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的良好愿望能化作现实吗?
于建嵘的良好愿望能化作现实吗? 作者:木然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7-10 本站发布时间:2011-7-10 18:26:06 阅读量:9次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英国的民主为什么能发展起来?首先就是因为英国的政治精英们之间妥协的结果,其次是人民不断争取权利而进行斗争的结果。美国的民主为什么能实行起来,与那些建国的政治精英有着密切的关系,看看《联邦党人文集》就知道美国政治精英是如何构建美国的民主的,看看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就知道美国乡镇的民主精神是如何支撑美国民主的地基的。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都是人,追求地位、名誉、追求权力都是人的本性,而权力能更多地更快地带来地位和名誉,所以有谁愿意把权力让渡给别人呢?又有谁愿意把权力让渡给人民呢?但又有谁离开别人、离开人民而生存呢?所以,民主就是政治精英与人民大众争斗的结果,互相妥协的结果,互相博弈的结果。 民主必须以妥协为核心,这不但是一个政治理论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政治实践问题,正是政治实践,才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妥协是民主政治的灵魂。妥协的主体主要是政治精英和人民大众。政治精英之间的妥协是求得利益和权力的平衡,一方所得不应是另一方所失,而妥协不是阴谋也不是阳谋,而是规则。政治竞争的规则主要是宪法或宪政、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的规则能避免两败俱伤,失败的一方可以积蓄力量,东山再起。政治精英与大众的妥协就是,政治精英理想的实现,不取决于政治精英本人的能力,必须依托于大众,离开了大众,政治精英的理想就会变成空想,依托于大众的根本方式就是大众手中的选票。政治精英的理想与现实的妥协,就是对选票的妥协。罗尔斯的理论是,合作比不合作要好,即使最优秀的人也需要同别人的合作来获利。政治精英也同样需要与人民大众来合作获利,不合作,政治精英把人民当成死敌,人民大众也会把政治精英当成死敌,结果是二者同归于尽。 毫不妥协则是专制政治的死魂灵。斯大林对所谓的敌人不妥协,结果死了被鞭尸,被人民唾弃,苏联解体之后被清算。毛泽东对所谓的敌人不妥协,结果差点被林彪炸死,改革开放之后有人以《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之名被批判和清算。罗马尼亚的齐奥赛斯库不妥协,结果被人枪毙,伊拉克的萨达姆不妥协,结果被吊死。埃及的穆巴拉克、突尼斯的本·阿里不妥协,结果被审判。利比业的卡扎菲不妥协,结果被外国炸,被本国打,下场一定好不到哪里去。还有那些其它的不妥协的国家,不是被文明国家视为流氓国家就是警察国家。这些国家政治不妥协的实质,就是守住自己的利益,守住自己的权力,而且还以人民的名义守住权力和利益。 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如果离开了上层的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将一事无成。如果政治体制离开了下层的支持,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水中花、镜中月。正所谓,地基不牢,地动山摇。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全面展开。从上到下,就是在顶层搞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党内民主要搞三权分立,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要平行分立制衡,党内民主要竞选,要少数服从多数,这样不但防止个人专断,而且也制止了个人专断,党内民主的过程,也是党内政治精英妥协的过程,也是避免阴谋的过程,更是避免准宫廷政变的过程。苏联的赫鲁晓夫倒台事件、中国的“四人帮”下台事件应该充分避免。人民民主也要搞权力分立,人民代表要专职化,竞选化,普选化。 最近,有一种观点认为民主可以先从基层做起,中央可以暂时不做,省可以暂时不做,基层民主大有可为。比如于建嵘说: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县级改革,他还以台湾为例说从基层做的好处,他“发现台湾在社会转型中间,首先是从县级政权开始的,而县级政权是议会选举,最后一步一步做好了,十多年前,国民党选举中间失去了政权,有几个下台了,但是没有带来政治制度和法律体制的根本性变化,也没有发生对国民党的大清算,而且通过选票可以拿回来。所以政权的这种转型,这个时候需要中国的政治人物有一种高的智慧和一种大的胸怀。”秋风同意于建嵘的说法,但他主张把重点放在乡镇这一级,“基层治理的重点应当是市镇自治。”还有人把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作为中国的第二次改革。这些观点都有合理之处,都是寻找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口的可喜的宝贵探索,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于建嵘是否自觉或不自觉地忽略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不是上层的默许,如果没有后来台湾的开放党禁,认识到“没有永远执政的政党”的开放胸怀,一句话,没有上层的推动,地方民主、地方自治也有实现的可能吗? 更进一步说,如果仅从基层做起,中央省部级一动不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就难以解决:第一,素质高的不搞民主与素质低的搞民主的矛盾。把民主的脏水泼到民主的头上理由就是人民群众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但是中央一级、省部一级的素质肯定高,这个级别的人既有文化,又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如果民主从素质高的地方做起,那就应该从中央、省部做起。而从基层做起,就是承认民主从素质低的地方做起,除非抛弃民主素质论,选择民主权利论,即民主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与素质无关。如果选择民主权利论,就得搞普选,选举就从上到下一起来,且不说真搞普选,就是推论到普选,其逻辑结论也是上下联动。 第二,地方和中央的矛盾难以解决。问题是,民主从基层做起,民主就脱离了常规,失去了地方与中央互动的机会,也使妥协的原则形同虚设。地方的民主做好了,基层就不会向中央妥协,中央与地方必然陷入僵局。基层民主做好了,就会威胁到中央,就会对中央产生不信任,因为中央没民主。基层民主做好之后中央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一个民主的地方与一个专制的中央共存,民主的地方就会抽空中央存在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不会支持地方的民主,反而会打压地方的民主。独立候选人的出现的最终结果就是中央说没有法律的支持而破产,独立候选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第三,地方会出现各自为政。地方的民主也是多种多样,有的地方通过民主选举使富人当选,有的地方通过民主选举使黑社会的人当选,有的地方通过民主选举使强人当选,有的地方通过民主选举而使大家族的族长当选,有的地方通过选举使有文化的人当选,有的地方通过选举使名人当选,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通过选举使少数民族的强人、宗教人当选等。选举程序相同,选举结果却不相同,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这样,不同的区域之间、不同民族之间、不同文化之间就有了异质型的民主。同时,不同阶层之间就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又由于通过选举赋予了被选举人的合法性,地方各自为政就成为必然。 第四,基层民主会严重削弱党的领导。越是基层,党的权能与势能越弱,越到顶层,党的权能与势能越强。基层民主搞好了,会使党的权能和势能削弱,而这是党最不愿意看到的。基层民主,主要不是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在高层。基层民主也不是通过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而是人民民主推动上层党内民主,而上层党内又不搞民主,党就因为基层搞民主失去了合法性。从实践的运作来看,基层民主是上级党组织推动的,推动基层民主的党组织自身又不搞民主,搞民主的又推动不了基层党内民主,这就在理论与实践上产生了严重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党就会不断号召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使基层民主受到严重的打压。 所以说,民主不是中央恩赐的,中央恩赐的民主即使是真民主,也不会得到保障,而会以维稳的名义、捍卫三个至少的名义、以敌对势力破坏的名义收回去,如果中央恩赐的民主是假民主,基层自治就扭曲变形,甚至会导致中央和地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那就是黑社会治理。民主需要人民的争取,需要中央的推动和带动,更需要中央和地方的互动。妥协精神的民主才是中央和地方都需要的民主,才是中央和地方同时搞的民主。中央不搞民主,地方搞民主,地方民主即使搞成了,也是不妥协的民主。中央搞民主,中央的民主即使搞成了,也是自娱自乐的民主。离开了中央与地方的妥协的民主,必然是假民主。这是西方民主的智慧,也是中国民主的成功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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