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

西藏问题的历史参考文献所谓“农奴制度” (上)

人民公社其实就是一种农奴制,实际上整个毛时代,除了极少数属于领袖阶级的高干以外,农民俱是农奴,工人俱是工奴,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在中共事实上的身份世袭制度下,从被统治阶级到统治阶级的阶级流动实际上是中断的(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应该知道 … RT @yangpigui秦刚的话有此含意:奥巴马作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林肯的仰慕者,应会重视解放奴隶的重要意义,因此应理解中国在59年解放西藏农奴的重要性。但这种论据无疑将奥巴马的决策和其肤色挂勾,对奥巴马来说十分唐突;对将达赖喇嘛视为精神领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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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自杀背后的社会问题(上)

潘毅:我最近刚好是因为富士康的事情,有机会跑了一下两岸三地,我并不认为现在对富士康事件媒体的评论和看法已经达到平衡。刚才也提到自杀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可是在国内大量媒体是针对心理因素这一部分,社会因素是一直都没办法拿出来讨论的。香港报章算比较中立,但也只是比较重视管理压力的问题。我去了台湾5天,我们都知道富士康在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地位非常重要,大陆也有很多台商,所以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希望找一批关注这方面问题的学生去做田野调查,和学生对话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学生问的问题是跟台湾主流媒体的报道直接相关的,他们经常问到底这次事件是否是中共的阴谋,要把郭台铭赶出去,还有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对新闻媒体知道得越多就越没有信心。西方媒体的话他们想把富士康之后的罢工事件变成一个独立工会的追求,所以他们在采访的过程中就硬把这种观点塞到你的口袋里,所以我真是对媒体很失望,当然我希望自己能很快改观,可能是因为我自己太投入了,所以对媒体有点气。 ● 无论自杀还是罢工都是必然会发生的 杜婷在邀请我过来的时候希望我谈谈自杀背后的社会因素,我们一直在富士康厂区做研究,工厂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每半个小时就会有人巡逻,有人要自杀他就上去把你拉回来。我看富士康的问题,我会把这些工人理解成一个寄生在城市的农民工群体,把农民工放在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工厂这个背景上看,这些工人背后是有一个新的工人阶级的。那我们就会看到今天工人的这种行为,不管自杀还是罢工,我认为其实是必然会发生的,从社会学的角度,这次的事情是必然要发生的。今天我们要过度渲染罢工,跟我们渲染自杀其实是一样的。在我的研究里这十多年在工业区一直都是有自杀的,但因为工厂太小,一两千个人,自杀一两个人,根本就引不起关注。从03年到现在其实工业区也经常有罢工,甚至不比我们今天看到的少,但也不会有太多报道,因为我们知道这些罢工就是几天的事情. 我讲的重点是这些东西其实过去十多年一直都是存在的问题,我自己就处理过好几个个案。重庆、西安、天津什么地方都在罢工,这些现象本来就说明了非常明确的东西,只是我们不太关注,这次是通过富士康的事情一下子揭露出来。 ● 维持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背后是农民工的付出 中国在工业化道路里面,它的特殊性到底在哪里?我们为什么会有农民工?其他第三世界不是没有,他们其实也有很多外劳,可是我们的农民工还是我们自己本土的。在整个三十年的工业化里面,城市化、工业化基本是脱钩的两个过程。我们让农民工走进城市、走进工厂、走进工地,甚至也能走进饭馆、酒店工作,可是你就这样让他在城市,如果不能保障他们生存权利的话,不是真正的城市化。同时农民工的社会身份一直模糊不清,需要他的时候他是工人,不需要的时候他就是农民,我们在用劳动力的时候把他理解成临时性的、过度性的。我们所有农民工拿的工资都不是最基本能保障生活的工资,所以现在富士康说加了300块钱,加了之后依然是一个农民工的工资,而不是正常工业化后转化过来的工资。这样的问题我们一直没有办法讨论,我们在维持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背后是农民工在这样付出。 ● “自杀即他杀” 现在的问题在于现在年轻的第二代农民工和第一代不同。我95年的时候在工厂里面生活了8个月,后来在我的书中有写到那时候是一天工作14个小时,没有星期六、星期天,宿舍、食堂的条件也比今天差很多。可是经常我会被问到“为什么第一代农民工会接受?第二代不愿意接受?”这是跟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扣连在一起的。第一代的时候,虽然在外面打工很苦,可是他整个生活的意义感或者价值观是对照在农村的生活,所以他在城市里面多苦都好,赚点钱之后他想回农村盖一个房子,然后让他们的孩子出生,抚养他们长大,最希望就是他能考上大学,进入城市。就是不能考上大学,也希望他们长大了能离开农村去城市。所以离开农村进城市这一股强大的力量其实一直贯穿在这两代人身上。第一代人比较愿意回去,年龄越大越知道他在城市生活的不可能,而到了如今这一代,他整个生活价值观已经改变了,他渴望留在城市里生活。富士康那些年轻人进入到那种工厂之后,他其实更容易会看到那种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在城市留下来生活,但他们又不愿意再回去。这就是我们说的从抽象的社会学意义来讲“自杀即他杀”,他现在自杀的只是他的身体而已。年轻人喜欢新鲜的东西,潮流的东西,在富士康门口就有一家商店在卖手机,每个手机都是两千块钱以上,工人的工资不会支持他在城市有这样的消费。 中国这种很特殊的半无产阶级化制造了今天这种困局,困局产生两种情绪:一种情绪是绝望,绝望的时候就会比较容易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比如自杀;另一种情绪就是愤怒,就是罢工。你希望他愤怒还是希望他绝望?我们是希望能改变他背后的根本东西,改变背后的社会结构。 ● 很难找到比富士康条件更好的工厂 还有一种问题是说那些工人为什么要自杀?他们为什么不离开呢?据我所知工人最初是选择离开的,我采访过的那些工人,基本上都才做两三个月,要很辛苦才能找到一个人是工作超过一两年的,所以在遇到问题时他首先是选择离开,只有小部分人会选择自杀或罢工。我想说的是就算离开了,以后他去哪里?他离开以后同样不会想找到一个比富士康更好的条件和空间是很难的。 ● 宿舍劳动体制让如今中国的工厂模式可以维持下去 像这种工厂的模式为什么在中国可以维持下去?可以这么稳定?在城市里我们没有给这些工人家庭生活,但在像富士康这样的企业里,他提供了宿舍、公共食堂等等,这种制度上的安排其实就把他的工作空间跟他的生活空间高度重合在一起,这种重合从生产方面来讲是非常有好处的。工厂一接到订单可以马上开工,可以非常有效率。同时工厂的宿舍也提供了工人最基本的需要。之前有人说要拆掉富士康的宿舍,如果把宿舍拆掉的话工人就一定要到外面找地方住,就他们的工资水平怎么可能生活?你进A工厂,有个宿舍给你,你离开了进B工厂,也有个宿舍给你,你要真是离开这些工厂,那就只能离开城市。这种宿舍劳动体制让农民工从农民转变为工人的合理转化工程变得不可能。先讲这些吧,我不知道会不会对大家有一点帮助。 杜婷:谢谢潘毅,潘毅今天讲到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现象,两代农民工城市化的过程,还有宿舍劳动体制的概念,在我们深入讨论这些问题之前黄煜老师,您先让潘毅对我们媒体行业恢复点信心吧。 ● 媒体不过是整个制度中的一环 黄煜:首先媒体对潘毅的大量采访和报道让潘毅的很多观点被我们了解,这就是媒体的作用。媒体其实是一个市场,当然有不好的,但有些还是很值得尊敬的。刚才我们一直在讨论市场化的媒体制度,很难要求所有媒体都是用一种道德来自我要求,当然这里面还有人性的问题。刚才说富士康,但我们想想当iphone出来的时候,一天就定了60万部,这些苹果的使用者有多少人去关注他背后的血汗工厂,这些自杀的工人?苹果给富士康的利润这么低,所以有时候我对郭台铭也有一点同情,他整个军事化的管理恰恰就使得苹果可以有很大利润,也可以比较价廉物美出售给我们,所以最后你转了一圈,你会发现这个事情到底是怎样的?越研究深刻就越糊涂。对媒体来说责难容易,但是媒体本身也是整个体制下的一环。 ● 国家权利和资本权利的结合使公民权利受到侵害 长平:富士康事件出来之后,我在南都发的一篇评论就是介绍潘毅的《中国女工》,我也给很多记者推荐,我当时文章的标题是《除了自杀还有尖叫和梦魇》。《中国女工》有一章重点分析了一个女工的梦魇,从一个梦魇延展开去,分析底层社会反抗的途径。我对这个很感兴趣,这个社会打工者体制性地走向孤独,这种孤独一方面使他们更隔离,一方面又使他们更紧密地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反抗阶层,除了自杀还有日常的精神痛苦、灵魂挣扎等等构成了这种普遍的反抗。 在书中提到国家资本和父权制的结合,我觉得这个具有普遍性,是一个很准确的描述,到现在都还是这样,国家的权利和资本的权利的勾结,再加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父权概念。富士康就是典型的父权制管理,当然我们可以理解这种管理的不得已,但是这种管理本身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另外由于这种国家权利和资本权利的勾结,甚至沆瀣一气,他使得公民权利受到侵害。一个工人可以有几种身份,对老板而言他是一个工人,在社会上他是一个公民,有政治权利。刚才潘毅讲到宿舍的管理方式,在过去中国最早的国企也是这样管理的,这实际上剥夺了工人的政治权利或者说是混淆了政治权利。最近有个消息,富士康说我要把工人交给深圳市管理,这个消息本身可能有它的价值,但这个说法很奇怪,这样说就意味着资本家和政府是可以互换的,今天我可以交给他管理,明天可以拿过来自己管理。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大的话,其实整个社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权利的不清晰,然后一旦到了某个时刻,一个管道堵死了整个就没有呼吸了,富士康就比较典型。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很多经济学家过去提到的,就是说现在给工人涨工资可以,但是我的利润薄了那我可能就撤走了。对农民工而言你是要打工的机会还是要一个公民的权利? ● 媒体对罢工的集中报道使人们意识到工人才是产业升级的主体 刚才潘毅提到媒体对罢工事件的过分关注有可能有负效果,但有一点是好的,过去我们关于产业升级换代有很多讨论,但这些讨论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工人都是处于“被”的状态,他们不是主体,主体是国家的发展、产业的方向。我们的讨论仅限于产业要是不升级国家经济怎么发展,工人作为主体是被忽略的。现在他们站出来了,我们才发现其实你是不能忽视工人的要求。 ● “我不想回老家,因为老家没有QQ可以用” 邓志新:金融风暴之后对以出口为主的广东的制造业影响很大,当时媒体有很多报道,有一些在同一家厂工作了十多年的工人,就是第一代农民工,他们整个生活目标就是把子女亲戚都带到城市,在这里安定下来,结果经济不好厂里根本没有生意,要回去,他们觉得生活完全中断了,不知何去何从。我记得一些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有一些很感性的话,比如说有一位说“我不想回老家,因为老家没有QQ可以用”,还有一些农民工他们可以用一个月的薪水去买一个手机,因为他们需要用手机和外界联系,成为感情的一种寄托。这些让人看了很感慨,我的一个朋友北风当时有一个想法,他想要做一个调查,调查这些返乡的农民工回去之后怎么样,是不是能在家里待下来,工友之间会不会有联系,是以什么方式进行的,他们之间如何互助等等,当然后来因为他是一个人,所以调查没能做下去,但这种想法很有价值。 ● 媒体担心过多的报道会妖魔化某种力量从而导致民粹主义 还有富士康的问题,我和一个朋友曾经有个争论,当时我们作一个评论,我会考虑各个阶层对这个事件有什么反映,比如说有一个大学生关注无良企业的组织,他们要求通过对苹果、惠普这些企业施压让富士康改善工人的用工条件。我的这个朋友是同行,他就很抗拒这种做法。他本人高中毕业后在东莞打工,打了好几年工才出来,他觉得富士康的问题就在于那里都是年轻人,他根据他自身的经验认为在年轻人聚集的工厂环境中大家的抗压能力会比较单一,压力会迅速转嫁和传染。他不同意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富士康,他觉得如果只是把问题纠结在这一环就很容易妖魔化富士康,对很多工人来讲是更不利的。因为相对而言富士康的用工条件算好的,薪水可以按时发,你找不出他太多违反国家用工条例的地方。他所讲的也让我开始犹豫那个评论是不是还按之前所想的做,因为我们在国内做媒体很多时候担心妖魔化某一部分力量,担心民粹的东西泛滥而起。在这个极权社会中我们确实要对公权力非常警惕,因为他掌握了所有的资源和社会关系,但对于其他的一些力量,我们是不是就要宽容一点,不要随便妖魔化。 ● 媒体四面楚歌 胡泳:我第一次见潘毅,她说的话让我很震动。我们在座的很多都是做媒体的,而且做了很多年。倒不是完全说潘毅一个人让我震动,因为很多人像她这样想,这件事就会让人震动。在两会的鸿忠抢笔事件中,曾经新闻界有一个联署,但是新闻界想说这个事情的时候很多人会认为新闻界本身有什么好说的,这件事就是抢人民日报记者的一个录音笔而已。包括艾未未在他的twitter上,他把媒体直接就叫做倒霉的霉。还有自由派的知识分子,比如说王力雄,还有很多,他们很多时候是很怀疑媒体的公信力,怀疑媒体的判断,至少他们在为很多事情努力的时候他们可能都不把媒体当作他们的同盟军,这是一个很令人震惊的事情。换句话说今天的媒体人面临着一个非常大的困境,当然我指的不是全部媒体,我指的是比如说在座的诸位,大家对中国社会的现状有些共同的认识和判断,这样的一些媒体人。我们面临的困境是当局觉得你老说政府不好,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上;民粹会骂你,说媒体特别犬儒,特别娱乐;自由派会说你没有立场;我们自己来讲可能精神很分裂,所以媒体就变成四面楚歌的境况。而且很多时候人们会把对社会的很多不满投射到媒体上,就以前两天著名的六九圣战为例,有的人就说是媒体在这里搞鬼,媒体要把大家的注意力引走。我看到展江有篇文章说“社会有病,媒体吃药”,就是大家都觉得这个社会之所以那么乱七八糟全是你们媒体搞的,谁对媒体都不满意。这其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网民对媒体的反对,包括像潘毅老师这样的学者,还有在座很多为了今天的社会做各种努力的人对媒体也是这样的看法,媒体怎么办?媒体自己该怎么做来促进这种东西的改变?这可能是大家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 社会结构最根本的还是一种政治结构 刚才潘老师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讲了自杀的社会因素,但其实社会结构最根本的还是一种政治结构。我很欣赏袁剑说的一句话,他说“中国的上层之间是一种带有熟人性质的精英互惠经济,而下层则是一种主要建立在自由劳动力基础上并以此为特点的相当野蛮的市场经济。”换句话讲我们背后的社会结构完全是因为这种政治结构决定的,而这种政治结构如果不改的话,即使中央开经济会议,说我们要调整结构、要改变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包括金融危机都在导向说我们应该赶紧从价值链的低端走到高端。但实际上这整个过程如果没有触及到政治结构的话我觉得都是瞎扯,而这个瞎扯里面有一个很重大的东西,刚才长平讲在中国资本和政府是可以互换的,资本和政府互换的背后,你会在中国看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东西就是全球化绝对是政府的同盟军,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全球化在很多时候是中国现在这种政治结构的同谋。我们可以看到经过这么多年,国家的能力越来越强,国家获得了极大的崛起的能力,影响我们个人生活的能力,而如果没有全球化,我觉得中国绝对不会有这么强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前些年西方反全球化的东西,我们觉得离我们那么遥远,比如说G8开会,一些NGO去抗议,还有反耐克的血汗工厂,抗议那些不讲社会责任的公司,我们以前觉得这些离我们特别遥远,但是我们今天来看这个问题就是同一个问题。而可怕的就是我们的政府还基本上是建立在跟全球化的跨国公司这种同盟之上来维持现在的这个局面。所以要对全球化作一个重新的思考。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CoChina的最新更新: 自杀背后的社会问题(下) / 2010-07-09 23:50 / 评论数( 0 ) 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下) / 2010-06-30 19:44 / 评论数( 0 ) 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上) / 2010-06-30 16:12 / 评论数( 1 ) 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人文关怀文字稿 / 2010-06-28 15:10 / 评论数( 1 ) 突發新聞報導研討會 / 2010-06-17 23:13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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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一些很难找到的书籍有着强大的诱惑力

原文: Some hard-to-find books prove a tantalizing temptation 译文:中国日报:一些很难找到的书籍有着强大的诱惑力 作者:Cui Xiaohuo 发表时间: 2010-03-01 12:18 译者:hexiecollege 校对: @xiaomi2020 每当在路边书摊淘到一本书名诱人 的 罕见书籍, 剧作家时航 (音)依旧会兴奋不已——尽管这种盗版印刷的书籍通常错字连篇,让人不忍卒读。 他说:“如果这些书不是在书店难觅踪影的话,它们又如何能书架上脱颖而出呢?”这位39岁的名人以他数量可观的私人藏书而闻名 。 尽管政府对于书的内容和出版有着严格的管制,多年来仍有一些令其头疼的书籍(正版,非盗版)悄然流入首都。 “尽管名字诱人的书籍由于题材敏感的原因,不能通过官方渠道发售,但它们从不缺读者。”书商说,“书虫们如同见了火的飞蛾一样,火光越亮吸引力就越大。 禁果吃起来格外地甜。 ” 时说,普通民众阅读这些书并不违法,人们总是乐此不疲的搜寻这些不受政府欢迎的书籍。 其他一些爱书人告诉《大都会》,政府对于某些书籍的过敏反应,使得许多读者更想知道这些书的内容。 这些禁书通常通过出境旅游带回国,或者通过小型海外书商邮寄回中国。然而,这些书不是总能通过海关检查,尽管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中国海关没有所谓的“出版物黑名单”。一位本地书商告诉《大都会》:“有时我们能收到订货,有时我们收不到,也有些时候书籍会被邮寄回始发地。”这位书商多以海外邮寄方式订货。 “ 对于书商来说,好消息是,海关没有一份“黑名单”,据此检查每一件货品;而坏消息是,海关没有违禁品黑名单,因此他们可以拒绝任何物品通关。” 书商想要继续做生意,但是贩售这些书却意味着要在官方的政策中走过危险的钢丝。 “一些政治敏感的书籍是不受政府欢迎的,但也不一定被禁;而对于一些和政府作对的书,我们是不会碰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书店老板说。 然而,正如时航所说:“禁书往往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实的一面。从古代文学经典如《红楼梦》,再到鲁迅的著作,在历史上的某些时期都曾是禁书。” 对于那些不愿意为稀有书籍付出高价的读者,如果他们幸运的话,有时可以在网上找到电子版。但爱书人说,复印的PDF电子书有可能质量很差,且有错漏。 时航从他的藏书中挑出三本稀有书:一本是评论了现代中国的革命的《黄祸》,作者为20世纪的作家Matthew Phipps Shiel;一本近期出版的有关少数民族的书籍,作者为中国作家王力雄[译注:从这种语焉不详的语气中,很可能这本书是关于新疆的《我的西域 ,你的东土 》];还有一本关于前总理周恩来晚年岁月的一书的早期版本。 相关阅读: 译者频道—开卷有益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的志愿翻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 译者频道—开卷有益”、“ 中国日报”、 “零星其他”索引。 本文版权为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CC协议2.5 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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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中国现在对无涉政治的藏人施加压力

嘎玛桑珠本来是中国政府所喜欢的那种藏人。 这位古董商人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存,不但赢得了国家级的大奖与赞誉,也跟本地区会引起激烈冲突的政治没有牵扯。然而下星期他却要出庭接受审判,罪名是维权团体认为罗织的盗挖古墓葬罪,时机就在中国当局对藏人知识分子展开自文革以来最大的镇压之际。 自从两年前西藏的首府拉萨发生暴动,导致22人死亡,并引起数十年来为期最久的藏人反对中国统治的抗议事件,到现在的这两年期间里,中国政府对于西藏变得愈来愈敏感。 当时暴力的冲突与示威横扫中国西部的藏地,现在仍有偶发的抗议事件,而安全措施依然十分严密。 现在,运动团体说有愈来愈多藏人知识分子正在受到当局的压力,而当局已经下定决心要抑制任何形式的异议声音。 政府一直想要消灭西藏内部对于中国政策的批评之声,此地本来有一场相当强烈的辩论,讨论的是这个喜马拉雅地区需要什么程度的自治,从呼求宗教自由还是该完全独立。然而现在官员们似乎开始扩展扫荡的范围,开始针对那些之前被认为是同盟者的对象,或至少无害的人进行打击。 嘎玛桑珠过去属于第二种人。国营的中央电视台在2006年,因为他在西藏地区从事环保工作,“创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表扬这位壮硕的四十二岁汉子为全国年度慈善家。同一年,中国最重要的周刊《南方周末》,赞誉他是“西藏天珠王”,因为他收藏了大量的宝珠。 麻烦从去年开始。 嘎玛桑珠的哥哥与弟弟,也都是环保志士,去年八月受到关押,因为他们批评西藏东部地方的地方官员盗猎濒危的野生动物。他俩受指控成立违法的环保团体并且煽动地方的抗议活动,到现在都未获得释放。“人权观察”说弟弟其美郎加正在服二十一个月的劳教刑期,罪名是“破坏国家安全”。 今年一月三日,便衣警察也关押了嘎玛桑珠。官员后来说他被指控于新疆地区“挖掘古文化遗址与古墓”--这个罪名乃是1998年提出,当时他被指控买卖从考古遗址保护区偷盗的文物。在当时他因取保候审而获释放,然而警方从没有继续追查这项罪名。 “这个案件相当不寻常,也相当令人不安,”哥伦比亚大学的西藏学者罗伯‧巴聂特表示。“中国一直都被指控使用严苛的法律来噤声批评者,特别是在西藏,然而这一家西藏环保人士没有批评中国政策的纪录。事实上他们在中国广受报导,被尊为模范公民。”巴聂特说这个案子可以作为西藏的公安警官得到相当大的自由空间来对付有分裂主义嫌疑的人士,已导致权力遭到滥用的案例。 嘎玛桑珠的支持者说1998年的罪名为什么死灰复燃,是为了惩罚他企图营救他的兄弟。 “完全是栽赃陷害,”一位密切注意西藏议题的中国作家王力雄如此说。 然而这个案子确实有令人忧心的前例。 上个月,以华府为基地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出版了一份报告,说有三十一位藏人“在报道或表达了他们的看法,写了诗或文章,或只是跟别人分享中国政府的政策与它们对于西藏今日影响的信息之后”,即身陷囹圄。 这篇报告说这是自从中国混乱的文化大革命在1976年结束以来的第一次,当局针对和平表达自己看法的西藏歌手、艺术家与作家予以有意的打击。 另外一个最近的例子是,一位名为扎加的作家——因为遵守中共的路线而被其它藏人视为“官方知识分子”者——也在今年四月被关押,就在签了一封公开信批评中国政府对青海藏地的地震救灾行动以后。 嘎玛桑珠的审判将在星期二于新疆焉耆县法庭开庭。偷窃文物罪在中国最高的刑期是终身监禁或者死刑,然而他的律师浦志强星期五表示他不认为会判如此重刑。 然而,浦律师仍然忧心。他说他只见到嘎玛桑珠两次,最近一次为时约四十分钟,而警察在旁边监视、录像。法庭也不让他复印嘎玛桑珠案的档案。 “他明显瘦了——大约掉了二十到三十公斤(44到66镑),”浦律师说。“我差点认不得他。以前,他长得像成吉思汗。然而他精神还好。” 嘎玛桑珠将会陈诉他是无罪的,浦律师说。 而本社星期五打到法庭的电话无人接听。 【来源: 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p/article/ALeqM5j09xV-ET7JiLnzJgm04xIvj7NQOgD9GE27E00 译者:台湾悬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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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日,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被关闭

昨天,6月2日,蒙难被囚的“天珠王”嘎玛桑珠的律师,浦志强先生在Twitter上发推 :@puzhiqiang 嘎玛桑珠夫人珍尕措毛落网搜狐博客,天珠背后的史诗,有劳大家恳请锐推 http://drolkartso.blog.sohu.com/ 而在名为“ 天珠背后的史诗 ”的博客上,当日贴出的是两份法律文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并贴出了律师与法院之间进行协商的文本:1、敦请法院纠正已有错误暨尽快便利辩护律师复制卷宗“细务”的函 ;2、取保候审申请书;3、关于延期审理如凯·噶玛桑珠被控盗掘古墓葬罪一案的申请。 王力雄亦在Twitter上发推,介绍这个新开的博客 :@wlixiong 在维吾尔自治区之蒙古自治州之回族自治县受审的藏人噶玛桑珠的案情进展,请看 http://drolkartso.blog.sohu.com/ 然而,仅仅一日,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即被关闭!现在点击该博客地址,已无原来内容,而是搜狐网站的说明(见图)。 而几份法律文件,几份律师致法院的函,并不可能超出搜狐网站的审查标准,所以应是足以让搜狐网站畏惧的外来指令,间接证明了嘎玛桑珠此案必有不可见人处。 下面是嘎玛桑珠夫人的博客上发表的相关文件之一: 敦请法院纠正已有错误暨尽快便利辩护律师复制卷宗“细务”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法院 马增华庭长并转呈 领导: 新疆焉耆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公诉的被告人如凯·嘎玛桑珠涉嫌盗掘古墓葬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我们作为辩护人已于2010年5月27日递交手续,并于同日签收贵院6月1日公开开庭的出庭通知。经研读起诉书【焉检刑诉[2010]62号】,我们留意到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共耗时八天,贵院受理至开庭仅用了十天,留给辩护人享用的只剩下区区五天。应当说,虽然我们勉力克服了诸多困难,竭力“配合”了法院的工作,终因案情复杂年代久远案卷文本模糊,我们的执业行为遭遇瓶颈,面临着极为严重的困扰。 我们不愿相信,主要烦恼其实是来自贵院人为设置的障碍,虽然马增华庭长奉命执行领导研究决定的本案卷宗“不得复印只许摘抄”的方针,已令我们难以在有限时间内熟悉案情,更谈不上为适当履行辩护职责打好基础。本来李律师已于5月27日在其安排下复印了公诉机关先期提交的证据七十来页,但马庭长很快在来电确认李律师在房间后,立即赶来尕吉尔大酒店218房,当面称“检察院提供的笔录有两处问题,你拿过来我看一下”,但李将未及阅读的卷宗交到他手上之后,马却称:“你可以到来法院查阅,这些复印件我现在必须拿回去。”当李律师问他是否可以不交给他时,案卷已经在手的马庭长明确说:“不行!复印件必须拿回去!有关部门会找浦律师谈的!”撂下了这些话便扬长而去。此后在北京,我便与奉命上门的北京有关机关进行了初步沟通,他们要求我在李庄案发后行事要尽量“配合”法院工作。当然,北京官员也指出其所谓“配合”的前提,是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为当事人竭忠尽智,并时刻留意为现阶段北京律师的公众形象增光添彩。 无奈李律师只得返回法院,从下午四点加班抄卷直到次日凌晨三点半。5月28日傍晚,马庭长再次电称公诉机关刚刚交来了补充证据要他再去摘抄。5月29日星期六,鉴于我本人已抵达焉耆,两人并肩摘录整整一天个个晕头转向——我等久疏“抄功”缺乏“摘抄”训练。但毕竟,案件材料繁杂如此摘抄难免会挂一漏万,这不仅对辩护质量有害,而且按北京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结案钉卷归档制度的要求,我们也将面临后续的问题。我们只是不能理解,在复印机进入中国三十年后的今天,贵院领导和马庭长的断然“不得复印”,甚至连已印好的证据都要设计“赚”走,究竟是所为何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最高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律师法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法[2006]38号),亦要求法院要设法“创造条件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印、复制案件材料提供必要的方便”。基于正常理解和办案阅历,我们认为:上引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所称“查阅”、“摘抄”、“复制”三种方式,是国家赋予辩护律师的权利,以何种方式查阅案卷,当由辩护律师自主而非掌握在法院乃至法官手中。我们不能漠视,国家旨在保护被告人基本人权和辩护律师执业权的“良法”进一新疆到了焉耆,便被法院“领导”曲解并滥用为据以剥夺律师复制案卷权利的“依据”。因而,贵院的“只许摘抄,不得复制”显然将“义务”误作了“权力”。我们有理由质疑,对马增华所称“领导研究决定案卷不得复印”的这桩普通刑事案件,焉耆法院还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刑法第5条)”;我们心中很是没底,合议庭在明天的审判中是否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哪怕仅仅是来自某些“领导”的影响。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乃至警察,共同构成法律共同体,彼此制衡互相监督独立履行法定职责,是制度设计的题中应有之意,几家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都不宜利用强势地位恣意妄为。司法机关尤其不宜动辄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洪水猛兽。所受的教育告诉我们,刑法的任务一是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二是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包括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假如一个制度保护不了“坏人”的权利,整个社会就侈谈保护公民权利。“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另据刑事诉讼法第2条,国家除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还应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难以设想,一个连指控被告人犯罪的纸面证据都不肯轻易示人的法庭,能不折不扣地独立司法和公开司法,会依法尊重辩护人执业权利保护被告人基本人权,并进而通过公正审判践行最高领导人建设法治国家的然诺。我们认为,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国家司法机关堂堂正正的公开行为,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借机教育人民、制裁和挽救犯罪分子的大好时机,焉耆法院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在律师依法复印卷宗这一细务上节外生枝。 好在事情正在其变化,规则正在形成中。诸多恶性丑闻层出不穷,伴随聂树斌、佘祥林、赵作海等的冤情浮出水面,在公民合法权益极大受损的同时,“独立司法”令誉和法治建设大业也屡遭重创。痛定思痛亡羊补牢,最高当局终于意识到严格死刑证据采用和排除非法证据,对于公正和保障人权至关重要。本案庭审的排期,适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之际,上述第二份文件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依据。我们有理由期待这些原则将成为贵院对抗某些领导干预案件冲动的有力武器,它们也将成为嘎玛桑珠在焉耆获得公正审理的护身符。 徒法不足以自行,公正司法独立司法,有赖于为政者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好制度好规则,还要在司法实务中被凛尊和贯彻。有道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唯小节为大,司法机关在公诉案件中的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甚至比勿以善小而不为更有意义和更有制度价值。为被告人嘎玛桑珠的合法权益计,为公正司法的尊严与威仪计,本律师特向贵院致送此函:务请尊重我等辩护人复印卷宗材料这一最起码的执业权利。本律师真诚地认定,我们此刻的坚持原则,就是在踏实配合贵院的审判工作,就是在切实贯彻落实北京司法局领导临行前的耳提面命,就是在为构建和谐和建设中国的法治大业,略尽些许绵薄。 谢谢。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浦志强 律师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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