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

共识网 | 林达:社会最重要的是正义

    采访:常识报刊亭    林达,是美籍华人作家丁鸿富与李晓林共用的笔名。他们出版的作品包括“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西班牙旅行笔记》、《带一本书去巴黎》、译著《汉娜的手提箱》等,被誉为介绍美国最好的作者之一。    然而林达一贯行事低调,读者对他们所之甚少。6月中旬,《常识》得到机会采访丁鸿富先生。丁先生告诉《常识》记者:“以前所有的媒体采访我们都谢绝了,但接受学生采访是应该的,我们应该多接触学生,从学生那里感觉到我们的未来在什么地方,使内心增加一点光明”。   (因丁鸿富先生和李晓林女士的家规便是不在公众场合曝光,《常识》尊重其意愿,故不载出丁先生的图像资料。)   “文革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心结,对于我们这代人,自从经历了文革,就摆脱不了它。在我们的内心,文革的阴影永远存在,我们对于文革的批判和愤怒,对文革的耿耿于怀,会一直伴随我们,直到我们走向坟墓。我们这一代人在80年代有一种苦闷,盼着国家变化,但总觉得变化迟迟不来。”   常识:您是1991年出国的,出国前在国内有些怎样的经历呢?   丁鸿富:我和妻子这一代,俗称“老三届”,就是文革时正好在读中学。我们都是老三届中的最后一届,读的是当时上海最好的中学——复兴中学。妻子是引人注目的优秀学生,什么功课都好,连体育都好。   她的父亲是一位教授,文革开始后被叫做“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于是妻子首当其冲受到迫害,连她的老师也受到当时政治观念的影响,认为阶级感情是最要紧的,对待敌人就应该冷酷,对敌人的冷酷才是对人民的温暖。   多年后,这位老师拜访妻子家,表示很后悔,每年圣诞给我们寄卡片。后来我相信人是有天生良知的,人可能受各种各样因素的干扰,天生良知被遮盖、被扭曲了,但归根结底,每个人都是有天生良知的。   我家在爷爷这代非常穷,父亲带着叔叔到上海学徒,干最苦的活——打铁。后来父亲开了一个打铁作坊,然后变成小工厂,成了“资本家”。叔叔一直在工厂做工,最后做了车间党支部书记,党组织就要求他和父亲划清界限。这是当时我父亲最难以接受的事。   文革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心结,对于我们这代人,自从经历了文革,就摆脱不了它。在我们的内心,文革的阴影永远存在,我们对于文革的批判和愤怒,对文革的耿耿于怀,会一直伴随我们,直到我们走向坟墓。我们不会摆脱文革这个词,因为它是我们青少年时期如此惨痛的经历。   虽然我们国家还没有走出文革,可是文革对你们来说也许是古代史。所以我希望年轻一代,读一点有关文革的历史,不要对这一段历史茫然无知,因为实际上文革还在延续,还在继续。   常识:文革以后呢?   丁鸿富:文革时我们去黑龙江插队,文革后进大学,毕业以后我们才结婚,恋爱十年。妻子在同济大学留校任教,我在上海铁道学院。读大学以前,我和20几个里弄里的中老年妇女组装小日光灯,每天在那里拎螺丝,一天挣7毛钱。   常识:88年你们从大学辞职,为什么辞职呢?当时在大学里做老师不是一份很让人羡慕的工作吗?   丁鸿富:我们这一代人在80年代有一种苦闷,盼着国家变化,但总觉得变化迟迟不来。80年代我们盼着政治体制改革、新闻更自由、出版更自由、说话更自由。在85、86年有过一些希望,但87年开始,出现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很尊敬的方教授被开除出党,气氛一下子很肃杀。   到了88年,妻子的系主任找到她,让她“不要乱想,不要做不该做的事。以你的才华,我退了休,系主任就是你了”。妻子站在窗口,说:“我在这里混几十年就是变成你啊”。于是,当天下午她就辞职了。   我也受不了当时大学的那种氛围,价值观开始扭曲。大学的党的系统对我也不好,认为我反动。其实,我只是在错误的时间说了一句正确的话。接着我也辞职了。   辞职后,我们到建筑工地给人家管工地,挺有意思。和工人们住工棚,晚上在草地上喝喝酒,也蛮好的。   “真正导致我们写书是因为妻子写过一封很长的信给她的一个大学同学。结果,大学同学回信说你的信好看,大家都说好看。我觉得这个办法好,我们用书信的方式避免了系统地写一本东西,这样可以掩盖我们训练不够的缺点,我们用写信的办法讲故事,讲故事是我的强项。”   常识:那后来是因为怎样的机缘的美国呢?   丁鸿富:辞职后,我们要养活自己,妻子就办了一个设计事务所,做园林设计,赚钱赚得不错。但是,89年整顿个体户和私营企业,说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是动乱的社会基础。我们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罚款后只剩下700块。   于是我们就去了广东,帮一位港商盖海边别墅,他喜欢和我们聊天,说你们这样的人应该出去看看,看看西方社会是怎样的,他们为什么就没有我们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然后就有各式各样的人帮助我们,91年,我们很顺利就去美国了。   常识:您到美国后从事的工作是什么呢?   丁鸿富:刚去的前几年做搬运工人、开卡车,也和妻子一起摆小摊,现在在佐治亚大学工作。我们没想做更大的事业,因为一开始想的就是观察美国。   常识:你们一开始就是报着观察美国社会的目的去的,但是为什么直到6年以后97年你们才出版了第一本书《历史深处的忧虑》?   丁鸿富:写书是有很多偶然原因的。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妻子摆小摊,有时间。我有一段时间失业,就有时间看书。失业半年,很开心,有钱拿,还可以坐在图书馆看书。   当然,真正导致我们写书是因为妻子写过一封很长的信给她的一个大学同学。结果,大学同学回信说你的信好看,大家都说好看。我觉得这个办法好,我们用书信的方式避免了系统地写一本东西,这样可以掩盖我们训练不够的缺点,我们用写信的办法讲故事,讲故事是我的强项。这样对我们也有好处,因为开始动笔了,就会观察得更仔细,会有意识地去读书。   常识:谈谈您的一些观察吧。   丁鸿富:举个例子,我在美国最愉快的经历就是图书馆。去任何一个图书馆,工作人员都一个劲的谢你:Thank you for coming。   为什么呢?它是有道理的,图书馆建设的钱是哪里来的?图书馆是不挣钱的,图书馆是一个花钱的地方。钱从哪里来?公共图书馆的钱来自于税收,税收是通过政府拨款给它的,那么在制度上必须有一个安排,就是它必须是值得给的。什么样的图书馆是值得给钱的?它提供好的服务,好的服务里头包括:Thank you for coming。   在美国的图书馆,读者不叫“reader”,而是“patron”,翻译成中文就是“事主”、“恩主”。因为你借书,帮了图书馆一个大忙。公共图书馆的的钱来源于税收,图书馆的出借率、收藏率、馆际互借率都是自动统计的,比较这些统计数据,政府和基金会根据这些数据给图书馆钱。如果一个图书馆得到的资金多了,就可以雇更多的员工,或者已经雇佣的人的job security 就会更好,不会被fire掉,这一切都来自于读者来读你的书,所以读者去他们就一个劲感谢。   常识:刚刚提到税收,中国人和美国人纳税人的观念差别很大?   丁鸿富:对老百姓来说,纳税人的观念要深入人心。美国为什么连不怎么有文化的乡下人也有这个观念呢?因为他们对政治的直接接触都是local的。每一个小镇,每年都要开会讨论这个镇的钱怎么用,讨论小镇是需要改善图书馆还是改善老年活动中心。有时候太需要钱了,老百姓讨论结果“咱们加点local的税吧”。   在美国,税收是这样分流的。比如说income tax 是federal government 拿去的,州政府就有一个州收入税,叫做state income tax ,还有各个州的消费税,买东西的时候标价9.99元实际上要你付10.05元。多出来的那几分钱就是给州政府的消费税。这样老百姓的概念机清楚了,原来税收点点滴滴是我们给的。   中国是中央政府把大部分税收收起来以后再用下去,老百姓觉得这是个恩赐,体会不到自己实际创造了财富。   常识:也就是说制度不同会使人产生不一样的观念?   丁鸿富:我在中国的时候就觉得中国人立法的时候往往比较粗糙,结果这些发立了以后不是让人们遵守的,而是让人们破坏的,因为这法把人们的生路堵上了,不违法也得违法。   所以我们从法制建设这个角度来讲的话,立法本身必须经过相关利益者的充分讨论、权衡。   常识:而在中国很多时候条例、行政法规比法律管用。   丁鸿富:对,中国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宪法成了最摆设最没有人信的东西,更有效力的是国务院自己立的条例。   这和我们的三权分立原则没有确立起来是有关系的。其实,在美国也有这种现象,美国人通常认为三权分立的立法权属于议会,而政府不是。所谓的行政分支,只不过是执行这些法令的。但是政府也有自己的执行细则,所以就会有“总统行政命令”这样的概念,为了执行某一个法律,总统作出一个命令,而其实这个命令带有很大范围的立法的概念,这种命令全国是要执行、要服从的。   这个问题在美国法律上也是一直有争议的。如果说总统行政命令一概而论全部都属于法律的话,它实际上破坏三权分立原则,因为它让行政分支也有了立法权,所以答案肯定是no;但是如果说总统一点没有下达行政命令的权力,那么有些时候有些法例,总统就很难实行了。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总统继续发布他的命令,但是这个命令是可以被挑战的,如果你发现有地方不对,那么就去挑战吧,告他的行政命令违法,有一点是很明确的:总统是可以告的。   常识:您的书里有很多司法故事,您对美国的司法特别感兴趣,是因为我们特别缺乏这一方面的知识吗?   丁鸿富:对司法感兴趣,大概就像年轻人对武侠感兴趣一样,首先因为它好看、好玩。   一开始,我们想介绍一点美国的制度的时候,想介绍的是三权分立、制约平衡、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最重要的一个思想是政府权力是需要限制、需要防范的。这几句话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如果我要把它写成一本书,有两个选择,我可以写美国制度的特点,第一三权分立;第二制约平衡;第三司法独立的理论和来源。可是这样写,大家会看吗?另外一个方法:讲个故事。讲理论是我们的弱项,我们没有在大学课堂上学过这个,但讲故事就是我们的强项了。我和妻子经常互相讲故事,讲得都很有意思。   讲司法比较多,因为司法体系本身有意思,而且美国的司法在法庭上把美国政府、老百姓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出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社会对老百姓来讲,最重要的是什么?老百姓希望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里头?   常识:安全。   丁鸿富:正义的社会。一个社会至少应该正气,应该好人当道,好人可能受苦、可能吃亏、可能输了甚至蒙冤了,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整个社会应该是好人抬头的社会。在美国,这一点我们体会是很深的,尤其是这法庭上,法庭是维护社会正义最重要的地方。   我做过半天陪审员,对我教育很大。法庭这个地方是open to public,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但是他塑造了一种氛围,无论来的人有多少,法庭都不是开玩笑的地方,这里是要寻求正义的。   正义,是我们到美国以后很快感觉到的,因为我们是带着文革的伤痕去的。一开始写东西的时候并不打算为你们这些年轻人写,而是为我们这个年龄,经历过文革的人写。事实上你们也可以感觉到我们的书里往往一个字也没有说中国,但每一句话都在说中国。   “中国人有谨慎、不为名利诱惑的传统,你们夫妇,大家也都知道你们是很克己的。但是,你们得知道,名不是世俗的一种东西,名是一种责任,你们应该完成自己的责任。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是你们自己的来决定的,但你们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责任。”   常识:您书中大部分的观点是在90年代形成的,那么现在有没有改变呢?   丁鸿富:如果有不一样的话,并不是因为时间或者认识的深化,而是因为发生了911。911使美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人出现了一个共识,就是要防范恐怖事件。所以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开始做了,比如摄像监控、允许司法部窃听。   有一个很有名的案子,美国禁止种大麻。但是在以前,种大麻是很普遍的事情,有些人把大麻种在家里,用灯光照射它,给它一些光线和热量,它就可以生长。在屋里种,警察是查不出来的,因为警察不能进入家里。后来,美国警察发现红外探测仪可以探测出墙壁温度,只要弄一辆车,装一个探测仪,一间间房子照射,哪间房子温度特别高,就说明这件房子可能是有问题的。   这个案子里警察开一辆装有探测设备的车在街上巡逻,检测每间房子的温度。后来引起了美国人权组织的抗议,状告警察违反了宪法第四条修正案:不得侵犯公民的家。警察辩解说他们没有侵犯,只是使用仪器,并没有触碰。案子后来一路告到最高法院,争执不下,一位女士在联邦最高法院上的一句话对案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她说:一位美国女公民,如果她每天都要洗桑拿浴,她有权利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她是什么时间洗的。   然而911以后,警察是有可能打赢这样的官司的,只要不妨碍生活,这种监视是被允许的。也就是说,911以后,为了安全,美国人牺牲了很大一部分自由。   常识:所以对美国人来说,安全其实仍然是首要的?   丁鸿富:现在应该说,安全是更基本的需要,而公正的需要是一种比较抽象的理念的需要。可是,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正的话,是非常没有意思的。   我认为公正又是和个人责任有很大关系的。公正不是等来的,这个概念在美国很清晰: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一个公正的人,你才有资格去要求社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如果你自己是一个苟且偷生、屈服于不公正的人,你就没有权利要求公正。   常识:这涉及到公民责任的问题,身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不仅有权利也有义务。那么华人参与美国政治生活的程度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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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林达:认识一个形而中的美国

林达:认识一个形而中的美国 进入专题 : 美国    ● 林达        渐渐,写作变成一个间接的生存方式:我思故我在,而写作成了理清思路的必经之途,那经常是个颇为平静的过程。但最初无意从写美国闯入写作,内心常有强烈撞击:是两个大国当时的显著差异,在普通新移民内心发生冲撞。   如此个人心情,折射了中国一段历史。   离开中国,是在1991年。之前,经历了20世纪后半叶中国的动荡,直至“文革”,把中国推到崩溃边缘。1976年“文革”结束,直至上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过一个迎合世界的方向急转。可是政府权力的合理退让和个人自由扩展的急切要求,并不同步,形成冲突焦点。最终在我们出国之前两年,再次方向转变。这一转折,瞬间扭转了中国和西方世界的关系,也中断了自1979年中美建交始、两国度过的10年相对稳定期。我们就是在中国的一个低潮期、也是中美关系的冰河期,来到美国。      既熟悉又陌生的国度      初到美国的落脚点十分偶然。这里平常而宁静,周围的美国人老老少少都在辛勤劳作,过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至今我仍然庆幸自己落在这样一个地方,也选择了一个阅人无数的流动生涯。回想起来,那是无心而得的收获:疏离了精英情结,一开始就能直接切入美国底层民众的喜怒哀乐,和他们有了从生活压力出发的共同语言,使得美国迅速从一堆抽象概念中走出来。再者,这里是南方。对北方主导的精英文化,很容易通过媒体等各种途径了解,而唯有身处南方,才可能身临其境、对美国文化的另一个重要分支有切实感受。了解南方文化,也是了解对主流叙述的争执和补充,南方视野使我们对美国的感受层次丰富起来。   我们和父辈经历的中国动荡,不论在哪个阶段,尤其是低潮期,首先被忽略和牺牲的,常常是民众的个人利益、个人尊严甚至生命。那不是抽象的“人民”,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甚至,是我们自己。基于这样的经验,自然会对个人权利的议题格外敏感。突然进入一个新国家,中美之间观念的差别、美国文化中的公民权维护意识,竟是通过和底层美国人的最初交往看到,由普通人的生活展现出来,它传达的意义,令一个新移民感到内心震撼。   上世纪末的新移民主体,几乎都有同样感受:我们在中国的平常经历,从美国文化的角度去看,往往不可思议,反之亦然。这种显著差异给了我们很大刺激,也诱发出探索它背后根源的兴趣。上世纪80年代,中国在寻求对西方文化价值的重新启蒙。然而,有一个规律:在个人自由尚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地区,对自由的呼唤往往是感性、文学性的。这条线索几乎可以追溯到中国最初引入西方文化的开端。   可是,那个年代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对于作为生活常识、可具体操作、以法律细节保障的“民主”和“自由”,却非常陌生。在新大陆发现,美国民主的背景固然是强烈本能的自由诉求,却不偏重“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学化重复讴歌,而是冷静成熟的法庭辩论和一步步司法界定。   所以,想给自己的朋友们介绍美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现实操作,是一个很自然的冲动,写得通俗,也是一个非学院生活的结果。      一个新移民笔下的美国      第一本书《历史深处的忧虑》始于1994年冬天。佐治亚州北部的冬天很冷,百年老屋没有装暖气,手指僵硬地敲打键盘,用的是叫做“下里巴人”的中文软件。这本书想介绍的自由概念是冷静的,可以陈述和理性讨论,个人自由是细节具体的行为,不同的“自由”之间会发生冲突,必须经常权衡,究竟保护哪一个自由更为重要。个人和个人、个人和政府之间,涉及自由,如何解决,都是非常技术性的事情,司法是独立的技术活儿,不干权势什么事。英美法系是案例法,严肃严谨。而一个个案子又如同活生生的律政剧。以案例故事为核心的普法教育,本是美国公民教育的常态,可这是写给中国的朋友,背后如影相随,是自己将近四十年在中国的生活和见闻。下笔时,希望自己是立场中性的甚至是笔调轻松的,让自己尽量站在二者之间,与两个国家都拉开不远不近的距离,而两国文化比较带来的感触,着实维持了内心的张力。   在这里必须提到,中美交流在中国,写作固然重要,出版一环同样重要。假如没有北京三联出版社的董秀玉先生,这本书绝不可能在1996年面世。而整个过程中,很多朋友鼎力相助,大多当时并不相识。写这一段,也想说明,“林达系列”,是一个时代契机。作者的写作冲动,间接反映了读者对了解美国的渴求,作者也曾是那个饥渴的人,只是有机会先走到河边、舀了一瓢水往回走。而当时的出版状况,令这瓢水并不那么容易抵达目的地。   这本书出版后受到读者欢迎,正因上世纪80年代的西方文化介绍,不是形而上,就是形而下,很少从宪政、法律制度层面切入的“形而中”,它讲的又是触及每个普通人生活的鲜活故事,谁都能够读懂。   现在回头去看,书中的“议”,确有自己的独特切入角度。重点不是落在对美国制度长处、对保障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单纯赞扬,而是如实记录了一个个新移民对眼前景象的难以置信:他们原本来自世界各个角落,是不同国家的国民,他们在不同时期移民至此,聚合在一起,被一个古典的人类自由理想所吸引,为坚持这点理想,他们两百年来,共同支付了沉重代价,居然一直没有放弃。   所以,最初这本书,写的并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代价。让读者看到,自由不仅是具体的,也必须仰仗他人和社会支付代价才得以维护。代价有时是金钱,有时是生命,有时候,是可能的国家利益。所以,当权利与代价形成两难困境,处理和抉择,充满纠结。认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以尊重公民权利、个人自由为最高目标,是需要勇气的,有时候,坚持是非常痛苦的;有时候,同样案例,在新的历史条件,社会可能无力再支付同样代价,权衡安全需求,个人自由可能被迫暂时退让。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必须是有能力支付代价才能够得到的。”   强调自由的代价、强调唯有理解这个挣扎,谈论坚持个人自由才有意义。这一思路在动笔之前并没有预设,写作本身是一个学习和梳理自己的过程,随文字流淌,表达时才理清自己。   第一本书已经提到了正在讨论中的《反恐法》,在当时,绝不可能想到,几年之后,9·11事件发生。自由和代价的矛盾,立即变得尖锐而现实,逼到每个人眼前,直至今天,恐怖战争时代对“权衡安全和保障个人自由”提出的新问题,在美国还是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当时强调“自由代价”的写作,无意中令读者对此后的不同形势,都预留了持续思考的空间。   关于权利法案的介绍,只是一个冲动,并没有考虑持续写作。为第一本书稿寻求出版去了北京,临别,朋友说了一句:美国快大选了,能不能介绍一下美国的大选呢?他提醒了当时读者希望更多了解美国的需求,似乎可以、也应该继续写下去。   不仅是大选,而是把上一本书的话题深入下去。个人自由、公民权利的保障,不仅是独立司法,背后还有一个完整民主制度的设计,这个设计其实是从希腊罗马一路下来的西方文化,到17世纪、18世纪的英国,制度层面的思考,已经很成熟。但是,论实践,英国是在旧制度中的逐渐演化,还有宗教派别之争的历史负担,线条并不清晰。到了美国,制度实践可以完全抛开旧大陆负担,有一个条理明确的蓝图。   第二本书《总统是靠不住的》,还是通过讲述相关故事,解释三权分立的理念变为有逻辑的制度设计之后,当具体发生政治危机,构建复杂的机制如何自行启动,一步步度过危机。制度设计背后的理念,具有超越国度的普遍意义:人是靠不住的,掌握权力的官员是靠不住的,政府是靠不住的,一个权力或力量,必须由其他的力量来制约和平衡。   在一个制度变革的国家,人们往往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旧体制的破解之上,而会忽略当制度变革来临,并非“一人一票”即能解决全部问题,民主、自由,还将艰难地、细致入微地在旧有文化历史遗留的土壤上生根和成长。所以,这本书介绍的还是着重于政治危机的处理细节。令读者理解,民主制度的运作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渗入全民血液的制度文化来支撑,这种文化应尽早通过公民教育来完成。   这些介绍,引入可能的借鉴,也希望更多消解不必要的文化误解。中美几十年隔绝造成长期文化陌生,是一个现实存在。可以想象,当两个大国两种文化突然解冻、正面遭遇,彼此间是多么困扰,说是危机四伏,一点不过分。   文化陌生可能引发的危险,可以举个极端例子:美国什么样的人都有。出来个非要公开烧《古兰经》的,偌大一个美国,就没人能够阻挡他,也没人能够阻挡媒体转播。警察总统,都无权阻拦。美国人都知道,这是制度保障的表达自由。而在一些权力高度集中的伊斯兰国家,民众必定认为这是美国政府的纵容。否则,怎么可能?一个国家的权力,难道还管不了一个小民?如此误解带来的外交危机和潜在国家危险,难以估量,却没有解药。   在第二本书《总统是靠不住的》中,也举过一个例子,就是三权分立本是维护本国政治健康的设计。但是,在与不同制度的文化遭遇,也可能出现很大误解。例如,美国总统的对外决策,代表民意的立法分支,可以完全不同意,国会可能很高调地立即通过一个表态性的否定意见。而且,这种政府间的自相矛盾是公开的。在政府权力高度统一的国家,很难理解同为政府的两大分支,竟然表态相反,会认定这是出尔反尔、毫无诚意。经过多年交流,中美间此类误解已经明显减少。但在十几年前,类似误会产生的冲突,经常可以看到。   写第三本书《我也有一个梦想》已经顺理成章:既然已经系列介绍美国,还有可以谈的内容,就写下去。美国是个移民国家,赤橙黄绿青蓝紫,人种复杂,种族是个突出问题。一开始的想法,是写当下的种族问题,既然生活在这里,每天看到和接触的故事很多,觉得不难写,相关历史打算一笔带过。可是,在冬天坐下来,阅读历史资料,发现这段历史的发展更有意思。北美洲从英国殖民时期就开始贩卖黑奴,给新生的美国留下了奴隶制和种族纠葛的历史难题,但是,对奴隶制的反省、批判和制止,在殖民时期就同时萌生和展开。无意中发现,这段历史成为第二本书的一个重要补充:美国人习惯于不相信政府,相信制度的设计和监督机制,它固然始于对人类本性的深刻怀疑。可是,归根结底,一切制度,最终又要依靠人来设计和运作,这是一个悖论。正是人性另一面,人的精神追求、反省能力,在推动历史进步。于是,决定重新找资料,把书的主题改作了追溯美国废奴过程和解决种族问题的历史进程。这本书让读者看到,人性是软弱的,有着自私的天性和经常表现出来的卑下情操;而人因其天性良善的一面,是可以被救赎的,在这个过程中,宗教、基督教精神,在美国文化中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   忙于生计,大半年在奔忙于各州的流动小贩生涯中度过。三本书的写作,持续了三年半,多是在小贩停摊的冬天,只有第三本,因为变了主题、重找资料,写作一直拖到跑摊已经开张的第二年,拖到秋天,是在来回跑长途的每周间歇中完成。第三本写完,连续劳作加上写作的紧张,已经累瘫。介绍美国,该说的都说了,终于可以画上句号。去三联签约,很轻松地对编辑吴彬说,写完了,不写了,“回到原来的生活”。这是真心话。可就在写完第三本的时候,陆编的《万象》创刊,来约有关克林顿丑闻的评论,对美国人来说,这是一个总统在法庭誓言之下作伪证的问题,而当时在中国,大多数人认为,这是“对个人丑闻的惩罚”,收到稿约,觉得很容易解释,就写了《在誓言之下》,这是写书之外的第一篇文章。写单篇故事不那么辛苦,此后,一发不可收拾。      认识一个形而中的美国      在介绍美国的过程中,冥冥之中似有神助:第一本书正好赶上辛普森谋杀案的世纪审判,日裔法官一磊落,庭审全程录像转播,提供了诠释权利法案的一个扎实案例;尼克松的水门案的跌宕起伏,给第二本书提供了有关三权分立具体运作的最佳教材;开始写第三本书,又适逢新电影《阿姆斯特丹号》上映,提醒了对这个160多年前大案的关注,因此去找出相关历史资料,细细道出美国上上下下废奴正义力量的努力。几年后,尹宣在中国翻译出版美国制宪会议的麦迪逊笔记《辩论》,提醒了对制宪过程的介绍,这才有了后来的《如彗星划过星空》。尹宣是一流的译者和学者,在他回国之前,我们有过十分默契的交流。他突然去世,令人难以接受。   《如彗星划过星空》也希望提醒读者,民主的推行、实行过程,都并不简单。它是“一人一票”,又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既然民主是“多数人的决定”,就需要相应的社会文明程度去配合。而在美国文明的源头,它的国父们是一群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历史命定的古典政治家。(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2 页: 1 2    进入专题: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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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林达:《公民读本》第一课

转按: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本博将林达此文奉献给孩子们。为了你们未来能够摆脱你们父母及祖父母们所面对的困境以及他们对你们的忧心忡忡,请了解“你”自己,请学习如何做“公民”。   《公民读本》第一课:“你” 林达       公民教育是个一直在谈的话题,许多中国学者都意识到,建立公民社会,要从公民教育做起,要写出高质量的《公民读本》来。美国很多学校有公民教育课程,《公民读本》的教材很多,一般是学者写的,各地学校的老师从中选挑。可是,他们的大原则在那里,课本也就大同小异。我随意挑了一本看看。那是密歇根大学的教育学教授写的。       从大的划分来说,这本教材分六个部分:1.你;2.地方和州政府;3.国家政府;4.促使政府有效;5.政府的服务;6.自由企业体系。   前言里引了一个伟大哲学家的话:“了解你自己。”课本认为, 你要做个好公民,先要了解你自己 。这一部分,一共谈了四章。从第一章,“你:一个人”开始,谈“一个健康的人”、“你和你的个性”、“和他人相处”,直到“做个好公民”。第二章是“你:一个学生”,谈“学习能力的不同”、“改善你的学习”、“清醒的思考”。第三章是“你:一个家庭成员”,谈的是“家庭是不同的”、“家庭的问题”、“做一个好的家庭成员”。第四章才是“你:一个公民”,谈“你生活中的政府”、“政府存在的理由”。   《公民读本》如此开端的原因,是此书在开篇第一句话就告诉孩子们的,这个国家“建立在这样的一个理念之上,就是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它的政府制度、经济体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建立在这样一个理念上”。 你作为一个人,是最重要的, 所以,在这个制度下,你必须能“自由买卖和拥有,你自己决定做什么”。而政府只是为你服务的机构:“当政府是你的仆人,你是自由的;当政府成为你的主人,你就像一个奴隶那样,不再重要了。”课本还告诉孩子,由于“个人是最重要的”,政府就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生意人,生意人就不能欺骗顾客,工会必须要代表它每个成员的利益。因为“个人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 下面,课本举出各个不同总统的有关言论,这些总统认同百姓“个人”比他的政府更重要。      课本同时让孩子们认识自己,尊重他人,不是唯我独尊。作为个人,人都是有不同弱点的,而自己的弱点是需要认识和改善的。一个好公民是有民主性格的。课本对民主性格的总结,简直就是中国人的老话,译成中文很准确的就是:“子所不欲,勿施与人。”你不愿意受到伤害吧?那么,你就不要伤害他人。因此,课本教育孩子,必须学会控制自己,“一个好公民是一个善于调节自己的人”、“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善于思考的人”,在以上前提下,才应该是“一个能够行动的人”。   一个好的公民是忠于自己国家的,这意味着你对国家是取建设性、而不是毁坏的态度。假如政府做错事,你严厉批评政府,那是希望它改善,这就是建设性。假如你明明发现国家在走向错误的道路,你却还是说,走得好走得好。那是一种毁坏的态度。   作为一个准公民的学生,《公民读本》告诉你,学科“分数对于精神活动的衡量,是非常有限的”,好分数只在测定“学校的成就”,而不是在测定你“人生的成就”。“智商是在改变的”,而“智力是不同能力的组合”。作为准公民。要学会“清醒地思考”。课本认为, 能够清醒思考,是做个好公民的最基本品质之一 。假如不能清醒思考,给你民主权利,你照样可能被人操纵和利用。   那么,如何才能清醒地思考呢?   首先是,“ 你的思考必须在事实的基础上 ”。所以,非常简单的前提是,你有权利知晓全部事实。作为一个为公民社会服务的政府,就必须让信息自由流动,让公民们能够得到全部事实。没有这个前提的社会,就很难有合格的公民。课本还建议学生。不仅知晓事实,还要“不断认识最新发现的事实”,知晓事实之后,一个清醒的思考者“要能够解决问题”。   课本向孩子们指出了最容易陷入的“思路不清”的误区。首先是不能有理想化倾向的“愿望思考”,例如,不能在心里希望一个理想社会实现,就认定它一定能实现。还有,要避免“情绪化的思维”。课本告诉孩子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偏见的。我们都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事情,可是我们不要让它影响我们的清醒思考”。否则,难免走极端。而那些走极端的思路,“对个人和国家都会造成最大伤害”。课本还告诉孩子们,不要轻易下结论,思考要从事实出发。就是说“不要从观念出发”,不要从主义出发。   课本还对这些孩子,未来的丈夫和妻子、父亲和母亲们说:做个好的家庭成员,是做个好公民的基础。课本告诉弦子们,有各种不同的家庭,家庭是有种种问题的,解决家庭中的问题是多么地不容易,而幸福取决于你的生活方式、取决于你对家庭成员的关心和爱。虽然课本不能解决孩子们未来将面临的复杂生活,可是它给了你思想准备,让你懂得, 重视“家庭价值”是一个好公民的基本条件。在关心国家、社会、他人之前,先要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家人。   然后,课本才对孩子们推出“自治”的概念。自治建立在公民具有民主性格的基础上,霸道的管理不是民主的自治。在家里有家庭管理的问题,在学校有学校管理的问题,课本鼓励孩子,你们可以从小尝试,学会组成各种社团,在“人民定规则”之前,每一个个人,要认识和改善自己,敢于承担责任、学会平等地和他人相处。   《公民读本》在告诉“你”,民主很具体。要改造社会吗?先从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好公民做起。而最后,你会发现,这样的公民准备,又是在使“你”和他人的生活,都变得更容易。它和最初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个人的幸福,是最重要的。       所以,《公民读本》第一课,谈的就是“你”。   三联书店 《扫起落叶好过冬》 林达 P431-4   转后语:汉语中,“公”是与“私”相对反义的词汇,因此,似乎对应“公民”的应当是 “私民”。     本文所说“公民”乃来自西方的词汇和概念,citizen,也称“市民”,乃来自城邦文化和民主政治的词汇和概念,与中国古文中出现的“公民”有很大区别。     公民,并非无私之民,不仅是有私之民,而且其权利和自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享有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义务,与公民权利一致而不是相对立,公民义务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义务,公民不能被强迫接受服务,公民有权自愿提供服务、接受其同意的服务并彼此服务。     与“公民”相对立的概念,不是“有私之民”,而是“臣民”与“子民”。    秀萌宝照片,酷赢“拉比盒子”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发现兴趣所在,玩转新浪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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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哪怕在奥斯维辛,绘画依然是美丽的——林达

转按:在反右五十五周年、文革四十六周年的今天,百名中国大陆作家隆重抄写并出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重读林达这篇文章,感动于这位最黑暗的时代中如此美好的灵魂,是否真实的爱必能战胜现实的恐惧?也不由得感慨,人,真的都有灵魂吗?抑或没有独立人格,灵魂没有落脚之处?       由于偶然机缘,听到一个犹太女孩汉娜被纳粹谋杀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故事。发掘这段历史的是个日本女子。所以,接到东京朋友的电话,不由地在电话里讲给她 听。讲到犹太儿童曾被囚禁在捷克集中居住区,一个同是囚徒的女艺术家,冒着风险教孩子们画画。因而今天的人们,才从汉娜留下的4幅画作中,记住了汉娜。没 料想,朋友在电话那端激动起来,说,我知道那个女艺术家,我在东京看过展览,她还是从包豪斯出来的呢。查了各自资料,确信我们在讲着同一个人。我也查到, 朋友在东京看的是一个流动国际展,现在还在世界各地巡回展出。女画家一流的艺术才华,默默坚守的工作和人生,在她死去60年之后,在世界各地重新引起人们 的认识和反省。她的名字是,弗利德·迪克-布朗德斯。    维也纳的艺术摇篮       1898年7月30日,弗利德·迪克-布朗德斯出生在奥地利的维也纳,一个普通犹太人家庭。母亲在她4岁时去世。父亲是文具店助 理。他最喜欢看着小弗利德迷失在色彩和纸张的世界里。她从小就迷画画。她成长的年代,维也纳是欧洲的文化中心,正处在黄金时期。公园、咖啡馆常常举行音乐 会和诗歌朗诵。她不用买门票,就可以整日流连在博物馆,和名家对视,也可以久久地坐在书店,从昂贵艺术书籍上,把自己喜爱的大师作品临摹下来,不会受到干涉。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维也纳祥和优雅、富于创造性的文化氛围,给弗利德的一生留下了深深印记。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弗利德16岁。幸运的是,她能够避开战火,按正常轨迹入学。她选择了摄影专业。那时女孩子选这个专业很罕 见。两年中,她师从摄影大师Johannes Beckmann,训练着技能和艺术眼光。她看到艺术在表现着人的感情,也在描述着人的状态,可她明白,人 和人生,是远为复杂的存在。尽管摄影是艺术中最为“写实”的一个门类,可经过提炼、提纯、定格的场景,还是带着强化和浓缩的意味。       倾向于哲学思考的习惯,使弗利德有些早熟,也使她的艺术气质没有在一开始就发酵成泛泛的激情。       将近100年前的艺术教育,已经开始了前卫改革和深入探究。而弗利德生逢其时,从学生到自己成为教师,全过程地体验和参与了这个过 程。现今的一些历史学家和学者,会把文学和艺术看作是面层的浮华。其实,但凡大家,他呈现的表面绚丽之下,必有深不见底的思想根基。历史学家在摸索的,多 是粗大的社会走向之脉络;文学艺术在细细解剖的,却是人们在不由自主中刻意藏匿的内心。在一定程度上,后者是理解前者必不可少的依托;前者又是后者无可离 弃的基本背景。       1915 年,17岁的弗利德成为Franz Cizek的学生。他相信,哪怕是个孩子,绘画的依据都必须是循自己内心之脉 动。来到课堂上,他常常对弗利德和她的同学们这样宣称:“今天,让我看一看你们的灵魂!”弗利德自己独立反叛、自由散漫的个性,富于创造力和究根究底的思 维习惯,也非常适合于接受当时艺术哲学领域的新探索。弗利德剪着短短的头发,天天都是那件不变的灰色外套,晚上常常逃课,去剧院或是去音乐厅看演出。       战争在进行,昔日的天堂维也纳,挤满了潮水般涌来的难民。基本食品开始短缺。很难想象,就在这艰难时期,瑞士画家 Johannes Itten,在维也纳开设了艺术学校。并且,他本人也在艺术界形成一股新的旋风。随着弗利德转入Itten的学校学习,她也就深入一 步,从Cizek“未经雕琢的自我认识”,进入了一个有着神秘法则的世界。       在Itten那里,弗利德了解到,艺术不只是字句、声音、形式、色彩和运动之间的联系,艺术是以它独特的方式,使得这个地球和谐。她发现, 我们对现实的认知,很难被简单描述。基本的骨架构成了形体,而精神在形体之中被囚禁。艺术家必须打开、拆散和研究这些形体,除去不必要的部分,重新组合。而精神在艺术重建中释放。       那是一条与战争并行的线索。欧洲的政治家们,正在为巨大的利益,以“祖国需要你”的爱国名义,拖着一个个国家的青壮年,打得你死 我活。这场战争几乎牺牲了欧洲整整一代年轻人。而在面包和面粉都紧缺的维也纳,在可能的任何缝隙中,音乐艺术的传承仍在继续,看似了无意义的精神摸索和探 求,仍在坚持。       走向成熟的女艺术家       师从Itten的一个意外收获,是21岁的弗利德被带进了赫赫有名的包豪斯。       包豪斯是一个工艺美术学校,它由开创现代建筑的4位大师之一、格鲁皮乌斯在德国魏玛创办。那是1919年,战争刚刚结束。包豪斯的 目标是,“给青年建筑师的一个信息”。具体地说,是要打破美术和手工艺之间的藩篱,把建筑和手工艺结合在一起。它既要学生有抽象思维和艺术想象力,又强调 学生有功能实现的能力,以及动手制作各类产品的能力。它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现代艺术眼光的设计师,成为随之而来的现代建筑、手工艺和工业设计的中坚力量。       几年后,格鲁皮乌斯对弗利德评价道:“从1919年6月到1923年9月,迪克小姐在包豪斯学习,她以其罕见的、非凡的艺术天赋,表现杰出。她的作品始终是引人瞩目的。她的天赋中多方面的特质,结合难以置信的能量,使她成为最好的学生之一。还在第一年,她就已经开始担任教师,指 导新生。作为包豪斯的创办人和前院长,我以极大的兴趣在注视迪克小姐成功的过程。”       弗利德在包豪斯如鱼得水。在魏玛,包豪斯的老师和学生组成艺术村,住在一起。这是艺术家们经典的生活方式。弗利德酷爱音乐戏剧。 包豪斯有着整套整套的艺术节活动,弗利德积极参与,但还是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和创作。她和同学安妮一起制作的书籍装钉机,作为学校成就,被记载在今天的 《包豪斯历史》中。对许多学生来说,包豪斯风格也会成为一种负担。但弗利德是罕见的,她不仅能够消化包豪斯,又能从包豪斯“走出去”,从而确立了自己的艺 术个性。       就在这段时间里,年轻的弗利德,也以痛苦的方式,完成了从女孩向女人的转变。       20岁那年,才华横溢的漂亮女孩弗利德,和一个学建筑的大学生弗朗兹·辛格,双双堕入爱河。一年后弗朗兹和她一起去包豪斯,共同度 过了两年愉快的学习生活。1921年,他们又一起参与组织一场歌剧,弗利德设计了海报。女歌手艾咪在歌剧中的演唱,改变了弗利德的一生。一夜激情演出,弗 朗兹爱上了女歌手,不久之后就结婚了。弗利德给老朋友安妮的信中说:“关键是要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我被无尽头的、绝对的孤独所压倒。 愿上帝帮助我度过这段人生。”       看上去,弗利德还是那个风趣、富于热情、不停冒出新想法的女孩。可是,外表之下躲藏着另一个弗利德:她变得过度敏感,忧郁,孤独。她在包豪斯的后期作品,风格明显出现变化。她当时的一组作品《黑暗》,表现着自己的恶梦。只有最亲密的朋友才能看到她的内心。她写道:“我经常感觉自 己是一个被可怕的洪水推动的游泳者……在瞬间,我把头抬出水面……我想要对另一个在游泳的人哭喊出来。幸运的是,我对自己没有任何打算,就连一分钟之后的 计划都没有。”然而这还不是混乱的终结。婚后的弗朗兹和妻子有了一个孩子,他却又回到弗利德身边,要成为她的情人。弗利德只有过这样一次起于20岁的单纯 初恋,如今回来的,还是她深爱着的同一个人,却已是别人的丈夫。她无力推开弗朗兹,摆脱这样的困境。       1923年,他们在维也纳建立了“辛格-迪克工作室”。在学生时代,他们就习惯了默契配合,如今,作为成熟的设计师,他们合作得 更加顺手。他们在包豪斯风格中揉入维也纳风情,从建筑到家具、到手工业产品的设计都有,工作室十分兴旺。事业上的合作看上去珠联璧合,可是,两人之间复杂 的关系却令弗利德越来越困惑。他们的关系常常是紧张的。弗利德喜欢孩子,她一直渴望有自己的孩子,但几次怀孕,最终都顺着弗朗兹的意思去堕胎了。       七八年后,弗利德终于孕育了破茧而出的能力。一段起于20岁的单纯爱恋,终于在扭曲中断裂。她主动离开,在维也纳的19区租了自 己的创作室,远离了弗朗兹和过去的痛苦记忆。在这段时间里,33岁的弗利德受维也纳市政府邀请,向幼儿教师们教授艺术课程。这是她真正企盼多年的机会。弗利德是画家,她更是一个思索中的画家。对她来说,探索艺术发生和生长的哲学,是她艺术实践中无法分离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她接受的早年教育中大师们留下的痕迹。       弗利德的教授过程,全都用最鲜活的作品来表达。这工作简直就是为她的理想量身打造的——她不是在教学生画画,而是在教授艺术老师,让他们理解如何给孩子们作艺术启蒙。她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乐不思蜀。她教给学生的,是体会艺术如何萌芽,如何像竹子一般,先冒出笋尖,然后生长,最终,缓缓地展开它第一片纯净的绿叶。       在危险逼近中思考       20世纪30年代初的奥地利,右翼势力已经很强。1933年,希特勒在德国掌握政权。他领导的纳粹,也就是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党,丝毫不能容忍思想和表达的自由,哪怕那是艺术领域的自由。因此,希特勒一上台,包豪斯立即被关闭了。       1934年1月,奥地利的右翼应声而起。“辛格-迪克工作室”虽已不复存在,可他们当年设计的作品被大量捣毁,设计的建筑被拆除, 其中包括在1928年建成的维也纳网球俱乐部,以及刚刚建成的Heriot女伯爵的客舍。天性自由的弗利德无法容忍对艺术自由的扼杀,也无法容忍纳粹对犹 太人的敌意。36岁的她孤身一人,在奥地利纳粹横行起来时,试图加入反法西斯行列,因而走向左翼,参加了奥地利共产党。这一时期,她设计了一些反法西斯的 海报。这些海报仍有着明显的包豪斯风格,并且用词激烈。       弗利德的朋友圈子里,每天都在选择中挣扎:是留在那里与法西斯斗争,还是逃离奥地利?当时的弗利德认为逃离是羞耻的。她帮助朋友 们在画室藏匿了一些私人文件。当工作室被搜查出一些假护照后,她马上被逮捕了。在令人目盲的强光下,她在审讯中保持了沉默。最后,法庭没有定罪,她被释放。一出监狱,她随即离开维也纳,前往布拉格。这在她后来的绘画《审讯》中,被记录了下来。       弗利德出走,是一次典型的政治逃亡。可是,在内心深处,似乎也是对她前一时期短暂的激昂,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1934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是一个民主制度下的自由国家,犹太人在国会拥有议席,对各国政治难民张开双臂。弗利德在布拉格突然重逢自由,重逢她熟悉的宁静。单纯的艺术创作的冲动,深层的艺术哲学的探索,这一切构筑了她的世界。她似乎感到,假如离开这个世界,她的存在本身都会存疑。虽然她知道危机没有消失,依然力所能及地做一些甚至有很大危险的工作。但是,她的激昂已经不复存在。36岁的弗利德,在疑惑中试图认清自己。       走进布拉格,弗利德的艺术风格突然变化。她离开新潮,离开包豪斯的结构主义,离开所有高调的形式,回到淳朴画风。她全神贯注地开 始大量的绘画创作:风景,人物,静物,常常带有装饰风格。她似乎要通过这些绘画中清纯的美,来救赎和寻找本原的自我。纳粹在毁坏的,是弗利德心中所感觉的 生活最本质的东西。坚持属于自己生命本原的特质和追求,是她的个人抗争最核心的部分。对她来说,假如放弃了这一切,纳粹就胜利了。       她热忱地投入了对难民儿童的艺术教育。她不能放弃在维也纳开始的艺术教学实验。她的朋友希尔德回忆说,弗利德和孩子们是如此融洽。他最喜欢听弗利德讲孩子们的事情。有一次,一个孩子问弗利德,教堂是什么呀?弗利德回答说,教堂是上帝的家。孩子想了想说,您说错啦,上帝的家是在天堂,教堂是他的工作室。       她联系上了住在维也纳的父亲,得知姨妈和她最小的儿子巴维尔·布朗德斯,也住在布拉格。弗利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亲情的抚 慰。她喜出望外,通过布拉格的犹太人中心找到了他们的地址。这个偶然相会,为她的生命带来了一个新阶段。她和巴维尔相爱了。1936年4月29日,38岁 的弗利德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多年孤独长途的跋涉,如今,在每天路途的尽头,终于有了一盏专为自己点亮的灯。弗利德在青春时期的挚烈情爱,突然又回来了。但是,她已经无法得到长久梦想的孩子。她婚后有过一次怀孕,但是流产了。她失去最后一次做母亲的机会。       她是幸福的。却偏偏是在一个残酷的年代。       1937年7月,有两个艺术展在慕尼黑开幕。一个在最知名的慕尼黑艺术博物馆的主要画廊,展览名为“德国艺术的伟大展出”。另一个 画展的展出场地在仓库,主题是“堕落艺术展”。通过这样“黑画”展出,希特勒试图让民众知晓,什么样的艺术将不再被他所建立的社会所容忍。“黑画展”开幕 那天,希特勒发表演说:“艺术领域混进了外行,今天他们是现代的,明天他们都将被遗忘……”可是,多年以后,第一个展厅的画家都已被世人遗忘,而那个“黑 画展”的画家们,则被今天的人们反复提起,重新认识。       1938年3月,德国占领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和罗马尼亚都站在了纳粹一边。1938年9月,德国和英国、法国、意大利一起签 订的“慕尼黑协议”,致使希特勒掌握了捷克斯洛伐克的局部领土。捷克斯洛伐克不再是一个安全国家。纳粹在欧洲开始公开迫害犹太人。1938年11月9日, 德国纳粹在一个夜晚,大肆袭击犹太人,无数犹太人的商店被捣毁,玻璃橱窗被砸碎,这是历史上有名的玻璃之夜。维也纳也传来消息,弗利德当年设计的作品,不论大小,几乎悉数被砸光。她所有的朋友都在作进一步逃亡的准备,一片惊恐气氛。朋友们都关心着既是犹太人又是知名艺术家的弗利德,告诉她必须尽早离开布拉 格。       可是,恶讯对弗利德几乎没有影响。她仍然在忙着她的绘画和儿童艺术教育。她的老朋友安妮和她丈夫,给她寄来了移民巴勒斯坦的证 书;而她手里也持有随时可以离开的护照。她不走的原因只有一个:逃亡对她的丈夫巴维尔已经太晚,他不可能再取得护照。她没有离开步步逼近的危险,只是循着自然也是必然的选择,她要和深爱着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她写道:“ 我的艺术生涯曾将我一千次地从死亡中挽救出来。通过勤勉实践的绘画,我才补偿了自己不知来源的罪恶 。”这种感觉是弗利德一生的主要基调。       有一些东西,是邪恶永远无法战胜的       1939年9月1日,德国入侵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对犹太人的迫害,开始随着纳粹侵略的脚步,遍及整个欧洲。从1938年到 1942年,弗利德和丈夫巴维尔离开布拉格往乡间躲避。他们来到罗诺弗,那是巴维尔出生的小镇,一个美丽的地方。弗利德写道:“这里如此祥和,哪怕在我生 命的最后一刻,我都坚信,有一些东西,是邪恶永远无法战胜的。”       她尽一切努力继续她原有的生活轨迹。她仍在不停地画画。在信中,她描述着自己在绘画上的变化:“我不想再作寓言式的表达,我只想描述世界原本的模样。既不是时髦的,也不是过时的。”       美术界依然在关注着弗利德。1940年,伦敦的美术中介人提出要展出弗利德作品,并且把她带到伦敦去。那年8月,“弗利德画展”在伦敦的圆拱画廊开展,弗利德本人却没有出席。       同年,他们再次转移到罗诺弗附近的一个村庄。在那里,习惯于动手制作的弗利德,鼓励丈夫巴维尔学一门木匠手艺,以应付不可知的未来。随后他们又被迫几次搬家。犹太人不准养狗,上街必须配戴黄色六角星的标记,不准坐有轨电车,买东西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必须用购物券。1942年,希特 勒铁下心要大规模扫除犹太人。在那里最后几个月,弗利德停止了绘画。巴维尔的母亲和大哥大嫂分别死在集中营的消息陆续传来。1942年深秋,他们的遣送通知也终于到达。弗利德异常平静。当地的小店主回忆说,弗利德走进她的商店说:“希特勒邀请我去赴会呢,您有什么保暖的衣服吗?”小店主给了她一件灰色的外 套,暖和又结实,怎么都不肯收钱,弗利德最后送了她一幅画。       朋友希尔德闻讯赶来,为给老朋友一点支持。为了耐脏,弗利德把床单染成深色。她染着被单说,这也可以给孩子们演戏作道具,染成绿 色,孩子披着就可以象征森林。她还盘算是不是给孩子们带去足够的纸和笔。希尔德说:“她连害怕的时间都没有。”1942年12月17日,他们抵达纳粹建立 的犹太人集中居住区——特莱西恩施塔特,成为囚徒。弗利德的编号是548,巴维尔是549。同时抵达的650名犹太人,在二战结束时只有52人幸存。       这里原是18世纪的一个城堡,后来成为6000人口的小镇。1942年,纳粹把居民强行迁出,迁入6.5万名犹太人,建立了旨在“彻底解决犹太人问题”的集中居住区。有14万犹太人通过这里被转送到其他集中营,有8.8万名被送往死亡营。       男人、女人和孩子分别集体居住,其中有1.5万名儿童。所有教育课程被禁止。可是,弗利德和其他一些艺术家和学者,以文化闲暇活动 的名义,开始对孩子们进行正规教育。弗利德全身心地投入对孩子的艺术教育。她拼命收集有可能用于绘画的任何纸张,其中多数是被废弃的旧纸张。       面对这些孩子,她是最恰当的一个教师。她知道怎样把他们从悲伤的死胡同里引出来。有一次,从德国来的一些男孩来到她的课堂上,他 们的父亲,当着这些孩子的面,被纳粹枪毙了。他们完全是吓呆的样子,相互紧紧靠在一起,双手放在膝盖中间。看到他们,弗利德就转过头去,想忍住泪水。但转 回头来,孩子们依然看到她眼中满含泪水,止不住流淌。他们一起大哭了一场。然后,他们跟着弗利德去洗手,她严肃地说,你们一定要把手洗干净,否则不能画画。她很快把孩子的注意力吸引到她的课程中。       所有的孩子都有自己非常的经历,都有过巨大的心理损伤。纳粹所代表的邪恶,不仅毁灭着文明的物质存在,更在毁灭着人的心灵。在弗利德看来,保护内心真纯、善良和美好的世界,保存人的创造欲和想象力,是最重要的事情。她引导孩子的心灵走出集中营,让他们闭上眼睛,想象过去和平宁静的生活,想象看到过的美丽风景,让自己的幻想飞翔。她带着他们来到顶楼窗口,体验蓝天和远处的山脉,画下大自然的呼吸。       我曾在不同的书里读到过弗利德在集中居住区教孩子画画的故事。但直到读过她完整的人生篇章,才对集中营这一段不再感到吃惊。对于弗利德,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她爱孩子也热爱艺术,探究艺术怎样从心理上被疏导释放,那是她一生迷恋的事情。孩子们使她在如此可怕的地方,心灵没有走向枯竭。       与其它所有集中营的画家的显著区别,是他们都在用画笔记录集中营地狱般的生活,唯有她,依然在画着花卉、人物和风景。她在记录和研究儿童艺术活动的意义和目的,探讨成人世界应该怎样对待儿童世界。她问道:“ 为什么成人要让孩子尽快地变得和自己一样?我们对自己的世界真的感到那么幸福和满意吗?儿童并不仅仅是一个初级的、不成熟的、准备前往成人世界的平台。……我们在把孩子从他们对自然的理解能力中引开。因此我们也就阻挡了自己理解自然的能力。 ”她还在考虑根据自己的教育实践,写一本《作为对儿童心理医治的艺术》。在地下室里,她为孩子们悄悄地开了画展。在最恶劣的条件下,她让自己 的精神生活在一个正常世界。也让孩子通过艺术活动尽量做到:身体被囚禁,精神仍然健康和自由。       那远非是我以前想象的,仅仅是一个人的爱心,这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那一个个伟大的艺术哲学大师们,一代代交接着的、精神和思想传递的一环 。在这里,第一次世界大战无法扼杀的维也纳的艺术学校仍在继续,被希特勒关闭的包豪斯仍在继续。弗利德和孩子们在一起,没有建造武器去与邪恶 拼杀;他们在构筑一个有着宁静幻想的、健康心灵的、也是愉悦视觉的美的境界。面对强势,他们能够说:有一些东西,是邪恶永远无法战胜的。       弗利德的遗产       在特莱西恩施塔特的囚徒头上,一直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就在这个小镇,3年里有3.3万多名囚徒死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其中包括弗利德 的父亲和继母。在他们死去之后,弗利德才知道他们也曾在这里住过。更恐怖的,是关于遣送到死亡营的传闻。所有的人都知道,遣送通知是最可怕的东西。       1944年9月,巴维尔和其他5000名男囚徒,一起接到了将在28日被遣送的通知。弗利德立即扔下一切,来到决定名单的委员会,要求与丈夫同行。4年前,她拿着护照却拒绝离开危险的捷克,今天她明知前面是死亡的威胁,却义无反顾地要求前去。       弗利德被拒绝之后,再次坚决地要求把自己补进下一批的遣送名单。朋友们都劝她留下,她也有充足的高尚理由留下——孩子们和工作需要她。可是,对弗利德来说,思维的逻辑是那么自然。这样的逻辑,和她全部思维存在,是合为一体的。她爱自己的丈夫,她要和巴维尔在一起。       她的要求被批准了。在离开前,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和L410宿舍的管理员Willy groag一起,小心地包好所有孩子们的画作,抬上阁楼,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巴维尔离开的9天之后,1550名囚徒,都是妇女和儿童,被装上运牲畜的闷罐车送走,日夜兼程。两天以后的中午,她们到达奥斯维辛。第二天一早,1944年10月9日,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被送入毒气室谋杀。其中,就有46岁的女艺术家,弗利德·迪克-布朗德斯。       在二战刚刚结束的1945年,8月底的一天,幸存下来的Willy groag,提着一个巨大的手提箱,来到了布拉格的犹太人社区 中心。箱子里是4500张弗利德的孩子们的绘画。那些画作的主人,绝大多数已经被谋杀在纳粹的毒气室里。1.5万名曾经生活在特莱西恩施塔特的犹太孩子, 只有100多名幸存下来。       在集中居住区时期,弗利德停止了在自己的画作上签名。可是,在她的要求下,这4500张画作,每一张,都有孩子自己的签名。       人们一直熟诵着那句名言:在奥斯维辛以后,写诗是残酷的。在很长时间里,人们无法理解和接受:在集中营之中,绘画依然美丽。这些被冒着生命保存下来的犹太儿童的图画,曾被久久冷落,没有人懂得弗利德,也没有人懂得这些儿童画的价值。       Willy groag说:“随着时间的流淌,他们懂了。”       附记:       4500张由弗利德的学生在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居住区的绘画作品,现在被布拉格犹太人博物馆收藏和展出,这被称为“人类文化皇冠上的钻石”。本文作者介绍集中营儿童画作的书《像自由一样美丽》,最近由三联出版社出版。       秀萌宝照片,酷赢“拉比盒子”    “警告:您的主城已被占领!!”    发现兴趣所在,玩转新浪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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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林达:星期日早晨的谋杀案

转按:林达的这篇文章让我想起福建念斌案,一位寡母带着一儿一女在外开店,有一天进食后全家食物中毒,之后虽然寡母保住了性命,她却永远失去了两个孩子。于是隔壁居住的同乡青年念斌被拘捕。该案对念斌的死刑判决已经被四次发回重审。该案甚至在双方所在的乡村引起了两个家族的械斗。念斌的姐姐为了给弟弟申冤放弃了工作和生活,另一方就认定了念斌是凶手。没有值得信任的司法,没有对于司法程序的信任,公正根本就遥不可及,所有的人都随时成为受害者。   星期日早晨的谋杀案        那是星期天的早晨,我放任着周日清晨的慵懒,在电视机前消磨时间。电视里正在播出一个新的片子,那是一个纪录片,片名在这个时候很“切题”——《谋杀,发生在星期日早晨》。     草草看了个开头,还是关了电视,干活去了。我并没有期待这个片子就一定会十分精彩。     就在那几天,收到朋友转来的一位大学法律系一年级学生的来信。她刚刚看完辛普森案件,就提问来了。她问道:美国的法律制度都这么强调保护被告的权利,那么谁来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呢?辛普森一案的民事审理,原告胜诉了,可是刑事审理却失败了。而受害者所寻求的正义是通过刑事审判来实现的。被告没有被定罪,他们的正义就没有被伸张。她的问题又绕回来了:谁来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这时,电视里又在重播那个发生在星期日早上的谋杀。这次是打开电视太晚,我只看了个尾巴。一头一尾凑在一起,让我想起了女孩的问题。于是,决定认真看看这个案子,因为我觉得,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辛普森案的一个脚注。     这不是非常复杂的案件。事情发生在2000年5月7日,一个安静星期日的清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市,在雷玛达旅馆前,突然传来一声枪响。警察赶来,见一位外地老年旅客杰姆斯·斯坦芬先生,正万分悲痛地守着妻子。他的老伴,六十四岁的玛丽·安·斯坦芬,仰面朝天倒在血泊里。一颗近距离发出的子弹,从眼窝附近射入头颅,她已经气绝身亡。     谋杀大约发生在早上七点,斯坦芬先生和妻子在旅馆餐厅吃完早饭,正端着咖啡走向自己的房间。据斯坦芬先生回忆,他看到一个年轻黑人,劈手夺了他妻子挂在肩上的小包,朝她开了致命的一枪。     斯坦芬先生站在妻子身边,不仅和凶手也打了照面,还目睹了全过程,应有充分时间记住凶手的面容。所以,他成为整个案子最重要的人证。     根据斯坦芬先生描述,凶手年龄估计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六英尺高,着深色T恤衫、短裤,还戴着一个钓鱼人常戴的帽子。     这是动机明确的抢劫杀人,又有人证,案子本身不复杂。     佛罗里达州气候温暖,有漫长的海岸线,几乎是中国广东省的翻版。它的海岸旅游开发很充分,经常是国内旅游者度假的首选。北方的退休老人,只要可能,几乎都如候鸟一般,冬天就飞往那里,一住就是几个月。旅游业是佛州最重要的收入之一。保障旅游者的安全自然就成为头等大事。出了这样谋杀旅客的大案,治安警察必须快速破案的压力可想而知。负责刑事侦查的警察,就从旅馆附近开始,根据目击者描述,寻找可能的嫌疑者。     就这样,案发不久,大约不到九点钟,两个治安警察遇到了正在附近街上行走的黑人少年,布兰登·巴特勒。他就住在这一带。布兰登还是个高中生,但是个头挺高,还挺壮实。他戴着眼镜,显得沉稳,说是看上去像二十岁,也能叫人信了。     布兰登被警察拦下来。拦住他并没有任何别的理由,惟一的理由是凶手是个黑人青年,而他也是。一开始警察很客气,毕竟他们没有任何证据,不过是想在这个青年身上碰碰破案的运气。十五岁的布兰登没有经验,同意跟他们走一趟。他先被带往旅馆,让谋杀目击者试认。七十五岁的斯坦芬先生一看到布兰登就立即确认:这就是他所看到的凶手。老先生说了一句话,后来被检方在法庭上再三引用。他说:“我确信就是这个人杀害了我的妻子。我不会让一个无辜者坐牢。”于是,布兰登被带到警察局,几个小时之后,根据他签字的完整坦白书,他被以抢劫谋杀罪名正式逮捕。由于罪行的性质危险度高,此类案子,法官照例都不会容许嫌疑犯交保候审。所以,十五岁的布兰登,从那天开始,就蹲上监狱了。     布兰登生长在一个普通黑人家庭,并不富裕,可是家庭和睦、宗教气氛浓厚。这个案子和辛普森案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被告没有钱去请大牌律师。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他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公共律师”。公共律师收入不高,是纳税人交的税金支付他们的工资。根据“便宜没好货”的通则,也有很多人怀疑公共律师的素质是否可靠。     反正,这个案子就这么落到了当地公共律师派屈克·麦克吉尼斯和安·芬奈尔手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在杰克逊维尔街头,还晃荡着两个法国人。他们不是轻松的旅游者,而是两个电影人,导演让·格拉维埃·德莱斯特拉德(Jean-deLestrade),和制片人丹尼斯·庞塞特(Denis Poncet)。他们来到美国,是想以电影作为手段,进行一项跨国研究。通过拍摄案例,找出美、法两个国家在司法制度上的差异。天晓得他们怎么会恰好在这个时候来到这个并不起眼的城市,活像是上帝派来的一样。     拍片子总要找个有意思的故事,作研究也要找个有代表性的案子。可是一开始,他们一无所获。他们稳住神儿,不久在法庭约见律师的时候,遇到了还未正式开审的布兰登。这个案子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事后导演回忆说:“布兰登·巴特勒的表情对我来说是奇特的。他似乎完全失落了。他的目光一直在寻找着那天并不在场的父母。那时,我一点不知道他是否有罪。可是,我很想拍摄他走向审判结果的过程。”     经过一番努力,法庭批准他们拍摄律师工作和庭审。这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片子的来历。     麦克吉尼斯律师是一个年近五十岁的“老枪”,几乎是烟头接烟尾地抽着。他说,他的工作一直就是为谋杀案的嫌犯作辩护。这个案子和辛普森案在开端处有其相似的地方,就是看上去被告已经没戏了。尽管后来律师表示,这样的案子根本不应该开审。可在我看来,根据现有的证据,大陪审团让它进入审理程序,几乎是必然的。     公共律师并不像私人律师那样,挣着天文数字的诉讼费。但麦克吉尼斯律师在接手这个案子之后并不马虎。他仔细看了案卷,感觉“越来越愤怒”,显得斗志昂扬。他作了大量审前调查。正式开审,已经是案发半年之后的秋季了。     在审判之前,布兰登的一家手拉着手,一起在低头祈祷:主啊!感谢你让麦克吉尼斯律师来帮助我们,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律师。主啊,我们以你的圣名信任他,阿门!这真是很经典的美国民众的生活场景。摄影师在拍摄的时候,一定很兴奋。因为,这样的场景在他们的家乡法国,已经相当罕见了。     第一个证人是刑侦警察威廉。他主持了目击者指认过程,也是第一个在警察局讯问布兰登的警官。检察官通过询问,向陪审团展示了威廉老资格的职业经历,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专业侦探,办案过程不会违反程序,得出侦讯结果应该是正确的。     辩护律师却通过询问,试图让陪审员了解:事实并非如此。被告初审中,陈述自己案发时间在家,九点遇上警察时是刚出门。而作为专业刑侦人员的威廉警官,没有做进一步核实。他没有去向布兰登的父母调查,儿子当时是否在家;没有去向周围的邻居调查,他们是否在什么时间看到布兰登出门。他虽然依据法律,答应为布兰登安排一个公共律师,却没有马上去做。第一场交锋之后,感觉这个不用花钱的公共律师还不错。     第二个证人是应辩方要求出庭的。那是个捡易拉罐的老人,名叫史迪文。在案发第二天早上,他顺大街开着车,在垃圾箱找易拉罐。那一天他有了意外收获 —— 一个女士的小挎包。打开一看,里面身份证等等一应俱全。杰克逊维尔不算是大城市,谋杀案早已通过电视传得家喻户晓。他马上悟到,这就是谋杀案的罪证。他给警察打了个电话,认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可他做梦也没想到,警察又来找他。开口就说:“小子,枪呢?”态度极恶劣。     老人气糊涂了,说“我没见到枪,你想搜查就搜查,可我没拿什么枪”。按法律规定,没有法院开的搜查证,警察不能搜查,把警察拒之门外是你的权利。可是,假如你自己同意被搜查,那是你主动放弃权利。结果警察并没有搜查,好像诈一下没诈出来,也就算了。     麦克吉尼斯律师通过提问,让老人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想通过老人的证词,让陪审员看到办案警察有诬陷倾向。不仅如此,他还注意到,老人捡出物证的垃圾箱,距作案现场有二十分钟车程。对于没有汽车的布兰登,那是很远的距离。而布兰登是在案发后九十分钟内,在案发地附近被截留的。九十分钟要跑这么个来回不是做不到,却也不轻松。律师还指出,从案发现场过来,有上千个垃圾桶,作案人偏偏扔在这里,可能有特别原因。他指出,那个垃圾桶附近是毒贩出没的贫民区,暗示警察没有在当地作应有的侦查。他还指出,这样的有盖垃圾桶,必须用手打开盖子才能扔东西,而刑侦人员甚至没有来采集指纹,很可能因此丧失了真正的破案机会。     律师做得不错,可是这只是外围的迂回。看到这里,我不由地想,这个案子之所以会立案开审,关键是有了人证和嫌犯的认罪书。假如律师在这两点上没有突破,还是不能直穿核心,赢得突破。所以,进入核心证据的辩论才是要紧的。     破案的第一个关键是人证。斯坦芬先生一口咬定,他看到的凶手就是被告,没有犹豫,也再没有改过口。这一点几乎无法再展开讨论。被告律师只能指出,斯坦芬先生第一眼看到被告说“就是他”的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还相当远,不足确认。可是,老先生当时也马上表示,他还要走近些再次确认,然后他和被告几乎是面对面,仍然认定了被告正是凶手。     破案的第二个关键是被告的认罪书。在这里出现了严重的争执。在法庭上,有关被告的认罪过程,检辩双方的证人,出现了两套断然相反、却又都能自圆其说的证词。     检方的主要证人之一,是地方治安警察刑侦部的迈可·格鲁夫。在法庭上,他是这样描述布兰登的认罪过程的:迈可·格鲁夫走进审讯室的时候,布兰登对他说:“天哪,我真是很高兴能看到你”。格鲁夫于是问道:“那是一个意外吧?”布兰登点点头说:“是。我并不是有意要向受害者开枪。”说着,他拥抱着格鲁夫侦探,哭了起来。格鲁夫回抱了他。布兰登还说,受害者曾经对他恶眼相向。     格鲁夫接着作证说:“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就凑在他耳边问:‘你为什么要枪杀这位女士?’他回答说:‘我并不想伤害任何人,我只是要她的手提包。’他还说我把枪给扔了,却忘记扔在了哪里。我再追问凶器,他说放在一辆十八轮大卡车后面了。我对他说,我很感谢他的合作,可我不相信他是把枪放在什么卡车后面了。他这才说,我把枪扔在林子里了。”他们于是带嫌犯去林子里找枪。但没有找到。     检察官通过询问,让格鲁夫侦探有机会坚决地否认自己违法逼供。被告律师则竭力想诱使他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撒谎,却没有成功。律师只能向陪审团暗示,这是个体重二百四十磅的前运动员,假如他攻击嫌犯,将是很严重的伤害。这样的暗示受到检察官的当庭反对。     律师曾经指出,布兰登是戴着手铐被带往林子里的,假如他受到攻击,他无法反抗。格鲁夫侦探马上坚决地说,我不会容许任何人攻击他。言下之意,他本人就更不会攻击被告了。看得出,这是一个老资格的警官,作证时言辞恳切,应付得滴水不漏。     其后,作认罪笔录的戴尼尔警官在法庭作证。他讲述的也是被告知罪认罪、自己陈述罪行的故事,和格鲁夫侦探讲述的情况完全契合。律师能够向陪审团指出的是,以第一人称书写的认罪书,只是戴尼尔警官的笔录,只有一个签名是被告的手笔。认罪书上“认下”的“罪行”,很可能是作笔录的警官自己的任意发挥。     然而,这并不就能逆转形势。正如戴尼尔警官所说,大量的嫌疑犯文化水平很低,不能写或是懒得自己写。他经常作代录,这并不违反法律程序。他坦率承认,笔录是按着他自己的习惯用词作的,但他强调自己依据了被告陈述的事实。最后他按照程序,向被告宣读全文。被告同意,才签了字的。     以上是警方的证词。     辩方的主要证人,是被告布兰登自己。他在法庭上作证说:在见到迈可·格鲁夫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说过,他很高兴见到这位警察。他说格鲁夫侦探一开始对他谈体育运动,态度还好。可在他否认杀人之后,格鲁夫侦探开始用手指戳点他的胸部,说:“你这样的黑鬼总是叫我上火。”然后,在黄昏时分,他被几名警察带到林子里。其他人停在中途,而迈可·格鲁夫,独自把他带往林子深处。     据布兰登回忆,格鲁夫侦探两次拳击了他的腹部,他被打得跪在地上。然后迈可·格鲁夫揪住他的衬衫拖起来,又在他的左眼打了一拳。他倒退了两三步,哭了。他被带回警察局,戴尼尔警官拿出一张纸,开始替他写认罪书。写完要他签字,还按着自己的手枪威胁说,不签要打死他。戴尼尔警官又打了他,使他一度短暂失去知觉。于是,他在警方写好的认罪书上签了字。     这一段证词询问,辩方安排由安·芬奈尔律师主持。这样的安排大概不是随意的。芬奈尔是一名性情温和的中年女律师,她做这个城市的公共律师已经二十三年了。当她在询问布兰登遭遇的时候,她的态度和口气,时时在向陪审员们传达对被告的深切同情。最后,她要求布兰登当庭直接回答,他究竟是否杀了人。布兰登清楚地回答:没有。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旅馆。     这段作证,辩方律师和证人的配合十分出色。     这就是有关“被告认罪”的两套完全不同的说法,当然可以把陪审员引向完全相反的判断。辩方的进一步证据,是辩方为布兰登拍的照片。在照片上,他左眼下的脸部肿起了一块。这当然可以看作是对警方逼供提供的物证。     可布兰登是黑人,淤血造成的肤色改变,在照片上并不明显。布兰登是圆圆的脸,在照片上能够看出肿胀,却并不非常严重。假如从相反的角度去想,一方面照片上的伤害程度,与被告描述的攻击强度似乎并不完全相符。更进一步推理的话,自伤就也是一种可能。是否任何嫌犯,只要找机会给自己一个自伤,比如在监房里悄悄往自己脸上擂上一拳,就可以反控警方刑讯逼供、逃避惩罚?     必须指出的是,有很多人相信格鲁夫警官的证词。当然,信任来自于他看上去聪明、和善。他和父亲都是这个城市的地方治安警察。所谓地方治安警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是社区民众推举信得过的人,出来为大家维持治安的。因此可见,这个家庭在当地是受到大家尊重的。针对这个案子,他的可信度还来自另一个理由:这位被指控为以“黑鬼”辱骂被告、殴打被告的格鲁夫警官,和被告一样也是一名黑人。     辩方的另一个证人是被告的母亲。她的证词关键是所谓的“不在现场证明”。她作证说,自己在七点左右起床,然后她在家里两次看到布兰登。以期证明案发时被告在家,而不在作案现场。可是一方面,她对时间的判断,只是自己的起床习惯,并没有看钟表确定。另一方面,她提到两次看到被告,但在这两次其间,还是有一段缺乏证人证明布兰登“不在现场”的时间。     被告母亲还作证说,自己第一次去探监是案发当晚,孩子一见到她就哭着对她说:“妈妈,我没干过,我没干过!可因为他们让我签了那张纸,我要在这个地方待一辈子了!”她说着,忍不住开始擦眼泪,布兰登也在下面流泪。场面很打动人,可是陪审员在法庭上永远是带着疑问的:作为母亲,她自然有强烈的救孩子的愿望,她的“不在现场”证明,是不是可靠呢?     在证人全部作证结束的时候,是最后的结辩。在结辩中,州检察官海利·肖斯坦女士对陪审团逐条驳斥了辩方的证据。她指出,辩方说是几名警察合伙殴打陷害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这种耸人听闻的警察阴谋论是根本不足为信的。假如你们相信这种说法。那么,我建议你们在审判一结束就应该去打电话,通知联邦调查局,通知媒体等等,因为这是可怕的严重罪行。她还向陪审团出示了一张黑白照片,这是在被告认罪之后,由警方拍的例行照片。照片放得不算大,在这张照片上,似乎并不能看出被告有伤。检察官最后提醒陪审员们:你们应该再想想,这个案子是有人证的,目睹谋杀的斯坦芬先生指证了被告。仅人证这一项,我们就已经有了超越“合理怀疑”的确凿证据。     辩护律师麦克吉尼斯的结辩,风格完全不同,一开始就上升到“理论高度”。他的第一句话是:“温斯顿·丘吉尔经常说, 在执行刑事法时,警察所采取的方式,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 ”然后,他警告陪审团,这个城市的执法警察出了问题:“我们的麻烦大了!”他指出,在案发之后,警察有许多取证的事情可做,可是他们什么也不做,“就知道满大街去找黑人”。他问陪审团,你们难道会对这样的“证据”感到满意吗?他重复了被告在证词中讲述的警察逼供的情节,再次出示了布兰登带伤的脸部局部的彩色大照片。在结束的时候,他警告陪审员们:真正的罪犯仍然逍遥法外,因为警察失职。     在结辩结束之后,法官宣布,今天就到此为止,大家回去清理一下自己的思路。第二天一早,十二名陪审员回到法庭。在他们开始长考判断之前,法官给出了指示。他向陪审员解释,所谓法律意义上的“合理怀疑”,是指这种“怀疑”来自思维推理,或者设想;或者证据互相冲突、或者证据不足。因此,假如你们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合理怀疑”,你们必须作出“罪名不符”的判定;假如你们发现面对的不是“合理怀疑”,你们必须作出“罪名符合”的判定。     这是一段相当拗口的话,却是美国司法审判的关键。哪怕再合理的推论,也不足以定罪。定罪必须有超越“合理怀疑”的确凿无疑的证据。所以,被告的辩护律师们常常说的一句话是:“合理怀疑”是我们的救星。在一般人看来,假如被告被发现有强烈的作案动机,应该对被告是不利的,但是在律师看来,远非如此。因为作案动机的存在,通常会引出人们逻辑合理的推论。就可能在这种强烈的逻辑力量下忽略证据,甚至自然而然地就以推理取代证据。这个时候,距离辩护取胜、被告被开释,也就不远了。这也是检察官要再三强调她掌握人证的原因,因为人证是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     原告、被告和大家一起,看着陪审员们鱼贯进入只有他们能够进入的房间。法警锁上门,任何人不得再进入,不得干扰他们的判断过程。布兰登的父母和亲属能够做的事情,仍然是祈祷。     仅仅四十五分钟,陪审团就宣布,他们已经得出了一致的判定。得到这个消息,大家都匆匆再次赶回法庭。     在这个纪录片里,摄影者几乎一直没有插话,这个时候也忍不住了,我们听到他在镜头外向辩护律师发问:陪审团仅四十五分钟就得出判定,您觉得这是什么样的预兆?麦克吉尼斯律师回答说,真不知道,也许判定对我们有利,也许对检方有利。迟疑一会儿,他补了一句:我希望是对我们有利。     法庭前,法警在招呼着关心该案的民众,进去旁听最后的判决。法庭里所有的人都显得紧张。     陪审团宣布他们得出了结论:布兰登的两项控罪,一级谋杀和抢劫,都被判定与罪名不符。     一直显得性格内向的布兰登,笑了。消息传出法庭,他的亲属们在欢呼雀跃。在辩护律师的办公走廊里,同事们在黑板上写上了祝贺胜诉的词句。那是11月21日,正是在感恩节前,对于布兰登一家来说,他们得到了上帝给予的最好的感恩节礼物。     在法庭的旁听席上,整个审理过程中,始终坐着受害者的家属杰姆斯·斯坦芬先生和他的女儿。在这里他们是外乡人,他们的家是在佐治亚州的托卡瓦,离我们家只有五十英里。这地方虽然荒僻,却还小有名气。那是著名的美军王牌海军陆战队101师的诞生地。看着他们,确实有看着乡亲的感觉,他们的表情太叫人熟悉了。这样的人家都是辛勤劳动者。他们总是停不下来地在忙活,一般都很晚退休。只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才开始享受晚年的安闲。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佛罗里达的海滨。出事的雷玛达也是他们经常歇脚的中档旅馆。现在,那里成了老先生的伤心之地。     他们不是知识人,不会像辛普森案中的老高德曼那样发出警言:“正义没有得到伸张!我们输掉的不仅是一个官司,我们输掉的是一个美国!”然而我相信,在斯坦芬先生和女儿克制的面容后面,他们的失望和愤懑,一点也不比老高德曼少。更何况,对于斯坦芬先生来说,他是亲眼看到了凶手,指认了凶手,却眼睁睁看着被陪审员们放跑了。     这个案子虽然不那么复杂,却和著名的辛普森案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     两个案子都是跨种族的谋杀案。被谋杀者都是白人,被告都是黑人。两个案子的检方分别都有相当强的证据。在辛普森一案中,是在被告家中取得了大量物证;在此案中,检方掌握目击人证和被告的认罪书。两个案子的辩护律师,都以控告警方诬陷为辩护依据。在两个案子中,对黑人的种族歧视都成为辩方律师的辩护策略之一。而且,在这两个案子中,警察的所谓“诬陷被告”都没有确凿证据。最后,两个案子的被告都被判定罪名不成立,当场开释。对于受害者,“正义”似乎都没有通过这场刑事审判得到“伸张”。     辛普森案件的刑事审理部分,发展得如司法百科全书一般包罗万象,使得其他案子的审理,相比之下都黯然失色。再介绍这个相似的案子,好像没什么太大意思了。可是,那名大学生的问题在触动着我。她是一位读辛普森案的读者,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她刚刚放下书本。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她也应该比其他读者更容易抓住要领。在她读的书中已经提到,在刑事案件中,原告方是政府,力量强大。也提到:对辛普森是否有罪,从民众到法律专家,其实一直都存有分歧。她的问题在书中应该能够找到答案。那么,我在想是什么原因使她下意识地忽略她刚刚读到的内容,固执地认为受害者的权利被忽略、无人为他们伸张正义呢?     人们有普遍的、同情受害者的天然倾向。在有一定证据的嫌疑者出现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看到“证据被坐实、被告被定罪”。不然的话,就是“正义没有被伸张”,因为被告一放,就连“伸张”的“希望”都消失了。但是,把大学生的问题简单归结于这样的倾向,并不公平。     在辛普森一案中,检方失败的关键,是作为主要证人的警官,在法庭上作了伪证。但深究他的伪证,那只是有关他个人私下对黑人的非议。整个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可以被证明是直接与案件证据相关的伪证,更没有警察诬陷的直接证据。仅仅据此,被告就被陪审团开释。这确实叫读案子的读者,无法轻易接受,咽下这口气。     那么,我们回到这个“星期日谋杀案”。在这个案子中,检方的关键证据之一,只是处于“争执”状态。检方的警察证人,甚至没有任何证词,被证明是伪证,就连间接的都没有。警方与被告,即检辩双方的证人,只是互指对方为伪证,却都无法落实。而检方拥有的人证依在,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仍然被放走了。     假如这个故事像辛普森刑事案一样到此结束,它就不是辛普森案的脚注,而只是一个翻版了。     被告布兰登被当庭释放,在当地自然也引起一阵波澜。对于律师来说,目标就是胜诉。胜诉之后只需开香槟庆祝即可。后面的事情和他已经没有关系。可是在这个案子之后,我们没有看到辩护律师麦克吉尼斯过分地喜形于色,电影画面甚至出现了他沉重的背影,所配的画外音是他在法庭结辩的一段话:“现在,仍然有一个携带武器的罪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他逍遥法外,还可能伤害更多的人,其原因是寻找真正罪犯的工作,在应该做的时候没有人做。”他并不满足于自己职业上的胜利,额外地开始了判决之后的进一步调查。     几个月后,他终于了解到,有一名黑人少年曾透露了他自己是凶手,那也是一名高中生。最后收集的证据终于足以导致此案重开。这名被告不仅被起诉,并且在审判后,因有确凿证据,被陪审团判定罪名成立。受害人的正义终于延后地得到伸张。     最后影片有短短的几秒钟,似乎是放慢了的镜头,却是我觉得最动人的瞬间:看上去仍然性格内敛的布兰登,牵着他心爱的短尾巴的大黄狗,自由地在街上散步。     在这个时候,此案成为辛普森案的一个脚注。     当一个人作为被告走上法庭,总是存在一些不利于他的人证物证。当被告呼冤,否认自己犯罪时,法庭程序惟一能够做的就是提取和分析证据。证人提供伪证不仅等于是有意陷害他人,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陷人于死地。 容许伪证也就毁坏了整个司法程序的基础 。因此,在美国伪证罪是可以重判的罪行。它追究的是伪证,即在法庭的誓言之下说谎的行为本身,而不分析其谎言内容是否有关紧要。这就是克林顿总统为一句看上去无关大局的谎言差点被弹劾的原因。     可是,从星期日谋杀案中我们看到,伪证者往往心存无法查证的侥幸,加上保护自己的本能,不论司法制度对伪证的惩罚多么严厉,伪证依然频频出现。在此案中,虽然被告被还以清白,几名警察直至今天仍然否认他们打过布兰登。但是,假如要对他们提出“违法刑讯逼供”的刑事诉讼,仍然难以定罪。因为在这个时候,他们就成了被告,定罪同样需要扎实的证据。     在此案中还可以看到,不仅可能存在有意的伪证,还可能存在“受害人指认错误”这样无心造成的错误证据。不要说可能有两个人同名同姓,长相相像——在这个案子中,我们看到被定罪的凶手和布兰登长得一点不像。可是一个高龄老人,处在惊愕之中,错认是可能的。     这个案子的陪审员们,都是平常百姓,做的是和许多其他陪审团一样的事情。他们是在众多矛盾中平衡证据,猜测事实。必须承认,许多案子就是这样,没有如愿出现铁定的、不可动摇的证据。只要开庭时被告否认有罪,法庭最大的矛盾就已经成立,那就是检察官的指控和被告的无罪宣言。假如缺乏无可置疑的证据,美国的陪审团,根据我们前面提到的“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原则,一般就是放人。这样的“放”,当然有“错放”的风险,可是,假如不是这样,无数布兰登就必须含冤在狱中了却终生了。     我看到过很多陪审员在工作结束之后,描述自己作出的判定选择时,心里如何充满矛盾,久久无法安宁。这就是司法判定必须面对的最基本事实: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是铁证如山的,也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司法制度,能保证百分之百地明辨是非。因此, 不能过度地追求审判台上的“正义伸张”。必须承认有“不能伸张”的时候,在那样的时候,不能追求“破案率”。因为误判更是双重的非正义——冤者入狱,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     也正是这种事实上经常出现的权衡证据的困难,不仅造成陪审员沉重的心理负担,也造成一些无辜被告和家属的无助感觉。社会中总有一些人会被牵入官司,这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就像在日常生活中,灾难可能随时发生、人会产生无助无力的感受,这都是民众中宗教感情的自然源泉。在这部纪录片中,我们多次看到布兰登一家在各种场合祈祷。这让大家更真切地体会到, 司法公正不是绝对的,不是你想要伸张正义就一定能够做到的。那是一个需要人类不断探讨的领域,欲速则不达。     这也是本案法官在审判结束时,对布兰登一家说的:我希望你们回去以后为这个司法制度多做义工。因为是这个制度帮助了你们。法官很清楚,没有完美的司法制度,而只有相对好一些的、蒙冤者更少一些的制度。幻想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大家努力,多做一些具体工作,帮助那些陷于困境的人。     在这个“星期日谋杀案”出现新的转机之后,出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那就是女检察官和格鲁夫警官公开表示,为布兰登的遭遇向他道歉。     检察官的道歉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因为她是代表国家和社会在寻求公正。这就是那名大学生问题的答案。谁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整个国家和社会其实有天然的、要为被告伸张正义的动力。所以,在一般文明社会,刑事审理的原告都不是受害者,而是国家的检察官(公诉人)与被告对簿公堂。其原因,是刑事案件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社会有强烈的动机委托政府找出案犯。假如一个凶手在逃,一个社区甚至一个城市都会鸡犬不宁。因此,社会总是会通过纳税聚集财富,养活大量的刑侦、执法警察和检察系统的法律人员为受害者寻求正义,也就是为社会寻求正常生活的保证。     因此,为原告出面的检方,有一个重大的“优惠条件”,就是“主权豁免”。也就是说,刑侦执法人员、检察人员是在按照社会的委托行使国家主权。只要按照预定的司法程序做,就没有超出社会授权的范围,就是合法的。假如他们按照程序做,即使最后发现是错判了,也不能向他们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说刑事审判的被告,是面对着整个社会伸张正义的诉求和行动。     在这个案子中,女检察官海利·肖斯坦没有任何违反程序的做法,她只是在得知真凶被找到之后,回想自己的起诉,曾经给了布兰登这个十五岁黑人少年以超常的精神压力,她便无法从个人的自责中解脱出来。虽然她不论从动机到行为,都没有错,那是她的工作,都是合法的。从她的道歉,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理解司法公正之路的艰难。     格鲁夫警官的道歉十分含糊,其诚意还是一个谜。他仍然否认自己违法逼供。不论他心里怎么想,大家一般也估计他不会承认具体的违规行为。因为那将会导致针对他的刑事诉讼。由于没有过得硬的证据,三位涉嫌逼供的警官都没有受到刑事定罪。但是格鲁夫警官从此离开了治安警察的岗位,另外两个留下的也被调离了刑侦部门。     布兰登和政府达成和解,获得了五十万美元的补偿。其原因,是警察有明显的违规作业。他们一家试图建立一个基金会,以帮助同样可能遭受冤狱的人们。大家并不因为布兰登获得了经济补偿而减少对他的同情,正如布兰登的父亲所说,这孩子受到的精神创伤是长久难以愈合的。现在,布兰登不论去哪里,他都会带一只手机,里面储存着他们家庭律师的电话号码。他眼中的这个世界,将永远是不安全的、是不能信任的。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这个故事和辛普森案相似的地方,是涉及了种族问题。记录这个案子的法国导演,在他的成功之后的讲话中,曾经背诵了他心目中“美国最伟大的人物马丁·路德·金”的一段话,就是那段世界闻名的、对种族和睦相处的“梦想”。然后说:他们是在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三十八年之后,拍摄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少年,仅仅因为他是黑人、在犯罪现场附近大街上行走,就被扣留、逮捕和送往监狱。如果说我们是在作着记录,那是因为我们相信,作为讲述故事的人,我们能够帮助这样的梦想成真”。     那是一段很动人的讲话。这段“仅仅因为是黑人”,在街上走都会因种族歧视而获罪的说法,最初来自被告律师的法庭辩护。他和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们一样,强调了警察的种族歧视导致了本案的诬陷与冤狱。由于“星期日谋杀案”的真凶被定罪,布兰登被洗刷,这段话在相关文章中被广泛地正面引用,使得该案的种族色彩日益强烈。     然而,假如我们冷静地去看。这段颇为动情的话却并不完全与事实相符。而是抽去前提,换掉了概念。     不错,警察是因为布兰登的肤色而在大街上截留了他。可是事件的前提,是在杰克逊维尔市,有人目击一名黑人杀了人。我们可以想象,假如目击凶杀的老先生看到的是一名白人凶手,急于破案的警察截留的目标就会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刻意做种族文章,看上去似乎在提升意义,事实上却大大削弱了该案的警讯内涵,无意中减轻了这个城市中公民权利丧失的危险度。 并不是如人们所说,黑人在街上走没有保障,而是在警察滥权之下,任何人都没有安全的保障。这不是种族问题,而是如何遏制警察滥权的问题,是如何维护法律和司法程序,竭力为每一个个人追求司法公正的问题。     事实上,诬陷布兰登、刑讯逼供的主嫌格鲁夫警官,本人就是一名黑人。而为黑人少年布兰登辩护成功的两名律师都是白人。在判定布兰登罪名不成立的十二名陪审员中,有一多半是白人。从种族问题的角度切入,这兴许还是一个相当正面的例子。     在这里经常出现的、对种族问题的此类不确切描述。起因于人们尤其是知识阶层,有很强烈的、要表达自己对弱者深切同情,以及要挺身为底层代言的倾向。这是知识阶层由来已久、经久不息的一个情结。这也恰恰旁证了知识阶层和底层事实上的本质差异。这种差异给知识阶层带来越多的不安,他们产生这种表达的意向就越趋强烈。无疑,贫穷与恶劣的生活状态导致罪恶。可是,对这种联系的探究,应该引出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如何消除贫困、消灭罪恶根源的研究和行动,而不是对已经结出的罪恶之果表达泛滥的同情,不论这个恶果是个别的罪犯或是群体的暴民。道理很简单:任何罪行都是有受害者的。而 知识阶层假如放弃面对犯罪行为的道德立场,甚至提供过分的借口和“理解”,不仅无助于弱势群体自身的演进,甚至可能将他们带入更为危险的困惑和歧途。 这是另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以后再找机会展开吧。     因此,我更愿意忽略这位法国导演在讲话中续貂的种族渲染,而记住他在同一段讲话中,对这个质朴而精彩的纪录影片所下的简短定义。他说:“ 我们的影片在描述公正,讲述的是每一个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所拥有的、被假定为无罪的权利 。”     那是他在2002年奥斯卡金像奖颁发仪式上的讲话。他们拍摄的这部《谋杀,发生在星期日早晨》获得这年颁发的最佳纪录片奖。回想初看影片时的生疏,不由笑话自己,真是孤陋寡闻了。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462411/      秀萌宝照片,酷赢“拉比盒子”    “警告:您的主城已被占领!!”    发现兴趣所在,玩转新浪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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