中国看来对美国的这种意愿是不为所动和无动于衷的。美国的民主推动(democracy promotion)——从经济参与,到民主项目,到高谈阔论——并没有停止中国的威权主义庞然大物以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来进行施压的速度。就目前而言,美国的愿望仍只停留在愿望阶段(没有能付诸实施)。 驶向中国的民主慢船的理由是复杂的:从美国对中国的威权主义韧性的错觉到中国的民族主义。远为不复杂的现实是,当美国在世界范围大声宣扬民主以之作为一项战略目标和人类进步的标志的时候,中国却公然的提供了一个反例。因此在中国进行成功的民主化,不仅将为十三亿中国公民迎来自由,而且也会打击了全世界的顽固的威权主义政权。因此对美国的决策者来讲去研究中国在抵制民主化方面的成功所在,重估目前民主推动努力方面的工具和假设,并想出新的方法来清除通往自由路途中的路障是至关重要的。 改变的“不可避免性” 许多中国问题观察家早就预测说,中国遭遇到来自西方的市场力量或自由主义的制度和工具(liberal institutions and instruments)后,就会激发起不可避免的民主变革,在中国将变得更加多元化和多面向这一块上,这些观察者当初所作的预测一直都是对的。但是他们在设想当对中共领导人的统治提出了新挑战的时候,中共领导人只会从权力宝座上跌倒以及放弃权力方面则一直都在做着大梦。在从贸易到互联网,从村民选举到法治的一切事情上,中国的统治者已一再证明持乐观主义的中国问题观察者对于这方面的看法是错误的。 经济接触 。美国今日对华政策最根本的基础,以及美国在中国所作的民主推动——就是经济接触。由于美国国会在2000年时给予了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地位,与中国进行经济接触的一个基本假设在于,国际贸易和投资所释放出来的市场力量将必然激发中国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变革。华盛顿当局的假设在不小程度上是由其他威权主义政权——例如1980年代的台湾、南韩、智利在他们从事了经济自由化之后所进行的成功的民主化转型这些先例所激发出来的。确实, 美中20多年的贸易已经戏剧化的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造成了普通中国公民的经济,社会和个人自由的前所未有的扩大。 然而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改革之间的联系,在中国这个案例中已经呈现为更为复杂的和微妙的关系。在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6年多后,中国社会的大幅度的改善并没有转化为政治自由化。中共(CCP)没有显示任何兴趣去进行有意义的政治改革,而是继续依靠镇压和残暴以维持其统治。自2000年以来,美国国务院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继续宣布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是“糟糕的”(“poor”)或“在恶化的”(“in deterioration”)。同样的,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一个非盈利性,非党派的人权组织,不断地在其年度政治权利以及公民自由调查中把中国归类为“不自由的”(“unfree”)国家。 当然了,缺乏政治进展并不是历届共和党和民主党政府所做过的承诺。在游说继续与中国进行贸易的过程中,美国总统克林顿在2000年的时候曾预言,“我们将释放出根源于上世纪工业时代的极权主义运作所无法控制的力量来。”布什总统则是在2005年时重申克林顿当年的预测:“我相信在市场上呼吸一点点的自由就会导致对民主有更多的需求。”只是中国是如何从“呼吸一点点的自由”出发到变成民主,没有人知道。与此同时,中共决心显示其他的做法:它继续蚕食着西方技术,诀窍(know-how)和资本而没有放弃其对于权力的垄断。 中共继续依赖镇压以及残忍以维持其统治。 改变所需要的制度以及工具。不幸的是,华盛顿当局的春秋大梦已经遭遇到了中国的威权主义的韧性。正如历届总统行政部门都赞同的首要原则,经济接触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的民主化,许多决策者,学者和专家们一直吹捧各种制度和工具是民主变革的不可避免的施动者(agents)。这些制度和工具,往往援引民主社会的不同要素,从乡村选举,到法治协作到互联网。在某些方面,这些制度和工具能起到经济接触之轮的辐条的作用。但当中国统治者设法使经济现代化从政治自由化上面剥离出来的时候,他们也已决定消除自由主义制度以及工具的民主化力量。 对于华盛顿当局来讲,所有好事走到一块去了。许多人一直争辩说,如果中国遭遇到了存在于一个民主社会中的一些因素,那么这些元素相应的民主属性在整体上渗入到社会中去就将是无法阻止的。当中国政府在1998年制度化了全国范围的农村村民选举,许多观察家认为它们将不可避免地为全国各地更广泛的民主化铺平道路。当中国政府在1997年和1998年同意在司法培训,司法教育,行政法和商业法上与美国政府进行法治合作,政府和学术专家就预测,在较不政治敏感的司法领域取得的任何进展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政治上实行法治的自由化局面产生。当互联网革命在90年代末抵达中国的时候,美国人相信,中国政府将很快屈服于信息自由流动所产生的民主化力量。 然而每一次,中国都表明,它决心汲取自由化力量以及工具在经济或治理方面的好处而反抗他们在政治上所能发挥的威力。虽然整个中国数以百万计的村民现在已经在经历第一手的选举,但是这种选举是有着严重缺陷的。许多都是缺乏竞争性的;其他的情况是,只提供了很少或根本没有的候选人名单选择;欺诈行为十分猖獗;那些当选的,不管公平与否,往往很少行使决策权。此外,政府表明了没有兴趣扩大选举到全国层级。在法治方面,中国现在急切地参与与美国的法治交流,它已经允许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司法改革,使治理变得更有效率,而不是变得更为民主。因此,北京当局有限的司法改革,只有在那些政治安全领域方面,如商业法和行政法,并已经禁止了诸如政治异议,劳工骚乱,和宗教自由这些政治敏感领域内的司法改革。 1至于互联网,虽然中国急切地拥抱它作为经济现代化和技术进步的一种工具,但它一直在积极消除这种新媒体的民主化效应。虽然中国网民数量从1997年10月微不足道的620,000爆炸增长至2006年7月的1亿2300万,但中国政府利用先进的技术和大约50,000名网警审查互联网内容,它经常高调的逮捕网络异议人士,并已恐吓西方和国内企业进行自我检查。 通过所有这些举动,北京当局已经做到了华盛顿当局认为不可能做到的那些事情:在取得经济收益的同时避免了政治上的挑战。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所支持的市场力量以及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的工具应该被取消或抛弃,但这的确意味着北京当局加强了其威权主义的韧性,华盛顿当局应该停止其所认为的在中国会发生不可避免的民主变革的妄想。 威权主义的韧性(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为了有效的推动中国的民主化,美国应该更好的理解威权主义韧性的原因所在。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了这样的韧性,包括耀眼的经济增长,政权制度化,镇压以及吸收政治上的反对派,以及紧密的限制被民主理论家们称为“协调性事物”(“coordination goods”)的东西。 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中共政权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已经延长了其统治能力。据世界银行的报告,1978年至2005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九点四。在过去连续四年,中国经济每年增长约百分之十。2这种增长创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生活水平,提供了现代化并且增强了民族自豪感。根据联合国发展规划(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的报告,1980年至2005年间有2.5亿的中国公民已脱离贫困。虽然有一些批评,特别是章家敦,他曾预测,中国的经济将会在2010年前崩溃,3经济学家如罗斯基(Thomas Rawski)和劳福顿(Barry Naughton)以及类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这样的机构认为,中国持续经济发展的前景似乎是光明的。4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经济增长加强了政府的合法性并减少了要求其政治上实行自由化的压力。正如Bruce Bueno de Mesquita和George W. Downs所认为的那样,经济增长至少在短期内,稳定和合法化威权主义政权的作用超过了它对它们所造成的破坏。5基于这个原因,国家主席胡锦涛预计并殷切希望——中国在2020年将比200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6. 除了取得耀眼的GDP增长,政权也也日益制度化了其官僚制度。黎安友(Andrew Nathan,)的观察是,不是削弱了,也不是处于挣扎或过度集中的状况,中共已经平稳走出继承政治(succession politics),在政治精英提升方面推动了绩效制(meritocracy)而不是派系主义(factionalism),现代化了它那截然不同的、大型的官僚制,并在地方以及工作单位层级建立起了政治参与的方式以增强其合法性。7根据黎安友的说法,这意味着领导层继承,例如发生在2002年和2003年近期的这一次,现在呈现出了一种有序的方式,不再是毛时代以暴力的派系之争为特点的那种。政府高层领导取得最高职位越来越多是因为他们的教育背景以及在技术官僚主义方面的竞争力,而不是因为其单纯的忠诚于某位具体的中共领导人。党已减少其在政府机关和官僚机构里的介入程度,允许他们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去监督他们的职责。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已经建立了机制——或创造了表现——正在社会非常微观的层面接受国民意见。现政权,与以前时代相较之下的话,在其施政的总体方式上没有显示出有多少内部的分歧。现政权是一个制度化了的、团结的政权,它下定决心要去解决中国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挑战,禁止任何可行的政治反对派,并继续掌权。 当然,仅仅是政权制度化本身并不能平息政治上的不满,异议,或反对,但这就是有效的镇压和吸收对立的政治团体的由来。北京当局一直都在残酷的镇压精神团体FLG,FLG是一个佛教的分支,1999年4月25日通过发动10000名信徒集结在领导层围墙之外进行强有力的无声抗议,这种做法使政权感到了吃惊与不安。同样地,中共有效打击了中国民主党,民主活动家们试图于1998年在共产党统治之下组成第一个全国性的反对党。 同时,中共已敏锐地以及成功地吸纳了潜在的政治竞争对手。根据裴敏欣的说法,党已经与以下三个群体建立起了联盟关系1)知识分子,他们在1980年代以及1989年领导天安门民主运动方面处于批评政权最前沿的位置; 2)民营企业家,他们构成了新兴的中产阶级,许多人相信当他们收入渐丰的时候他们会要求得到更多的权利; 3)持技术专家治国论的改革派(technocratic reformers),他们侧重于制度化以及现代化中国治理所必须进行的变革。8 通过少量发放从党员身份到政府高级职位到财务补贴这类做法,党已经解除了这三个潜在的以及具有潜力的反对派团体所能形成的政治威胁。9 中共镇压策略的高潮是对研究民主的学者称为“协调性事物”所进行的限制。这类事物包括诸如言论自由和结社权以及抗议的权利这样的政治权利;诸如不受任意逮捕和新闻自由这样的一般的人权。Bueno de Mesquita和Downs认为,协调性事物的可获取性影响了民主化,因为他们大大地影响到了政治反对派去协调和动员的能力,但在对于维持一个威权主义政权合法性方面起至关重要作用的持续性经济发展方面的影响却是非常微弱的。10中国政府通过审查媒体和互联网抑制了这些事物,打击了异议人士群体之中的联盟组建以及组织化,以混杂着现金收买以及赤裸裸的恐吓这种方式去稀释以及阻碍抗议,践踏其公民的人权。通过压制这些协调性事物,北京当局实际上已增加、延长了其政权存续下去的机率。 简而言之,当中共政权遇到对其统治出现挑战的时候并不是坐在那里束手无策的,他们反而是积极的迎战以维持其政权。在面对每一个政治上的挑战时它所采取的伎俩也许是有所同的,但结果——继续中共统治——却是一直未变的。 中国人民反应 幸运的是,美国的错觉以及中国的威权主义并没有阻止中国人民反抗政府镇压与不公努力的脚步。经济现代化也许并不导致政治自由化,但它也产生了一个更为多元主义的社会,为异议人士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以及出路。不幸的是,正如北京当局一直排除市场力量或自由主义工具以及制度所发挥的民主化威力,它也越来越对增长的社会多元主义的民主化效应加以压制。 今天,大量的失业和社会动乱困扰着中国社会。二十多年来的经济自由化已导致了国家撤出经济和社会福利网络。其结果是,城市地区的官方登记失业率徘徊在百分之四点二。在农村地区,失业率可能高达百分之二十。在任何时候,都有超过1.2亿的农民工流浪在中国城市的街头以寻找工作。中国的骚乱每一天都在发生。公安部报告说1994年有10,000起抗议; 2003年有58000起抗议; 2004年有74,000起抗议,2005年有87,000起。相对于动乱以及失业的下降,普通公民——尤其是农民——正非常渴望中央政府去解决他们在地方一级,从腐败到糟糕的卫生保健方面的不满。2004年,他们记录了1000万起要求北京当局干预的上访活动;在2005年,他们记录了3000万起。 这样的不满得到了由二十年以上的日益增加的社会多元主义(social pluralism)所诱发的支持网络的援助。示威者和活动人士现在依赖蓬勃发展的信息资源,例如互联网和移动电话。上访者和不满的公民得到了一个新的令人振奋的公民社会的援助,这种社会曾经是不存在的。而在1988年,在中国只有4500个注册的非政府组织,2004年有288936个登记注册,在2006年则有317,000个。11有些人估计,中国今天可能有多达300万个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 12与此同时,自由亚洲电台的Jennifer Chou报告说,中国的“先锋队” (“vanguard”),最终将受到其“无产阶级”的援助。13大城市知识分子,律师和活动人士已开始帮助农民挑战受操纵的村民选举,以及遭无偿没收的土地。他们还开始协助工厂工人寻求医疗保健和退休金,以及宗教信徒去反抗迫害。新闻记者,中国的第四权的成员,正越来越多地通过报道异议公民、活动人士以及知识分子那类人士的疼痛,痛苦以及英雄事迹去对党的路线施加压力。 北京当局一直残忍的镇压FLG并且吸纳潜在的政治竞争者 自上而下的管制。在许多方面,中国自下而上要求改变的压力是密集的,自动自发的,并且是多面向的。每一天,中国领导人都在担忧对于政权稳定的挑战。但是他们已经用继续强制施加的残忍的、老练的自上而下的管制来加以回应了。他们的战略是什么呢?允许行动主义(activism)以及表达的多样化,与此同时则镇压公民中的组织、动员以及协调。 几乎在每一个领域所呈现出来的趋势都是多元主义以及异议的增长,北京当局一直拒绝容忍任何可行的针对其统治的政治挑战。它已经允许充满活力的非政府部门去承担政府本身不能处理的社会工作,允许他们去政治上安全的领域去运作,例如环境保护,健康教育(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为残疾人服务,同时禁止他们从事诸如人权,劳工,和宗教自由之类敏感议题的事务。中共领导人视农村抗议和工人抗议为严重问题,但它们往往是自动自发的,无领导的,以及无组织的,北京当局以恐吓和现金收买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去缓和它们。凡是有组织以及受到活动人士或城市知识分子援助的暴动(uprisings),中共会在他们蔓延开来之前就严重的镇压它们。敢于为无产阶级抗争的先锋人士往往是通过雇佣打手到软禁以及让当事人失业这样的方式去严厉惩罚。 此外,对非政府组织社群北京当局已变得越来越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最近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发生的“颜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s”)是在西方非政府组织指导煽动下产生的。作为回应,北京当局推迟了通过一项新法律,这项法律将放宽对中国非政府组织的一些限制,打击由美国资金支持的地方人权团体,暂停例如允许外国报纸在中国印刷的计划,要求进一步限制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并开始密切监测有着外国关系的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勾勒出了一个“反(颜色)革命”的方案 (“counterrevolution”)以抵制民主。一个地区接着一个地区,北京当局正在蓄意地扼杀民主变革所需要的关键催化剂。 对中国的领导层来讲,经济发展仍是首要的优先事项。为了减轻经济自由化所带来的政治上的和社会上的挑战,国家主席胡锦涛已告诫他的干部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harmonious society”),这将减缓区域间的经济差距,打击腐败,安抚抗议者,抵制自由选举。政府可能愿意去容忍增量的改革以及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但这种容忍将辅之以铁腕去控制不同的、对现状不满的社会阶层中的动员,组织和协调(行为)。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义似乎是实现政治自由化很有希望的迹象可能是具有讽刺意味的——至少在短期内它只是为民主变革减轻压力而已。14 反美主义以及民族主义 虽然中国人民可能在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迫切要求他们的权利以及更好的生活,他们同时也明确的展示了反美主义与民族主义的迹象,那使他们较不容易去接受民主化的优点(virtues of democratization)。 在一个当中国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通过追求市场资本主义(market capitalism)已经变得失去功效的时代,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的诬蔑西式民主是会让中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导致混乱的并且是不适合的。中国公民认为北京当局有责任去追求中国的伟大,而那将导致一个强大的(strong)中国,一个强权型的(powerful)中国,那样的中国理应得到影响力和荣耀。经济现代化与社会稳定一道作为实现那种使命的强制性附件(mandatory accessory)是个中关键。通过媒体,教科书和宣传机器,北京强调民主化,政治自由化,新闻自由,反政府抗议活动只会带来现政权的崩溃,因而对中国社会是危险的和具有破坏性的。当美国指责中国侵犯人权或主张民主化的时候,因为(美国)作为一个霸道和专横的霸主,只会试图去破坏中国的崛起。 意识形态灌输有其后果。大量的中国公民,特别是新兴的中产阶级,同意他们政府的说法认为中国还没有为民主化做好准备。他们视后苏联时期俄罗斯的社会动荡,削弱了的经济增长,下降的国家实力以及整体上的混乱为对中国最不具吸引力的地方。此外他们深深怀疑美国的动机。根据一项中文报纸环球时报在2006年所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生活在大都市的59%的中国人民认为,美国正试图遏制中国, 56.3%的人视美国为中国的竞争对手。15此外,中国公民闪避美国对他们政府侵犯人权的所作的批评。2005年一份类似于环球时报做作的调查显示, 几乎79%的受访者对于美国批评中国侵犯人权行为有着消极看法:49.3%的人认为,美国正试图破坏中国的稳定;10.4%的人认为美国正努力使中国看起来是糟糕的,并且有19.1%的人认为,美国根本不理解中国的内部局势。16 在回应中国政府的扭曲方面,美国只采取了很少的作为去理解或缓和中国公民的关切。大多数美国领导人无视于中国人民对于美国意图的担心或民主化的副作用,而是选择去再次强调抽象的民主优点。正如布什总统所强调的那样,“每个人的心都是渴望自由的”,令人伤心的是许多中国公民似乎在回复,“别(把话)说得那么肯定。” 接下来是什么? 尽管美国(有着希望在中国出现政治变革的)愿望或中国公民(也做出了这样)的努力,但中国政府迄今已冲破以及消除了要求其进行根本的政治变革的压力。北京当局精确的控制了和阻碍了导致一个基础广泛的国内反对派产生的工具。它粉碎了政治上的对手,吸纳了潜在的竞争者,并灌输(其意识形态)给群众。它急切地试图最大化经济现代化同时最小化其自由化的影响。当西方等着用下一系列压力或手段可能会迫使北京当局去进行内部改革或放弃其威权主义统治的时候,中共政权已下定决心继续掌权下去。 从长期发展来看,中国威权主义的韧性并没有消除美国的经济接触(战略)所可能导致的中国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的所有可能性。但是,这样的韧性使得结果变得较为不确定或并不直截了当的显现出来,并且使美国只是等待民主在中国涌现出来的(战略)部署变得是越来越不明智的,站不住脚的。美国必须做更多的工作以激发中国的民主化。 目前美国政府通过支持中国国内的民主的声音以及制度广泛地推动中国的民主,同时在外部批评和羞辱中共政权。对于前者,美国政府通过支持举办一系列的活动和项目,包括了资助法治协作和村民选举,直接的财务援助公民社会组织和中国异议人士,广播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的中文节目,以及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交换计划。为了从外部施加压力给中国政府,美国政府经常批评中国的人权记录,施压要求释放政治上和宗教上的持不同政见者,并且在公开和私下场合呼吁中国政府去进行根本的政治改革。 尽管目前美国努力去促进中国的民主是必要的、重要的,但他们并不总是针对中国威权主义的韧性的各种来源。美国的行动当然不会也不能消除所有这些来源。例如,美国不应该去抨击放缓中国经济增长所造成的窘况,也不能阻止中国政府去体制化其自身的体制或吸收与其敌对的政治团体。然而,华盛顿当局应该并且可以通过增强中国的政治反对派以及反对现政权对于诸如新闻自由到结社的能力这类属于协调性事物所加的限制去抗击威权主义韧性的其他来源。此外,美国还应该开始认真努力去面对中国政府为了对抗民主化积极主动向其公民所进行的意识形态灌输。 北京当局抹黑西方民主说其会对中国的经济状况导致混乱并且是不适合的。 很多具体措施可能有助于促进美国的民主推动计划在中国进行。首先,美国应当提高资金并且支持信息通过中文互联网自由流动。目前,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已承诺总额为300万美元的资金去支持能反击中国政府所做的干扰他们网站的互联网技术。然而还是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自2002年以来的每一年,要么是两院中的其中一个、要么是国会参众两院都赞成了一项名为“全球互联网自由法案”(“Global Internet Freedom Act”) 的决议,该决议最新版本所要求的预算为5000万美元一年以打击由专制政府所实施的互联网干扰行为。例如抗干扰技术,范围则是从通过代理服务器允许中国互联网用户访问被封锁的政治网站,到帮助那些匿名的中国用户去对抗政府的在线监测。正如决议所表明的那样,美国政府应增加资金,用于开发和部署这些技术,以对抗中国的互联网审查,监视和干扰。 其次,美国应更积极地支持中国的另一项协调性事物:结社的政治权利。毕竟,单单只是技术和信息并不能带来民主和自由化;中国人民必须要求他们。目前,他们的要求是被政府意有所图的防止组织和动员的努力给消散掉和分散掉了。作为回应,美国应努力尝试去支持和连接中国的团体和个人到一起,这样的人群包括了从那些为民主的理想而去奋斗的人到那些反对具体不公的人。 一些由美国政府资助的推动民主的计划以有意义的横向联系和支持已经提供给了中国的活动人士以及公民社会组织。例如,全国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 ,为广泛的推动民主的努力提供了资金,目前支持的项目把律师,律师,以及学者召集到一起去策略化的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去保护宗教自由。同样地,团结中心(Solidarity Center)资助了培训基层劳工权益组织在地方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且与移民工人进行合作宣传推广的项目。强化美国对于这些能增强草根代理人和联盟项目的支持,将有助于反击中国政府对抗民主化的瓶颈点(chokepoints)。最近由自由之家所做的67国的研究表明,和平的,基础广泛的公民联盟对于在威权主义政权中强制进行有决定意义的、持续性的政治变革而言是一个关键性的手段。 17 第三,美国要继续与中国的那些为他们祖国以及民主理想冒着生命危险以及生计危险的自由斗士站在一起。当这种支持是由上至总统下到领事馆官员这种行政部门彰显出来的时候是最为有效的。美国政府应该继续接见持不同政见者,施压要求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对他们的目标表示声援,但应该更为公开以及坚持的做这些事情。正如2006年5月11日三名华人基督教知识分子会见了美国总统布什所显示的那样,美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更经常地并且公开地会见基督徒,异议作家,人权律师,以及记者去表明美国支持他们的原因何在。18 同样的,行政部门可以与流亡到美国的异议人士一起做更多的工作。自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以来,中国政府已经否认和歪曲了悲剧周围的那些真相,洗脑了年轻一代,与此同时胁迫其他人不要说出历史的真相。不是无视一年一度的天安门事件的纪念活动,就象现在做的这样,布什政府及其后继者应派出官方代表去参加由天安门时代的活动人士所组织的烛光守夜活动并更大声的提醒中国政府,自大屠杀以来17年的使人炫目的经济增长并没有消除这些增长所仰赖之上的恐怖。 第四,美国应该进行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开外交努力,以推动大家认识民主的优点。美国的政治领导人往往表现出似乎中国内部的发展应该在所有时间都必须是与民主有关的态度。美国没有努力说服中国人民自由与繁荣其实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不幸的是,民主的经验并不总是能提供必要的这样的保证。根据最近由美国企业研究所Kevin Hassett所做的一份分析发现,从1991年到2005年,经济上自由政治上压制的国家的平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了经济上、政治上都自由的国家3.6个百分点。 美国应该继续与中国的那些为了他们国家冒着生命危险的自由斗士站在一起 似乎是在回应民主那并不令人愉快的现实,中国公民在对待经济自由与选举式民主的兼容性方面包藏了严重的质疑。然而美国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去解决他们的关切。美国的政策报告和言论往往侧重于中国严重侵犯人权,而教育材料则集中于美国民主的性质和结构上。例如,许多从美国国务院负责公共外交与公共事务(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Public Diplomacy)副国务卿Karen Hughes办公室出来的言论和公开的外交文件,没有一件是在捍卫民主在辅助和保持经济增长方面的优势。大部分这些文件是在强调打击恐怖主义和促进人权方面的兼容性。要知道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说服中东国家的经济上一贫如洗的穆斯林们去拥抱民主而不是恐怖主义与说服一个安逸的,有自信的,新涌现出来的中国的中产阶级去拥抱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牺牲经济利益或机会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任务。 无止尽的只是说出“民主”的字眼而没有体认对其质疑给出合理的理由是不足够的。美国政府应发行概况介绍,小册子,以及公开声明民主国家所享有各种自由,以及为什么从威权主义转型到民主所牵涉到的风险是值得去进行的。它应该面对面的直面在反对威权主义的理念之战上面的中心性辩论,而不是去忽略或取消它们。 最后,华盛顿当局必须意识到其本身影响力的局限性。美国以及其他民主国家可以而且应该做更多的工作去推动和支持中国公民争取自由的努力。美国人也应该承认中国的经济进步及其使政治自由化从经济发展中剥离出来的做法而没有我们以前所幻想出现的情景。我们应继续批评中共政权对于持不同政见者,活动人士和非政府团体的镇压。我们应该对一个不仅是富强的中国,而且是一个自由和民主的中国施压。然而我们必须指望中共主动的在美国和中国活动人士涉入的各个领域上后退。有时中国政府将更加严厉的打击其公民,仅仅因为美国一直敦促他们去争取自由。最终,美国人必须认识到,民主的中国将会出现不仅仅只是因为我们在提倡或支持它们,而是由于中国公民是敢于为其进行抗争的。 稳步的朝着自由前进 21世纪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将在不小程度上由中国的未来及其与世界的关系所决定,中国的和平的民主化将不仅是和平的保证,它还将提供更多、更多的前景。牵涉到如此巨大的利害关系,美国应该重新考虑许多支撑了其中国政策的被错置的假定。它应该认识到中国的威权主义的韧性、顽强并且应该放弃认为这种威权主义在面对美国(要求其改变)的意愿时将简单地、不可避免地萎缩这种天真的念头。它应该更好的理解这样的威权主义是如何去适应、吸纳市场力量以及剥离他们的各种各样伴其而来的自由主义的属性并且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去对付它们。 也许有一天,13亿中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会到来,但直到那时候推动从中国的共产主义式威权主义链条上解放将仍然是一份艰难的工作。美国应该更为严肃的从今天开始迈出平稳的一步。 1 Matthew Stephenson, “A Trojan Horse in China?” in Thomas Carothers, ed.,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Abroad: In Search of Knowledge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2006),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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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革命与知识分子

林贤治    两类乌托邦      继《最后的知识分子》之后,雅各比又有两种著作在我国翻译出版:一种是《不完美的图像:反乌托邦时代的乌托邦思想》,另一种是《乌托邦之死:冷漠时代的政治与文化》,都是关于乌托邦的论著。在一个反乌托邦时代里重绘乌托邦的美好图像,对学者来说实在难得,给人的感觉,恰如莫里斯在《乌有乡消息》中写的那位航海家醒来时所说的,这是一缕温煦的微风,带来的是非常美好的慰藉。   雅各比将乌托邦思想区别为两种倾向,两个传统:蓝图派的乌托邦主义和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主义。用雅各比的话说,蓝图派乌托邦主义者以英寸和分钟来规划未来,明显带计划性、规定性、支配性。莫尔的《乌托邦》、贝拉米的《回顾》,都被他划归为这一类型。塔尔蒙在《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中例举的几种,大约也当属这类乌托邦理论。由于雅各比对乌托邦主义取基本肯定的态度,所以,在辩护乌托邦的时候,他首先把纳粹及晚近的恐怖主义——包括国家恐怖主义——同乌托邦划清界限,认为两者毫无共通之处。   让我们看看波尔布特统治下的“红色高棉”:农村每30至40户办一公共食堂,每10人一桌,饭菜统一定量;工人一级劳动力每天3罐大米,二级2.5罐,三级2罐。每人每年发给衣服2套,内衣裤2套,帽1顶,水布1条。按计划,到1977年,每人每星期可以吃两个水果;到1978年,将实现两天一个水果。农田统一改造,所有田地都规定每块大小为100平方米,劳动时必须穿统一的黑色衣服。合作社的学习规定为:每10天学习一次,每次一个半小时,1个月讨论一次,每次3到4小时;每3个月召开一次大会,时间为1天。经济方面,规定种植“战略蔬菜园地”和“战术蔬菜园地”:战略蔬菜为冬瓜、南瓜、空心菜;战术蔬菜则有青菜、菜豆角和茄子等。饮食制度方面,规定一天2顿干饭,1顿稀饭,3天一次甜食,还有,“按党的规定有休息制度”。这些对略有经历的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但不知这种极权主义的做法,在雅各比那里算不算蓝图乌托邦,抑或是本来意义上的“敌托邦”?   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主义,相反绝少提供可以把握的东西;关于明天,既没有故事,也没有图像,它只是一种想像,一道幻影,一个梦想的空间。这样的乌托邦主义几乎没有什么内容可以描绘,甚至从根本上避免描绘,雅各比借了布洛赫的《乌托邦的精神》的开篇这样概括它:“我存在,我们存在。这就足够了。现在我们不得不开始了。”齐诺克在其名著《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把雅各比的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换转为一种多元主义的描述:“在乌托邦中,将不是只有一种共同体存在,也不是只有一种生活方式。乌托邦将由各种乌托邦组成,其中有许多相当歧异的共同体,在这些共同体中,人们在不同的制度下过着不同的生活。……乌托邦是各种乌托邦的一个结构,是一个人们可以自由地联合起来,在理想共同体中追求和实行他们自己认为好的生活观念的地方,但在那里,任何人都不可把自己的乌托邦观念强加给别人。乌托邦社会是具有乌托邦精神的社会。”   齐诺克强调的是乌托邦世界中的自由与自洽,雅各比的意思同样如此。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不同于蓝图式的乌托邦,就在于不对未来作具体的规限,因为任何规限都可能构成对自由的威胁;现实不被接受而必要代之以乌托邦者,根本原因正是侵害了公民社会的自由。所以,这样的乌托邦,不能不把其支点从未来转移至当下,所谓未来,实际上是关于反抗现实、颠覆现实的一种欲念,一种渴求,一种意向性;这样的意向集中而强烈,以致实现它的全部目的,仅仅在于促使现存秩序的改变。很明显,自由在这里不是属于未来的,可预约的,而是即时发生的。选择即自由。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其要义乃在于自由反抗本身。   乌托邦是精神性的,自由精神永远无法作强制性的统一,所以,凡思想界的异教徒,对这样的乌托邦都不吝使用溢美之词。    可能性第一,“现实性”第二      美国经济学家,自由意志论者默里·罗思巴德在一篇文章中以十九世纪的废奴主义运动作为案例,强调未来目标的重要性,而对保守现存秩序合理性的“现实主义者”予以批评。   罗思巴德指出,不要把战略估计与制订目标相混淆。“首先,人们必须提出目标,在目前的例子中,就是立即废除奴隶制度或任何其他中央集权经济统治的压迫。我们必须首先提出这些目标而不是考虑达到目标的可能性。”他说,目标的“现实性”只能从目标本身来考虑,而不能从如何实现它来考虑。劳埃德·加里森是赞成废奴的,但基于战略上的现实主义的考虑,根本没有料到这个目标会很快实现,所以一再宣称废奴是一个渐进的、缓慢的过程,号召进行持久的斗争。可是,后来事实打破了所有人的预想,包括加里森本人。奴隶制并不是逐步地,或通过如功利主义者建议采取的补偿奴隶主的方式废除的,而是一下子就废除了。为此,加里森为《解放者》创刊号撰写了一篇很著名的社论,对早先渐进的态度进行了自我批判。当诚意的忏悔不能为保守主义者所接受而遭到指责时,加里森进一步宣称:“我需要的是周围燃起熊熊大火,因为我周围有太多的冰山在等待融化。”   从以上废奴主义运动的个例中,罗思巴德总结说,如果废奴主义者在三十年前默不作声,该死的奴隶制度永远也不会被废除;就是说,如果不提出纯洁的目标,就永远不会有现成的动力,推动人们全力以赴,最终到达那里。巴枯宁经常说,为了做到可能的事,我必须想像不可能的事。罗思巴德说的“纯洁的目标”,巴枯宁说的想像中“不可能的事”,就构成了我们常说的乌托邦。   对于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乌托邦所以不可或缺,是因为它不但确立了目标和方向,还因为它的可欲性,可以唤起人们进行自由反抗和变革现实的热情。雅各布断言,传统的蓝图派乌托邦主义也许会被耗尽,但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作为力量的源泉将是永存的。    革命乌托邦与人文主义传统      关于中国的古代科学,李约瑟曾从观念史的角度出发探究其发展——其实是停滞——的原因,自然也涉及到政治制度。十九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密尔明确表示说,民主社会的真正危险不是来自无政府状态或是对变化的狂热,而是一种中国式的停滞不前和凝固不变。在科学史研究方面,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到,乌托邦的匮缺对科学思想的萎顿的影响。   “想像力”,是晚近出现的一个跨学科的重要概念。无庸讳言,我们整个民族缺乏政治想像力,也缺乏科学想像力。在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里,最为人称道的中国式乌托邦,就是出于陶潜笔下的“桃花源”,以逃避主义体现小康的“和谐”社会。至晚清,有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及后来康有为的《大同书》。虽然夹带一点西方文化的杂碎,但是,思想框架毕竟是儒家的、佛教的、东方的,有均等而无自由,有群体而无个人,与近代的普世价值观念仍然相隔甚远。毛泽东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为大跃进绘制蓝图时,曾作诗赞美“陶令”,倡导全国干部阅读的著作,就有康有为的《大同书》。   西方人的想像力,可以从荷马史诗和古希腊罗马神话得到最初的验证;而希腊城邦民主制度,则成为后世乌托邦主义者的政治想像的取之不尽的源泉。如果要编一部乌托邦史,恐怕还得从柏拉图的《理想国》算起;西方许多科学著作,其实都可以读作乌托邦著作的。比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美国已故的政治学者茱迪·史珂拉就称之为“一种十九世纪的民主乌托邦”,这位流亡者的思想,被普遍认为是随后发生的法国大革命的燎原火种。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政治小册子《共产党宣言》就更为直接,它对未来的幻想与激情,烧红了二十世纪人类历史的大半个天空。革命并非臆想的产物,但是,各式乌托邦为它提前做好临产的准备,而且继而推动它的出生、成长和演变,倒是历史上的事实。可以说,只要有革命的地方就有乌托邦;或者反过来说,没有乌托邦的地方就没有革命。   革命不是天生邪恶的。革命是什么?德国一名不相信乌托邦规则的乌托邦思想家古斯塔夫·兰道尔在书中援引他对革命的一段充满诗意的描述说:“在短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一段时间内,在一种奇特的蜂拥而至的事件中,被压抑的人类热情生长了起来,世界的各种可能性均得以实现——恰似燃烧的火炬。在革命中,一切事情的进展都快得令人不可思议,就像一个从世俗的负担中获得了解放的熟睡者的梦那样。”对于社会共同体来说,革命,如果不是作为自由、正义、解放的体现,它绝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获得那般惊人的速度前进;即令少数几个革命家拼命鞭打胯下的快马,也将无济于事。   在西方,伴随乌托邦的出现,有一个人文主义的传统在形成、延续并壮大;这样,乌托邦的性质便有了一种内在的规定性。正如雅各比所指出的,乌托邦主义既有蓝图和僵化的规划,也有反偶像崇拜的无边的自由。在专制深处爆发革命,在革命内部形成反革命,——假若从精神的角度看,无非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乌托邦主义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相互消长或切换。除了人文主义及其传统,没有一种力量可以确保革命的正当性和恒久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真正的革命是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的实现,人文主义的实现。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学者群起“告别革命”,其在认识论上最大的谬误,就在于:革命异化之后,仍然被称作“革命”!    一个反乌托邦主义传统      然而,从头思考革命和反革命精神谈何容易!   雅各比在《不完美的图像》中有专章论反乌托邦思想,其中,现代一批知识分子精英人物如科恩、波普尔、塔尔蒙、阿伦特、伯林等,他们在揭示历史命运的残酷法则的同时,几乎把这所有的罪恶和悲剧等同于乌托邦主义。在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谱系上,雅各比指出存在着一个反乌托邦主义传统;这些声誉卓著的流亡学者所散布的对乌托邦的敌意,至今在世界各地仍然不断传来爆炸的回声。   对于从波普尔到伯林的自由主义反乌托邦主义者的观点,雅各比在书中做了深入的评述,强调指出,将乌托邦主义视为现代极权主义的来源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坚决捍卫乌托邦主义——或者它的反偶像崇拜的版本,表现出了非凡的理论勇气。   二战以来,反乌托邦主义愈演愈烈,至二十世纪末,苏联解体,“9·11”恐怖事件等重大事体相继发生,已然成为国内和国际间的思想主流。但是,应当看到,坚持乌托邦理想的知识分子仍不乏其人。针对当代对乌托邦主义的敌对观点,曾任美国政治科学协会主席的史珂拉公开声明说,她不想加入这种反乌托邦大合唱的队伍之中。正如她评述说的那样,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就有灾难预言者断言,每一次乌托邦旅程的终点都会出现雅各宾主义和断头台,任何革命都注定以专制统治结束。她指出,这种论断是没有根据的,乌托邦在这里作为恐吓、威胁以及诽谤对手的方式被误用了。她进一步说,这种害怕改变现状并力求结束乌托邦的态度,将使积极的政治思想不复存在,即使所谓的改革能够继续,也是丧失政治活力的。现在,任何人都渴望有改革能力的政治,她据此反复强调,如果人们确实渴望,那么乌托邦是非常有用的,或许是绝对必要的。    中国:乌托邦与反乌托邦      中国原来就是一个缺少乌托邦理想的国度,在经历过浩劫和悲剧性事件之后,乌托邦的完美图像在国人心目中几乎完全消失了。   如果说,我们在二十世纪后期曾经制造过乌托邦的话,那么大抵是“蓝图”传统的乌托邦。所谓蓝图,除了规定细节之外,还有绝对的、普遍覆盖的一面,实际上同样体现为一种强制性。反乌托邦,倘是反蓝图式的乌托邦,如小说《我们》、《1984》、《美丽新世界》等反极权主义、科学主义那样的乌托邦,其实质与雅各比所称的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是一致的。问题是,我们连后者也给反掉了。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海内外评价晚年毛泽东的时候,大都归结到他的“乌托邦主义”,并加以否定。在我们的专家看来,“三面红旗”中如公共食堂、大炼钢铁、除四害、放“卫星”等等,所有荒诞的蓝图都被归纳为毛泽东的诗人的浪漫主义;甚至对文化大革命,也作出同样的乌托邦式的阐释。不可思议的是,曾被称为“新左派”的一些人物至今仍然制造毛泽东神话,美化他晚年的政治理论和实践,把六七十年代描绘为阳光灿烂的日子,重建蓝图乌托邦。雅各比说的“蓝图”,所指除了未来的维度,还包括对过往历史的重新阐释。我們的学者有所谓的“通三统”,就复制了毛泽东的蓝图的部分内容,把传统文化同现代文化捏合到一起;此间,还提出“儒教社会主义国家”的乌托邦概念,说到底仍旧在于维护等级与威权。   在西方,当自由主义者蜕变为保守主义者之后,尚有可取之处在于,他们保守的仍然是自由的残留物。而东方的保守主义者,则只能沦为专制主义的合法继承人,因为在这里,并没有自由民主的政治资源可供消费,有的只是数千年一贯的封建王朝统治及其意识形态而已。相当一段时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这种意识形态称作“传统文化”,而极力加以维护。九十年代,学者乘潮而起,试图颠覆五四,最响亮的口号是反“激进主义”。由此产生更荒诞的比附,就是把五四同文革联系起来,说是五四开了文革的先河。五四时期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创世纪”,这时,一切价值被重估,偶像破坏,个性解放,思想多元;其关于“自治”的核心思想及行动原则,对于解构传统的“家天下”及威权主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文革,则是彻底的“一元主义”统治,是被组织,被操纵,表面上看起来颇具无政府主义色彩,实际上是高度集权。红卫兵运动之后,尘埃落定,“全面专政”的本质就看得更清楚了。五四是十足的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相反文革是狂热的偶像崇拜,崇拜领袖,崇拜集体,崇拜国家。反对五四的乌托邦主义,不管愿意与否,其实都在努力恢复传统乌托邦的“蓝图”规制而已。   上世纪后期经济改革启动,而相应的政治改革阙如,致使精神的真空只能由无尽的物欲去填补。与国家意识形态反复宣传的“稳定性”相对应,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成为一种普遍的新的价值标准。整个时代的特征不能不是反乌托邦主义的。   乌托邦精神就是对现实的批判、否定和改写;失去了乌托邦,便意味着对现实的仆役般的忍从。可是,而今谁来构建乌托邦——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    乌托邦与知识分子的命运一致性      用语言建造乌托邦的人,大抵是知识分子,或是知识分子出身的政治家。可以推定,政治家和带有权力意欲的知识分子的乌托邦是蓝图派的乌托邦,而独立知识分子的乌托邦是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蓝图派的乌托邦着眼于体制和秩序,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则更多地关乎平等、公正、个人自由和权利、个体的潜能和价值,还有梦想和幸福的个人体验。在蓝图式乌托邦里,权力是无边的,自由是被赐予的、有限的、可控的;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整全性,纯粹性、彻底性。在被称为反偶像崇拜的乌托邦里,自由是无限的,相反权力是有限的;所以,它是反独断,反规范,反统一的,呈现的是一种多元的结构,永远处于不断变动着的、开放的态势之中。   政治家一旦执掌权力之后,随即把蓝图式乌托邦从天上搬到人间。这时,蓝图固有的强制性凸显出来,权力元素被大大强化。乌托邦变成了反乌托邦。而且,需要指出的是,当权的政治家除了实践其政治蓝图之外,还必须设法维护蓝图的惟一合法性,而不再允许别的乌托邦在世界上存在。所以,那些喜欢幻想的诗人、作家、尤其是自由知识分子,往往会被视作持不同政见者,因为乌托邦的缘故而遭到灭顶之灾。超级的国家强权乌托邦剿灭了所有大大小小异己的乌托邦梦想,尤其是那些反偶像崇拜的不驯服分子。用雅各比的话说,“乌托邦死了”。   乌托邦之死,就是知识分子之死。乌托邦的命运同知识分子的命运是始终联系在一起的。   知识分子之所以为知识分子,首先在于它的独立性。作为一名流亡者,曼海姆坚持关于知识分子的独立性的观点,他把知识分子的不稳定性转化为一种优点来认识,反对给知识分子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同时,他也不认同把知识分子划归工人阶级的做法。他认为,知识分子是“处在两个阶级之间的”,是一种无所属的自由漂浮的状态。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有可能具备一种观察世界的“总体性视角”,能够在漆黑的夜晚中扮演“守夜者”的角色。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班达出版了《知识分子的背叛》,把知识分子忠实于普遍的真理和社会正义当成一种精神使命。但是,他指出,源于“德雷福斯事件”的这一知识分子传统正在终结,他们为所在的特定的国家、阶级、种族的利益服务,甚至成为愚蠢的民族主义的辩护士,丧失了应有的普遍的价值观和使命感。   雅各比在书中强调了这一观点,指出在二十世纪末,知识分子已经从边缘走向中心,变得越来越体制化、职业化和商业化;曼海姆那种认为知识分子是独立的、无家可归的观念已经为知识分子是依赖的、附属的、有机联系着的这一洞见所取代。经济和社会潮流如何影响了知识分子的思考和行为方式,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对于日益市场化的中国来说,问题似乎变得更为严峻。体制化对于我们的知识者来说,可能不如西方的明显,因为我们的政治文化体制迄今并无实质性的改变,所谓“自由作家”、“独立学者”由来极为罕见。但是,自九十年代之后,知识者争取进入机关、高校的倾向无疑更为明显,学院知识分子关于专业化的呼声也更为高涨,结合社会上一些文化名流的诸如“躲避崇高”之类的犬儒化的吁求,整体上在体制内谋取一种稳定性和优越感。用俄罗斯学者雷达里赫的概念来说,这就叫“积极的不自由”。没有文化理想固不待言,其实连专业的进取心也没有,看抄袭之风盛行可以知道,功利主义如何覆盖了中国的知识界。   失去了洞察力、想像力和创造力,就失去了知识分子,失去了乌托邦。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结尾,曼海姆也指出:“乌托邦的消失导致了事物的一种停滞状态,人类自身在这种状态中仅仅成为一个物。”他说,随着乌托邦的废除,人类也丧失了建构历史的意志,历史也将因此停止,成为盲目的命运。    我们可以做点什么?      各种世界事件与时代精神同乌托邦精神是有冲突的。   雅各比描述说,在漫长的二十世纪,乌托邦观念只有二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出现过瞬间的盛况,但是在今天,“全世界的乌托邦精神已经死亡或被放弃了。”他指出,现时代最大的危险就是功利主义。他说,功利主义总是在削弱着精神或文化,它不仅仅妨碍生活,还通过将理性局限于利害计算而在现实中支持顺从。每个人都成了实在论者,不关心政治,放弃长远的目标;没有敬畏之物,没有对目的的思考,唯有对达到目的的手段感兴趣;摒弃绝对正义,摒弃关于人类休戚与共和幸福的理想,没有想像力,或将想像力还原为一种奴役状态,仅仅凭本能或经验,便相信眼前的社会是唯一可能的社会!   雅各比问道:怎么办呢?我们将做什么呢?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他接着回答说:“在政治让位、疲软的时代,乌托邦精神依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摆在眼前的最紧迫、最简单的工作,就是恢复乌托邦冲动,恢复想像力,想像生活与社会的其他可能性,——他确信,这是构成做点事情的本质性前提。   打破现实性,想像可能性,——事情真的有如此重要吗?是的。雅各比说:“历史总是比它最勤奋的学生更有智慧。”他在著作的末尾举了两个来自上世纪的历史的实例:一个是六十年代席卷欧美的大学生造反运动,几乎没有任何先兆就爆发了风暴;另一个是1989年苏联的迅速解体,连最谨慎的观察家也认为,这个致命的帝国至少还将持续存在几十年。——结果如何?雅各比最后问道:“谁能够说未来会不会保持类似的惊奇呢?”      2010年5月26日,深夜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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