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乐书 | 终身职业革命家胡石根在“709”前的二三事
生于1954年的民主运动领袖胡石根,曾因策划组党与纪念“六四”系狱16年多,2008年出狱后,他以民间基督教会长老的身份,低调但至关重要地活跃于民间抗争运动,常被尊称为“胡长老”。可惜的是,由于胡石根...
2016年10 月15日
生于1954年的民主运动领袖胡石根,曾因策划组党与纪念“六四”系狱16年多,2008年出狱后,他以民间基督教会长老的身份,低调但至关重要地活跃于民间抗争运动,常被尊称为“胡长老”。可惜的是,由于胡石根...
2016年10 月3日
写在前面: 很久没发文章了,一方面写了篇新的长报道(不是这篇,还没有发表),另一方面是没有每周专栏的压力后对国内传播有点疏懒了。反正每篇发出来存活也不过两三小时……这篇也注定是吧。 文|赵思乐...
2016年8 月5日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而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翟岩民的证言证实,这场聚会不过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非法宗教组织长老’、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2016年8 月4日
@keung_z:如果这些律师也叫汉奸的话我热爱这些汉奸。如果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他们有罪早就死刑了。这几个案例就是恐吓律师:别明知道党不守法还拿法律来为难党,否则分分钟安个抽象的罪名送你进监狱。
@是江湖:竟然有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说,厉害! 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国家,不是某个政权的国家!如果一个政权失去正义性,人民性,那推翻她理所当然啊? 用立法来保护政权的只有我朝吧!
@唐琪不喝酒:“在民主国家中,人民有发表政见的自由,有组织政治性的会社和从事政治活动的自由,有批评政府,反对政府的自由,因此,在民主国家中根本不能有所谓政治犯存在。今日中国,还有无数的政治犯不明不白地被拘禁着,这是极可耻的事。” …… 1946年1月17日《新华日报》发表名为《迅速释放政治犯》的社论
2016年8 月4日
周四的德语报刊,纷纷大篇幅关注了本周被中国当局判刑的多名人权律师,并注意到这些案件背后中国国内日益流行的反西方潮流。
“从前,中国也不时出现反西方浪潮,比如指责美国也想在中国搞’颜色革命’。而这一次的程度则不同以往。它发生在海牙就南海争端作出仲裁裁决、惹恼中国之后,又发生在中国做东举办G20峰会之前的一个月。这些针对人权律师的判决,同时也是一场不断增强的运动的一部分,旨在暗示民众,西方想要破坏中国的崛起、中国崩溃符合西方利益。”
2016年8 月3日
提示:有一些朋友问我微信号,可以直接扫描本文章最后面二维码加好友,这样也可以避免封号失联,本公众号随时可能封号。最近前六篇文章皆已被删,加好友可以发送原文文档。 感谢CCTV并天津法院,胡石根教授民运讲坛开讲 今天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央视记者李文杰 张李彬)...
2016年8 月3日
这个国家从来都是王朝轮替、暴力革命,现在更是枪杆子里出来的政权。胡石根却违背历史规律,想和平演变、颜色革命。还搞出什么和平转型的“三大因素、五大方案”,真是痴心妄想。过去叫反革命,按现在的政治和法律,就是颠覆政权,严惩不贷。即使一头白发,让人感叹,又能怎样。
倒台不染发的领导,周永康、薄熙来等,哪个不是如此?要的是双手清白,不是头发花白。
像胡石根这样顽固的坏分子还不少。
2016年8 月2日
新华社快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2016年8 月2日
中国7.09案相关案件的首个庭审8月2日在天津进行。维权人士翟岩民被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法院当庭宣判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天法院外警方戒备森严,人车禁止通行,家属聘请的律师未能入庭。
在这场“公开庭审”中,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却被软禁在家,家属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入庭。另外,包括美联社和英国BBC等外国媒体被拒绝进入法庭范围,在法院外拍摄也被阻止。