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湖南一高校违规招生敛财4000万

2007年8月,记者接到学生家长来电,来电举报长沙医学院在招生中做虚假广告骗取生源,以“捐资”名义收取“建校费”,违规招收“预科生”。为调查事实真相,记者来到湖南长沙,通过对该校明察暗访,揭开了这所学校的神秘面纱。   8月21日上午,记者根据学院招生简章中的学院位置示意图驱车来到位于长沙市望城坡雷锋大道的长沙医学院。   招生简章:挂羊头卖狗肉   在一楼的招生办公室,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进行了咨询。一位胸前挂有学院工作卡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咨询。他拿出了一本招生简章对记者说,长沙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记者打开这本印刷精美的长沙医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上办学性质为长沙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简章上没有退费办法,专业一览上也没有计划数。记者手中有一份长沙医学院招生章程,这份简章是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批(湘招审第071033号)。简章第二章第六条办学性质是民办。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采访中,该校大二年级来自天津和江苏两名学生告诉记者说,他们当时就是看了学院做的招生广告,填报志愿时根本不知道它是民办学校,因为招生章程上办学性质没有注明为民办。我们来校报到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学校的招生广告说的比唱的好听啊!   记者从国家教育部获悉,《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习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民办高校应当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在这本印刷精美的招生简章上,记者看到一幅幅吴邦国、贾庆林、韩启德、王忠禹、吴阶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长沙医学院董事长何彬生教授的彩照。1995年3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出版反映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工作和生活情况的摄影画册的规定》。凡出版反映健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和生活情况的摄影画册,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严禁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作广告或变相作广告。长沙医学院董事长何彬生教授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作招生宣传,严重违反规定。   记者在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湖南民办教育》书2007年第3期上看到封一封二封三封四都是长沙医学院的宣传。在书的封二上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何彬生的照片。其中有一幅照片是何彬生与原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亲切握手的镜头,照片的背景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南代表团驻地。照片文字说明为2007年3月,何彬生董事长在北京参加“两会”期间,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亲切握手。记者从网上查询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和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在湖南代表团中没有何彬生的名字。记者致电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查询证实,何彬生不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也不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记者查证得知,何彬生仅为政协湖南省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令记者费解的是何彬生是以什么身份参加“两会”的。更令人好笑的是,在学院教学楼的宣传栏中,有一幅照片的文字说明中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写成了唐之亨。   在学院招生办的走廊上,有一则喜报吸引了众多学生和家长,喜报称长沙医学院在2007年全国民办高校排行全国第二、湖南第一。对这一说法,同为民办大学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却不这样认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办给记者提供了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在这份排行榜中,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名列第3,长沙医学院位居第20名。   湖南省教育厅一官员说,2007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有利地保障了学校和学生的利益,促进了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但同时,民办高校招生中的虚假宣传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民办高校诚信危机到了高潮。   “预科生”:招收骗局   预科生的全称应该是少数民族预科生,普通高校开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对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是党和政府为发展民族教育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但在湖南省长沙医学院,却演变成这样一个现象:不管是不是少数民族学生,“花钱就能成为预科生”。   为弄清真相,记者决定再次对长沙医学院进行暗访。2007年8月23日,记者在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办碰上一年轻男子,记者问该院还招收预科生吗?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记者:“招啊!”记者以考生家长身份要求他帮忙给自己的小孩报预科生时,这位自称姓王的男子说,没有熟人或招生老师的介绍,想读预科班是报不了名的,因为根据规定预科生是不能招的,收建校费是违法的。在招生办接待室里坐满了前来报名的学生和家长,记者在这里见证了一名学生报名预科班的全过程:这名学生家长在二楼的招生办领导办公室签字同意学生交钱读预科班,然后再回到接待室写一份自愿捐资书和一份承诺书。捐资书和承诺书由工作人员口述,学生本人执笔,其中捐资书的部分内容是这样写的:“我自愿捐赠长沙医学院建校费25000元整。”承诺书为“我自愿参加2008年湖南省对口考试,上线录取,如未上线,后果自负”。然后到学院财务室缴纳100元报名费和25000元建校费,缴费完了后,招生办发给这位学生一份红色信封装着的红色封面的“录取通知书”。记者发现,整个过程都有招生人员全程陪同,不离左右,严密得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在招生办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有一红一绿两种表格——“长沙医学院学生报名表”,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大约30来岁姓欧的老师,他叫记者拿准考证、身份证去招生办网上验证,验证后一名叫吴国平的人签了字。欧老师告诉记者,今年长沙医学院招10个预科班,总人数在1500人左右,衡阳校区的预科班每班60人,长沙总部每班150人。欧老师拿出一张红色的表格给记者填写,他告诉记者说,红表格是预科班报名的,用来区别统招生的。填完表后,他要记者写一份自愿捐资书和一份承诺书,内容和上述一样。写好捐资书和承诺书后,还要到招办审批,一位叫吴仪的人签名同意,然后去财务缴费签字,最后到招办领导签字发录取通知书。整个招生过程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记者要求交了钱要开发票或收据,拿走表格。欧老师说,捐资书和承诺书是你自愿的,我们是不会开发票和收据的,表格也不能复印给你,我们学院“俏”得很,今年已招满了。   在校园里,记者和一群学生攀谈起来。一名胖胖的少女尤其善谈:“预科班一共10个班,我们班差不多快160人,教室里根本挤不下了。其他班里大都有140-150人,最少的也有120人。”记者心里一算,以一个班平均140人来算,整个预科班至少有1400人,加上衡阳的几个班,预科生达2000人以上。这位胖少女是医学三班的,她告诉记者,她是通过中介交了5万元才读上预科班的。中介得了2万元,长沙医学院收了3万元。一位来自邵阳城步的女生告诉记者,她是2006年考了300分,加上少数民族20分共320分,在长沙医学院衡阳分校交了10000元读了预科班,2007年补录到长沙医学院本校时又补交了20000元。他们反映,长沙医学院收费高得离谱。一年的学费是13500元,加上住宿费1200元,再加上一些说不出名字的费用,读个预科班要花50000-70000元。学生们还告诉记者,他们学制三年,实际上只在校呆两年,最后一年自己联系医院实习,没回学校上过一堂课、没发过一本书、也要交学费、书籍费和住宿费才能拿到毕业证书。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愿意读“预科”,学生的回答是,复读太辛苦,上“预科”压力小,考上大学相对容易,预科生考上本科的达百分之九十。   记者在长沙医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答考生问中看到,自考生2007年入校,2008年可参加国家高职对口升学考试,上线录取,本科在校学习五年或四年,经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并统一网上电子注册。记者在网上搜索到长沙医学院招生降分预科的贴子称,统招预科是国家正规录取的一种形式,是学生先入学预科学习一年,以所报学院的预科学生身份参加次年湖南省教育厅出题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过关后,该生即被录取为所报学院正式统招生,由湖南省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电子注册,并转户口。考生不参加高考,而是参加省教育厅出题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一般比高考较为容易。过关率非常高。   原来2000多名学生花费30000——50000万买来的预科生竟然是高职对口生。长沙医学院真是生财“有”道。   湖南省某律师告诉记者,长沙医学院虚假广告宣传,巧立名目,以捐资建校为名,强行收取“建校费”,又不开发票和收据的偷逃税行为违反了法律,工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应立案查办。   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预科生”名义招揽生源纯属违规招生。2007年长沙医学院招生总计划为4050人,其中本科2650人,专科1400人。而据记者了解,长沙医学院还招收了2000名“预科生”。   而从2007年起,教育部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少数高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各类考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民办高校招收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接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招收学生。对纳入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打红包带笼子:捂住盖子摆平媒体   长沙医学院在招生中做虚假广告骗取生源,以“捐资”名义收取“建校费”,违规招收“预科生”多年来怎无人过问呢?一媒体同行告诉记者,长沙医学院董事长何彬生也是一名新闻记者,为捂住自己乱收费的盖子,他对前来学院调查的新闻记者打红包并以做广告带笼子摆平了不少记者和媒体。   2007年6月27日和29日,潇湘晨报分别以《复印店疯卖假就业证明》《2000元买一份大学“录取保险”?》为题披露长沙医学院虚假就业率和违规收费的问题。   记者在长沙医学院的校门口看到2007年6月26日长沙医学院的敬告:“各新闻媒体朋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高校稳定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凡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件和持有省教育厅开具的采访证明,学校才予以接待。谢谢合作。”   记者从事新闻工作十余年,还从来没听说过采访要到省教育厅开具采访证明。于是记者来到湖南省教育厅,厅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省教育厅从来没有要求过记者采访学校要经教育厅批准。这位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批评了长沙医学院假冒省厅规定阻挠新闻采访的行为并要求长沙医学院立即将校门口的敬告撤走。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长沙医学院这种行为违法。   据中国记者网显示,何彬生为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南记者站记者。2007年3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以新出报刊(2007)271号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报社记者站人员须为报社正式在编人员或是与报社签有聘用合同的专职人员。很显然,长沙医学院董事长、管理学博士、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教育与教学》书社副主编的何彬生根本不可能专职做记者,不符合记者资格,不能是《民主与法制时报》社记者、湖南记者站站长。采访中,长沙医学院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何彬生每年以向《民主与法制报》社上交70万元承包了湖南记者站。   9月1日,记者和中央某驻湘记者站站长一行三人来到长沙医学院采访。何彬生董事长安排办公室主任接待记者,中午在一餐馆吃饭时,这位主任拿出了三个红包,说是付给记者的辛苦费和车旅费,遭到了记者的当场拒绝,记者并严厉批评他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第二天,记者在宾馆接到记者站一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办公室主任趁他不在时,偷偷地把红包放在他的包里。他今天才发现。记者立即打电话给何彬生,要求何彬生马上把红包拿回去,否则记者将上交湖南省纪委处理。   2007年12月24日,湖南各大媒体报道了湖南省通报四起“打四假”案件。其中有中国商报湖南记者站负责人违规经营案。通报称,中国商报湖南记者站站长李驰以采写长沙医学院违规招收预科生的批评性稿件,收取长沙医学院送的红包4000元,并收下长沙医学院广告费40万元支票。中国商报已撤销了李驰驻湖南记者站站长职务,并注销其记者证。   记者在长沙采访中见到了李驰,他告诉记者说,他被何彬生带了笼子。2007年9日,中国商报湖南记者站站长李驰接到学生家长举报称长沙医学生违规招收预科生。李驰采写了一篇题为《以“捐资”名义收取学生“建校费”三千万元之巨——长沙医学院多年违规收取“预科生”无人查》批评性稿件。何彬生要求李驰将稿件用电子邮件发至他的邮箱。9月6日晚,何彬生约李驰在长沙沿江大道好食上餐馆吃饭,何给了李驰一个4000元的红包。“我当时就拒绝了他,他硬是要塞给我,当时人很多,何说要给他一个面子。”李驰后悔地对记者说,“我当时不要他的红包就好了。”李驰还告诉记者:“9月10日,何彬生又约我到学校去采访,一见面,何就说,我们都是搞媒体做记者的,长沙医学院每年需要做400——500万元的广告宣传。你那篇批评稿就不要弄了,干脆给你做40万元的广告。我当时认为何是和我开玩笑而已,就没有当真,谁知何彬生要我拿广告合同书签字,他极爽快地开了一张40万元的现金支票,还没等我离开办公室,警察就进来了,把我带到了派出所。原来何彬生早就设好了局,摆好笼子让我钻。”说到这里,李驰非常愤慨。   2007年8月28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少数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向学生违规收取‘跨省费’、‘建校费’、‘扩招、扩容费’、‘定向费’,有的学校以招收预科生为名高收费等,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厉禁止,坚决予以查处。对顶风违规收费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教育部发布做好2008年高招工作通知。通知指出,高校欺诈性招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   长沙医学院以虚假广告骗取生源,巧立名目,违规招收预科生,强行收取捐资建校费的行为己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记者呼请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理长沙医学院违规招收“预科生”、强行收取建校费的违规违纪的不法行为。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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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真不知道

最近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称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 结果公众习惯性受惊,纷纷予以谴责,甚至部分疑似愤青的公众将商务部当成了发布去年房价仅仅上涨了1.5%的国家统计局,称发布的数字过于保守——外逃贪官的人数和卷走的银子实际更多。 眼看不明真相的群众再次被误导,导致目前日益加剧的官民信任危机升级,进而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2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此类调查,也未发布过此类报告。 我相信商务部。而且认为该部不仅没有进行过调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无法掌握外逃贪官和卷走银子之精确数据。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具体理由如下: 一、尽管我们倡导依法治国,反腐力度逐日加大,但法治对公权力的约束机制始终没有真正建立,官员财产性收入始终是个全民竞猜却无法知晓答案的秘密——连三公消费的预算清单都无法公开,何况个体官员的收入呢?按工资条上收入看,您会为官员收入之低流下同情的泪水,但要闻听部分落马官员的隐形福利甚至权力寻租的巨大收益——比如文强藏在池塘里的600万现金,您又会立即擦干同情的泪水,发出愤怒的吼声。就是这样纠结。 二、在特定的体制转轨期,尽管中央一直强调从严治党、治官,完善体制内各项监督条例,但部门、地方权力运行始终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媒体监督和网络反腐尽管有时会受到重视,少数贪官会被严厉追究,但毕竟渠道不够畅通,不少举报人、上访人甚至被部分维稳任务甚重的地方政府当成重点打击对象,搞得一些精神病院接待任务很重。 三、放眼社会,诚信制度缺失,尤其是财税监管体制牢牢地掌握着安分守己的企业和个人的收入状况,而对被权力、关系、人情护佑下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尤其是现金、住房等各类诱发腐败的幕后交易,始终难有太大作为。多数贪官不被查像孔繁森,一查咋成了王宝森?——组织想防患于未然进而治病救人的机会都不给,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四、既然国内阻力重重,由于腐败是人类公敌,还有一补救手段:得到世界各友邦大力协助,争取墙内腐败墙外查。这方面成绩是显著的——比如人民检察机关成立60年来,已经与81个国家签署96个合作协议和备忘录,一大批外逃贪官被引渡回国,接受正义的审判。但由于体制、文化尤其是司法制度的巨大差异,这样运作不仅成本高昂,而且经常受到政治经济因素干扰。 所以,商务部怎么可能知道有多少贪官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潜逃,并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呢? 近日最高决策层决定加大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也就是更加重视“裸官”问题。公众对此顺应民心之举拍手称快。 个人认为,每个公民都有到国外定居生活的权利,不能因为人家亲属当官就歧视、限制人家,那至少不符合法治的精神。 但麻烦在于,由于上述四大困境,又怎样甄别哪些“裸官”是清白的,哪些是巨贪呢?http://blog.qq.com/qzone/622007965/1272293148.htm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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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

作者:小7 | 评论(3) | 标签:批判

中国这个神奇的国度,从来不会缺少让你叹为观止、大跌眼镜的绚烂风景。以致于经过长期的熏陶和影响,再雷人的消息,放在我们这里都不再雷人——常识成为奢侈,“非常”成为“正常”。所以,我们这里没有“最”,只“更”,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昨天在网上浏览新闻,看到江苏贫困县阜宁县投资百万修建山寨版世博中国馆的消息时,因为我是一条长期在臭水沟生活的鱼,于是早已习以为常,只是付诸一笑而已,没成想今早浏览新闻,看到家乡省份一小县城安排万余学生放假以“为给‘重要会议’让路”的新闻,再回想昨天看到的阜宁县之“壮举”,我这条游在臭水沟的小鱼忍不住要呼吁一些“新鲜空气”了。

让我惊讶的不是新闻事件本身,阜阳“白宫”等之于“山寨世博馆”;克拉玛依等之于“给领导让路”,太多的事实证明了这只是另一层面上的“中国特色”了。比这更让人惊讶的是,在面对舆论质疑时,相关领导、人民公仆们的“振振有词”、“事实解释”和“高调辩解”却是如此逻辑混乱、常识缺乏、黑白颠倒、乱语胡言。在回答《潇湘晨报》记者的问询中,阜宁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周康说道:“对这个工程,本地人绝大部分是赞成的,因为阜宁没一个标志性建筑,而这个建筑能填补这个空白,而在国道省道交叉口能很好地展示阜宁形象。”;“阜宁县虽然说的是贫困县,但比起安徽部分地区,也是沿海开放富裕地区,网上发表质疑的只是个别不了解真相的人。”;“专家说建造的只是一个雕塑,充其量只能说象形,不存在侵权一说。”;“中央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而且有上级领导说上海世博会是全国人民的世博会,我们建这个雕塑是参与世博的一种表现。”

看这位主任大段的“义正言辞”,主要表示的是这几个意思:1.建造山寨世博中国馆是“民心所向”;2.“虽说是贫困县,但是政府还没穷到连一个形象工程都造不起的地步”;3.“此山寨世博中国馆不存在侵权问题”;4.“中央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据此,我亦想“言辞义正”一下:1.为何一个县市必须要拥有“标志性建筑”?城市名片不是钢筋混泥的无用塑像,而是人文底蕴、历史传承、内在精神、乐业安居,就北京而言,若是拆掉了最后一个胡同,代之以高楼大厦和标志建筑,那还有什么“标志性”可言?再者,“本地绝大部分是赞成的”一说,何来证明?民调和统计数据?就算你非要搞个“标志性建筑”,又为何去“山寨”,山寨的就无法成为标志的,就像娃哈哈拿“非常可乐”打中国牌一般傻乎乎、笨呆呆;2.鲁迅说过:再漂亮的苍蝇也是苍蝇,所以,再有钱的贫困县也是贫困县。虽然所处地域不同,但一个地域里的“贫困县”必然与这个地域的普遍标准相差甚远,那么耗资百万元(网友流传千万,具体不查)来造这样一个无标志性的标志性建筑,本身就是脑残级别,岂能摆出一副骄傲的姿态来睥睨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作品。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友华副教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表示:“阜宁这种建造山寨中国馆的行为,即便是雕塑,也是对上海世博会中国馆这一特定建筑作品的复制,是一种涉嫌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只要上海世博局就此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而阜宁山寨中国馆在结构、色调和外形等方面都与世博中国馆相似,无疑将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违法行为。”所以,主任嘴里的“专家”是何“专家”?估计还是“自家酿造”的吧?4.这句话最让人喷饭:“中央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别说吾等草民,就是你自家主子听了这话,也难耐扇你一巴掌的冲动。这里且不说中国的法制健全与否问题,客观而言,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政党的法律条文、行为准则,会规范到你吃喝拉撒;此外,除却法律上的规定,更有道德约束、实际考量上的“该为”和“不该为”,拿“中央”来当挡箭牌,虽然时常奏效,但此处用的也太有失水准,辜负了“上面”的栽培;再者,其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准”的行为的第一条就是:“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想必这位主任也没好好学习过相关文件指示。

再来看看为“重要会议让路”而放假万余学生“以便配合”的舒城领导们的解释:首先明确这样一个前提:舒城县城区的多所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的上万名学生在4月26、27日两天放假的决定,家长和学生都比较迷惑,不知道原因何在。若非记者介入,估计家长学生们都还不知道他们是在为“领导”让路,为“会议”奉献。无理由,非双休日,如此大动干戈地“放假”,难道不会引起家长学生们的猜疑,甚至是恐慌?政府、学校,均为服务性质的机构,面对人民,不是军队里的上下级关系,这本身就是一个权力膨胀的“非明智”之举。在媒体介入和网友质疑后,不得不出来解释的官员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舒城县教育局副局长曹先法说表示调课的决定是由县政府作出的,然后教育局经过召开会议“谨慎讨论落实的”; 舒城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余靖表示:4月26、27日,县里在县政府大礼堂承办了一场重要会议,参会人员众多,大客车也有很多,这次会议有一部分时间就是参会人员乘坐大客车去县里多处地点观摩,“怕遇到学校上下课时间出现交通拥挤。”首先,既然放假(最后被官员们解释为“调课”)连具体理由都没告知社会,那么何谈“谨慎讨论落实”?既然是“谨慎讨论”并决定“落实”,那么必然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如此去做,那么又为什么不公告家长、学生?而余靖副县长的解释更是逻辑颠倒,或者说是中国官员从来认为无可厚非的“办事逻辑”:那就是,出发点从来只在“领导”,不在人民,不在实际。领导会议,若非突发事件和迫切举措,不是如学生上课般有时间限制和常规安排吧?那为何要去打乱正常教学秩序去服务于“非正常”领导会议呢?难道领导会议不可以调整时间?即使非要赶在26、27日,室内会议和室外观摩也可以灵活调整时间吧?如此解释,真是高高在上,官恩浩荡,如古时“钦差大臣出巡,百姓回避!”一般。

对比此两个事件以及在舆论压力下的官方辩解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一如既往的责任逃避伎俩,其关键点和惯用手段在于:1.拿“不明真相群众”或者“中央”、“上面”作挡箭牌。而且此二箭牌可谓是“万能法宝”,可以变着法子用,可以往好里用,也可以往坏里用,屡试不爽;2.以“官本位”和“权力”来施压。虽然舆论监督和民主制度建设均对中国这种“官场哲学”加以批判和改正,但是几乎从来就是表面文章,不触实质,以致于就算是在老百姓心里,也是根深蒂固如此观念,见官如见狼,为官如做神。3.以逻辑换位和歪曲事实来变换事件本质。不过这一金规玉律需要一定的学识积累和官场沉浮,不然如阜宁那位看不起安徽的副主任,火候却没安徽舒城领导们深厚,没修炼到家就等不及要秀秀祖传秘方,难免会破绽百出,惹人笑话了。

——其实没有什么禁止不禁止的,不过是随心所欲,想做就做,即使出了问题也有金钟罩、铁布衫;就算万般倒霉罩不住,挡不了了,大不了反省一下,青山依旧在,等东山再起就是了;再到万万般倒霉,再起都没机会了,也能如英雄般长啸声:“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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