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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沈旭晖:万言书——致港澳办王光亚主任

  “ 我深信无论是小圈子选举也好、普选也好,都不容易出现这次乱局;假如时光倒流,防微杜渐,今天唐、梁二人的认受性危机可以大幅减低,其他人日后若有机会参选,也不会面对相同危机。 ”              王主任﹕ 新一届香港特首快将产生,据说中央已有态度,这时候写这文章,无疑不识时务。但是作为一个研究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后辈,我衷心希望和你分享对这次选举的强烈不安。谁当特首,我原来并无感觉,自从月前确认唐先生不能胜任,曾对梁先生的出现充满欣喜,更希望香港出现改变。但经过选战,朋辈都忧虑无论哪个胜出,新政府都会出现致命的认受性危机。投票给谁、投什么票、流选是否就代表“大逆不道”,是选委的责任;与社会分享一些想法,却是知识分子的最后责任。   “ 认受性 ” 等于 “ 民调 ” 的偷换概念   你说这次选举做不到“君子之争”,道尽港人心声。但不少建制派朋友认为,选举乱局“属于迎接普选的必须预演”、“反正无论谁出选都有认受性问题”、“建制派自我撕裂总好过被反对派撕裂”、“哪里选举都有黑材料”;不少泛民朋友则认为“小圈子选举就是这样”、“利益集团操控的选举自然丑陋”云云,潜台词很简单:选举就是不君子的了,认命吧。真的吗?不是的。我深信无论是小圈子选举也好、普选也好,都不容易出现这次乱局;假如时光倒流,防微杜渐,今天唐、梁二人的认受性危机可以大幅减低,其他人日后若有机会参选,也不会面对相同危机。为什么?   六大选举道德规范被打破   半年前,你为新一任特首定下三个条件,第三点是有“认受性”,我十分赞同。然而,在过去半年,“认受性”这概念,在香港这个未落实普选的社会,却被片面误解为“二选一的封闭式民调支持度”,我相信这并非你的原意。就“认受性”的定义,综合不同学者分析,既包括选举制度和过程本身的认受,也包括不同阶层对候选人的认受,内有多项基准,民调只是其一。“认受性”的概念,正是让领袖低民望时也能管治:﹕试问哪个政府可以长期不推行民望必挫的政策(例如加税)?前美国总统布殊低民望时,也有认受,因为产生他的制度有认受;在民主政体,民意既能直接在初选淘汰不理想的候选人,也能直接化为选票,民调和认受性的关联,是相对较大的。但即使同样由公众认受有限的选举委员会(所谓“小圈子”)选出来,董建华、曾荫权当选时,认受性均远胜今天的唐、梁,因为第一,他们的认受除了民调,还有其他;第二,这次建制两营打破了其他民主/小圈子选举都有的“君子之争”规范,令这届选举本身、及所有候选人的认受性大为下降,无论谁当选,都极难施政。这些被打破的规范,可分述六点如下﹕   (1)   打破规范一:选举必须先对游戏规则达成共识   这届选举以“扩大民主性”和“市民参与感”的口号开放建制派竞争,作为支持香港尽快民主化的人,我深信“开放竞争”的精神,必须肯定。但“开放”的背后,有两个重点不为公众注意﹕第一,“小圈子选举”(制度A)、由中央钦点二人再让二人“比民望”的“民调主导式小圈子选举”(制度B)和“普选”(制度C),其实没有层递关系,而是三个完全不同制度,有完全不同的游戏规则,分别适合完全不同类型的候选人。第二,建制派的唐营、梁营,为了这次选举,都部署了五至十年,却没有对选举采用哪个制度产生完全的共识。唐营一直相信、在以往五至十年也被长期告知,这次是行制度A,因此用了五至十年时间部署制度A游戏;梁营则尽力把制度A变成B,到了唐营确认中央认同了对手建议的制度B,距离选举只有数月,重新部署已来不及。假如我是唐梁各自的支持者,分别会怎样想?   唐营不挑选任志刚、黄仁龙的 “ 被算计论 ”   唐英年等待钦点的态度,令人十分反感。但从另一角度看,为什么唐营对他情有独钟?答案其实是规则问题:时至今日,我们都知道唐、梁不是两个人,而是代表两个利益集团,假如唐营五年前就知道这届将使用“民调主导式小圈子选举”(制度B),自然会一早建议推出在制度B最有优势的同路人任志刚,他不会害怕在制度B竞争;假如五年前获悉采用普选(制度C),则会一早建议推出在制度C最有优势的黄仁龙,他也不会害怕在制度C竞争。“唐营”支持唐英年的最大原因,就是五年来、乃至数个月前,都一直被告知(或他们相信的被误导)在2012年,还是使用制度A,而在制度B、C毫无优势的唐英年,却是制度A最强势的一人。于是,唐营认为破坏共识的,是偷偷单方面修改游戏规则、制造既成事实、搞“突然袭击”的对方。 第一届特首选举做到“君子之争”,因为四名建制候选人都采用同一制度,当时杨铁梁的民望其实高于董建华,但没有以此变成“反董”公投,因为这是各方的君子协定。社会喜见梁振英挑战钦点,而不明白这也是钦点的一部分,但过了数月,唐营、乃至泛民愈来愈相信,制度B是梁营度身订做的──他们的论据包括,当梁振英要加入选战时,强调的是”反钦点”、“民主化”,以争取社会支持,但再有第三者要加入时,却强调“已钦点”、“别乱来”;若说这是民主进步,论民主化政纲,以“民主化”为名改变制度A的梁营,比起唐却毫不进步、乃至略有保留;梁营支持者在过去十年来如此重视“民意”,更是只此一次。唐营自信只要规则一早获悉,在制度A、B、C都无惧,因而认定被“暗算”,不是输在实力,而是输在临场被改规则,更难像一般输家“愿选服输”,深信这不是公平的一仗。   当年杨铁梁为什么不落区 “ 并民望 ” 挑战董建华?   试想,若在第一届选举,原来民望更高的杨铁梁提前六个月落区,进一步催谷民望,凭公众心目中的法官权威,加上在辩论展示口才,定必把好好先生董建华比下去,再有一批“杨营”的人在各大媒体要求小圈子按这民意投票,旁边有当时得令的软性专栏敲边鼓,董建华的黑材料不知从何处忽然爆出来(杨官当然还是绝不搞黑材料的君子),“反钦点、投铁梁”的剧本,“杨官个款咁有能力、一定做到野,阿董呢个阿伯讲野都唔得点选得落呀”一类民意,定必进一步发酵,那“董营”会如何想?相信他们断不会服输,只会认为是对方半途破坏游戏规则,若一早说明白,就干脆提名李鹏飞。有意思的是,董杨当年真的做到君子之争,选前就可以真的坐下来“饮啤酒”,约定无论谁当选,选后都定期会面谈天。更有意思的是,这二人一句“君子之争”的口号,都没有提。 但在梁营看来,制度B是他们努力争取后获中央首肯的,只是对手政治敏感度低,不及早换下唐英年,责任不在己方;对手不智地提出“撤资论”,更是输打赢要的不君子行为,这是“阳谋”,不是“阴谋”。坦白说,若我是梁先生,也许也会这样操作,因为这是广义梁营的最大机会;何况梁营这些年来一直耳语,当年董建华“脚痛”,不也是在制度上被“屈机”?但无论谁是谁非,社会何辜?假如有一场球赛,双方连对赛规则也没有共识,打架完场是必然的下场。现在结果正是无论谁胜出,落败一方都认为对手“胜之不武”,不可能服气。这教人想起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戈尔得到多数人支持、胜出的却是布殊,民主党也全体服输,就是因为制度有毫无争议的认受性。我们这次呢?恰好相反。   (2)   打破规范二﹕必须点名谴责非法手段获取黑材料   在这次选举,说的是“比政纲”,但政纲无人理会,而且二人政纲几乎完全一样,现在的民望差异,主要是靠对手犯错的“负面认同”。当然,选举从来充满负面活动,揭黑材料也好、人身攻击也好,不必少见多怪。但在外国民主,一切依然有其道德底线,目的正是确保当选人的认受性。不容许打击对手的黑材料来自任何非法行为,可谓是最底的底线。越过了,无论谁人当选,整个制度都是输家,胜者都不可能有“以德服人”的认受。 数月来,令我们忧虑的不是那些丑闻本身,而是揭发丑闻的方式。有评论说,问心无愧就不用害怕,但不是的:例如有候选人的私人电邮被公开,成为报章头条,当事人时任特区政府二把手,那样的保护,还能让私人电邮外泄,只可能是高人所为,坊间相信涉及黑客,应是合理推论。如此行为明显违法,但社会毫无响应、还继续聚焦电邮内容,候选人还以上述电邮的关键内容、即据说是唐英年传说中进行性交的“沙发”,在直播辩论公开质询揶揄对手,这足以制造政圈的白色恐怖。另一候选人揭露闭门会议信息,就算不一定有法律责任,也属灰色地带的“灰色恐怖”,令参与不少政府委员会的人(例如笔者)不安,日后开会再不敢畅所欲言,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涉重大公众利益,否则其破坏政治伦理令人遗憾。 至于各方分别同时披露的西九陈年密档,以及政府高官收受礼物清单,都甚具针对性,打击对象除了候选人,尚包括被一方支持者视为“港英残余份子”的黄仁龙等具威信官员(当然还有威信所剩无几的曾荫权、曾俊华等)。此等信息愈是琐碎、愈是触及媒体不可能接触的政府深处,介乎各式恐怖之间,政府内部已风声鹤唳,这不是因为心虚,而是来自角力双方的“上帝之手”和“忽然解密”,足以令公务员精神崩溃。再如“江湖拉票饭局”实情在警方调查公布前,各营均不应妄断,但江湖人士掌握候选人黑材料、并因此被其中一方主动接触的说法,已被这阵营中人公开承认,这已制造了政圈的黑色恐怖。香港从来不是这样的。社会流传的恐惧,难道是没有原因的吗?   不容非法手段原则应高于胜败   无论这些行为与候选人本身有没有关系、详情是否为其所尽知、是否由其他人唆摆或协作,维持选举认受性的应有做法,是所有候选人在这些挑战规范的行为发生后,立刻作一致的、指名道姓的具体谴责,以示还有原则高于胜败。执法机关或相关编制无论有没有人投诉,也应主动调查,因为表面证据是这样充分。 试想若《纽约时报》刊出麦凯恩的私人电邮,相信对手奥巴马必会第一时间走出来,点名声讨这报纸,而不会嘲笑麦凯恩老而性无能;若奥巴马透露麦凯恩的密室谈话,若无证据,自己已选不下去。遗憾的是,两名候选人除了作出空泛的“君子之争”宣示,既没有勇气指证非法活动的细节,也没有胆量对涉及相关行为的支持者(或媒体)具体谴责,与响应己方丑闻、哪怕只是学生声明的极速,大相径庭。 这教我想起昔日被要求“谴责”我的“激进”员工时,我也尝试以“深信所有人都尊重世界和平”敷衍对方,只是道行不及两名候选人多而已。结果,两名候选人愈说“君子之争”,公众愈是犬儒,认定新政府有暗黑一面,只会令其认受危机恶化。人无信不立,日后谁相信政府?   (3)   打破规范三:竞选团队的 “ 官方支持者 ” 需由候选人问责   这次选举出现一个怪现象,就是不少最活跃的两营代表性人物,均不属“狭义竞选办”,只是二人“支持者”;他们的争议性言行,均可在必要时与候选人切割,无异输打赢要。二人都曾辩解﹕我那么多支持者,怎可能管得了那么多?但这样响应,似是混淆视听。 在海外案例,就算一些著名支持者在竞选办没有职司,但承担了代表候选人的“官方”行为,其言行也就可向候选人问责。何谓“竞选办外的官方行为”,不能有具体定义,不必咬文嚼字,不必大辩论,只能按常识和良心。例如以我得悉,这次不少双方的“竞选办外支持者”都积极为候选人向选委索取提名表,被选为认定/“误会”为候选人的正式代理人,这就涉及了竞选正式程序,无论是否在办公室挂名,这些人已代表候选人无疑;若候选人不认可上述关系,则必须在发现“被代表”时,第一时间严正澄清,否则无异于确认关系。这样的道德要求,不为过吧!又如不少与双方候选人有多年雇佣关系的“竞选办外支持者”,对被称为“头马/家臣”直认不讳,从无澄清这种“马/臣”关系没有延伸到竞选,则他们的行为,也应向候选人问责。   普京的智慧:外判一切不君子行为,谁不是君子?   确认了上述原则,就能发现两营都严重缺乏问责精神,都在不君子地钻空子。例如唐营因为己方充满“感情缺失”,其“官方支持者”就无中生有地制造对手与其竞选办副主任的“绯闻”,令这候选人说别人抹黑自己的绯闻时,显得格外虚伪。梁营的著名“官方支持者”更多,从建制派朋友得知,有的在对手丑闻被媒体报道前,已不知从何处得知讯息、并喜形于色,与朋友分享;有的公开承认从江湖朋友搜集黑材料,态度与候选人表白的“君子之争”背道而驰;有的在第三者考虑参选时,背后以种种明暗手段千方百计将他劝退;这些“官方支持者”的行为,同样令这候选人显得虚伪。我曾问其竞选办,个别支持者是否参与其竞选活动,他们强调绝不,但就在同一夜,竞选办的人和这位支持者,就一起在马会为候选人向资深传媒人吹风。既是这样,两办何不开诚布公?在《笑傲江湖》,要一统五岳的嵩山派暗中吸纳了不少江湖异士(有时还扮成魔教),华山派“君子剑”岳不群后期加入日月神教则不为人所知,他们的对手若以为“教众”只有那些公开记名弟子,就失策了。 谁都知道,支持者的行为,不代表候选人,但这不代表支持者的行为越过道德规范时,候选人也没有责任。例如在本届美国总统初选,共和党候选人保罗的支持者推出涉及种族歧视的广告,攻击对手洪博培的华裔养女,饱受批评,保罗也许事先真的不知情,也公开批评其支持者“disgusting”,公开要其立刻撤掉所有相关行为。否则先例一开,所有负面竞选都会无人认头,而且永远没有人要负责任——也就是现在香港那样。 这样说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涉及一个值得忧虑的现实问题﹕假如所有候选人都把真正的核心班子定性为“竞选办外支持者”,把不君子行为“外判”,“狭义竞选办”自然只须处理阳光行为,日后的选举,就肯定充满“君子”了,但这是否“君子之争”?学会了这套操作,领袖哪里还有可能犯错?政府筑起了三、四重安全阀,还哪里需要负责任?假如竞选期间的问责不落实,当选特首的人,也可以重施故技,在正大光明的政府外,整合一批自己不用负责的“政府支持者”,处理其他事务——普京治下的俄罗斯,正是靠“政府外的政府支持者”维持局面。市民对政府的认受,包括相信它的阳光,但一旦新特首当选后,发生与其“支持者”相关的非君子事件、乃至罪行,无论真相如何,民众先入为主,容易认定政府难辞其咎,个别事件就容易变成政府的认受性危机——这也是近十年俄罗斯政府的危机,每有甚么异见记者被暗杀、流亡特工被暗杀,政府都表白得很无辜,“民间舆论”却众口一词。这是否我们民主化应走的路?   (4)   打破规范四:内部矛盾不能为民调变成 “ 敌我矛盾 ”   选战风云自然要有竞争,有竞争自然会对立。但通过制造二元对立来争取支持,在民主选举依然有其底线,因为“二元对立”与“社会和谐”,本身就是互相冲突的。假如有竞选团队不断化“内部矛盾”为“敌我矛盾”,以制造二元对立来争取支持、或同情,其实也是不断削弱其未来的管治认受性,因为选民相信这通过“矛盾论”上台的人,不会有团结社会的诚意。在第三世界,选举常变成族群对立,无论候选人质素如何,只要选民属于某族,就会被标签,这是内地学者批评民主化时最常举的案例,并一直说中国人能避免之。那道德底线在哪里?我想,在于是否以“敌我矛盾论”操控“标签政治”。   当两营等同 “ 黑五类 ” 、 “ 新黑五类 ” ,谁敢批评一句?   在正常的香港,没有投票权的我们,若被指支持A或B,有什么所谓?但当“唐营”、“梁营”分别成为被污名化的大帽子,不只是建制派,连整个社会也不会迈向“大和谐”,却迈向“大撕裂”。操作是这样的:首先,梁营作为挑战者,把唐英年及唐营的形象简单脸谱化,代表“地产党”、“官商勾结者及既得利益集团”、“曾荫权腐败路线”、“反中乱港勾结外国势力反对派”、“反民主的钦点者”,教人想起昔日文革的“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当事人则不断强调自己的“弱小”和支持者的“勇敢”,撰文在《大仇富》、袋装《地产霸权》,以示“唱红打黑”;由于支持梁被演绎为等同“打倒黑五类”、“批斗地产党”,民调就变成“反黑五类”的“变相公投”(讽刺的是根据政纲,梁营在“反黑五类”内容上,与对手完全相同,令不少支持者感到震惊)。当唐营终于掌握二元对立的游戏后,虽然为时已晚,却还是令梁振英及梁营的形象同样脸谱化,代表了特务、黑金、地下组织、打手和输家这“新黑五类”,当事人则强调自己的“清纯”和支持者的“可爱”,作为“Anyone But CY(ABC)”的基础(讽刺的是唐营也绝对不乏“新黑五类”)。昔日建制与泛民的竞争,何曾有这样的敌我矛盾?   文革帽子文化:非梁即唐的恐怖   更甚者,在双方支持者眼中,无视社会其实对二人都不满的事实,刻意把社会弄成“非唐即梁”,不少朋友不过一句Facebook status,就换来一堆“哦你系唐/梁营”的帽子,仿佛全球都要为二人的内战归边。由于唐已被“斗倒斗臭”,就没有人敢对梁稍作批评,因为批评梁纵然可有一万个原因,但在梁营眼中只有一个,就是“唐营X队”、就是“黑五类”。唐营前期以“losers’ club”形容梁营,后期操作亦一模一样,不赘。这样下来,一切都是动机论、阴谋论、敌我矛盾、阶级斗争,恍如回到文革,社会怎会和谐?而且这“运动”已接近失控,双方为了证明候选人的“代表性”,都不惜一切垄断相关形象,例如任何同样批评地产霸权的人,甚至是传统爱国人士,只要稍批梁,也会被刻意标签为“唐营B队”、“被李嘉诚收买的打手”,因为社会存在“既不满地产霸权、又不满梁振英”的人,是剧本不容许的,所以爱国阵营好些人不满梁振英的事实,就被按下不表;泛民普遍倾向不接受梁振英的事实,则被一顶“何B”的帽子诛心地料理掉,以减低其独立性,并营造“ABC队都在打压CY”的弱者形象。反之亦然,最荒诞的是批评《港大学生会批梁声明》的港大学生会,也有唐营支持者看作“梁B”;而这群普遍被学界视为国粹派传人的港大学生会,却被梁营旗手大笔一挥,说成是何俊仁的B队“何BB”,帽子横飞的荒诞,已与文革无异。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没有候选人默许,“斗争”怎可能有这样发展?这样说,不是无的放矢:双方那些负责死扣“黑五类”和“新黑五类”帽子的旗手,近半年洋洋洒洒数万字,铁证如山,却没有受过候选人一句公开批评,若说候选人不希望从中受惠,乃自欺欺人。对刻意挑起敌我矛盾的政府,社会如何认受?就像靠挑动敌我矛盾上台的陈水扁,哪怕在执政后的头四个月,找国民党的唐飞当行政院长搞“大和解”,也怎会有人信服?这手法,是否真正的爱国者所为,是否与胡主席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两营都依靠悍将争取某种支持,却又说什么“君子之争”争取公众,这不是君子的行为不打紧,但为了胜利,而让社会矛盾处处,化内部矛盾为敌我矛盾,值得吗?   (5)   打破规范五: “ 钦点候选人 ” 须在 “ 认受性 ” 各个范畴都合格   虽然你没有为候选人的“个人认受性”提出定义,但我想,在以上谈及的选举制度认受以外,特首的个人认受包括以下条件,应没有太大争议﹕ 第一,这人需要有民意支持,起码不能让不能入闸的人随便比下去,但唐英年入闸那刻的民调表现,足以让他在任何初选出局。 第二,因应社会道德标准,触犯禁忌会降低认受性。香港自由开放,但唐英年的“感情缺失”及其“产品”,对部分港人而言也难以接受。 第三,假如这是宗教地区,候选人需要负责社会稳定的宗教认受。在香港,候选人则需要稳定社会的公务员团队基本认受,这是不能反映在民调的。梁振英这方面的认受被强烈质疑,而且随选战,进一步恶化,以致未当选,即有资深公务员公然以“公务员对梁先生有心理障碍”为由暗示分权。 第四,通过争取精英圈子支持稳定社会,是选举委员会的原意。若有候选人始终不能得到为数不少的选委的真心认受,只凭民调上台,在当选后遇上危机,也难以得到精英圈子的帮助,这是梁振英面对的困局。 第五,候选人所属政党或团体,是其认受性的组成部分,因为这提供了可参考的往绩。在这方面,其中一方的个别长期合作伙伴,特别缺乏社会认受;另一方的团队有强烈现政府色彩,而现政府的民望却接近破产,均不理想。   只有民调支持的认受性,比 “ 综合型认受 ” 政府危险   同时在上述各范畴表现合格的建制派领袖,其实颇不乏人,他们都不像目前二人在欠缺认受性的范畴,均有硬伤。而且你定下的条件“认受性”应是长年累月累积的,民调则可以极速变化,所以在海外例子,一时取得高民调的人,断不敢立刻说自己得到高认受,直到这民望经过没有附设前提的长期考验,否则属误导公众——这是量度民情的基本道德。在第三世界,常有影星、球星凭形象参选,短期内民望极高,但持久的例子不多,除了列根。有如在香港,大学校长多年来有社会认受,但若选特首,不一定得到高民调;刘德华的民调支持可能一时很高,却不代表担任特首容易有社会认受。 值得注意的是,梁振英的经历和唐英年恰好相反﹕他十多年来持续民望偏低,在社会有其认受危机,9个月前的支持度只有5%,现在则飙升至45%(尽管又刚回落至40%),这努力,自然必须肯定,也极度值得欣赏,特别是与唐英年的慵懒相比,后者可算是自取其辱,因此都不认为他能管治。然而,若民调是唯一凭借,未来的梁振英政府又会怎样?谁当选都会面对民望下滑,但这对梁振英的影响最大,因为他的最大认受性就是(有预设前提的)民调,但打了这场选战,却进一步失去精英圈子和公务员的认受,也缺乏市民9个月前长年累月的认受,一旦民调数字下跌,却难以像董建华、曾荫权、乃至唐英年那样,获得小圈子精英和公务员支持,或获得民众基于长年累月感情的理解。若有单一的、让其民调大幅下挫的丑闻或失政出现,新政府就没有其他支撑。届时怎么办?有王道、非霸道的解决办法么?我很担心,因为我想不到。   (6)   打破规范六: “ 最终候选人 ” 必须核实其 “ 入闸认受性 ”   中央重视港人民意,令人鼓舞,因此量度民意的基准,极其重要。在民主选举,终极候选人必然是已获基本认受的人,因为他们经过民主初选产生。但在目前的选举,一方面强调特首要有认受性,另一方面,产生这两位建制派候选人的过程,却无丝毫公众参与的余地,例如毫无竞选工程的叶刘淑仪,宣布参选的民望,就与竞选经年的梁振英不相伯仲,却连闸也入不到。要合理化,指导思想自然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但真实的理由是中央钦点了唐、梁,对此连不能入闸的叶刘淑仪、曾钰成,都承认。这容易出现一个情况,就是无论现在二人的相对民望多高,都可能有不能弥补的先天认受问题。对此隐瞒而说“民调就能代表大多数港人”,并不道德。 曾荫权当选时,宣传有“70%民望”,今天已下降至20%,这自然与他的种种失政有关,但根本问题是那个“70%”的起步数字,只是由必须二选一、而对手不可能当选的情下造出来的,不能自欺欺人,说曾荫权众望所归;但就是曾荫权的支持者,当年也没有横蛮得说“全香港七成人支持我、看我已代表民意、那些说支持民主的泛民选委居然还不投票给我”,还不敢这样偷换概念。同一道理,梁振英在选战表现出色,但他的45%民望,也是通过另一对手不济、和又一名不可能当选的人衬托出来,然而他入选总选前的这个“初选”过程(即在他民望低于5%的阶段),却是市民无可选择的。不少“ABC”一口咬定其民望不真确,乃至认为有不少“五毛党”,我讨厌这样的论调,这并不科学,对当事人的不懈努力并不公平。但我们必须有办法验证这个45%是否“真民望”,还是不过是“曾荫权式的70%”,才能让中央放心。除了以民主制度的初选选出候选人、再一人一票全民普选这个目前不容许的选项,可以怎办? 钟庭耀民调的盲点:当“五区公投”当选人有“67-92%支持”…… 回答这问题前,我们不妨先重温年前的“五区公投”事件。当时五名当选议员在没有真正竞争下,数字上,一律有67-92%的选票,但自然这不代表他们在社会有67-92%的支持。社会相信“五区公投”认受性低,因为当时的投票率低,这关键,中联办的朋友最清楚。林瑞麟局长说(现在连他也是司长了),那是一个“漏洞”,应该“堵塞”,若如是,现在我们面对的漏洞不是更大?那么我们如何通过民调,真的知道特首选举的认受性?须知道无论多少人受访,都不能完全取代“投票率”,也不能取代全民初选;经过一论泥浆摔角,民众越来越相信假如有一场民主初选,在“主场”,这两位都会在初选被淘汰出局。然而,有一些control variables,却是可以考虑加入的。 香港大学钟庭耀博士在选举前夕将进行“323”民调,相信目前选“梁振英”的相对较多(曾荫权式的70%刚才已谈及),至于打算选“白票”的人,大多数根本不会参加以“挑选钦点候选人”为问题的民调,正如不满五区公投的人,不会专门走进票站投白票一样,因此也难以反映社会对整个选举和候选人的总认受。但假如在这问题前,先问第一题:“三位候选人当中,你认为有没有任何理想特首选择?”或“明天举行的选举能否选出理想特首候选人?”,恐怕答“没有/不能”的,不一定比“有/能”少,这正正表达了“白票”的意思。当答“有/能”的远超于“没有/不能”,得到最多支持的候选人,才相对有“真民望”(尽管与全民普选的结果依然大不同)。这其实并不困难,这问题若在内地发问,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肯定轻易过关。这是其中一个例子,其他方法尚有很多,不赘,若没有类似control variables,“323”民调是毫无意义的,正如“五区公投”当选人的92%“支持”是毫无意义的。第一届特首选举也有民调,当时候选人比较诚实,没有说是“代表几百万香港人支持”;若这样的说法也被中央认可,其实就代表这制度可变相取代普选了。那香港人怎会相信下任特首有诚意解决普选问题?   结语﹕由认受性危机展开的五年﹕新特首上台的十三点不祥忧虑   新特首是由中央任命的,他的所有认受危机,也难免对中央威信有所影响。然而,从以上分析可见,这些危机绝非不能避免的;就是时光倒流使用同一制度、这次有机会由其他人再来一次、甚或未来普选,只要及早规范,当选人都不会像今天两位那样百孔千疮。这次选战大量破坏规范,导致其出现的建制两营固然责无旁贷;另一位候选人何俊仁既不能完整表达泛民声音、又不能为市民指出问题,同样令人失望。请不要相信危言耸听的小报告,香港人是很容易管治的,中央希望下周选出新特首,香港自然就会出现新特首。但对香港、对国家,这必须是唯一的选择么?若有人故意设局让中央难堪,自属不该,但假如真的无可选择、票无可投,难道不选择的也是罪人? 基于上述认受危机,新政府产生后,以下后遗症恐怕会陆续出现。关于唐英年当选的危机,社会耳熟能详,基本上延续现在曾荫权面对的危机、再恶化就是,这是不能接受的,篇幅所限,不必重复大家都明白的事。但如果梁振英当选,在未来五年,基于上述认受性危机,也可能产生十三点深远的后遗症。我对梁先生本人至今充满期望,他也曾为我的书作序,并无私怨,只是不得不分享这强烈不安,但愿都是我的过虑﹕ 1、一位以短期民调数字凌驾其他认受性当选的新特首,管治基础其实比上两任特首当选时更弱,民调数字下滑时,会缺乏代表精英阶层的选委、公务员和市民支持,刚才已谈及,他们不落井下石,已是万幸。落败一方对此自然心里明白,加上对胜方的竞选手法极度不安,就是表面接受失败、打哈哈地说是和气生财,又怎会不暗中“继续努力”?因为只需一宗打落民调的丑闻,就足以致命。 2、落败一方认定新政府上台有在规则取巧的“诡计”成分,政府作为利益集团仲裁者的身分,将先天不获信任,明争暗斗更烈。为求自保,香港各大集团唯有进一步和内地集团互动,以寻求庇荫和奥援,进一步卷入内地局势,一切更复杂。 3、新政府靠“民调取代认受性”上台,而缺乏其他范畴的认受性,施政容易由民调主导,乃至愈见民粹倾向。真要改变地产霸权,是难的;以储备派糖,是易的;影响既得利益,是难的;让群众发泄对既得利益的不满,是易的。香港正面临民主化关键阶段,回顾国际案例,在过渡期若失控,民主化实验往往让劣质文化充斥。香港近年已充满民粹气氛,再配合有认受危机的政府,一切以“大局为重”、“为香港好”的“伟光正”口号出发,《香港再出发宣言》的宗旨落实了,却令人担心香港核心价值不能回头。这对内地民主化的实验,也不是好榜样,容易教内地同胞误会薄熙来的“重庆模式”就是“大民主”。 4、一旦民粹主导施政,政府必须有其嫡系群众,必然出现的后果,是有实力的建制团体,将被征收成员作为政府群众部队,是为依靠个人魅力的、无严谨意识形态的、形同“普粉团”的“普京式团体”的雏形。这样一来,旧政党的内部上升阶梯会被改变,“政府团”与“建制党”的矛盾将逐步浮现,问题不比政党政治少,而且“粉团”没有政党的track record责任、却有政治组织之实,带来的不可测性,只会比落实政党政治更大。 5、要民调长期维持高位的另一方法,难免包括强势主导舆论,或像新加坡那样,以法律手段处理反对言论──在竞选过程,候选人已是昨天质疑记者动机、今天“考虑起诉”谁、明天“决定不追究”学生,其支持者则一直强调“言论自由不能凌驾法律”,这些都是客观事实。何况以法家的“法、术、势”治港,也可压过在其他范畴缺乏认受的另一客观事实。法治自然很好,港人是极重视法治的,但“法治”与“法家治港”只是一线之差,若“核心价值”只是后者,香港风气会为之一变。 6、新政府要取得精英圈子和公务员认同,王道自然是以政绩说服之,或邀请具相关认受的人担任政务司司长。但假如不幸不奏效,施政步步维艰,或具相关认受的政务司司长又是合作不来,唯一办法只有通过“非王道”,慢慢切换精英、政府圈子的关键位置,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梁营朋友深深相信董建华下台的始作俑者,不是五十万人游行,而是“港英公务员”。针对港府的官僚主义,我从来认为整顿是需要的,但始终希望整顿由被整顿者充分认受的领袖带领,不希望出现《雍正皇朝》以“贪财”」一两人格羞辱八旬老状元的情节,否则必然出现新取代旧、白取代黑的二元对立。 7、个别新政府支持者长期主张敌我斗争,认为执政须由狭义的“爱国者”进行。若这路线为新政府采纳,社会必会出现对前朝、“港英余孽”的整肃;若不为采纳,这力量也会斗争尚在位置的“敌人”,“以竟未完之功”。说这是“香港文革”或属夸大,但候选人昔日确曾把反对派议员倾慕东欧变天上纲为“颠覆中共政权”、尊重台湾人民上线为“支持台独”,若配合旗手参与辅政,更多的内部矛盾化为敌我矛盾,更多“参考报告”引用“外国实力论”(有不少评论已把这次乱局归因为“外国实力乱港阴谋”),更多的鞭挞港英殖民历史(例如“八万五”会逐渐变成彭定康的失政),恐怕难免。 8、假如选战被破坏的规范不能在短期内被匡正,它们会变成香港政治的常态。由于候选人都没有具体批评选举涉及的不君子(或非法)行为、和推行敌我矛盾旗手,新政府将先天没有“不在背后参与暗黑行为”的认受。当这类事情出现,社会难免先入为主,认定明亮背影有黑暗,不再信任政府,发生什么事,民众都会犬儒地想:“至于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这是威权政治的常态。 9、当“竞选办”和“支持者”、君子与不君子的分工被默许,余此类推,日后“政府外支持者”的“不君子行为”会再也没有制约。此路一开,“地下政府”不难出现,就是不出现,遇上六月飞霜的怪事,发现“上帝之手”、“天眼”,民众也杯弓蛇影。处理最机密内容的独立调查机构(例如廉政公署)的公信力,也可能逐步被蚕食。 10、政党得到启发,其支持者也将不断成立可切割的新组织,负责不君子行为,自己则君子下去。一些“力量”近年的冒起,已似是执行这模式的初阶。这类组织正正以损人不利己的“人格谋杀”为运作宗旨,主业并非提升自己的公信力,特别活跃网络世界,这也会令提供相关服务的网络公司蓬勃发展。 11、面对从没有遇过、不是靠曾荫权式spin-doctors小家气做政治化妆、而是懂得在大棋局操作的对手,泛民的民生议题将被掏空。当议题余下被掏空的民主,泛民会继续在激进派和温和派的角力中进退失据,加上要面对不君子行为为主业的组织冲击,若继续响应不善,被边缘化指日可待,新一代人才不少会情愿走进“左倾建制”,澳门反对派的际遇即为殷鉴。优胜劣汰,原属正常,泛民也是时候吃够老本,寻找自己的新定位。但若一并被淘汰的包括他们坚持的言论自由等香港核心价值,到了选民日后重新明白其重要性,或已不能回头。 12、在“旧社会”担任核心价值捍卫者的学者、律师,随民粹主义兴起、政府以上述方式操作,公众形象只会愈来愈差,成为“讼棍”、“学棍”,基于“学者评论公共事务就是政客”的理论,不少人会怕麻烦,逐步在专业划地为牢。那时二十三条立与不立已毫无分别,将不会引起“防暴镇压论”一类争议,因为社会已无需再担心政府要以国家安全之名,处理言论自由问题。 13、当上述各点逐一出现,参与社会的人会开始人人自危,即如写这类文章,也不知有何后果。几位近日撰文的朋友,无论是批评唐、梁,都说有很多“信息”传来压力,经历前所未有。慢慢下来,自我审查就会出现,面对政治险恶,有心人都会却步。那时的香港,对国家还有什么价值? 再说一遍,但愿一切都是过虑。我不喜欢政治,曾有这三个阵营的朋友邀请参加不同界别的选委选举,我都不希望掺和,此刻更无他意。我深知这类长文看的人不多,一切大局已定,只是在历史转折,应向自己交代而已。我曾承诺不评论本土事务,这次选战是例外,因为目睹种种对所有规范的挑战,令人神伤,如此无力,更教人知所进退。新特首七月就职后,我会离开公共空间一段时间,回到纯粹国际关系研究的岗位,可能会在新的学术环境工作,Round table理事会主席一职将交卸下来,目前十多份报章、杂志、电台专栏会停写绝大部分,直到对人生有清晰反思为止。王主任,但愿日后的香港,还是你我珍爱的香港。   (沈旭晖,香港国际关系学者,香港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系副教授。他以每周或每月方式撰写评论文章及散文,发表于香港媒体和其他华文媒体。本文选入一五一十周刊第52期,周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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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赵秉志:中国刑法的百年变革

赵秉志:中国刑法的百年变革 ——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 进入专题 : 刑法 辛亥百年    ● 赵秉志 ( 进入专栏 )       一、前言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五千年来,秉承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历经数十个朝代,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 其间有起有落、有兴有衰,波澜壮阔、扣人心弦。一个民族的法律是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眸过去,五千年的中华历史,既是一部文明史,也是一部法制史、刑法史。从“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到现代法治文明,从“德主刑辅”到“依法治国”,中华民族“立刑以明威,防患于未然”( 《旧唐书·刑法》) ,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中华法制文明。     在中国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1911年的辛亥革命因其推翻了没落的清王朝暨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并因此成为中国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从此,中国各族人民克服重重磨难,逐渐走上了民族解放、人民独立、国家富强的康庄大道。也正是由此开始,中国刑法经历了由清末民初、民国政府到新中国的变革,实现了从传统刑法、近代刑法到现代刑法的历史性转变,完成了从理念到体系、从内容到技术的重大变革,建立起了理念先进、体系完善、结构合理、内容科学的现代刑法体系。古人云: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刑法变革发展的百年历程并总结其历史经验,对于深入把握中国刑法的历史命运和现实机遇,并进一步推动当代中国刑法立法的发展与进步,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二、清末民初中国近代刑法之初创          近现代中国刑法的百年变革始于清末民初。这期间的主要刑法立法有清王朝1911 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北洋政府1912 年颁行的《暂行新刑律》及之后的两次刑法修正草案。其中,1911 年《大清新刑律》的颁布成为中国刑法走上近代化道路的标志[1],并成为中国法制从传统刑法向近现代刑法过渡的分水岭[2]。     ( 一) 大清新刑律     清朝末年,西方列强的入侵引发了中国的民族危机,内忧外患交织,清政府的统治岌岌可危。为了继续维护其专制统治,清朝政府甚至“考虑在另外的基础上组织政体的可能性”[3 ]( P. 321)。在此背景下,变法成为清王朝末年的必然选择。     1902 年,时任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会奏,建议从速修订法律,并保举沈家本主持修律工作,得到清政府的应允。沈家本认为,“各法之中,尤以刑法为切要。”在修律过程中,他始终以制定新刑律为主要任务,并于 1907 年制定了《大清新刑律草案》[4 ]( P. 294)。不过,由于沈家本的《大清新刑律草案》大量引进了资产阶级的刑法文化,草案的体例和内容较旧律变化极大,因而遭到了以张之洞为首的礼教派的激烈攻击,他们称沈家本“用夷制夏”,违背了中国传统的礼教与民情[4 ]( P. 311)。由于反对的声音太大,新刑律的修订工作被迫延缓。     不过,考虑到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旧律之删订,万难再缓”,作为过渡,沈家本奏请清政府同意,对《大清刑律》进行删改和局部调整,并且根据“总目宜删除也”、“刑名宜厘正也”、“新章宜节取也”和“例文宜简易也”的“办法四则”,于 1909 年 10 月 12 日编订成了《大清现行刑律》,并于 1910 年颁行[4 ]( P. 296 -299)。这部《大清现行刑律》在当时虽然只是一部过渡性的刑法,但它较之于旧律仍有两点突破: 一是删除吏、户、礼、兵、刑、工等总目,并将纯粹的民事性质的条款析出,打破了中国古代长期以来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立法格局; 二是以罚金、徒、流、遣、死取代原来的封建制五刑,并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使得刑罚更加人道[5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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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政法新掌門首度亮相

前日上午,重慶市政法系統3000多名幹警,前往渝北區統景鎮集體植樹。被提名接任王立軍副市長職務的青海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長何挺,首度以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身分公開露面,而上任僅一個月的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關海祥,自薄熙來被免職後,一直未見公開露面。 《重慶日報》報道,前日上午,市委政法委、高等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國安局、司法局、武警重慶總隊、武警重慶消防總隊領導班子成員和政法幹警代表共計3000餘人,到駱塘村植樹。市政府黨組成員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何挺亦參加活動。 50歲的何挺,是內地著名反恐專家,曾任公安部反恐怖局長、刑事偵查局長、甘肅省長助理兼省公安廳長、青海副省長兼公安廳長。本月15日他被中組部提名為重慶市副市長,接替被免職的王立軍。由於副市長的任命要經市人大開會確認,他暫時只能以市政法委副書記身分出席公開活動。 新任公安局黨委書記隱形 與此同時,上個月剛出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的關海祥,在15日重慶領導人異動後一直未見公開露面。43歲的關海祥,長期在共青團中央工作,被指是現任常務副總理李克強的前任秘書,2009年空降重慶任江津區委副書記,去年4月升任江津區委書記。 上月初王立軍被免去公安局長兼局黨委書記後,關海祥被任命為公安局黨委書記。上月17日,他在重慶公安局春季滅罪動員大會上還表示,打黑除惡成效顯著,春季攻勢要打出聲威。本月16日,重慶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領導幹部大會,表示要堅決擁護中央和市委決策時,官方報道亦未提到關海祥,只提「市局黨委」。 香港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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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对比新闻 : 薄熙来,每临大事有静气?

自从北京高层免除了薄熙来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后,这位唱红打黑起家的政治局委员就销声匿迹了,连中组部长李源潮到重庆宣布领导班子变更时,这位前任市委书记也缺席了只有接任的张德江出现的“交接”大会。最近有消息说,薄熙来正在北京家中休息,“平静坦荡”,但有批评人士说,这是薄派发出的又一个“谎言”。 温家宝在两会上严厉批评重庆市委市府、中央宣布“调整”重庆班子之后,重庆当家人薄熙来就从公众眼里消失了。几天来,海外中文网上有关薄熙来下落的消息满天飞:薄熙来已被“双规”;妻子谷开来已被逮捕;等等。但都没有得到独立消息来源的证实。 *薄熙来“平静坦荡”?* 不过,据中国微博上的消息,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的姐姐谷丹说,薄熙来在家中平静坦荡。这一消息是来自乌有之乡活跃作者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教授韩德强的微博。他说,谷丹和丈夫李小雪去参加邓力群之子邓英淘丧礼时,谈到了薄熙来的情况。其原话是,薄在家休息“平静坦荡”,薄熙来“少年文革经风浪,怎么在乎一些小人。” 当年毛泽东在世时,曾这样评价叶剑英元帅:每临大事有静气。意思是,自古以来贤圣之人、干大事业、或胸有大志者,越是遇到惊天动地的大事、险事,越能心静。 *姜维平:薄家散布谎言* 在东北当记者得罪了薄熙来而坐牢多年的姜维平,一直对薄熙来批评有加。他在其多维博客最新文章中说,薄家人所散布出来的,都是“谎言”。 姜维平说:“据我二十多年的观察所知,每每在重大的政局变故的关键时刻,薄熙来家族及其死党都会放出一些稳住其阵脚的谎言,试问,薄熙来在2月9日在记者会上说,中纪委没有调查他,难道不是谎言吗?” *北京有无调查薄熙来?* 据美国之音驻北京记者张楠3月9日报道,在当天重庆团开放日,薄熙来黄奇帆针对王立军事件回答了记者的问题。美国之音记者问薄熙来,他本人有没有受到调查。他连续说了两个“没有”。 曾在香港文汇报驻东北记者站工作多年的姜维平说,“薄熙来说中纪委没有调查他,难道这不是谎言吗?中纪委不事先调查他,能够果决地撤销他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吗?”事实上,就在薄熙来回答记者问题后没有几天,温家宝就在两会闭幕后的记者会上批评了重庆政府,并在其后的第二天,李源潮和张德江就飞到重庆,将薄熙来“拿下”。 *薄熙来妻子谷开来已“急流勇退”?* 姜维平说,2011年3月9日,薄熙来同样在两会上说,谷开来早就在10多年前“急流勇退”了。2012年3月9日,薄熙来又对记者说:“他说:“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几十年就是这样下来了。我夫人本来是司法部很早以前认可的律师,在大连期间办律师所就搞得很成功。……就是担心会不会有人给我们造谣说我们通过律师所挣点钱,就把她的几个分所一遭全关掉了。那是20年前的事。现在(她)几乎(就是)在家里边给我做一些家务。对她做出的这种牺牲,我很感动的。” 对此,姜维平说,“现在北京的昂道律师所和她一点关系没有吗?”据中国互动百科介绍:北京市开来律师事务所(现名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由著名大律师谷开来女士创办,借鉴英美律师事务所的操作方法,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而建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国内和中外经济、文化往来中涉及到的各种法律业务。 中国百度百科介绍:谷开来,曾用名谷开莱。生于1960年。薄熙来的夫人,原总政治部副主任、新疆区委第二书记谷景生将军之女。薄熙来的第二任妻子,北京开来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开来律师事务所由大连迁往北京。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读国际政治学硕士学位,为职业律师。 *王立军进领馆同谷开来有关系?* 姜维平还问道:“难道王立军跑到美领馆与谷开来案没有关系吗?”据海外流传的“王立军自白”,由于谷开来的这些背景优势,薄熙来认为,“谷开来北京熟,人缘广,懂法律,主要负责沟通中南海与重庆官场的信息和关系。” 不过,在姜维平推荐刊登在开放杂志上的这篇“王立军自白”并没有谈到他到美领馆和谷开来有什么关系。 *薄熙来设计了姜维平冤狱?* 姜维平还说,10年前的两会(2002年3月9日)上,薄熙来说,他和姜维平所陷的文字狱没有什么关系。而姜维平说,2000年12月5日(薄熙来是大连市委书记、市长),大连国安局抄了姜维平的家,留下一份扣押物品清单,包括一份《薄熙来当选大连市长目击记》手稿。姜维平认为,这是薄熙来整他的绝好物证。 *薄熙来:重庆打黑无刑讯逼供* 今年3月9日,薄熙来在两会期间还对记者谈到了重庆打黑中的刑讯逼供问题。记者张楠这样报道:“重庆有个叫李俊的亿万富翁逃到国外。他最近在接受西方媒体采访时称,他在打黑运动中受到刑讯逼供。美国之音记者问,刑讯逼供这类事在重庆是否只是个别现象,谁该对此负责? 薄熙来回答说:“第一,你说的这个亿万富翁是谁我并不知道。第二,重庆在打黑除恶中,我了解的情况,负责任地讲,没有刑讯逼供。重庆的确在打黑除恶过程中涉及的面比较宽,但是我们是依法办案。……如果有什么确切的根据,你们可以提出来。但是我希望不要传谣。” 薄熙来说他不认识李俊,重庆办案中“也没有刑讯逼供。”但是,“王立军自白”中说,“四是李俊案。实话说吧,这是牵扯成都军区的大事,他和军区合作了20多年,购买了几块土地发了大财,财产45个亿啊,光银行现金存款就两个多亿啊。张海洋当政委时看好了一块,想叫李俊交出一点,给他小侄女搞房地产,她也想赚点钱呗,但李老板不给面子,张政委很生气。而且,张还想利用这事整肃政敌,就找薄熙来帮忙。” “薄告诉我说,这事得办呀,军队没小事,必得办好,这是感情投资的佳机,再说,他(张海洋)与我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也不能不给面子。于是,我找人伪造了匿名信,假装收到群众的举报信才查他,把李俊抓起来了。关了不长时间,他给了部队4000多万摆平了,但答应给个人的钱没兑现,薄熙来又下令抓他。这小子命大,他跑路了,我们就抓了他们家30多口人,都判了刑,李俊的哥哥李修武判了18年。薄熙来说,让他死在监狱里,谁叫李俊在海外大声喊冤呢!” 在中国两会期间,李俊在海外接受了华盛顿邮报和金融时报的采访,他说,当时办他案子的人给他上老虎凳几天几夜,让他生不如死。他说,2009年12月4日,他被警察抓住、蒙面、上铐、带走审讯。 金融时报援引李俊的话说,“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他遭受了长时间的肉体和精神折磨,通过刑讯逼供,他们试图让他承认,他是一个从事贿赂、贩枪、拉皮条、高利贷和支持非法宗教组织的黑社会老大。在审讯的多数时候,他的手脚都被绑在“老虎凳”上,后背是带钢条的铁凳而不是椅子,他经常被打、被踢、被电棍击中。” “头一个月,他被关押在重庆市的一个拘留中心,有数十名其他商人也被指控为犯罪团伙,他说,所有的人都被严刑逼供。” “他有非常详细的包括姓名、日期、地点和手机号码的记述,证实了一些商人的辩护律师所说的,打黑运动中广泛使用了酷刑。” *李庄案震动法律界* 还是在2010年的两会上,薄熙来谈到了重庆著名的李庄案。中新社(3/6)报道,李庄案庭审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他说,李庄“这个事情,他的刑期也就是两年半,跟那些黑恶分子的刑期相比要短得多。” 48岁的北京律师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所的合伙人。而中共元老彭真的儿子傅洋也是该所的主要负责人。 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李庄被控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警方称其教唆嫌疑人龚刚模编造曾被刑讯逼供。重庆警方说,作为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龚刚模检举。李庄涉嫌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教唆“翻供”。重庆检察院随后以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 重庆司法当局的做法,涉及到了法治、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和人身权利、金钱利益和腐败、媒体“通稿”及更多内幕的争议,在社会上,特别是中国法律界引起了诸多讨论。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贺卫方、陈有西等人对重庆的做法提出了强烈质疑和反对。 2009年末2010年初重庆法庭对李庄案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徒刑。2011年4月李庄就要刑满出狱时,重庆司法当局准备再度审理李庄“遗漏罪行”,但最后由于种种压力和原因,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在开放杂志刊登的“王立军自白”说,“特别是律师李庄,这事使薄熙来很劳神。薄熙来说,彭真的儿子与他做对,不整倒李庄,脸往哪放?于是,我们又伪造了证据,情节是编的,证词是假的,判决是‘走过场’,尤其是那张李庄洗桑拿浴的照片,是电脑技术合成的。” “我下令公安局把假材料给了中青报。说来也巧,正好1999年中青报还批过我呢,如今被我们利用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但这事整大了,也整漏了,第一季,我们赢了,把律师吓破了胆;第二季却尴尬地输了,薄熙来不在乎。” *李庄助手马晓军说出真相* 这篇“王立军自白”说:“但我觉得我们的处境有点不妙。于是,我派兄弟们监控了他的助手马晓军,也恐吓了律师朱明勇等人,但效果似乎不太好。我向薄熙来汇报,他说,一不做,二不休,无‘毒’不丈夫,下手不狠,怎么能成事业。” 就在王立军进入美国领馆之后,今年两会开会之前,李庄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前助手马晓军的文章,谈马晓军自己当年为何在李庄案庭审时不出庭作证的原因。马晓军说,是警方强迫他“失踪”“自愿”不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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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沈旭暉:「地下黨」、梁慕嫻、梁振英——偽命題與真命題

【 信報轉載 】前學友社主席梁慕嫻女士以「前中國共產黨地下黨員」的身份,出版新書《我與香港地下黨》,並從海外回港舉行新書發布會。由於書中「推論」特首候選人梁振英是中共地下黨員,受到媒體廣泛關注,既回應了李柱銘對「梁是共產黨員」的質疑,也惹來了《明報》總編輯對李先生的回應。 這議題筆者從無打算評論,但由於梁女士的「地下黨員名單」,包括前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並因Roundtable接受葉先生捐款而「推論」這組織被地下黨「控制」和「洗腦」,筆者有責任就所知事實予以釐清;並就梁振英就「地下黨」問題的回應,以及政治道德、誠信等議題分享一些看法和憂慮。 一、只作推論不提證據 筆者不知道梁慕嫻是否真的是地下黨員,但擔心她推論地下黨員的方式,在個別案例上,似略有無限上綱、訴諸動機論之嫌,與社會希望以證據說話的意願不符。諷刺的是,港人以往有「恐共」情緒,正是基於昔日共黨的這種作風。 筆者曾多次公開談過,葉先生對Roundtable的捐款,一直為我們所感激;但接受其捐款的組織,不應被視為捐款人所控制,這是很基本的政治倫理。何況葉先生捐款,並非這組織的主要收入來源。Roundtable與智經研究中心合作時,被視為親政府;與美國領事館合辦國際關係講座時,被愛國陣營打小報告;發動「反替補機制」千名青年學人聯署時,被評為反政府「撒豆成兵」。誅心之論,只會令社會撕裂,停滯不前,有關Roundtable,參與者與社會可自行評價。筆者對梁女士身為值得尊重的前輩,作出有欠證據的、不謹慎的推論,感到遺憾。 二、是否黨員不成話題 港人的「恐共」情緒,有種種客觀的歷史原因,假如只以扣帽子方式,推論、標籤包括梁振英在內的任何人是「地下黨員」,而對其進行質疑,這並不是社會樂見的。客觀事實是,香港是中國一部分,而中國精英幾乎都是共產黨員,活動完全公開——筆者留學海外期間,「內地同學是否黨員」從來不是一個話題,而他們並非沒有獨立思考的人。 假如黨員一律毫無個人意志,內地也不會權鬥不斷。對早年因為理想而參加愛國陣營的前輩,筆者的理念雖然與其不盡相同,但一直認為他們的情懷值得尊重,而且比文革後才依附政權的「新愛國者」純樸。他們從無隱瞞自己的「傳統左派」身份(這標籤其實也不合適),絕大多數不為勳章或金錢工作,若社會盲目負面標籤他們,對之並不公平。 三、林瑞麟也是黨員? 筆者自然更不知道梁振英是否地下黨員。但根據梁女士的分類,指控包括梁先生在內的任何人為「地下黨員」,可以是永無證據的。筆者正處理一個「六七暴動」研究,接觸了大量當年被捕青年,加上自小認識不少值得敬重的、同時尊重香港多元社會的愛國前輩,對相關資訊有一定了解。從訪談所知,不少黨員是有正式會員證的,但基於香港回歸前的特殊情況,不少地下黨員採用只與上級一人聯絡的所謂「單線聯繫」,就是黨的最高層也不可能知道所有單線聯繫的黨員名單。若梁女士只根據推論和「單線聯繫不可能有證據」的事實,就說連林瑞麟也是地下黨員似乎並不科學,只會帶來另一種白色恐怖。 四、推論吊詭真即是假 基於以上各點,筆者認為,在回歸後的今天,探討香港誰人是否「地下黨員」只是一個偽命題,《大公報》前輩關昭女士日前的評論,認為「共產黨又如何」,並非無理。而且,因為中國共產黨不在香港註冊,所以任何被梁女士的方法「推論」為地下黨員的人,其實都不可能承認,因為吊詭的是,邏輯上,承認了的,都不是真黨員。 五、所謂「土共」融合於港 然而,不少「傳統左派」明知香港長期對這標籤敏感,還是從無否認其身份,乃至甘願被演繹為「變相默認」,因為這確是他們的理念;這種固執,有其可愛之處。例如被梁女士捕風捉影形容為地下黨領袖的葉國華,曾這樣對筆者說:「我是共產主義者,五十年代開始參加愛國進步運動,六十年代因為文革期間的老中青三結合原則,有機會直接與上兩代人合作;至於是否黨員,中央哪天說我是,我就跟你說是。」對同一問題,曾鈺成這樣回應立法會同僚:「中共黨章和立法會主席的職責沒有牴觸」、「香港還未成熟到可以討論這個問題」、「既然你也說是秘密,我當然不會答你」;實際的答案,他的同僚早能自行判斷。事實上,他們若斷言否定,誰也不能說什麼。但他們沒有,因為他們比較明刀明槍,不太看得起種種左道旁門的暗算,對文革的瘋狂有親身經歷之痛;而且所謂「土共」,其實有本土思想的堅持,不少人對盲目的敵我矛盾式鬥爭反感,他們已與香港核心價值融為一體。 六、應對能力市民想知 從梁女士的推論可見,反正單線聯繫一定沒有證明,梁振英應該明白,社會對他是否technically、meticulously defined的地下黨員的興趣,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大家有興趣的,並非有沒有一張黨員證作呈堂證供,而是希望多了解他的過去,以及他如何回應不同問題的考驗,從中判斷其性格和誠信。對公眾人物而言,這種要求是合理的。 七、指梁「說謊」有欠公允 梁慕嫻對梁先生是地下黨員的最具體「推論」,是這樣的:在八十年代中期,《中英聯合聲明》剛簽署,梁先生以三十多歲之齡,直接獲北京任命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接替毛鈞年(毛先生為地下黨員應為核實資訊、後於2000年獲大紫荊勳銜)。據梁女士「了解」,「根據中共規定,類似要職必須由黨員擔任,因此梁振英必須是黨員」;李柱銘的結論,最主要也是基於基諮會的經歷(李先生當時與北京關係良好,同樣是基本法諮詢委員,直到六四事件才分道揚鑣)。然而,這樣的推論是不充分的:「一個職位前任是黨員、後任也必須是黨員」只是梁與李的猜想。若因此批評梁先生否認是黨員是「說謊」,有欠公允。 八、年輕上位竟受「歧視」 梁先生為了否定上述推論,對他如何獲北京賞識、獲委任這要職,曾多次向傳媒表白。據他向《壹週刊》透露: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無綫主播梁家榮訪問他,提出建議解決九七後的界限街以北土地續約問題,「安老(安子介)當晚睇電視,覺得我嘅建議好,想搵我加入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後來就透過廖瑤珠搵我」;此前,他因為協作解決新界土地問題,已得到注視。他曾批評捕風捉影質疑他憑自己實力獲委任的人,是「年齡歧視」,這在筆者朋輩聽來,格外受落。 九、形象年輕獲得推薦 然而,就梁振英上述說法,筆者研究時發現,當時的基諮會委員有一些略有不同的版本,這版本葉國華也曾向包括筆者在內的不同年紀友人談及。這版本是:當時北京能接觸的香港精英十分有限,必須依靠相關網絡推薦,梁先生是受觀察多時的人;而當時基諮會成立,希望找一位年輕、形象與傳統愛國陣營不同的專業人士擔任要職。 葉先生早年認識梁先生,與其友人在掌握一些可選人選的基本情況後,向港澳辦李後先生等推薦了兩人,一位是梁先生,另一位是陳毓祥,由京方進行正式面試。推薦人原來更屬意陳先生,但結果是陳先生面試失準,說要從政府申請借調基諮會,被評為誠意不夠,而梁先生中選。 自此,梁先生以一頓飯表示謝意後,根據慣例,就單線與京聯繫。這也成為陳先生一生的失落。據葉先生所言,陳先生在乘坐保釣號出發、魂斷公海前,還問他當年何以落選,可見其至死仍耿耿於懷。 當時筆者只有六歲,不可能知道這些人物;而這小事葉先生的友人知道的不少,也沒有誰放在心上。 十、陳年往事已是歷史 梁先生對「如何加入基諮會要職」這問題,從無提及上述插曲,這並不代表什麼;筆者相信在葉先生的網絡以外,有其他欣賞梁先生的人,而且陳年往事,一切已是歷史。但畢竟,這和「安老看電視讚賞梁先生就邀請他加入基諮會」的說法,在可能是關鍵的位置,有所出入。自此,梁、葉數十年再沒有聯絡,直到這次選舉。不少其他愛國前輩私下對梁先生有不同說法,不少是源自這類故事,因與梁慕嫻的著作無關,這裏不贅。假如葉先生所言屬實,梁先生一直沒有談及這些小節,對記者卻就其他細節巨細無遺地披露,並單純以「青年才俊獲賞識」解釋一切,以小人之心,難免令人有一絲不安。 假如葉先生的身份和舉薦不為梁先生所知,關乎葉講述的答謝宴,似亦非事實。有一個可能是,一切都是葉先生杜撰,但我對葉先生的誠信絕不質疑;而且這資訊流傳多時,假如是誹謗,相信葉先生早已被控告,或被「考慮不控告」。 十一、梁作澄清應予信任 必須說明,本文絕無對「梁先生是地下黨員」有任何影射之意,以標籤作文章,筆者從來討厭。既然梁先生斬釘截鐵說「絕無此事」,根據法律精神,社會應該相信梁先生,也只能相信梁先生。只是我想起,我當年成立Roundtable時,葉先生答應捐款,我曾直接問他「想要什麼」,他說:「不要裝作不認識我這個老人家就是。」Roundtable從第一天開始,公開有資金來自葉先生,一直被一些朋友埋怨,認為那會引起種種不必要的揣測,例如到了半年前,筆者尊敬的黃毓民教授,還是因為這段淵源,指Roundtable總幹事林輝「投共」(後來黃教授表示,這是一個比喻手法,說假如林因為其子在內地而影射他投共,他也可同樣推論,並非直接評價Roundtable;筆者對這個澄清,表示欣慰)。但我想,開誠布公不但是基本政治倫理,也是對前輩的基本尊重。近年我有參與打理葉先生的其他捐款,接受其捐款、使用其物業的其他組織,類似民協、新力量網絡或一些福利機構也沒有想到要避嫌。 十二、說話優點可成缺點 筆者對梁先生的才學,從來十分欣賞,早在數年前,就將其光明面介紹予不少友人;當時他的民望不超於5%,還沒有任何「梁粉」存在。這裏只是希望表達一點憂慮:梁先生滴水不漏的處事和說話方式,自然幾乎永不可能被具體證明犯錯,也幾乎永不可能被具體證明說謊。這可以是一個優點,因為群眾可以由一位不會犯錯、不會說謊的君子帶領,應能感到安慰。 但這也可以是一個隱憂,因為任何一般人理解的具體概念,只要設好足夠的前設、後設、安全閥、免責條款,都有可能被重新演繹。例如日前辯論,梁先生在整個選戰第一次提及「大和解」概念(新班子不因為任何人「站錯隊」而秋後算賬),就跟曾鈺成口中包括泛民的「大和解」完全不同;而提出後者的曾先生,在宣布考慮參選時,除了遇上黑材料,同時也被梁先生的文宣主要支持者劉迺強,在內部途徑扣帽子為「投降派」(下一步就是勾結外國勢力了),還要跟挺曾的愛國朋友絕交,因為在他看來,新一屆政府必須以其精確定義的「愛國者」為主體。當然,這位劉先生和另一位劉先生夢熊一樣,都是不能代表梁先生的;儘管梁先生這樣謹慎的人一生簽署了的僅有宣言,不算六四那一個,就是劉先生發起的、主張社會利益凌駕個人自由的《香港再出發宣言》。 各方何以心生「憂慮」? 筆者贊同梁先生,把他想得太複雜,是不必的。但希望他明白為什麼政圈不少朋友那麼憂慮,包括了為數不少的老愛國和開明建制派新一代,這不是一句「唐營」、「唐營B隊」、「既得利益」、「反中亂港」,就能涵蓋一切。正如日前「梁辦」以競選條例不能接納禮物為由,退回Roundtable以書面形式回應其「全民寫政綱」而送上的《致未來特首的信》一書,我們自然須要相信是梁營要求嚴謹而沒有其他含義,也應該相信梁營文宣的邏輯,即其他候選辦以正價送上購書款項作回應,是因為他們習慣了以$88的金錢收買人心,沒有其他意思。 梁先生既是領袖,無論當選與否,都應有胸襟接受一切建言,這是社會的期望。關於特首選舉,筆者的觀點已發表於日前《明報》的《萬言書》,日後不會再談。觀乎來自中聯辦的訊息,深信梁先生就是下一任行政長官,那些唐營、泛民、知識分子,乃至傳統愛國陣營的開明派不必有幻想,反而應想清楚在新形勢下,如何能在不同崗位捍衞香港的核心價值。 這文章撰寫前沒有知會葉先生,但沒有公開任何他說不能公開的細節(筆者曾參與整理其口述回憶錄,規定在他容許時才能發表),也沒有知會Roundtable的朋友,而且我個人認識梁先生多年,深信梁先生不會秋後算賬,這一點,是衷心的。但是,梁先生、梁競選辦、梁支持者、廣義梁營是不同概念,這一點,也是精確的,因為正是來自梁先生本人。借用梁先生的說話方式,我相信,就是這文章及其他來自本人的或友好的文章及行為,令Roundtable的精神或實體在新政府治下,在行動上、財政上或其他形式上遇上任何或明或暗的障礙,Roundtable的核心和非核心成員,都有理由、也有責任和義務感到贊同而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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