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打响反攻第一炮
任志强打响反攻第一炮
文/岁寒
围剿高房价的总攻开始了,任志强又率先开炮了,却是老眼昏花的将炮弹射向了“
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2, 2010
任志强打响反攻第一炮
文/岁寒
围剿高房价的总攻开始了,任志强又率先开炮了,却是老眼昏花的将炮弹射向了“
发布者苏吴男爵 | 4 月 26, 2010
能以“平等思想”创制立规,让“民言无忌”“亲身参与”有制度保障,才会“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一党专政、一思洗脑那谈何民主?民主进程是要有准备,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受众上,先需要从传播者先做起,希望天天律师的“这一两年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网络的 …. 但是这是个硬性的政策,就是要在一年中盖出所有的学校来。地方政府是没有这个钱的,中央政府说我们出一半,你们出一半,比如说500块钱一平方,中央出了250, 地方这个250就拿不出来,我觉得两个250碰在一起是个倒霉的事儿。再加上整个政府的腐败、官僚等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转载】“是好是坏”之理性追问
和菜头 @ 2009-12-28
12:24 阅读(2575) 评论(42) 引用通告
分类: 航海日志
这是《21世纪经济报道》今天的社论,文章写得很好,唯一的缺点是普通民众不大可能读…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4月12日,老家的《重庆时报》就中国作协在重庆五星级酒店召开会议的报道,发出了一封公开信,道歉的态度很诚恳,认识很深刻,处理很及时,政治的敏锐性很巴实。 看了几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3, 2010
作者:沈宇哲 | 评论(0) | 标签:大陆, 学生, 台湾, 程序,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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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台湾议会暴力,在二次政党轮替后的台北政坛,似乎沉寂了一段时间。但本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审查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相关法律修正条文草案时,引来了蓝绿阵营总动员的大阵仗。之后,人们从电视镜头中看到了蓝绿立法委员互相推搡、咒骂,教育部长吴清基遭围堵,教育文化委员会主席赵丽云遭绿营同僚勒颈捂嘴,体力不支昏倒,双方“参战”人员均不同程度挂彩送医。
此后,总统马英九赶赴医院看望国民党籍受伤的民意代表,表达慰问之意的同时,站在国家领导人高度谴责立法院的暴力再起,理性问政空间荡然无存。同样感到遗憾的还有他的对手蔡英文,但蔡主席认为这是由于执政党动用人数优势强行修法的不当举措。双方阵营再次隔空交战,唇枪舌剑。
国会暴力事发后,台北媒体以最高调的方式重点报道,如果再追溯到4月14日大陆国台办宣布又一波“对台新政”:123所高校(大学)将开始免试招收学测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生,面试合格即录取,今年9月就可正式入学。台湾各界认知到,面对大陆越发强烈的抢占人才攻势,台湾必须做出必要的应对。而首当其冲的就是需要检讨被搁置许久的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的法律修订及配套措施。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手持行政院版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及22条之1的条文修正草案,以及《大学法》第25条及《专科学校法》26条的修正草案,启动对开放陆生赴台及认可大陆学历的立法表决程序。
其实,大陆学生赴台受阻一事由来已久,历经李登辉、陈水扁两届政府,大多因意识形态和两岸关系阴晴不定两大原因停滞不前。对民进党和非蓝政治力量而言,统战、大陆学历认证、陆生工作权是三个最重要的反对理由。
就在国会暴力发生翌日,台湾三大报不约而同发表社论,谴责议事殿堂暴力玷污民主法治的同时,也进一步反思政党因循守旧、闭关保守的不作为。舆论普遍认为,台湾民主化走到今天,开放社会更富包容、价值多元,而面对客观上大陆学生赴台求学的需求,台湾教育界不该熟视无睹。所谓统战、洗脑的担心,均属杞人忧天。相反,台湾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感化、熏陶前来就学的大陆学生,提供给他们身临其境的环境,来体验崇尚法治,奉行民主原则的社会是如何运行的,大陆相比台湾,还有哪些可以提高、进步的空间。
但是,除了自信心不足和意识形态旧习难改外,马英九政府自身的做法也是法案受阻的根源之一,其实质是公权力部门是否依法行政的原则问题。一个在法律修订过程中手脚不干不净的政府,在野党拥有充分的理由质疑他。所以,很不幸,夹杂在蓝绿仇恨的浓厚敌对气氛中,一件有利于两岸关系发展的好事就这么被“牺牲”掉了。
说马政府修法过程手脚不干净,核心争议落在了台湾大陆政策的法律基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上,按照该法现行的规定,第22条写明:台湾地区人民与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定居之大陆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之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由教育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之。
然而,被抓住把柄的恰恰是教育部程序正义有问题。经查,教育部于2010年2月4日公告“预告修正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此办法打算将学历认证的适用对象由《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确定的“台湾地区人民与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定居之大陆地区人民”扩大到“来台就读、大学境外开班就读、在台停留、在居留之大陆地区人民”。
很明显,在上位法尚未获得修改之前,行政机关就试图颁布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执行细节,已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第172条及行政程序法第158条规定“命令与宪法或法律抵触者无效”的更高上位法的规定。试问,一个连基本立法程序都会违背的的政府,如何让人民安心地信任他?
另一方面,在总统府、行政院、教育部言之凿凿地宣称,台湾政府将严格奉行“三限六不”原则(三限:限量、限校、限领域;六不:不加分优待、不会影响本土学生招生名额、政府不编列预算提供奖助学金给中生、不允许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会有报考公职人员考试及考证照问题、不会有就业问题)来办事之后,在野党质疑如若未来有大陆学生违反了这个原则,政府的执法机关怎么处罚?惩处手段为何?这在法律修正案里只字未提,如此草率地立法,也就难免落下了“霸王硬上弓”的恶名了。
必须指出的是,陆生赴台就学的老话题,自从沾染上意识形态的尘埃后,在统战、亲中等绕不出来的死结中兜来兜去,耗费的是台湾自身的竞争力和人才培育前景。不过,也不能因为这有, 就忽略了立法过程中的小细节,毕竟民主政治的初始就是保证程序正义,下位法对上位法的绝对服从。不若此,法治不存,何来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