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

香港獨立媒體 | 社民連5子公路示威案罪成 重罰共1萬8千元

左起:社民連成員馬雲祺、黃浩銘、陳德章、陶君行、林森成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5名成員去年於中國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於公路路肩停車,爬上山坡向胡示威,被控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今日於荃灣法院宣判。3名早前認罪的成員林森成、陶君行、馬雲祺各被判罰3000元。不認罪的黃浩銘、陳德章則罪名成立,被判罰4500元。5人合共判罰一萬八千元。黃、陳認為判刑接近最高上限,二人考慮上訴。 黃浩銘解釋,5人事先已商議好,林、陶、馬三人選擇認罪,以作為公民抗命;另外二人不認罪,是為司法抗爭,期望透過審訊過程,讓市民看到檢控的不合理。上庭前,十多名社民連成員示威及喊口號,高喊「打倒黑社會政權」、「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八九民運,還我旺陽死因真相」、「我有權示威,無需胡錦濤批准;我有表達自由,無需曾偉雄批准」。 裁判官劉綺雲指出, 辯方質疑幾名控方證人的可信性 ,但她認為各證人都是「誠實可靠」。案中第三證人麥登培警長及第四證人羅志雄高級警員的供詞雖與辯方呈堂影片顯示有分歧,但當時辯方未有清楚向證人指出這分歧。加上辯方呈堂片段並非連貫及完整,法庭不能以此作為對辯方有力的證據。雖然羅志雄其後承認自己「可能搞錯」被告當日攀爬位置,但整體上其證供仍屬誠實可靠。 裁判官信證人無夾口供 至於辯方質疑第五證人陳志堂警員與另一沒有上庭的陳志強警署 警長夾口供 ,但她認為二人的口供是基於自己的獨立觀察。她舉例說,前者指當時示威者手持的是「一個物件」,但後者指他們手持的是「一塊膠布」,兩者有分別。 她又指,辯方雖然多次強調接觸他們的警員未曾知會他們示威區的安排,但他們多番嘗試擺脫跟蹤的警員,顯示當天警方有否設置示威區並不重要。辯方雖指警方有「積極責任」協助示威者前往合適地點示威,但裁判官認為,當日警員根本不知道他們即將前往示威,所以警員才沒有提及過示威區。 她又不認為當日被告是迫於無奈下才於公路上停車,稱他們有約一小時找到安全駛入翔東路的方法,而不用在公路上停車。在辯方無法建立合理辯解下,她裁定二人罪名成立。二人均拒絕求情。黃浩銘只以8字回應──「絕無謊言,毫無悔意」。陳德章亦對事件不感後悔,並會為所做的負上責任。裁判官指二人不認罪,沒有判刑扣減,各被判罰4500元。 至於早前已認罪的林森成、陶君行和馬雲祺,裁判官指出,在快速公路上停車,如有司機因此分散注意力,後果將不堪設想。但他們的目的是向胡錦濤表達訴求,加上示威無做成意外,在三人認罪且有悔意下,判3人各罰款3000元。 左為黃浩銘,右為陳德章 黃浩銘:這裡陽光普照,但法院已被風暴摧毀 5名被告均對判刑不滿,黃浩銘指,罰款接近上限,他們示威沒有造成危險,認為判刑不合理及過重。他又批評警方選擇性執法,指陳茂波及高靜芝均被拍到「CUT線」,梁振英太太被拍到在中線停車,均沒被檢控。黃說:「這裡陽光普照,但法院已被風暴摧毀(見註)。」 陳德章批評《條例》過時,指參考外國經驗,路肩可用來行走,且本地傳媒也會在突發事件時在公路路肩停車。他又認為,陳志堂確與陳志強夾口供,他曾在庭上讀出他們的部分口供,「連標點也一樣!」二人會與律師商討,再決定是否上訴。 案發於去年6月29日,社民連林森成於北大嶼山公路一處路肩停車,陶君行、馬雲祺、黃浩銘、陳德章下車。4名成員爬過鐵絲網,穿越翔東路,陶、黃、陳於一處山坡上向訪港的胡錦濤車隊喊口號及展示「平反六四」、「還我旺陽」抗議橫額。 他們被控違反 《道路交通條例》 ,司機林森成被控於公路上「未經許可停車」(第10條),其餘4人被控「行人未經許可使用快速高路」(第7條),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 案件編號: TWS18889/2012、TWS18890/2012、TWS18891/2012、TWS18892/2012、TWS18893/2012 註::前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所說的「司法風暴」 編輯:方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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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 挺穆希示威 埃24小時內取締

(中央社開羅11日綜合外電報導)埃及安全官員表示,安全部隊將於24小時內包圍罷黜總統穆希(Mohamed Morsi)支持群眾在開羅的2處示威活動紮營區。 美聯社報導,1名安全官員透露,取締穆希支持群眾示威的行動,最快會在12日破曉時分啟動。 這些不願具名的安全官員說,他們也做好準備,以因應可能爆發的衝突。 埃及政府上週警告,清除挺穆希群眾示威活動的決定無可變更。 穆希支持群眾則說,他們不會放棄示威,除非穆希官復原職。1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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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特首落區變武鬥 恫嚇港人奪示威權

過去多個月,青年關愛協會以武力制止法輪功示威,經旺角警民衝突的發酵後,已演變為港共以街頭武鬥的方法,阻反政府示威。 特首梁振英昨日到天水圍落區,場外發生多次圍毆反政府示威者的場面,學民思潮四名成員被十幾名青年包圍推撞,最後要上警車離開。在其中一個衝突中, 充當人肉盾牌以阻止撐梁社團人士圍毆另一名示威者的社民連成員杜振豪不明白,警察為何不即場拉人。另一邊廂,人民力量義工 Richard 認為武鬥是為了恫嚇示威者,令他們不敢阻梁振英落區。 一如既往,特首落區,反對派都會組織到現場抗議或表達意見。社會民主連線一行十幾人,「例牌」到天水圍向梁振英表達不滿,因為梁國雄離港,成員比往常「乖」地走進示威區內。然而,當梁振英於後門乘座架離開時,他們離開示威區後不久,其中一位社民連的友好,就被撐梁示威者圍毆。 杜振豪形容當時的場境:「因為只有很少反政府的示威者能進場,大部份均在場外,論壇進行其間,場外已出現過幾次衝突。論壇完結時,我們希望到後門攔截梁振英,但馬上被撐政府人士包圍和推阻,警察有嘗試分開兩批示威者,但不容許我們走正常的道路,於是我們惟有繞路。於是,十幾位示威者在混亂間衝散了,最後被迫至在一條較少人的巷裡聚合。就在等人聚集期間,突然看到有一位認識的朋友被打,自己隨即衝上去把他們分開,期間亦中了數拳。大約被打了超過半分鐘才有警察前來阻止,但卻無拘捕任何人。當時很多目擊者,包括記者都在場也問,為何警察不即場拉人?!」 然而,獨自一人走到後門,欲在梁振英座駕前示威的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因為送了車尾,把示威物品扔在地上,卻即時被捕! 論壇完結後,學民思潮義工蔡思宇與一些社民連朋友一起離開,除了在途中持續被撐梁人士粗口問候並出言恐嚇外,還在一條狹路上被群染髮青年阻攔推撞,一名社民連成員被倒在地上,有學民思潮成員被推向柱子。事發期間,有幾名警員在旁亦沒有理會,甚至沒有作任何口頭警告,只呼叫叫他同袍前來增援。三四分鐘後,多了一些警員到場,才開始護送他們上警車,卻仍被撐梁青年阻撓,擾攘了十多分鐘,我們才上到警車。最後,由警察護送到元朗西鐵站。 經常出席示威活動的杜振豪認為,這次示威有很多不尋常的地方:「以前撐梁示威者只會用口罵其他示威者『廢青』,從來不動手,但今次明顯有備而來,隨時動粗。當時,反政府的示威者大部份在示威區,而那些準備動手的撐梁人士則在示威區外,當我們步出示威區,他們就出手打人。」 此外,武鬥撐梁的示威者一點也不怕警察,即使警察區隔了兩邊示威者,撐梁者依然目露兇光的圍著社民連成員,最後警察要安排社民連成員上警車,他們才散開。 人民力量部份示威者於昨日凌晨時份已排隊領入場票,義工 Richard 認為相對去年三次梁振英落區的示威,這次撐梁的社團人士,明顯針對一些離開示威區的示威者動手,而警察則讓他們「打多陣」才執法。 他形容在論壇開始前一幕:「當時梁振英到場,有一位抬著棺材的示威(不是人力的示威者)者想拿著棺材走上前,隨即被圍毆,要等十幾秒才有警察過來區隔。只要有示威者想走出示威區或到停車場,就會被打,連女人都打!如此場面,以前未見過。」 因為陳偉業叮囑成員勿離開示威區,這次人力沒有人被圍毆,但確被一名十歲小孩,在幾家電子媒體前,指人力的成員打他。Richard說,那小孩是受父親指使「老屈」人力,被指打小孩的,正好是人力的攝影師,隨身裝了個24小時攝錄機,歡迎他們落案。 論壇完結後,新界西警民關係科的警察跟人力說,圍周很多「生面口」的人,怕他們會有人身安全威脅,主動「護送」人力到西鐵站。但是, Richard 說,入了西鐵站,那些「生面口」的還跟在後。由於以前曾經有人力成員在新界西被伏擊,義工的確害怕人身安全受威脅,他估計這也是這次武鬥的目的:「先在新界西民建聯地頭來一個『下馬威』,讓反政府的示威者再不敢參與下兩場的示威活動。」 事實上,有幾名較少示威的工黨成員就因為被恐嚇而離場。工黨的鄭司律親眼目睹四次打鬥:「以往從來未見過政治集會裡會有如此圍毆。而且更有叔父恐嚇我們的成員說:『未問過我地就入嚟新界,想死呀!認住你個樣!』那些成員被嚇得即時離開。」 社民連在即晚發表「縱惡行兇,警淪梁僕」聲明指責流氓勢力抬頭,挑起警民矛盾,呼籲港人不要退縮,但要保持冷靜,小心墮入圈套。 附加檔案 大小 protest.jpg 37.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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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台湾/人权: 二十万人示威台湾官方同意改善军中人权三大诉求

「公民一九八五行动联盟」昨天号召民众穿白衬衫上街游行示威,人潮挤满总统府前广场,主办单位宣称共有二十五万人,官方估计有十万人,被称为「白衫军」。联盟提出三大诉求,一、要求启动特侦组,责成法务部及国防部组成「军司法共同侦办小组」,彻查洪仲丘命案;二、法务部组成「军事冤案调查委员会」,重启调查历年军中冤案;三、承平时期军法应全面回归司法,由总统组成跨部会项目小组,全面检讨现行军事审判制度及军中人权议题。 行政院长江宜桦晚间举行记者会响应诉求,其中最大变革就是,将全力推动修正「军事审判法」,让承平时期的军法案件全面回归司法审判。不过,他也表示,这是国家重大制度的改变,须要审慎,才能兼顾人权保障及军事纪律,因此在做法上,将优先把触犯长官凌虐部属罪、违法惩罚罪、违法阻扰陈情申诉罪、杀人罪、和妨害性自主罪等案件,交由司法体系侦办审理。 其次,台湾也将在行政院成立「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除主动过滤过去军事审判有疑义的冤案,也接受各界对历年冤案重启调查的诉求。 至于游行民众要求将洪仲丘案交由特侦组调查,江宜桦表示,军人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的案件,依目前法律规定应由军事法庭审判,但他已经要求国防部立即针对军中管教制度、禁闭制度及申诉制度等全面彻底检讨,以杜绝所有不合人道或违法滥权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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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 示威不成威脅 曼谷撤銷國安法

(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9日專電)泰國國會昨天通過特赦法案一讀,由於示威活動未繼續擴大,泰國政府今天提前撤銷國內安全法,認為還在鑾比尼公園的集會活動不會構成安全威脅。 國會昨天以300票贊成對124票反對,通過為泰黨(Pheu Thai Party)議員沃拉猜(Worachai Hema)提出的特赦案版本,並成立35人的委員會監督法案內容。 反對特赦案的民主黨表示,在未來的審議過程中,不會讓殺人縱火、貪汙或冒犯君主罪者獲得特赦。 特赦案一讀過關,曼谷未出現大規模示威,泰國總理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昨晚就簽署同意撤銷國安法(Internal Security Act),立即生效。 泰國政府1日起在曼谷三區杜喜(Dusit)、帕那空(Phra Nakhon)彭帕薩杜派(Pom Prab Satruphai)實施國家安全法,原訂實施至10日,但因無安全威脅提早撤銷國安法。 3日在鑾比尼(Lumpini)公園展開集會活動的「推翻戴克辛政權人民民主軍」(People’s Democratic Force to Overthrow Thaksinism,Pefot),仍有支持者繼續在公園集會,但規模不大。 副總理普拉查(Pracha Promnok)表示,局勢恢復正常,Pefot示威活動不構成安全威脅,他們有權利進行示威活動,但仍受到警方監督。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即時新聞報導,國安法實施期間,約有3萬8000名警察部署維安,尤其特赦法案進行審議之前。 有觀察家認為,特赦法案之後進行第二讀、第三讀,政治氣氛還會再轉趨緊張。普拉查說,相關單位將觀察評估進一步政治發展,決定是否再實施國安法。 10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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