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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胡泳: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

胡泳: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 进入专题 : 韩方之争 文革法则    ● 胡泳       方韩之战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对立阵营双方使用同样的标签指认和声讨对方。第一个标签是“五毛”。一边断定:“原来的韩寒已经死了,现在的韩寒已经是一个名声最响的五毛”;另一边质问:“方舟子:除了五毛还有可能是什么?”。在天涯杂谈上,有个帖子的题目叫做:《方舟子和韩寒,到底谁是五毛?》。     第二个标签是“文革余孽”。一边分析:“从打击别人的手法上看,方舟子骨子里就是一文革余孽”;另一边反驳:“其实韩寒的支持者才是真正的文革余孽”。还有篇来自天涯杂谈的帖子说:《方韩大战,我看到了文革余孽后代们继承的原生愚昧》。     上面所述是一些韩粉或方粉的标签化行为,然而卷入这场争论的知名知识分子,也在用更雄辩、更富断言性的语言进行类似的批判。比如法学家萧瀚,创造了一个词叫做“转基因文革”,对今日互联网上的种种恶意推定,义愤之情溢于言表:“将恶意言辞肆无忌惮地滥施于任何人,正是互联网时代转基因文革暴徒、网络红卫兵们的典型特征。这种转基因文革,在其时机合适时,绝不会仅仅限于键盘,完全可能脱下马甲走上大街,而那时将会是现实而直接的人身与财产侵害,那将是无限的惨剧。”教育家信力建说得更加惊悚:“如果韩寒被搞掉,中国将倒退20年;如果连挺韩寒的众多知识分子都被搞掉,中国将回到文革。”     社会学家赵鼎新尽管同萧瀚、信力建对韩寒的认识相左,也没有忘记拿文革来说事:“如果一旦意识到韩寒有重大欺诈嫌疑还要继续坚持保护韩寒,并且仅凭手中所控制的一部分媒体就能对韩寒尽情成功保护的话,那么中国就不是倒退到文革了,而是倒退到世界历史上都找不到的黑暗地方去了。”     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今日反韩的人,被称作“网络红卫兵”,而同样的头衔,曾经在数年前韩寒卷入的另外一场著名争论中,被安放在韩寒及其粉丝身上。在韩白之战中,著名的“父子兵”陆天明和陆川分别说过这样的话:“这哪还算什么讨论,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帮当年的‘红卫兵’拿着皮带在肆无忌惮地对待别人。”“如果说在老一辈的手中,我们得不到批评的自由,那么在韩寒这一拨人的手中,我们就能得到了吗?我们依然得不到!韩寒,中国文学平民化实际上的既得利益者,以一幅破四旧的嘴脸打砸抢的气势,挥动手中的皮鞭棍棒,喊着铲除文坛壁垒的口号,骨子里却行党同伐异的暴力之实。说他们是红卫兵,没有任何错误。没有一丝一毫的错误。我讨厌红卫兵,因为他们会把铜头皮带抽在老舍的脸上。韩寒他们不是在这么干吗?”     事实说明,中国任何形式的公共讨论,都会出现对立者互指文革余孽的奇观。我将此称为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法则”,是因为了解早期互联网文化的人,都熟悉“戈德温法则”(Godwin’s Law),由美国知名的互联网律师迈克·戈德温(Mike Godwin)在1990年提出,该法则表示:当一场在线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把用户或其言行与纳粹主义或希特勒类比的概率会趋于1。这里的“1”也就是100%,意味着确定无疑。换句话说,戈德温观察到,只要时间足够长,所有的讨论——无论何种话题、何种范围——都一定会有人出来批评意见不同的另一方的看法类似希特勒或者纳粹。由此“戈德温法则”也被称作“纳粹类比法则”。     循此推论,我所谓的“文革法则”是说:当一场中国的在线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把用户或其言行与文革或红卫兵类比的概率会趋于1。     为什么西方世界的网络讨论总会“归于希特勒”?因为纳粹的事例极端疯狂,这符合辩论的要求,当举例来否定对方观点的时候,一般都是尽量挑极端的。极端的例子容易让参与辩论的所有人理解。而且,纳粹类比特别有用也因为几乎人人都熟悉。如果你想让所有参与辩论的人都能迅速明白你在讲什么,那么谈谈希特勒当然是最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中文世界的网络讨论总会“归于文革”?因为文革是中国历史上的极端疯狂事例,而且所去未远。问题是,如果总在讨论中互指“文革余孽”,这本身就不免像“文革余孽”,因为文革的手段之一就是扣帽子。本文开头提到的互指五毛的现象,不过是“文革法则”的一个较小应用而已。     无论是“纳粹类比法则”还是“文革类比法则”,都给公共论域提出了重大问题:为什么这样的类比前赴后继、层出不穷?历史上最残忍的大规模屠杀和迫害,为什么那么轻易地就被拿来形容你不同意的人或事?     乔治·奥威尔早在他1946年的名篇《政治与英语》中就睿智地看到,法西斯主义的新定义,已然在很多时候变成“任何你所不同意的东西”。过度的使用导致廉价。这里不妨篡改一下安迪·沃霍尔的名言:在将来,每个人都会成为15分钟的希特勒。     1990年的时候,戈德温对论坛、用户新闻组、网络社区中盛行的纳粹类比厌烦透顶,他在想:缺少了这样现成顺手的修辞榔头,难道讨论就无从发生了吗?他觉得纳粹类比及其戾气已经形成了网络文化中的某种基因,所以,他提出“戈德温法则”的本意,是要创造一种“反基因”,令讨论的参与者在油滑地做出类比之前,用力想想那究竟意味着什么,自己是不是一个愚蠢而具侮辱性的弥因(meme)的带菌传递者。     戈德温的逻辑很有力量:当我们看到一个不好的或者错误的弥因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用一个反弥因(countermeme)去与之对抗吗?我们难道没有义务去改变我们的信息环境吗?好的公民应该致力于创造好的弥因以改善社会,并精心制作“抗病毒”的反弥因来中和甚至去除在网络空间和更大的社会中浮动的坏弥因。     今天我们提出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也是要让中国网民深思,当你轻易地把你的竞争对手形容为文革红卫兵的时候,其实可能意味着你失掉了好的论证,而去借助了煽情的力量。想象一下这个对话场景:     A:你这种做法真像文革中的红卫兵。     B:你这种乱扣帽子的做法才是文革余孽!     在这样的氛围中,理性的讨论即告终止,同人身攻击和标签化、污名化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一样。 反思“文革法则”,实则为了倡导一种社会规则,和一种辩论共识:一旦一场讨论进入了文革类比,它的有用性就完结了。因为它不仅侮辱了对方,而且还把讨论引入主观式的对错判断。     对戈德温法则或者文革法则的一个常见的批评可能是:有时候和纳粹或文革对比的确是需要的,因为情况就是如此。戈德温本人对此批评意见的回答是:我的法则并不评论具体情况下与希特勒(纳粹)作比合适与否的问题。正因为这些类比在有些情况下是合理的,更要防止滥用,否则合理类比的效果不能充分显示出来。     在具体的论辩中,如果你有强烈的冲动要把对手比作红卫兵,不妨遵循如下步骤:     1)停止打字。     2)断网,关掉你的计算机。     3)造访离你最近的书店或者图书馆。喝杯咖啡,找一本关于文革的书,比如萧瀚文中提到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或者《文革受难者》,仔细地阅读这本书。     4)重新上网,重读那个让你如此愤怒的帖子。     5)如果你还是忍不住要把别人比作红卫兵,再重复一编上边的步骤。     6)一旦你获得了不一样的视角,你就可以上网发帖了。     我一直希望,书店里能摆更多关于文革的书,图书馆里能借更多关于红卫兵的书。如果说在线讨论中的文革类比有任何可取之处,那就是,中国的网民的确是把它当做恶劣的历史先例在警示他人的。    进入专题: 韩方之争 文革法则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27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作者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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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你是否对得起每年的春天?

年年春天有两会,人们曾无比冀望两会。中国学者吴祚来撰文,认为两会并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春天与希望,反而是一次次的叠加失望。本届两会更无长进。 国民与人大代表 大街上,司机也偶尔会谈论两会,多是牢骚满腹,认为两会没有解决老百姓的面临的问题,只是摆花架子开会,弄得满城交通紧张,不是这里戒严,就是那里管制,我一次上午十一点出门,连三环及三环与二环之间,都有多处交通管制,没有会议代表出行,也出现多处管制,令人不解。 两会之前,有司机希望利用两会罢工,想引起两会代表对出租行业的关注,因为出租司机没有周六周日休息时间。由于油价与物价上涨,工作与生活越来越紧张。听说带头起事的司机两会前就被拘留,出租司机行业没有自己的工会,也没有自己的人大代表,更没有政协委员,所以只有个别司机通过号召罢工来试图解决自己行业的问题。 我问一位司机,过去有这样的事情吗?司机说,几年前有过,当时也是抓了几个司机,还判了刑。这位司机说,其实那次没有罢工,但政府还是做了许多让步,减免了许多费用,差不多一个月一个人少交七八百元费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应该帮帮那些为我们争取权益的受政府判刑的司机。我能感受到这位司机的良知,但也感受到,他想去感谢那些维权而遭打击的司机,还是难以做到。 而这次,我们也看到政府在某种意义上的回应,人民日报刊登文章说,司机们将获得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就是每月会减少四天的份钱,一天平均二百元的话,也能减少八九百元的份钱,并将实施集体议价方式。 任何社会群体利益受损,都是社会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或者说是没有权利代言人,通过网络检索,我希望在媒体报道或网络信息中,找到出租司机中的人大代表,可惜,没有一条与之相关,也就是说,全国有一百多万辆出租汽车,但却没有专业性的人大代表,全国农民工有一点五亿人,而属于农民工的人大代表,也只有三名。尽管农民与城市市民的代表将实现1:1,如果这个比例中,具体代表数字被官员占用,代表的意义也就被弱化了,或者没有实质意义。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没有独立参选的公民人大代表,这一条路被行政部门阻断,如果所有的代表都由党政机构内定,这些代表只能是党政机构的外围人员,百姓的声音无法上达,国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媒体报道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的一个鲜明特点是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大幅下降:在全部代表中,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代表比上届减少了三分之一。但媒体无法知晓,减少了三分之一之后,领导干部的代表还占有多少?如果人大代表的数字都是国家秘密,这样的人大代表对百姓有何意义? 所以,不仅要公开人大代表姓名身份,还应该公开他们的联系方式,并保证有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接待日。否则一年一度的会议,难以解决社会问题,没有平时有效的沟通所代表的社区百姓,提交的议案提案,也是临时作文,无补于世。 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人大报告中说: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就是要发挥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优势,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如果形象地说,全国人大是铺路架桥的,而党的意志则是火车头。我们要问的是,人民在哪里?人民在火车上还是在铁路旁,是一群观望者。如果火车上装的都是权贵,而人民只有旁观的权利,那么,火车的合法性与铺路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没有人反对真正的社会主义,人们反对的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权贵资本主义。 江泽民时代以来,党不再主张自己的政治意志直接成为国家意志,而是通过全国人大,将执政党的政治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通过政府予以实施。这一点,许多学者专家认为是历史的进步,毕竟执政党不再直接干预社会,不再在前台操盘国家行政事务。 但问题是,全国人大如果将自己定性为确保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那么,全国人大就成为虚设的橡皮图章,执政党如果决策错误,如果某些政策法规只体现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那么,全国人大的”确保”岂不是背离了人民的权益? 我们要追问的是,人民的意志在哪里?代表全国人民的权利机构全国人大,在工作报告里,有几处提到了人民的意志与人民的权利? 执政党应该顺应人民的意志,通过全国人大,发现人民的精神需要与经济需要,从而制定国策,改革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如果执政党固守自己的权力意志,一厢情愿地代表最先进的思想与文化,替天行道一样,具有无可争辩的先进性,并拥有真理,那么,执政党的政治意志,通过全国人大,转化为国家意志予以实施,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执政党如果犯错了呢?全国人大也要保证其错误的决策成为国家意志付诸实施? 由于全国人大的委员长将全国人大的职能倒置,全国人大代表也是分不清国家权力与自己代表人民的神圣权利。经济学家韩志国在微博里说,90%以上的人大代表分不清权力和权利,人大代表的使命是代表权利制衡和挤缩权力,但现在的人大代表却本末倒置,代表权力去压迫权利。最典型的就是要为公民建道德档案,最荒唐的是与领导握手就欣喜若狂,最无耻的是装哑巴或从不投反对票。代表素质如此低下,怎能指望人大代表维护公民权利? 即便是现在的共和国制度设计,也有着三权分立的角色扮演。执政党代表党派权利,作为社会组织,有自己的政治理念与精神追求,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代表人民,是人民权利意志与精英智囊的合作,一方面它制约或影响执政党,另一方面,它直接决定政府的作为,它的相对独立性与主体性,使执政党与政府不至于一体化,不至于权贵合力,使国家经济成为利益集团的提款机。 现实的悲剧在于,人大因为既接受执政党的领导,贯彻执政党的权力意志,又受制于政府的经济拨款,这样的人大就不能成为独立的行使人民权利意志的主体,而成为执政党与政府的一部分。共和国的权力分立机制被模糊了,被消解了,人民成为一个政治概念,不可能通过代表的选票,来影响国家决策,来影响执政党的权力意志。 汪洋在谈到乌坎村民主选举时,说到,乌坎村不是制度创新,而是制度落实,村民自治组织相关规定,完全赋予村民自治与独立选举权,村民选举村长或村党员选举村支书,都是国家制度规定的,完全没有任何创新。但我们却看到,全国人大由于人大代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权利,人大委员长也没有意识到全国人大作为独立的权力机构,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要限制执政党与政府的权力,将人民的意志做成国家意志,让政府与执政党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这个国家,最需要的是回归常识,回归政治与经济、文化与宗教常识。 作者:吴祚来 责编:吴雨 作者简介:吴祚来,文化学者,著有《文化是一条河流》、《通往公民社会的梯子》、《中国古典艺术观照》等专著多部,长期致力于社会时政评论与网络文化写作,发达网络文章达二千篇以上,获得多家网站年度十大博客奖,及百名公共知识分子称号。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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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吴邦国: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就是要发挥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优势,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要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办好中国的事情,要立足中国的实际,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我们这样一个有着 13 亿人口、 56 个民族、底子薄、起步晚的发展中大国,能够保持政局长期稳定和社会和谐,能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能够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关键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相关链接: 吴邦国201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各方面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文)中国网3月9日讯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下为报告实录:   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一年来,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4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4件,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5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立法工作继续加强。   常委会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更加注重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社会方方面面都很关注,仅本届以来就有2485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我们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   去年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并决定将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总结多年司法实践经验,吸纳代表相关议案内容,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   为了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好,本次大会前,我们已将草案送各位代表审阅、提出意见。会议期间,常委会向大会作了说明,各代表团也进行了认真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修改好完善好。   (二)修改制定一批重要法律。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二是将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   这次修改进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当增加了高收入者的税负。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下一步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一是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所需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是完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制,简化劳动仲裁程序,重点解决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行政强制法关系到行政权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涉及问题比较复杂,立法难度比较大。在反复调研论证和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常委会经过5次审议通过了行政强制法。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既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制约和监督,避免和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又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强制手段,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是宪法和两个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去年8月,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这是第一次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就基本法有关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常委会的解释明确国家豁免属于外交事务范畴、决定国家豁免规则和政策属于中央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须遵循国家统一的国家豁免规则和政策,使有关案件审理于法有据。   去年12月,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明确了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程序。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使解释权。   今年2月,常委会在认真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的有关报告基础上,又依法作出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常委会对两个基本法作出的有关解释和决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方针,既维护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的权力,又保证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对于推动基本法全面正确实施,保障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常委会还修改了兵役法、居民身份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作出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审议了民事诉讼法、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和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资产评估法草案等。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一个多月共收到意见23万多条,同时书面征求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意见,还专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直接听取公众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审议,并与国务院反复协调,对草案作出新的重要修改,上调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级税率。   二是更加注重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社会保险法和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常委会及时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作出修改,解决了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我们要求有关方面抓紧对现行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专项清理。国务院和各地方高度重视、专项部署,到去年底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选择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展立法后评估,重点就有关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以及农机跨区域作业服务、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燃油补贴等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法律执行的有效性作出客观评价。常委会审议了相关报告,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紧迫、更加重要。去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和普法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听取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还通过发布白皮书、拍摄文献纪录片《铸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法律有效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每年都选择不同侧重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去年听取审议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保护、旅游业发展等报告,开展了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题调研。大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较多。   大家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要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把中央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推动经济增长更多依靠内需拉动。   二是加快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步伐,加大科技投入,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更多依靠创新驱动。   三是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促进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经济增长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常委会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并结合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情况,还听取审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大家指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农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大家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强林惠林政策,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走出一条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二)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等报告。大家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方式和标准,充分考虑各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在对现有居民住房状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区分保障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界限,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真正使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得到实惠。   大家强调,要确保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同时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育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把公共教育资源更多投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开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第二轮执法检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从检查情况看,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工资集体协商有序展开,当期有效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14亿人,比2007年增加76.5%。   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增强,有关方面对食品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瘦肉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在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的同时,大家指出,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还很突出,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   大家强调,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做到严格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做到责任明确、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常委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强调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我国老龄工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老龄事业发展路子。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依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并选择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   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举债融资不够规范、不少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较弱等问题,大家强调,要抓紧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和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针对制约基层司法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情况的报告。大家对“两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改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发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表示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基层、更多资源用在基层,着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建设。   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去年,我们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改革、财政决算等方面的问题,采取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精心准备,提出问题更具深度和针对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中央主要媒体进行现场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通过这些年的实践,专题询问逐步机制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三、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一是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9个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66件代表议案,已经办理完毕,15件议案涉及的6件法律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69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正在审议,84件议案涉及的2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   有关专门委员会努力提高议案办理质量,代表议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就吸收了代表议案提出的明确用人单位责任、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工作场所环境检测等意见。代表提出的8043件建议,交由177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的11项内容作为重点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   目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77%,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养老服务业等一批建议的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组织服务工作,1800多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1700多名代表参加集中视察,形成100多份调研报告,为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了参考,也对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预算编制执行、常委会履职等方面的资料信息,分别为在京代表和港澳代表举办情况通报会,并将书面材料印发全体代表。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先后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1200多名代表参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二五”规划纲要等。   三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研究改进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代表们既有专业特长又了解基层情况,分析问题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务实中肯,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还有一年。过去四年来,代表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负重托、恪尽职守,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广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有切身体会,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愿望有直接感受,对基层的情况和问题有深入了解。大家充分发挥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对外交往积极活跃。   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友好往来,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系统总结中俄议会交往的宝贵经验,强调应把服务国家关系发展大局作为议会交往的根本方向,把促进务实合作作为议会交往的重要内容,把弘扬世代友好作为议会交往的首要任务。   继续加强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顺利启动与南非国民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各自国内发展的需要,选择共同关心的议题,坦诚对话、深入交流、扩大共识。积极开展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等各层次友好往来,加强在治国理政、立法监督、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经验交流。积极参与多边议会组织活动,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要求和共同利益。   在对外交往中,我们以生动事实和翔实数据充分展示中国的发展成就,深刻论述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广泛宣传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   五、自身建设常抓不懈。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重要的政治机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建设,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去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若干重大问题,对于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讲话集中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强调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   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一要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办好中国的事情,要立足中国的实际,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56个民族、底子薄、起步晚的发展中大国,能够保持政局长期稳定和社会和谐,能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能够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关键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就是要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要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就是要发挥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优势,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就是要发挥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优势,确保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优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探索和创新也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就是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要进一步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   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加强理论武装,在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理论影响,不断增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一年来,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人大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人大机关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开局良好势头,对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本届全国人大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辱使命,把今年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今年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好立法项目,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推进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草案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是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继续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和资产评估法草案,修改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保护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标法等,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继续督促有关方面做好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   这里要强调的是,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总结这些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是更加注重把修改完善法律同加强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时,深入分析现行法律规定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依据,使法律的修改更具针对性,使法律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使公民参与立法的过程成为广泛集中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   二、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见到新成效   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党中央明确提出,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农田水利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在转方式、调结构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   三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等报告,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六是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为强化对有关工作的监督,将选择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等开展专题询问,并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城市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做好今年的监督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监督项目“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善于用全局的、长远的眼光分析问题,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同“一府两院”的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报告起草和审议质量,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   三、在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办理本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继续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要按照我国外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继续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广泛开展同外国议会的友好往来,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活动,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办好专题讲座,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做好各项工作。   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总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机关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去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初,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要陆续展开。本次大会将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人大换届选举事关国家政权建设,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性质,充分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广泛代表性,充分体现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我们的事业伟大而崇高,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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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反智时代的智障人物(ZT)

反智时代的智障人物 / 神了旁逸斜出 2012-03-05 21:22 | 阅读(253) | 标签: 反智时代 , 反智主义 , 智障 , 常识与理性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近来“反智主义”的话题大行于市。以前我知道北京的言论独行侠薛涌(现在在美国做教授)自称是“反智的书生”,并没有怎么往心里去,因为薛涌的用意是“承认自己是读书人,但不承认知识分子的道德优势,希望加入反智的潮流,推倒知识分子的文化垄断。”只要薛涌不是毛泽东式的民粹主义者就行了,何况以书生之命反智,则别有深意焉。     “反智主义”一词,起源于美国历史学家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的《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1962)一书而走红。“反智主义”(anti-intellectualism),又称作“反智论”,是一种存在于文化或思想中的态度,而不是一套思想理论。“反智主义”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于智性(intellect)、知识的反对或怀疑,认为智性或知识对于人生有害而无益(此类态度我愿意嗤之以鼻。—引者)。另一种则是对于知识分子的怀疑和鄙视,是来自社会普罗大众对一小部分精英意图掌控社会话语权的反抗。美国的建国之父,多是社会精英。但是他们继承的传统,则源于古典的希腊罗马,反智的成分很强。比如,雅典人对知识分子就强烈地不信任,认为老百姓集体的智慧高于精英的个人智慧。二十多年前这个词被介绍到中国来时,也是个贬义词。余英时先生还写了篇《中国历史上的反智主义传统》,把反智主义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然而,“反智主义”主宰社会固然不好,但一个没有“反智主义”的社会,也同样成问题。有人后来写文章和余先生辩论,说中国历代的专制皇权,实际上非常“主智”,并不“反智”(我并不认为中国传统的读书人有多大的文明智慧,所以严格说,算不得“主智”。—引者)。中国的每一个王朝,都是靠读书人来支持的。这种权力和知识的伙伴关系,通过科举给制度化了。被统治者则缺乏基本的文化资源。被士大夫主宰了至少两千多年的中国文化,太强调读书人的权力,一般老百姓没有表述自己利益和意见的渠道。说到底,作为全民理性生活的义务,全体国民的“智慧水平”应当具有平衡的地位,智慧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也不是某一部分人的禁区。那么一部分人要用智慧来欺骗和压迫另一部分人,使另一部分人成了愚民,则是专制社会的真正的反智。智慧有不同的范畴,平民有平民的常识智慧,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学问智慧,分工不同而具有共同的理性常识高度,这才是正常社会的健康文明状态。权力和知识联姻垄断智慧与平民大众文化横行社会“反智主义”成为主流,都不是什么好鸟。     最近因为韩寒被方舟子这个一根筋的疯子死揪住不放之故事,引发出了清华大学肖鹰教授的长篇论文《韩寒神话与当代中国的“反智主义”》。肖鹰指认韩寒是当代中国的“反智主义”代表,把他与文革时代的白卷英雄张铁生坐实为一伙,这个论证显然不顾事实且牵强附会,不大合乎一个教授的智慧水平。韩寒纵然是当代中学教育的失败者(中国式教育所包含之智性水平,一向受到本国人民的质疑),但是他的言论文章显然不是“白卷”或者弱智蛮横的叫嚣文字,至少还博得过无数有知性者的欣赏,甚至称为“公共意见的领袖”;韩寒的成功是依靠一篇一篇的文字实绩形成的,并非依靠什么权力的推行而愚民的。至于韩寒文章是否有代笔,很有些后现代游戏娱乐的性质,方舟子本身就是一个偏执狂,一个方舟子就足够了,偏偏又插进一个上纲上线的肖教授。肖鹰不愧是中文系的而且是清华大学的教授,很善于表现情绪化联想力的“失智”水准,竟能够纠缠不清地洋洋洒洒写下近万字去证明韩寒的弱智与“反智时代”的联系。我觉得这件事本身就是“反智时代”的代表作,顶级学府的大教授放着自己的学问不去做,坐不得自己书斋的冷板凳,却参加到网络是非之地,耗费特大的精神时间,去做妇姑勃谿的造势辩论,他自己就是最反智的先锋。当韩寒的基本事实尚且没有真实证据之前,一个博士出身的大教授却言之凿凿地赶来下结论,那么这个教授本身就是完全违反做学问的基本规则的;道听途说一方胡扯,以不实之词在市场上发表不着调的高论,匆匆忙忙地表态,还习惯性小题大作,以貌似学术的功夫来做失智的事情,这样的夯货居然是清华大学的名教授,我们忽然间就明白,果然真是“反智时代”来临了。     “反智主义”本来还有另一种意义,就是雅士与走卒,你玩你的,我玩我的,你高雅打桥牌,我俗点斗地主;你高端下围棋,我上联众专攻五子棋,大家自娱自乐,互不影响,在各自的地盘里作各自的主。可是肖鹰却舍得一身剐,就穿着教授的西装走到菜市场吵架的中央,开起迂腐的讲座来了。在我看来,“反智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由社会分工去做智慧大事的公共知识分子,放弃了公共知识的责任感,也成了大众文化的明星和打手,他们自己彻底颠覆了“智慧”的精神,是为真正的“反智主义”。韩寒本来就是时尚文化的明星,他的文章作者之真伪本来就是无厘头的话题,只要这些文章为大众喜欢而且对中国文化发展有益,那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方舟子无事生非,把不恰当的考据和严格理性追究的功夫用在完全不切题的项目上,本身就是“智慧”用错了地方。肖鹰再赶来趁热闹,煞有介事去证明一个青年明星与“反智时代”之关系一类哗众取宠的项目。这方舟子和肖鹰与常言的“脑残”,即“不问是非,只看立场,不看内容,立马表态”的追星一族,根本没有区别。方舟子是留学美国的理科博士,肖鹰是神圣中国文学文化的博士,两个脑残的“当代智者”去跟大众文化言论明星韩寒纠缠,你说反智还是益智?     何谓“智慧”?如果说“反智时代”,那么一定是人类普世价值内涵的智慧和历史上积累的理性受到了蔑视和抵制。古希腊人认为,智慧具有两种——实用智慧(亦即“审慎”)及推测或哲学智慧,今天,“智慧”一词在我们的眼中仍然具有道德及知性的双重意义。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方舟子和肖鹰两大博士高手就属于反智的代表。因为第一,方舟子和肖鹰要封杀韩寒的目的非常奇怪,正如一位先生指出的:方先生选择“打假”的对象,以前就遭人质疑。此次PK,方先生的诚信和目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质疑。不少的人怀疑此次方先生不是为了“打假”,而是为了“打倒”。其目的是要将韩寒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用“人造韩寒”垫脚(使自己更高大)。你将韩寒往死里打的时候靠的可都只是“逻辑推理”呀!“代笔”造假,那一定是必须有“枪手”存在的呀!您为什么不以科学的严谨的态度找出“证据”呢?找不到,或者不屑于找“证据”,就要人们相信一件事物的存在,是一位科学家应有的科学的理性的严肃的态度吗?第二,方、肖二人“有意识选择性动作”与“反智”甚有关系:打倒韩寒与对权势的沉默是相反相成的,霸道的权势需要我们用智慧去质疑,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方、肖三缄其口,不干;但是却对勇敢冲锋在前的韩寒下套子,需要施展智慧的地方不智,却对增长世界的知性滥智,至少这就是最地道的“反智”打手。所以,我们宁愿相信:真正“反智主义”的代表人物正是挂羊头买狗肉的方舟子博士和肖鹰教授。     我认为“反智时代”比较完整的构成因素应该包含以下几条:1,真正需要知性智慧追究的大事和思想,有责任的公共知识分子不敢也不愿意去做,而他们都屁颠屁颠地客串成了大众娱乐文化的明星打手;2,大众娱乐文化的明星,则成了公共思想意见的领袖;3,凡是有公权力的大鳄,都一定充当一国之“大学士”,换言之,一国之文化思想的主旋律,是由这些宣传家博导来主导的;4,由于上述原因,所以公共舆论例如网络之界域,就会由许多情绪化的愤怒青年甚至暴民哄抬成妇姑勃谿的吵架阵地,而更大多数的信息参与者,都沉醉于一地鸡毛的无厘头微博轻薄细节上,例如某明星的硅胶腐烂穿帮了,某小三暗度陈仓之相好之小三与前小三的养主有路等等;5,最后,由于所有人都热衷于狂欢化的戏剧性场面,所以导致整个时代民族智力精神创造力的解构和消耗。于是,“反智时代”成功地诞生了!无庸讳言的,我们都成了“反智时代”的智障人物了。     除了方、肖一类反智的博士教授都成了私家侦探或者无聊论坛的大师之外,还有像北大的孔庆东作为“反智时代”的智障英雄,非常典型,他冲出网络视频的前台怒骂南方报系为汉奸报系、斥责香港人都是狗,被人称为“三妈教授”,“舆论打手”。孔庆东粗鲁下作如泼妇骂街一般的恶毒下流,污言秽语如同一个大小便失禁者,这是其人格(身体)不健全的结果,称为“智障人物”不会过分。考虑到普通一个大学教授也会珍惜自己的智者名誉身份,那么我们可以质疑:孔庆东挂着北大教授的名号而肆无忌惮有如疯狗,且常常出言极端,全盘否定,不讲事实逻辑,绝无一个学者受过智慧训练的修养,则肯定是一个在道德和知性方面丧失常识理性的智障。方、肖、孔都是时髦知识界有资格的“智者”,这个时代的智者之通胀率极高,就像去年津巴布韦的币值一样,8亿元津币只可以买一杯咖啡。而另一方面呢,重庆警长王立军同志,一身而兼任数个博导、教授、研究员名号,所涉及的专业依次是:政法、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担任国际法医颅面鉴定协会副主席,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现场心理研究所主任,东北财经大学MBA学院社会心理研究室主任、现场技术鉴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博士生导师。查验王立军警长的教育背景,是中专自学考试参加者,在职公安大专学习一年,在职研究生学习一年。王立军肯定不是智障人士,而我们肯定是脑残者,因为他以天才之力,远超比尔•盖茨的地位。教育背景当然不能够决定成就,但是领导干部百忙之下而仍然能够在各个学术领域作为领军人物,这样的冠名至少是在侮辱我们的常识,两种结论非此即彼:不是王立军警长属于“伪军”,就是我们都是“反智时代”的智障人士。当然,中国的事情总是会有惊艳的“中国特色”的,中式“反智主义”和美式“反智主义”不在同一个意义层次上,美式反智是平民以常识知性对抗知识精英的话语垄断,中式反智则是专家学者北大校长为王立军等保驾护航而全心全意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讨伐自由青年韩寒。     最近薛涌再度贴出《网络文化的反智主义》一文,特别强调“反智主义”的平民世俗对抗“知识暴君”的合理性,呼吁给予尚未成熟的网络民主以充分的理解、宽容和耐心。从纯学理的角度来看,薛涌的观点是政治正确的。但是事情还需要回到原始出发点:你要看究竟反的是什么“智”。假如反对的是“知识暴君”和空洞八股的假道学之智,则善莫大焉,否则袭击真正的常识、自由和普世价值之智,则是文明之损。考虑到中国特色,我想我们需要注意“中国式反智主义”的岐途:1,“知识暴君”为政治正确忠诚服务,主宰了“反智时代”的主旋律,例如《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在他的微博上写道:“重要的是制定遭遇这种戏剧性的清晰原则,提高全社会对这些原则的共识和信任,最大限度降低其他解释和猜疑的入侵力量。这样就会在有很多具体不确定性的时候,建立起社会总的确定感。这样的确定感对中国非常重要。”这样的“智者”显然是用很专业的操作来给我们制造总确定感的“智障”。2,我们成功地教育出一代一代有确定感的政治正确的接班人和技术工具理性的操盘手,所以,当他们遭遇到“其他解释和猜疑的入侵力量”,就会在网络舆论上施之以暴力手段,他们是网络“反智主义”的“自觉维护政权”的草根主体。3,中国式教育最严重缺乏的其实是知性最重要的前提—追究基本事实真相和严格遵守事实、常识的逻辑,不以空洞吓人的大概念打击对手,习惯于在民主、公平和自由探讨的基础上与不同意见者交流,“理性的反智主义”只是反对没有实用价值的象牙塔学问和借助这类知识优势打压他人,但是中国式的“反智主义”或曰“病态的反智主义”常常会用流氓无产阶级的暴力方式对正常的事实探究和理性来反智,现在在网络上这种状态方兴未艾。这种不讲逻辑的现象在被认为可能思想水准比较高的网络上到处都是,显示了中国从知识分子到普通网民整体上的愚蠢和自以为是。之所以说愚蠢,是多数知识分子和网民的言论都明显的缺乏起码的逻辑,多是凭着一股子情绪在发言。网上不缺正义,不缺情绪,缺的是基本事实、常识逻辑和正常的思维。正如何适之所指出的:韩寒的“韩三篇”一出,就被混球时报以及一批国内左派人士热捧,则让一些人认定韩寒已升级为“高级五毛”;十年来在媒体的正面塑造和“庸众” 的狂吹胡捧之下,韩寒的确有帮子教徒级的粉丝,而同样的,作为事物的两极,自然也有很多非常讨厌他的人, 这批人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使出文革式的简练、愤怒、凶狠的标语口号要“打倒韩寒,打倒韩仁均”。——由此观之,政治智障了我们,我们便发泄和娱乐政治。真的是把我们很需要的真正的政治和智慧都解构掉了。     总而言之,如果真要把这个时代称为“反智时代”的话,那我们真的需要辨别清楚这是否是一个公民可以运用常识和事实知性来反对“知识暴君”的状态——果如是,我们应当欢迎这个理性平和的民主时代。可惜我们遭遇的总是被喂食“白果”而已。在中国应当慎提“反智”,反智的结果之一肯定是流氓无产阶级习性的发扬光大,“暴力传统”生命力强大得很哪!如果网络文化正在得到合法合理发展的话,我当然乐意相信网民们正在天天向上。然而我最警惕的还是永远存在着一种给我们设置“智障”的主旋律。我们应当警惕自己是否已经浑然不觉地堕为一个“反智时代”的智障者。智障者,就是正常知性思维的思路堵塞了,我们的智慧被彻底解构了,被误导进入一条不追究事实真相和不遵守常识、逻辑的岐途了,找不到清晰推理和明智判断的方法习惯了。那么一定是我们的脑子里思考的路径已经被某些东西毒化了。是什么使我们丧失了常识和理性呢?愿所有人反思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云之:倒韩运动中出了许多滥文,也有不少不错的文章,感觉这篇是最好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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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反智时代的智障人物

作者: 神了旁逸斜出  |  评论(0)  | 标签: 反智时代 , 反智主义 , 智障 , 常识与理性 近来“反智主义”的话题大行于市。以前我知道北京的言论独行侠薛涌(现在在美国做教授)自称是“反智的书生”,并没有怎么往心里去,因为薛涌的用意是“承认自己是读书人,但不承认知识分子的道德优势,希望加入反智的潮流,推倒知识分子的文化垄断。”只要薛涌不是毛泽东式的民粹主义者就行了,何况以书生之命反智,则别有深意焉。 “反智主义”一词,起源于美国历史学家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的《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1962)一书而走红。“反智主义”(anti-intellectualism),又称作“反智论”,是一种存在于文化或思想中的态度,而不是一套思想理论。“反智主义”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于智性(intellect)、知识的反对或怀疑,认为智性或知识对于人生有害而无益(此类态度我愿意嗤之以鼻。—引者)。另一种则是对于知识分子的怀疑和鄙视,是来自社会普罗大众对一小部分精英意图掌控社会话语权的反抗。美国的建国之父,多是社会精英。但是他们继承的传统,则源于古典的希腊罗马,反智的成分很强。比如,雅典人对知识分子就强烈地不信任,认为老百姓集体的智慧高于精英的个人智慧。二十多年前这个词被介绍到中国来时,也是个贬义词。余英时先生还写了篇《中国历史上的反智主义传统》,把反智主义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然而,“反智主义”主宰社会固然不好,但一个没有“反智主义”的社会,也同样成问题。有人后来写文章和余先生辩论,说中国历代的专制皇权,实际上非常“主智”,并不“反智”(我并不认为中国传统的读书人有多大的文明智慧,所以严格说,算不得“主智”。—引者)。中国的每一个王朝,都是靠读书人来支持的。这种权力和知识的伙伴关系,通过科举给制度化了。被统治者则缺乏基本的文化资源。被士大夫主宰了至少两千多年的中国文化,太强调读书人的权力,一般老百姓没有表述自己利益和意见的渠道。说到底,作为全民理性生活的义务,全体国民的“智慧水平”应当具有平衡的地位,智慧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也不是某一部分人的禁区。那么一部分人要用智慧来欺骗和压迫另一部分人,使另一部分人成了愚民,则是专制社会的真正的反智。智慧有不同的范畴,平民有平民的常识智慧,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学问智慧,分工不同而具有共同的理性常识高度,这才是正常社会的健康文明状态。权力和知识联姻垄断智慧与平民大众文化横行社会“反智主义”成为主流,都不是什么好鸟。 最近因为韩寒被方舟子这个一根筋的疯子死揪住不放之故事,引发出了清华大学肖鹰教授的长篇论文《韩寒神话与当代中国的“反智主义”》。肖鹰指认韩寒是当代中国的“反智主义”代表,把他与文革时代的白卷英雄张铁生坐实为一伙,这个论证显然不顾事实且牵强附会,不大合乎一个教授的智慧水平。韩寒纵然是当代中学教育的失败者(中国式教育所包含之智性水平,一向受到本国人民的质疑),但是他的言论文章显然不是“白卷”或者弱智蛮横的叫嚣文字,至少还博得过无数有知性者的欣赏,甚至称为“公共意见的领袖”;韩寒的成功是依靠一篇一篇的文字实绩形成的,并非依靠什么权力的推行而愚民的。至于韩寒文章是否有代笔,很有些后现代游戏娱乐的性质,方舟子本身就是一个偏执狂,一个方舟子就足够了,偏偏又插进一个上纲上线的肖教授。肖鹰不愧是中文系的而且是清华大学的教授,很善于表现情绪化联想力的“失智”水准,竟能够纠缠不清地洋洋洒洒写下近万字去证明韩寒的弱智与“反智时代”的联系。我觉得这件事本身就是“反智时代”的代表作,顶级学府的大教授放着自己的学问不去做,坐不得自己书斋的冷板凳,却参加到网络是非之地,耗费特大的精神时间,去做妇姑勃谿的造势辩论,他自己就是最反智的先锋。当韩寒的基本事实尚且没有真实证据之前,一个博士出身的大教授却言之凿凿地赶来下结论,那么这个教授本身就是完全违反做学问的基本规则的;道听途说一方胡扯,以不实之词在市场上发表不着调的高论,匆匆忙忙地表态,还习惯性小题大作,以貌似学术的功夫来做失智的事情,这样的夯货居然是清华大学的名教授,我们忽然间就明白,果然真是“反智时代”来临了。 “反智主义”本来还有另一种意义,就是雅士与走卒,你玩你的,我玩我的,你高雅打桥牌,我俗点斗地主;你高端下围棋,我上联众专攻五子棋,大家自娱自乐,互不影响,在各自的地盘里作各自的主。可是肖鹰却舍得一身剐,就穿着教授的西装走到菜市场吵架的中央,开起迂腐的讲座来了。在我看来,“反智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由社会分工去做智慧大事的公共知识分子,放弃了公共知识的责任感,也成了大众文化的明星和打手,他们自己彻底颠覆了“智慧”的精神,是为真正的“反智主义”。韩寒本来就是时尚文化的明星,他的文章作者之真伪本来就是无厘头的话题,只要这些文章为大众喜欢而且对中国文化发展有益,那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方舟子无事生非,把不恰当的考据和严格理性追究的功夫用在完全不切题的项目上,本身就是“智慧”用错了地方。肖鹰再赶来趁热闹,煞有介事去证明一个青年明星与“反智时代”之关系一类哗众取宠的项目。这方舟子和肖鹰与常言的“脑残”,即“不问是非,只看立场,不看内容,立马表态”的追星一族,根本没有区别。方舟子是留学美国的理科博士,肖鹰是神圣中国文学文化的博士,两个脑残的“当代智者”去跟大众文化言论明星韩寒纠缠,你说反智还是益智? 何谓“智慧”?如果说“反智时代”,那么一定是人类普世价值内涵的智慧和历史上积累的理性受到了蔑视和抵制。古希腊人认为,智慧具有两种——实用智慧(亦即“审慎”)及推测或哲学智慧,今天,“智慧”一词在我们的眼中仍然具有道德及知性的双重意义。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方舟子和肖鹰两大博士高手就属于反智的代表。因为第一,方舟子和肖鹰要封杀韩寒的目的非常奇怪,正如一位先生指出的:方先生选择“打假”的对象,以前就遭人质疑。此次PK,方先生的诚信和目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质疑。不少的人怀疑此次方先生不是为了“打假”,而是为了“打倒”。其目的是要将韩寒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用“人造韩寒”垫脚(使自己更高大)。你将韩寒往死里打的时候靠的可都只是“逻辑推理”呀!“代笔”造假,那一定是必须有“枪手”存在的呀!您为什么不以科学的严谨的态度找出“证据”呢?找不到,或者不屑于找“证据”,就要人们相信一件事物的存在,是一位科学家应有的科学的理性的严肃的态度吗?第二,方、肖二人“有意识选择性动作”与“反智”甚有关系:打倒韩寒与对权势的沉默是相反相成的,霸道的权势需要我们用智慧去质疑,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方、肖三缄其口,不干;但是却对勇敢冲锋在前的韩寒下套子,需要施展智慧的地方不智,却对增长世界的知性滥智,至少这就是最地道的“反智”打手。所以,我们宁愿相信:真正“反智主义”的代表人物正是挂羊头买狗肉的方舟子博士和肖鹰教授。 我认为“反智时代”比较完整的构成因素应该包含以下几条:1,真正需要知性智慧追究的大事和思想,有责任的公共知识分子不敢也不愿意去做,而他们都屁颠屁颠地客串成了大众娱乐文化的明星打手;2,大众娱乐文化的明星,则成了公共思想意见的领袖;3,凡是有公权力的大鳄,都一定充当一国之“大学士”,换言之,一国之文化思想的主旋律,是由这些宣传家博导来主导的;4,由于上述原因,所以公共舆论例如网络之界域,就会由许多情绪化的愤怒青年甚至暴民哄抬成妇姑勃谿的吵架阵地,而更大多数的信息参与者,都沉醉于一地鸡毛的无厘头微博轻薄细节上,例如某明星的硅胶腐烂穿帮了,某小三暗度陈仓之相好之小三与前小三的养主有路等等;5,最后,由于所有人都热衷于狂欢化的戏剧性场面,所以导致整个时代民族智力精神创造力的解构和消耗。于是,“反智时代”成功地诞生了!无庸讳言的,我们都成了“反智时代”的智障人物了。 除了方、肖一类反智的博士教授都成了私家侦探或者无聊论坛的大师之外,还有像北大的孔庆东作为“反智时代”的智障英雄,非常典型,他冲出网络视频的前台怒骂南方报系为汉奸报系、斥责香港人都是狗,被人称为“三妈教授”,“舆论打手”。孔庆东粗鲁下作如泼妇骂街一般的恶毒下流,污言秽语如同一个大小便失禁者,这是其人格(身体)不健全的结果,称为“智障人物”不会过分。考虑到普通一个大学教授也会珍惜自己的智者名誉身份,那么我们可以质疑:孔庆东挂着北大教授的名号而肆无忌惮有如疯狗,且常常出言极端,全盘否定,不讲事实逻辑,绝无一个学者受过智慧训练的修养,则肯定是一个在道德和知性方面丧失常识理性的智障。方、肖、孔都是时髦知识界有资格的“智者”,这个时代的智者之通胀率极高,就像去年津巴布韦的币值一样,8亿元津币只可以买一杯咖啡。而另一方面呢,重庆警长王立军同志,一身而兼任数个博导、教授、研究员名号,所涉及的专业依次是:政法、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担任国际法医颅面鉴定协会副主席,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现场心理研究所主任,东北财经大学MBA学院社会心理研究室主任、现场技术鉴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博士生导师。查验王立军警长的教育背景,是中专自学考试参加者,在职公安大专学习一年,在职研究生学习一年。王立军肯定不是智障人士,而我们肯定是脑残者,因为他以天才之力,远超比尔•盖茨的地位。教育背景当然不能够决定成就,但是领导干部百忙之下而仍然能够在各个学术领域作为领军人物,这样的冠名至少是在侮辱我们的常识,两种结论非此即彼:不是王立军警长属于“伪军”,就是我们都是“反智时代”的智障人士。当然,中国的事情总是会有惊艳的“中国特色”的,中式“反智主义”和美式“反智主义”不在同一个意义层次上,美式反智是平民以常识知性对抗知识精英的话语垄断,中式反智则是专家学者北大校长为王立军等保驾护航而全心全意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讨伐自由青年韩寒。 最近薛涌再度贴出《网络文化的反智主义》一文,特别强调“反智主义”的平民世俗对抗“知识暴君”的合理性,呼吁给予尚未成熟的网络民主以充分的理解、宽容和耐心。从纯学理的角度来看,薛涌的观点是政治正确的。但是事情还需要回到原始出发点:你要看究竟反的是什么“智”。假如反对的是“知识暴君”和空洞八股的假道学之智,则善莫大焉,否则袭击真正的常识、自由和普世价值之智,则是文明之损。考虑到中国特色,我想我们需要注意“中国式反智主义”的岐途:1,“知识暴君”为政治正确忠诚服务,主宰了“反智时代”的主旋律,例如《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在他的微博上写道:“重要的是制定遭遇这种戏剧性的清晰原则,提高全社会对这些原则的共识和信任,最大限度降低其他解释和猜疑的入侵力量。这样就会在有很多具体不确定性的时候,建立起社会总的确定感。这样的确定感对中国非常重要。”这样的“智者”显然是用很专业的操作来给我们制造总确定感的“智障”。2,我们成功地教育出一代一代有确定感的政治正确的接班人和技术工具理性的操盘手,所以,当他们遭遇到“其他解释和猜疑的入侵力量”,就会在网络舆论上施之以暴力手段,他们是网络“反智主义”的“自觉维护政权”的草根主体。3,中国式教育最严重缺乏的其实是知性最重要的前提—追究基本事实真相和严格遵守事实、常识的逻辑,不以空洞吓人的大概念打击对手,习惯于在民主、公平和自由探讨的基础上与不同意见者交流,“理性的反智主义”只是反对没有实用价值的象牙塔学问和借助这类知识优势打压他人,但是中国式的“反智主义”或曰“病态的反智主义”常常会用流氓无产阶级的暴力方式对正常的事实探究和理性来反智,现在在网络上这种状态方兴未艾。这种不讲逻辑的现象在被认为可能思想水准比较高的网络上到处都是,显示了中国从知识分子到普通网民整体上的愚蠢和自以为是。之所以说愚蠢,是多数知识分子和网民的言论都明显的缺乏起码的逻辑,多是凭着一股子情绪在发言。网上不缺正义,不缺情绪,缺的是基本事实、常识逻辑和正常的思维。正如何适之所指出的:韩寒的“韩三篇”一出,就被混球时报以及一批国内左派人士热捧,则让一些人认定韩寒已升级为“高级五毛”;十年来在媒体的正面塑造和“庸众” 的狂吹胡捧之下,韩寒的确有帮子教徒级的粉丝,而同样的,作为事物的两极,自然也有很多非常讨厌他的人, 这批人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使出文革式的简练、愤怒、凶狠的标语口号要“打倒韩寒,打倒韩仁均”。——由此观之,政治智障了我们,我们便发泄和娱乐政治。真的是把我们很需要的真正的政治和智慧都解构掉了。 总而言之,如果真要把这个时代称为“反智时代”的话,那我们真的需要辨别清楚这是否是一个公民可以运用常识和事实知性来反对“知识暴君”的状态——果如是,我们应当欢迎这个理性平和的民主时代。可惜我们遭遇的总是被喂食“白果”而已。在中国应当慎提“反智”,反智的结果之一肯定是流氓无产阶级习性的发扬光大,“暴力传统”生命力强大得很哪!如果网络文化正在得到合法合理发展的话,我当然乐意相信网民们正在天天向上。然而我最警惕的还是永远存在着一种给我们设置“智障”的主旋律。我们应当警惕自己是否已经浑然不觉地堕为一个“反智时代”的智障者。智障者,就是正常知性思维的思路堵塞了,我们的智慧被彻底解构了,被误导进入一条不追究事实真相和不遵守常识、逻辑的岐途了,找不到清晰推理和明智判断的方法习惯了。那么一定是我们的脑子里思考的路径已经被某些东西毒化了。是什么使我们丧失了常识和理性呢?愿所有人反思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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