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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蛇年春节爸爸然然一席谈:(二)然然谈作家职业

蛇年春节爸爸然然一席谈: (二)然然谈作家职业 一个爱好,变成工作以后就不快乐了?未必。   然然:我就不喜欢画画班。我喜欢想画就画。 这就好比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国家,仙女会给这个国家的居民准备一切。他们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写一张需要物品的纸条,然后呢,仙女就会把这些东西给他们准备好,第二天起来就能看见啦。他们非常富足,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他们就经常钓鱼啊,画画啊,之类的事情。但是呢,有一天,突然这些仙女消失了,他们不得不开始工作,当然他们又开始钓鱼,又开始画画,只不过这次钓鱼和以前钓鱼不同,以前钓鱼是自愿的,快乐的,现在钓鱼变成一种工作了。 爸爸:他们就不快乐了? 然然:倒也不一定不快乐。有很多人说,工作时快乐很重要。其实工作时很难做到快乐的。 爸爸:可是爸爸工作的时候就挺快乐的呀,当然爸爸有点过度工作了。 然然:那就是呀。 爸爸:那怎么当一个好的老师呢? 然然:不知道。我以后绝对不会当老师。 爸爸:你以后绝对不会当老师?为什么呢? 然然:我没有管理能力。我也不知道怎么管一个班。而且我知道那很辛苦。 爸爸:你就适合自己一个人干自己的事,是吧? 然然:自己一个人想象呀, …… 爸爸:自己一个人发呆呀,想象呀,写写魔法小说呀。 然然:就是呀。 爸爸:那写魔法小说能养活自己吗? 然然:那就不知道了。(笑) 爸爸:养活不了自己怎么办呢?而且你要是专职写魔法小说不就丧失快乐了么?你还不如业余写呢。 然然:我为什么丧失快乐了? 爸爸:因为你把它当职业了呀! 然然:我把它当职业,未必就不快乐了呀。 爸爸:那你将来想当作家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么? 然然:作家,很喜欢。 爸爸:那你喜欢画画么? 然然:很喜欢,但是画画也很苦,就是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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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蛇年春节爸爸然然一席谈:(一)然然谈小学生活

蛇年春节爸爸然然一席谈: (一)然然谈小学生活 一个老师教不了所有的课程,为什么要求学生学习全部的课程呢?本来很快乐的学习,老师一来就不自在了   然然:现在真烦恼,小升初呀,近视眼什么的。那些独生子女更烦恼。 爸爸:烦家长吗? 然然:家长要求我们全能,全能,其实就等于什么也成不了。一个老师教不了所有的课程,为什么要求学生学习全部的课程呢? 画画呀,舞蹈呀,课外班的作业,没完没了。 有些学生有老师恐惧症呢。本来很快乐的学习,老师一来就不自在了。 爸爸:你们同学有同感,任何事情,只要一有老师就不快乐了? 然然:对,学任何东西,一有老师就不自在了。我们平常一帮学生多好呀。 爸爸:这样的话,我觉得你应该写一本儿童小说,叫“没有老师的学校”。 然然:没有老师的学校?那有校长么? 爸爸:校长?校长你们可以轮流做呀。 哎,你要这么说,爸爸这个职业岂不挺悲惨的?爸爸就是个老师。学生也会想,有你这个老师就不快乐了。 然然:学校怎么能没有老师呢?没有老师你是无法真正学到东西的。不过大家也一致认同的是,如果爸爸妈妈来做自己的老师就好了。因为爸爸妈妈就是和你很亲的人,就是在爸爸妈妈面前想干嘛就干嘛,可以撒娇。 爸爸:这样的话学生应该都在家里受教育,不要出去受教育了。 然然:学校当然得有老师了,只不过他们得是非常好的、寓教于乐的老师,如果是陪我们一起玩的老师,我们当然乐于接受了,就不会变得不快乐了呀。 爸爸:那就是杨红樱笔下的老师? 然然:杨红樱她也写过,说小升初压力来临,就是再快乐的老师,在这个现实世界里头,遇上小升初这种事情,只要有课业压力,也不会变得快乐吧。课毕竟还是课,也教不出什么花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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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Is China’s mystery blogger Xi Jinping himself?

http://www.usatoday.com/story/news/world/2013/02/06/china-mystery-blogger-xi-jinping/1895543/ Is China's mystery blogger Xi Jinping himself? Calum MacLeod, USA TODAY 12:33a.m. EST February 7, 2013   A mystery blogger who appears to have close access to the daily activities of China's new leader may be the leader himself, say China watchers. BEIJING – A mystery blogger who appears to have close access to the daily activities of China's new leader may be the leader himself, China watchers say. The blog “Study Xi Fans Group” has posted pictures of Communist Party Secretary General Xi Jinping's trip to northwest China along with detailed updates about his busy 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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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2013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即将启动

http://www.dw.de/2013%E5%BE%B7%E5%9B%BD%E4%B9%8B%E5%A3%B0%E5%9B%BD%E9%99%85%E5%8D%9A%E5%AE%A2%E5%A4%A7%E8%B5%9B%E5%8D%B3%E5%B0%86%E5%90%AF%E5%8A%A8/a-16560740 博客大赛 2013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即将启动 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Bobs)将于2月6日启动,今年新增“最佳微博客”奖项。14种语言的博客、微博客参加比赛。中文评委是胡泳先生。 2013年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Bobs)有不少新的变化! 首先,Bobs的语言不断增长,今年新添印地语、土耳其语和乌克兰语,总共有14种语言参赛。比赛究竟如何进行,您可以阅读14种语言之一的官方网页:中文、英文、德文、阿拉伯文、孟加拉文、法语、印地语、印尼语、波斯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土耳其语和乌克兰语。 今年新增了“最佳微博客”的评选,中文这一奖项的评选包括微博和推特(Twitter)。六个国际奖项,加上14种语言各自的“最佳博客”、“最佳微博客”,今年的Bobs一共有34个奖项。 2013 年的评委 Bobs大赛中,“评委说了算”!14种语言的国际评委有权提名候选博客,并通过表决产生评委奖获得者。 今年5月初,我们将邀请国际评委来到柏林,举行“大圆桌讨论”,表决产生评委奖得主。 2013年的中文评委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胡泳教授,他早在1996年就曾出版译著《数字化生存》,一直活跃在博客、微博客领域,他说自己“关注中国互联网的一切”。 2013年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中文评委胡泳 今年的三种新增语言也请到资深评委:伊斯坦布尔Bilgi大学传播学系乌灿(Özgür Uçkan)博士,他是土耳其知名的博客和网络政策类书籍的作者。乌克兰记者、博客作者和电视主持人纳耶姆(Mustafa Nayyem),他是该国互联网上最重要的政治意见领袖之一。印度颇受欢迎的主持人、博客作者库马(Ravish Kumar),他将担任印地语评委。 2月6日,博客大赛正式启动后,我们将在Bobs官网上详细介绍14位评委。 记住哦, 2 月 6 日! 2013年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于2月6日中欧时间12点正式启动。在3月6日以前,各国网友可在Bobs官网上推荐您心中的最佳博客、微博客,这些推荐博客将供评委参考,制定出提名名单。之后,网友可以在Bobs官网上投票! 您来参与,我们会非常高兴! Bobs官网 https://thebobs.com/chinese/ 电邮:bobs.china@dw.de 微博:http://weibo.com/theb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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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在“法外之地”施行什么法?

在“法外之地”施行什么法? 胡泳  2013年01月28日 http://cn.nytimes.com/article/opinion/2013/01/28/cc28huyong/ 2012年年底,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准备和局部实验,中国的网络实名制终于“修成正果”。上月28日,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这个决定在未来将如何实施,相关的细节仍在各个层面讨论。但从现实出发,如何实行实名制、如何监督运营商执行这一决定、何种行为是违法的认定,都将是极其困难的事情。这是一个一刀切的规定。它没有给网络服务提供商以裁量权,允许它们根据自身的特点决定有关匿名的政策。 这极大地增加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封锁、拦截、歧视、妨碍网络用户的使用权利的可能性,也可能限制网络用户使用、发送、接收或者通过网络提供内容、应用程序和合法服务以及合法行为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政府正在将监管责任日益向服务商分摊。在某种意义上,这可以称之为“监管的私有化”。这构成了另外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可能产生一系列的后果,比如网民言论将面对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和网站的双重审查。 值得注意的还有,这个新的决定令网站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处理和报告义务“法定化”。 第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上匿名与我们在现实世界中视为理所当然的一些情况是类似的。驾驶汽车、穿越边境、搭乘飞机时,要求公民携带证件,它虽然构成了对我们的自由的一种侵犯,但这样做确实减少了真实存在的风险,因此我们仍乐于接受。然而如果要求每个购物者每次进商店时都出示身份证,原因是这不仅将会减少犯罪,还会使抓获罪犯更为容易,这样的做法还行得通么? 将曾经是网络核心特点之一的匿名性作为重点防范对象,这种认识部分来源于现实——网络恶习或者网络犯罪常常同匿名相关。坏人可以用匿名做保护伞,即使做了坏事仍能够逍遥法外。病毒的作者总是匿名的;垃圾邮件的发送者也会精心掩盖自己的身份;网络诈骗犯选择偷偷行动;而恶意的政治谣言无一不是“风起于青萍之末”。 但另一方面,这种认识也是一种常常有意形塑的结果。例如,《人民日报》在去年12月18日头版刊登的短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示网民注意自己的言论。文章中说:“发展是这样快,上网是这样简单,再加上网络的虚拟和匿名,以致许多人‘不假思索’就参与其中。应当意识到,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 凡此种种,人们难免在匿名与恶行之间产生联想。事实上,网络自引入中国以来,就不断受到指责,认为它在各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中都起了作用,而匿名机制则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 姑且不论这样的立论是否公允,由网络犯罪引申出匿名需要被全面防备的结论显然是走得太远了。在网上,有人意欲行恶的风险难道已经突出和严重到了迫使每一个网民都必须公开自己身份的地步了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仅仅因为一些罪犯恰好匿名而全盘否定匿名,理由不够实在和充分。 比如,针对2012年初提出的将微博客实名制全面覆盖的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的解释是:“微博客作为一种自媒体,改变了舆论传播的格局,也容易使一些非理性的声音和一些负面的舆论、有害的信息迅速传播。” 然而在数以亿计的微博用户当中,不良和非法用户所占比例究竟几何?根据统计,中国每天产生的微博客的条数在1.5亿左右,它们中又有多少属于“非理性的声音、负面的舆论和有害的信息”?相信这道算术题是不言自明的。在限制了色情传播者、谎言编造者、诬陷他人者等等的滥用之时,更大多数的用户的权利是否也被侵害? 匿名固然会产生一定的害处,然而其产生的价值还是高于人们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政府不应该试图限制匿名(这样做成本很高而收效可能甚微),社区则最好能根据自身的特点决定有关匿名的政策。 人们有足够实在和充分的理由保持匿名,它应当被视为正常的社会行为的一部分――至少在网上的某些地方如此(其实在真实生活中也别无二致)。埃瑟·戴森(Esther Dyson)在《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Release 2.0)一书中详尽分析了人们匿名的各种理由,其中包括:便于人们公开公开发表一切意见;可以讨论有关个人隐私的问题;为了避免说真话的人招致指责;甚至是出于进行愚蠢提问的目的——不想使提问人显得无知,等等。 匿名还可用以在不公正的体制下唤起支持,激发人们的改革意识。选举――这也许是一种最为广泛承认和赞许的匿名行为。谁向反对派投了票?社会无从知道。但投票人的呼声将得到统计。 如戴森所言,匿名如酒。如果对其加以节制,会有许多益处。对有些人来说,它是一种无伤大雅的释放和发泄情绪的手段;其他人则可能会过度地使用和滥用它从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应允许匿名在某些场合和地方使用,但应有清晰的界定。 相对于匿名,在中国危险常常更多地来自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管理过严而使隐私权过于有限;或者,如果采取的信息保密措施不够好,实名制很有可能导致用户大量的个人隐私遭到泄漏;又或者,限制匿名在一个缺乏言论自由的国度造成“寒蝉效应”,人们因惧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在反腐、揭贪和维权时畅所欲言。 对于后者,去年12月25日《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评表示完全不用担忧:“后台实名就能抑制批评和对官员腐败的揭露吗?如果10年前有人这样担心完全是有道理的,但今天中国互联网上的批评已经越来越‘实名化’,中国人批评的胆子今非昔比,岂是一个后台实名就能轻易吓住的。” 这段观察有一点不无准确:国人越来越不惮于以真名实姓来批评政府。然而,问题在于,民不惧死,奈何以实名惧之! 一个社会要想整体上保持健康,其成员需要有名有姓;然而,也应该找到一种解决办法,能够为个人提供合法的隐私权和匿名权,但这必须限定在一个鼓励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文化之中。在公共事务上公开发言的人通常怀着良好的反映民意的愿望,但他们有可能遭到拥有权力并且不公正地行使权力的人的报复。在一个真正公正的社会里,公众批评不一定非得匿名进行,但对那些也许冒着强有力打击危险的人,匿名仍然是一种有价值的保护手段――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不论对此如何定义),就更是如此。 在社会对公开性和透明度的需要以及个人对匿名发言的权利和能力的追求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冲突。匿名实际上关乎一个社会的宽容度:能否容忍多样性和个人变化的可能性。在大量的私人行为经由网络变得高度可见之后,我们的社会是不是能够容忍这一切呢? 在这个决定出台的整个过程中,民意无从体现,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有限、程度很低,其利益不能得到充分反映。政府力图要在互联网这个“法外之地”实行的法,不是权利法,而是管制法。从过去的经验看,政府以“保护”之名推行的,往往是管制。例如,2009年轰动中外的“绿坝”事件,就是有关部门打着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黄色信息侵害的旗号,实则对安全性、隐私性、信息的自由流动和用户的选择性都进行严重限制。 权利法与管制法的区别很简单:如果是权利法,就是约束政府的——不许政府随便管控;如果是管制法,那就是约束网民的——不让网民自由言论。“首先约束政府”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也即,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政府权力重在规范和约束,对公民权利则重在维护和保障。然而,中国网络的诸多立法,几乎都是管制法而没有权利法。 立法的不透明,不仅在官方媒体上被刻意遮蔽,而且这些媒体还惯于以网民的名义进行舆论造势,为既不公开、也不民主的立法进行背书,诸如在此次决定正式出台之前,声言“网民呼吁立法保护网络信息”之类。这种立法诡秘、舆论先行的做法,既不符合现代法治,也不符合公共传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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