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的十六种“自杀行为”
1、和客户的关系还不是很熟时贸然送礼。 2、提着很大件、很扎眼的礼物到对方的办公室。 3、在对方身边有其他人时送礼。 4、送礼之后到处和别人说,我给某某送礼了。 5、一边送礼,一边请人帮忙。 6、送礼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对方,问对方某件事能否帮忙。 7、直接送现金、钻戒、黄金等贵重礼品。 8、“刻意”送礼,比如说用“特意”、“专门”、“专程”等字眼来形容给对方送礼的行为。 9、送的礼物根本不合适对方。 10、只有节日才送,平时一点表示也没有。 11、送的礼物没包装。 12、在春节、中秋、端午这些送礼的高峰期,送出去的礼物是大路货。 13、平时动不动就送礼。 14、没有弄清对方的位置、权限和在公司内部说话的分量,就贸然送礼。 15、给下级送的礼物比给上级的还贵重,并且上级很可能会知道这个事。 16、办事之前拼命送礼,事成之后音信杳无。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