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 | 中国四名涉自焚事件藏人被判刑
杰安迪 报道 2012年10月06日 北京——因为支持反对中国统治的抗议活动,四名藏人被判处长期徒刑,其中包括两名青少年喇嘛。在2009年以来的抗议活动当中,已经有超过50人自焚。以上消息来自自由亚洲广播电台(Radio Free Asia),该电台是一家由美国政府资助的新闻机构。 他们的刑期从7年到11年不等,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付藏人抗议活动的强硬手段。迄今为止的事实表明,这样的抗议活动很难压服。 四名藏人中的两名被控向“国外联络人”泄露抗议活动的消息,另外两名则被控协助一名格尔登寺(Kirti Monastery)的僧侣同伴自焚而死。格尔登寺位于四川省,是反中国抗议活动的温床。这几个人都曾被秘密监禁数月之久;通过与该地区有联系的两名流亡僧侣,自由亚洲广播电台获悉了他们被审讯并定罪的消息。 “在他们受审的两天前,他们的家属收到了法院的通知,通知称审讯即将开始,然而,法院并不允许他们雇佣律师来为自己辩护。”自由亚洲广播电台援引这两名僧侣的话说,“后来,他们只得到了几分钟的时间来和家人见面。”生活在印度达兰萨拉的前述流亡僧侣表示,这四人是在9月受审的。 四名入狱者当中最年轻的是17岁的洛桑强久(Lobsang Jangchub),他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在三月协助一个名叫格白(Gepe)的僧侣自焚 。自由亚洲广播电台称,来自同一座寺院的19岁僧侣洛桑楚臣(Lobsang Tsultrim)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罪名也是协助格白自焚。 自由亚洲广播电台称,在四川省阿坝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的另两名藏人也被定罪,罪名是“从国内的西藏向国外泄露消息”。25岁的布土多(Bu Thubdor)是在俗的信徒,被判处7年半有期徒刑;26岁的洛桑扎西(Lobsang Tashi)则是来自格尔登寺的僧侣,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近期,中国当局起诉了数十名藏族人,指控他们在西藏以及邻近的三个藏族人口较多的省份煽动反对中国统治的情绪。今年八月,一名17岁的女孩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原因是她分发呼吁扩大宗教自由和西藏流亡领导人达赖喇嘛回归的传单。记者无国界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称,今年六月,一位知名僧侣被判处7年徒刑,原因是他发送了一名尼姑自焚的照片和信息。 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媒体都没有对自焚以及随后的镇压进行报道。 杰安迪(Andrew Jacobs)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翻译:林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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