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 | 中国如何审查电视剧
《半岛晨报》 报导了 影视剧的审查制度。文章称,《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电视剧不得载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现行电视剧中依然不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出现,例如“小三”,但此类人物通常会以反面教材做负面形象处理。2001年的《让爱做主》中,徐静蕾塑造了一位为真爱勇往直前的“小三”形象,引发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此后但凡涉及到小三的大都做负面形象处理,成为反面教材。《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电视剧不得载有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普遍情况下80后只能有一个孩子、有准生证才能生育孩子,私生子更是违反法律规定。2013年电视剧《未婚妻》的女主角便是未婚生子,导致这部剧迟迟无法通过审查,最终删改了部分情节后才得以播出。《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规定电视剧不得宣传邪教、迷信等,于是影视作品的鬼变成了妖精。文章称,影视剧的审查人员是退休领导和大学老师,评审每集可获得50—100元。 http://www.solidot.org/story?sid=38715 翻墙技术博客 订阅地址及社交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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