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

牛博国际 | “被封的Facebook在中国仍很受欢迎”

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809816 网民行为分析机构之一GlobalWebIndex本周五公布调查结果表明,虽然Facebook 和推特在中国被封,但仍有数百万中国人使用这两个社交网站。 Facebook 在中国相当受欢迎,用户量在两年内大幅增加。2010年在中国使用Facebook 的人数略少于800万,现在这一数目已超过6000万。 推特的使用情况也不错,2009年时,中国约有1000万人通过这一最多使用140个字符的微博服务向别人传递信息,三年后这一人数已达3500万。 翻墙 汤姆·史密斯是GlobalWebIndex的调查人之一,他介绍说,虽然Facebook和推特在中国被封锁,但翻墙还是很容易的。通过所谓的代理服务器,你可以绕道同这两个网站连接。 但是, Facebook和推特还是敌不过QQ空间和被称为推特克隆版的微博。QQ空间用户达3亿人,微博用户达2.64亿。Google+ 在中国的用户也比Facebook 多,用户人数达1亿多,这在拥有5.13亿因特网用户的中国来说是个相当大的数字了。 令人怀疑 该调查结果一公布,其他网络专家即对这些数据表示怀疑,推特上,@GreatFireChina指出,根据Facebook 自己的统计数字,该网站在中国的用户只有60万而已。调查机构 Semiocast一个月以前曾查出,中国在推特用户排行榜上连前20名都没有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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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博国际 | 中国法治真的可以扑灭腐败吗?

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795562 为何腐败迄今仍是中国社会之痼疾的疑问,恰恰可以证明,那种试图依赖传统人治模式,而非依赖现代法治模式来反腐的做法,无异于想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     诺贝尔奖获得者缪尔达尔曾在《亚洲的戏剧》一书中提出了“民俗学意义上的腐败”这个说法,认为一个国家之所以腐败泛滥,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腐败已经在社会上成为一种“人人习以为常的文化”,用中国学者孙立平教授的话说,就是腐败已成为人人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 在当今中国,腐败也已开始出现这种“民俗化”的倾向。新近,有论客居然提出了“适度腐败”、“腐败容忍度”之类的说法,就说明了这一点,或者说,就是企图将这种倾向加以正当化。 但令人尚可欣慰的是:这一言论当即在网络世界里掀起了轩然大波,遭到了猛烈抨击。可见,当今中国民众对官员腐败之痛切,庶几近乎“零容忍”的程度。 那么,应该如何扑灭腐败呢? 对于官员腐败这样一种中国数千年来一直难以根治的痼疾,不少人均已肯认这样一件事实: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道德规范加以治理,是不行的,事实上也已被证明是没有实效的。然而另一方面,面对当今愈演愈烈的贪腐现象,国人也往往苛责法律的无力,并仍寄望于“包公”式人物的出场,更有进者,也有人把中国反腐的希望、乃至政治昌明的理想,寄托于执政党的纪律监察机制之上,并认同这些部门采用超越法律的“霹雳手段”,进行“深度反腐”。然而,由于这几年来,一方面,腐败现象并未得到明显的遏制,另一方面,包括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嫖娼案、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贪腐案等等在内,反腐部门内部也爆出了一些腐败案件,为此也打破了一些国人的原初寄望。 在这种情势之下,有人甚至开始对“文革”时代产生了“乡愁”,认为在那个政治动乱的时代,恰恰是官员最为清廉的时代。有人甚至断言:当今的腐败现象不断地刺激着公众的情绪,也构成了民粹主义应运而生的一个潜因,加之我国政治文化中本来就存在着传统的官场治术以及现代的政治斗争等“路径依赖”,为此,并非没有发生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土壤。只不过大多数人会同意:特意发动“文革”来反腐,即使可收釜底抽薪之效,但不啻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将给中国再次带来深重的灾难。 权衡之下,最终合理的选择,似乎还是回到法治一途上来。 但问题在于,法治真的可以扑灭腐败吗?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答案是肯定的,只是要澄清两个先决性的问题:一,要看这里指的是何种“腐败”;二,要看指的是何种“法治”。 先说何种腐败。腐败自然有程度之差异,为此你可以说各国皆存在腐败现象,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种意义上的腐败,是难以完全扑灭的,只要人人不是天使,人性还存在弱点,均可能导致这种意义上的腐败之产生。但要注意的是,腐败也有性质之不同。既有被法治秩序有效控制的腐败,也有失控的腐败,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结构性腐败”。一个社会是否存在这种腐败,经验的方法是:如果在现实的权力分配格局中,一旦给何者加大了权力,何者就容易走向腐败,那么,这种腐败现象,就属于这种性质的腐败。这种腐败的成因自然是复杂的,但究其主因,还是由于权力约束机制的缺失或力道不足而导致的。诚如英国19世纪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所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均严酷地明证了这个反复为人传诵的定理。而所谓“结构性腐败”,其实就是阿克顿所说的这种“绝对腐败”的产物。在这一点上,也有人故意做一些文章,提出什么“外国也有腐败”、或“适度腐败”、“腐败容忍度”之类说法,其实是混淆了上述两种腐败的概念。而我们所说的“扑灭”腐败,指的就是这种制度性腐败。 那么,何种法治能够扑灭腐败? 在这一点上,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力图以严刑峻罚来解决官场腐败的制度设定,根本不乏先例,典型者如明朝早期曾用过的“重典”:枉法脏八十贯,论绞;脏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尽管如此,明朝官员的贪污,最终还是发展到了相当普遍化、甚至公开化、合法化的程度。 像明朝早期那样的严刑峻罚,之所以仍不足以扑灭腐败,肯定是有复杂原因的,比如前文所谈及的高迈的政治理想与现实弊制之间所存在的背离关系,就颇值探究。但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现代法治自有许多要素,而严刑峻罚则并不等于现代法治,尤其是像传统中国社会那样,国家治理方式主要依靠的还是人治模式,即主要依赖统治者分散性的个人主观意志,而法律仅仅是被作为手段来加以利用的情况之下,要想扑灭制度性腐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这种制度本身,往往成为腐败的温床。 说到最后,笔者认为:一方面完善现代公务员体制,另一方面至少要成功地建立起现代法治,尤其是依靠与之相联系的现代宪政体制,其中包括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广泛的言论监督机制以及司法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机制等等,再辅之以其它各方面的政治社会文化条件,那种“结构性腐败”才有可能谈得上被扑灭。 当然,如果联想到有关“适度腐败”之类的说法,是否真的要全面扑灭腐败,似乎也可能成为一个问题,而且还不属于奢谈的问题。因为,像在高度发达的中国人治社会里,自古以来,官场里就发明了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治术,居然能够将腐败本身转化为一种政治资源,加以巧妙利用。据说,北周开国皇帝于文泰曾问政于大臣苏绰,苏曰:“贪官可立国”,于不解,苏就答曰:“用贪官可建死党;反贪官可除异己;杀贪官可赢民心;没贪官财物可充国库。”而另一方面,某些官员为了表示愿意接受控制,也可能像萧何那样采用“自污”的策略,尤其是在腐败普遍化的情境下,一般少有官员敢于承担独善其身的风险,以致“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 这大致可以解明为何腐败迄今仍是中国社会之痼疾的疑问,而且也恰恰可以进一步反证:那种试图依赖传统人治模式,而非依赖现代法治模式来反腐的做法,无异于想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 (作者:南社子 本文转载自 法律博客 ,并不代表荷兰在线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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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取材上海杨佳案 导演应亮遭当局骚扰

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 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695922   中国独立电影导演应亮(36岁),以08年轰动全国的上海杨佳袭警案为题材,拍摄成的影片《我还有话要说》日前在韩国全州影展上映后,引起上海政府不满。应亮和家人多次遭到警方骚扰。上海警方甚至前往香港,试图说服应亮停播此片。   2008年7月1日,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刺杀9名警察及1名保安,造成6人死亡。应亮的影片《我还有话要说》讲述杨佳母亲王静梅在案发后,被秘密关押精神病院,等待见儿子却得知儿子被判死刑等的经历和感受。影片上月底在韩国全州首影。   多方骚扰 应亮在脸书上表示,在影展的前后,应亮及家人连续遭中国政府的骚扰和恐吓。应亮在上海和四川的亲属遭到伤害警方施压,更恐吓要抓捕应亮。两名国安局的人员更在上月下旬前往香港,与正在香港工作的应亮面谈,指责影片不符案情事实,要求他进行修改或干脆不要播放。应亮坚拒妥协。影片展出后,他再次收到家人的通知,当局继续骚扰并恐吓他们,应亮感到事态严重,遂公开事件。杨佳母亲王静梅对记者说:“只是做一个真实的记录,为何这样对待他。那是我亲身经历的东西,你没经历,没权说对与错。” 试图购买版权 应亮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有声称代表中国某影业公司,愿意以相当于五千万人民币,购买该影片的版权,但被影展的人员拒绝。北京艺术家吴玉仁认为,这其中更多的可能是出于政治原因:“它不是属商业电影,回报不会很大,没有商人会投五千万买下版权,再靠它去赚钱,所以应该不是商业行为,而是跟政治有关,跟政府操作有关的行为。他们的维稳经费还是挺多的。”   “继续发展” 应亮在脸书上表示,目前他人在香港,没有再受到威胁。5月14日他写道,自己的父母也没再受骚扰,“估计因为压力已很‘正确’地抵达了我这边······我父母安心了很多,且有笑声。”他也表示,将继续携片子到更多地方放映,届时事情“一定会继续发展”。“我习惯并喜欢用快乐的态度和游戏的方式,去面对和回应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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