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

BBC | 中国明年将“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城镇化被认为是中国扩大内需的主线。 官方媒体报道,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中国明年将“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周日在北京闭幕。 中央经济会议被看作中国高层讨论国内以及世界经济形势的平台。 此次为期两天的会议是中国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的首次决策会议,加上全球经济局势不定、中国也面临经济放缓,因此会议内容备受各界关注。 “稳健” 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说,中国领导人将“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 新华社援引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后发表的一份声明说,中国新领导人承诺,在2013年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 会议还指出,将“积极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因为,城镇化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人事? 外界普遍认为,中国新一代领导人习近平上任后“南巡深圳”已经发出深化经济改革的信号。 美联社分析认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声明可能意味着,只要通货膨胀不反弹,中国将继续注资刺激经济,保持低利率和信贷。 而《华尔街日报》分析则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国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高层人事变动,包括任命新的央行行长、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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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方流芳:运动治国和依法治国

      (一)       法律职业伦理课第7讲的读本包含了辛普森案、李庄案和重庆的“唱红打黑”。这是去年准备的,如今已经需要更新了。       重庆的“唱红打黑”跌宕起伏,连想象力最丰富的作家也不敢如此构思故事情节,现实仿佛在向我们讲述一个失真的故事,在挑战我们想象力的极限。正当重庆当局高调宣示:“要办成铁案”的时候,正当重庆当局请香港导演来拍一部堪比“教父”的打黑故事片的时候,正当重庆当局聘请大手笔撰写“唱红打黑”史的时候,情节急转直下。“英雄”王立军出于对他的上司薄熙来的恐惧和不信任,莫名其妙地走进了成都的美国领事馆;“唱红”的精神领袖薄熙来成了隔离审查对象;薄熙来夫人、“优秀律师”谷开来被定罪故意杀人而判了无期徒刑;李庄正在重新塑造一个好律师的公共形象。看上去曾经势不可挡的“唱红打黑”瞬间灰飞烟灭,就像中国历次政治运动一样,热闹之后什么也没有留下。一切都是那么突然,那么令人不可思议。此后还将发生何种戏剧性的转变,未可知也。       重庆的变化再次彰显了“依法治国”和“运动治国”之间的紧张和对立。       运动治国是目标本位主义。手段是否正当,取决于目标是否正当。法律不过是实现目标的工具,当法律可以实现目标的时候,法律一定会得到执行,甚至会过度执行;当法律妨碍目标实现的时候,法律就如同一纸空文,甚至不会给任何人一个机会去求助于法律。上个世纪50年代的“反右”,60年代中后期的文革、80年代的“严打”都是典型的运动治国。“反右”、文革都不是没有法律,那是专政的法律,是放任“好人”惩治“坏人”的法律,而“好人”和“坏人”的角色又是随着形势变化而轮流替换的。“严打”更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法律实施让位于“特事特办”,法律服从于政治权威。       中国经历的每次政治运动都会给自身树立了一个正当性不可争议的目标,目标“压倒一切”,以至实现目标可以不惜代价,可以牺牲法治。在思维成为定势,定势深入制度,制度又不断复制和扩张同一思维的认识过程中,人们很难摆脱原先的思维定势,除非新思维在同一程度上转变为话语,话语又在同一程度上深入制度。否则,无论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都会沿着老路走下去。文革结束之后,就宣布了“不搞政治运动”,但运动治国的强大惯性并不是可以轻易摆脱的。       (二)       此时此刻,批评重庆模式会被人看成投井下石,即使我本来想发表批评意见,现在也必须避免这样做。除了把重庆模式当作运动治国的实践之一,用人们记忆犹新的事件引出话题之外,我无意针对重庆模式发表任何意见。在我看来,运动治国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重庆模式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插曲。        1. 运动治国和法律工具论       在运动治国的方针下,为了一个“至上”目标是可以突破法治的,而“至上”目标可以随着政治权力的再分配而不断被重新界定。法律的创制、实施和解释都是服务于“至上”目标,并且随着“至上”目标的重新表达而发生变易。简而言之,运动治国的实质就是“权大于法”的马基雅维利的思想。        2. 运动治国和过度执法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牺牲人权的过度执法,诸如:“镇反”、“反右”、“文革”、“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深挖五一六”、“严打”、XX……等等。每次发动此类运动之前,当权者都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风暴肯定会伤及无辜,但是,如果顾及无辜就捆住自己的手脚,我们出手就不能那么迅猛,我们瞄准的打击对象就有可能漏网逃逸。对于无辜者,我们可以在运动后期在甄别平反,他们也应当经受运动的考验嘛。”在与意识形态有关的整肃中,过度执法是运动治国的一贯之道。       3. 运动治国和有法不依       在经济领域,我们可以看到:有法不依和运动式“清理整顿”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在中国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有法不依并不是一律没有积极意义,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有法不依。例如:放宽“投机倒把罪”的入罪标准,赦免带上“红帽子”的私企业主,企业所得税的法外减免,行业准入管制的若有若无,懈怠执行那些禁止人口和资金流动的法律,此类有法不依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是,每当有法不依导致问题成堆、积重难返的时候,又会有一轮疾风暴雨式的执法,当局常常称之为“清理整顿”。几乎中国经济改革所涉及的每一个领域,都经历了若干次“清理整顿”。管制、有法不依和作为危机处理的“清理整顿”交替使用,构成了主要调控手段。在某些情况下,有法不依确实能够刺激经济发展,而一阵风似的执法又能起到阻吓作用而防止失控。即便如此,这对法治也是极大的伤害,因为,这动摇了守法者对法治的信心。       另一方面,管制和有法不依常常造成奇特现象:管制成为管制者向违法者收取违法许可费的特权。在高速公路入口,警察常年向超载、超大而被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卡车收取罚金,然后放行;在不许设摊的路口、人行道,摊贩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城管交付“占道费”,然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占据人行道。企业向环保局交付一定的罚金之后,就得到超量排放污水、废气的许可……。       1984年,我首次来到北京,走到西直门地铁站,就听到这样的欢迎致辞——“发票、发票,要发票吗?”此后28年,每次进出西直门地铁站,我都享受同样的待遇,无论冬夏春秋,历久不衰。一个违法活动在同一地点持续而公开地存在了四分之一世纪以上,我们还能说这是违法吗?我从2004年开始使用手机的,自此几乎每天收到兜售假发票的短信,这使我相信:假发票在中国早已成为年产值数千亿以上的产业。为什么假发票能够得到宽容呢?因为,回扣、佣金、贿金、各种名不副实的虚假列支,无一不需要通过假发票去向“单位”报账,假发票成为每个单位掩盖真相必不可少的化妆成本。当陈水扁在台湾因为报假账而获罪的时候,我担心:在中国大陆,如果类似行为都受到起诉的话,那可能引发另一场规模大大超过文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清算运动。普遍的违法注定会成为一个国家沉重的遗产,它会把一切追求法治的努力都化为乌有,并最终把我们拉回运动治国的道路。        4. 运动治国和选择性惩罚       放任官员违法和选择性惩罚似乎正在成为当今中国“吏治”的主要特色。贪腐官员种种离奇的行状说明,人性弱点与权力是同步扩张的。但是,如果我们对人性的估计本来就不那么乐观,如果我们从来不相信权力能使坏人变好、使好人变得更好,我们不会吃惊。然而,令人吃惊的是:贪腐行为如何长期逃过自上而下、层层密布的官员考察评鉴系统和监管系统?为什么如此严密高效的考察评鉴系统和监管系统不能及时发现那些已经像日常政务一样公开的、常规化的贪腐行为?这些问题不是在此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       民众常常怀疑:贪腐官员落入法网是一般结局还是例外情况?如果是例外情况,那么,导致他们落入法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在特定个案中,一个看上去并不那么灵敏的监管系统是如何被激活的?在治理贪腐方面存在着选择性惩罚,这至少是一个可以初步成立的假定。       选择性惩罚本身是源于法律之外而又包裹着法律外衣的治理模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性惩罚?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与事实有关的政治问题。答案或者永远无从得知,或者只能凭借间接获得的、有待查证的信息而作一些假设、推定。        选择性惩罚有自身的规则,每个规则都是颠覆法治的:        规则一: 在A系统内,如果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选择性惩罚的打击对象,那么,权力最大的人A1一定最安全,其他人安全系数随着权位的下降而递减。有可能对A1发动打击的力量一定来自另一个权力更大的系统AA,启动AA的力量又来自AA的上层系统。        规则二: 担心成为选择性惩罚的打击对象,A系统内的人会根据自身的情况而作出不同选择:(1)顺从A1;(2)接近AA;(3)接近比AA更高的权力。结果是,选择性惩罚驱动人们从四面八方靠拢终极权力。        规则三: 在选择性惩罚系统中,一个人成为打击对象与他的受到公开谴责的贪腐行为并没有实质相关性。因此,贪腐行为本身不会因为选择性惩罚而得到遏制。        (三)       在运动治国之下,一个国家总是难以形成稳定的规则,民众总是难以对法治本身建立信心。在运动和矫枉的每个轮回中,国家治理朝不同的方向摆动,力量在摆动中对冲,法律的演进不时中断,然后重新开始。       运动治国必定会造成无数的受难者,有好人也有坏人。好人和坏人的差别是:好人在“运动后期平反”了,好人的苦难得到同情;坏人连同坏人的苦难都消失在我们高贵的同情心所难以到达的角落里。       然而,没有一次运动能够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就像哥伦布航海注定不能到达印度一样。运动总是使我们与长治久安的目标越来越远,究其原因,就是运动颠覆了法治,却又无法形成有效期能够超过一个运动周期的任何规则。       依法治国必定是以本国经验为基础的法治:不是模仿任何西方、北方、东方或者南方的模式,也不是事先勾画一个宏伟蓝图,按照这个蓝图去改造一个活生生的社会。        依法治国的要点有三:       第一,法律应当与本国人民为友,处处体现人民的意愿,不背离常理、人民求生和发展的需求。一旦法律与现实脱节而无法被人民接受的时候,执政者就应当及时地废除这些法律,而不是听任法律被普遍违反。       第二,执政者应当认真地对待法律,至少不要制定自己不打算受之约束,不打算实施或者没有能力实施的法律。       第三,执政者应当放弃创设完美法制体系或者描绘法治宏图的极幼稚的举动。法治应当目标有限,态度谦卑,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渐进转型的社会,法治的进程就是设定边界大致确定的、可以容纳转型时期社会变化的法制轮廓,然后,用个案的司法解释去限定、扩张、创造和改变规则——有生命的法治不是写在纸上的文字,而是深入人心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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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 | 分享政治类电子书(19本)

  今天发篇博文通告一下最近一个月新增的电子书。   按照惯例,上传的电子书都放到 ” 编程随想的收藏 ” 这个站点。    要下载的话,请用鼠标猛击” 电子书清单 “(需翻墙)   由于上传的电子书越来越多,俺在 电子书清单 的开头部分显示一个树状分类目录(带超链接),方便阅读和查找。 ★政治类 / 中国 / 政治人物 ◇辛子陵:《 红太阳的陨落——千秋功罪毛泽东 》 此书深刻批判了毛太祖的种种罪恶。 因为批判得太彻底了,某毛派网站恼羞成怒,把辛子陵列为”头号汉奸”。 (这本书上次已经分享过DOC格式,排版不太好。这次某热心网友分享了一个排版美观的PDF,特此鸣谢) ◇吴稼祥:《 中南海日記——中共兩代王儲的隕落 》 作者吴稼祥是中共高层的官员,先后在真理部 (中宣部) 和大内 (中办) 任职。 此书从作者的角度,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胡耀邦和赵紫阳被邓太上皇废黜的经过。 ★政治类 / 中国 / 社会阶层 ◇廖亦武:《 中国底层访谈录 》 作者廖亦武是中国有名的诗人、流亡作家。 此书专写社会底层的民众,让”不见天日的下水道里的中国”浮出地面。 朝廷对此书的出版大为震怒,出版社遭严厉整肃,廖亦武也获得了”出版社杀手”的绰号。 鸣谢:某热心网友分享了此书的 完全版 ◇梁晓声:《 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 梁晓声也算是当代知名作家,其作品多写知青题材。 此书详细介绍当今天朝的各个社会阶层。 ★政治类 / 中国 / (其它) ◇刘晓波:《 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 刘晓波的名气挺大,俺就不介绍了。 此书汇集了刘晓波对天朝民主化的思考,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 从书名可知,他认为应该自下而上推动政治变革,而不能指望朝廷。 ◇刘晓波:《 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 》 上次分享过刘晓波的《大国沉沦——写给中国的备忘录》,这次这本相当于《大国沉沦》的姐妹篇。 此书是某热心读者主动发邮件给俺,特此鸣谢。 ◇余杰:《 火与冰 》 余杰是知名的人文及政治题材作家,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 这是余杰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里面包含了政治及文化方面的随笔。 这个PDF是某热心网友精心排版并分享给俺的,特此鸣谢。 ◇余杰:《 致帝国的悼词——中国大陆的自由状况及前景 》 余杰是知名的人文及政治题材作家,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 这个PDF是某热心网友精心排版并分享给俺的,特此鸣谢。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改革开放时期 ◇何清涟:《 现代化的陷阱 》 何清涟是天朝知名且敢言的经济学家。此书是她的成名作。 书中介绍了经济改革引发的种种问题 (包括贫富分化、国有资产流失、圈地运动、等)。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文革时期 ◇麦克法夸尔(中文名:马若德) & 沈迈克:《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 》 这本书2009年才出版,两位作者都是老外。 麦克法夸尔是历史及政治学者、中国问题专家,现为哈佛教授。 此书号称是西方学者写出来的,最权威的文革研究著作。 书中不但叙述了历史事件,还解释了相关政治人物的动机。 ◇高皋 & 严家其:《 文化大革命十年史 》 两位作者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 此书是700多页的大部头,记述了文革期间的所有重大事件。 ◇杨小凯:《 牛鬼蛇神录——文革囚禁中的精灵 》 杨小凯是天朝知名的经济学家 (已故)。 文革期间他写了知名的大字报《中国向何处去》,引起轰动并因此被关押多年。 此书写的是他的狱中难友。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反右运动 ◇章诒和:《 往事并不如烟 》 作者章诒和是“中国头号大右派”章伯钧的次女。 此书描述了史良、储安平、张伯驹、康同璧、聂绀弩、罗隆基、张庚、章伯钧等知名“大右派”的悲剧命运。 由于此书内容批评了毛太祖,在2004年大陆出版时,多处内容被删改。之后真理部禁止该书重印。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国共内战时期 ◇楊奎松:《 戰后中共奪取東北始末 》 杨奎松是党史方面的研究学者。 中共能够夺权成功,占领东北是其中的关键。此书介绍了中共拿下东北的经过以及当时美苏之间的博弈。 ◇龙应台:《 大江大海 一九四九 》 龙应台这本书主要讲述众多小人物在1949年大陆沦陷时的遭遇。 (这本书上次已经分享过,可惜是繁体竖排的。这次某热心网友发给俺一个简体横排的版本)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延安和八年抗战时期 ◇高华:《 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 》 高华是党史研究方面的资深学者 (已故)。 “延安整风”是老毛确立党内独裁地位的关键。此书详细介绍了这段历史。 (这本书上次已经分享过CHM格式,这次上传一个PDF格式) ★政治类 / 中国 / 中共历史 / (其它) ◇辛灏年:《 谁是新中国——中国现代史辨 》 辛灏年是天朝的作家、持不同政见者。这是他名气最大的一部作品。 此书共三部分:”导论 革命与复辟” “上卷 辛亥革命、中华民国与中国国民党” “下卷 共产革命、农民造反与中国共产党”。 其内容有助于你了解中国近代史以及国共两党的本质差异。 ◇高华:《 在历史的风陵渡口 》 高华是党史研究方面的资深学者(已故)。 这本书是高华多篇论文的合集,涉及中共历史的多个时期。 这个PDF是某热心网友精心排版并分享给俺的,特此鸣谢。 ★政治类 / 理论 / 共产主义 ◇卡尔·波普尔:《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 波普尔是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政治上拥护自由主义,提倡”开放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政治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石。波普尔这本书有力地批驳了”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其本质上的缺陷。 ★补充说明 如果你想找某本电子书,可以 翻墙 到俺博客留言,或者 翻墙 到 电子书页面 留言。俺有的话,会分享给大伙儿。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 (2012年11月) 分享政治类电子书10本 (2012年10月) 分享政治类电子书15本 (2012年5月) 分享“六四”的电子书6本 (2012年4月) 分享政治类电子书1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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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傅国涌:“公开信时代”如何到“对话时代”?

  长期以来,中国都处于“公开信时代”。远的不说,1895年,泱泱大中华在甲午海战中被蕞尔小国邻邦日本轻易击败,举国震惊远非半个多世纪前败于远隔万里的英国可比,读书人、士大夫上书风起云涌,一浪又一浪,康有为、梁启超师徒在北京发起大规模的“公车上书”,最后上书未成,康有为执笔的万言书在上海印刷出版,风靡一时,奠定了他在维新运动中的言论代表地位。进入民国,从胡适、蔡元培等16个著名知识分子1922年发表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到1940年代知识分子一次次的联署声明、宣言,就是那个时代的公开信。1980年代末,这一公开信传统复活,包括施雅风、许良英、刘辽等先生代表的科学界,包括吴祖光等先生代表的文艺界都曾发表表达政见和良心的公开信,这一形式在89和平抵抗运动中达到高潮,大量的公开信令人应接不暇,包括钱钟书、巴金等人都参与过此类签名。1989年以来将近19年的时光中,中国社会自主表达内心意见的行为几乎只能以公开信的方式,或单独一人,或多人联名,产生较大影响的如1995年许良英先生发起的宽容呼吁,如2004年蒋彦永医生给“两会”要求重评89的公开信,如“冰点”整顿风波中的那些公开信,如天安门难属群体年复一年给“两会”的公开信,如最近半年以来流传在互联网上的几封公开信……这些公开信昭示着,在一个没有言论新闻自由、选举自由、缺乏法治保障和监督程序的国度,生活其间的人们说出真实心声的艰难,也显示了经过三十年经济改革开放的民族,依然只是一个前现代社会,所有写进宪法的堂皇说辞依然只是遥遥无期的一张张期票。公开信的大量存在,证明了一个民族的生命和活力,一个古老民族并没有死去,死火山之下仍有异样的声音,公开信的存在同时证明一个真正的现代文明社会仍然离我们很远,我们还生活在一个非常态的社会里,我们的权利受到剥夺,我们的身体、精神和生活受到伤害时,缺少保护我们的有效的合法渠道,而需要通过程序安排以外的公开信来发出我们的呼声,表达我们的诉求。这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公开信说得简单点,就是单向的,一方面发出声音,另一方面多数时候都是置之不理,当作没有听见,强势总是不习惯于倾听弱势的和平声音,往往只有等到雷霆万钧、势如破竹时才会醒悟。从康梁变法以来,甚至从更早的洋务运动以来,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追求现代化,追求一个现代中国之梦已做了上百年,乃至150年,仍是步履蹒跚地在现代的门槛之外犹豫、踯躅。从“公开信时代”进入“对话时代”,这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命题,已经不容忽视,不容耽搁。现在,我们常在媒体上看到“博弈”这个说法,今日之国中,如果有所谓的“博弈”,也不过是暗中的“博弈”,而不是公开、直接、有程序、渠道可循,有公平空间可依的博弈。真正的博弈就是可以对话的博弈。   在我看来,“博弈”一词和讨价还价、相对公开、公平的规则紧密联系在一起,你下一步,我下一步,有对峙,也有妥协,有得寸进寸,也有让步后退,如果一方独大,处于绝对强势的利益群体和完全弱势的利益群体之间不大可能有公平的博弈,有之,也只是强势单方面的恩赐。尤其是在强势利益群体几乎彻底主导了规则制定权,没有制定也没有迹象表明愿意制定出与其他利益群体进行公平博弈的规则时,我们不能不谨慎地谈论“博弈”。在引入有序的、有规则可依的对话机制,“博弈”充其量只能是无序的“博弈”。特别是“博弈”的政治化,那更是要等到有了这样的对话机制或者出现了这种契机时,才有存在的可能性,否则,连真正的博弈都没有,又哪里谈得上博弈的政治化?   “对话”一词,20年前曾写进了中共13大的政治报告,一度是个热门新词,在中国人的政治生活中,这个词毕竟缺席已久。但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上,以“对话”方式解决重大问题,尤其在历史的关键时刻,确曾给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带来过几次新的机会。从1911年冬天到1912年春天,以袁世凯代表的北方实力派代表和孙中山代表的南方革命派之间,曾经有过一场以“南北和谈”为名的对话,最后双方联手达成了把满清朝廷送进历史博物馆的决议。1919年前后,在一片纷乱的军阀扰攘声中,南北各派政治力量的代表,也曾在上海的会议室里坐下来,试图以对话方式解决中国的南北分裂、军阀割据问题,尽管没有成功。1945年秋天,抗日战争的胜利给本民族再次带来一次空前的契机,毛泽东从延安飞到重庆,毛、蒋会谈,就是一次政治对话,为随后的政治协商会议上的对话铺平了道路。1946年初拉开帷幕的重庆政协会议,可以说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协商,坐下来对话的代表不仅仅来自对峙的双方,还有第三方,而且第三方之间的观点、取向也是多元的,民盟代表与青年党代表就有不同,无党派社会贤达之间也各有自己的立场,38个代表在山城的对话、博弈曾经牵动着全国千千万万人的心。要说博弈政治化,我想,那一次就是成功的政治博弈,以和平、理性的方式,通过对话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分歧,各自都代表各自的利益、价值,桌子上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各不相让,但是谁也没有想一口把对方吃下去,最后不能不达成妥协、平衡。对话的魅力、妥协的魅力、博弈的魅力,在1946年春天到来之前,尽展无遗。有着不同政治背景,口才便捷、学养深厚的罗隆基、王若飞、王世杰等人,在那一刻成为中国的政治明星,他们的才情,他们的风度,他们的言论都进入了历史。   对话一次被暴力打断、被暴力取代是20世纪中国的伤痛,背后有复杂而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原因,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动荡的世纪里,中国人曾选择对话方式来解决政治争端,解决利益纷争,而且不止一次。21年前,“对话”这个说法在官方文献出现时,完整的表述是“社会协商对话”。将近19年前,我们这一代人怀抱的全部梦想,就是希望以“对话”方式,以公民身份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对话”的观念,当时已深入许多关心民族命运的大学生、知识分子心中。最终没能进入实质性的对话,掌握绝对权力的一方当然负有绝大部分乃至全部的责任。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处于弱势的民间一方就没有任何可圈可议、可以反思的地方,在对话的大门没有完全关死之后,在非实质性的对话机会还存在的情况下,弱势一方在对话现场的表现,今天看来就有许多值得反省、需要检讨之处。当时,民间某些代表的激愤、夸张情绪,显示出来的幼稚、天真和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恰好预示着我们这个民族离通往一个“对话的时代”还有相当距离,中国注定还要经受更多的磨难。一晃19年,“对话”这个词早已退出我们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国仍处在一个“公开信时代”,无论需要多少时间,我相信,“公开信时代”终将被“对话时代”取代。因此,讨论“对话”这个概念以及对话的规则,极为必要而且极为迫切。   将近19年前的那个冬天,哈维尔等捷克知识分子在布拉格成立“公民论坛”,制定了8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希望广为人知,以便监督。 “公民论坛”提出的对话守则:   一、对话目的是为了寻求真理,而不是为了竞争;   二、不要作人身攻击;   三、保持主题;   四、辩论时要用证据;   五、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六、要分清对话与只许自己讲话的区别;   七、对话要有记录;   八、尽量理解对方。   大约10来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这8条守则,真的是耳目一新,内心极为震撼。8条守则简单明了,而且实用,它不仅是用来约束自己这一方,同时也希望对话的另一方遵守。只有成为双方共同信守的规则,这样的守则才是有效的。这个对话守则实在太好了,值得人人学习,大力推广,特别是有些守则恰好是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所缺乏的。无论是强势利益群体,还是弱势利益群体,归根到底都要学会对话,学会在对话中生活,而不是在仇恨和暴力中生活,对话是最佳的选择,也是最后的出路。学会对话,就是要告别自说自话,告别赢家通吃,告别以强凌弱、强词夺理的思维,当然也要告别仇恨意识、敌人意识,告别绝对化的道德优越感,处于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立场、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如何在我们只有一个中国,我们共有一片大陆,我们共有一个时代这些基本观念上达成共识,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只有在包容和克制中化解矛盾,我们共有的中国才不至于陷入再次的悲剧之中。可怕的不是这个社会的矛盾丛生,而是我们面对矛盾时的姿态,也许矛盾会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对我们不同的人而言重要的是要学会对话,学会在和平的对话中博弈,从而不断地解决这些矛盾,这个对话的过程其实就是社会进步的过程。没有这种观念的更新,没有思维方式上的突破,以及对话守则的认同,我们将永远走不出空荡荡没有回应的“公开信时代”。哈维尔他们制定的这8条对话守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的范例。对于至今仍生活在“对话时代”前夜的我们,这样的守则当然是弥足珍贵。   200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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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世功 张佳俊:社会冲突与秩序重建

强世功 张佳俊:社会冲突与秩序重建 进入专题 : 社会冲突 秩序重建 高风险社会 保守主义    ● 强世功 ( 进入专栏 )   张佳俊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在过往产业革命和政治革命的基础上,开始了一场伟大而深刻的社会革命。劳工问题、?年问题、妇女问题和土地问题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中国社会革命的开端。然而,直至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才逐渐展露其风貌,特别是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导致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目前已有50%以上的人口为城市或城镇人口。   如果按照西方现代化理论中的城市化标准,那么,中国目前才真正进入现代化时期,未来的问题固然会带着“中国特色”,但也肯定具有城市化到来后的现代化普遍特征。其中,社会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重要特征之一。市场改革和城市化导致了社会结构的显著失衡: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城乡二元结构开始解体、利益和价值冲突加剧,思想自由化之后信仰价值日益衰微,由此导致群体性事件骤然激增。   对于执政者而言,以群体性事件为典型的社会冲突局势不仅增加了深化改革的风险系数,亦已危及其自身政治的合法性,促使其将执政重心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随着十八大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诞生,社会治理无疑会成为下一个十年的主题。然而,未来中国改革进入了高风险社会,社会治理不仅仅局限在社会管理体制层面,且必须思考政治和文化的要素,其中,“重建法治”和“重建道德”,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文化道德保守性,成为推动中华文明复兴的重要主题。      一、群体性事件:升级、转化和导向      经济改革推动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已有30多年,可是“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或者政治事件进入公众视野仅仅是过去十多年的事情。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意味着现代化已从表面的市场改革进入到深层的社会秩序转型。回顾过去十多年的群体性事件的状况、特征和类型,将有助于我们真正把握中国社会自我组织的现代化进程。   1. 升级:群体性事件的普遍化和弥散化   综合各方面材料,2003年中国发生群体性事件近6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已超9万起,2008年增长到12万起,到2010年创下28万起纪录,2011年则是日均500起。同时,群体性事件发生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事件人数年均增长17%,其中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由3200起增加到8500多起。同时,升级不仅意味着事件绝对数量的增加和单起事件人数的增加,而且意味着事件已经弥散到各个地域和领域,更意味着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地域已遍及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事件诱因从以往的农地征用、城市拆迁、移民安置、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资纠纷等问题领域,扩散至医患纠纷、民间借贷、环境污染、灾害事故、军转人员安置、宗教管理和民族冲突等各种问题上。参加主体包括工人、农民、教师、学生、个体业主、宗教人士、环保人士、复转军人、民族分裂者乃至公务员等各阶层或利益群体,甚至许多“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也卷入其中。   2. 转化: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之间的理性计算   在目前的现代化理论中,对于社会矛盾的政治转化,往往关注社会流动机会和政治参与等要素,而忽略了组织化要素。事实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会使集体行动的理性化程度提高,从而令其在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之间相互转化。在过去十年,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尤其是网络成为组织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平台,并由此形成了带有组织性的社会网络。尤其一些规模大、时间长的事件,其组织和策划程度较高。   正是由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群体性事件可以避免偶然性的事件爆发,并转向有组织的理性行动。有时为了理性的目标,组织化的群体往往要约束政治化驱动,将自身严格限定在社会问题的范畴中,从而保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许多群体性事件极力避免被贴上“对抗政府”的标签,“争利不争权”。正是基于这种组织化带来的理性判断,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尤其在政府处置不当、丧失公信力时,一些原属合法范围内的“维权事件”会迅速转变为针对政府的政治行动。从现代化进程的角度看,问题不在于将群体性限制在社会问题范畴,还是上升为政治问题,而是这种行动是否基于组织化带来的理性约束和理性计算。而恰恰是这种组织化的理性计算,使得群体性事件在社会秩序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政治功能。   3. 导向:利益与意识形态   群体性事件表现为种种类型。但正如韦伯所言,我们不能仅仅关注社会行动的外在表象,而应该关注社会行动背后的意图或意义导向,正是这种意图或意义导向使得社会行动能够建构社会。目前,群体性事件具有两种意义导向:其一是基于具体“利益”,这是当前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其二则是基于意识形态。   基于利益导向的社会行动往往可以在社会问题的范畴内加以解决,甚至是通过利益的方式加以解决,这是社会分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但是,当社会行动的意义导向不再是具体的利益,而是抽象利益,甚至是无直接利益相关的社会行动时,社会行动则会转向政治行动,其意义导向往往不是利益,而是“意识形态”,从而在一开始就将行动定位为政治抗议运动。在这方面,受政治、民族、宗教等显性的意识形态目的驱使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更为突出。如2008年四川阿坝骚乱、藏区骚乱,2008年新疆反政府示威、乌鲁木齐“7·5”事件,2011年西藏连环自焚事件,2012年藏区骚乱、甘孜抗议事件等都以一定的意识形态目标为旗帜,因而比一般群体性事件更具组织性、动员性和成员忠诚度。      二、地方治理:“严控”与“绥靖”之间      如何治理日益升级、弥散和转化的群体性事件,至今仍是官方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首要难题。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一种“压缩的现代化”:一方面,中国差不多要用30多年的时间完成西方历史上用300多年完成的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中国差不多要在本国范围内解决西方在全球范围内解决的现代化难题。正因如此,当市场经济加速发展不过十多年的时间之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难免进退失据,只能在实践中重新探索社会管理的思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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