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中国: 河南平顶山公安的”烙饼”办案手法

河南警方押解犯人后收拾手铐

河南警方再办奇案。一起互殴致伤的刑事案件,从案发的2001年4月30日到2010年4月29日的9年时间内,办案的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先后三次立案、两次撤销案件,做了8次司法鉴定,对同一个人刑事拘留5次,四次变更强制措施。当地投诉者说,整个过程就像”翻烙饼”一样,想什么时间翻就什么时间翻,想怎么样翻就怎么样翻,没完没了。而受害者就像块”烙饼”,一次又一次被传讯、一次又一次被抓了放、放了抓,全无止境。

这个案子,9年期间内,同一个人被抓了五次,放了四次。而其中有三次被抓和后两次立案,是当事人双方在公安局、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签订调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以后发生的

9年前,2001年4月3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小学教师何胜利因琐事与学校会计杨全莉发生口角。随后杨全莉的丈夫代保全赶到现场与何胜利厮打,双方均有损伤。警方此后赶到现场处理该案,经鉴定,何胜利左肾挫伤、代保全右耳膜穿孔,均属轻伤。

2001年5月25日到2003年6月23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以及平顶山市检察院,对何胜利伤情出具了四次鉴定书,结论都是轻伤。

该案件第一次立案、第一次抓人是在2003年7月9日。当时,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对当事人双方,即何胜利和代保全采取拘留措施。因为当时恰逢非典疫情,而当事人何胜利患有严重肝炎、代保全发烧,没有实际羁押二人。

2003年12月3日,何胜利第二次被刑事拘留。

12月23日,当事人双方即何胜利与代保全达成调解协议,由何胜利一次性支付代保全补偿费2000元,双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湛河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四名干警作为见证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同日,代保全向湛河公安分局提出撤诉申请。12月26日,何胜利支付代保全补偿费2000元,代保全给何胜利出具收到补偿款的收据。据此,湛河公安分局做出裁定,撤销案件。

但小学教授何胜利没有想到,他此后将有如此神奇的司法体验。五年之后的2008年3月25日,湛河公安分局对已经调解并且已经撤销的案件第二次立案。

2008年9月23日,湛河公安分局第三次对何胜利刑事拘留。

何胜利不服上访之后,要求明确说明第二次立案的法律依据。得到的答复是民警办案有执法错误,受害人不满意等理由。何不服,向湛河公安分局的上级即平顶山市公安局的信访部门反映,平顶山市公安局要求湛河公安分局重新办理答复。

第二年,也就是2009年3月27日,湛河公安分局以答复信访为由,将何胜利约至湛河公安分局。据何胜利家属说,当天何胜利被公安殴打后后直接送进看守所,十多天后又被放了出来。

又过了半年,2009年9月28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做出决定,撤销了何胜利伤害一案,理由是湛河区检察院认为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

此时,何胜利及其家人觉得,不管有多少麻烦,案件总算有了结果,噩梦终于结束了。他们总算可以舒一口气,他们没想到,何胜利又第五次被抓。

2010年4月29日上午,不幸的何胜利第五次被湛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第二天已经被湛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被第三次重新立案。

何胜利年迈的父母老泪纵横,他的家人质疑,抓人是检察、公安,放人还是检察、公安,为何一起简单的伤害案的刑事案件,居然能迁延九年。是玩忽职守,还是幕后有人指使?

有深谙”国情”的网友猜测说,”肯定当事人一方有大势力!要不就是何老师得罪哪个高官了?”
 

关键词 : 中国人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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